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他没回头,兀自穿梭在人流中。
“写小说。”
“唷!”研停步,极快地转头扫了我一眼,“这么一说,感觉还真像。”
“哪方面?”
“喜怒无常的神经质啊。”
我哈哈一笑,加紧步伐来到他身侧,“按这个标准你貌似比我更像!”
“我是研究小说的,研究你懂吗?”
“怎么不懂,准老学究一名。”
已经在地下穿行了大半天,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斗着嘴,心满意足地钻上地面觅食。
“对了,你还在读书吧?”等菜的时候百无聊赖,我只好继续做包打听,“那我岂不是比你年长?”
“别高兴太早,我是研究生,不是读大学。”研虽然是心不在焉,可也没因此让我占到口头上的便宜,这家伙真精。
“噢,学什么专业?”无所谓,你精我也不傻,故作漫不经心状地套话乃鄙人强项。
“俄文。”
“那也算是你的母语吧?”记得他说过,母亲是俄罗斯人,“可是学俄国文学为什么要去芝加哥?申请莫斯科的大学不是更合适?”
“芝大给了奖学金,这个解释合理吗?”正值晚餐时间,店里客人很多,老板和侍者都忙不过来,加之我们坐在比较偏的位置,被怠慢是理所当然。大概研也觉得无聊,所以回答我一个接一个的问题时,竟然显得颇有耐心。
“合理,非常合理。”简直是太合理的答案了,就因为如此符合逻辑,反而让我措手不及,“你家好像是开银行的吧?”
“开银行才会粘惹铜臭,斤斤计较。好好的,谁愿意跟钱过不去,脑袋又没给车轮碾过。”他毫不掩饰地打着呵欠,疲态毕露。
嚯嚯,最好是让他累得虚脱,困到迷糊,晃回去倒头就睡,才不致于又跑到酒吧里买醉。
“别睡啊,睡着了我会偷你的包。”
“想偷就试试吧。”慵懒的回答,仿佛阵阵轻微电流窜进脑袋,我突然发现自己好像也困得不行,唉,看来谁先睡着还不一定呢……
乌冬面端上来时我先前旺盛的食欲已经烟消云散。眼皮直打架,脑袋里万只小鼓在噼里啪啦敲得倍儿欢实,勉强扒拉几口,味同嚼蜡,“饿得睡不着”真是句屁话,原来人困的时候,压根就不知道饿了。
把筷子胡乱往面条里一插,碗一推,我环抱双臂大大咧咧地趴在桌上,连研的话都没听见就一头扎进了梦乡,不过,也许是他根本就没开口说话。睡着的感觉就像在一条船上,船舷四围波光荡漾,涛声平静而深远,似乎在催人入眠,又似乎要将人唤回现实。
第一百一十七章
还是一觉无梦。自始至终,我虽然感觉身在船舱,悠悠晃荡,却一直不忘提醒自己正趴在面店的桌上。
手掌突然有了针扎的感觉,连着无名指和小指,唉,熟悉的酸麻感啊!都是睡相惹的祸。从小就这样,夏天睡凉席,早晨起来脸上会有席子的杠印;冬天睡软绵绵的大枕头,早晨醒了会发现脖子肩膀扭不过来,耳朵呈折叠状,痛得叽哇乱叫,也造就了起码赖床十分钟的习惯——不是不想动,是动不了。
“醒了就别装睡,老板快打烊了。”
对面传来淡淡的命令,我一脸扭曲地抬起下巴,惺忪睡眼对上北川研那张俊脸,他撑着下巴的手还捏了一只小瓷花杯,这个造型颇有杂志封面人物的派头。
“唉,我一定被你给催眠了。”沮丧地搓着脸,我打量空空如也的店,以及面前热气腾腾的乌冬面。鱼板青葱天妇罗,新鲜得好似刚刚端上来一样,腊月寒冬,一碗面要冷掉只是发个呆的工夫,难道我才睡几分钟?可是,客人都走净了,墙上挂钟也分明显示着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两个钟头。
我静悄悄抬眼朝研望去,那家伙澄澈的眼睛正注视着空气中某个虚无的点,一副摆明了在走神的架势,有一口没一口地浅啜清酒。观察完毕,我收回目光,拉过瓷碗,也不搅拌一下就大口吞吃。
人间最美妙的滋味莫过于“睡足饭饱”,当困倦饥饿都被一扫而空,满足感——哪怕只是转瞬即逝的满足感就会充溢心尖。
“吃得真香啊。”
我连汤汁也没放过,将空碗放下时,研淡淡地说。
“你又喝酒啊。”我学这家伙的语气,“酒真有这么好吗?前不久不是才说过,不甜的,不喝?”
