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陌淡淡笑道:“怎么可能是白送,锦隆嘉业里有我的股份,我随时可以抽掉。”
“难讲。沈锥在投资锦隆的时候向我们索要了51%的股份,是控股人,这意味着即使我们两人加起来也不够否决他所做出的任何一个决定,长期下去,他想一步步吞并你和我的股份,不是做不到的事情。”
我说:“我同意,沈锥狼子野心,跟个吸血鬼一样,我对他没好感,就会耍手段折磨人。”
第七十三章
沈陌目光从茶杯上抬起来看我,“商人都这样的,是职业需要,你还不太了解,但梁先生应该很清楚。”
小舅舅耸肩,“那就是说我也是狼子野心啦,沈陌你连我一起损呃,哈哈!”
“梁先生,可以上菜了吗?”穿旗袍的女服务生笑容温婉地欠身问。这是独立包间,每间配有单独的厨房和厨师,就跟我们隔了一面玻璃,菜怎么做,原料是什么统统一目了然。不过中华料理,最好是只吃不问,我宁愿把注意力都放在32寸的大屏幕上,正演《金刚》呢,女主角浑身泥巴地连滚带爬,男主角身上全是面目可憎的大昆虫……我看得津津有味。
“上吧。不过,能不能换一部片?这玩意看得都没胃口了。”
小舅舅指着电视,立刻遭到我的抗议:“不许换!我就喜欢看人被猩猩拍蚂蚁似的拍成稀巴烂,一巴掌一个肉饼多过瘾啊。”
“你这种人应该第一个被拍扁。”小舅舅咬牙切齿地说。他比我大不了多少,顶多八九岁,开起玩笑来还是可以刻薄点的,“沈陌,投票吧,二比一逼她换台!”
可惜援军不支持他:“我也喜欢灾难镜头,确实过瘾。”
于是我们一边看猩猩抡人一边吃山珍海味。我眼睛盯住屏幕,笑容满面地拿出唆泡面的架势吃鱼翅,拿极品王侯当可乐灌,小舅舅长叹一声,还是随我去了。
“对了,沈锥现在在什么方面的事?”谈了一会儿政府最近集中出售的几幅地块后,小舅舅一边擦拭嘴角一边漫不经心地问。
“呵呵,商人还能忙什么,忙着怎么赚钱呗!”我连吃了五碗酒酿元宵,正把碗递给服务生让她盛第六次,不知道是怎么什么做的,和别的地方卖的就是不同。
“进展如何了?”
“不是说了他不让我插手吗?”
“那你就不管了?”
“我干吗管?这间公司从成立到买地一直是我们三个负责,他横插一脚还以为自己在哪里都是投资天才?我非要杀杀他的锐气!”
“让NOX到国内投资是你和沈陌的计划,如果没得赚,沈锥他还有什么理由继续往锦隆砸钱呢?你们要留住他,就必须在第一年让他赚得盆满钵满,他才有轻微的可能会相信我们,愿意花更多的钱投资。”
我舔着勺子看了沈陌一眼,“话是这么说,但房地产是长线投资,沈锥又不是新手了,他不会不明白这道理的。”
“可是你明明帮得上忙。”
我当一声把瓷勺掷碗里,耸肩,“好吧——除非他求我。”
“这孩子!”小舅舅阻止服务生继续问我还要不要第七碗,把所有人迅速遣开,才五分钟而已,隔间厨师连同桌子两旁服务的女孩都消失得一干二净,“怎么说呢,我昨天刚收到消息,动作一定要快了,要赶在明年市场萎缩之前。”
第七十四章
我没开口,沈陌的声音响起:“还要继续吗?”
“相信我,消息绝对没错,明年开始萧条期会持续很久。”
我打算开口,沈陌却迅速插话:“我们刚跟政府签完买卖协议,还有相关单位的框架协议没有签,再买那么多地,恐怕不好应付,要知道闲置土地每年都要报税,这是一笔很大的开支。”
“说是这么说,但……”
我努力地要开口,但沈陌照旧没给我机会:“税一定要交,即使省下买地的钱也不能省了税。”
“好啦!”我先吼一声镇住这两人的争论,再开始装孙子,“小舅舅,我支持他。这种事,逮不着并不代表你有运气,逃税不行的”
“死小孩,这么快就同一阵线了——好啦好啦,我就是说说而已,别看我啊,我一直老实交税的!你们还要吃什么?我叫厨师进来吧。”
小舅舅本来要送我和沈陌,但我推说太撑,反正离家不远可以走回去,他对我想走两个小时回家的打算感到惊异,不过也没反对。
路上,沈陌问我:“你是不是有话要说?”
