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话,一旦金老大有什么计划需要强势出击,这些人就不够看了。
自然,与金老大关系密切的石娘娘打架是把好手,可惜石娘娘无欲无求,和金老大也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上下级关系,金老大轻易请不动也不想请——石娘娘认真出手,那场面就搞大了,完全不符合金老大的风格。
至于月老,那就更是面子情而已,天庭草创的时候就在的,背后传说无数的,老成精的家伙,金老大只要求那老头不惹事乖乖给他赚钱就满足了。
故此,战斗力客观,头脑一流,又正好有所求的两只蝴蝶就这么落进了金老大的爪子里。
也不算是什么算计。
金老大说的不错,从老板那边儿论起,大家都是一家人。
无论是神棍还是打手,都是双赢的好事儿,那便何乐而不为。
既然来了,干脆就让金老大给多介绍几个,好歹让好不容易开荤的蓝扇吃顿饱的才不算白来一趟嘛。
想通了,还对自己之前的态度满怀愧疚,蓝翼别说发脾气,这会儿都开始想着怎么讨好蓝扇才好了。
讨好蓝扇很容易,这家伙就是爱享受爱美。
不耻下问地跟万能特助卞龙要了几个知名的美食和服饰品牌,蓝翼大手笔地买买买,买了一堆礼物,名目都想好了,庆祝蓝扇漂亮打赢。
豪车宽大的后座几乎都放不下那一堆堆的礼盒,连卞龙的脸都有点儿想变色的趋势,蓝翼心理还各种得意。
雄性就是要这么干脆。
他不知道,酒店房间里,还有一个大惊喜在等着他。
要么说就算不用灵犀佩,这俩货也是心有灵犀得很。
蓝扇想着,大魔王都那么为他着想了,他怎么地也得投桃报李一下啊。
万一把他家大魔王顺毛高兴了,这不就一石二鸟了吗。
行动力也很强的蓝扇倒是没有买买买,他充分利用了手边儿的资源——反正是金老大报销,不花白不花地跟酒店定了一桌顶级料理,顺便让服务人员把环境弄得各种浪漫优雅有情-调,蓝扇自己也特地去找了件儿自认为最能体现自己优点的衣裳,换上之前还特地洗了个美容澡。
这场景,这美人儿,是爷们就拒绝不能!
卞龙认为,即使自己以万能特助的身份和能力为傲,这种抱着一人高的礼物去帮同事讨好恋人的事情也耻度过高,想让他帮忙,除非蓝翼愿意他施法变形,弄个蓝翼的“双胞胎”出来。
本来想在视觉效果上给蓝扇一个惊喜的,既然卞龙这么说,蓝翼也只能退而其次地把那堆东西缩小打包,变成一个精致的礼品盒。接着就特别无情地把没有用处的卞龙踹了,心情有点儿小激动地自己往他和蓝扇的情-侣套房走。
双方都想给对方最好的。
幸运的是,这不是麦琪的礼物。
双方果然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最好的东西。
蓝翼享受到了蓝扇毫无保留的热情,渡过了一个各种意义上都非常愉悦完美的夜晚。
蓝扇则的到了自己虽然没有明确意识到却潜意识里一直都渴望得到的东西——蓝翼的承认。
承认他是个强者,承认他能与他并肩,承认有一天他也能成为他的依靠。
即使交汇的流水也需要融合,将彼此泥沙都沉淀,才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起奔流下去。
省略了床头吵架的部分,隔天一早,感情更进一步的两只蝴蝶连默契度都刷满了。
蓝翼刚想开口,蓝扇就主动把那个嗜杀者的来头和他们打的那一架给说了一遍,重点突出了自己的英勇善战以及对方根本不是个儿的事实。完全忽略了最后对掐的俩货同时被金老大一爪子拍成饼的结局。
蓝翼这回各种捧场,顺便暗暗心疼,他家小蝴蝶果然是憋屈太久了。
之后蓝翼也说了说金老大带他去干的那些事儿,附加了点儿自己的推测和点评。
然后两个一边儿腻呼呼吃早餐的家伙就开始狼狈为奸地商量怎么敲金老大的竹杠,让他找给几个像样的“补品”,还不能省了蓝扇的出场费和劳务费,必须打一份工,然后把能赚的都赚了。
反正金老大那么多心眼,他们挖的再多,也比不上人家一个指甲的。
稍晚金老大抽空找他们布置下一步计划的时候,这俩没下限的货还真的大言不惭地直接跟金老大提了要求。
金老大这老抠门居然还特痛快地就答应了。
昨天蓝翼演技出众,搞定了最难搞的那个老头,这会儿老金心情很不错。
那群被那个蠢蛋当“靠山”和“导师”的小蝙蝠们也灰飞烟灭了,眼看大鱼到手,这点儿彼此早就心照不宣的小事情,无所谓啦。
两只蝴蝶的问题解决完,金老大吩咐卞龙:“这阵子奥古斯塔极其相关人士如果来找,一概都拖着,逼得紧了,可以稍微透漏一点儿。告诉小鲨鱼们,可以行动了,要快,不要顾忌,能吞掉多少是多少。”转眼得意地看着两只蝴蝶,“那些藏头露尾还敢跟我抢食的,如今正好可以物尽其用。”
卞龙微微鞠躬,表示收到,又问,“那么教-廷那边呢,需要打个招呼吗?”
