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类小说上一章:故事的结局早已写在开头
- 另类小说下一章:第一女生
子路的一生都跟随着孔子。他和孔子的年龄差不多,是孔子的首席马车夫,每次孔子出国的手续都是他安排的。有一次孔子要去见名声不太好的南子夫人,子路就在马车外唱《男女授受不亲歌》,逼得孔子在马车里发毒誓:“我要是瞎胡乱搞,我就天打雷劈呀天打雷劈(天厌之天厌之)!”
孔子最喜欢的学生是曾子,曾子按照孔子的教导修炼人格魅力——孔子做到的他做到了,孔子还没做到他也做到了。他白天抄写《孝经》和《大学》,晚上就三省自身,反省他有没有做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有一天,他忽然感觉到自己快死了,赶紧大声把他的爸妈叫来:“父母呀,过来一下好吧?”他爸妈惊恐地走进曾子的房间里,曾子说:“我快要死了呀,临死前我只有一个请求,我身下的这个席子太漂亮了,我不配用,赶紧给我换个破的吧。”他爸妈赶紧七手八脚地把他抱起来换席子,他却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挂了。
冉伯牛是个意外,昨天刚刚得到老师的表扬,转眼就得了严重的皮肤病,躺在布帘子里看自己腐烂的手,数有多少人来看望过他。孔子听到了这个消息之后,激动地说:“我要看他,我不怕我不怕。”孔子搬着一个小凳子坐在冉伯牛床边上,把手伸进布帘子里,他向冉伯牛讲了很多道理,冉伯牛十分激动,手从布帘子里伸出来抓住孔子的手,孔子哭道:“你是个蛮好的人,怎么会生了这么难看的病嘞(斯人有斯疾也)?”
每当我考虑着“我当孔子学生中的哪一个”时候,就一定会选子路,因为他没有速成,也没有死,也没有把孔子的人格魅力当回事,始终在孔子身边保持着清醒和暴躁。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孔子挺天真可爱的。
------------
倒穿拖鞋又如何
------------
王粲一生受到两大诅咒——一是成名在即,一是不久于世。他一生都落魄地等着这两桩大事的到来,做啥都做不成。在元杂剧《王粲登楼》里,他有两句极好的唱词:“又不在麋鹿群中,又不在麒麟画里。”
王粲的头衔是“建安七子之一”,仅此而已。王粲是一个忧愁的人,他刚加入建安七子这个团体的时候,刚高兴了一秒钟,就不胜悲哀地想:“其他六子的爸爸妈妈都是高级干部,就我的爸爸妈妈不是,真不好。”
王粲是个很丑的人,不过算术学得很好,围棋下得很好,诗也写得很好。他十四岁的时候,到蔡邕家去玩,蔡公听说王粲来到,慌忙出门,拖鞋都穿倒了,历史上把这次事件称为“倒屣迎之”。蔡公为了掩饰自己不会穿鞋子的缺陷,向宾客解释说:“这个王粲呀,很厉害,我真是不如他,听到他来我真兴奋。”有好事者听到了以后,说:“咦?你不是有个女儿吗?为什么不嫁给王粲呢?”蔡公的女儿就是蔡文姬,蔡公考察了一阵,决定还是不要把女儿嫁给他;后来王粲到了襄阳,地方官刘表看了他的文章以后,本来也答应把女儿嫁给他的,后来不知为什么不仅收回了女儿,从此也不重用王粲了。该叫王粲“岳父杀手”?
