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恩静摇头,不自觉地身子一缩。「我……我还小……」
「小?」大掌覆住微隆起的小丘,轻笑。「的确是小了点,还没个肉包子大呢!你得多吃点补回来……啊!小野猫,你想断了爷儿的子孙根吗?」
真是的,小小的人儿,脾气还真大,一点玩笑也开不得。
算他闪得快,不然……蒲恩静挪挪被压制的腿。「有耐心的人才能吃到好果子,我还会……长大。」
兰泊宁坏笑地赞同,拨开大红衣襟,直盯着绣桃红缠枝石榴花肚兜包裹下的小隆起。「长快点,需不需要我帮忙?」
眼看他低下头,含住轻薄兜衣下的小红莓,她一时心慌地将人推开。「可不可以……不要……」
眸光闪了闪,兰泊宁重重地吻了突起的小点,抽身。「我先去洗净全身的酒味,你等我。」
等……等他?!
蒲恩静莹白的身子颤了一下,少了胭脂的粉色唇瓣被她咬出几道牙印,她闭上眼睛,做出豁出去的准备。
一盏茶后,一股湿气靠近,喜床的另一边微陷了一下,身边多了个人,她屏气凝神的等着,身体硬得像石头。
「睡吧,明天还要早起请安。」横过一条手臂,兰泊宁将小脸绷得死紧的小妻子搂入怀中。
咦!就这样?
「不然你想怎样,要我重振旗鼓?」他乐意得很,就怕她干扁的身子承受不起。
原来她竟不知不觉把心底的话说出,蒲恩静面红如潮,「我……我睡着了,说的是梦话,不用理会。」
「哼!」兰泊宁两臂收束,将人抱得更紧。
第五章
鸟语花香,风和日丽。
淡淡的荷花香气从屋外飘进,伴着晨间的露水与微风,朦朦胧胧地,似有若无,忽远忽近。
从懂事以来就不喜欢早起的蒲恩静忽地睁开眼睛,微光透入的窗棂停了几只鸟雀,圆乎乎的脑袋不时往里探看,似在看看里头有没有粮食,屋内的人怎么还不起床。
不管是态度强硬的姊姊,还是温言软语相劝的娘亲,她是能赖床就尽量赖,不到迫不得已绝不起床。
时间是自己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反正起床不是在绣花便是发呆,没旁的事好做,起不起身又何妨。
可是天才蒙蒙亮,还有些昏暗,她也十分讶异自己会起得这么早,打破了以往的睡眠作息。
「你再东摸西摸的摸下去,把我撩拨上火了,你就拿身体来抵,我不介意补过洞房花烛夜。」
她一僵,神情怔愕地回过头,星眸惺忪地看向近在眼前的大脸,慢半拍的现在才掌握状况
「啊!你……呃,你起得真早……」惊慌中,她晒笑着收回「你怎么在我床上」的那句话,连忙改口。
仅仅一夜,她由姑娘变新妇,她还在努力适应身分的不同,毕竟落差太大了。
「没你起得早。」他面色冷峻的看着她放在他腿上的手,只差一点就碰到两腿间的昂藏。
讪然的缩回手,她止不住的懊恼。「需要我……妾身服侍夫君净面、穿衣吗?妾身先为你梳发。」
长达五年的轮椅生活,也接受了再也站不起来、终身残废的事实,即使换了一具躯壳,蒲恩静还是习惯性的在起床前揉揉麻木没感觉的腿,利用适当的按摩使肌肉不致萎缩。