金老大咧嘴一笑,利齿森白。
“不用管他们,那群家伙如今有名无实,全是弱鸡,也就在世俗还有点儿影响力。我们只为求财,顺便把自家这边儿的东西拿回来,说起来还是帮了他们的大忙,没收感谢费就不错了。”
卞龙叹服:“老板英明。”
英明得足以把教-廷那些自视甚高的老家伙们气死。
“不是只是要吞掉一个,哦,两个家族势力而已嘛?跟那什么教-廷有什么关系?”蓝扇当初没怎么认真听,这会儿跟不上了。
“哈哈,你以为我为什么会跟奥古斯塔那个作死成性还自以为是的家伙拉关系。”
“不是因为他有钱吗?”
金老大:......
“我认识的有钱人多了,要是每个都吞,他们是傻子们还会和我保持什么‘友谊’。奥古斯塔这家伙看着人模人样的,也不知道抽什么风,一直认为自己血脉里有什么魔鬼还是什么其他玩意儿的‘高贵’传承,证据就是他总能发现各种奇异的‘宝贝’,其实他只是八字不好,特别招阴罢了。这家伙这些年都在上天入海地想办法回复自己应有的力量。
那些阴暗生物们最喜欢这类人了,稍微勾搭就上钩。
奥古斯塔有钱,这些家伙想要他手里的那些‘宝贝’,顺便利用他的身份地位在人间拥有权-利。
别说,以毒攻毒确实有道理,这家伙能活到现在还活蹦乱跳的真是拖了他那又阴又横的硬命的福。可惜了他老婆,年纪轻轻还是个美人儿,正想着当个辣妈呢,根本不知道自己肚子里是个什么玩意儿。”
第70章 七十
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有意思,甭管自己碗里有什么,都觉得别人家的饭更好吃。
金老大物尽其用,卞龙效率极高。
初战告捷,胃口正好的蓝扇此时懒洋洋地靠在蓝翼怀里被顺毛,养精蓄锐,准备待会儿的“大餐”。
四个轮子舒适便捷的车子自然会把他们有型有款有范儿地送到“用餐地点。”
路途无聊,有点儿小兴奋的蓝扇忍不住找话说,扯着蓝翼开始吐槽。
妖魔精怪要修炼,花上成百上千年也要褪去妖身化出人形,这才算是有所成。
人类就更有意思,本来就已经是老天爷的亲儿子了,偏偏不少都巴望着自己血脉里能有什么特别的传承,再来点儿什么特别的力量,似乎这样就能高人一等与众不同。
和非人们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比,人类的这种对神秘力量的追求,根源大多不过虚荣。
可别小看这种虚荣。
对许多偏执的人来说,面子比命都重要。
尤其奥古斯塔这种对自己认定的“真实”深信不疑,已经疯魔到病入膏肓的家伙。
为了恢复所谓的“血脉荣耀”和“血脉力量”,这货真是什么都敢干,什么货色都敢勾搭。
做为一只货真价实被奥古斯塔疯狂向往成为的妖魔,蓝扇表示,他对这货的智商表示绝望。
瞄了一眼资料,这货好歹也是金尊玉贵长大,接受的都是豪华级的高等教育吧,当年的生物真的及格过吗?
连他这个“不科学”的都知道啥叫生-殖隔离,这不还是人类研究发明出来的名词吗,为啥那货居然还相信人和非人能生出混血来,简直就是个美丽的扯好吧!
老天爷能允许自家亲儿子被别的什么后妈养的“杂种”们“污染”血脉?!
