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银想起原剧情里来金是跟了九爷,在他那艘大船覆灭时成为了牺牲品,就觉得或许她跟那年轻人走了也算是一桩好事。
每天看报纸是水银到了梅市后的习惯,她生长于资讯爆炸的时代,深知信息的重要性。这一日的报纸头条,是九爷遇刺,他在自己名下最出名的场子里请了一些侵略军高官寻欢作乐,被疑似反抗军的成员暗杀,但是暗杀失败。
水银看着报纸上的图片,眉头不自觉颦起。
报纸版面上有一张九爷被人扶着上车的照片,水银的目光定在九爷身边那个女人身上,哪怕是这种不甚清晰的黑白图片,也不影响女人的美丽动人。
她和一年多前离开这里的时候有了很大的变化,那一身青涩气息全都消失了,变成了一个风情万种的成熟女人。
那是来金。
水银这天提前关了银楼的门,去了九爷公馆附近,一连去了两天,她终于看到了来金。
她坐在行驶缓慢的车子里,车子前后都跟着侵略军护卫队,两旁还有神色警惕的黑褂打手。
隔着车窗,水银看见来金描画精致的眉眼和殷红的唇,发行时髦且优雅,一身整齐的狐狸皮大衣,与她记忆中的来金完全不一样,更像是原剧情里的那个来金。
水银站在街边,和车里的来金对视了一眼,来金原本明媚的笑容僵了一瞬,立即下意识地低下头去,仿佛想要藏起来,那一点仓皇和局促,是水银熟悉的,从前她做了什么坏事就这反应。
将手插在袖筒里顺着略空旷的街走回去时,水银想,这孩子是不是还会像原剧情那样?
晚上,小院门被敲响,水银披着衣服走到门边,问:“是谁?”
门外没有声音,但水银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水味,她心下了然,打开门,门外果然站着来金。大冷的天,她踩着一双小皮鞋,光着小腿,上身一件皮毛大衣,修长的脖子上戴了一串珍珠项链。
“…师父。”她讷讷地看着自己的脚。
水银把她让进来。
然后她听到了一个并不新鲜的故事,来金喜欢的那个年轻人王书业,带走她之后不久,就腻烦了她的性格,嫌她“粗鄙”,又因为逃亡路上各种不顺,没兴致和她玩儿女情长,最后他们那一支军队倒霉遇上了侵略军,王书业忙不迭把她送出去讨人情。
“…之后我就辗转到了九爷身边。”来金简略说完这些,显得有些沉默,“你是不是对我失望了?”
没等到水银出声,她不自觉摸上自己腕上的金镯子,又说:“你肯定很失望,你以前就不喜欢侵略军,我现在和那种人混在一起,别人都喊我汉奸,你肯定也…”
她说不下去了,露出个惨淡的笑,忽然又带着哭声说:“我不想要很多钱了,我想回到从前,还在你身边的时候,就留在你身边,哪里也不去。”
话虽如此,但她知道不可能。
水银抬手摸了摸她的脑袋,语气轻缓但从容,“怕什么,我可以带你离开这里。”
来金眼睛先是一亮,随即她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神黯淡下去,“这世道,去哪里不都一样吗,人要是想活着很容易,但要是想有尊严有自由地活着,多难啊。”
她抚了抚自己光滑白嫩的脸颊,勉强笑了下,站起来低声说:“我该走了,我不能出来太久,还有人在外面等着。”
她走出小院带上院门,走过这边一个小巷口的时候,一个穿着深蓝色短褂的男人站在黑暗里轻声说:“来金小姐,你考虑清楚了吗?”
