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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慬看着沉睡着的陈蘅,伸手欲抚,手却停在空中,这一抚下去,定会惊醒她。
以她现在的武艺,他来了,她不可能没有察觉。
“你想算计西府?”
他虽不知所有,但看到燕儿乐颠颠地出门,不是找旁人,燕儿第一个找的是她母亲,外院的一个管事婆子,又千叮万嘱不能省钱,一定要把人办妥,更不能让人知道这是东府传出去的。
看着她就好,即便不说话,他的心也是安宁的。
突地,四肢百骇一阵刺痛,她看着她的手,想握,却又怕惊醒她。
他不可以!
不可以吸她的血。
他若再吸,她必会察觉。
慕容慬不由自己的颤栗起来。
陈蘅原未睡熟,她想知道他会干什么。
“你…犯病了?”她猛地坐起,用手扶住慕容慬。
上次犯病是他来后不久,之后的日子他再未犯。
陈蘅跳下床榻,四下寻觅,一眼看到自己的绣花鞋,快奔几步,将鞋塞入他嘴里。
他颤栗得越来越快,就似秋风中无助的落叶,如一阵风来,他就会消失不见。
呜呜…
鞋子,她居然将绣花鞋嘴里,这鞋是新的还是旧的。
她是故意的吧?
时间在流逝。
“你怎么还抖?”
上回,他虽犯病,可很快就停止了进入昏睡状态。
陈蘅觉得不大对劲,怎么让他停下来?
踱度,琢磨,回忆…
灌茶水,可他嘴里含着鞋,不能灌。
屋顶上,御狗第一时间发现慕容慬犯病,见陈蘅在旁边,立时告诉了御龙。
御龙纵身闪入闺阁。
陈蘅正要出口训斥,他拉过陈蘅的手,用指甲一划,鲜血顿涌,他点住慕容慬的穴道,防止他咬到自己的舌头,而身子还在颤栗。
御龙取出绣鞋时,慕容慬的嘴依旧微张,似在吐气,又似在承受莫大的痛楚,御龙拉过陈蘅的手指,将血滴对着他的嘴。
“你…为什么不喂你自己的血?”
慕容慬犯病就得吸人血。
他的属下见他发病,不割自己的手,反而伤她手指,用她的血喂慕容慬?微弱的烛光下她的血珠漂亮得像是晶莹的红宝珠,诡异而神秘,隐约之间,她似看到自己的血液里有火光跳动。
第二百九十一章 奇异的体质
(续上章)微弱的烛光下她的血珠漂亮得像是晶莹的红宝珠,诡异而神秘,隐约之间,她似看到自己的血液里有火光跳动。
陈蘅揉了揉眼,看着自己的伤口,一定是眼花了,待她再看时,手指的血已自行止住,明明是刚刚止血的伤口,竟已结疤,看上去就似两三日前的伤口,一条如玄色线般的伤口,她讷讷地审视着。
御狗比陈蘅还要惊奇,“夫人的体质真真奇特,这么快伤口就痊合了?”
御龙用指甲再割破陈蘅右手的无名指。
陈蘅厉声道:“你敢将这事说出去,我就灭了你。”
御狗立马住嘴。
殿下已够冰冷,这一位比殿下还狠,居然要灭他。
“夫人,属下什么都没看见。”
无名指上的血滑落慕容慬的嘴里,他舔了舔嘴,刚才彻骨的寒夜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春日般的温暖,就像泡在暖泉宫,又似沐浴在春光里。
慕容慬停止了颤栗,早前苍白无血的面容又恢复了两分血色。
陈蘅收回自己的手,吹着上头的伤口,“你们两个真是太可恶,下次他若再发病,用你们的血喂他。”
她微扬着下颌,“上回他咬我胳膊,也是因为想喝血?不知道鸡血、狗血或者鹿血对他的病有没有用?”
若不是亲见,真是难让人相信。
陈蘅的血是殿下的良药。
御龙冷声道:“这些血若对殿下有用,会等到现在?”
前世时,她没听说慕容慬有这种怪病,不是她没听到,而是这件事就没流出来。如果他亦有这种病,慕容慬后来的病是如何治好的?