有一天,名医张仲景看到了王粲,他对王粲说:“你已经患病了,应该及早治疗。不然,到了四十岁,眉毛就会脱落。眉毛脱落后半年,就会死去。现在服五石汤(一种矿物质的软性毒品),还可挽救。”王粲半死不活地说:“哦。”二十年后眉毛果然慢慢地脱落,然后就死了。
真恐怖啊,王粲眉毛脱落的那段时间。他在死前的半年里,一定一直在回忆他十四岁时蔡公穿倒拖鞋迎接他的景象,这是他人生里最辉煌的记忆,因为这使他勉强保持一点积极的调调。这种积极的调调又不足以扭转命运。
王粲的葬礼是他的人生另一大辉煌的事情:王粲生前喜欢学驴叫。在他的葬礼上,魏文帝曹丕率领所有参加葬礼的人一起学驴叫,所以王粲最后的记忆是“一片怪叫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王粲呀王粲,你不是一般地惨。
------------
男模陆侍中
------------
陆岩是晚唐时候的人,长得好看,那叫一个“风貌神俊”呀。每次走在街上,都有人给他塞名片:“你好!我是星探,有没有兴趣做模特?”陆岩没听说过模特,觉得读书人要以学业为重。毕业之后,做了个小官侍中,人称陆侍中。当然,他依然继续好看他的,没有发生意外变丑的噩梦。
那时星探公司很缺男模,因为唐朝是女权时代,男的比女的还爱打扮。时代召唤能够引领时尚的男模。于是陆岩经常穿着设计奇特的时装上街,他戴的头巾样式也很奇特,上街逛了一圈,三天之后,整个成都的男子都戴上了这种头巾。他把头巾剪了一个角,人们又仿效他把头巾剪破;他的牛仔裤上故意开着露风的大洞,人们也仿效他剪破裤子。时尚风向被他弄得十分混乱而快活。一般市民见到油头粉面的邻居就讽刺说:“这么时髦?你又不是陆侍中(闾巷有袨服修容者,人必讥之:汝非陆侍中耶)!”见到破衣烂衫的乞丐也讽刺说:“这么时髦?你又不是陆侍中!”
“陆侍中”已经不是陆岩了,而是漂亮的代名词。卖萝卜的会说:“我的萝卜多么好,长得跟陆侍中一样!”屠夫形容自己杀好的猪肥白鲜美,也会说:瞧我的猪长得多漂亮,陆侍中都比不上(此豚端正,陆侍中不如!)”
过去没有地铁广告,也不太可能天天上街,所以陆岩的时尚品味,大多是通过口头描述的,你知道,口头描述常常经过多次美化,和真人有距离。所以,当美好的流言蜚语在市井上转了一圈,又回到陆岩这里的时候,他的压力当然是很大的。当男装代言人真的压力挺大,一变换花样,就不可避免地走向女里女气。修指甲、留长发、戴耳环、涂唇膏,最后头上插脸盆大的大花,花枝招展,十分骇人。
当时有个街头霸王,他的仇家多次想谋杀他都没有办法。后来街头霸王学陆侍中在头上插花,当他从酒馆出来之后,门帘把花刮掉了。当他弯腰捡花,并以优美细致的动作往头上插的时候,杀手终于有个足够的行动时间,把他杀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男人永远都不应该戴花,永远永远。
------------
事业有成的傻仆人
------------
谢梅庄是个翰林,他雇了三个仆人,一个狡猾,眼睛老是转来转去;一个忠实,从故事的开头到结尾一句话都没说,只是低着头执行任务。还有一个傻仆人。
有一天谢梅庄请人吃饭,客人说:“哎呀哎呀,一点都不好玩,你招个歌妓来玩吧!”那个狡猾的仆人,眼睛转了一转,说:“好嘞!我请歌妓去。”为了躲开看门的傻仆人,特意绕到后门,结果还是被傻仆人看到了,他大喝一声:“闲杂人等不得入内。”就挥拳把两个歌妓打倒了。
天气很冷,谢梅庄一边喝酒一边读书,酒瓶已经空了,狡猾的仆人眼睛转了一转,让老实的仆人出去买酒,半路上,老实的仆人遇见了傻仆人,傻仆人夺过酒瓶,怒气冲冲地回家对谢梅庄说:“干干干,肝可怎么办?今天两瓶,明天三瓶,后天四瓶,嫌你的钱多啦?”