“有。”我眼睛瞟着被铁栏杆圈起来的公园,“想不到你对房产还挺懂,我以为你只会对加缪《不贞的妻子》进行海德格尔式解读。”
他呵呵笑了一声,反击:“我以为你只懂得怎么算计人,想不到还能静下心看我这种老学究写的评论。”
“那我们还算有共同语言咯!”我打趣完毕,正色道,“其实,我小舅舅说的有道理,为什么不趁市场萧条之前再抢一次地,如果明年真的会饿死很多人?再说了,锦隆嘉业也不缺那几千万,更不缺交税的钱。”
“三十万平米的地真这样宝贵的话,梁远之何必全数拱手让给沈锥。”
他不是想替沈锥赚足了钱,好留他在国内市场继续打拼吗?
可是,的确是这样吗?起码沈陌心中的答案,不止这么简单,“你说说理由看呢?”
“我只知道,当一个人全力以赴对你好的时候,你要留心了。”停了停,他补充,“特别是商人。”
我傻不愣登地看着他,啐一口:“你精明加警惕啊,全身上下没一点像读书读腐了的老学究。”
“我习惯了和人保持距离。”
“和傅凭澜也保持吗?”我忽然很想笑,“这不会就是你把人家气跑的原因吧!”
沈陌站住,半天对着我不转过身来,我也就很耐心地不出声,静静等。
“她是个很好的女人。”半晌,他淡然道,“……希望她的选择不会错。”
选择?是当初离开他的行为,还是跟沈锥走在一起的决定?
“能不能问你个问题?”我实在手痒,隔着铁栏杆伸臂进公园扯了一朵波斯菊下来别在牛仔外套上,“我八卦嘛,你知道的。路这么远,讲点故事比较不容易累呵。”
第七十五章
“什么?”
“你和傅凭澜怎么认识的?”
他的唇角拧出一个淡雅的笑纹,“不是太浪漫,很一般。我在圣雅克街一家越南餐馆和人讨论伍迪艾伦,她过来插嘴,说她刚看了那个知识分子的《开罗紫玫瑰》,特别喜欢,然后才介绍自己,大概因为都是中国人,她主动坐在了我旁边。”
“然后就开始频繁约会?”俗,真的很俗,白白浪费了这对俊男美女的好皮囊。
“哪有那么好的事。呵呵,即使你本人再怎么精英也好,上了那种大学,恋爱都得用节省时间的方式去谈,三四十岁结婚是普遍现象,终身独身完全不稀奇。”
“明白了,”我作恍然大悟状,“你怕留在索邦找不到老婆,所以跑回国。”
他大笑。
“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在国外读那么多年书竟然还没摆脱中国人的传统思想。”
沈陌止住笑,认真地看着我,眼睛里有着某种特别亮的东西,“是啊,我怕,我最怕的就是不孝,我妈为我付出了所有,我要她下半辈子拥有别人羡慕的一切。”
“要母亲拥有别人羡慕的一切也包括有个好儿媳妇吧。”我还是纳闷他们分手的原因,“傅凭澜无论怎么看都很好、很合适啊。”索性全抖了出来。而他只是笑,波澜不惊。
“你以后会明白的,我想,应该不需要太久。”
我绞尽脑汁,我苦思冥想,我开始窝火。这个人到底有多少秘密不肯告人。为什么每次我能理直气壮将问题说出口,却被牵着鼻子绕开,眼睁睁离真相越来越远?
沈陌突然弯下腰,再站起来时,手上捏着一朵花,我低头看,衣服扣眼上是空的。他递给我,我下意识要接,突然反应过来,刻意摆张冷脸,“丢了吧,摘着玩的。”他果真随手一甩。气死我了,妈的气死我了。
但也只好无奈地跟在他后面继续走,垂头丧气。沈陌才不理我气什么,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气定神闲地开口:“沈锥恐怕不是个会体贴你这种下属的好上司呢,别怪我没提醒你,要时刻当心哦。”
“去他的上司,只要我高兴,他做不成我的上司不算,别人的上司也别想继续当!”
