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俩专门帮人搬家?”宋自乐左看看右看看,“这是很好的才能!起步价多少?”
若是普通人这样跟他们讲话,下场可想而知,但对方是老师的朋友,贺吉彬彬有礼地答:“我想,是免费的。”
芳雍打断了他们:“你们俩离开一下。”
莫卡贺吉立刻起身,半鞠躬后退出厅堂。
宋天奇亦明白意思:“自乐,去。”
“遵旨!”宋自乐颠出去,继续找那对双胞胎的麻烦。
沙夜知道芳雍今晚拜访的目的就在于接下来的谈话,于是站起来说:“你们去房间谈吧,我沏了茶送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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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
莫卡抬头,宋自乐骑在狮子背上作?望状,“贺吉呢?”
“他在车里等。”莫卡背着手,依旧直视前方,
宋自乐双腿盘着狮子头,倒挂金钩,手里一袋乐事也跟着口朝下地簌簌掉出来,一部分落到他脸上,“吃薯片……该死。”
“谢了,不用。”莫卡不失礼节地冷淡推辞。
“哦。”宋自乐把掉在脸上的捡起来放回嘴里,莫卡突然开口:“你大哥和芳雍先生是什么关系?”
宋自乐舔了一下手指头,很认真地说:“他们不搞同性恋。”莫卡怪异地看了他一眼。
“相识很久了吗?”
“大概吧,总觉得我出生前他们就认识了。”
“我从没听说你们的事。”莫卡刻板地说,“先生很少跟我们说话。”
“噢,认识归认识,他也不是经常来,而且像今天带了别人同行还是破天荒哪。”宋自乐感觉莫卡对芳雍异常地敬重,“看得出来你们在他那堆弟子中间分量不轻呀。”
莫卡哼了一声,对这个说法不屑一顾:“对先生来说从来没有重要不重要的人,只有有能力和无能力之分。”
“是啊是啊,你们俩有把房子轰飞的能力,以后开搬家公司可真不用愁,就叫兄弟搬家公司吧,虽然这名字很多人用,不过注册
商标的貌似还没有。”宋自乐沉浸在自己的逻辑中自得其乐。
莫卡侧面,微抬45度角,仰视宋自乐。
“也许总有一天我会明白,为什么你这种喋喋不休又自以为是的人会让芳雍先生另眼相看。”
宋自乐思索了一下,“那简单,因为他本身就很龟毛。”
虽然不懂龟毛这个词但想来也不是什么夸奖意思的莫卡,无奈地加深呼吸不再嗦。
宋自乐无聊地栽下石狮子,自顾自溜回房间,边走边自言自语:“芳雍给人感觉太居高临下了,跟神似的,好像所有人在他面前都只有下跪讲话的资格。”
他随手从桌子抽屉里抽出一张纸,在上面涂鸦,“同样讲话冷冷淡淡,长相清清秀秀,嘉睿老师就让人觉得意味深长,一点也没有无趣的感觉——真羡慕艾柏和冰彦那两个衰蛋,我怎么想都觉得他们的老师好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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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习课意外被取消,学生们突然多出一个晚上可以折腾,全部喜不自禁。一部分趁天早,跑到市区去看电影吃消夜,留下来的都窝在宿舍里背着管理员大闹天宫。
洪菲、邬海萌、苏曼曼和程薇属于后者。大概是前几天夜里的大冒险受了惊吓,在提议玩什么游戏时,几个人都有些犹豫。
“我买了本时尚杂志,里面有教彩妆的课程,要不咱们就给对方化妆得了!”
化妆是继逛街之后女孩子第二喜欢用来打发时间的事情,苏曼曼的提议得到了洪菲和邬海萌的大力支持,只有程薇不冷不热地开口:“那你们玩吧,我没有
化妆品。”
苏曼曼亲昵地挽着程薇的手,“哎呀,大家一起研究嘛,你皮肤好,五官又有特点,化上妆一定很好看,做我的模特吧,就这么定了!”