来金停在巷中,前面路口是九爷派给她的车和打手,后面是她曾生活过好几年的家,她就好像站在深渊上。
“好,我帮你们。”良久,她听见了自己梦呓一般的声音。
半个月后,水银看报纸的时候,失手打翻了茶缸,用了几年的茶缸掉在地上摔得粉碎。但她没顾得上,拿起报纸仔仔细细看上面的报道。
九爷死了,他和他请到家里的几个侵略军高层,全都在公馆遇刺,大火烧掉了那座奢华的公馆。
水银忽然有种预感。
这个预感在晚上被证实,有两个她不认识的人在夜里拜访了她,并给她带来了来金的遗物。
一个雕着石榴花的金镯子。
“来金同志为我们这次刺杀行动奉献出了生命,虽然我们现在还不能公开表彰她的功勋,但我们会永远铭记她的牺牲。”
水银接过镯子,忽然想起几年前,她教来金识字的时候,有说起一句“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那时候来金扎着两条黑油油的辫子,撑着下巴不以为然,说:“人死了就是死了,什么都没了,哪有轻啊重啊的说法。”
她那时想了想,没有用这句通俗的释义,而是对小姑娘说:“那或许是人赴死时,压在心头的重量,还有别人想起他的死亡时,感受到的情绪。”
“重的压在心头推不开,轻的伸手一拂就忘记了。”
正道八
战争, 所有的战争, 在水银看来, 都是没有正义邪恶之分的, 只有阵营之分。
任何一场战争的参与方,都会给自己找到足够的理由, 并且绝不会认可敌人的“正义”。
说到底,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 屁股决定脑袋。
因为她是这个国家的一份子, 所以对侵略自己家园的侵略军有天然的厌恶, 而几支国内立场不同的反抗军, 同为国人, 他们之间的内斗也并不是全为什么“大义”,至少人都是有私心的。
哪怕领导者没有私心, 难不成一个组织那么多的人, 人人都是无私奉献的圣人?人人都能拥有高尚的道德和情操?这是不可能的, 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私人利益考量。
还不知道结局谁胜谁败,难道他们任何一方肯承认自己做的不对吗?自然是只问胜败不问因由。
在后世看来, 历史总是光鲜亮丽, 胜者有千万种热血奋斗, 败者有千万种罪孽深重。那些时代下的“迫不得已”和“非常时期”, 早已被遗落在不为人知的过去。不好提起的事会被自动美化,于是和平年代里生长的人们就再也不相信有黑暗——可它是客观存在的, 不会因为不被承认就消失。
就像这一次的刺杀,还有更多不被人记住的行动, 为了胜利无数人做出的牺牲。
水银敬佩所有为了理想牺牲的人,但她并不喜欢用理想的高帽,去要求某一个人做出牺牲。
没人有义务为别人的理想和目标去牺牲。
作为牺牲之人的亲属之流,水银对此也只能保持沉默,至多问一句:“她是自愿做出选择的吗?”
“是的,我们寻求她的帮助,她最终选择了帮助我们,对此我们非常感谢。”
…
因为侵略军高层几乎死了大半,梅市的局势又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侵略军和两支反抗军在城内开战,侵略军似乎被激怒,开始丧心病狂屠杀城内百姓,逼得不少人只能逃出梅市。
之前来送金镯子的两个人提醒过水银,“局势混乱,这里可能马上要乱起来了,最好先离开这里避避风头。”
这是水银不熟悉的历史,因为这世界并不以她学过的真实历史为范本,没有上帝视角的先知本领,所以她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只差不多猜到战争矛盾扩大,赶在侵略军屠城之前,和其余百姓一起离开梅市,逃难往南方。
出城的人很多,很多人都有不同的去处,或是回老家,或是去投奔亲戚,他们一起走了一段。
在逃难的队伍里,水银看到熟悉的悦客楼掌柜和他夫人,这对曾经因为男人贪花好色而产生了矛盾的夫妻,在逃难途中却是互相扶持,不离不弃。
她还看见菜场经常能看见的一位屠夫,长得凶神恶煞,平日里动不动吼他老婆孩子,这会儿他背着一个孩子,抱着两个孩子,妻子紧紧依偎在他身边,一家人密不可分。
她还看见更多的熟人,隔壁街上卖早点的一个中年妇人,带着自己的孩子;曾给来金说过媒的一个婶子,拖家带口一大家子人;背着断腿老人的年轻小伙,从前经常爱在街上对着来金吹口哨。
还有更多更多的人,是水银所不认识的。
她来梅市之前,也曾经历过一段流亡之路,如今也算驾轻就熟。在这乱世当了几年男人,她俨然当出了经验,而作为一个‘男人’,这一段路,比前几年去梅市那一段路要顺遂百倍,至少没人觊觎她,少了很多骚扰。
很多年轻些的姑娘,在这种时候都提心吊胆,担心遇上乱军被抢走,担心遇上匪徒,担心队伍里混不吝的流氓,担心在这种时候乘乱掳人的人贩子…总之完全不敢离开自己家人一步,家中长辈们也看得紧。
这种时候,水银忍不住会想起来金。
她那样的容貌,毅然和心上人离开的那一路,遇上了多少困难呢,她说后来被送给了侵略军,其中又发生了什么?
