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做,是想为丈夫开脱,也许我离开他,他的苦难才会少一些。至于我自己,没准备任何行李。我知道眼下这种情况是出不去的,我也没打算走出去,只要火车将我带离这个地方,到了没人认识我的地方,我就从火车上跳下去。只要能让他不再受苦,我死不足惜。
好了,我不能再写了,他已经回来了,他把手放在我的肩上,他一定很冷,冰凉沁骨。我不能让他发现我的秘密。我该擦干眼泪给他一个微笑,这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个夜晚,我能做的,只有这些了。
他再也承受不起任何打击了。
爱一个人可以爱到牺牲自己的生命,才算真正的爱吧,小茉被这个未曾谋面却善良如水的女人彻底打动了。试问自己,此生还不曾爱谁爱到可以为他放弃自己的生命。疯老头一定也见过这本日记了吧,他又是怎么想的呢?有妻如此,夫复何求,他该珍惜这个好女人才是。她好奇地打开另一本日记,里面只有为数不多的几篇文字,但遒劲的字体略显华丽,被那种已经难得一见的蓝黑墨水书写出来,潇洒的字迹很难让人联想起那个整日酗酒衣冠不整的疯老头。
每过一两个月,邮差总会给我送来一封来自海外的信,那是我跟这个世界唯一的交集。我总是趁有人经过的时候从信箱里取出那个信封,我就是做给他们看的,我从不看里面的内容,我只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把那封信带回家就可以了。现在,人人都已经知道我还有个不忠的老婆,而除此之外,这些信件存在的意义,就是无情地提醒我痛苦的往事。
我发现她在写这些信的时候,还背着我准备好了去边境的车票。我不能容忍她抛弃我!也许她的目的地并不是她的家人,而是一个男人,一个可以让她依靠的男人!
虽然她身边并没出现什么男人,但既然她连车票都能买弄到,很可能还有许多事都瞒着我。我不能容忍这些事情发生…只要一想起来,我就失控地有杀人的冲动,我宁可她死,也不能接受她的背叛,尤其是在现在这样的时候,她没有资格这样对待放弃一切跟她在一起的我。
反正这个世界已经偏离了正常,所有人都疯了,我也疯了,或者我应该疯了,我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杀了她,趁她还没离开我!
放下日记,小茉有些唏嘘,如果那位太太知道丈夫自私地怀疑她的感情,这段毫无保留的爱是否还有意义。
“你看得太急了,老头其实是后悔的,你看这里。”秦朗把那本日记的后半部分翻给她看,一些灰随着他的手扬了起来,当尘埃落定时,那个故事的脉络才完全清晰。
她死之后,我才发现了那些信。
我永远不会忘记,四十年前的那个夜里,我拎着那个装满信封的沉重箱子上了火车。辗转了两个城市,确认没有人认识我后,才将这些信送去邮局。我把它们寄去了遥远的国度,目的地是一家小邮局,然后计算着一封一封的收到它们的日子。这些刀子一样的日子。
她写这些空信封的目的,应该是想要在她成功逃走后,给我一些虚假的安慰,安抚她那愧疚的灵魂。为什么一下子写完这么多信,我想,那是因为她不敢面对我,不敢被她遗弃的,与苦难相依为命的我。
就在我寄完信回来的那晚,看着空荡荡的家里,好像她还没有死去。我不会让任何人进来破坏这种感觉,我要保留她的一切,直到我死的那一天。

可恶的上帝,难道你在捉弄我吗?为什么让我那么晚才发现她的日记。现在我才明白她的用心良苦,她是爱我的,爱到可以放弃生命,难怪当日我把刀放在她脖子上的时候,她根本没有反抗,她是看着血一点点染红衣襟,看着我要了她的命,致死,她都没发出半点声音。
是我错怪了她,我真是窝囊废,甚至没有去另一个世界见她的勇气,只能终日借酒消愁,守着这栋早已失去灵魂的破楼。也许,最大的惩罚并不是死亡,而是让我痛苦地活下去,这栋楼就是囚禁我的地狱。生存的唯一目标就是每个月还能收到一封写有她笔迹的信,那些信封里空空如也,但上面的笔迹还能让我这个卑鄙的人,感觉到她存留人间的爱。