沈陌并不觉得我的叫嚣很有趣,“拭目以待。不过在那之前,你恐怕得忍受一段不短的时间。”
“我欠了你们姓沈的?!”我忍不住跳着脚吼,沈锥那句“你很有市侩味”的评价至今仍哽在我脑袋里,又不是木头人,给人看扁给人排挤给人恶意使唤难道还要兴高采烈?忍到一定程度谁不爆发!
我暴跳如雷他却笑起来,走近一步揉我的头发,“发火了发火了,终于看见你发火了。”然后说,“你火起来一点都不吓人,像只打不到泡泡的泡泡龙。”
我恨恨地说:“别揉头,戴着假发呢你不知道吗?我是秃子!”
第七十六章
“是假的?难怪这么好看了,卷得跟芭比似的。”他揉得更凶,我要有头皮屑一定纷纷扬扬到处飘散,没好气地整理被拨乱的头发,以手为梳凑合扒拉扒拉,却突然抓到一个柔软的东西。
剐下来一看,波斯菊。
“这算什么?”我举起来笑眯眯地问,“暗讽我花痴?”
曾经的事实一点点在面前铺展,像一幅褪色并发黄的画卷。冥冥之中,我亲眼看它逐渐完整,只是不知道展开到最后的玄机,究竟是一把匕首,还是一朵玫瑰呢?
中午12点,同事们陆续把手里的事暂时放下,去餐厅解决民生大计,隔壁小灵从11点半起就开始不时催促我,为了餐厅那点限量销售去晚了买不着的芝士鸡块。
刚站起来,总裁办公室的门通一声开了,沈锥站在那里,推门的手臂弯起来叉着腰,“梁沁舫,过来。”
拜拜,鸡块。小灵同情地望了我一眼,嗖地消失在走廊上。
现在是午休时间,我决不能饿着让他训。拉开抽屉,里面各种各样的零食,抓包饼干我大义凛然就进去了。
门大咧咧地开着,沈锥背靠办公桌而站,手撑着宽大桌子的边沿,一副警察审问犯人的架势。我卡嚓卡嚓咬着饼干往里迈,顺便曲腿把门蹬上。
他头也不回,随手拿起桌上一个黑色的文件夹,“把这送去给沈陌签字,急要。”
我咬住半片饼干,用满是碎屑的手接过来,翻开。匆匆看完,是买地协议,三十万平米——前几天小舅舅提过的七块净地。
我抬头,“又买地?那一万亩——”
“叫你送你就送。”他不耐烦地打断我,“没听见我说了‘急要’吗?”
我迟疑一下,转身往外走。
“送回来之后你就可以放假了。”他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夹着冷笑地补充,“直到我通知你可以回来上班为止。”
花了二十分钟跑到N大,驾轻就熟找到那座被藤蔓缠绕的建筑。冬天,爬山虎自然是干枯的,露出了灰色的砖墙;走进楼里,放眼一排木头门,红漆先是旧了,接着掉色,斑驳不堪,上半扇分成六格,嵌入玻璃,推门时玻璃在框缝里亢亢的响,用来固定的是钉子而不是某种胶乳,锈得擦也擦不干净。
楼梯更是踩上去就会咯吱作响的极品古董,好像警告着人们它的承受极限就要到来。我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地飞快爬上二楼,一边呼哧呼哧地喘气一边推开走廊尽头那扇虚掩着的门。
办公室由两人合用,和他同间的是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正和气地对我笑,“沈陌在讲课,你坐那里等他吧。”
我礼貌地回应,客套地道谢。跑得确实累了,拖过椅子坐下来,古董,全都是古董!屁股轻轻一动就是一声悠长的吱呀!沈陌在这种环境下呆那么久搞不好轻功都练出来了。
第七十七章
老教授背着手出去了,屋子里就剩我一个。满墙的书我一本也不想看,无所事事地翻他写到一半的论文,乱七八糟的名词看得我头脑发昏。桌子上有个很眼熟的小塑料瓶子,上面的法文让我想起来在沈陌的书房里和它见过面,维生素片嘛,一天一粒,都过去这么久了他怎么还没吃完?