“只有人血才管用?”陈蘅问出口,又觉这话不对,如果慕容慬需要的是人血,对北燕来说也非难事,身边的侍卫、宫人,别说取一盏,就是取一浴桶都成,一人一盏,集少成多不是。
御狗想说,被御龙一个眼神给吓得哑然。
御龙道:“你想知道什么,问盟主罢。”
盟主与夫人的事,他们做属下的还是莫要多嘴。
二人眨而消失,不是玄门法术,而是翻身上了屋顶,许是离去,又许还留在周围。
慕容慬启开双眸时,看到陈蘅坐在榻前。
“你…知道了?”
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
陈蘅问:“知道什么?”
她该知道,还是不当知道?
他不说,她不问。
她相信,他若愿意说的,早晚也会告诉她。可若是他不愿说,问了也是白问。
“你的血与常人的不同,我吃下之后就觉温暖…”
陈蘅看着指头蛋,左手的中指,右手的无名指,御龙就似挑了指头在试。
慕容慬问:“我最先吃的哪根指头的?”
陈蘅抬着左手,露出上头的疤痕。
他一早就知道她的体质特殊,在知道她中过腐骨散后,对腐骨散聚于表皮却不曾伤害她的骨肉感到好感,在他病发之时,她的血让他抗过又一次病发之痛。
他记得发病时,第一次吃下的血温暖舒服,可第二次吃下的血却更加让他觉得舒坦轻松与暖和,就似浑身的骨头都是暖和,就连第一个毛孔都是热的。这是过去二十年他从未有过的感觉。
“我的母亲是北燕仙逝的元皇后,亦是北方医族的公主、圣女,不知是不是身为医族圣女违背只能嫁给本族最有才干的英雄为妻的承诺,我尚在母体之中就身带寒毒。父皇与外祖都曾要我母亲服药落胎,可是她却拿定主意,用自己的内力真气护着我,将我的寒毒转移到她的身上。
随着我一点点长大,寒毒越来越强,在我出世之时,母亲终因寒毒侵袭仙逝而去。我从小就有寒毒,国师、外祖、父皇为了治我的病想过很多的法子,即便是国师这样的世外神医,他亦只能减轻我的病痛而无法根除。
我三岁时,第一次寒毒发作,我疼得险些丧命,父皇不愿让人知道我有病的事,将服侍我的内侍、宫人尽数杀掉。从三岁到九岁几乎每年都会犯上一次;在我九岁后,寒毒更甚了,变成每半年发作一次;我十二岁改成每季都会发作一次;十五岁时则是每两个月发作一次;到了十八岁时,每个月都会发作一次…
北燕的名医曾说我活不过二十五岁,若寒毒发作变成三日一次时,我的命就快走到尽头了。
国师查遍了古籍,终于瞧到书上说有一种火蟾蜍,若寻到此物,我的病许能得治,可这只是古骨典籍上的记载,从来没有人见过它。
就在我以为自己快要绝望的时候,我遇到上了你…”
陈蘅一直觉得他不愿离开是为了报恩,看来她还真是天真。
“你是因为我的血才留下的?”
“最初是,后来,我喜欢你,如果不能与你订下婚盟,不能娶你为妻,我…不想离开。”
他想娶她,但她却不能现在就嫁他。
陈氏不能背负上私通敌国的罪名。一旦陈安知晓他是北燕皇子慕容慬,第一个就会反对这门亲事。陈安当自己是陈留的后人,是皇家的半个皇族,他的骨子里是忠君爱国,他不会让自己的女儿嫁给敌国皇子。
“你早前说要我的血制药丸,其实是给你自己制的?”
“是。”慕容慬不想骗她,“在我离开北燕前,我突然犯病又被人袭击,我身边的侍卫为了护我,死伤大半。后来我从病痛中醒来,只得怆惶出逃,可对方一路追杀,我只得逃入南晋境内,后来的事,你都知道的…”
他是被人袭击、追杀,万般无奈才来的南晋。
“阿蘅,你不必再用自己的血救我,我不想伤你,更不想你因我失去健康。我只想在人前也品尝一番世人都有的酸甜苦辣,也想品尝爱与被爱的滋味。若有一日我死了,至少在那个女人的回忆里,曾经有个我…”
陈蘅轻呼一声“阿慬”不知是怜惜,亦或是同情,想到他才三岁就开始品尝这种痛苦,她觉很心疼,“阿慬”她拥住了他。
“你别说了,我不会让你死,如果我的血能救你,你可以取。”陈蘅道:“你的药丸是不是吃完了?你可以取我的血做血丸。”
慕容慬开不了口,虽然他猜到一旦她知晓实情,她定然会这么做,无关乎情,只因为她心里有他,她给陈氏留一条退路,而他就是那条退路。
第二百九十二章 血能治病
(续上章)她给陈氏留一条退路,而他就是那条退路。
用她的血做血丸,虽然能控制病情,却不能治愈他的病,唯有用她的新鲜血液,才是最好的良药,每日取她的血,他不忍。
慕容慬道:“阿蘅,夜深了,早些歇下。”
他没取血,也没有说多的话。
如果她的血制成药丸有效,为什么他还是犯病了?