可是她刚醒来时迷迷糊糊地,忘了这不是她那被车子辗断、全无知觉的双脚,仍旧不自觉往下摸向小腿肚。
她完全没发觉粗细大小的差别,残存的记忆中,她的腿对抚摸没任何感觉,因此摸了也察觉不出来,她只当是自然感受,没想过她摸的竟是别人的腿,还是男人的大腿,以及……令人尴尬又敏感的部位。
静默地互看了一眼,不做任何回应的兰泊宁径自起身。「一家人不兴礼不礼的作派,以后直接用你、我相称即可,什么妾身、夫君的听了刺耳,你是我的妻子,不是妾。」
他不需要她卑微,只要如同她平时那般的和他相处,她使起小心眼的模样还挺逗趣的,重点是,她不怕他。
不是妾……难道他有……「你的后院还清静吧?譬如通房、妾室什么的,初来乍到,我可是不懂规矩的。」
听着她略带酸意的试探,兰泊宁翻身将一半身子裹在丝被里的妻子抱起,嘴角微扬,抱着她走向镶嵌西洋镜面的螺钿梨花木梳妆台,将她安置在梨花木圈脚椅上。
「没有通房,没有妾室,你在嫁我之前没打探清楚吗?我在外的名声是冷酷无情,刻薄暴戾,如今二十有四了,没人敢嫁,除了你。」她是唯一不存任何妄念的人。
闻言,她松了口气,没有妻妾相争的困扰,日子应该不难过吧。「那你要对我好一点,不要动不动就摆出凶脸吓唬我,我胆小如鼠,不禁吓的,要记住。」
「你胆小?」他一嗤。
「是胆小呀!你一凶我就吓得浑身发抖,连话也说不利索了。」她收拢襟口,从明亮的镜面偷觑身后的男人。
「你是给你一把斧头就能劈山的人,还装什么文静秀慧,昨儿夜里你还想踢我呢!」要不是他闪避及时,兰家的香火就要断送在她的莹润玉足上了,新妻猛如虎,岂是鼠辈。
在认识她之前,对他而言成亲不过是传宗接代的过程,要娶几个他都不放在心上,只要不是丑得难以入目,他娘也点头,娶进门的是谁都无所谓。
可是如今,他觉得娶谁都不如眼前的女子顺眼,有姿色,还有着不讨人厌的伶牙俐齿,敢把他的话翻着说,直视他的眼儿没有惧意,只有兴味以及不服输和不认命。
兰泊宁对他娶的妻子十分满意,虽然还没肌肤相亲当对实质夫妻,可来日方长,他俩要过的是一辈子,不急于一时,到嘴的鸭子能飞了不成,他可以等她的心甘情愿。
真爱记恨!她偷偷吐舌。「欸,你把玉篦放下吧,我自己来,你粗手粗脚的,把我的头发都扯痛了。」
「熟能生巧。」他捉着发梳不肯放,左梳几下、右梳几下,兜不拢滑细青丝又手忙脚乱地捉扯。
「那也要我有足够的发量让你扯,省得你多来几回我的头就秃了。」光溜溜的一颗脑袋瓜子,旁人一见都得双手合掌,虔诚又恭顺地说声:阿弥陀佛,师太。
「你的头发像丝缎,又柔又滑,乌黑如瀑。」水一般从指间滑过,细细滑滑的,触感柔腻。
「好心点,别玩了,一会还得去敬茶呢,你要让我头一天见婆婆就蓬头垢面,邋邋遢遢的?」她横了他一眼,将他手中的发丝拉回,重新梳直抚顺,抹上自个儿调的茉莉香油。
「不然画眉吧,举案齐眉。」他兴致勃勃地想尝试,小指般细的眉笔拿在蒲扇大手中突兀得有些可笑。
