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哲学家伊拉斯谟在《愚人颂》当中假设了一个经典的境况:人生如戏,人人都在扮演着一定角色。有人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演戏,把戏演完;另一种人,发现生活原来是一出戏,就努力离开舞台。第二种人错了,因为剧院以外,什么也没有,没有另一类生活在等着你。这场戏是唯一的演出。
我想,大概是伊拉斯谟错了。努力离开舞台很难,但是并非不可能。如同德鲁日尼科笔下在赫鲁晓夫时期仍呼唤社会改革的人,虽然艰难,虽然根本不被任何人所看见,虽然努力的效果微乎其微,他把他们叫做“针尖上的天使”。
2012年9月
附记:
这篇文章是为小说《针尖上的天使》所写的书评。
作者在写这本小说时,丝毫不做它有朝一日被出版的希望。有本书叫做《地下——东欧萨米亚特随笔》,搜集了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来,东欧的知识分子反抗体制的声音。“萨米亚特”一词来自俄语,意思是未经官方许可的出版物。
这些出版物被阻止出版、被搜查、被没收、被销毁,可还是层出不穷,在谎言编织的日常生活中撕开关于真相的裂缝。
多亏有这些“针尖上的天使”,如今的我们才能瞥得昔日的苦难,并从中找到反抗的勇气。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孤单做伴
一个九十岁的嫖客,在一个沉睡的十四岁雏妓的身旁醒来,用唇膏在她卧房的镜子上写道:“亲爱的姑娘,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孤单做伴。”
以上情节,出自马尔克斯的最新小说《我那些苦难婊子的回忆录》(Memories of My Melancholy Whores)。小说的主人公出生于中产家庭,一辈子没有老婆、没有事业、没有钱,他在父母留下的老旧房子里居住了将近一个世纪,他当过记者和拉丁语老师,现在靠退休金和在一家报纸写周日的专栏勉强度日。
在他九十岁那天,他想送自己一件礼物——和一个未成年处女狂野的一夜,这欲望来得如此汹涌,他联系了相熟的鸨母。当天晚上,他走入一个妓院的房间,躺在床上的,是一个赤裸的、全身汗光粼粼的十四岁少女,温柔热烈如小斗牛,她服了迷药,所以昏睡不醒。
主人公吓得不知所措,只想逃跑。作为一个男人,他并不是毫无经验的。相反,他九十岁的人生丰富浪荡得很:他到五十岁的时候,就已经睡过五百一十四个女人,不过,其中没有一个是不要付钱的:即使女人不要钱,他也会强迫她收下,把她变为
妓女。他很早以前曾经订婚,但是在最后一分钟逃婚。他一生不愿意负责,哪怕是对一只猫。
他生日那一晚,并没有和这个少女上床——老鸨因此嘲笑他。与上床的满足相比,他被一个更大的结论所震惊:在这个十四岁的妓女身上,他找到了真爱,九十岁以来的初恋。
老人爱得发狂,他变了一个人,他每晚去找这沉睡的处女,在她简陋的房间里布置上油画和书籍,在她耳边轻轻吟唱和讲解动人的诗,他吻遍她的身体但从未交合。他变了一个人,发现运转和影响世界的力量,是爱。不,不是那种皆大欢喜的爱,而是各种形式的苦恋和单恋。
老人改变了自己的专栏,无论是什么主题,他为她而写,他为她哭,为她笑,为她把自己的生命浇铸在每个字符里。他把每篇专栏变成了每个人都有共鸣的情书,因此阴差阳错地获得了事业上的最大成功。
白天,这个小处女到工厂上班、缝纽扣,晚上,则回到妓院忠贞地躺在床上,却从来没有见过这个老情人的模样,也对他的爱恋几乎一无所知。
