这个时候,张越明和李凡也从别的渠道得知自己的事情可能败露,开始了有条不紊的应对之策,开始准备文件,打算把责任转嫁到他身上。李凡和财务科长庄华开会时谈起如何应对此事,被在门口打扫的许惠淑听到。叶仲锷相当感激她的义举,说自己有数,让她放心;可是没有想到,许惠淑居然把那份文件偷带了出来。
这番举动给一辈子都没做过坏事的许惠淑带来了杀身之祸。叶仲锷深深内疚。他告诉过她不要再来给自己通风报信,可是她不听。许惠淑这种人,古拙但是质朴,坚定的认为自己应该报恩,而且估计不到事情的危险性。其实叶仲锷也没估计到她会铤而走险去偷文件,他认识李凡,表面上和和气气,暗地里互相提防。一个人人总是最了解敌人,可还是不曾想到李凡毫无人性。
据凶手赵武交代说,他和他的跟班金顺起初是去威胁她交出文件,可没想到她不肯交出来;一动怒,就动了手;为了让没怎么见过世面的金顺练胆,强迫他肢解死者。
许惠淑出事后第二天,庄华知道了她的离奇死亡,随后又猜出她的死因跟自己和李凡难逃干系。庄华和许惠淑之间不光认识,而且关系匪浅;庄华看似冷心冷面,实则对许惠淑很有好感,不是男女间的好感,他觉得她心底善良。这样的人却李凡买凶杀害,庄华感情上无法接受,良心备受折磨。这样煎熬了一段时间,他终于下定决心去公安局检举揭发,随后以同样的方式惨遭毒手。
这样的猖狂出乎人的意料,纪委顶住了上面的压力,开始彻查此事。那份文件上大多数内容属实,叶仲锷也不得不接受审查。他不论多么谨慎,可毕竟百密一疏,在一些作为走私证据的文件上,的确有他的签名。
可是,他这几年的等待和这几个月的谋划也不会白费。
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就不会给对方任何反扑的机会。
“基本情况就是这样。”叶仲锷说,“还有很多朋友都助了我一臂之力。”
之璐默然半晌,眼睛里似有一层雾气,只说了一句:“最可怜的是小里。”
叶仲锷打消她的顾虑:“以后有我们照顾她。”
“嗯,不过我想,她并不需要人照顾,这几个月她都是过的什么日子,可还是能考上很好的大学,”之璐叹服,“恐怕没有几个十八岁的孩子能做到这一步。
叶仲锷赞同:“是的。我提出过要资助她上大学,她不要,说自己能有办法,让我不要因为她妈妈的事情对她内疚。这个小里,倒是跟你一样倔强。”
之璐说:“上了大学,挣钱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只要努力就可以了。我念大学的时候,除了学费,旅游的费用,生活费都是自己挣出来的。小里比我努力聪明,我想,不会有问题,她自己能够应付。”
“我有数,你放心。”
之璐深深的叹气,缓缓闭上眼睛:“我不明白啊,为什么他们能狠心残忍到这个地步?阿加莎有一本小说的名字叫杀人不难,真是如此。”
她说话时身子微微发抖,仿佛觉得寒冷。明明两人正偎依在一起,可就是无法温暖。叶仲锷轻轻揽着她,想起前几日去看守所看李凡的情形。
李凡精神不错,面对将有的数项指控面不改色,说,成败论英雄,我败在时局手里,败在自己手里,绝不是败在你手里。叶仲锷,这辈子我只服你一件事,就是你娶了个好老婆。
那时薛宏伟也在一旁,离开探访室后,薛宏伟拍拍他,笑着说,李凡没说错,小钟的确不错。一个多月前,我提审过小钟,那时候她牵扯到章德的那起案子里去,自身难保,还在为你说话,那番话说得真是挺感人的。有这样的老婆,夫复何求。夫妻一场不容易啊。
他微微一笑,肯定的说:是的,她就是这样。离婚这件事情,是我错了。我们会复婚,然后不会再分开。想到这里,叶仲锷吻着怀里人的微闭的眼睛,轻声说:“之璐,我从来都不想跟你离婚,我那么说,只是想让你反思一下,多关心一下我。但是,你为什么要答应?你知不知道我要被你气死了。你平时什么事情都跟我强,什么事情都不听我的,为什么唯独离婚,就答应得那么痛快?”
