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大大方方地坐在他身边,“我叫白倾城,演这部剧中的一个小人物,还没出镜呢。”

倾城?燕风不由得仔细看了她一眼,人如其名,这个女孩的肤色非常白,不是那种牛奶般沉甸甸的白,是那种如雪花般透明轻盈的白,五官精致到了极点,简直无法挑出一点毛病来,一个很标准的小美人,当一个好花瓶肯定是能胜任的。

“你怎么了?”白倾城侧着头问,她的神情有一种撒娇的味道。

“没什么,”燕风打开盒饭,蜜汁叉烧呈深琥珀色,半透明的汁浇在玫瑰色的叉烧上,光是看一看,也要使人垂涎三尺,“吃饭。”

“我以前没演过戏,这次是陪一个朋友去试镜,没想到朋友被淘汰了,坐在一边等着她的我却被意外地选上了。”白倾城也打开盒饭,是香菇鸡块,微褐色的香菇,黄色的鸡块,看起来也赏心悦目。

 


依稀相似(3)

“然后你就答应了。”燕风顺口道。

“开始没有,因为我对演戏并不感兴趣,我是一个首饰设计师,只喜欢跟铂金钻石打交道。”白倾城笑得很优雅,她应该是那种有良好家境的女孩。

“好职业,很羡慕——那为什么后来又答应了。”燕风说,“拍戏很辛苦。”

“因为你是这部剧的男主角呀。”白倾城嘴角一翘,半真半假地说,“难道你不知道你是少女和少妇杀手?”

燕风笑笑,看着白倾城,想起了安心,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白倾城和安心有某些相似的地方,不是相貌,也不是气质,他一时也说不清到底是什么,也许是因为很久以前,安心告诉过他,她叫冯倾国,她有一个妹妹叫冯倾城的原因吧。

“那你是属于前者还是后者?”燕风呵呵一笑。

“嗯——”白倾城想了一下,俏皮地冲他眨眨眼睛,“二者兼而有之吧。”

这女孩怪有意思的,燕风问道:“你的戏什么时候才拍?”

“明天下午吧,我的戏份很少,不过是一个花瓶罢了。”白倾城似乎看出了燕风的心理,站起来,“盒饭这种东西,吃一次两次的时候还可以,吃多了就难受了。”她说这话的时候,不经意地看了看燕风。

燕风笑一笑,“晚上可以不用吃盒饭呀。”

“一个人出去吃也没意思。”白倾城道,“不过,也习惯了。”

燕风也站了起来,“晚上一起去吃吧。”

“你请我吃饭,我想会有很多女孩会发疯地嫉妒我的。”白倾城的笑容非常美,让人时时有惊艳的感觉。

燕风忽然脱口而出:“你很像一个人。”

“谁?”白倾城莞尔,“你女朋友?”

这可真是一个老套的借口!燕风不禁笑了起来。

“真的是?”白倾城追问。

燕风摇摇头,“很久以前她是,现在——我也不知道。”

很久以前,很久以前,我们不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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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意外(1)

失去的时候,我们以为那个人已经成为我们的过去了,我们不知道,其实,那个人已经刻入我们的生命中了,永远。如果有可能,我们宁愿付出一切,只要那个人能重新回来。

白倾城的戏份确实很少,她是剧中女主角一次出席宴会时临时请来陪酒的一个交际花。可是白倾城把这个交际花的长袖善舞、左右逢源演得天衣无缝,每一个微笑,每一个眼神,一举手,一投足,无不风情万种。

相比之下,周宛如在戏中就黯然失色了,仿佛主次突然颠倒了过来。这场戏也反复拍了很多次,越拍周围的人就越觉得白倾城的光芒已经完全盖过了周宛如。最后余导摇摇头,无奈地向制片人一摊手。

“余导,白倾城在戏中穿的衣服也太光彩夺目了!我穿的湖绿色旗袍简直是太土气了。”周宛如给自己找了一个完全不充分的借口。

“很简单。”燕风在一旁接过话来,“只要把你们的衣服和角色都对换过来试试,就知道是不是衣服的问题了。”

“你——”周宛如瞪着燕风,这个人帅则帅矣,可是一点也不解风情。

余导皱了皱眉头,“再拍一次。”