她总想起后来来金坐在小院里说起这一段的样子,那样的平静令人心酸。她说这世道去哪里都是一样,可分明眼里有着不甘。她那一刻是不是在希冀向往着一个普通女孩能正常呼吸蓝天的世界?
她在死亡前,又是否有思考自己所做的事,能不能为后来人带来和平?
离开梅市两个月,走到这里,逃难人群已经不多,大约剩下百人,都是些水银不认识的人。之前有很多人在经过的岔路离开,水银之所以跟着走到这里,是因为她没有想好目的地。对于一个习惯考虑后路的人来说,这有些不像她以往的习惯。
一群人走到们走到麻山岗,队伍里有人忽然说:“听说这附近有个大山匪寨子,咱们要不要绕路?”
“怎么绕路,穿过这里就直接到了陇东,要是绕路,要绕个大圈子,起码多走大半个月的路,我们家孩子可受不了了。”一个抱着孙子的粗悍妇人立即说。
他们上路时这家有好几个孩子,最小的那个孩子似乎才满周岁,途中因为身体弱生病死了,当时那个当娘的哭得悲痛欲绝,但哭过之后还是不得不丢下孩子的尸体,继续往前走。
“是啊是啊,走到这里都差最后一步了,咱们小心些也就是了,不会那么倒霉的。”有年纪稍大的老人附和,他们这些年纪稍大的人也是实在走不动了,要是再走一段,老弱孩童,估计又要倒下几个。
一群人干说了几句,还是决定往麻山岗下走。
“不会这么倒霉的,到咱们就遇上土匪,哪有那么巧…”
有时候就是这么巧,经不起念叨。一群大汉突然出现在山头上,一个穿短打的男人往山下吆喝了一嗓子,像是山中野兽嚎叫,听得下面逃难的人群大惊失色,瞬间四散奔逃。
山上领头的男人骂了一声,把先前嚎叫那男人给踹到一边,自己带着人下山拦住了惊惶的人群。
人群中有人忍不住下跪讨饶,哭得凄凄惨惨。
领头那大汉剃着寸头,三十多岁的模样,眼角一道疤,身上一股悍气,大手一挥让众人闭嘴,打量了众人一番后说:“我们麻山岗寨子里的兄弟们虽说是匪,却是义匪,杀过侵略军也宰过大奸商,不对普通百姓出手。”
“你们没必要吓成这样,要走的可以走,我不拦。不过我们寨子里现在需要人,要是有人没地方去,干脆留我们寨子里,不过我们麻山岗寨子不养闲着不干活的,你要对寨子有用,别的不说,吃饱穿暖还是不成问题的。”
话虽如此,但这些单纯的小老百姓大多胆子小,哪有人敢搭话,也没人敢因为这三言两语就留在土匪窝里了。
汉子像是习以为常,抓着脑袋骂了声,“他娘的,这年头怎么抓个壮劳力都抓不着。”
众人面面相觑一阵,没人敢动,也没人敢走,汉子不耐地挥挥手:“不想留下的就走,在这盯着我看什么,赶紧走!”