到目前为止,傻仆人都表现得像谢梅庄的恶妻一样,谢梅庄一直都不喜欢他。直到谢梅庄犯罪了,被派到边疆的沙漠去。狡猾的仆人眼睛转了一转,就赶紧收拾行李跑了,老实的仆人也哭着要回家,只有傻仆人收拾行李跟在谢梅庄后面。谢梅庄很感动,收了傻仆人为义子,给他取了小名叫做“傻子”。
到了沙漠,没过多久钱就花光了,他们卖了马,卖了皮衣服。谢梅庄对傻仆人说:“我现在唯一能卖的就是你了,你说你能卖多少钱呢?”傻仆人说:“反正没你贵。”谢梅庄脸色一沉,说:“讨厌,你给我抓鹿去。”傻仆人就跑到树林里去抓鹿,一下子被几千两金子绊倒了——老天不公平吧,为什么总有人被金子绊倒,我却每次都被自己绊倒呢——傻仆人捡到了几千两银子,交给了谢梅庄。
仆人本是个悲惨的职业,大部分人都把工作看成人生的痛苦之源,不过是在椅子上留下臀印的方法。但是傻仆人因为傻,所以对仆人这个职业反而有傻傻的忠诚和热忱。如果工作不是快乐之源的话,那么像狡猾仆人和老实仆人一样辞职也很好。如果不辞职的话,反而会过得糟糕。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事业有成的人都喜欢自己的工作,所以傻仆人也是个成功人士。
------------
嫁人要嫁楚庄王
------------
楚庄王有个故事是关于公鸡打鸣的。那发生楚庄王青春期的时候,他经常抱着美女在皇宫大厅上听音乐,过得很舒服,伍子胥的爷爷跑到大殿说了个故事:“从前有一只鸡,嗓子不好,三年都不打鸣,长得很胖,三年都飞不起来……”楚庄王说:“这个故事我知道,这个鸡三年不飞,一飞冲天;三年不叫,一鸣惊人。”伍子胥的爷爷高兴地说:“大王聪明啊!”从此楚庄王就经常减肥,经常练吊嗓子。他从王族成员手里夺到了实权以后,对着天空就唱了半个多小时的公鸡歌。
楚庄王从此以后,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猛男。养着猛男才养的宠物,那是一只得了巨人症和肥胖症的大马,那只大马过得很好,穿着五色的绸缎,住在华丽的屋子里。最后胖死了。
楚庄王是个猛男,他的休闲活动是出外打猎,一边打猎,一边打鸣。旁边的大臣都觉得此人非常之好看。他的老婆樊姬是个素食主义者,她对楚庄王说:“我是不吃肉的,你不要外出打猎给我弄肉吃,你从此也不要吃肉了。”女权主义杂志《列女传》得意地告诉我们这个故事的结尾:从此,楚庄王勤于朝政,再不打猎,还成为了一个环保主义者。
楚庄王并不是一个怕老婆的人,只不过他的爱好的就是听人劝告,改正错误。以前,他发现了一个好官,那个好官就是孙叔敖,孙叔敖以前住在海边,家里除了海盐什么都缺。他做官期间,虽然把人民弄得很富裕,盗贼不偷东西都能吃得胖胖的。但是孙叔敖自己老是忘记拿工资,家里穷兮兮的。他死了以后,一个叫做优孟的演员打扮成孙叔敖的样子,跳到楚庄王面前唱歌:“我们家穷死了呀!楚国的宰相做不得呀……”如果我是受到惊吓的楚庄王,就会惩罚优孟一下。但是楚庄王不会,他给了孙叔敖的亲人很多钱,还亲切地拍了拍优孟的肩膀。
我喜欢楚庄王,他又做得猛男,又做得听话的猛男,还做得懂事的猛男。如果我继续是个女的,我还要摸摸他的肱二头肌,我知道他不会因此而打死我。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勤练嗓子,勤练肌肉,你可以成为一只公鸡。
------------
打死也不嫁孟子
------------
从前有个女人,怀着孕就死了丈夫,她自豪地描述她的胎教:“睡觉要平躺,站着要立正,不吃过期的食物……(寝不侧,立不跛,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按照这样的方法,她顺利地生出了一个端正得像桌子一样的小孩:孟子。
孟子小时候比较可爱,住在坟墓旁边的时候会拿着小铲子盗墓;住在集市上的时候,会学小小吹鼓手,孟妈妈不高兴了,把家搬到学堂旁边,看到孟子变得老老实实的,终于满意地点点头。从此孟子每天很早就起床,背了很大的书包,到孔子的孙子子思办的学校去,学习成绩很好。不过还保留了一点调皮,逃过一次学,孟妈妈知道了以后,把家里的缝纫机给摔坏了,孟子吓死了,战战兢兢地点头,从此长得越发方正了。
我不喜欢孟子的,因为他跟我一样他刚刚小,就开始老了。