于是洪菲和邬海萌一组,苏曼曼和程薇一组,各人拿出装备,不到一分钟,大小形状的瓶瓶罐罐就堆了一桌子。
苏曼曼是个细心的女孩,她早发现这一室4个人里,只有程薇家境一般,而且父母对她要求很严,就连衣服都不许她穿得太鲜艳,更不要说是添置一些女孩子的
奢侈品。洪菲和邬海萌经常互换昂贵的保养品,你用我的我试你的,此举无意中伤害了使用普通产品的程薇,尽管她竭力表现得满不在乎,尽管她经常用自己那天生的好皮肤来自我安慰,苏曼曼依然感觉到,她还是渐渐自卑起来。
苏曼曼一边轻轻地对程薇的脸部施以脂粉一边夸赞她。程薇本来就是个美少女,如果不是她经常心情阴郁而导致脸色苍白的话。苏曼曼选了热情奔放的艳红色系来帮助她提升自信。
抹上眼影和腮红后,程薇的样子已经很漂亮了,要是再涂上口红、唇彩,那简直是光彩照人,但苏曼曼开始犹豫起来。不知道为什么,她忽然觉得这样的红色有点不祥。
“好了吗?”一直闭着眼的程薇问。
“啊,我想上厕所,你自己涂吧。”
把口红塞给程薇,苏曼曼急忙拉开门出去,装得很急的样子。
走廊上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响,只有洒落着她们习以为常的昏黄灯光。
“奇怪啊,才9点多,怎么就都睡了?”
苏曼曼紧了紧那身嫩绿睡衣的衣襟,穿着拖鞋一步步朝另一侧的洗漱间走去。
窗户外面黑黢黢的,什么也看不清楚,走廊又像永远也走不到底一样的长。苏曼曼放弃了去洗漱间的念头,反正那也只是个借口。
就在她转身的时候,窗户的玻璃上出现了一点亮光——似乎是烛火之类造成的,还会摇曳。一只手摸索着,按在了玻璃上面,然后顺着玻璃缓缓地往下滑,在上面留下了五道暧昧模糊的血痕。
苏曼曼惊得跳起来,后退一步,背撞在冰冷的墙壁
瓷砖上。
走廊顶上的灯闪了两下,突然熄灭,苏曼曼浑身寒毛都吓竖起来了,抓着领口一路冲回寝室,寝室里也是一片漆黑,“洪菲?海萌?程薇?”她一边叫一边在枕头边摸到手电筒,拇指抵在按钮上的瞬间却迟疑起来……天知道这一打开会照到什么吓人的场景?!
风吹得窗户砰的一声,苏曼曼惊叫着按下了按钮,光柱投射在雪白的墙壁上,照亮了大片杂乱无章的血红划痕,苏曼曼只觉得再来一点刺激自己的心就会从嗓子眼里蹦出去,不过还好,她很快看到了地上那支还在滚动着的口红,“原来不是血!”这个发现让她稍微镇定了一点。
但是程薇为什么要做这样的恶作剧呢?洪菲和海萌在哪里呢?
光柱迅速一扫,只见洪菲和海萌躺在各自的床铺上,尽管她们的脸上被口红横一道竖一道地画得乱七八糟,但她们依然一副已经睡着了的样子——苏曼曼一探,鼻息稳定,没事。再一看,只有程薇不知所踪。
苏曼曼惊魂未定时,一点点灯光从旁边的门缝里渗出来——那是寝室自带的暗厕,因为每层楼都配了公共厕所,所以很久以前就已经废弃不用,改为储藏间了。
“程薇,你在里面吗?”
吱呀一声推开木板门,白底红点的图案,正是程薇的睡衣,她背对着苏曼曼,肩膀一耸一耸,很专注地在做什么事情。
“程……”苏曼曼犹豫着止住脚步,没有继续靠近。难道这是程薇和洪菲、海萌串通起来整她一个人的闹剧?如果退缩,她们就有理由嘲笑她胆小如鼠了。
程薇突然停住,手里哐啷掉了一个什么东西下来,落在地上发出碎裂声。苏曼曼低头一看,是面镜子,镜面摔得跟蜘蛛网似的。没等她的目光从镜子上移开,程薇开始慢慢转过身,关节动得就跟木偶一样,发出咯咯吱吱的声音。
苏曼曼突然紧紧闭上眼,“哇”地叫了一声,捏着手电筒摔门狂奔而出。
“我靠,这间学校果然有古怪!”