戏中,白倾城演的交际花如烟身穿一袭如云霞般灿烂的旗袍,旗袍的一侧开得很高,颀长如玉的腿迈动着,如一阵轻风般地向大家走过来,笑靥如花,“哟,我来迟了。”

周宛如用眼角扫了一下她,侧过脸,满脸的不屑一顾。

“这位就是鲁文娟鲁小姐吧,气质出众,果然是名门闺秀!”如烟含笑看了周宛如一眼。

周宛如并没有回头,她只在鼻子里哼了一声,“名门闺秀?如烟小姐见笑了。”

“停!”余导走过来,对周宛如道,“我说了多少遍了,像鲁文娟这样知书达理的小姐,即使心里鄙夷万分,也是不会动不动就甩脸子的,她说这话的时候,应该是含着微笑,不过,这种微笑…”

“我笑不起来。”周宛如站了起来。

“可是你必须要笑,而且是很有风度的笑。”余导坚持。

周宛如微昂起头,“余导,你能不能让我以自己的方式演好鲁文娟?”

余导愣了一下,盯了周宛如几秒钟,猛地点点头,沉着脸道:“好好,你继续,继续。”

燕风有些奇怪地看着余导,在圈内他一向以挑剔出名,只要有一点点的不满意,他是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镜头的。

 

 


一场意外(2)

 接下来,白倾城越来越出色,周宛如越来越黯淡,周围的人都开始暗暗摇头了。燕风看着白倾城,不相信她这是第一次拍戏,她对角色的把握几乎不差分毫,这个女孩天生就是要拍戏的。

宴会的最后,鲁文娟喝得酩酊大醉,她的哥哥鲁文涛找到她,铁青着脸上去一把拉开她,把她扶向楼梯。走了几步,忽然,鲁文涛的脚下一滑,整个人向左侧扑去,扶手被他压断,鲁文娟被一股巨大的惯性从扶手的缺口处甩了出去,一道淡绿的影子一闪,砰的一声巨响,她直直地摔在大厅的地板上,叫都没来得及叫一声便晕了过去。

剧中没有这一幕吧!

难道余导把剧情改了?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

“快!打120!”还是制片人的反应快,先是冲旁边的人大叫一声,然后一个箭步跳上去,一看周宛如平平地躺在地上,双目紧闭,后脑勺慢慢洇出一小摊鲜血来。他吓得六神无主,又大声叫道:“救护车,快,救护车来了没有?”

燕风看见白倾城,她像一片云霞般地站在楼梯口上,微微冷笑着,看着救护人员把周宛如抬了出去,燕风把目光移到余导的脸上,看见他似乎长长地吐了一口气,脸上变得轻松了一些。

一连几天,周宛如一直处在昏迷之中,她这一摔,摔成了脑震荡,颈椎骨骨折,医生说了,若她半个月内不醒过来,极有可能一辈子也醒不过来了,将会成为植物人。一时间,媒体天天守在摄影棚和医院门口,向剧组的人追问周宛如的病情,问女主角会不会换人,换谁,纷纷猜测这场事故的原因,闹得满城风雨。

 摄制组的工作自然不能停下来,头头脑脑们经过了讨论,一致同意换女主角。成立一个甄选小组,用三天的时间试镜,找出合适的演员。

燕风一知道有三天的空闲时间,便立刻买了机票,要回去看安心,也顺便逃脱媒体天天的围攻。已经两个多月了,他无时无刻不想着安心,比刚认识她的时候想得更急切。安心,他曾经背叛她,使她伤心,可是现在,他知道,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能让他关心和牵挂的人,是安心。

失去的时候,我们以为那个人已经成为我们的过去了,我们不知道,其实,那个人已经刻入我们的生命中了,永远。如果有可能,我们宁愿付出一切,只要那个人能重新回来。

我回来了,可我丢了自己,亲爱的,我不认得你了,我不记得那些曾经,而且,永远也不会记得。

 


回忆滋味(1)