之璐正处半睡半醒的状态,大脑并不好使,没有任何防御力,迷迷糊糊之中说了实话:“那时,我不想再委屈自己。其实那一瞬间我就明白了,我们要一辈子走下去,有一个人注定是要退让的,肯定不是你,但我不想退让。离婚就离婚吧,也没什么……”
仿佛触电一般,叶仲锷呆住了。
怔了不知道多久,他四肢重新蓄满了活力,能够动弹,抱起已经睡着的她回到卧室,轻手轻脚的放到床上,为她掖好被角,直起身,去客厅把灯和电视关上,返回卧室在她身边躺下,再次拥她入怀。
其实他不困,可不久后还是沉沉睡去。
半夜的时候,叶仲锷忽然醒过来,发现自己的臂弯是空的,不由的睡意全无。随即想起她也许去了卫生间,就等了等,可数分钟过去,她还是没有回来。他披衣坐起,在卧室的卫生间里看了看,没有人;客厅里的一片漆黑,到处都没有人。
看来是在楼上了。
书房的门虚掩着,漏出狭窄的光芒。从门缝里看进去,可以看到之璐坐在地上,背对门口,左边是高大的书架。她的长发随意的挽成一个髻,用发卡别着,白皙的脖颈颜色如玉般温萃。她穿着淡色睡裙,上面两根细细的吊带,露出了小半个后背,瘦的让人心疼。从他的方向,可以看到一道醒目的十余厘米长的浅红色疤痕蔓延在她的肩胛骨下方,衬托着如玉的肌肤,触目惊心。
叶仲锷推门而入。正是盛夏时节,晚上依然热度不减。书房的空凋没有开,空气燥热,可她恍若不觉,依然专心致志的看着手里的笔记本,连他在她身后都没有察觉。他好奇她看的是什么,弯了腰,从她的头顶上看下去。
笔记本上的墨水迹和纸张的颜色无不说明这本笔记已经有了相当的年头,笔记本上的字叶仲锷再熟悉不过,是她的字,不过稍显稚嫩,应该是她大学甚至高中时的日记本。
他其实并没有很认真的看,不过,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几行字:“波夫娃逃离社会为女性安排的命运而拒绝女性角色,她放弃了婚姻来追求自己所渴望的自主自立的生活,她艰辛的追求那么应该得到的地位和尊严,可是终她一生,她为人所铭记的,毋宁说是她的作家身份,不如说是萨特的女友。女性的才华轻而易举的被淹没在对男性的歌颂当中,女人的才华再高,也高不过男人,这几乎已是定论。这样的社会现状难道不值得我们去思考?我不禁想问,男权话语作为是世界上惟一的声音,到何时才能改变?”
叶仲锷心里悸动,猛然从后抱住她,很长时间都一言不发。
感觉到那个熟悉的身体和味道,之璐迅速把笔记本合上,扔到塞到书架上去,一边笑一边回头:“你也醒了?我也是。醒了再也睡不着了,上来找书看,忘记走——”
声音在对上他目光的一瞬,嘎然而止。
她不知道叶仲锷也会有这样的表情和目光,脸上强自镇定着,可眼睛里却不是如此,惊恐、害怕、焦灼、忧虑、伤心、难过、甚至是担心到了极致的无助。什么话都在那张英俊的面孔里。毫无疑问,他害怕再一次失去她。
之璐垂下眼睛片刻,抬起来又笑了笑:“我真的想明白了。你别担心我,我不是以前的那个钟之璐了,写这个文章的时候我还在念高三呢,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人生总是有不如意的事情,我不可能期望太多,说到底,波夫娃这一辈子也未必不幸福。你在我身边,就已经够好了。”
叶仲锷凝视她清澈的眼睛,发觉她说的,的确是她心底的话。他抓着她的手臂,辗转的吻她,用这样的方式确认她的存在,最后才说:“不论怎么样,你记住,我们不能分开,我也不会再犯一次同样的错误。社会,理想,精神,这些都是摸不着的;可是我是活人,我是你丈夫,平时多想想我,我比那些抽象的概念生动,更有意义。”
之璐点头一笑,伸出手:“抱你老婆和儿子下楼,我腿麻了。”
叶仲锷抱起她。他双臂结实有力,报得很稳,步子也很稳,走的却很慢。夜里寂静,拖鞋踩上木地板,发出轻微的声响,很有规律。同样有规律的,是两人的交织在一起的心跳声,呼吸声,就像是生活的声音。那个声音在说,请你相信,上天给了你什么样的命运,就能给你相应的爱和智慧,无论遭遇怎样的困境,只要有了它们,终能指导我们走出看不清的迷津。
[完]
风起青萍
作者:皎皎

[一]

三年的时候,会让一个人会变成什么样子?