“清酒是甜的。”他淡笑。
“哦?”
研把小瓶放在桌上推过来,我抿了抿,感觉上了他的当。这晶莹透亮的液体虽然不像二锅头那么冲,可也着实跟甜扯不上什么关系,他味觉出问题了吧。
“怎样?”研接过我递还的酒瓶。
“嗯,还真是有一点甜。”几乎没怎么迟疑,我极其自然地撒了个谎。
这家伙竟然笑了,“哦,原来清酒真是甜的。”
我忍不住嘴角抽搐,“哈?你玩我呢!”
“我反正是感觉不出来。”他发现瓶里的酒已经倒完,遂伸手叫来店里老板,虽然听不懂,但看样子似乎是要结账。
我赶紧插了一句:“多少钱?这次我请你。”边说边掏钱包。
研懒懒散散地把细长的手指插进发丝间抓了抓,“这才几个小钱?想谢我不如请喝酒好了。”
“不请,你喝醉了会打人。”
“那要看你说什么话了。”
“这算是威胁吧?”我让他付了钱,意味着接受请客喝酒的提议,“如果要喝就回旅社,万一醉倒外面,我可拖不动你。”
第一百一十八章
回到旅社的廉价酒吧已经10点多钟,因为来得迟,位子早给人占光了。我买了酒递给研,开始在背包里扒拉起来,旅程的仓促,导致行李简单得过分,除了两件衣物、沈陌的书和手稿、一本普希金诗集、一部手提电脑外,就只剩小舅舅前日给的那一叠协议了,迅速作出价值衡量后,我当机立断把后者铺在地上,两个人就这样席地而坐,背包搁在大腿上,充当简易桌子。
这次他喝得很慢,也很少,倒是我,一杯酒飞快见底。
“原来你也挺能喝啊。”他斜睨着我手中的杯子。
“不是夸口,长这么大我还没喝醉过呢。”我朝空杯子思索,是不是再去要一杯。
“饮酒克制是好事。”他用弯起来的指关节叩敲着杯壁。
“既然知道还夜夜牛饮?!”我打消了续杯的念头,轻轻把空杯放在脚边。
“这种程度还好了,在美国的时候,有一次喝到吐血——不过是师兄事后说的,我对此完全没印象。”
“干吗那么不要命,不就是死了个爱人!”讨打的话就这样脱口而出,我破罐破摔地开始滔滔不绝起来,“终日死去活来地悲痛,真的只是为了悼念亡者?不幸的感觉再深刻,终究无法成为一个人活下去的支柱,即使生命中十分之九的日子都是苦难,光是冲着那十分之一的甘甜就应该过得潇潇洒洒、人模狗样才是!”
慷慨陈辞完毕,我举杯仰脖,却喝了个空,依附在杯壁上的白色泡沫静静反射着黯淡的光线,我突然醒过神来,沮丧地抱着杯子低下头,等待旁边响起预期中的翻脸声。
半晌,研开口了,那句话很奇怪:“在说你自己吧。”
这小子,竟能察觉我的心思,竟能比我还了解自己。他那句话真像一支箭,穿过我在混乱思维下丢出的迷雾似的那通叫嚣,直至靶心。
猝不及防被射中的感觉,无异于突然掉进无边无际的汪洋,水从四面八方涌过来,迅速没顶。
我抓起酒杯丢给始作俑者,不由分说地胡乱喊一声:“去!买酒!”然后抱住背包把脸埋入。
生平第一次庆幸酒吧的喧闹和黑暗程度,足够拿来作为掩饰,遮挡住这个角落里的失态,让我可以肆无忌惮、酣畅淋漓地埋首大哭。
这种姿势很累,没几分钟我脖子就酸了,不得不抬起头来换气。目光触及脚边,不是亮晶晶的酒汁,而是乳白色的牛奶,很浓、很醇的感觉。我盯着它看了好一会儿,才端起来放在膝盖上。猛灌一口,舌尖微烫,甜腻无比。
“甜吗?”边上一个淡淡的声音响起。
“糖放太多,甜得都苦了。”我皱眉,不敢恭维地瞪他。
“不甜的,不喝。”那小子浅浅笑道。
我别过头去,发现他拿着一罐可乐,朝我举杯,作Cheers状。
第一百一十九章
没犹豫就跟他碰了杯,一饮而尽,他被碳酸气呛得打了个响亮的嗝,我伸出舌头左一下右一下地舔着唇边的白色液体。
“爽。”他啼笑皆非地挤出一个词,那表情一半是尴尬一半是真的解气,“可乐是个好东西,就算没有味觉的人喝了,也能畅快地‘ah’一声,算是发泄。”
“你没味觉吗?”我忽然想起先前在面店里喝清酒的情景,挑眉问他。
“嗯……很久了吧。”研无所谓地摇摇头,把可乐罐子一下捏扁,“刚才喝它,好像……真的有一丝甜味呢。”
“怎么弄的?”