按照马尔克斯的标准衡量,这并不是他最精彩的小说,首先,它篇幅并不长,只是一篇中篇小说。然而与《一件事先张扬的谋杀案》相比,它也没有密实的叙述,令人炫目的结构。可是,它确实是马尔克斯最勇敢也最古怪的小说,像是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和川端康成的《睡美人》的结合。最邪恶的娈童癖,和最纯洁最无私的爱恋的结合。
九十岁的男主人公,面对一个沉睡的处女,是如此的惶恐和无助。她代表了青春、生命力、激情和不可知的未来,而老人,则已经被衰老、性、死亡这些概念如海草一样纠缠,无法自拔。大师如马尔克斯,在此刻也与他笔下这个一事无成的小小专栏作家毫无二致。主人公被少女所控制,是马尔克斯被“死之将至”的念头所控制。主人公面对少女的无助,是马尔克斯面对每天失去自己寿数的无助。
无论在《百年孤独》还是《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马尔克斯都在传递着一个想法:不要以为年纪老了,就不该谈恋爱,这是大错特错的,人就是因为不再恋爱,才会衰老。
然而在《我那些苦难婊子的回忆录》里,这来得太迟太迟的爱,却是一种惩罚,一种加诸自身的道德惩罚。
面对着这个小妓女,他直面了自己过去的一生,那些窝囊、堕落与卑劣。对小妓女近乎绝望的爱,是一次对自己迟来的革命,交付了自己扣押一生的全部灵魂与爱恋。
这让我想到历史上最著名的浪子卡萨诺瓦,他在玩弄女人这件事上从来不曾失手,无论是最矜持的修女还是最高贵的夫人都臣服于他,然而,在他人生的最后放纵里——其实也不过是四十岁,他却被一个年轻精明、人尽可夫的小妓女所玩弄,他花费了很多钱和精力来讨好她,她却不让他近身一寸。这种被玩弄,也是潜意识所做的选择,是一次自我惩罚,一次道德回归,一次游戏临近尾声时候的忏悔。
《我那些苦难婊子的回忆录》的结尾,多少是让人有点失望的。当老人九十一岁生日到来的时候,他不能在死前“和心爱的女人从未干过”。于是,他把自己全部的财产都赠送给他的女孩,而鸨母宣布,那年轻的小妓女爱他爱得发狂,这将死的老人,感到自己终于有了新生命。
在这里结束,是因为马尔克斯对自己的衰老,不愿意太残忍。而如果再写下去,这故事也许会变得更精彩:次日清晨,少女第一次在曙光中看清了自己的爱人,看到他羞耻、悲伤、寒冷,像一条被扒光的鱼。
2012年11月
附记:
这篇文章是为加西亚·马尔克斯最新小说《我那些苦难婊子的回忆录》所写的书评。
小说没有中文版,我自己花了半个月的时间从英文版翻译过来,没有版权,自然是不能出版或发表的,只是给一些朋友看看。
看看,其实是好奇八十岁的马尔克斯笔力如何,尚能饭否?这篇小说是马尔克斯对川端康成小说《睡美人》的改编再创作,几乎一样的故事,两位大师写出来的感觉却完全不一样。
川端笔下作为主人公的老人,是冷静而奇诡的。马尔克斯的主人公“我”却非常纯情而可悲,对小妓女的炽热的爱折磨着他,惩罚着他。然而小妓女是永远沉睡的、无知的、无辜的,惩罚者是老人自己。
这篇小说写完后不久,马尔克斯就得了老年痴呆症,忘记自己写过《百年孤独》,多么酷又合理的收梢。
达尔文改变中国
要是评选其思想对现代中国影响最大的外国人,恐怕不是马克思,而是达尔文。从小孩到老人,几乎所有中国人都承认进化论的生存法则,都能朗朗说出“发展才是硬道理,落后就要挨打”这样的句子。
达尔文一生没有踏足过中国,他的学说在自己的祖国甚至受到抵制和怀疑,为什么中国人那么喜欢他?那么轻易地就接受
了他?