屋顶似有轻微的声响,陈蘅问:“你知道原因,对么?”
御龙落在屋内,“你的血制成药丸的效用不大,唯有新鲜血液的药效最好。你十根指头,唯无名指药效最强。如果我没猜出,你的心头血对盟主的病是最佳的良药。”
无名指离心脏最近,故而这药效最强。
陈蘅看着手指,“你是说,如果我取无名指的鲜血为药,阿慬的病许能痊愈?”
御龙未答。
他不懂医术,但大祭司懂,若是大祭司来了,一定知道如何治好盟主的病。
陈蘅以为他的沉默就是承认。
“他服药的时辰呢?”
“早晚为宜。”
“我知道了。”
既是早晚为宜,晨起服一次,夜里再服一次。
她不会让他死的,救命恩人,足够让她为自己也为全家赌一次。
*
冬月二十六,天刚蒙蒙亮,荣国府后宅就忙碌开了。
陈宜夫妇、陈笙等同样起大早聚在瑞华堂,等着给莫三舅、莫三郎饯行。
莫氏叮嘱道:“三兄抵达广陵,与我来一封信。让阿葳送你们去津口…”她又对披着昭君帽斗篷的陈蘅道:“一路上要听三舅的话,到了广陵要与外祖、外祖母问好,你在广陵代我向他们敬孝…”
“阿娘,记住了。”
昨日莫氏就絮叨了几回,今晨再说。
莫春娘眼泪汪汪,她当年离开江南还小,现在想回去,可自己的家人都在都城。“郡主一路要保重。杜鹃、黄鹂、白鹭、燕儿,你们四人一路要用心服侍郡主。”
“诺。”
说了一阵话,莫氏将莫三舅一行送到大门外,看着他们上了马车,直至马车消失在清晨的路口,再亦看不到,她方才调身。
女儿大了,晓得去江南探望外祖父、外祖母。
车辇上,慕容慬、杜鹃两人陪陈蘅共乘一车。
陈蘅拿起杜鹃的针线盒,一针刺下,血珠涌出,她将手一伸。
慕容慬凝了一下。
杜鹃道:“郡主,你受伤了?小婢给你包…”
他快速含住了她的左手无名指,即便是几滴血珠,入嘴之后,只片刻就遍体温暖,他从未清醒时有这样醉人的感觉:是阳光,是温暖,就像在母亲的怀抱,这血不再是血,是**,是世间最诱人的美味。
陈蘅收回手时,杜鹃捧着她的手细瞧,“郡主扎哪儿了?怎么看不到伤痕。”
“针眼大小的伤,被朱雀一吸就瞧不起了。”
她与杜鹃说话,眼睛却看着朱雀。
杜鹃的眼珠子转了又转,处儿在王园,大家说郡主好“女风”,她不会真喜欢女子吧?杜鹃突地身子一歪,依在车壁上睡熟了。
陈蘅低斥道:“你点她睡穴作甚?”
“她在马车里怪碍眼。”慕容慬捧着陈蘅的手,细细地寻找着上头的伤痕,不过是一个针眼大小的红点,并不大明显,“你都知道了?”
“入药无效,唯有新鲜良药效果才最好。”
“一定很疼吧?”
“似蚂蚁叮一下。”
慕容慬揽着陈蘅,她就是他的药,他过往二十年的岁月太过无聊,她的出现,给他的人生增添了几分色彩。
陈蘅道:“昨日,冯娥要我给张萍安排一官半职,又要我救杨雨一命。”
“杨雨?就是那个在宁王府宴会大殿阉了宁王世子的人?”
这女子是个狠角色,若是谁得罪了她,恐怕会被她疯狂报复。
“阿慬,你觉得我应该帮她们么?”
“冯娥觉得她们是人才?”
“是。”
“你想要什么样的人才,我都替你搜罗,杨雨、张萍许有可取之处,但这二人的才华与我的人相比还是差了许多。”
“你可真得给我几个人,你觉得县令一职让莫家人担任如何?”