“太久了不记得,也许跟妈妈的死有关。”他做着一件穷极无聊的事:慢吞吞地将手里变形的罐子捏回原状,语气平淡得像在讲述家常往事,“父母离婚分居,我自小跟母亲住在北海道,直到她死于交通事故,才被生父领回京都。”
“然后就成为大家眼中的天才少年,一帆风顺地读书至今?”我扁扁嘴,脸颊上的皮肤被刚才乱七八糟的眼泪弄得紧绷绷,只能做做鬼脸让它放松些,“你可以打我,但我还是要说,在我这个外人眼里,你实在很幸福。”
他哼一声:“我也很想闹点事当回叛逆的小孩,可惜混黑社会也好,跟未成年女孩睡觉也好,都太无聊,引不起兴趣,只好埋头读书,这件事比较简单。”
我苦笑,叹息:“这可不就是上苍的不公之处吗?”为什么父母不和的孩子要么是天才,要么是人渣。更为什么,我只能遇到使劲打击我的天才,遇不到臭味相投的人渣?
我翻出昨天买的塔可夫斯基的DVD递过去,“这给你,被你一语成谶,我还真的看不懂。”
一,二,三,四……若干秒后,他终于伸手接了,放在盘起的腿上。
“这片子说什么的?”我随口问。
他双手噼里啪啦地搓着走形了的铁皮易拉罐,眼睛却盯着地面上的某一点,“……太空深处有个叫Solaris的地方,蕴含一股神奇的力量,能把失去的爱人送回你身旁。”
“然后呢?”
“回来的人,每晚都要再死一次,因为,本来就是幻影,不存在的东西。”
“这样啊,那又有什么意义呢。”这种片子,我果然看不懂,也不想看懂,“一次又一次经历那个人死掉的情景,我可受不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哭了,发泄完了,该干什么干什么,我是个大活人,逝者怎能左右活人的未来。”
“呵呵,装豁达吗?”
“是!”我咬牙切齿好像在发誓,“装啊装啊的就习惯了,不是吗?”
他不置可否,转移话题:“为什么来东京?”
受不了他再噼里啪啦地蹂躏罐子,摧残我的耳膜,我一把夺过来,“如你所说,躲到陌生国度来装豁达。”
第一百二十章
“装的痕迹太明显,倒不如放开来发泄,这不也是豁达的一种表现?”
我又傻了一次,然后愤愤地瞪他。因为我心虚,因为又被这个可恶的家伙说中痛处。
“反正这里也没人认识你。”研浅浅一笑,“唉,同样是躲,我却偏偏跑回自己的家乡藏起来,还靠这副外表冒充外国人冒充得上了瘾。”
我听得无力,“老兄,你可太厉害了。”
“总得给自己找事情做,不是到处游荡,就是拼命工作——对了,你说你是写小说的?”
“唔。”
“啊,这倒提醒我了。”他若有所思地眯起眼,“读了那么多年书,光知道抠论文,拿fellowship,一个劲攻学位……把经历写成小说?听起来还不错。”
我提醒他:“如果要写,记得用英文。”
“干吗?”
“英文我才看得懂啊。”
他瞪着我,“我为什么要让你看懂?”
我顿时语塞,哑口无言,理所当然想到沈陌用法语写作的文稿,怏怏地打开包取出来,“喂,你法文很好是不是?帮我看看这些学术评论。”
他随手翻了几页,匆匆看完第一篇,“……还不错嘛,你写的?”