这种玩意我也吃,安利的钙镁片、维生素片、蛋白粉还有金施尔康的多维元素片,倒不是体质虚弱要进补,而是我妈单位经常发类似东西,家里实在太多了,不吃只能眼睁睁看它过期,我真怕自己有一天会被补成超人。
不过法国人果然浪漫呢,瓶子设计得真艺术化,好像糖果似的可爱,拿起来晃一晃,丁零当啷的还有不少,奇怪,上面明明写着60片入,每片60毫克,一天一片的话,几个月前就该吃完了!拧开看了一眼,白色小药片,丁点儿大,闻起来有股说不出的奇怪味道。
“喂!”
我吓一跳,瓶口朝下洒了一地药片,“你想要我死啊!”
沈陌关上门,从我手里拿走小塑料瓶,弯腰一颗颗地捡,“刚才在楼下就看见你了,不过一时走不开。什么事?”
“沈锥叫我送文件给你签。”我帮他捡着,好奇地问,“那是维生素片吧?”
他翻着那几张纸,头也不抬,“维生素C。”
“看起来不太像呢……”我抠抠下巴。
他一语不发地全部看完,问我:“你看过了吗?”
“一部分。”我把注意力转回来,“看来小舅舅还是告诉了他。”
沈陌冷笑一声:“怎么,想逼我就范?”
“怎样?”我趴在桌子上,下巴朝他手里的纸努一努,“虽然沈锥有51%控股权,但你依然是锦隆名义上的法人代表,你不签字,协议无法生效。”
“我不签字,他会有别的办法。”沈陌合上文件夹,闭起眼睛轻轻捏着眉心。
我沉默了一阵,“这七块地有什么不对劲吗?你这么坚持不买的原因——”
他揉完眉心,又拿回协议来看,声音疲软,带一丝犹豫,不像我一贯听的那么坚决:“我只是猜测……”
“说来听听。”
他迅速瞥了我一眼。
“你又不是第一次给我难做了,这时候倒拖泥带水起来。”我哼一声。
他对着我无可奈何地笑,“锦隆最近风头极盛,早引起许多人猜忌,而公司内部隐藏的危机又太多,随时会让人抓住把柄……总之不该这样急功近利,有地就买,何况,”他停顿一下,“还不能确定得到的消息是真是假。”
最后这句才是他真正顾忌的吧,我早就怀疑在他和小舅舅之间已经产生某些无法消除的隔阂,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合作关系。只是碍于我以及锦隆这个共同利益的缘故,彼此都没有挑明。
第七十八章
“这样啊。”我点点头,“不管你们有多大的分歧,至少到目前为止大家共同的敌人仍然是沈锥,没错吧?小舅舅这么做,应该是想要让他赚够了钱,肯继续投资,他想为锦隆嘉业留住这棵摇钱树——我说的对吗?”
沈陌一直很专心地看那份协议,但我知道,他在听我分析。
“只有留住沈锥,我们才有希望反扑,来日方长,对不对?”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他的眼里有一股我无法看透的彻骨哀凉。还来不及细细揣读,他已经在文件末端一挥而就签上名字。
“拿回去吧,他不是急要吗?”
我怔了一下,伸手接过,本能地想说什么,但张了嘴却发现其实无话可说。
只能怏怏地往外走,中途突然被叫住:“舫……”回头时却见他淡淡笑一下,“没事,路上小心。”那种不露痕迹的笑容,像是预示着什么。
走出两步后我下意识地转身:他把那只瓶子捏在手心里,端详片刻后塞进了挂在椅背上的大衣的口袋。
在车站等公车时,我发现一个男人盯着我看了又看,不光看我,还看我挎的包。难不成我被扒手光顾过了?低头,没有啊,拉链好好地闭合着。
于是瞪回去,那男人往后一缩,鼓起勇气般,朝我比划着指指耳朵。耳朵?啊!我赶紧扯下耳机,这才听见了包里疯狂叫嚣的手机铃声。
是舒雯打来,刚喂一句就被她不客气地抢白:“你在哪里?我找你有急事!”
“N大广州路上的车站。”车来了,我把电话换只手,在包里掏月票,“不行我没空,得赶紧把文件送回公司。”
“那我就在你们公司的大厅等!”她不由分说挂断。
连跑带走冲回去,她果然先一步到了,正等在那里。我举起怀里文件晃一下,她点头示意我上去。
沈锥坐在桌子后面,头也不抬地接过文件放在旁边,“你可以走了。”
我站着不动。
他意识到什么,掀起眼皮,“还有事?”
