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导面前,鲁建中面露微笑,心里升腾起怪异的感觉,到底是叶仲锷,请他来问话调查,律师在一旁不说,公安局局长也来了,还有个身份不明但气宇轩昂的老费都来了。
叶仲锷自然是以完美无缺的礼貌回答了他,表情从容:“一接到电话就来了,还算不算及时?审讯室在哪里?”
之璐站在原地,目光不由自主的胶着在他的身上,静静看着他目不斜视的从她身边走过去。他穿衣服的品味向来是令人赞叹的,或许又是因为长得好,看上去总是惹人注意。其实,服装至于他几乎是陪衬,他的自信和风度早就潜入到他的骨子里,哪怕穿着烂衣衫都会好看。
他就这样走过去,目光直视前方,半点没看她,仿佛她跟杨里是透明人;但是他身边的其余几人都看了她一眼,老戴甚至还对她微微一笑,欠身示意,又看了眼杨里,说了句“你们最好呆会再离开”。她不由得一愣,思考着那个笑容的含义。
在屋子里,有警察到了水递给他们,目光里满是对她们的同情。杨里一直垂着头,最后表情怪异的抬起来,神色不定,之璐担心她,拿手在她面前一恍,说:“小里?”
杨里如梦初醒,拉一拉她的衣袖,说:“那个费叔叔,好像就是那天晚上救我的那个人。”
之璐沉思片刻:“你确定?”
“是的,我想了很久,确定是他,”杨里抱着头,“我已经彻底的糊涂了。叶大哥认识他,那是他在保护我?我妈妈去见叶大哥,又是怎么回事?”
她的问题,也是之璐的问题。可目前,谁都没有答案。叶仲锷向来都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不打无准备的仗。想法太多,内心反而一片空虚,她放下纸杯,手轻轻搭在杨里的手上。
时近夏天,从三楼的窗户往外看,可以看到院子里的槐树枝叶繁茂,疏密有致,新绿盖住了旧绿,笼罩住了树冠,阳光透过树冠细碎的光斑跳动明灭;白花串串,开得宛如漫天的星辰。
两个人在房间里呆了极长的一短时间,时间漫长,好像巨兽,慢慢的吞噬掉她们的每一份精力,之璐觉得自己再也没有精神支持下去的时候,他们几人终于审讯室里走出来。从敞开的门里,可以看到他跟老费低声交谈着匆匆离开,照理是没有看她一眼。他从来没这么对待过她,如同一滴墨水溅在宣纸上便慢慢地洇开,之璐感觉郁闷,难以准确描述的失落在心中一点一点地弥漫,一种漫无边际的感伤统统积在了胸口。
片刻后,鲁建中进来,神色跟两小时前判若两人。应该说他这段时间也很憔悴辛劳,可此时脸上的倦怠之色一扫而尽,精神振奋极了:“你们可以走了。”
说着他稍微错身,让她们离开,杨里从他身边经过,他的手摁在她的肩头,语气诚挚:“小里,我们已经锁定杀你母亲的凶手,不过暂时不能行动,你放心,凶手总会伏法。这段时间,你好好考试。”
杨里不可置疑的睁大眼睛,仿佛他说的不是汉语;鲁建中见状,把刚刚的话重复了一次,杨里的眼眶霎那一红,重复的说:“好,那就好。”
鲁建中拍拍她,又看一眼之璐:“你带小里来交代事实经过,是对的。你们可以放心,叶仲锷跟那两桩凶杀案没有关系,但具体的细节不能多说。”
这句话仿佛等了一辈子,那瞬间似乎觉得空气的味道都改变了。如释重负、终于解脱的轻松,让绷直的神经断裂,她浑身发颤,脚步踉跄。在她自己察觉之前,泪水从眼眶里奔涌而出,视线模糊一片。
站稳之后,她手忙脚乱的擦了擦眼睛,伸手过去,鲁建中一愣,缓缓握住她的,只觉得她的手柔软且冰凉,她声音有些沙哑,说:“鲁警官,谢谢你了,谢谢。”
鲁建中震惊的看了她一会,他从来不知道她会哭并且这么能哭,他看过她低眉浅笑的样子,看过她若有所思的样子,看过她走神发呆的样子,却从来没见过她哭,并且是带着笑的哭。他听到自己公事公办的回答:“份内之事,不用客气。你们可以走了,还有,你的案子还在继续调查,有事请打我的电话。”
甚至都没有勇气像以前一样送她离开。
之璐不会注意到他的失常,公安局她已经相当熟悉,熟门熟路,闭着眼睛都可以走回去。她像姐姐一样握住杨里的手,她也用同样的力量握住她,都想在对方的手心里汲取温暖。