最可怕的,是当天我用刀割破她喉咙时,有个小孩从窗口看到了那一幕。窗户有些模糊,我看不清小孩的面容,追出去时,那个身形模糊的小人儿已经跑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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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死也不知道,当年那个小男孩就是小茉的妈妈。
她那胆小的母亲当年不过是个十岁的小姑娘,见到那一幕后被吓破了胆,一连多年都不能摆脱噩梦的困扰。她一直为自己胆小地选择了逃跑和缄口而后悔,每次的梦里,她总是能见到那位绝美却濒死的太太,用一种难以描摹的眼神看着她,有绝望,有痛苦,也有心甘情愿的折堕。但妈妈成功逃跑后一直没有报警,也不敢告诉她的父母,她像只容易受到惊吓的兔子,整天缩在家,任凭这个秘密结石般在她心里生长,随着时间的流逝越积越大。
与一个杀人犯生活在同一个小城里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妈妈害怕在城里遇到疯老头,却没有足够的借口离开父母去其他城市生活,所以,她选择了远在市郊的市郊的精神病院工作。
尽管如此,那个秘密并没有放弃对妈妈的折磨,很多年后,妈妈和爸爸结婚又生下了小茉和姐姐,她又害怕她们被疯老头祸害,于是,把那个秘密告诉了她们,当妈妈绘声绘色地把当年的事说给她们后,那个噩梦也诅咒般传给了她们。小茉早就知道老头杀过人,所以自从懂事起就很怕他,怕到了骨髓里,母亲一生都在为自己没有解救那位美丽的太太而自责,而小茉,也在这阴影中长大。母亲常带小茉和姐姐去教堂忏悔,这就是她信仰基督的唯一目的,希望那位遥不可及的神能解救她,宽恕她的罪孽。
当然,小茉没有把这些告诉秦朗,毕竟这是她家最大的秘密。看完日记后,小茉把日记本递给秦朗,反正他不是这个城市的人,疯老头又没有子嗣,这个秘密被他保存也算妥当。
“那位美丽的太太,永远也不会听到丈夫的忏悔,她的死并没有拯救他,他活得反倒比原来更痛苦。”抒发了最后的感慨小茉担心地看了看时间,已经到了不得不回家的时间,她不想爸妈太担心。
“活着是多么的不容易,不是每个人都会知道自己在什么时候因为什么而死。我们都该更加珍惜生命,活着的时候,好好对待家人。”秦朗掂量着那两本日记,若有所思。
走出公寓,小茉不得不飞奔回去,一路上,她的脑子里都在想秦朗说过的话,活着的时候,要好好对待家人。是啊,因为一直以来嫉妒妈妈对姐姐的偏爱,疏懒了对她的爱,一直对生病的她不冷不热的。不论怎么说,妈妈就是妈妈,如果没有她,地球上也不会有小茉,她该忘了那些无事生非的嫉妒,毕竟从此之后,她是家里唯一的女儿。
回到家,小茉破天荒地做了一件事。
她穿上姐姐的裙子,在爸爸和妈妈诧异的目光里,跪在妈妈面前。
妈妈先是楞了一下,小茉看见有明亮的液体在她眼中酝酿,然后那些泪水夺眶而出,妈妈第一次那么紧地拥抱了她,她自己都觉得诧异。那也是妈妈第一次用那种格外亲切的眼神看着她,在那温暖的眼神里,她读出了感激与慈爱。
那个夜里,小茉没有忘记做祈祷,感谢秦朗对她说过的那些话,希望上帝他老人家能看到她的真心,让秦朗爱上她,哪怕他只是对她说出那三个字,哪怕他只是忽然有感而发,不需要天长地久,也不需要山盟海誓,她也就心满意足了,从此青春将不再苍白。
尽管如此,那个夜里,小茉依然没能摆脱那个噩梦,那位在黑色深渊里惨死的怨灵,怨气还没消散,怨毒的眼光似乎能穿透时空直视小茉的眼睛。她的眼睛,带着幽幽的蓝,瞳仁里,是地狱之火的反光。
小茉再度被那个噩梦惊醒,但是这一次,她没有惊叫,等背上的冷汗干透,她忽然意识到,是否那位美丽太太死后发现丈夫的自私,发现丈夫辜负了她的爱,不甘地布下了一个诅咒。让辜负她的人们一个个不得幸福,不得终老。
如果是真的,那这个诅咒一定是降临在妈妈身上了。自从偷看到疯老头杀人之后,她的身体就垮了,许多年来她几乎每天都要吃控制情绪的药。
就在这时,小茉听见门外有悉悉索索的响声。这么晚了,谁在外面?她披了件衣服下床去看,门缝里,她看见妈妈披散着长发,正在门口换鞋。她要去哪儿?她不由得担心起来,爸爸睡得正香,她听得到他的呼噜声响,可见妈妈是要瞒着他出去一趟。
出于保护妈妈的初衷,也出于好奇心,小茉跟在妈妈身后一直走到了教堂。
