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停下来,以手为梳,一点点梳理我的头发。
“不对,我也不是没实力,我是根本不愿意为了别人改变,哪怕那个人对我来说再重要也好——别人可以‘很重要’,但‘最重要’的永远是自己,我这种人就是大家所谓的超级自私狂。”
“是很自私呢。”他说,声音淡淡的,“因为害怕得不到别人的爱,索性自给自足,对外界不再抱一点点希望。但是,只爱自己的人,到头来也只会恨自己一个人而已。就像有人受不了被心爱的人背叛,对自私的人来讲,自我放逐才是人生最凄凉的下场吧……”
第六十六章
望着远处的地平线,天色已暗,满眼都是风沙。那尽头……也许是更为广阔的世界,而在站立于此的人们眼里,它只是一条直线。回想我这二十六年来的生活,甘苦自知,回味无穷,可在别人眼中,也不过是一条了无生趣的直线罢了。低下头,沈陌不知什么时候从口袋里掏出了半截铅笔,正在协议草本的背面空白处画眼前的一切。他用拿粉笔的姿势拿着铅笔的后端,草草就描绘完毕。一切都显得非常的淡,唯有视线尽头那条线,他描了一遍又一遍。
“瞧,全世界最美好的地方。”片刻后,他举起来对着我,轻轻笑,“天地如逆旅,我亦是行人。”这么说的时候,他眼里分明有着无法溶解的、犀利的温柔。他去过世界上最浪漫的城市,心有独钟的却是这片荒凉领地上的地平线。
名义上,锦隆嘉业是有法人代表的独立公司,但在高层中,几乎所有管理人员都是沈锥从加拿大带来的心腹,作为受总部NOX间接操控的傀儡,我们每个决议都要上报,由沈家现在的大股东也就是沈锥批示后,方可执行。
说起来,沈锥突然从加拿大跑到国内视察经营情况,等一切稳定再回去的决定怎么看都是借口,就算是事实也只是原因之一,最重要的我看是傅凭澜还在N大写论文吧!可恶的男人,这还不算,他自己明明有助理,是从总部那边跟来的,但经常以“不明原因”为由请假,然后,我就从沈陌这里被传唤过去了。
“您那位每个月拿多少薪水?也不匀一点给我。”交完昨天的会议记录后,我牙根发痒又不能咬他,只得较着劲地挖苦。
“可能是水土不服吧,洋人嘛,你知道的。”他躺在转椅上漫不经心地翻看,“啧啧,沈陌告诉我说计划书是你写的,真不简单呵,不如我跟他开口,调你来做我的助理好了。”
想变着法子隔离监视我们吧,我在心里冷笑,你奸我也不老实,“听说您这样身份的高层决策者,请助理可是相当讲究啊,除了能力还要考虑家庭背景呢。”
“你的背景很差吗?”他冲我耸耸肩,语气又轻又软像一把棉花,里面包藏着无数尖针,“有人告诉我说,如果想在N市闯出名堂,站稳脚跟,梁家是必须结交的豪门。”
“是吗?你去叫说这句话的家伙来看看梁沁舫。”真是笑话,想不到我们家族在外人看来是如此光鲜,竟然都跟“豪门”挂上钩了,“实打实的平民一个,说不定过得还不如他呢。”
沈锥身体微微前倾,脸上挂着初识时的嬉皮笑容,“是啊,你还真不像是梁家的人!横看,竖看,左看,右看,都没那份大家闺秀的气质,反倒是小市民斤斤计较的市侩味十足,不错,不错,你会是个合适的助理,我看好。”
第六十七章
他这潜台词分明就是料定我只会干点小奸小恶的事,能算计人却又拎得清分寸,只要利用得当总有派得上用场的时候。
“不怕我替梁家做内奸窃取你的革命成果?”我冷笑,“公司股东之一的梁远之是我舅舅,你不会不清楚。”
“账不是你做钱不是你管,我有什么好担心?”他笑得倒颇有大将风度,像个赌局里一目了然的最终赢家,“你还没到能让我提心吊胆的资格——小侄女。”
总有一天要让你哭出来,我在心里忿忿想,“我可以走了吗,沈先生?”