有人试探着走出去几步,见这群人只是在一边说话,真的没有拦他们的意思,慢慢胆子也大了,三三两两,你拽我拖,相扶持着赶紧走了,到最后就剩下两个人没动。
一个是年轻小伙,他和他病弱的老娘一起,路上他老娘没熬过去死了,就剩下他一个人。这小伙子平时沉默寡言,也不和人说话,谁知不声不响就选了留下来。
另一个是水银,她本来也准备走,可是系统忽然给了她一段剧情。
在原剧情里,李蓝枝也来过这里,不过李蓝枝是先来的这里,在这里过了半年后,才去的梅市,见证了来金的死。
李蓝枝在原剧情里,是被连城人赶出来,带着养子刘贵生和婆婆刘孙氏在路上遭受了各种苦难,又在其他地方流亡许久,才到了麻山岗。
麻山岗那位大当家高粱,对她一见钟情,要将她带进麻山岗生活。李蓝枝没钱供养养子和婆婆,不愿意让他们忍饥挨饿,只好答应了住进麻山岗,忍辱负重和大当家虚与委蛇,答应和大当家培养感情,从他那里拿到粮食和钱。
李蓝枝对丈夫忠贞不屈,要不是为了供养儿子婆婆,根本不会愿意和个山匪搅合在一起。她看不起大当家高粱,麻山岗里的人也不喜欢她们这一家三个,奈何高粱就是中意她,愿意被她吊着,其余人也没奈何,只是对李蓝枝三人态度很不好,根本没人愿意搭理他们。
三人在这里住了半年,高粱一再要求要尽快娶她当婆娘,李蓝枝再拖不下去,于是狠狠心,在一个夜晚灌醉高粱杀死了他,又烧掉了麻山岗寨子,趁着混乱悄悄带儿子婆婆离开,这才去了梅市。
不管是杀麻山岗大当家高粱,还是后来在梅市带着人杀女儿来金,都可以看出李蓝枝并不是什么柔弱女子,她有些时候胆子十分大。
只是,很多时候有胆子不代表有脑子。
看完这段剧情的水银,忽然决定要留下来看看,既然有这念头,她就顺势而为了。
领着几个人在那说话的汉子正是大当家高粱,这位没有遇上李蓝枝所以如今还得以幸存的大当家看着十分豪爽,看了水银两人一眼,大蒲扇一样的手拍在两人的肩上,哈哈大笑:“好!好样的,既然留下来,你们以后就是咱们麻山岗寨子的兄弟了,走,上山!”
小伙子很快被其他几个汉子拉到一边去说话了,险些把他祖宗十八代给挖出来,却没人来水银这边和她勾肩搭背。
因为水银看上去是个彻彻底底的读书人,特别是架着副眼镜,那股子矜持文弱的气质真是令人望而生畏。放在从前有文化的读书人可不得了,如今麻山岗寨子人均连自己名字都还不会写呢。寨子里这些都是附近乡间聚集起来的汉子,最高的文化也就是能歪歪扭扭写清楚几个名字罢了。
那几个汉子瞧着她稀罕,不好意思上手和她称兄道弟。只有个大当家高粱走在她身边,和她说两句寨子里的事。
水银不动声色和高粱说了一路,走到麻山岗寨子门口时,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这男人虽然显然没读过什么书,但脑子还是清楚的,从说话的技巧来看,也是个粗中有细的人,这样的人在原著里被李蓝枝给干掉了,水银只能说,美色误人,谈恋爱要命。
正道九
麻山岗寨子在山腰密林里, 要不是大当家高粱几人带着, 水银估摸着寻常人没办法短时间内找到这里。
说是土匪山寨, 在水银看来这地方更像是一个村子, 男女老少都有,除了房屋后面有大块开出来的田地, 路边屋前也都是开出来的菜地。面容粗糙的女人,弓背赤脚扛着锄头的老汉, 穿着小褂光着屁股的瘦小孩, 都很习惯又有些好奇地打量被大当家几个带进来的生面孔。
“大家伙以前都是附近乡里的, 后来那群侵略军打过来, 杀了不少人, 烧了房屋抢粮食,大家都没有家了, 又不敢继续住在山下那片, 就都搬到这里来了, 这里地方隐蔽,比下面要好。”
听到高粱的解释, 水银想起队伍逃难经过附近, 那些被弃置有一段时间的破落房屋, 这才恍悟。确实, 战中有不少人从城里跑出来,而村子里的人很多又往山上跑。
高粱说了一阵后, 问水银:“你一看就是读书人,哪儿的人哪, 以前做什么的?咱们既然现在都上了一条船了,总得了解了解情况是不是。”
“自然。”水银说:“我名为李银,先前在梅市,当的银楼小掌柜兼账房,读书识字擅长算账。”
旁边有些年轻男人竖着耳朵听,听到这里都发出赞叹,对他们来说能当掌柜就是很了不起的,毕竟村里以前要是能有人去城里当个伙计都令人羡慕,更别说掌柜了。
几个年轻的姑娘也不停往这边偷瞄,不太好意思地和女伴咬耳朵,轻声嬉笑,窸窸窣窣从人群里传出几声“长得俊”“不知道多大年纪”的讨论。
大当家脸上一喜,连眼角的疤看上去都没那么凶了,表示亲近地揽着水银的肩,“那你是人才啊,我们寨子里都是些不认字的庄稼汉,数也算不清楚,现在你来了就好了,能帮我们理理账,要是能再教出几个人就更好了!”