夜是那么静,连一片羽毛落在地上的声音都能听见,一路上都没有遇到人,好在小城的治安很不错,自从疯老头死去后就更好了,小茉倒不是很怕,只是她必须小心地保持很远的距离,才能不被妈妈发现。
教堂大门是不上锁的,神父崇尚夜不闭户,而且永远亮着耶稣神像前的两盏长明灯,对所有市民开放的大厅里还有许多长椅子,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和跟老婆吵架没地方去的男人都可以到这里凑合一夜。
妈妈该不是跟谁约会吧。小茉忽然有些担心,妈妈虽然身体不好,但一直都很漂亮,爸爸虽然也是几十岁的人了,在男女感情方面还像个没经验的愣头青,就会洗衣服做饭端茶递水。
今晚教堂的大厅格外冷清,别说人了,鬼影子都没有一个。小茉看见妈妈目不斜视地直奔忏悔室,才略略松了口气,还好,看来她约会的对象是上帝。远远看着妈妈把忏悔室的门关好,她赶紧缩着身子钻到忏悔室旁边的那间神父坐的小房间里,只要蹲在地上,妈妈就看不见她,她却能听到她说的话。
“我万能的仁慈的主,我要感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我是个罪人,而你却给了我全世界最好的女儿。今天,小茉跪在地上,让我把她当成姐姐,我才发现,一直以来都忽略了对她的爱。”妈妈的声音微微颤抖,小茉却听得一清二楚。
妈妈的话真是窝心,可听到她后来说的那些话,却让小茉的笑凝在了嘴角。妈妈说出了一个天大的秘密:疯老头是她害死的!
所有人都以为疯老头是疯死的,其实,是妈妈利用工作之便,用维生素换掉了他所有的药片,不仅如此,她还总是在疯老头的单人病房门外绘声绘色地讲述当年她看到的那一幕,让老头懊悔了一辈子的那一幕,反复地强烈的精神刺激,却没有药物治疗,很快,老头的精神彻底崩溃了。也许原来他不疯,或者不够疯,这次他终于疯了,而且疯得厉害。听到他在里面用头撞墙,妈妈也不叫医生,等到老头把自己撞得昏死过去才不紧不慢地找人来。
并不是妈妈过分,任何一个母亲都不能忍受有人伤害自己的孩子,更何况疯老头还要了姐姐的命。对妈妈的做法,小茉不知该如何评论,她没有做过母亲,但她也难以承受失去姐姐的痛苦。对疯老头而言,也许死去是比活着更好的解脱方式,也许他猜到了,自己死在当年那个偷看到他杀人过程的孩子手里。
妈妈之所以来忏悔,是因为她并没有因为疯老头的死而得到解脱,一方面她还在为自己没保护好姐姐而内疚,另一方面,她又为自己杀了人而痛苦,毕竟又是一条人命,虽然兵不血刃,但她也觉得罪孽深重。
妈妈很感激上帝对她的关照,虽然她做了那么多错事,却还是得到了那么好的女儿和家庭,她决定以后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再也不犯错,并且珍惜上帝的恩赐。
这是小茉第一次听到妈妈说出那么多心里话,原来,姐姐刚死不久的那些日子里,妈妈急于上班为的就是报仇。她终于知道了她的秘密,只是,这个秘密好沉重,承载着疯老头的命。
虽然心情很复杂,小茉还是赶在妈妈回家前,抄近路跑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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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天起,小茉跟家人的关系空前融洽,妈妈的精神也一天比一天好,虽然她看小茉的眼神还是会让小茉想起姐姐,不过她已经不介意了,只要她爱着妈妈,妈妈也爱她,何必在意她心里想的是谁呢。
妈妈甚至通情达理地同意让小茉领养一只小野猫。小茉高兴坏了,把街心花园里那只鸳鸯眼的小黑猫带回了家。这只小猫的好奇心特别强,也特别活跃,看着它在餐桌下舔着牛奶,妈妈的胃口也好了许多,一定是小茉的祈祷被上帝听到了,他开始照顾小茉一家的生活。
就在一切都很和谐的时候,秦朗却出现了不和谐的动作。
那晚是阴历十五,小黑猫在阳台上对着月亮扯着喉咙呼朋唤友,小茉索性放它出去玩了会儿,本以为等它玩够了就会自己回来,可一直等到快十二点了还没有它的影子。小茉不放心,是被其他的野猫欺负了,还是被坏人抓去了?小茉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全是各种不好的揣测,听人说过,有些人专门捉小野猫卖给饭馆做龙虎斗。