“不可以。”还以为他又要我做什么,这家伙眉一挑,对我笑得分外迷人,“咖啡,谢谢。”
“没问题。”我去员工休息室弄。倒了半罐子奶抛了四块糖进去,纯黑的清亮液体瞬间变成了土黄色。
“你平常给沈陌也这么泡啊?”他没喝,皱着眉闻。
“沈陌喝绿茶,而且向来自己泡。”我说,“给你弄成这样是因为我爱喝,如果手边有冰淇淋更好。”
“甜甜泥浆?果然是小女孩的口味。”他放下杯子,掏钱包,“这坨泥巴拿去倒了,五块钱赏你买个甜筒不用找,只是要记得从星巴克给我带杯拿铁。”
“你干吗不学沈陌喝绿茶?又省事又健康!”而且,会品茶的人气质里似乎有一种孤高的东西,像绝壁上的铁观音,遗世独立。当然,这句我没说。
“那种东西看了就没食欲。”
“像咖啡一样浑浊的男人,你没救了。”
“五分钟后我要看到拿铁。”他弯起手指,关节叩着桌子懒洋洋地催促。
哼了一声退出来,路过会客室时看到坐在里面翻杂志的傅凭澜,我立刻把五分钟后要拿铁的老板抛诸脑后,一个箭步冲进去,“嗨,找沈锥?”不等她回答又自作聪明地拍手,“废话,总不见得是找沈陌,哈哈!”
她淡淡笑了笑,真是落落大方,“是啊,刚才前台负责通传的小姐说你和他在谈事情,让我在这里等等。”
“什么事情能比你来重要?!”沈锥要是知道傅凭澜在等他,早就把我轰出来迎她进去了,“来,我带你去。”
“不用了,你忙吧,我自己进去。”
“不行!反正都要下楼跑一趟,我得问他多要点钱,顺便给你也带一杯。”
果然,沈锥看到傅凭澜虽然没有到眉开眼笑的弱智程度,但从他给钱的态度就能感觉出来我也沾了傅美女的光,“买三杯,算你走运,最主要是学着点,别再把泥浆和咖啡混为一谈。”
锦隆上上下下的人都觉得奇怪,不论加拿大那边过来的二老板也好,公司里大事上说了算的大老板也罢,我似乎都混得很熟,资历更老,为什么他们都能舒服地工作、按时下班、享受各种人性化的国际待遇,我却要沦落到除了本职工作外还得兼顾跑腿做杂役?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一会儿出去一下,一会儿出去一下,连会议记录这种可以请速记员做的事都要把我拎上,而且,还是在我正忙的状况下。
第六十八章
于是诞生了一个理所当然的说法:我得罪了二老板……哎。至于是怎么得罪的,那版本就多了。背后议人是非是办公室常见情况,大家以为背着当事人,再小心一些别漏了口风就行,殊不知碰上我这么个八卦狂,只会比他们更鸡婆地关心同事到底给自己编了怎样一波三折的迂回故事。送完咖啡给沈锥和傅美女之后,我拿着星冰乐和甜筒潜伏在员工休息室隔间,那里是放办公用品的小仓库,我正好保管着钥匙(连分东西的杂活都要我干),所以,时不时来偷听一下小道消息成了工作之余的乐趣所在。
“刚才有个美女来找沈先生呢。”是门口通传小姐的声音,“长得确实漂亮,叫人百看不厌。”
“哪个沈先生?你又不是不知道公司里有两个!”
“沈锥喽!说来很奇怪吧,从来没女人找过沈陌呢。老的、少的、美的、丑的……一个也没有!”
“你留心这个干吗,那是人家的事,人家就是打光棍也轮不到你。”
“我就是奇怪嘛!其实我对沈陌好感多一点,虽然不怎么爱讲话,压根没有商人的样子,但给人感觉很舒服。”
“我和你相反,没有商人的样子还做什么生意啊!该干吗干吗去,我喜欢沈锥那么强势的顶头上司,这样才有干劲。”
我伸着舌头一下一下地舔那些冰淇淋,不由得赞赏地点点头,现在的女孩子都很有见地嘛。冰淇淋舔完了,我习以为常地朝蛋皮一口啃下去,清脆的喀嚓声终止了她们交谈下去的打算。
啊!失策,失策!我随手抓样东西,然后甩着钥匙出来,“嗨,真巧啊,有没有文具要领?反正顺便。”
“呃……那,那我要一个活页夹,来宾登记簿用完了。”
其中一个女孩结巴起来,另一个稍微镇定点,“我什么都不要,谢谢。”真有趣。
享受完星冰乐和八卦,我回到自己那张桌子旁坐下,淹没在几十个隔间里,毫不起眼。
快下班的时候,沈锥突然出现,叫我留下加班做报表。
“你是不是跟傅凭澜吵架了?”我苦着脸问他。
“我呸!”呸完之后他还不忘瞪我,“干吗这么问?”