“不可,若莫家人任县令,在一些大事上定会阻挠你。永乐县由你打理,忠心是第一,而莫家人不是你的属下,也非你下人,很难做到绝对的忠诚,再则,有我给你选用人才,你又何必担心不能上任。”
“那我…就仰仗你了。”
慕容慬笑。
县令是他的人,县尉还是他的人,他还怕她能跑了不成。
但是,他还是防着其他人算计她。
南晋的都城太乱,皇族的心都黑了,他不能让她入险,所以他得给她预备两个可以保护她的人。
二人说了一阵话,慕容慬佯装睡熟。
杜鹃醒来时,正看到陈蘅靠在她身上打盹。
头有些疼,忆起睡前的事,一定是她想多了,如果朱雀含了郡主的手指一下就多想,现在郡主靠在她身上打盹,不是更惹人多想。
杜鹃生怕惊醒陈蘅,一动不敢动,小心地将斗篷拉了拉。
陈蘅唤了送他们去津口的陈葳,“二兄,我不在都城,劳你多护着冯娥一些,她若遇上难处,你定要帮她。永乐别苑是我的陪嫁别苑,你不许冯家人欺负她。还有,袁东珠性子大咧,我担心小人算计,你能帮就帮她一把。”
一路上,陈蘅叮嘱又叮嘱。
陈葳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妹妹很絮叨。
“阿蘅,你二兄记忆不错,你不用重复。”
陈蘅讷讷地应了一声“哦”。
未时二刻,一行抵达津口。
莫三郎招呼侍从与护卫们将箱子搬到大船上。
陈葳对陈蘅道:“要回都城,提前与家里捎信,二兄接你。”
陈蘅道:“待我给外祖母贺完寿,便前往永乐县瞧瞧,永乐县上下官员还是我们自己的人好。”
“父亲与大兄遣了莫松去永乐县,你又何苦亲自走一趟。”
“二兄,这是我的沐食邑,还是自己去瞧瞧才放心。”
她前儿就给莫松写了一封信去,让他与现任县令、县丞处好关系的事,更重要的是了晓永乐县的风土人情。
陈蘅站在风口,与陈葳辞行。
莫三舅、莫三郎抱拳揖手。
“一路保重!”
第二百九十三章 共处一室(三更)
“一路保重!”
突地,两个人影飞一般地奔上了莫家的大船。
莫三舅身边的老仆大喝:“什么人?这是私船,不带人。”
莫三郎道:“我去瞧瞧!”
刚才上去的人影生得娇小,两个都背着包袱,奔跑的速度极快。
几个侍从很快制住了来人。
待老仆一把掀起对方的昭君帽,方才瞧见,竟是两个娇滴滴的女子。
“你们…是什么人?”
莫三舅与陈蘅上了船上。
杜鹃一声惊呼:“张女郎,你…”
张萍垂首央求道:“阿蘅,你带我们一起走吧,我不想嫁人。”
陈蘅道:“你这么走了,你父亲母亲会难过的…”
“就让他们当作我已经在宁王府宴会上死了吧,我父亲还好,可我母亲近来迷花了眼,她挑的郎君,没一个是我喜欢的。更可气的是,她最看重的一个还是我在宁王府见过的。”张萍道:“如果你让我下船,我就活不成了,我宁可死也不会嫁给伪君子。”
莫三舅、莫三郎看着陈蘅。
陈蘅道:“三舅,下令开船吧。”
莫三舅道:“你真要带她走?”
“张氏阿萍性情刚烈坚贞,我若不带她走,她真有可能抗婚自尽。”
这个理由,虽不能说服人,却亦是实情。
莫三舅道:“你是张氏阿萍?”
近来,张萍的都城的名声不小,那么多女郎,就只她与卢芸撞柱保名节,卢芸死了,听说卢家的女郎近来登门说媒的人络绎不绝,倒是给卢家赚了不少美名。而张萍还是活着的,许多人家看好她,纷纷上门求娶。
张萍福了福身,“小女给莫三郎主问安!一路叨扰了。”
莫三舅道:“你是阿蘅的朋友,勿须多礼。”
他拿张萍当个晚辈罢,一路上多些关照罢了。
船动了,人如画中行,岸在身后,越来越远,荣国府送行的马车、人化成一个小小的黑点。
陈葳骑马坐在岸边,遥遥挥手。
张萍介绍着身后的侍女,“这是我乳母的女儿——风铃。”
“风铃?”燕儿沉吟着,“是挂在屋里的风铃?”