小茉再也躺不下去了,起身穿好了衣服,看爸妈睡得很香,她大着胆子出了门,朝街心公园的方向走,希望能找到小黑猫。
没想到的是,没看到猫,倒是看到了一个鬼祟的人影。
那人穿黑色的衣服背着黑色的大背囊,带着黑色的帽子,胸前挂着相机,飞快地朝含笑路走去。小茉心里一动,那人越看越像秦朗,这么晚了,他要做什么?小茉好奇地跟在他的身后尾随而去。
秦朗的目的地还是疯老头的破房子,这一次,点亮了一盏头灯,那种专业探险人士才会配备的头灯,相当熟练地打开了门锁,用时甚至不到一分钟,小茉趴在脏乎乎的窗户外,看到里面闪光灯不时亮起,秦朗拍摄了许多照片,门,窗,还有坏掉的浴缸和漏水的莲蓬头。
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拍摄那些东西,看起来都特别破烂,完全没有美感,可他却非常认真,连疯老头的烂衣柜烂架子床都没有放过,那种专心致志的态度让她感觉像是法医在拍犯罪现场。好奇的小茉像只偷看的小猫,轻轻地进了门,躲在暗处屏住呼吸偷看秦朗的一举一动,阴森的房间里不时有半个巴掌大的蜘蛛从变了颜色的墙上爬过,不时碰掉几块石灰,随处可见的酒瓶里还住着为数甚多的蟑螂,木地板的下面甚至还会爬出很吓人的千足虫。这让她全身不自在,幽暗的光线下,连原本英俊的秦朗也变得面目可疑,他脸上大片的阴影看起来很像漫画中的腹黑男。
小茉又恍神了,对了,秦朗,他为什么两眼放光?为什么要带走疯老头的烂钢笔,还有太太房里积满尘埃的旧化妆镜?他小心翼翼地搜罗了一大堆废品,然后装进随身的背囊。小茉想阻止他,却难以开口。也许收集旧东西只是他的特殊爱好,她牵强地解释。
在搜刮了所有房间后,秦朗沿着楼梯缓步下行,越往下走,空气越潮湿污浊,成分复杂的腐臭冲上来,熏得小茉睁不开眼睛。心在狂跳,渗着水的墙壁和坚固的铁门,看起来像恐怖片里的场景,小茉从不知道这栋破楼里居然还藏着一间地下室。
秦朗用刀子弄开了锈蚀的锁,接下来的事,出乎她的意料。
大概二十多个平方的地下室里,连件像样的家具也没有。地面上匍匐着一大堆黑色的东西。小茉从铁门后探出头,怕得心都要跳出喉咙,地下室里有一具穿着暗红色旗袍的白色枯骨,那位太太原来一直就在这栋楼里,她的尸身早已骨肉分离,头颅上长长的黑发却还保持着当年的发型。
小茉忘记了呼吸,更可怕的是,耳边传来了咯吱咯吱的声音,听上去好像是刀子在切烂木头,秦朗侧身对着她,正在使用一柄线锯切着那位太太的人头。天,他在做什么?
他要切那颗人头做什么?小茉紧张得忘记了呼吸,很想冲进去阻止这一切,却双腿发软没有挪动的力气,小茉再也不能待在这里了,她只想赶快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离开秦朗。
就在她跌跌撞撞地朝楼上跑去的时候,脚踩上了一块腐朽的地板,地板发出很响的咯吱声,这声音惊动了秦朗。
“谁?”秦朗扔下手里的尸体,追了出来。他个子太高了,小茉跑三步他一步就能追上。小茉惊慌失措地哭喊着:我什么也没看见,我什么也不会说的,求你放过我吧。
秦朗脸上再也没有了平日里暖暖的笑意,只剩下纹丝不动的冰凉,他抓住小茉的头发,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把不锈钢板手,狠狠地朝小茉的头上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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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边是一阵疾风的呼啸,然后是一声类似大楼倒塌的巨响,小茉只觉得后脑勺火辣辣的痛,身体轻飘飘的,什么都不知道了。
不知道这么昏迷了多久,空气中的腐臭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刺鼻的汽油味,熏得她喘不过气。小茉努力地睁开眼,才发现身体被粗麻绳捆得像只肉粽,不能动弹分毫,连嘴里也塞了一团破布,根本不能发出声音。