“心上人亲自跑来找你,你应该跷班去约会才对,怎么还留在公司?留就留吧,还拿我当出气筒,我就不信这么大公司找不出一个除我以外会做报表的人。”
“嫌烦放假去,公司照付钱。”他不耐烦地边说边看表,“你到底写不写,不写我找别人了,赶着要呢。”
“写,当然写。”乐哈哈地点着头把他送走,然后磨蹭一下午,打出了报表的题目,再看看时间差不多六点了,于是慢条斯理站起来喊一嗓子,“今天谁要留下加班啊?我请客吃火锅!”
立马五个人举手,加上外头进来的两个,“什么,谁请客?我们也加班!”
第六十九章
“走走走,吃完回来接着干。”一堆人在我的吆喝中像群羊似的被赶进电梯,气势浩瀚地杀向两条街开外的火锅店。
人巨多,等候席上排了老长的队,有同事提议去别家吃,节省时间,被我坚决制止:“这家店的东西好,看这阵势就知道啦!”
“是啊是啊,天天人满为患,说什么也要试试!”立刻就有女孩子附和响应,于是,男同胞们留下排队,女同胞们出去逛逛街,我借口拿手机,单独溜回公司,想偷窥一下沈锥发现整间办公室人去楼空时的英姿。
然而,却看到了沈陌。应该说,是沈锥和沈陌。沈陌似乎是刚从外面进来的样子,沈锥似乎是刚从办公室里出来的样子,两个人在走廊上不期而遇,彼此都微微一怔。平时公司里全是员工,他们倒可以旁若无人地打个客套招呼,这会儿真的没人了,却显得尴尬起来。
还是沈锥先开口:“已经下班了,有什么事可以明天处理。”
“小舫的妈妈忘带钥匙,打手机和电话都没人接,托我顺路过来看看。她人呢?”
“我也在找那个死丫头。”沈锥满脸被放鸽子的咬牙切齿样。
然后,我就冒着撞上他枪口的危险出现了。
“我请客,要不要去吃火锅?大家都在,很热闹的哟!”
“你的报表做了多少?”
“我手头又没统计好的数据,怎么做录入和PowerPoint啊!”我装傻,“等了一下午都没人送来。”
“数据统计也是你做!”
“有没有搞错,那你的市场部是干吗吃的?”我故作震惊状。
沈陌已经听出了事情的大概端倪,冷冷开口:“沈锥,别欺负她。”
“谁欺负她,做不了就别答应,答应了就给我做完!”
“真那么重要的话一开始就该交给专业的部门去完成。”
“这类工作一向都是她在负责!”
“你让文员去做分析师的事本身就是错,一直让她做就是错上加错。”大好大好,看来矛盾已经转移到他们两个人之间去了。直到我拿了手机出来,这两个人还在争论,一个咄咄逼人,另一个一针见血,我赶紧缩在拐角打电话给火锅店里的同事:“找到位子你们先吃,我处理完手边事情马上来。”
对方回答:“忙吧,组织支持你,只是别忘了在最后关头出现付账就成。”
转过身,那两人却不吵了,目光齐齐射过来。
天空中,月亮温柔地微笑着,像一只苍茫的眼睛,见证人间一切悲欢。爱情究竟把谎言变成了誓言,还是把誓言变成了谎言?
沈锥忽然笑一声,同时一叠文件丢过来,看我忙不迭地接住,他却双手插兜作悠闲状开口:“正好相关人士都到齐了,省得我一个个通知,明天开始起调她做我助理,没问题吧。”
第七十章
沈陌淡淡扫我一眼,“我可以说不吗?”