悲欢离合,流诸指尖,是一种奇怪的感受,这个时刻,自己就是手持仙棒的魔女,安排着故事中人物的命运。可是,我们不能安排自己的命运。

淳于洛确实是一个好玩伴,很好的玩伴,他带着安心去爬山,去看海。在柔软的草地上摊开四肢,望着蓝得让人心醉的天空,在温暖的沙滩上,慢慢地慢慢地走,回头看着自己浅浅的脚印被海水温柔地抚平。世界在她的面前,重新展开了一副面孔。

阴影在慢慢褪色。

为什么要问过去,过去只不过是死亡的一种形式。淳于洛说得对。忘记了那么多过去,她已经成为了一个单纯的人。

淳于洛就住在隔壁,不过,很奇怪,他们常常一起出去玩,相互之间已经很熟悉了,淳于洛却从来没有邀请过安心到他的家里去。有一次,他们出去的时候,淳于洛忘了戴眼镜,回家拿的时候,安心站在门外等,过了一会儿,里面传来哗啦一声,似乎什么东西摔到地上,摔了个粉碎。然后好一会儿没有动静,安心担心起来,便走进大门,来到房子的门前,刚要伸手敲门,门却突然开了,吓了她一跳,淳于洛出现在门口,脸绷得紧紧的,有些发白,不过,只是一瞬间的事,他立刻恢复了自若的神情,仿佛刚才安心看到的,不过是一个错觉。

“我们走吧。”他拉住了她的胳膊,有点紧。

安心一边走一边疑惑地看着他,“淳于,我刚才听到了什么东西摔碎的声音。”

“我不小心碰到了桌子,一个酒杯掉到地上了。”淳于洛把眼镜戴上。

阳光下,他显得有点陌生,安心想,是的,他本来就是个陌生人。

安心坐在电脑前,十指如飞,不停地敲打着键盘,她的赵飞燕传奇进展很快,已经写了一半了。不知道为什么,越往下写,她便觉得越熟悉,仿佛赵飞燕的故事就在她的脑中储存着似的,她几乎不需要查什么资料。好像很久以前,有人告诉过她赵飞燕的故事,或者是在梦中,是一个男人的声音,温和而高贵的声音,亲切的声音,那是谁呢?如果是幻觉,为什么如此熟悉和真切?

今天下雨,正好可以在家里写小说,这也是她唯一能做的事情。

悲欢离合,流诸指尖,是一种奇怪的感受,这个时刻,自己就是手持仙棒的魔女,安排着故事中人物的命运。

 

 


回忆滋味(2)

可是,我们不能安排自己的命运。

安心忽然叹了一口气,站起来,走到窗口,拉开窗帘,雨很大,很密集,因为隔了音,外面是一个无声的世界,听不到雨声,仿佛自己站在这个世界之外。

我一直,试图着走进这个世界,却一直,站在世界之外。

电话铃响了起来。

是淳于洛的声音,他的声音很特别,安心找到了一个词来形容,干净,对,就是这个词。

“我在你的门口。”他说,安心听见了哗哗的雨声。

“雨很大啊。”安心说,“你跑出来干什么?”

“只是有点想你了。”淳于洛轻声道,“没什么,我这就回去。”

“你等等,”安心看了看窗外的大雨,心里一软,“不如你进来坐一会儿,我这儿有很好的咖啡。”

淳于洛的衣服湿透了,水滴直滴在地板上,头发结成一绺一绺的,贴在头皮上,安心一指浴室的门,“用热水冲一冲,秋天深了,小心感冒。”

淳于洛冲她一笑,“感冒了就更能加深印象了。”

安心走进燕风的房间,他走了两个多月了,这还是安心头一次进入他的房间。床头巨幅的燕风的黑白照片,明眸皓齿,朝她微笑着。安心轻轻地对墙上的燕风道:“别介意啊燕风,淳于洛又不能穿我的衣服。”

她打开燕风的衣帽间,很大,里面挂满了各种品牌的衣服,春夏秋冬,常服和演出服,井井有条。安心找到了几件没有拆包的内衣和毛衣,拿了走出去,淳于洛一定不喜欢穿别人穿过的衣服,换了自己,也不喜欢。