孟子长大以后,好不容易说了一门亲事。有一次,孟子回家,走进卧室,看到他妻子张开双腿蹲着,便大惊失色,退步三尺,叫道:“啊呀呀,坐没有坐相!”然后跑到他妈妈的房间里说:“妈妈呀!我要离婚!”孟妈妈问:“儿啊,为什么呀?”孟子说:“我老婆用好丑的姿势蹲着。我亲眼见到的呀!”孟妈妈大概觉得给孟子讲性知识会被他骂“无耻无耻”,便以“礼”的知识教育他:“儿子,以后你进房间的时候要先敲门!”孟子没得到老妈允许,离婚不成,但从此再也不敢进他老婆的房间了。要是我嫁给孟子,孟子写休书就要写得头昏眼花了。
诸子百家们生存的方式一般是出国和国君谈心。孟子也出过很多次国,但是没有国君喜欢他,诸子百家中的另外九十九家都先讲一个故事开头,而他总是板着脸说:“你改革了吧?怎么还没有改革嘞?你实施仁政了吧?怎么还没有实施仁政嘞?”然后就大段大段地说排比句。君主们一看到他来了就打呵欠,说:“叟啊(老头啊),你又来啦。”
孟子经常以儒家的名义宣誓,打死都不作有悖于礼的事情;我以一个女的的名义宣誓,打死都不嫁孟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孟子的最大特长是会写排比句。
------------
吓着一个是一个
------------
据我所知,我是一个勇敢的人,但是我无比惧怕古代的丑女,因为她们一丑就有德,有德就很凶。
钟离春就是一个比较凶的女人,她长得确实不好看,头顶像杵臼一样陷下去,眼窝深深地陷下去,鼻子高高的,长着一颗大喉结,手长得格外难看,关节特别粗壮,头发还特别少,胸部一点也不大。已经40岁了,还没有找到婆家。
她四十岁生日那天,决定要把自己嫁出去,她跑到了王宫门口,对看门人说:“我是一个长得比较丑的女人,我想嫁给齐宣王,替他扫地(基本上就是当老婆,清理后宫的意思)。”看门人通报了以后,齐宣王召见了她,钟离春先是走性格路线,一言不发,但忽然拍手道:“惨了惨了。”齐宣王好奇地说:“为什么惨了呀?”这一问不得了,她忽然发起飙来,说什么你把国家搞得不行呀,你有点好色呀,你不理国政不象话呀。你娶了我就不一样了,因为我是一个讲女德的人。齐宣王胆子小,受到了很大的惊吓,立即把自己的扫把交给另类丑女钟离春,让她来当自己的老板。
其实钟离春并不是最凶的,最凶的是拽着别人不让走的凶女人,我是指桑骂槐地说阮家女,很早以前,就有人替许允做媒,要把老阮的女儿嫁给他,许允听人说她丑,不要。后来,媒人说:“去看看长长见识也是好的。”许允就去看阮家女,一看确实很丑,扭头便走,哪知此女一把拉住许允的衣服。许允很不高兴说:“你干甚么?你讲不讲女德呀?”阮家女说:“当然,我所缺的只是容貌。你是不是新好男人呢?”许允说:“我,我我当然是。”阮家女说:“才怪,新好男人不会看着女的就跑。”许允只好坐在阮家女旁边,无言以对,结果一坐就坐了一辈子。
我有一个疑问,古代丑女很多——不是美女的女人都算丑女——为什么出名的有很多凶女人呢?用无法再烂的台词来说:她们更能无所顾忌的追求人生。冒着变得更丑的危险,为了自己的婚姻和生活凶一把,吓着一个是一个,而不是躲在家里丑一辈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女德》是一本吓人的书。
------------
子口哨艺术家
------------
啸,我一直以为是怪叫“哦嗬嗬——”是山民用来驱赶野兽的,后来发现啸不是叫,也不是笑,也不是哭,也不是哼,正确的解释是吹口哨。写到这儿,我抄一下《说文》:“吹气如歌。”更令我觉得新鲜的是,吹口哨,是女的发明的——吹口哨,本来就是很女性化的动作,嘴巴要撮成可爱的花瓣形状,发出的声音也介于女性和儿童之间。
我推理是这样的:古代的女人,给婴儿把尿尿,发现“嘘嘘”的效果好,然后就发明了吹口哨。然后时光飞梭,到了《诗经》时代——流行歌曲的时代。比如有个女的,看到中意的男子从她门前过,又不理她,她就会冲他唱歌,现场创作歌曲不是人人都能胜任的,没词的时候,就插一段口哨:“之子归,不我过,其啸也歌。”不知道男的会不会像听到“先生,交个朋友吧”一样,蒙面逃走。