“这么说你不反对咯?”沈锥伸出手对我勾勾,“助理,听见没有,把报表做完才许回去。”
“是从明天开始。”沈陌面无表情地朝我摊开手,我心领神会,迅速把文件递给他,“今天我仍然有权让她立刻下班。”语音落下的同时,他手一扬,一叠纸啪地砸在沈锥胸前,发出让我心花怒放的脆响,“舫,收拾东西,别让你妈妈等久了。”
五分钟后,我拉着沈陌往两条街外走并给我妈打电话:“妈,你在哪?沈陌家?那你就在那儿将就一下吧,我要加班走不开。沈陌当然也在公司,就这样,给你带消夜。”
干脆地收了线,我抬头,“一起去?那家火锅真的很好吃。”
他正望着路灯,闻言收回目光,“你故意的吧,加班途中外出聚餐,这样会连累其他人。”
“我以后不敢了。”虽然沈锥在我看来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魔鬼,可在大家眼里倒是赏罚分明不会株连无辜人士的青天老爷。一想到明天,身在地狱的日子就要到来,心里忍不住一阵哀戚,只能强打精神回忆之前一幕:“不过刚才真是很过瘾,我巨想留下观赏沈锥吐血的样子——谢谢。”
众同事正抢得热火朝天,突然发现老板从天而降,不由得纷纷定格在那里,筷尖粉条干脆地滑进锅里继续翻腾、煎熬。
我张臂做飞翔状,“各位不好意思!我妈钥匙忘带等着我回家开门,柜台那儿账已经结过了,鄙人要先闪一步!”
没人反对,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身后的沈陌身上。我知道,今晚过去,流言势必像夏天的野草般旺盛,不过,那正是八卦狂梁沁舫最乐见的事。
我习惯走两站路的距离去搭地铁,不转车,因为这条路很美,尤其在夜间。路灯明亮,法国梧桐茂盛的枝叶遮挡不住灯光对行人热情的抚摩,星星点点地洒落人行道上每一个角落。眼前的风景,曾在无数虚拟出来的午夜上演,那里面的灯光,也应该是这么好、这么明亮……“不要再说你爱我……”小说里,男人冷漠地开口。尽管他们还执着地牵着对方的手,感受着指间早已冷却的戒指,“你以前明明不是这么说的!”女子死死不肯松开爱人的手,天空中,月亮温柔地微笑着,像一只苍茫的眼睛,见证人间一切悲欢。爱情究竟把谎言变成了誓言,还是把誓言变成了谎言?
“在听什么歌呢?旋律哼得支离破碎,也还挺有味道。”
我取下MP3左边那个耳机,大声:“什么?”
沈陌站住,欠了欠身,轻轻地,随手拈住我指间的耳机。
电线有限的长度,缩短彼此距离。他站在马路边缘,脸微微低下,在嘴角部分蒙上一块阴影,视线投向别处……这一幕散发着苦涩而熟悉的气息,就像突然把书里那张小照片放大了若干倍后,摆在我的面前一样。
第七十一章
SarahBrightman的歌声如此婉妙,诗意得让人陶醉。要多少年的时光才能诞生这样一个女神般的歌喉,要多少年时光才能孕育这样一个夜晚,要多少多少年的时光,这世界才能等到我们的来临,要经过多少年、多少年,我们才能从孤独中走出来,相逢在黑暗里,带着一种不被了解的忧伤?
他摘下耳机还给我,不忘为片刻的驻足说对不起,再为聆听说谢谢。
“我说,接下来要怎么办?”