然后她就被热情的大当家高粱给带去了自己的院子,并不是影视剧里经常出场的结义堂,披着大虎皮的土匪屋子,只是个普通木头和泥巴糊的小院。
“我这里地方大,反正也是我自己住,隔壁那屋就分给你了,床什么的家具虽然简陋了点,但都是新打的,床褥这些东西待会儿让人给你送来,你就安心在这住,有什么缺的再跟我说。”
虽然话说的亲热漂亮,但根本没有拒绝的余地,水银很清楚他让她住在隔壁,并不是因为什么热情,最大的原因是信不过她这个刚来的,住在隔壁也好监视她的动向,免得她做出什么危害寨子里的事。
胡子兄弟的这份警惕要是能对着李蓝枝在线,也不至于被人捅死。
大当家的安排,水银没什么异议。她没什么不愿意的,要是真有不愿意做的事,有的是办法让人改变主意。
麻山岗寨子并没有水银想的那么穷,每天能吃饱,做饭的大娘手艺意外的不错,女人们照顾家里和孩子,看菜地,养鸡鸭和猪牛,还养着几头羊。
男人们每天除了在田里忙活,还会带着自制的武器去林子里打些野味回来,先前和水银一起留下的那小伙子叫周二木,跟着年轻人们一起在林子里钻了一段时间,很快就融入了寨子,天天跟着一群人跑上跑下,脸上偶尔也能见到笑了。
水银更受欢迎一些,她教寨子里的年轻人和孩子们学简单的认字和数字,还能和几位当家的侃外面的局势,甚至平日寨子里有人头疼脑热,她也有些办法。
从她走在寨子里,有多少人和她打招呼,吃饭的时候大娘特地给她多放的油就能知道,她人缘有多好。
大当家和几位当家的带她去看过寨子里的库房,那里有他们劫道截来的东西,乱七八糟堆在一起。
“这些富人家的东西咱们也不懂,不能吃不能用的,堆在这里也没人管,李先生你看着收拾收拾就行。”大当家高粱这话一说,水银就明白他是终于完全放心自己了。
毕竟也跟着她学了快两个月的字,和那些小孩们一起喊她先生,初步信任算是建设起来了。
高粱这人脑子还是够用的,虽然一开始的时候并不愿意学这麻烦东西,但水银以“大当家要是不懂认字被我骗了也看不出来”为由,哄骗去上课后,他的学习进度就在小课堂里排第一,另外几个被他一同带去受苦的兄弟,没一个有他认字快。
就是写字难看了点,水银得连蒙带猜才看得懂,这也无可厚非,毕竟练字这事是需要长年累月练习的,而寨子里的纸笔这些暂时只够水银一个人用,其他人都只能在地上玩泥巴树枝练字。
在土匪窝里当了两个月先生,水银偶尔会想,自己是不是在某个不知名的前世其实是个当老师的,不然为什么总逃不了教人的命运?
一群人早早吃了晚饭,聚在大当家屋门口谈天说地,二当家把话题扯到水银身上,豪迈的声音三十米外乘凉的耳聋老头都能听得见,“李先生书教得好,放在以前肯定考个秀才是没问题的,还不是现在世道不好,乱七八糟,皇帝也没了,耽误了李先生。”
三当家的拿一把蒲扇赶蚊子,也说:“就李先生这条件,怎么也没找个媳妇,该不会是眼光太高看不上吧。要我说啊,都这个时候了,还管什么好不好看,能有个暖被窝的媳妇就不错了。”他年纪略大,家里有守寡的女儿和未嫁的侄女,瞧上了李银先生,想探探口风。
人们最大的八卦就是结婚生孩子,不熟的时候不好问,现在熟了,什么话都说得出口,也不忌讳。
水银笑笑,端着个新茶缸喝了口凉茶,说:“以前是有的。”
技术性停顿后又接着说:“以前还有个…女儿,只是后来女儿死了,梅市那边又出了大事,我才跟着一起逃难到这边。”
众人一听,自动给她补齐了经历,这是老婆孩子都死了啊,于是都唏嘘起来。然而乱世里这样的情况很常见,大家都习惯了,仍然有人大着胆子开玩笑试探:“那李先生现在还想不想要媳妇,咱们寨子里也有些好姑娘呢!”
大家哄笑,等他们笑的差不多了,水银说:“我是不想了,这都快四十的年纪了,转眼就老咯。”
这时候人们老得快,五十岁就算老人了,她现在这身体差不多三十六七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