「举案齐眉不是这么用的,你就饶过我吧。起码等我拜见过婆婆再说。」蒲恩静东闪西闪的,就怕他坏了她的妆容,新妇入门,最重要的是安分,不惹是非。
嫁了人,婆婆便是至高无上的存在,每一个媳妇心中的大佛,自古以来的婆媳问题是剪不断理还乱,一个孝字压在上头,怎么做都不对的媳妇只能凡事顺着婆婆,不让人以不孝为由非议。
婆婆是最难对付的生物,她不求将人摆平,只求往后的日子不找她麻烦就好。
「我娘比我好相处,她不吃人。」他刻意板着脸,一脸肃然地加深蒲恩静内心的不安。
「你走开,不要靠近我,去啃你的白骨。」可恶,明知道新妇见人,她紧张得手心都冒汗了,他不安抚就算了,还说起风凉话,把她吓得手脚不该知往哪搁。
老娘宠儿是天经地义,万般的好全给了骨肉至亲,他自然觉得他娘好相处。
可媳妇是外人,是来抢儿子的,和婆婆是天生的仇人、死对头,能不天天叫到跟前立规矩就是良善的,更别指望能待之如亲闺女,嘘寒问暖送冬衣,当身上掉下来的心头肉宠着。
「真的,不唬你,我娘不吃人,她只喝小姑娘新鲜温热的血。」啧!敢推他,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滚——」她忍了忍,终于还是低声一咆。
兰泊宁大笑,声音醇厚有劲,似能穿透地面。
外头听到他笑声的丫头们低眉敛目,鱼贯地进入屋内,除了蒲恩静带来的陪嫁丫头冬菊、冬麦外,还多了两个面容姣好、神态娇媚的华衣女子,年约十六、七岁,一身大户人家丫头的气派,虽态度恭敬,却又有一丝高人一等的傲气。
和冬菊、冬麦一比较,高低立现,兰家婢女就是气质端正、举止文雅,身姿如弱柳扶风,煞是美丽好看,犹如薄胎白瓷。
冬菊、冬麦则宛如粗糙的陶碗,不只不美观,畏畏缩缩的神情也叫人直想叹气。
不过这屋子里除了兰泊宁外,就蒲恩静一个主子,她想晾着谁就晾着谁,虽然冬菊、冬麦和她相处的时日不长,但起码是她的自己人,她多护着点也是人之常情。
至于那两个眼中只有男主子的漂亮丫头嘛,她们不主动请安,她也当没瞧见,人家自愿隐形,她又何必多此一举把她们当回事,她没那么好脾气看奴婢的脸色。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虽远必诛。这就是蒲恩静的脾性,她不去招惹别人,别人也别挑她的刺,顺毛摸便相安无事,一旦令她炸毛,再温顺的猫儿也有爪子。
「换好了吗?」蒲恩静踮起脚,理理夫婿的领子,轻轻拍去他云纹织锦衣袍上不存在的灰尘。
仿佛看出她的心思,他瞳眸幽光一闪,不做声,也没让伺候多年的丫头上前拜见,认认少夫人。
稍后,新婚夫妻相偕向正堂而去,走在后头的绮罗、缃素略微不安的互视一眼,大少爷一言不发的神情叫人感到……害怕。
「媳妇恩静给娘敬茶。」新妇入门的第一日,见谁都要客客气气的,最好只看着自己脚下的绣花鞋,巴不得不抬头。
「呵呵,自家人别慌张,抬起头来看看我是谁。」真不容易呀,等了二十四年才喝到媳妇茶。