“怎么可能!我要是写得出这种东西,那晚上就骂得你狗血喷头了,还会像傻瓜似的站在那儿笑?”我声音低下去,“是我最宝贵的东西,别弄坏了噢!”
他掀起眼皮,看我几眼,“我主修俄文,法文不算强项,在芝加哥的室友大学本科倒是学法文的。”他顿住,想了想,“好像也是个中国人!”
我眼睛一亮,“有没有他的联系方式?有没有!”沈陌的书若是这么通篇法文恐怕很难在国内出版,找人来翻译比较好。
问题就在于翻译的水准高低。
研咬着笔头,在稿子背面的空白处写出了一个E-Mail,中途涂了几次,嘀咕着:“应该是这个?应该是这个!”
看得我嘴角抽搐,“你到底知不知道?”
“他叫复。”研在那串英文字母旁边写了个汉字。“此人脑筋极好,是我们那里的访问学者,经常帮长得漂亮的女孩写作业。”他还特意加了句,“各个系的作业都能写。”
我仔细看着那个联系方式,努努嘴,“反正又是个天才是吧?就别刺激我了。”
“你在中国哪个城市?到时候去找你。”顿一顿,他慢慢加上一句,“等回学校写完MasterThesis,夏天结束的时候交了,就可以升Ph.Dprogram,除此之外没什么事情,应该会有空闲。”
我把能想到的所有联系方法都写给了他,手机、宅电、E-Mail、MSN。
“夏天结束的时候,是吧?”
“嗯。”
“带着写完的小说来?”
他没回答,只是将稿子还给了我。我随手把它装进牛皮纸袋,像那个人一开始给我的那样;研轻轻搓着嘴唇,眼光淡淡扫过我对待书稿的每个动作。
第一百二十一章
几天后,研从东京成田机场直飞纽约,而我则回到家里,两个四处游荡的人,在新年伊始之际总算各自有了新的人生目标。
一回国,我就马不停蹄地给研说的那个人发了封E-Mail,感谢这小子的记性,居然没出错,对方在四天后答话,不提翻译的事,倒是问我在哪个城市,认不认识大学里管人事的。
虽然莫名其妙,我还是给他回了信。得知我在N市后,他很兴致勃勃地打电话来:“正打算去N大教比较文学,汝能帮忙联系吗?”
这个男人有一副好嗓子,字正腔圆的普通话里,带着江南特有的吴侬软语味,慢条斯理的,永远也不会急。不经意间捎着问了一句,故乡果然是苏杭,而且,家就住在桃花钨。
为了锦上添花,在确定他会前往N市后,我特意去桃叶渡租了一处房子,左边挨着吴敬梓的故居,背后是孔子庙,这还不算,住下来后不管他怎么走,都得经过古代最大的科举考场:江南贡院。
虽然起因是从中牵线搭桥的研,但实际上我对这家伙那不多的认知,还得归功于无孔不入的互联网,所以,算是80%以上的网友。
我对网络有一种旺盛的好奇心,总是喜欢从对方的谈吐言辞中去捕捉和想象他的容貌衣着,甚至习惯举止,等到我脑海里的描述之词使一个人足够丰满,我就约他们出来见面,以证实自己的判断。
不过,别看我如此热衷于这点,其实见过的人很少。绝大部分的家伙,我都无法描绘出他们给我的感觉,要不然,就是懒得去思考他们究竟是怎么样的人。
而且,我也总是很失败,我猜想的和我真正见到的,不是背道而驰,就是乱七八糟,总之是大相径庭。
这说明,一个人的嘴巴里面说出来的话,多半是假的。有的时候,就连自己都不知道,无意间已经说了假话。
难得晴朗的初春,房间里那张靠窗的书桌洒满了碎金般的阳光。我懒洋洋对着笔记本电脑,双手握一个大大的马克杯,让咖啡的香气扑到脸上。
我猜,研介绍给我的室友是个完全不懂得礼尚往来为何物的家伙。在我介绍完自己之后,又隔了若干天,而且是再三询问下,他才心不在焉地交代了自己的部分底细。也许是巧合,这男人竟也是P大法文系毕业,此番去N大教比较文学,正好是顶替沈陌的空缺,而且,他也姓沈,单名一个复字。沈复,我一下子想起《浮生六记》,真有趣。悠闲的书名,悠闲的作者名,很少有人能像他这样,单靠一个名字,就迅速跃出对话框,在我面前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立体形象。
聊了大概半个月的样子,直到见面前一天,我才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喂,你长什么样子,到时候在机场我怎么认你啊?”