她们来到附近的公车站,杨里仰起脸看她:“之璐姐,我先回学校了,还可以赶得上今天下午的课程。”
杨里的脸上历来有种和她的年龄不搭调但是也不矛盾的成熟,这个时候才像一个孩子,微笑且生机勃勃的脸庞,清澈且轻松的眼睛。她成熟的太快,甚至没有过渡,让人心疼。之璐整了整她的衣领,用手梳理了她的头发,才送她上了车。
目送车子离开,她感到手机在震动,机身曝晒在阳光下以至于屏幕上的字并不清楚,她走到站牌的阴影里,才看清短信是杨里发来的,写着:之璐姐,在你面前,我说不出口,只有发短信给你。谢谢你。对不起。
合上手机,然后目光稍微一转,却看到一个不算熟悉的人自远处朝她走过来。
这个时候的车站没有多少人,戴柳的出现也不会引人多少人注意,之璐瞥她一眼,没有说话。
戴柳终于站住,脸上的表情精彩得难以形容,鄙夷,愤怒,嘲笑,惊愕,等等不一而足,如果不是在大街上,她完全有可能给钟之璐两巴掌。她伸手指着她的脸,语气激愤:“钟之璐,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叶仲锷对你怎么样,你会不知道?我还真是低估你了,你居然带着那个小丫头去公安局,说他杀人?”
马路上车来车往,细小的尘埃在阳光里浮动,跳着怪异的舞蹈。之璐凝视马路对岸,继续缄默。
“你以为你是什么?我真是不明白,他怎么会爱上你这么个女人?假正经,固执,你以为你带着仁义道德的面具,就是救世主?如果他真的跟杀人案有关系,你就准备大义灭亲?多杰出的行为啊。倒还真是你做的事情。”
有种说法是这样讲的,暗恋是世界上最怯弱的一种情感,它会让人噤声,让人沉默,甚至让人滋生阴暗的嫉妒,从而做出后悔一生的举动。
之璐问她:“如果是你,你怎么做?”
戴柳冷笑得漂亮的面孔都扭曲:“他在哪里,我会不计一切也跟着去。他在那里,我就在哪里。他做贼,我跟着做贼;他杀人,我跟着杀人;他下地狱,我也跟着下地狱。”
“原来,你是真的爱他。”之璐缓缓的点头,没有恼怒,平静的仿佛在说别人,“我不是你,请不要用你的观点来衡量我。如果是我,我不会允许他走上歪路,最近发生的事情,你也有所耳闻。我告诉你,那些事情,我从来就没相信它们会跟叶仲锷有什么关系。
“我不爱虚荣,我不在乎金钱,这些,你可以说我伪善,可以说我假仁假义,可以说我好名,都没关系。但是,我跟你不一样,我坦坦荡荡的做人;我努力学习,努力工作;我不会用他的权力财富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我不会让别人一提到他就跟暧昧的桃色消息扯上关系。
“是,我绝对不会让自己成为他落人口实的把柄。
“尽管我可能做的不好,但是,我跟你,不一样。”
之璐看着她,微笑:“你听够了么?”
[十八]
之璐要辞职的事情邓牧华并不觉得意外,她看了一眼辞职信就放下,很赞同:“好,你还是回学校去好一些。”
她用那天剩下的时间跟同事交待了手里的工作,晚上和邓牧华出去吃饭。她们去的地方是曾经的母校附近的火锅店,都是在这所大学里混出来的,以前不知道来此多少次,三四年后回来,发现店面比当初的规模大了好几倍,但依旧人满为患,她们排了半个小时的队才领到号,坐下,长长松了口气。
两人叫了一大桌子菜,周围都是年轻学生,年轻得稚气未脱;一对对的小情侣,嘴给辣的通红,相视而笑,那样子叫人看得旁边的人心里暖和。
邓牧华往锅里放菜,摇头晃脑的说:“看这他们,都觉得自己老了,”说着摸了摸自己的脸,“时间让我们容颜老去啊。”
之璐笑得直不起腰:“怎么那么酸,新月派复新了?我真是觉得自己老了,特地跑回来读书,看看能不能年轻点。”
“你哪里老?风采依旧啊,”邓牧华说:“对了,最近有人跟我打听你来着,说想认识你。”
“什么?”之璐一愣,随即不由得笑起来,“开什么玩笑。”
邓牧华笑:“没事,我帮你拒绝了。”
之璐不接招,拿勺子捞出肉片盛到邓牧华碗里,催促她吃。锅里的热气冒出来,邓牧华看不清她的脸,自顾自的说:“最近这些事情也够你受的,我眼看着你越来越瘦,越来越憔悴。你是真的不打算谈恋爱,不打算结婚?”