咦,这声音好像在哪里听过?心里直打鼓的蒲恩静面容微凝,雪白下颚缓缓抬高,美眸对上那张盈盈而笑的柔美玉颜。「啊!你是……慈云寺那位夫人?!」
她不知道这位夫人的姓名,但是夫人身上那形态逼真、色彩丰富的渔唱湘绣她是过目不忘的。
绣花能生香,绣鸟能听声,绣虎能奔跑,绣人能传神。这是湘绣的特色,还能以特殊的动物毛绣出狮、虎等动物,毛丝有力、威武雄健,仿佛转瞬间弓身一跃便能咆哮山林。
「我娘家姓胡,人称兰夫人,不过你可不能跟着别人喊。」兰夫人打趣着凝睇一脸错愕的儿媳妇。
「娘。」她轻柔地低唤。
她多了一个娘。
「好,乖。」她褪下赤金缠丝玛瑙镯子,套入细白秀婉的皓腕中,当是给媳妇的见面礼。「起来吧,别跪了,小心伤着了。咱们家人口简单,个个都是好的,你大可放心。」
「嗯,媳妇晓得了。」她瞟了一眼婆婆身后站着的婉约妇人,肤白秀美,一双媚人的丹凤眼令人难忘。
「这位是白姨娘,你施半礼即可。」对公爹的妾,半礼就够了。
「是。」她一福身。
不敢受这礼的白姨娘避了避,羞赧地颔首一笑,谨守本分,凡事以兰夫人为主。
「那个直往泊宁身后钻的憨小子是泊宁的弟弟瑞杰,生母为白姨娘,他不爱与人说话,不理人是常有的事,你呢,也甭搭理他,省得闹心。」兰夫人玩笑道。
蒲恩静听见婆婆爽朗的笑声,也掩嘴一笑。「怎么能不理小叔呢,媳妇家有个妹妹才三岁,调皮得很,不过一张嘴甜得像抹蜜似的,改天我带她同小叔玩儿。」
「三岁多?!」兰夫人两眼忽地一亮。
「嗯,很淘气,还抱着她姊姊的脖子大哭,说我是大坏人,不准我娶她姊姊,还用撒面棍赶人。」那是个磨人精,小奸佞,和他有不共戴天之仇,不过多吃她一片水果薄饼,哭得像他杀她全家似的,每回见到他都用防备的眼神护食。
哼!他用得着抢吗?全都是他的,娘子是他的,甜点也是他的,没桌子高的小娃儿抢什么抢,她哭到眼泪干了都没用,人已经被他娶进门了,不再是蒲家二小姐。
谁也看不出生性严峻的兰泊宁竟会和个乳牙还没换的小女娃斗气,仗着人高手长,多次抢食抢得蒲家小妹哇哇大叫,扬言与他誓不两立。
「你是坏人呀,人家没说错,不仅长相坏,一双贼目透着坏气,说起话来会气死人,你要是不坏,天底下没坏人了。」兰夫人胳臂肘往外拐,帮理不帮亲,数落儿子当消遣。
兰夫人早年有一女早夭,连着多年又一直没怀上,心中始终有个遗憾,盼能找个合心意的媳妇来宠。
慈云寺一见,她对拥有一手好绣技的蒲恩静印象深刻,再看她落落大方的态度,更是好感骤升,暗暗地为其穿针引线,引荐富贵人家找她绣花样,打响名气。
也是她让胡管事传话,儿子才知晓乱针绣绣技,原本她就有意为两人牵线,此事算是一举两得。
儿子的婚事有着落,同时也娶了她中意的姑娘为媳妇,额外惊喜是失传已久的乱针绣也再度面世。
不过,最没想到的是儿子的手脚挺快的,她还没来得及推波助澜一番,两人的好事就成了,虽然有些意气用事,却顺了她的心意,她一句反对话也没说,一心巴望着媳妇赶快过门,以免夜长梦多呀!