汉学家浦嘉珉写了《中国与达尔文》这本书来回答以上的
问题。
达尔文学说进入中国是在晚清,当时,中华文明在坚船利炮的轰隆声中,突兀地、被迫地进入世界近代化语境,开始了第一次全面的自我怀疑。儒家乐观主义忽然无法自圆其说,天变了,道自然也要跟着变。
那个时代最精英的头脑开始选择出国留学。晚清留学生急切地想要把学习到的西方思想,作为艰难时世的圣经引入中国,可他们对“真经”的认识,多多少少会由于这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态而导致偏差。
严复把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翻译为《天演论》,引入中国。严格说起来,严复的老师,并非达尔文,而是社会学家斯宾
塞。斯宾塞在达尔文《物种起源》发表之前七年,就提出了社会进化的思想,认为进化是一个普遍的过程,他认为人有优等种族和劣等种族,劣等种族应该在竞争中被淘汰。
严复读到斯宾塞的著作,顿时觉得找到了中国落后的原因,就是因为缺乏“物竞”而导致的积贫积弱。中国自古不喜“争”,严复就发觉必须斗争,如果旧制度在斗争中失败,那么就说明它本身是落后的,该被淘汰。
在翻译《天演论》的过程中,严复不自觉地在其中加入了这种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私货”,又背叛了斯宾塞反对政府干预,提倡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原旨。
对达尔文学说最大的异化,来自梁启超。梁启超是《天演论》的第一批读者,他对其中的学说大感惊奇和兴奋,他首先把
《物种起源》中关于物竞天择的理论,简单理解成为了种族理论,在《时务报》中写道:“彼夫印度之不昌,限于种也,凡黑色、红色、棕色之种人,其血管中之微生物,与其脑之角度,皆视白人相去悬殊。唯黄之与白,殆不甚远。”
随着梁启超慢慢接受了种族优劣的学说,他又开始进一步反对“天赋人权”的说法,在《现今世界大势论》中,梁启超阐述天下只有强者有“权利”,无平权,把“绝对强者逻辑”强调到了极致。
随着梁启超等人对达尔文学说的推崇,诸如杨度“金铁主义”的学说也开始在中国深入人心。所谓“金”就是黄金,“铁”就是铁炮。这些愈发加深了对“强者为王”这一理念的强调。
事实上,中国对于社会达尔文主义并不是没有反思。
1912年5月7日,辛亥革命后几个月,孙中山讲话中说:“二十世纪以前,欧洲诸国,发明一种生存竞争之新学说……此种学说,在欧洲文明进化之初,固适于用。由今视之,殆是一种野蛮之学问……诚以强权虽合于天演之进化,而公理实难泯于天赋之良知。”
然而,这种反思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1917年,十月革命为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
达尔文学说和马克思学说殊途同归,都是认为“竞争”(马克思所说的“斗争”)在社会变化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历史是前进的,新的推翻旧的,凡是新的,必然是进步的——共产党在马克思学说中找到了“造反有理”的理论基础,才能如此理直气壮地喊出“无产阶级专政”的口号。浦嘉珉认为,到了中国之后,达尔文“使暴力变革和暴力革命合法化”。
就这样,达尔文在中国的传播,以一步步加剧异化的过程,构成了中国人现在的价值观:“谁赢就跟谁”“国家之间的竞争就是综合实力的竞争”。力量取代了道德,成为了社会权威的标杆,达尔文花了极短的时间就改变了中国。
2012年7月
附记:
这篇文章是为《中国与达尔文》一书所作的书评。
书很厚,但是非常有意思。作者浦嘉珉研究了达尔文学说在中国的传播和接受过程,尤其是原典被翻译者严复“夹带私货”地做了改动,其后又被梁启超、康有为等人异化,然后,变成了如今中国几乎人人接受的真理。作者认为被异化的达尔文学说,是此后革命派行动的思想来源,也为马克思主义学说在中国的传播铺平了道路。
博尔赫斯有一篇晦涩的小说,叫做《〈吉诃德〉的作者彼埃尔·梅纳德》,小说的主人公梅纳德是一位当代作家,他认为《堂吉诃德》“起初是一本有趣的书,现在却成了表现爱国的精神、文法的傲慢、奢侈的豪华版的工具”。于是,他花了漫长的日日夜夜,去重写一本早已存在的书。他对原作进行了看似毫无改动、实则差之千里的修改。
梅纳德是一个虚构的人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面对一些早已接受的常识时能否做到毫无质疑?《道德经》的作者是谁?《礼记》到底写于何时?《论语》的内容哪些属于孔子,哪些是后人添上的?