尖叫响起时,天台上的厉冰彦利索地起立,丢开啃到一半的炸鸡腿,单手撑栏杆,翻身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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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夜送上清茶,正要离去,却被宋天奇握住右手,“辛苦了。”
沙夜一怔,微笑起来,尽管两人性格都属内敛型,还是当着客人的面互赠了一吻方才告退;芳雍虽然看在眼里,但依然一副非礼勿视+视而不见的漠然表情。
“我有你父亲的消息了。”
宋天奇不为所动,抿了一口茶后,淡淡开口:“我想那消息里,应该还没提到他在什么地方吧。”
“没有。”芳雍打开锦盒,将它转了个方向,面朝宋天奇推过去。自始至终,他的手都没有碰触到盒子的任何部分。
盒子里是一个紫色、额头部分有五点白花的面具,“不过,我要告诉你的第二个消息是,你的父亲其实也是十二人之一。”
宋天奇拿起面具,眼眶部分的两个黑洞,像要把人的灵魂吸入一样。那是一种特殊的晶石,经过复杂加工雕刻后才嵌上去的,这样就能使戴面具的人,可以看见外部,而外部却无法捕捉其目光。
这样的面具现在共有十二个,分散在世界各地,它们的主人全部属于一个隐藏于世界背后的神秘组织“七星社”。
而这十二个人所构成的,自然便是“十二人长老会”了。
父亲仍然活着,但却和好友一样,是“十二人长老会”中的一员,宋天奇不知是喜是忧。
“虽说每个长老的身份都是绝密——不要说社员,就算长老会的十二个人,都不知道彼此的底细。不过,现在不是隐瞒的时候。”芳雍开口,“面具在上个星期送到我这里,所以我想,指使的人,大概也很清楚我的身份吧。”
同为长老之一,面临同僚可能遭遇不测的境地,芳雍的神情依然淡定自若。
宋天奇摩挲了一下面具独特的表面材质,“十二人中没有一个是好对付的,恐怕对方来头也不小。”
芳雍眼皮微抬,“没关系,我知道他是谁。”
这点使宋天奇颇意外,“谁?”
芳雍又垂下目光,陷入沉思和回忆。
“虽然命名十二人长老会,其实十四年前,应该是十三个人。”
……
长老会的大职责是看守维护人类创造的这个世界,铲除妨碍文明社会发展的一切势力。这个名为七星社的组织自古存在,其成员具备普通人所望尘莫及的超自然能力,经过后天的训练,最终由遴选出来的几位最高级别的首领指挥。他们的存在如同锐利的剪刀,剪掉所有人类历史大树上斜向发展的分枝,确保它笔直、蓬勃地生长下去,成为一棵完美得让盆景里的花草都自叹弗如的植物。
长老会的人数越多,则意味着七星社的能力越强。史上迄今为止,最多时一次产生了十三副面具——十三个领导人的同时诞生,意味着十四年前的长老会,正是其实力最鼎盛的时代。
“不过,这个名称很快就覆灭了。”芳雍淡淡地说,“我记得十四年前的那次会议是为了讨伐一个古老种族——吸血鬼而设,他们危害夜行的人类时日已久,是不容并存的毒瘤。席间十一人赞成,一人弃权,一人反对。因为绝对优势,反对者的意见无效。我清楚记得,那个人戴着一副猩红色、中间有道黑色雷电的面具,他决然宣布自己退出这个无理的组织。”
“他当然成了长老会的叛徒,而且也因为他的干涉,剿灭吸血鬼的行动终于败灭,以致于直到今天,这种生物仍嚣张在世界的各个角落。”
芳雍把空茶杯放在托盘上,默然抬眼,“七星社开始通缉他,洛伦佐·拉菲克,意室贵族后裔,组织里著名的浪荡子,和他那大逆不道的叛言‘人类不过也只是一种生物而已,就像豹子捕杀
羚羊,人类有什么权利摆脱身为猎物的命运?!总有一天,我要无条件庇护人类的这个组织成为历史的尘埃’一起成为了长老会永久的耻辱。想来当时播下的那颗敌对种子,十四年应该也足够长成大树了。”
宋天奇扬眉,“你是说,他终于开始履行解散长老会的诺言了?”
“恐怕不止如此。”芳雍说,“那个时候的他就有很重的反人类主义思想,反对人类文明,认为文明社会建立在违反大自然规律的基础上,从某一方面来看,科技越发达,越会加速地球的毁灭。”
“然后,”他轻描淡写地说,“洛伦佐失踪了,没人见过他。”
宋天奇说:“我父亲在他手中?”
“十之八九。”
“那么,你希望我做什么?”