此刻,之璐站在灯火通明的候机大厅里,正在思考这个问题。她微微抬起头,陶儒拖着行李箱,从出口处朝她走来。隔着十几米的距离,看上去他没怎么变,穿着深色大衣,脸上笑容依旧是那么的灿烂。虽然她不会承认,可他五官的样子她真的不能完全记清楚,但是那笑容她还是熟悉的。
陶儒在她面前停下,柔声叫她:“之璐,我回来了。”
之璐仔细的打量他,惊愕的发现自己并入如自己想象的那么想见到他,一时都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停了停,展开笑容:“恩,回来啦。”
晚上九点,连接有数辆飞机停靠,出租车紧缺,于是他们搭机场大巴回市区。车子里有暖气,两个人在架子上放好行李箱,并排坐下。几分钟的时间,大巴里坐满了人,呼出的气体盘旋在车子上方的空气里,太稠密仿佛有了味道。
平时在网上或者打电话的时候两人话题就不多。他有兴趣的,她没兴趣;她喜欢的,他不喜欢。现在更不知道说什么。她想,不论怎么说,还是应该找个话题来谈谈,这个念头刚在脑海里闪过,陶儒就握住了她的手。她有些不习惯,下意识的想甩开,可他也用了力气更紧的握住,然后似笑非笑的问她:“看到我回来了,怎么不高兴?”
“没有啊,谁说我不高兴了,”之璐抿嘴笑笑,“这几天你在江州,不回家吧?”
“后天就是圣诞节了,我陪你过完再回家。”陶儒说。
“这样啊。”之璐点头。
陶儒看看窗外,热闹的机场,陆续有人拖着行李出来,“你往年都是怎么过圣诞节的?”
怎么过圣诞节的?之璐想了想。往年的这个时候,寝室的一帮姐妹出去,吃饭,喝酒,骑着车满城市逛热闹的地方,跌跌撞撞的回宿舍,第二天浑身不舒服,趴在床上起不来,如果第二天有课,就瓮声瓮气的说,之璐,老师点名的话,帮我们请假啊。
“就这样?够没意思的。”陶儒一脸的不以为然,摇头评论,“今年我告诉你怎么过圣诞节。”
之璐瞥他一眼,“我没觉得不好。”
陶儒从她的语气里听到一点不快,想起不过刚刚见面,何必为了这点小事惹她不快?于是笑了笑,算是把这个问题带过。
这时车子启动,掉头上了正街。司机关掉了车厢里的大部分灯,只留下前面驾驶台上的一盏。光芒到达车厢中部的时候,已经很黯淡了。或许因为黑暗的缘故,本来三三两两聊天的乘客也纷纷缄默下来,空凋和汽车发动机的声音格外响亮。
回到市区后,之璐带陶儒去就读大学的招待所住宿。陶儒对住处向来挑剔,又或许因为在国外呆的时间过长,一看到招待所陈旧的老房子就皱起了眉头,明显不符合他的审美习惯。之璐无奈,又带着他去了学校西面的西苑宾馆。这里条件设施相当不错,档次也高,重要的客人来了都是住在这里,因此价格不菲。
他要了单人间,秀美的前台小姐问他:“请问住几天?”
“暂时一个星期。”
之璐眨了眨眼,疑惑:“不是说过圣诞节么?三天就够了。你要住这么久的话,直接住在你舅舅或者姑姑家里吧。”
陶儒表情不明,嗓子里冒出一声似笑非笑的声音:“嫌我呆得时间太长?”
“没有。”之路平心静气,看着他把信用卡递给前台小姐。
西苑宾馆的条件果真是不错,安静,装修到位,难得陶儒都很满意,暖气的存在,几分钟后屋子暖和起来。他把行李箱放在床上,整理箱子里的东西;之璐没过去帮他,坐在沙发上,捧着纸杯喝水。其实喝水只是个幌子,她在犹豫,在思考。
忽然,手机叫起来。她找出手机,摁了接听键,拿到耳边,开口:“叶先生,你好。有事吗?”
