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这里的稻子长得好高,这时节在奴婢家乡那边稻苗才种下不久呢。」还小小的一株,蔫头蔫脑的。
「喔!软玉,你家乡在哪里?」一路上没事,闲磕牙打发时间,赵若瑾颇感兴趣的问。
「在东北,靠近辽宁边上,有座大山,地少人稠,作物长得不好。」能有收成便是老天爷赏饭吃。
软玉和姊姊是被她姥姥卖掉的,那年闹饥荒,田地都龟裂了,家里过不下去,生女儿是赔钱货,还要贴上两副嫁妆,划不来,为了让家里的男丁能存活,只好卖孙女。
软玉的姊姊被一名走商的商人买走了,去向不明,软玉的样貌好,所以被人牙贩子带到京城,卖给大户人家,赏银也较多,运气好的她被挑进待下人和善的兴武侯府。
调教了一段时间,才三、四岁的她就跟在两岁大的大小姐身边服侍,可说遇到好主子了,直伺候至今。
和家生子不同,她在府中比较孤立无援,唯一能依靠地只有主子,离了大小姐她什么也不是,连个洒扫的仆妇也能踩她一脚。
但是,也因为是外面来的,所以不像自小生长在府里的丫头那般拘谨、无趣,刻板的奴性一个样子雕出来似,软玉较活泼、爱笑,常提起外面的事,鲜活的性情像个人。
赵若瑾点头道:「嗯,那边雨水少,夏天热得可以将人烤枯,到了雨季就会好一点,可是干枯期较长,大部分地区种黍麦不种稻。」以面食为主,米饭是昂贵的奢侈品,很多人吃不起,有个窝窝头吃就满足了。
软玉一听,小脸惊得发亮,「小姐去过辽宁?你知道得好清楚,奴婢只记得一座山,山上光秃秃的只长草。」
其实家乡的事她很多都记不得了,连爹娘的面孔都模糊了,印象最深的是高入云霄的大山,大得足以将她压成肉泥。
看到丫头满眼的崇拜,赵若瑾很想摸摸她的头,说句:孩子,你去过的地方太少了。
「你傻呀!书上写的,你家小姐才多大,府里的侯爷、夫人哪能放心我远行,到庄子是我这辈子走过最远的路。」
她的这一世很短,七年。
坐在前头戴着草帽驾车的老马听见马车内孩子气的对话,他压压帽檐,露出一抹微笑。
「说得也是,小姐打小就爱看书习字,再过几年,侯爷书房的书不够小姐看了。」小姐真的很厉害,每一个字都看得懂。
「我现在也很小。」打小?能有多小,这丫头没别的词好用呀!
看着自己一身细胳膊小短腿的,赵若瑾不由得想起十七爷那根大柱子,人家那才叫长大,她还只是根小豆芽。
「是呀!小姐很小,比奴婢和温香姊姊都小。」对喔!小姐还是小孩子,个子矮她半颗头。
软玉有时会忘了小姐是小孩,因为小姐常表现得不像同龄的孩子,比她和温香聪明,现在还开起了铺子,简直是第二个夫人。
「对牛弹琴……」赵若瑾无奈一叹。
正低头缝袜子的温香噗哧一笑,小姐傻气,丫头笨拙,还真是一对活宝。
在老马稳妥的驾车下,一路上并无太多的颠簸,用不到半日,一行人到达时才刚过午,天气有些热,但是一下车扑面而来的就是凉爽的风。
庄子里种了几十棵果树,有梨子、枣子和杨梅,都有些年头了,树干比腰粗,有的正在开花,有的刚开完花,要结果了,因雨水丰足,枝叶繁盛,树大成荫,处处有荫凉的大树遮蔽,感觉没想象中热,倒像了秋高气爽的气候。
管庄子的庄头姓秦,大家都喊他秦老头,他和老婆带着三个儿子、两个媳妇、一个女儿住在庄子上干活,三个半大的孙子也带在身边,一家子十一口人在门口相迎。
两百多亩土地光靠这几人也伺候不来,于是庄子附近又盖了几间土屋,住了五户人家,他们不算佃农而是帮工,一共二十多名壮汉和他们的家眷,以男人为主劳力,吃住算东家的不论,一年再给他们一人五两银子。
不过赵若瑾有言,一亩地约出产四石粮食,若他们能提高到五石、六石,甚至是更高产量,每多出一石粮食就取出一成做为分红,好提升这些汉子的效率,个个勤奋得很。