之璐正从锅里夹东西,一时失察,中指食指捧到了滚烫的锅沿,疼的她脸一白,几乎就要叫出声;邓牧华见状,跟服务员要来凉水,之璐把手放进杯子,等待灼热过去之后,才说:“大概是不能了。”
“对了,”邓牧华看看四周,指着墙说,“那幅画到现在都还变呢。”
然后她们再不谈别的事情,慢慢吃着火锅喝啤酒。两个人胃口都很小,偏偏不愿意浪费粮食,吃得很慢,最后只剩下她们,才结帐离开。
邓牧华送她回家,两人都吃的太饱,在车子里不愿意动弹。之璐艰难的挪动脚步下车,几步后返回来,敲了敲车窗,等邓牧华人摇下车窗后,她指了指车子里的照片,说:“什么时候结婚,提前三个月告诉我一下,我好省钱给红包。”
邓牧华忍住笑意:“那你从现在就开始准备吧,我们准备八月结婚。”
之璐嘿嘿直笑,歪着头看她,再摇摇晃晃的回家去。
大概是喝酒太多,又因为父母都在,那天晚上她睡得很好,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屋子里空无一人。她想着既然不上班,摸索着去厨房找吃的,发现餐桌上的早已冷掉的豆浆油条。百无聊赖,干脆开始收拾衣物,为日后的搬家做准备。
中午的时候父母都回来了,拎回来一大袋子事物,把冰箱全部填满,然后才解释:“你奶奶最近身体又不好,我们明天就回去,怕你没人照顾,被饿死了。”
“奶奶怎么了?”之璐担心的问。
“年纪大了,各种毛病都有了,”钟载国说,“你的案子还没结案,现在不能离开市区,我们回去看看就够了,可能过几天就回来。”
结果他们这一回去,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回来。天气渐热,女士们都已经穿上了裙子,之璐也不例外,找出学生时候的衣服穿上,把头发扎起来,回到母校旁听博士时需要考试的课程。中午独自一人去食堂吃饭,去图书馆看书,下午的课程结束后搭公车回家,去超市买点菜,做好饭等杨里回来。有时在超市遇到熟人或者以前的同事,只是笑着擦肩而过。她作息罕见的规律,失眠的情况比以前好得多,其间警察一次都没找过她,检察院的拘留证,法院的传票都迟迟未到。
周六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找到鲁建中,他却让她回家,说,需要你配合的时候,自然会找到你。
之璐坦诚相告,我受不了我身上还有的“莫须有”的罪名,我恨不得快点提起公诉。
鲁建中的神情也完全不忧心,待房间只剩下他们二人的时候,他看她一眼,温和的说,我看,不会再提起公诉,怎么说,你也曾经是叶仲锷的妻子,叶家不会不帮你。
之璐怔了怔半晌,说,不是那么回事,我跟他说清楚了,我们没关系了,我也不需要他的帮忙。再说,他现在也被审查,自身难保,还是按照程序来吧,我不想枉顾法纪,给人添麻烦。
鲁建中显然并不这么想,他笑了笑,宽慰她:我也不会枉顾法纪。之璐,上次你看到了,叶仲锷怎么会自身难保?他说一句话,比你说十句都管用,你又何苦自找麻烦。再说,几个月查一桩案子也是常有的事情,拖一拖没什么关系,等我们找到新的证据就可以洗清你的嫌疑了。
她想问问有什么新的证据,但最后还是忍了下来。
鲁建中反复看透了她的心思,主动说,已经查到那笔款子的来源了,是从美国的一家银行汇出来,帐户是私设帐户,正在查汇款人。已经有了突破,你不用担心。
回去的路上之璐深想,鲁建中的确说的对,可是她心理上还是不能接受。前一段时间她拒绝想这个事情,但不等于她想不到。的确是离了婚,但叶仲锷对她可能还有几分情谊在,否则,不会找人跟着她保护他;再说,他是何等人,要是让人知道连自己的前妻都保不住,给送到看守所,说出去他大概会觉得颜面无光?