沈陌瞥我一眼,我补充:“做了他的助理之后。”
“他不会那么快让你接触公司真正的管理层。”他笑,似乎正努力尝试以一个局外人的角度来作出评价,“沈锥,比我想的复杂多了。”
“我知道他不简单,是他把我想得太简单,轻视敌人本身就是一种幼稚的表现。”我冷冷地哼。沈锥是强,强到充分激发我想要狠狠打击他的欲望,这种会利用人的优势也会毫不留情攻击人弱点的男人,如果不是注定要站在敌对的立场,我一定会绕开;然而一旦阵线分明,较量在所难免,我就非得叫他灰头土脸一次不可。
这大概是我从母亲那里潜移默化继承来的血性吧……欣赏强势的男人,却决不承认自己比他们差。
“听你的口气好像跟他杠上了。”沈陌摇着头笑了笑,“舫,”他忽然停住,然后回头叫我名字,等我走近了,伸手摸我的头,那力道不无怜爱,“既然习惯了置身事外,索性一直做个旁观者,多好。”
我不吭声,皱着眉想他话里的含义。
他又说:“有时候不得不羡慕你,该傻的时候傻,该精的时候精,不去故意伤害人,也不给任何人伤害自己的机会;利用人,也愿意被人利用;什么都知道,却什么都不在乎……多好啊。”
接着,是一句法语,我听不懂的句子。
很久以后,一个机缘巧合,我才知道那句话的意思,“最不能忍受的事就是:我竟然什么都忍受了下来。”
但在当时,却完全不懂。他说得对,然而,什么“不去伤害人,也不被人伤害”之类的话不过是冠冕堂皇的伪饰,其背后真正的含义是:梁沁舫可以像果戈理笔下的套中人,一辈子不见天日也不要紧。这个意思我妈天天表达,不过比他直接多了:“你这种从不接触社会,也不想接触社会的家伙,不仅仅是毫无人情味这么简单,根本是连感情都没有的冷血动物。”
不论美好的,还是丑恶的感情,都没有。
可笑的是,沈陌竟然说我这样的人活得“多好啊”,难道书读多了就会变成这德行,好好的热血青年不去当?
他的手刚离开,一片叶子就落下来砸在我头上,发出脆响。梧桐的叶子,连形状也像一只手呢,只是凋零在我头上的这一片,早已老朽枯萎得失去生气……是上帝让天堂里的谁来抚摩我吗?抬头一看,沈陌已经兀自走远,背影深深地融入夜色,就要消逝不见的样子……顿时来不及细细猜想,匆匆追上去的时候起了风,脚边叶子被裹住,打着旋去往与我相反的方向。
第七十二章
事情开始步入正轨,渐渐接近最终目标。
虽然沈锥——的确是个难缠的狠角色。他总是把一切牢牢控制住,不给我们丝毫钻空子的机会。
而且这家伙,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就没完没了地塞给我,事关公司生死的大问题一点口风也不透露——这样也好,我乐得清闲;而且不光是我,作为总裁的沈陌更过分,简直是到了毫不关心的地步,他还没有放弃N大那边带的几个研究生,时不时要抽空去指点一二,好像这段时间正在做法国天主教莫里雅克那群人的学术评论,估计大脑里塞的都是宗教争端吧,呵呵,我甚至担心如果跟他提锦隆嘉业的话他会不会满脸温文尔雅给我来一句:“写什么的?没听过啊。”
当初,公司可以说是我和他、顶多再加上小舅舅三个人策划成立起来的,现在我们仨倒成了名副其实的甩手闲士,一个是名义上的法人代表实际上的傀儡总裁,一个是做着打杂和初级秘书工作的总裁助理,还有一个是过河拆桥暂时用不着的合伙人……统统被挡在管理层外,任何事都无权干预,什么叫为他人作嫁衣,搁我们这儿多形象啊。
可这本来就是意料之中的事,甚至,是情理之中的事,所以发生了也并不愤懑。说得再确切一点,我不急,不生气,是因为我知道自己还有利用价值,总有一刻沈锥会记起并回过头来拜托当初被他闲置的那三个人,到时候看我怎么千方百计地“爱戴”我亲爱的小叔叔,真是想想就兴奋。
这么做,说实话,是想给沈陌出口气。他一早就知道沈锥不会爽快地让他插手,索性什么都不闻不问,那个人啊,骨子里到底还是傲慢的呢。虽然,直到现在我也想不通为什么这种傲慢的人要费劲去争夺那份差点失之交臂的家产。也许他的文字已经揭示玄机,将答案送至眼前,只是我太笨,看不出来。
“你们就好了,什么都不用管,我还得呆在写字间里成天看那个烂人的脸色。”
晚上,小舅舅请我和沈陌吃饭时,我朝另两个合谋者抱怨连天:“反正公司的大事也轮不到我说话,干脆我卷铺盖回家继续写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