有奖励才有动力,不然一样的工资是领死的,谁肯卖力干活,做到脱力还是五两银子。
「小姐,你来了,小心点走,这里有土堆,刚下过雨,有点湿答答,小心脚滑……」
「你养鸡?」她看见黄褐色的鸡屎。
秦老头心头咯噔一下,面上僵硬的回道:「养着自家吃。」
「别紧张,我不是不让你养,相反的还要你多养几只,以后养大了往侯府送,还有鸡蛋。买小鸡的银子从我这儿取。」自个儿庄子的牲畜来路正,吃得安心。
是没人敢欺到兴武侯府门口,不过在采买方面,就不晓得管事的会不会贪点小利,从中拿点好处,每次买鸡都是五十、一百只的买,买多了难免混进几只病鸡。
对养鸡人家而言,每一只鸡都代表银子,能多卖一只是一只,管它病了没,能入口就好,反正不是养的人吃。
秦老头一听喜上眉梢,「是是是,小的一定多养几只,给小姐您送去,包管每一只都养得又肥又大。」
接过温香递过来的五两银子,他笑得嘴都阖不拢,一只小鸡约十文钱,一百只小鸡也只用了一两银子,庄子的空地不大,最多养两百只鸡,他倒赚了三两银子。
媳妇、女儿、三小子割割田边的野草就能喂鸡了,累的是体力活,不碍事、不碍事,有银子赚就好。
他想的是小鸡买多了还能让鸡贩多送几只小鸡,养得大就是赚的,自家也能打打牙祭。
「不要太肥,我喜欢吃精瘦的。」一想到咬下去满口喷油,一股恶心感就涌了起来。
「小姐不喜欢油滋滋的肥肉,尽量养出鲜嫩肉质。」知晓自家主子的口味,温香适时的提点。
「好,小的抱条小黄狗来追鸡,每天让鸡多跑跑就瘦了,五、六个月大的鸡最嫩口了。」只怕养不肥,想养瘦一点有什么困难的,河边、田梗、山脚下多得是鸡能吃的野菜。
赵若瑾一听,笑了,「这方法好,运动适度的鸡才好吃,入口鲜美。」
秦老头憨实地摸着后脑杓陪笑,对主子是个七岁的小小姐有点尴尬。
他的孙子都和小姐差不多大,分别是五岁、七岁、九岁,因此他看着小主子就像看自己孙子,没法太恭敬。
「秦老伯,你们也不必一直陪着我,找个人陪我的丫头去屋子整理一下,我大概会住上几天,另一个就陪我在庄子上逛逛,我看能不能再弄些什么出产。」多余的空地要适度的运用起来,娘说过庄子上有个池塘。
她一说完,众人就散了,秦老头安排二媳妇带性情沉穗的温香到收拾好的屋子放置他们带来的东西,十三岁的小女儿秦三妞则陪同主子四下走走看看。
秦老头还有两个女儿;大的嫁到李家庄,二女儿跟了卖杂货的张三郎,婚嫁后的生活不好也不坏,还过得去。
「小姐,你看。」软玉兴奋地指着不远处的池塘,水清见底,池里有鱼,鱼儿在刚抽长的荷叶间游来游去。
「整理得不错,再过一、两个月就能看见满池的荷花开了。」她仿佛看见荷香扑鼻,粉的、红的、紫的荷花。
「小姐,我们可以在池上划小舟,一边摘荷,一边戏水。」她想的是玩,府里的湖太大了,她不敢划舟下水。
看了看水的深浅,赵若瑾面上笑意渐浓,水放得少,还没她腰高,这舟划得动吗?重一点的舟夫往上一踩小舟就沉了。「在池边盖座亭子,四边放下透风的竹帘子,边采莲子边在这里烤肉也不错,赏着荷花吃着酒酿,说不定就不想回去。」
「小姐要盖亭子?」问话的是秦三妞。
迎着风,她轻拢碎发。「嗯,就这儿,盖个二十坪……差不多百尺见方,八角亭,亭顶铺青瓦,四根柱子漆红,亭中砌一张石桌,五张石椅,柱子与柱子间弄上栏杆,栏杆下方是可做休憩的长条板椅……」
看到了景色宜人的田园风光,赵若瑾忍不住心动的想改造成想象中的庭园景观,有假山小桥,亭台流水,鱼儿在桥下游,人在桥上走,人与鱼映在水面上,花月来应和。
「小姐,要花不少钱。」秦三妞心疼银子,乡野长大的她对不实用的东西一向接受度不高。