是否存在一种可能:我们笃信不移的典籍全是虚构的?或者,至少是被扭曲改写过多遍的?我们奉为神明的,其实是无数个伪经制造者。这种可能性,让我觉得可怖的同时,也觉得异常刺激。
纸上的街道
城市血管
人生活在城市中,肉身的影子被钢筋水泥切割成多个碎片,时间和视野被局限在屋梁之下,很少有俯瞰自己生存环境的机会。如果在历史的纵深中悬挂一张大大的地图,会发现城市不仅是国家的景观,它是文明的价值观。
罗兰·巴特在《符号帝国》里写道:西方城市的中心,常常是满满的,一个显眼的地方,文明社会的价值观念在这里聚合和凝聚:精神性(教堂)、力量(官署)、金钱(银行)、商品(百货公司)、语言(古希腊式的大集市,咖啡厅和供人散步的场地)。他说:“去闹市区或是到市中心,就是去邂逅社会的‘真理’。”
而在东京,他看到的城市中心却是空的——围墙、河沟、屋顶、树木围绕着一个密不透风的环形领地。“这个环形领地自身的中心不过是一个空洞的概念而已,它的存在,不是为了炫耀权力,而是为了以它那种中心的空洞型来支持那整个的城市运动,迫使车辆交通永远要绕道而行。”
西方信仰人的力量,日本相信虚空中有神魔,这就造成了城市中心的不同。
再看中国,葛兆光在《宅兹中国》里写道,明代方志图中重点凸显的是代表政治权力的官府衙门、代表宗教权力的宗教寺庙、代表文化经济权力的学宫官仓。这亦是代表了中国古代的意识形态——崇拜权力的威严,大“公”无“私”,目中无“人”。老百姓的私人空间在士大夫所绘制的地图里缩减渺小,丝毫不重要。
哲学家索尔兹伯里把城市比作人的身体。他认为城市的宫殿和大教堂是城市的头,市中心的市场是胃,城市的手脚则是民房。人们在大教堂中必须缓慢移动,因为头脑是用来思考的;在市场中必须快速移动,因为胃里的消化是迅速的。
按照索尔兹伯里的想法往下延伸,城市的血管自然就是街道。
动脉是宽阔的马路,每天早上把汹涌的人流送离城市中心,人流分开,越分越细,每个人安身于自己的归宿。静脉是窄窄的民巷,人们从贫民窟、别墅、阴暗的地下室和明亮的公寓出发、汇合,来到城市中心,启动这个巨大社会永动机的运转。
18世纪欧洲的城市设计者接受了现代医学的观点——“如果大量流动,那么没有东西会坏死”——细致规划和划分街道。
在设计师规划之前,城市的血管是堵塞的。社会学家理查德·桑内特在《肉体与石头——西方文明中的身体与城市》中描述中古时期的巴黎,几乎所有屋主都会违规修建越界建筑,把自己的房屋无限拓宽,让街道变得非常狭窄,几乎只能说是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所残留出来的一块空地,仅容一人通过。街道,是一块人们在主张权利与权力之后所剩下来的空间。街道,是私人欲望和公众道德之间一条微妙的界线。城市设计者限制私欲,拓宽道路,为公共利益考虑可也夹杂着算计。比如19世纪的都市设计让城市中大量个人可以自由移动,却让团体无法移动,尤其是法国大革命时期那种革命团体。巴黎的街道经过精密的计算,宽度可以让两辆军车并排通过,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向街道两旁的社区开火。
映像街道
亚里士罗德在《政治学》中写道:“城市是由各种不同的人所构成:相似的人无法让城市存在。”
城市大而无名,生活在其中的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变化身份。所有人互为生人,高耸的建筑让所有人的物理距离前所未有地接近,心理距离前所未有地疏远。每个人在各自的隔间中发生着隐秘的故事,可彼此的隐私却又时刻处在暴露的危险之中。
城市让“遗忘”变成了非常容易的事情。不再相爱的恋人、不想要的朋友、不愿意有瓜葛的家庭成员都可以在一个转身之间沉入茫茫人海,也许此生再不必相见。甚至连自己,也可以在实在不愿意面对自我的时候,放逐丢失在城市之中。