 咖啡煮好了,斟在杯子里,热气腾腾的醇香。

“咖啡有回忆的味道。”淳于洛闻着咖啡香气,道。

“我没有多少可回忆的东西。”安心自我解嘲。

“我倒是希望自己没有多少可以回忆的东西。”淳于洛搅着咖啡。

安心略略侧了侧头,不解地望着他,如果能让她恢复全部的记忆,她简直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人,总是对自己拥有的东西不去珍惜。

“像你这样,做个单纯的人,是我的梦想。以前我以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单纯的,然后遇见了你,否定了我的看法。”淳于洛看着安心的眼睛,“安心,你的眼睛让所有的人都感到自己的邪念和欲望太多。”

“你有什么邪念和欲望?”安心此言一出,立刻红了脸,这句话有些像是挑逗了。

淳于洛的手落在安心的手背上,“比如说,这样握着你的手,再也不放开。”

 

 


回忆滋味(3)

安心想抽出手,淳于洛却握得更紧了,用恳求的目光望着她,她便不再试图抽出手来。

门被推开了,燕风站在门口,手里举着一个盒子,笑容凝固在脸上,直直地盯着安心和淳于洛放在桌子上握住的手。

几秒钟的死寂。

安心把手从淳于洛的手中抽出,站了起来,对燕风轻轻一笑,“戏拍完了吗?”

燕风的目光从她的脸上移到了淳于洛的脸上,再落到他的身上,他的身上穿着他的衣服!

淳于洛连忙上前一步,向燕风伸出右手,“你是燕风吧,久仰,我是淳于洛,你的新邻居。”

燕风把盒子换到左手,伸出右手,碰了碰淳于洛的手,只是瞟了他一眼,“淳于先生,你以前认识安心?”

淳于洛看了安心一眼,“哦不,我是搬到这儿来才认识安心的,另外,不要叫我先生,就叫我淳于吧。”

安心端上一杯热咖啡,递给燕风,“怎么这么快就拍完戏了?”

“没有拍完,女主角摔伤了,要换人。”燕风看着安心,目光沉痛,他觉得自己现在是一个不速之客,一个傻瓜,出现在自己的房子里的不速之客,“我打扰你了吗,安心?”

“是我打扰你了,燕风。”安心笑。

“你永远不会打扰我。”燕风觉得自己像是在背台词,有时候真心话说出来的时候,就像是背着写好的蹩脚的台词。他环视了一下四周,皱了一下眉头,“老齐他们怎么一个都不在?”

“我放了他们的假,反正你不在,我一个人也不需要这么多人侍候,我自己会煮吃的,没事可以割割草,锻炼身体。”安心看了看他手中的盒子,“那是给我的礼物吧。”

燕风看看淳于洛,心想,难怪这小子这么肆无忌惮地跑到这儿来呢,他边想边把盒子递给她,抱歉地笑笑,“对,打开看看。”

是一双鞋子,有点像是童话中灰姑娘穿的水晶鞋,闪着淡淡的晶光。安心很高兴地试穿了一下,非常合脚,她在房间中转了一个圈,一个活生生的灰姑娘。

“好漂亮的鞋子。”淳于洛赞美了一下,然后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燕风的身材跟他的差不多,很合身,他耸耸肩,“燕风,我抢了你的衣服,这样吧,我为你接风,咱们扯平。”

这是个可怕的对手,燕风一进门就感觉到了,这个人自若,身上有一种雅嬉皮士的不羁和从容,略带邪气,声音却很清澈,好像山泉一般,成熟中带着些奇怪的稚气,正是最吸引女孩的那种男人。

燕风看看安心,分别两个月,她身上的那种悲伤的沉默已经消退得差不多了,这个沉静的安心,是淳于洛带来的么?燕风后悔自己不坚持带着安心离开。

我一再错过了很多次,这一次,我不想再错过。我要你是我的。

“我正好饿了。”安心粲然一笑。

 


订婚戒指(1)

车,黑衣人,枪,今哥哥倒下,婚纱飞起来,溅着点点血色桃花,我今生今世,也许永远不可能再披上婚纱了。

“燕风,这不是回家的路。”安心看着车向另一个方向拐去,淳于洛的车很快被淹没在车流中。

燕风道:“谁说要回家了。”

“我们要去哪里?”安心问。

“马上就到。”燕风并不直接回答。

华灯初上,车流缓缓而过,车灯把雨幕照成一串串珠帘,在风中微微斜着。燕风把车停了下来,立即有人打着伞过来,打开车门,把他们接了下来。

安心抬头一看,这是市里最大的珠宝店,店里铺着地毯,偌大的店里柜台并不多,错落有致地分布着。穿着漂亮制服的小姐们站在柜台后面,面带着彬彬有礼的微笑。

一个导购小姐迎上来,带着恰到好处的笑,“先生,小姐,我可以帮你们的忙吗?”