她儿子她最清楚,若不速战速决迎娶人家入门,一等人家发觉他不是良人,娘子也娶不成了,儿子只能一辈子打光棍,她也只能眼馋别人儿孙绕膝,妻贤子孝。
所以她得把媳妇当女儿疼,留住媳妇的人和心,免得哪天儿子被人「休」了,他连哭都没处哭。
「娘,我以为我是你怀胎十月所生的亲生儿子。」兰泊宁一手搂着妻子纤腰,左眉往上一挑。
「不然还能是桃花树下捡来的吗?那不成妖了。」
「娘呀,你有「媳妇不要儿,见异思迁,以后不想儿子奉养你了是吧?!」有了媳妇,儿子就不值钱了。
兰夫人笑着对空一点,像是戳他脑门。「我让媳妇孝顺我,你呢,放水流去。静儿,你养不养娘?」
「养。」蒲恩静浅笑,只要她还是兰家媳妇,她便会尽为人媳的孝道。
兰夫人大笑。「听听,多软糯的嗓音,软乎乎,绵细细呢!怎么听怎么好听,而且这话说得好,娘这心窝听得都软成一滩水了……」
「娘……」她怎么哭了?看到婆婆眼眶蓄泪,蒲恩静心头一惊,连忙送上绣帕。
「没事没事,一时感伤而已,泊宁曾经有个妹妹,可惜是个福薄的。」看着乖巧可人的媳妇,兰夫人想起无缘的女儿。
「娘,小姑到天上当神仙去了,留我在人间替她尽孝,你是个有福的人哪!有个神仙女儿,得让媳妇也沾沾福,百年后咱们一同飞到天上当快活神仙,享人间香火。」
人修道,为成仙,仙修道,为成神,神修道,为成佛;修来修去修世间菩提,修得一世缘。
「啧!多会说话的小人儿,说得真好听,娘这心口被你哄得全装蜜了。」她笑着拭泪,人一下年轻了好几岁似的,眉间徘徊不去的惆怅也一扫而空了。
「娘,媳妇不只会说好听话,还会绣花呢。这是我做的绣花鞋,娘一会儿穿穿看合不合脚。」媳妇给婆婆的礼。送鞋,送鞋,意味走得更长远,长命百岁。
在主子的示意下,冬麦把双手捧着的百合莲子绣花鞋送上,寓意连生百子,代表吉庆,虽然蒲恩静一点也不想生一百个儿子,也没本事生,不过还是讨个吉利,至于此等大业便留给瑞杰小叔吧。
不爱说话就闷头干活吧,辛勤耕耘播种。
没来由地,十岁的兰瑞杰打了个冷颤。
「那我的呢?」看到娘亲爱不释手的抚着那绣鞋,兰泊宁有几分吃味。
美目一睐,顾盼生辉。「在屋子里呢,落了谁也少不了你呀。是金丝绣边的松鹤腰带,回头拿给你。」
「只有腰带?」他语带不满。
蒲恩静软软一叹。「我家里穷嘛,拿不出象样的流光锦,等我手边宽裕了就给你裁件衣袍,绣上翔鹰凌空。」
「不用等,一会儿开了库房自个儿取,湖缎、蜀锦、鲛珠绢、珍宝绫、软烟罗、蝉翼纱、丹白绸……给我做上十来件就好,不用多。」
不用多?
根本是多到天怒人怨了,十足的暴发户嘴脸,就连宫里的贵人也不可能一口气拿出他口中的珍品啊,这也只有他这事业遍及全国的大商贾才能一口气拿出这些珍稀布料,还口气狂妄的不当一回事。
天雷啊,不劈他对不起天下苍生哪。
「……风鸡一对,桃儿酒十坛,活兔、活鸭、活羊各六,锦十二匹,缎二十匹,绸……再添些白面、红糖、麦面、六六三十六色丝线,还有青青的雪靴、软缎鞋……」
应该差不多了,小门小户的蒲家不用太显眼的回门礼,锦呀缎等贵重物要用粗布包着,日常用品多备一些才实际,碎银、银票压在箱底,银子多易招贼惦记,得藏好。
寡妇门前是非多,还拖个啥事也不懂的小娃儿,独自撑起一个家的辛苦难以道与外人知,她得多贴补贴补。
唉!不知道宫里那个没见过面的大姊过得好不好,要是她没被死要钱的镇长送进宫当宫女,今日也不用愁娘亲乏人照顾,起码有个能说话的人在,不那么孤单无助。
蒲家没钱,缴不起买身费,当初镇长家有五个适龄的女儿却没一个送进宫当奴才,偏偏挑上穷兮兮的大姊,代替他家娇滴滴的小姐,只是情势逼人,她们也无力抵抗。