秦朗在她旁边,身边是一只打开的汽油桶,他把耳朵贴着手机在跟谁在说着什么,他操着英语,她蹩脚的英语水平只够听懂简单的几个单词:遗产,DNA,证据,还有办妥和OK之类的。
她像只受到惊吓的兔子竖起了耳朵,他在跟谁说话?她很想问,可嗓子里只能发出闷闷的微弱声音。他的英文太过流利,还夹杂了不少俚语,她根本就听不懂,只能从他不时发出的轻松笑声里能觉出他的好心情。
这里没有其他人,一定是他把自己砸晕并捆成这样的,为什么要这样做?小茉可是帮过他不少忙的,对他的要求几乎从没提出过异议,心里有一万个为什么,可喉咙里只能发出闷闷的哼哼,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当小茉意识到自己根本就不了解眼前这个男人时,一切都已经晚了,她对他几乎一无所知,他真的只是名普通的背包客来旅行的吗?他真的是摄影爱好者吗?他真的是大学生吗?他真的叫秦朗吗?还有他的年纪,也许这些全是假的,他可能是江洋大盗,也可能是那位死去的太太家里的某位远亲,更有可能是那位美丽太太的孩子,也许因为他是男孩,所以当年才会被送到国外去,现在为了继承那边的遗产,才会来这里找线索。也许,他来自那个每月退回一个空信封的小邮局,好奇心之下,决定来这里调查那些空信封背后的秘密…
以上种种皆有可能,但每个可能小茉都不能自圆其说,而最不可能的,就是他会在这趟短暂的行程中爱上她,尽管她为此夜夜祈祷,但上帝他老人家终究没有显灵。也许,她只是他利用的棋子,小配角而已,他从没对她用过感情,她对他的好感,纯粹是一厢情愿。
电话终于讲完了,秦朗优雅地转过身,拍了拍她的大腮帮说了句什么,她没听清。很快他就动手把汽油浇在她的身上,以及旁边的枯骨上,那副枯骨被移动过,她仔细一看,少了颗头颅。那位太太的头颅哪里去了?可惜,没人能告诉她了,她只能一动不动地看着秦朗做着一切。
秦朗要烧了这栋楼,顺便烧了小茉,毁尸灭迹。他的动作轻快又利索,倒干净最后一滴汽油就背起背包,头也不回地消失在小茉的视线中。可怜的小茉,连求救的机会也没有,就被猛然蹿起的火苗遮挡了全部视线。
疼痛不是最让人害怕的,最恐怖的是她闻到了皮焦肉烂的气味,而这气味来自于她的身体,她什么也不能做,唯一能做的只有向上帝祈祷,可她的默念因痛苦而变得语无伦次,她很担心上帝是否听得清。
就在这时,小茉听见外面传来几声猫叫,她努力地歪过头,看见靠近天花板的窄小气窗上,露出一个圆圆的小脑袋,天呐,是小黑猫。它也感觉到了她的危险,正在不停地喵喵叫着,并试图从窗户缝里挤进来,救她。
可惜,它救不了她,它也救不了自己。一双熟悉的手捏着小猫后脖子上的皮毛把它拎了起来,等她再看到它时,它身上的皮毛已经不见了。她不知道秦朗是怎么做的,但他只用了不到半分钟的功夫就把小猫的皮给剥了。小猫还没断气,痛苦地睁着两只美丽的鸳鸯眼,四肢抽搐,白生生的皮肉挨着粗糙的地面,它已经痛得叫不出声了。
秦朗,是个恶魔。
忽然一个激灵,小茉忽然发现小猫看着她的那个角度,那个气窗,正是妈妈当年偷看到疯老头杀死他太太的位置。也许当年妈妈好奇地偷看到那个场面时,就已经注定了她此生都备受精神折磨的结果,而今天,那只小猫也因为对主人的好奇心,葬送了它的小命。
小茉忽然明白了秦朗最后说的那句话:不是每个人,都清楚自己是为什么死的。
时间变得特别快,老房子失火,火势蔓延起来速度惊人,楼上的木地板木窗框全都哔哔剥剥地燃烧了起来,老鼠们尖叫着乱窜,蜘蛛们也疲于逃命,小茉的头发也开始吱吱作响,紧接着,她的眉毛,睫毛,被炙热的火苗烤得卷曲,她看见皮肤上冒出一颗颗的小水泡,那些水泡迅速扩大,并且连成一片,然后颜色越来越深,黄色,金黄色,赤黄色…她只想立刻死去,再这样下去,她会亲眼那些火焰吞噬完小茉的皮肤,吞噬她的血管,她会亲眼看着自己变成一堆灰烬。
她不想死,她的青春才刚刚开始。
尾声
小茉看不到了,就在秦朗狞笑着剥去小猫皮的时侯,她爸爸正在用手机拨打着110报警电话,秦朗把濒死的小猫扔在地上的一瞬间,他的头被小茉爸爸手里的粗木棒击中了,他还来不及反应,就晕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