第一百二十二章
“好认,老夫头发长到腰,还挑染了几把蓝色。”
至此,他在我脑海中,终于又有了一点颜色。虽然这样的颜色把我吓得不轻。因为只有庞克风格的年轻人才会染这样奇怪的颜色,而且剃着不伦不类的发型,喷很多让人窒息的味道的发胶,洒上亮晶晶的东西,戴好几个耳环,甚至在舌头上穿洞。
而这家伙,给人感觉却是儒雅的江南才子型男人。
他接着又发一条消息:“不过,已经剪了。现在,正常长度。”
“那几丝蓝毛呢?”
“早洗掉色了。”
我怒骂一句,然后发话:“那你来认我好了,我是红头发,比你鲜明多了!”
“别,老夫最怕在机场找人。”他干脆回绝。
难道要我举着牌子跟追星族似的等在出机口?怒气上升,我猛灌三大口凉白开,然后用纡尊降贵这一阿Q精神自我安慰:“好吧……我到时候举块牌子……”
“别,汝要让出来的人都知道老夫就是沈复?”
这大爷真难伺候,“好,好,得,你只管往前大步走,我负责逮人。现在立刻去睡觉,记得调个闹钟——不,三个闹钟才够!算了,还是我打电话叫你起床吧……”
“十一点的飞机……”
“一天能睡十五个钟头的人没资格熬夜。”
关灯关电脑,爬上床还是睡不着。手机开着,拿在手里,打开翻盖就会自动亮起银白色的灯光显示时间,只过去了五分钟而已。我在期待什么,难道是和一个庞克青年见面?我自己也不知道,这样的家伙有什么吸引我的地方。就算他打再多的耳洞又与我何干呢?就算他把环穿到眼球上去又与我何干呢?
在去机场的出租车上,我打电话给沈复,虽然三小时前我就开始每隔半个钟头催他一次,算起来现在他应该已经上了飞机,可我还是不放心。果然,那边传来接通的嘟嘟声,这家伙没关手机,也就是说要么他丢了手机,要么就是还在磨蹭游荡。
天可怜见,飞机40分钟前就起飞了啊!
“给我一个解释,你怎么还在地面上!”
我劈头盖脸吼一声,那边慢条斯理地打了个呵欠,一句“飞机晚点”就把我给打发了。
我挂了电话,嘀咕:“你一起迟飞机就晚点,不会是巧合吧?师傅,能不能开慢点?”
“高速公路,怎么慢,你来开开看?!”司机是个急脾气,继沈复之后又噎我一道,让我在半个小时内就坐在了候机大厅里。
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我拿起手机调出号码打过去,内心矛盾地有点希望他还没有上飞机,还可以接电话。
“唉,致不致于啊,老夫不会在机场睡着啦……”
“研说你无论何时何地有个东西靠着就能做梦,所以我信不过你的保证。”
“钱多噢,漫游小姐!”带着吴侬软语味道的普通话,我突然发觉自己打电话的动机就隐藏在对这副嗓子的期待下。
第一百二十三章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我戴着MP3的耳机和一本临时买的杂志度过,当广播重复了若干遍我才醒过神来,看一眼电子屏幕,沈复那趟航班已经抵达多时,我叫一声“不妙”,匆匆搭电梯下去出机口接人。
数米宽的出口人已经稀稀寥寥,我一边东张西望一边嘀嘀咕咕找此人电话号码。
“您好,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如需对方回电……”
这时一个声音突然说:“回头。”这声音不是从电话里传出,而是来自身后。促狭而平滑,我一边关手机,一边转过身,“迟了一点,我还以为你走了……”
说实话,原本已经勉强让自己接受了一个庞克的古怪造型,一旦看到正常版的,反而会比较吃惊。白皙、斯文、俊秀,似曾相识的第一印象。金圣叹还是唐伯虎?他的笑意里有这些人的影子;如果他能安安静静地走在前面,给我一个背影,我甚至会以为跟随的是沈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