银子可以拿来买米、买肉、买衣服鞋子,还能替她三哥买来一位三嫂,用来盖一年可能用不到一次的亭子太浪费了。
「钱再多也买不到心头好,你跟你爹说了,叫他估算要花多少银子,找我取款便是。」她难得挥霍一回。
这是她这一世第一次拥有的产业,是她一个人的,几百亩地辽阔得看不着边,若换在前世,恐怕花上几千万也买不到,更遑论有庄子和池塘,满园果树,生意盎然。
她想宠爱自己一次,给自己筑一个瑰丽而无忧的梦,徐徐微风吹来的午后,燃上清香,泡好一壷茶,端着本有趣的书,几盘糕点和鲜果,她斜椅在铺上厚毯的软榻上,一边饮茶,一边看书,一边还有微香轻送。
多惬意的生活呀!她所求不过如此。
可惜呀!这大概是作梦,身为兴武侯府的嫡长女,她能过轻快的日子也就这几年了,到了适婚年龄,她就成了婚姻市场被挑选的肥肉,出嫁之后要面对丈夫、公婆、小妾、庶子女、妯娌……人生将陷入永无止境的黑暗。
「盖亭子不好,不如多买些地。」种田人最在意的是土地,有钱先买地,当地主多好。
「地要买,亭子也要盖,你不用担心我没钱,我有两间铺子在赚钱。」赵若瑾笑道。
「喔!」有两间铺子,真好!秦三妞羡慕小姐生在富贵人家,衣食无缺,同时感慨自己的嫁妆还毫无着落。
「今年的荷花种得少了,我接手庄子的时节晚了些,就说我说了,再买些鱼苗、虾苗、螃蟹放入池塘,把水注满,到了秋冬便能收鱼和藕根,虾蟹若养得够大也挑着卖,让你爹来安排。」她喜欢糯米蒸藕片,清甜爽口。
「要养鱼和螃蟹?」秦三妞讶然。
赵若瑾轻轻一笑,「我爱吃嘛!」
「好,我一会儿跟我爹说去。」养了螃蟹和鱼,他们家的进项是不是更多了?攒个两年她也能置一副好嫁妆。
「还有,问清楚东边那块地是谁的?连着池塘的十亩地也给买了,不过不急,到年底再说,我手头上的银子还不太够。」先透个风,再拖一拖,价钱自然压下来。
「那块地很贫瘠,种不出好作物。」地主想卖没人买,地贫石头多,离水源也远,光挑水浇地就快累死人。
「没事,买了之后挖成池塘,和咱们庄子的池塘连成一片,来年都种藕。」第一年的收成不会太好,但也可得几千斤吧!
冬藕稀少,应该能卖出不错的价钱。
「小姐,你歇一会儿吧!秦大嫂子准备了一桌菜,你先吃几口止止饥,回屋歇会儿,别把自己累着了。」换上一身旧衣的温香在陌头上喊着。
「哎呀!真的饿了。」摸着扁平的小肚子,赵若瑾这时才想起她早膳才吃了一碗小米粥、两个花卷,半张抹了蜂蜜的大饼,这一天都过了大半,她居然忘了要吃饭。
太夸张了,她就像人家说的钻进钱眼了,一想到庄子和土地能给她带来多少收益,她把最基本的身体健康都抛诸脑后。
赵若瑾很重视自己的身子,前一世她死得莫名其妙,还不到四十岁就莎哟娜拉了,所以这一世要好好保重,不求九十九,至少要当上老封君,看曾孙一个个出生。
「吃什么……」回到屋里,看到小鸡炖蘑菇,鸡蛋炒小蒜,三鲜炒猪柳,辣炒河蚌,现炸小鱼,切片腰花……十来样家常小菜,看得人食指大动,嘴馋的赵若瑾夹起一只有她半个手掌大的河蚌往嘴里塞……
第五章 夜半疗伤
唔!什么味道?
怪怪的,不甚好闻,像血腥味……
血腥?!难道有人受伤?
向来浅眠的赵若瑾睡得不深,仿佛才睡了一会儿她便感觉到一丝怪异,挣扎着从睡梦中醒来。
她不想再像前世一样死得莫名其妙,就算注定是短命鬼,她也要看清楚自己是怎么死的。
不过她没有察觉到危险,就是淡淡的血腥味,嗅觉差一点还闻不到。她抱着一丝期望,会不会是伤了腿的小狐狸或是野獾闯进来,才没惊醒睡在门口长榻上的丫头?
「醒了?」
唉!期盼落空。
听到有点熟又不太熟如清泉般的嗓音,赵若瑾所有的瞌睡虫都跑光了,暗啐了一句:倒霉,怎么又遇到他?