难怪本雅明常常用“迷宫”来比喻城市。他在《柏林童年》中写道:“在一座城市中不辨方向,这说明不了什么。但在一座城市中使自己迷失,就像迷失在森林中,却需要训练。对于这位迷失者,街巷的名称必须像林中枯枝的响声那样清脆,市中心的小巷必须像峡谷那样清晰地映射时辰。这门艺术我谙熟甚晚。它终于使我的那个梦想得以满足,梦想最初的痕迹是我涂在练习簿吸墨纸上的迷宫。”
作家是梦游者,城市迷宫是他最好的游乐场。普通人在街道中穿行的目的是为了到达,因此会采用各种交通工具,一路飞驰,望向窗外的眼神没有焦点。而作家则多爱步行,每一个橱窗、每一个商铺、每一个飘出乐曲的半掩的门和透出灯光的窗户都成了窥探的对象。漫游、驻足、发呆,再继续漫游,眼前的景色变化如无数信息碎片,作家必须长时间如流浪汉一般游荡,如私家侦探一般追寻线索。
即使不为了写作的目的,在街上漫步也是好的。歌德在《意大利之歌》里描述散步的美妙:“在汹涌推挤而不断前行的人海中晃荡,是一种奇特而孤独的经验。所有人都汇入这一条江河中,但每个人却都极力想找出自己的出路,在人群之中、在躁动不安的气氛里我第一次感到平静与自我。街上越是嘈杂而喧闹,我就越安然自得。”
作家在街道上的一步步足迹给城市游览多了一条隐蔽的线索,迷宫也因此有了一个个标地。
爱尔兰首都是都柏林,这里曾经出过贝克特、萧伯纳、叶芝等大文豪,可是被提及最多的,却是乔伊斯。爱尔兰人甚至为《尤利西斯》的主人公布鲁姆创立了“布鲁姆日”。《都柏林人》中的那些街道也还在:椭圆酒吧、穆里根酒吧、奥尼尔酒吧,等等。
爱尔兰人如此看重乔伊斯,大概是因为他为都柏林这座城市画像立传,让每个寂寥的街道都找到了自己的灵魂,每个匆匆的行人都有了属于自己的自传。
然而多少有些讽刺的是,乔伊斯很早的时候就离开了都柏林。大学毕业之后,乔伊斯就因为痛恨天主教而离开了当时动乱的都柏林。离开的时候,他开启了自己记忆的感官,开始写由十几个短篇组成的众生相《都柏林人》。
他这样写自己的写作初衷:“我的打算是写一章我的国家的道德史,我选择都柏林作背景,因为那城市仿佛是瘫痪的中心。我试图从四个角度将之呈献给冷漠的公众:儿童期、青春期、成熟期和公众生活……其中大部分我以一种一丝不苟的刻薄风格写。”
虽然乔伊斯自视为刻薄的,可记忆仍然为笔下的城市蒙上了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几十年的颠沛流离反而让他离故乡越来越近,反复描红勾勒那条儿时成长的街道。
儿时成长的街道会让作家记忆如此深刻,远远超过了他们自己的想象,无数细节会在出乎意料的时刻忽然如幽冥出现。
同样是流亡作家的布罗茨基生长在列宁格勒,他对这座寒酸脆弱的城市并没有什么好感。肮脏的居住区、破旧的通道和混乱的院子,革命的火焰给这里带来的只是破败的废墟。
然而布罗茨基在回忆起自己童年行走过的街道时,却这样回忆无数次打量过的路旁建筑:“这些楼房的圆柱或是壁柱上雕砌着神话动物或人物的头像。实在说,我从这里,从它们的雕琢装饰,从支撑露台的女像柱,从门道两侧壁龛中无首无臂的胸像上所了解的有关我们这个世界的历史知识,比我后来从书本上学到的要丰富。希腊、罗马、埃及,这里全有,而且它们在轰击中全部经受了炮弹片的砍凿。那流入波罗的海的灰暗、波光粼粼的河,偶尔驶过的在激流中奋争的拖轮,比数学家和季诺教了我更多的关于无穷和斯多喀的学问。”
没有人比作家对城市更为熟悉。
雅努什则在《卡夫卡对我说》中这样写道:“我经常为卡夫卡对这座城市的各种建筑物有着这么广博的知识而吃惊。他不仅熟知宫殿、教堂,而且也很了解旧城区的里面……他带我穿过弯弯曲曲的胡同,进入他称为‘光的痰盂’的旧布拉格式的小漏斗型的院子,在老查理桥附近,穿过巴洛克风格的大门,横贯围着圆形文艺复兴式回廊的局促的院子,通过黑暗的像筒一样的地道,前往窝在狭小的院子里的凄凉饮食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