芳雍并未正面回答,他放在膝盖上的左手在空气中向上一托,锦盒里的面具腾空而起,落于宋天奇面前,表面闪烁着异样的光泽。
“现在,我正式邀请你加入长老会,接替你父亲。”
“哦?”宋天奇微笑一下,“如果,我拒绝呢?”
芳雍眼神略一闪烁,“我想不出来你拒绝的理由。”
“你说得对,”宋天奇说,“我并没有理由拒绝。不论作为朋友立场的你的建议,或是身为父亲长子的我的处境,怎么看都应该接受下来。”
“那么?”
“只是直觉罢了。”透过半敞的窗,宋天奇的目光落到那棵未开花的玉兰上,“不想涉足过于复杂的事情,是每一个安顿下来的男人的直觉。”
“明白了。”芳雍眼神飘过那棵玉兰树,“我不会再提要你入会的事。此外,我想与你谈谈你的弟弟。”
“自乐啊。”提到那个感觉并不是顽劣但却分外叫人头痛的弟弟,宋天奇眉头一拧。
对面的俊美青年手指微抬,面具飞回锦盒内,盖子落下,严密封藏。这个过程中,青年细长美丽的眼睛始终笼罩着令人深感凛冽的寒光,“自乐是罕见的人才,你不会没察觉到。”
“你说过,人如其名。他天性如此,有事没事自找乐子,我想他的才能就在于这点。”宋天奇想到十年前父母刚离婚那阵子,自乐还是一样天天乐哈哈的,完全不受一点影响,让他不得不相信离婚只对那些内向自闭的小孩有打击。
“你知道我指的不是这个。”青年淡淡笑着,转动左手食指上所戴的戒指,“即使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个乐观派,你也不该这么认为。”
宋天奇一怔。
“他笑不是因为觉得好笑,是因为觉得无聊。”芳雍语调缓慢、平静地说,“他喜欢嘲弄这个世界严肃的一面,挑战威仪的存在,而且,他像所有刚获得生命的婴儿一样,恶魔似的玩弄周围的人,不同的是他永远也不会长大,不会被社会同化,不会成为不苟言笑一本正经的大人。”
宋天奇已经明白了俊美的朋友的意思,“那么,这又如何?”
“若是不加以约束,总有一天,他会把一切的井然有序弄得混乱不堪。我相信,自乐有这个能力。”
“要怎么约束?”
“他需要一个适合的老师,虽然对他胃口的老师似乎不太容易找。”
宋天奇笑一笑,“老师随处是,好老师可遇不可求。我知道七星社里高手如云,不过自乐的老师,恐怕不止是高手这么简单。”
“那是当然,高手的话,你父亲,你,你妻子,哪个不够资格当他的教练?”芳雍摆了摆手,“目前我还没有想到合适的人选,但我会留意,所以自乐的思想工作,交给你做,可有异议?”
“你从没考虑过做自乐的师父吗,芳雍?”宋天奇明知故问。
芳雍终于露出造访以来第一个略微夸张的微笑,“饶了我吧,他那性格我可吃不消。”
《黯世争夺战》PART4
第三话 银杏下的幽灵(下)(1)
照耀着千百年前甚至更久更久以前的地球的月光,此刻仍然静静地笼罩着这个沉睡中的城市。人类曾经把手伸向这只目睹了太多变迁的银色眼睛,然而再强大的力量和梦想也有终究无法改变的现实,多少年来它置身事外,在一个无法企及的高度上,一直一直,继续自己若有若无的使命。
“我们去哪?”
他们以散步的速度走在大街上,时而因为偷懒不想穿越街区,直接越过巨厦的顶楼……而一上一下之中,自己的耳膜被自己制造出来的猎猎风声所贯穿,就像多年前他们在一瞬间穿越那些高山、平原、湖泊的感觉一样。
“马上就到。”
嘉睿瞥一眼神情闲定的男人,曾经无话不谈的好友洛伦佐·拉菲克,那些像全世界酒肉朋友一样酩酊大醉的日子仿佛还在眼前,“我说,这些年你都死哪去了?”