燕风温和一笑,“我们想看看戒指。”

戒指?安心疑惑地看着燕风,他怎么突然要来买戒指,而且还拉上她来?

“恭喜两位!”小姐一只手向前边示意,“戒指在那个柜台。”她说着使劲盯了燕风一眼,忽然眼睛一亮,彬彬有礼的表情变成又惊又喜的样子,两只手交叉着放在胸口,“哦!——您就是燕风吧!天啊,没想到会在这里看见您,我很喜欢听您的歌…”

“小姐,我现在是来买戒指的。”燕风打断了她的话。

小姐马上回过神来,用锐利的目光打量了安心一下,难道,无数少女们梦中的白马王子,要订婚了?这不可能,并没有任何媒体有燕风要订婚的消息。

安心不知道为什么这位导购小姐要说恭喜,也不知道看她的目光怎么这么奇怪,好像是嫉妒,又好像是不可思议,她又不解地看了看燕风,燕风拉住她的手,向那个卖戒指的柜台走去。

一换班,我就要到网上去发布这个爆炸性的消息!点击率一定飙得飞起来!导购小姐恨不得立刻到换班的时候,免得别人赶到她的前头去了,无意中得到头条新闻的兴奋已经盖过了她对燕风身边这位幸运女孩的嫉妒了,她暗暗遗憾手中没有照相机或者摄影机。

“欢迎光临。”小圆脸的柜台小姐笑得很甜。

“给我介绍最新款的钻戒。”燕风对她说。

 

 


订婚戒指(2)

 柜台小姐看了看燕风和安心,“成对的钻戒吧。”

燕风点点头,“对,成对的。”

安心看看燕风,觉得有些奇怪,不知道他买成对的钻戒干什么,为什么要带着她来买,难道是——安心的心跳了起来。

“这是意大利最新款的系列钻戒,十克拉重的钻石,每一款都是绝版的,都是绝无仅有的一对。”柜台小姐款款轻语。

燕风拿起其中的一枚钻戒,拿起安心的手,轻轻地套了进去。

“很合适,先生好眼光,小姐的手指长得匀称漂亮纤长,戴什么样的款式都很好看,但这一款式最适合小姐的气质了,清丽不俗。”柜台小姐非常会说话。

安心急了,“燕风,你这是干什么!”

“燕风!”柜台小姐愣住了,微微张着涂着暗红色口红的嘴,瞪着燕风,“你真的是燕风!”她全然没有了刚才介绍戒指时的轻声细语,简直是尖叫了一声,引得别的柜台的小姐都向这边张望。

燕风拿起安心的手,放在嘴边,轻轻地吻了一下,“安心,我爱你,我再也不会让你离开我。”

“啊!”柜台小姐又叫了一声,如果这句话是说给她听,她一定会当场晕倒。

安心的脸色有些苍白了,“不,燕风。”

车,黑衣人,枪,今哥哥倒下,婚纱飞起来,溅着点点血色桃花,我今生今世,也许永远不可能再披上婚纱了。

“安心,答应我!”燕风道,“如果你没有失去记忆,你就会想起来,我们曾经是那么深爱着对方。”

失去记忆?柜台小姐越听越吃惊,这里面有着怎样惊心动魄的故事呢,一时间,她忘了自己正向燕风推销意大利最新款的钻戒。

“安心?”一个女人的声音。

安心很高兴有人替她解围,她回过头,燕风和柜台小姐也回过头,他们看见了一个长得很清秀的女人,一张显得略长的脸,有些浮肿的眼睛正盯着安心,眼神有鄙夷、厌恶、憎恨,直看得安心心惊胆战的,这个女人的脸有些熟悉,一时又想不起在哪儿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