「睁眼。」
不睁、不睁,睡着的人什么也听不到,他跟鬼说话吧?小姐她恕不奉陪,小姑娘没睡好问。
「我看见你眼皮在动。」她的呼息也变了。
动了又怎么样,人在作梦时眼珠子动得才厉害,见她不理人,知趣的人就该走了,别等主人赶。
「再装睡就捂你口鼻。」看她还张不张眼?
什么,捂住口鼻,那人还喘不喘气?「没得威胁人,我睡得好好地,何必来扰人清梦?」她没好气道。
「真醒了?」
赵若瑾不甘不愿道:「被你吵醒了。」
「醒了就张眼。」她以为她避得开?
「不想看见你。」总觉得没好事,而她的预感通常很灵验。
三更半夜?血腥?
一个无声无息闯空门的少年。
怎么想都是诡异的情形,再加上他的身分,绝对是破门灭族的大事件,谁愿意被牵连在其中。
如果是无脑的赵若瑜,恐怕会兴奋得红了脸,暗自高兴机会来了,然后义无反顾地做出助人为乐的傻事。
「理由?」为何不见他?
「因为你长得太好看了,我自卑。」多好的借口,快走快走,别来纠缠,她当春梦一场。
「小瑾儿……」他被嘲弄了吗?
「我不认识你,拜托,别叫我小瑾儿,咱们互不相识。」她还是孩子,朝廷的事与她无关。
「你喊我十七哥。」他声音一低。
「你在笑吗?」很好听,像羽毛落在心田,有点发痒。
「不是。」微扬的嘴角有着浅浅笑意。
赵若瑾很无奈的挥挥肉肉的小手。「可以把十七哥那一段抹掉吗?我认为太不恭敬了。」
「你知道我是谁了?」他想也隐藏不了,定国公府和兴武侯府一向交好,她找个小姊妹一问便知情。
而她并不笨。
「不知道,不认识,没见过,我在作梦。」她坚守壁垒,不越雷池一步,轻颤的羽睫形成扇形阴影。
他一听,当真轻笑出声。「掩耳盗铃。」
「好过惹上麻烦……」哎呀!她怎么糊里糊涂说出口,他会不会一时心狠手辣杀她灭口?
「你说我是麻烦?」恍如水流过清涧的轻嗓忽地一低,多了一丝迫人的压力。
「不,你听错了,是麻烦你以后不要爬错窗,我还小,不到你偷香窃玉的年纪。」除非他有恋童癖。
「转得很硬。」有急智,但……太奸狡。
「还有?」他一定有下文。
俭字省言的人不会一口气说完,让他们多说一句话就像要他们的命似。
「还有,你不是我下手的对象。」看了看那张稚气未褪的小脸,他只觉荒谬,他怎会找上她?
不该有交集的两个人偏又交会。
赵若瑾小嘴一颤的问:「我觉得庆幸,你会不会很失望?」
「……」他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完全出人意料的回答叫人无语凝噎,她想的永远跟别人不一样。
「你哭了吗?」突然无声会让人很恐慌。
「没有。」是啼笑皆非。
「你哭了我也看不到,快哭,哭完了就过你的独木桥,我先说慢走不送。」她的阳关道一片光明。
「……起来帮忙。」他居然没被她气死?!
「不要。」头一甩,她使性子。
「我受伤了。」他可以去找葛不屈,但是……上官静自己也说不上是为什么,听她语气娇软的说两句歪理,他心里的郁结消散了不少,深及见骨的伤好像也没那么痛。
「你的伤又不是我砍的,与我无关。」撇清、撇清,赶紧撇清,她是忠义报国的兴武侯爷的嫡长女,不是为虎作伥的乱贼。
他轻笑,一手搭放在她头顶上轻揉。「不帮我包扎,我杀光你全庄的人。」
斩草除根,不留后患。
「你威胁我——」她牙一咬。
「是。」他毫不遮掩的承认。
赵若瑾忿然地一瞪,「你……你无耻!」
「终于肯睁眼了。」又黑又亮,黑白分明,像泉水洗过的琉璃珠子,透彻而晶莹。
被骗张开眼的赵若瑾扁着嘴巴,没点灯的屋里只看到一道浓重的黑影。「太暗了,我看不见。」
「用这个。」他从怀中取出一物。
「什么东西……啊!夜明珠?!」覆裹的绸布一拉开,淡淡的莹光便透出来,不是很亮,但足以照明。
「它的光不会透到屋外,引来注意。」他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身后的追兵,他相信他摆脱他们了。
柔和的光由内而外透出,不刺眼,还给人温暖的感觉,像离家已久的游子看到陪着母亲缝补衣服的那盏灯。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灯,老妇,回家……赵若瑾想到另一世的父母,思郷的情绪让她心软,可怜的十七爷有爹生,没娘疼,即使他亲娘贵为当今太后,可是一样护不住小儿子,让他在长兄的猜忌中苦苦煎熬。
「十七哥哥,你伤得很重。」在背上,难怪他需要帮助,因为他看不到伤处。
听她软糯中带点漏风的喊他一声「十七哥哥」,上官静忽然感觉又重活了一次,全身充满了力气。「把这洒在伤口上。」
解开的上衣露出后肩一道深深的刀口,约有三寸长。
「伤口太深了,要缝合。」她推开他递上前的青花小瓷瓶,对着血已凝结的黑色伤口发愁。
「缝合?」像针穿线那样的缝起来吗?