这倒不是不可能的。两人结婚之后,因为工作的关系,叶仲锷经常要求她陪他一起出席活动,宴会之类的活动,偏偏那些时候总是新闻记者最忙的时候,她平时工作辛苦,如果有个周末也只想睡觉好好休息;哪里还有那个精神陪他去应酬。起初叶仲锷也依她,后来终于提意见,就说,你那些同事聚会你跑得倒是勤,半夜发完新闻还能出去吃火锅,陪我去参加宴会而已,就那么不耐烦?
之璐说,能一样么?同事出去又不讲究什么,可以大杯喝酒大块吃肉;可是去那些酒会,又枯燥又没意思,几百个人仿佛都是受过训练似的,拿着酒杯晃一晃,说话也是满嘴客套。再说,这都不是一次两次了,以前你不也应付得很好么?我去干什么?
他帮她把漂亮华丽的礼服换上,说,你还知道不是一次两次啊,别人问起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人人都带着妻子女友,我却孤家寡人,你让我的面子往哪里搁?这就是生活,亲爱的,你不接受也要接受。我看到你的文章里写的,周礼秦制、儒学法术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周礼位居第一,礼仪的重要性不用我跟你强调吧。
既然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而且他也的确有理,之璐只好跟着他参加。在酒店外碰到了她的几个同行,怕被人认出来,几乎是逃一样的钻进入会场。高雅豪华的会场,电视上才能见到的人物云集,灯光闪烁不停,她不习惯这样的场合,却还要陪认识不认识的说话,从容不迫的跟人家谈天论地,事后浑然忘记自己说的什么,依稀记得别人跟叶仲锷说“尊夫人不但漂亮,而且学问出众,才华横溢,跟您真是般配”之类的云云。这话算是恭维,可她却无从高兴,因为太累,那种不适的感觉也顾不得管,回去的车上就睡着了。
印象中,也就是这么一次陪他出席这样的活动。本来还可能有一次,她也答应了,可那天出了特大交通事故,她去现场采访,满地鲜血惨烈状况看的她几欲落泪,五脏六腑哪里都不舒服;发完稿子回到家只看到叶仲锷阴郁的脸,和沙发上那条深色长裙。
他抬起眼看她一眼,眼睛里有幽蓝的火苗,说了一句,这几个星期,你都是第几天晚归了?
之璐讷讷的解释了原委,他并没有认真的听,说他自己的想法,之璐,你辞职行不行?你看看这个家,都成什么样子了?
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让她辞职,之璐虽然愕然,还是干脆的加以回绝。
他言辞格外严厉,我也不是不认识别的记者,没几个人象你这样。他们就能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而你追求工作上成功,代价就是牺牲家庭牺牲夫妻关系?
之璐给骂的一懵,说:可是下午的时候,报社暂时抽不出人去采访,只有我去。
他上火,语气冰冷,你都学不会拒绝人?还有,这个理由我听了几十次。有没有新鲜的?
下午血淋淋的景象还历历在目,之璐满心的伤心委屈化成怨愤,为了保护自己声音高了八度:没有新鲜的!有新闻我就去采访,为什么要拒绝?
这番吵架的结果直接导致了此后两个月的漫长冷战乃至离婚,好在平时两个人都忙,一早出去,晚上回来,虽然还是睡在一张床上,半夜醒来的时候还是搂在一起,不过这都不妨碍两个人关系越来越僵,到最后演化成他所预料的那样,彻底分崩离析。
婚姻就跟水和空气一样,虽然平庸,但对于人类而言,却是最重要的东西之一,而且结果毫无悬念。在跨入大门的时候,就可以看到结果,要么,任凭它磨去两人的棱角直至天长地久,要么,被不可避免的波折打倒,直至两败俱伤。
[十九]
高考临近,之璐体会了一下为人父母的感觉。杨里放了假,在家里看书,之璐也陪着她一起看书,看累了两人就坐在地上看世界各地的搞笑电影,看到有趣的镜头,都能笑出泪来。
高考结束后的第二天,之璐和杨里就开始收拾东西搬家。杨里没有太多的东西,很快也就收拾好了;她过去帮忙,诧异的发现之璐的东西同样也不多,除了衣服和书,就没有别的东西了,仿佛这结婚两三年怎么一点印记都没留下。她想起自己曾经连张照片都找不到,诧异的问她:就这些了?