陶儒猛然抬起头,随后听到她说:“不是很忙。我现在不在寝室,在西门的西苑宾馆。
“是啊,我前两天就跟你说过这事了,我男朋友今天回国,现在住在这里。
“什么!普拉切特的书?你居然找到了吗?英文原版的?真好,谢谢你。
“不用麻烦你送过来了,我明天去找你拿好不好,太感谢了。
“没事了吗,那晚安。”
因为高兴满足,她眉眼笑弯,白皙的皮肤下透出朦胧的晶莹光辉来。不知怎的,陶儒就觉得看见了之璐眼中的光芒,那光芒是他从来没见到过的。他五脏六腑仿佛灌满了铅和醋,因为见到她带来的愉快心情一瞬间就消失殆尽,沉声问她:“是谁的电话?”
“一个朋友。”之璐不疑有它,笑盈盈道,“他刚刚说,给我带了普拉切特的一套书。”
“男的?”
“是啊。”之璐依然没发现他情绪的异常之处,兴奋的说,“我想看他的书已经很久了,可是他的作品在国内很少有。真想不到他托人买了回来,我真是要好好谢谢他。”
“国内没有,你可以让我从国外带回来,”陶儒怒火顿起,“你要什么书我不能给你带回来?反而去找一个外人帮忙!”
之璐懵了,一时没想到他的怒气从何而来,讷讷的辩解:“陶儒,你别误会。不是这么回事,只是无意中以前跟他提起过普拉切特,没想到他居然记住了。”
话一出口就开始知道说错,果然陶儒的脸色越发难看:“挺有意思的啊,不过是一本书一个电话,你却比我回来还高兴。你老实告诉我,你们是什么关系?”
之璐愕然,辩解:“我们没什么关系,纯粹的朋友而已。”
“朋友?你无意中说过一次,他就记住了,主动把书给你带回来。普通朋友能做到这一步?钟之璐,原来几年不见,你连撒谎都撒得面不改色了。我还真是看错你了。”
第一天见面就吵架,这不是什么好兆头。之璐不想跟他争执下去,硬生生的把“几年不见,你也学得这么刻薄”这句话吞回肚子里,冷冰冰的说:“我没撒谎。信不信由你。就这样吧,我回寝室了。太晚阿姨就锁门了。”
看都不看他的样子,之璐当即转身出门。酒店电梯徐徐下降,之路看着墙上镜子里的自己,漂亮的年轻女孩,眉心紧蹙,神色愤然。三年不见,感情到底生疏,话都没了几句,见面就吵架,他怀疑她,怨恨她,说她撒谎撒的面不改色。他们哪里像是男女朋友?等待原来远远没有见面后的互相伤害来的残酷。
手机再次响了,显示屏上还是刚刚的号码。她勉强跟他聊了几句,叶仲锷察觉他情绪低落,问她:“怎么不高兴?”
之路说:“也没什么。我跟陶儒吵架了。”
“为什么吵架?”
之路呆了呆,自然是不可能在他面前说出吵架缘由,随便的搪塞的了几句,心慌意乱的挂了电话。
与此同时,叶仲锷带着胸有成竹的表情把手机放到桌旁,拿起棋盘上黑子的“皇后”,朝左挪动三步,吃掉童展的马。
童展的棋艺跟他有相当的距离,知道自己反正是输,并不关心棋盘上的动态,“啧啧”了两声说:“叶仲锷,我是说你用心良苦呢,还是说你卑鄙阴险?这种伎俩也用,还真不是你一惯的做法,太不高明了。”
“风格不重要,结果达到了就行。”叶仲锷把玩着棋子,微微一笑。
“你为了她把自己的原则都坏了。你可从来不屑玩这种阴谋诡计的,哪怕对商场上敌人都不屑用,”童展说,“别的办法不行?直接跟她说,名正言顺把她抢过来?”
叶仲锷缓缓摇头:“不行。之璐道德感太强,不然你以为她为什么能等五年?她能把别的男生拒之门外,也能这么对我。其实她跟那个陶儒并不相配,一个正直刚烈,一个多疑善妒,他们分开是迟早的事情。不过,我不想再等,我要让他们自动分手。如果这几年在一起,他们早就感情破裂而分开;正因为不在一起,反而能够延续这几年。等待从来就不是分手的必要条件。”
一下课之璐就去西苑宾馆找陶儒,罗罗在教室门口一把拽住她,阴险的笑:“有空的时候带来给我们瞧瞧,我还真想知道他有什么魅力让你等这么久。”
之璐胡乱点了点头,去楼下取车骑到宾馆。正是吃午饭的时间,学校的每条路上都人满为患。她到的时候,陶儒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满屋子打转:“你动作还真快的啊。”
“这个时候路上人多。我已经很快了。”
陶儒盯着她:“跟老师请个假都不行?难道我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等你下课?”