最有名的女子口哨艺术家是春秋时期的漆室女。口哨是需要练习的,比如我吹口哨的时候,好像看到自己从肺里吊上一口气,气在脖子里面绕了几绕,就化为几滴无声的口水,喷在下巴上。漆室女因为沉迷于吹口哨耽误了出嫁,变成了大龄女青年。当时懂得欣赏口哨的人不多,无知家庭妇女觉得吹口哨无非是调戏男子。漆室女只好每天倚在表演大厅的柱子上,吹得柔媚又凄厉,用来自娱自乐。邻居的大婶说:“莫吹了,好吵啊,我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好吧?”漆室女冲她翻翻眼睛说:“多管闲事,哪个要你给我找对象?我吹口哨是忧国忧民(吾忧鲁君老,太子幼)!”邻居家大婶羞愧地告饶:“好好,你境界高,我是没见识的欧巴桑行了吧?”后面没说漆室女嫁出去没有,依她的坏脾气和对事业的执着,应该没有。
后来史上最有名的口哨艺术家,变成晋代的孙登了。按照古人夸张的说法,他吹得满山树叶直掉——我觉得这只是表示男的肺活量大,而且山里有回音的效果,而且古书上并没说他吹得好听。再后来口哨就用来调戏妇女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有钱买乐器,可以闲着的时候,研究自己的器官能发出什么声音。
------------
医死人是必然的
------------
我以前也想当一个医生,这个愿望一直持续到我是个二六佳人的时候,到了我二七佳人的时候,我前所未有地清醒,正视到一个现实:树叶拌泥水是会喝死人的。在这之前,我坚信九天仙露是某种草和某种草一块生成出来的,变成绝色美女的面膜是某种石头浸在某种泥水里制成的。使人变性的药藏在一片树叶里。我现在相信古代大部分医生都是有着和我一样的想法的有识之士或者——笨人。
这就能够解释古装剧上的医生为什么都很烂,大部分医生是中年男人,留着两撇胡子,驼背,用头巾裹着秃头,从来医不好人:他们总是一边收拾药箱一边说要和病人家属谈谈:“我无能为力你的丈夫你自己看着办。”“基本上她活不过今年。”其实医生全都有同样的宿命:医好人是偶然的,医死人是必然的。
古代有个医生不小心又医死了人,请他治病的病人家属很伤心,哭道:“我哥我哥,如何能相见。”那个医生很高兴,说:“这个容易,你哥所服的药渣还在不在?你再服一帖,就能见到你哥哥了。”
古代的医生医死人并不必赔人命,吃官司,只要抬着病人的尸体绕着街唱着歌走一圈就行了。有个医生医死了人,要带着全家一起抬棺材游街。出葬时,他唱道:"祖公三代做太医,呵呵咳!" 妻子接着唱:"丈夫做事连累妻,呵呵咳!” 他的小儿子不会作诗,随便接到:"无奈亡灵十分重,呵呵咳!”他的大儿子在青春期,脸上张满了青春豆,脾气古怪,唱到:“此后只许拣瘦的医,呵呵咳!”
古代一定是有名医的,我相信他们号脉的能力,并不相信他们用药的能力,名医也会说:“你要是再不吃五石散就会死掉。”其实五石散是一种矿物质的药物,很像毒品,偶尔能减缓死亡的速度。
在我心目中,最厉害的医生是张仲景,因为他发明了人工呼吸,主要是针对跳楼的人的,他先把病人放在地上,向他嘴巴里喂好吃的东西,或者他最爱吃的菜,如果他能吞下去,就向他两耳内吹气。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原来人工呼吸,可以一点都不黄色的哦。
------------
不哭了
------------
古代的人太喜欢哭了,在古代人写的言情小说里,一半女的都是哭死的——当然她们有的后来又复活了,此是后话。我发现古代的男人也很喜欢哭。
古时候有个人叫做唐衢很有文才,但是高考老是落榜,他一直考到老还是没有考上。他擅长哭,哭得像驴子一样,每哭一声,声音凄切哀婉。碰到有什么使人感到悲伤的事,唐衢就哭,听到的人无不因此落泪。碰到高兴的事也哭,他曾经在太原一带游览,赶上军队设宴,等到酒兴正浓的时候,唐衢便哭了起来。在坐的人都感到很扫兴,主人只好撤了宴席。
唐衢属于心里的门打开了就关不上的类型,我还知道一个男的,他也爱哭,每当他哭的时候,他的学生就在旁边站成一圈啧啧赞叹,这个人就是孔子。有个故事说, 春秋的鲁地西部有只麒麟出现,当地人不懂这是吉祥物,就合围击杀了它。孔子听说后,赶去察看,痛哭不止。 弟子们恐老师悲伤过度,就用铜钱串织后披在牛身上,对孔子说:"麒麟还在,一点也没有受伤。"孔子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才怪,它不过是一只有钱的村牛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