之璐埋头收拾,说:没有别的东西了。
杨里想起楼上那扇永远打不开的房门,就说,之璐姐,你每个房间都看过了么?会不会有什么遗漏的?
之璐一声不吭的埋头收拾,继续忙碌;杨里以为她再也不会回答的时候,她把最后一沓书打包系好,直起了腰,用手肘擦了擦额角的汗水,说,没有遗漏的。
收拾妥当之后,之璐打电话叫来搬家公司,花了整整一天,终于把所有的家当搬到租的房子里,累得虚脱;卧室没有收拾,于是在客厅打地铺过了一夜。之璐本人对环境好坏并不挑剔,杨里是吃苦长大的孩子,对睡在哪里一点意见都没有。
此后连续好几天,两人都把时间用在收拾屋子上。房子收拾好的当天,杨里提出说要回绥泉县,她说,已经好几个月没回去了,考试完了,也该回去看看;之璐想着她还有些亲人在那里,没有再劝,送她去了城西汽车站。
在候车大厅里,之璐跟叶仲锷挂了个电话,约他出来,他说:“什么事?”
之璐说:“前几天我已经搬走了,家里的钥匙多了两套出来,现在想拿来还给你。”
叶仲锷没说话,听筒里只有高高低低的喘息声。之璐曾经很熟悉,他恼怒到了极致却不得发作通常都会这样,就像他们以前吵架之后,两人躺在床上,呼吸声近在咫尺。之璐沉默片刻,再说:“你没空?那我寄给你。”
“你在哪里?”
他声音近乎咬牙切齿,之璐想,把房子还给他,他们之间再也没有别的关系了。在此之前,总是要见面的,总是要说清楚的,该问的也是要问的。于是,她说了地方;叶仲锷没有任何停顿,说:“等我过来。”
二十分钟后她在候车大厅外的对街见到了他和他的车,她呆了呆,忽然有逃走的欲望,那一楞神中,他也看到了她,对她略微颔首。傍晚时分,光芒柔和,天空的一半像是复制在海水,湛蓝透明;另一半红得过于艳丽,已经有了些不祥的预兆,让每一个抬头看天的人都忍不住暗暗想,这不是血么?
之璐对那一天记得很清楚,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这诡异的天气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那不健康的天空颜色总让她联想到不好的预兆。
她深呼吸,一步步的走过去,叶仲锷的轮廓和五官渐渐从金红色霞光的海洋里浮现出来,他眉头微锁,浑身都流淌着一种让人心折的魅力。恍惚中回到了当初,她就是被他这种气质吸引,最终无法自拔。
她走得不快,甚至可以说很慢,叶仲锷靠着车,看着她,一样的默不作声,目光一路向下,从她的发梢看到鞋子,她瘦的让他心疼。这段时间,每次一见她,就会发现她比前一次所见更瘦更苍白。他无声的看了一会,克制住过去抓起她双手的欲望,只是不动声色的等着她走来;终于在她走近的时候,抓住了她的手臂,把她摁到副驾驶的位子上,关上车门,自己随后也上了车,发动车子。
车里开了空凋,跟外面的灼热相比,简直是两个世界。之璐本来还觉得热,现在凉爽得多,她看了一眼他的侧脸,那神情宛若寒冰。她觉得更冷。
这两年他都很少自己开车,不过现在却是他开的车,车速不快;城西汽车站算是城市里的偏远地带,繁华程度比起市中心差了许多。之璐坐在他的身边,时不时的看一眼窗外,最后终于说:“许大姐去世前,你见过她吧,你们到底说了什么,跟她后来出事,有关系么?”
她的声音乍一听什么情绪都没有,镇定极了,叶仲锷知道这是她久经思考后才说出的话,声音不觉平淡下来:“你想知道?”
“是。”
“你既然想知道真相,我把能告诉你的都告诉你,”叶仲锷冷静的说,“许大姐的死跟我有关系,她知道了一些至关重要的消息,来警告我小心应付,然后被人发现乃至灭口,我当时没有想到对方手段那么狠毒,保护不力。这件事情上,我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