“我去了很多地方啊。”洛伦佐带着笑容回答,“战场、墓地、沙漠、冰川,还有地狱。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生活很有意思。”
那神色轻描淡写,似乎在说自己刚去酒吧,碰到一个漂亮女人并拥有了一夜艳遇般轻松自在。他有一双西方人的湛蓝眼睛,总是含着笑向上扬起的嘴角,金色长卷发用根旧得掉了颜色的带子束在背后,双手戴一双磨得很薄的黑色皮手套,完全是一副浪子装束。
他们在一片工地高高的鹰架上停下,洛伦佐俯视着脚下渺小的建筑物,“这里不久以后会出现一座度假山庄,平均每幢造价500万,人类真是特别喜欢粉饰自己巢穴的动物。”
鹰架上空的圆月异常的大,银色之中的阴影斑驳不堪,正是那一部分阴影粉碎了人类对它的幻想,童话依旧在,而高度发达的文明已注定不会有人再相信。
“现在,麻烦你先给我解释一下,市立第一高里那棵银杏树是怎么回事?”
“正如你所见,我把它变成了寄生魔。”
洛伦佐有条不紊地为他解惑。
“废话!我要的是你这么做的理由。”
“我还以为你是个聪明人呢……理由吗?再明显不过了。”洛伦佐嗤笑两声,“我要解放所有无家可归的怨魂,它们在阴阳界流浪的命运——从此结束了!”
嘉睿皱皱眉。
“不过你放心,释放怨灵对人类没什么太大的影响。”洛伦佐摇摇手指,“大部分人肉眼不会看见,只是那些通灵体质的人要稍微受点惊吓而已。”
“对人类没有影响?如果只是这种程度的恶作剧,你还用得着等十四年吗?”
洛伦佐没有马上回答,仿佛响应似的,银色月影的中心出现了一个黑点,越来越大,逐渐变为许许多多的黑点,伴有嘈杂的声音。
“来了。”他蹲下来,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瓶白兰地灌了一大口,脸上弥漫着微笑。
无数的蝙蝠,在鹰架上空盘旋,形成了一块面积不小的黑云。不过用云这样的比喻显得太和平太诗意了,那应该是一场
龙卷风才对,随着蝙蝠的振翅飞舞,风中心的风眼处出现了一张异常妖艳美丽的人脸。
蝙蝠化为一丝一丝黑雾,向‘他’或者‘她’汇聚而去,最终凝结成一个完整的个体。风中飞扬的黑色长发让人联想到永恒的夜色,苍白到透明的皮肤,鲜艳欲滴形状美好的红唇,还有一双宁静碧蓝得像高山湖泊一样的眼睛。
黑色的斗篷,黑色的礼帽,光线根本无法穿透他,无法照亮他,他是亘古以来融于黑夜的一部分,让人浮想联翩又心惊胆寒;这一在
神话时代被放逐的神灵的后裔,诞生于月色之中的古老种族——吸血鬼——完完整整地呈现在两个人面前。
斜了饶有兴趣盯着这一幕的那人一眼,嘉睿咳嗽一声,洛伦佐终于开口:
“介绍一下吧,这是血族的
罗马亲王,狄奈思。”洛伦佐弹了弹手指,“很久不见啊,从罗马赶到翠奂国来很累吧,狄奈思?”这后面半句,他是用意大利语说的。
“是啊,不过,既然是恩人召唤,自然再远也要赶来。”狄奈思浮现出一个绝顶漂亮的笑容以意大利语回答道。他接着向嘉睿彬彬有礼地致意,并把手掌摊开,掌心里躺着一只纯金打造嵌有孔雀蓝宝石的尾指指套,异常华美。
“一千三百年前,我从一个清国妃子那里得到的,匆促成行,就把这个送给您吧。”
他的美已经逾越了男与女的分别,叫人目不暇接地看上一天也不会腻。嘉睿把指套套在手上试了试,竟然大小正好,不由得评价:“那妃子的手指可真壮实。”说罢又取下来,并抛给吸血鬼亲王一个物品,“礼尚往来,这给你。”
狄奈思拿到眼前,晶莹剔透的晶石在月光下放出完全不逊于
钻石的耀眼光芒,他笑了起来,“这个该不会就是传说中比钻石还坚硬,即使在再高的温度中都不会融化的‘极冰’吧?”
“只是水变的,不值什么钱,拿去当装饰品吧。”嘉睿淡淡地说,“绝对环保。”
“不愧为有‘水之魔法师’之称的嘉睿。”狄奈思叹为观止地合拢五指,“我一定会好好保存这份珍贵的礼物。”
“嘉睿真偏心,一次也没给过我。”洛伦佐含着瓶口笑道。
“你有问我要过吗?”嘉睿在他喝光最后一口前夺走了瓶子,“你这酒鬼,给我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