杜鹃道:“我以前在王园没见过她。”
张萍轻叹一声,“我们家来都城前,乳母病故了,她不如我的银子机敏,只在我院里做铜侍女。”
在情感上,恐怕张萍对风铃最为深厚,她离家出走,不是带银侍女,却是带了一个看似与她不大亲厚的风铃。
“我与风铃自幼一处长大,名为主仆,实为姐妹。”张萍的声音有些沉痛,“乳母过世前,我答应过她,会好好照顾风铃。”
乳母待她极好,在北地时,张夫人忙着打量府邸,又忙着与北地的夫人们走动,她是在乳母照顾下长大的,乳母就如她的第二个母亲,可感情却比母亲还好。
她可以撒手绝决而去,却不能弃风铃于不顾。
如果她不在,风铃这憨厚老实的性子还不知道会被人欺负成什么样子呢。
黄鹂道:“郡主,外头风大,且入房内说话。”
这一艘私船,下头是货仓,上头有客房,房间不算太大,长宽亦不过一丈大小,放一张榻,再摆一个桌案就满满的。
陈蘅与张萍相对而坐。
莫家大船的窗户用薄纱糊着,透过薄纱能看到两岸的风景,河水哗啦啦,午后的风拂过,吹得船上的灯笼来回摇晃。
张萍道:“我听说水路不大太平,时常有客船、商船被劫,去年陛下派往江南的使官被杀…”
杜鹃心下不快。
黄鹂索性变了脸:这张女郎会不会说话?她们才刚上床,就说这等晦气事。
陈蘅将一盏热茶递了过来,“若是走直道,亦更快些,七天就能抵达广陵。莫家自有一条自己的水路,虽会多走几日,却最是安全。”
杜鹃几个舒了一口气,脸色亦好看了许多。
暮食,众人饮热水吃点心,因多了张萍主仆,陈蘅让慕容慬将自己的那间房子让出来。
慕容慬道:“把我的房间让给张萍主仆,我住哪儿?”
他可不会与几个丫头挤一屋。
陈蘅道:“你住我的房间。”
“我们要…”
不会是同睡一榻吧?
陈蘅轻斥道:“你睡地上,我睡榻。”
“这么冷的天,你让我睡地上?我要和你一起睡榻上。”
他是男人,她是女子,怎么能睡一起。
张萍道:“要不…我与永乐睡一间,让风铃与杜鹃几个挤挤。”
杜鹃她们住的房间大通铺,听说睡的都是女子,这应该不要紧的。
慕容慬当即道:“还是我与阿蘅住。”一转身回自己的房间,将他的大包袱抱走。
陈蘅笑道:“大家都歇了吧。”
她一进屋,将手一抬,一把揪住慕容慬的耳朵,“要与我一起睡?你胆小变大了,想与我一起睡?”
她揪他耳朵?她居然敢揪他耳朵?知道他是谁吗?
他没有恼意,反而有些享受。
他小时候在燕京街上,就曾看到一个妇人揪着自己丈夫的耳朵,将在外胡闹的丈夫给拽回了家,那时候,他就觉得这妇人好厉害。他听其他百姓议论说,这男人不像话,也亏得娶了个厉害的妻子,否则有几个钱就去买酒,家里也不会过得现在这般好。
听妻子话的男人,会是一个幸福的男人,还会有幸福的家。
“我让你进来,还不是为了方便给你喂药。早前还得琢磨想什么法子,现在有她们在,多好的藉口。”
慕容慬嘻嘻一笑,暗处的几人瞪大眼珠子。
殿下来到南晋,会笑了,还会受气了,被一个女子揪耳朵,还乐呵呵的,全然没有生气的意思。
御狗低声道:“大头儿,盟主被这小娘子给迷花眼了,往后怕是夫纲难振…”
御龙一巴掌击到他头上,“这是盟主的家事,哪里要你操心。”
慕容慬以前性命不保,现在遇到一个能救他的女子,可不得抓紧了,何况对方又是一片好心。
让他睡地上罢。
陈蘅丢了两床锦衾了事,裹着锦衾睡下了。
慕容慬瞪着一双眼睛,全无睡意。透过窗棂,夜空明月皎皎,水声哗啦,如一首静寂的夜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