之璐皱眉:“我不喜欢请假,城市这么大,你去哪里看一看玩一玩不行,为什么要等我?不说这个了,去哪里吃午饭?”
“你的学校自然是你熟悉,”陶儒说,“你说去哪里吧。”
正是午饭这个时候,哪个饭店餐厅都是人满为患。好容易才在西苑附近的一家川味餐厅找到位子,刚坐下,却发现几个师弟师妹在另一张桌子招呼她,笑容暧昧。
饭店里装饰得很有圣诞节的气氛,陶儒环顾四周:“都不跟他们介绍我?”
之璐把目光从菜单上抬起来,“他们没问啊。”
陶儒说:“你既然要上课不能陪我,那只好我每天跟你去上课了。”
“那怎么行。不行不行,”之璐连连摇头,发觉陶儒的脸色一暗,赶紧把下一句话补上,“我们上课也就二三十个人,你去了会很扎眼的。”
“那也没什么不好啊,我不信你导师会把我赶出去。”陶儒笑笑,“老师从来都不会嫌学生太多。”
“总之不行,我不习惯这样。”之璐说。
尽管当时陶儒没有表态,实际上,下午他真去了,在上课铃响的前三分钟进了教室。他站在门口环顾一圈教室,理所当然的坐在她身边,引得所有同学诧异和好奇的目光,他也礼貌的笑着点头,回答对方的问题。然后一只手搭上她的肩膀,很轻,但姿势足够暧昧和说明两人的亲密关系。之璐动了动肩膀,把他的手从自己的肩膀上弹下来,冷冷的说“麻烦你注意一下影响,这不是在美国”。
罗罗笑嘻嘻,偏偏在她另一边耳语:“你男朋友挺帅啊,难怪你肯等他这么些年。”
之璐剜了她一眼。认识之璐四五年,罗罗从来不知道她的目光也可以寒冷到这个地步,随便就可以把人冻死,吓得立刻噤声,预感到这对男女朋友之间问题不小。
简单的应付了同学的盘问,其后的一个下午,她沉默着,再也没说一个字。下课把抓起书包,把书往怀里一抱,抽身就走,也不管教室里的议论声此起彼伏。
陶儒一愣,追出去,在新闻学院外转角处的僻静地方抓住她的胳膊。这个角落正在风口,吹得之璐头发乱了,眼睛也疼。她挣扎了几下,挣不开,怒火一下子冲出来:“我告诉过你,不要来教室,我上课读书日子过得好好的,你偏偏要来,为了监视我,干涉我的生活?”
来之前就猜到了她会有这场发作,陶儒竭尽全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抓着她的一只手臂让她冷静,缓缓的说:“之璐,你别生气。我就是想看看你平时在学校里怎么生活,怎么上课,怎么学习,都有什么朋友同学。我们太长时间没见了,我想知道你的一切事情,不是想监视你。”
衣兜里的手机在振动,之璐一边拿手机一边说:“你信你自己说的话?只有这个原因?”
说完不再理他,之璐把手机放到耳边,听到电话那头熟悉的声音传来,顿时想起昨天答应了叶仲锷今天去他那里拿书,可这下午发生每一件事都让她生气,完全忘记此事,连声道歉:“对不起,你等我很久了么?那我现在过去吧。麻烦你再等我一个小时,好吗?”
愤愤的把书塞到书包里朝外走,照例没好气:“又想跟着我?”
陶儒静静的看着她:“之璐,我想跟你在一起,跟你多呆一会,你就那么不耐烦?而且,我承认,是不放心你一个人去见他。”
两三个同学缩着脖子路过,之璐深呼吸,放低声音:“我们真的没什么关系,不过是很谈得来的朋友而已。你怎么就能这么怀疑我?我一早就告诉每个同学我有男朋友了,我没做过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你到底有什么不放心的?”
陶儒想起上课的时候听到她同学的那些话,知道她并没有说谎,小心翼翼的开口:“那你就让我跟你一起去吧,我保证,绝对不打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