这年代没有手术缝合技术,只用药粉敷在伤处,内服汤药以防高烧,之后便各听天命,熬得过就活,反之是死。
「没有肠衣线怎么缝?至少也给我桑皮线……」难道叫她扯根头发下来当缝线,那不是开玩笑吗?
「你不妨试试绣花线,不缝也无所谓,上药即可。」他只要撑过这一夜,明日他的属下便会到来。
赵若瑾怨恨的瞪了他一眼,这家伙根本是不知死活。「伤口要先清洗干净才能缝,你对自己做了什么?为什么伤口四周的血是凝固的暗红,照常理来说应该还会流血。」这伤口太深了,不可能止得住血。
「点穴。」他说得言简意赅,但他知道她听得懂。
她是少数不需他多言便能懂他意思的人。
她很想笑,可更多的是怒气,「你很想找死是不是?气血太久不流通,你伤口附近的皮肉就会坏死,运气好一点留下个难看得要命的深疤,若倒霉它会一直坏死,直到你的心,心坏了就没救了。」
赵若瑾指的是败血症,即便在现代医学也是医生最怕碰到的,它一发作便致命,往往一天不到人就没了。
「小瑾儿,我相信你。」他把命交到她手中。
「你相信我我不相信自己呀!你……你真会给我找麻烦。」她都快气哭了,眼睛有些酸涩,「算了,我去厨房找找看有没有热水和烈酒好消毒……呃,把针线上的坏虫烫死……」
真要见死不救她也做不到,到了这一步了,只好认命。
无可奈何的赵若瑾开了门,门口值夜的温香睡得很沉,她猜想是被点了睡穴吧!才会如此沉睡不起,连屋里的动静也一无所觉,温香一向最警觉了,一有不对劲马上清醒。
绕过了长榻,来到厨房,灶里的火刚熄未久,仍有余温,一只大铜壷搁在灶上,大概是怕主子半夜要用水,有备无患,此时壶里的水还是热的。
天助我也,她暗忖。
她又找了找,幸运的,她又翻墙角找到一大坛白干,只是她人小力微,搬不动酒坛子也提不起大铜壶,所以她估算要用的量,用大碗公装了,最后又塞了只鸡腿在怀里,小步的走回屋里。
「下次不要再闯入我屋子了,你也不想想我要长高,睡不饱身量可是无法往上抽长,虽然我只是个小姑娘,
但我也想变美变好看呀!一夜不睡会有眼袋,脸色变差,皮肤发皱,你是美人没法了解我们庸人族的心情……」
她边忿然的叨念,一边将大碗公里的热水倒入小碗中,再将帕子浸泡其中,等帕子湿透了取出拧干,敷在伤口处,让湿帕慢慢软化粘住的干血。
而后她将穿好线的针线丢进碗公里消毒。当大学讲师时,她学过几堂急救课程,以防学生在课堂上发生意外,可是真的要缝合伤口是头一遭,她自个儿也不知道行不行。
血化开了,她开始为他清洗伤口,等伤口四周清理干净,只见翻起的皮肉全无血色,青白色似烫煮过的猪肉,摸着有点冰凉。
开始缝合前,她用稀释过的白干擦抹过一遍伤口,肯定是疼的,想故作无事的上官静身体一绷,玉白的脸上滴下一滴汗水,他的手也瞬间握成拳,像在忍受极大的痛苦。
但真正的苦头还在后头。
「小瑾儿……」
「不许摸我的头。」小人儿软喝。
上官静停在半空中的手又默然放下,他真的很喜欢她那头乌溜溜的黑发,让人爱不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