誊着单子的蒲恩静不时长吁短叹,一笔挥下,涂涂改改的删增,一下子觉得过头了,一下子认为太少,一下子感觉不太妥当,这边添一点,那边减三分……
她从没这么累过,比绣花还劳累,她发现要掌家不容易,光是日常人情往来就让人脑子打结,更别提家里的用度,下人的分党结派不同心,每月收支和庄子收成都得操心。
幸好她有个疼媳妇的婆婆,看她年纪尚小还未及笄,那些琐事便替她管起来了,所以她只需要管好自己院子里的一亩三分地,内院的大小事、婢仆的调度还是由婆婆来安排。
对她来说是轻松多了,毕竟是刚入门的新妇,对兰家的一切一无所知,凡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毕竟得先把自家的田犁好再说,撒种、育苗还在其次。
「小小年纪叹什么气,叹一口减寿三年,小小年纪便早生华发。」驼背腰弯地,活像小老太婆。
「你别理我,我很快就好了,填张单子而已嘛,难不倒我。」她不信她能念完大学,写出繁复的数学方程式,背好一百多个化学公式,最后会被几张简单的纸难倒。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执拗症发作的蒲恩静不肯认输,头也不抬地朝夫婿挥手,要他离远点,不用理会她。
「这句话你一个时辰前就说过了,还是同一张单子,你的进展实在是……」磨人的慢。
「春有百花夏有荷,秋赏明月冬有雪,四季分明各有美景,你要用心去体会,不要囫囵吞枣,错过美好事物,凡事慢慢来才有条理……啊!别拿,我还没写完……」
「我看看写了什么……」看着从妻子手中抽来的单子,顿时无语的兰泊宁大为傻眼。「你确定不要换张单子重拟,左一撇、右一捺,中间一竖,你弄倒了墨吗?」
一张素白的水云纹宣纸……应该说原本是素白如雪,可如今嵌满大大小小的字迹,还有点点墨渍从宣纸上渲染开来。
横不横,直不直,字不像字,墨水晕染透纸而出,移来挪去的纸张又沾到墨污,反渗透纸面,污了其他笔法工整的字,将好好的字毁了,一行字清晰可见的并不多。
这根本不是回门礼单子,而是小儿初初握笔的习字帖吧,横七竖八写得歪斜又扭曲。
她一把抢了回来,差点撕破。「就说你不要看,这只是草拟的回门礼,等排定后再重新写一份,上头用了只有我看得懂的符号,待会誊写的时候就顺手了……」
是A礼品加两份,B一指的是B物再减一,CX3是C物乘于三倍,D2X5则是同物有两色乘五为十,像布料、丝线等,没人送一匹布,一捆绣线的,要双数才吉利。
阿拉伯数字尚未传入本朝,只偶有西方传教士从东边港口上岸,宣扬「上帝爱世人」,所以虽然认识的人极少,二十六个英文字母仍小规模的流传开,用于海外的商旅。
「别瞎忙了,真要处理不来就交给娘,你的长项在刺绣,不是打理绸缎一匹价几金,白米一袋食三日。」兰泊宁直接将单子揉成团,丢进一旁收废纸升火的纸屑篓。
「你……你真是体贴入微,善解人意,能嫁你为妻是我三生有幸。」她欲哭无泪的说着反话,直想把揉皱的单子再拾回来。
那可是她花了好多时间拟的啊。
她不愿再重拟一份回门礼单子,也不肯被视为无能,向拿她当女儿看待的婆婆求助,外表十四岁的她其实有二十五岁女子的智慧,还受过古人没有的精英教育,她真的除了刺绣外一无长处吗?
听出她话中的反讽,兰泊宁挑眉一笑。「好说好说,我也觉得你运气好,能嫁入我们这么疼媳妇的兰家。」
「……」老王呀!不要再卖瓜了,夸得上天下地还是瓜,不会变成黄澄澄的金子。「你没有话要问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