我说:“我想把你看透。我想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自己也觉得很可笑,竟然说出这样的话,然而心声太强烈,强到顾不得遮掩。
沈锥果然笑了,曲臂撑着下颌,明明是花花公子的表情,却给我一句阴毒的回答。
“你先去看透那个人再说。”
我多少有点意外,“你……这么恨他?不光是因为家产吧。”
他冷笑着拿起烟,“我想你大概还不知道,我和沈陌其实早就认识——想不想听我们两个的童年趣事啊?
“我上中学时全家才移民,为的就是避开他们母子。初中开学第一天,同桌说高中部一年级有个学长长得挺像我,我丢下抹布跑去看了,嘿,还真是的!而且他也姓沈。
“晚饭时我把这事当笑话跟父母一说,两个都脸色发白。尤其我老爸,他大概压根没想到和前妻生的孩子竟然会跟我考上同一所学校。哎,大人们不就那点秘密,还以为小孩都是傻子,只要瞒着就万事OK。说起来沈陌真是学校里的名人呀,家长会上老师必提,不管哪个班,而那时候我热衷于打架看美女,成绩不是特别好,我妈就以我的前途为由,索性举家迁往国外。”
第七十九章
烟头那一点火光在璀璨到极限后悄然化作缭绕的丝雾,也将他的面目变得模糊不清,“什么都要争第一名,难道是给那些傻子师生看的?得了吧!是做给我看的!做给我爸妈看的!我偏不遂他的意,只要是开会表扬他,我就走开,当着全校的面走开,我要他知道,我不屑于他的强势,他对我根本不构成威胁!”
“真幼稚。”我本能地嗤之以鼻。
“幼稚吗?可是我一转学,他想必很郁闷吧,一想到他可能会有的种种反应,真是高兴得我在飞机上都笑出声来了。”沈锥哼着耸耸肩,我真想朝他屁股上、不,脸上蹬两脚。
“结果一得意就又老天作弄了一把。我在牛津读大学时在图书馆看见那家伙写的书,心血来潮跑到巴黎去一打听,果然是他,世界真小!不过也得谢谢他,不然我怎么会认识凭澜?可惜那阵子她对这家伙死心塌地,两个人随时都可能谈婚论嫁。”
“你没去破坏他们吧?”我八卦狂的本性上来了。
“无聊的小孩逻辑,我是那么二百五的人吗?”
我很想反问“你不是吗”,但懒得开口,索性静静听下去。
“他们为什么分手,我不知道,凭澜也不肯说,她就那么悄声无息地一个人离开,去旅行,我一路跟到埃及,如果没有及时阻止,她大概已经跳下尼罗河了吧。我在埃及打电话给沈陌,从电话接通到挂断,我一个人破口大骂了三十分钟,他连半句话都没说过,弄得我像白痴——算他狠。本打算回去以后揍一顿的,不为凭澜也为我自己,Damnit!谁知那家伙竟然辞职跑路了。”
我实在忍不住:“说我无聊的小孩逻辑,难道你就严谨了!你是强盗逻辑!对方一句话不说你怎么知道接电话的是沈陌还是其他人?再说了,当时你肯定连珠似炮滔滔不绝,你让人怎么开口呀?要我根本忍不了三十分钟就挂你电话了,挂之前还要骂一句疯子。”
他翘起嘴角,斜眼看我,“好啊,果然跟他同一阵线。那你给我听着,也别忘了转告他,我爸是什么样的人,我很清楚,众叛亲离是这老头活该;但是凭澜这样纯真美好的女人硬生生被那家伙伤害得千疮百孔,我绝不会原谅他,我要他一无所有,钱、地位、名声——真正意义上的一无所有!”
我被他咬牙切齿的诅咒吓了一跳,以致于上下两排牙齿碰在一起时竟然发出轻微的磕碰声。
那男人在我茫然的目光里冷笑,“我沈锥自认不是好人,也从不屑于装好人,但我恨人能恨得光明磊落,爱上谁更是一生一世的事情,不像某些伪君子,骗了女人,还要把高贵的面具一路戴到底,也不怕遭报应。他要我投资锦隆,没问题!我有的是时间,有的是精力,有的是钱来赔他玩。我爱凭澜,我要拿这家伙的悲惨下场当礼物慎重向她求婚,我要所有伤害她的人都没好下场——言尽于此,你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吧!还有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