别以为拳头大的就只有好处,看那些蝉妖为了繁衍有多拼就知道对他们这些非人来说,传承血脉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情了,难度系数和本身力量强度完全成正比。
看看那些会玩儿的人类搞出来的什么狮虎兽,什么骡子。
那还都是根本连灵智都没开的普通动物呢,结果被玩出来的所谓“混血”后代有几个能有生育能力的,那概率简直比中彩票还难一百倍好吧。
动物都这样了,非人和人类?
蓝扇真想翻白眼。
想给他们这种非人类生孩子的人类不叫勇敢,那叫自杀。
这都是经验之谈啊,非人里也不是没人做过这种实验。目的是为了看看得到的后代能不能借到人族的气运,或者有没有可能产生个有特别能力的新物种啥的。
结果无一例外,全部失败的很难看。
然后冒天下之大不韪(也就是充分得罪了老天爷)的那票实验者也都死的很难看。
不过要说完全没有先例嘛,那也是有的,还很有名,二郎真君嘛。
时也,事也。
沧海都变成桑田了,今时也早不同往日。
这种成功完全无法复制啊。
除非有哪个傻子,愿意舍弃全部修为,再找来特殊的天材地宝改变体质,彻底成为一个人类,那肯定能生妥妥的,不过这样生出来的也就是普通人类婴儿,什么血脉力量都根本不可能有。
综上,蓝扇和蓝翼吐槽了一大段之后来了个总结,那就是,这个看着人模人样的奥古斯塔,肯定就是那种传说中的中毒中二癌晚期,癌细胞已经扩散到大脑,脑残没药医,可以放弃治疗了。
大白天的,连正午都还没到,车子开进一片私人庄园。
蓝扇和蓝翼在庄园外面下了车。
嗅着空气中如有似无的阴冷气息,蓝扇就像闻到了大师傅食堂里的菜香,连上露出一抹享受的,或者说垂涎的表情来。
金老大果然给力,今儿这顿也是大餐。
非但是大餐,论起“产地”还算是同乡。
看看这占地不小位置不错的庄园,貌似这位在家乡混不下去被逼流落异乡的“同乡”如今混得还挺不错啊。
里头是个纯魔,也是个蠢魔,蠢到既然已经听说金老大插手了还想豹口夺食的魔。
当年只剩一口气的狼狈逃窜,跑到大海对面儿靠着各种伎俩养了几百年,这是自觉实力见长啊,还是觉得他在这片已经经营成了地头蛇,肯定能压住金老大这条过江龙啊。
“都不是,贪心而已。”蓝翼一针见血。
这只魔想要奥古斯塔的那个盒子,那玩意儿本来就是魔物,还极有可能是已经生出器灵的魔物,对魔来说,简直是无法抵御的诱惑。
就像凤凰男和白富美,一旦到手,立刻少奋斗五百年还多。
蓝扇秒懂,“那就是这货教那个洋毛子给他老婆下魔种孕育魔胎的没跑了吧。”
蓝翼嘲讽地冷笑,“所以才是个蠢货。”
尘封已久的魔器就像是利刃,需要开锋见血才能恢复神通。
对魔器来说,还有什么比一个纯粹的全部都由魔气凝聚而成的魔胎更滋补呢。
反正要调一个已经疯魔的家伙上钩也不过就是几句话的功夫。
奥古斯塔之所以选择爱莎,第一是看中了爱莎身上世代“高贵纯粹”的血脉,认为只有这种女人才有资格与他的血脉结合当然爱莎独女的身份以及庞大的家世背景也是重点。
奥古斯塔某种程度上疯魔了没错,贪婪这种东西是本能,不需要过脑子。他打得就是一举两得的主意。
可是不管是疯魔的奥古斯塔和贪婪不自量力的蠢魔都没有想过一个问题。
没过脑子就干了,他们真的想过他们要唤醒的是个什么玩意儿吗?
要不是金老大一贯讲究兵贵神速,蓝扇也着实嘴馋,还是真有点儿坏心眼儿地想看看那两个衰货自食恶果的悲催场面,一定很喜感。
两只蝴蝶无声无息地擅入了“魔庄”。
大中午的,这林子也不见得茂密,连点儿光线都透不下来也太假了吧。
耸耸鼻子,蓝扇对冤魂厉鬼什么的最敏感了,一闻就知道这蠢魔折腾了多少“好事”。
“宰了这货吃掉,说不定还能赚点儿功德呢。”蓝扇舔舔嘴唇,脚下更快了。
别看庄园地方大,地面上的房子就没几个。
魔族天生喜欢黑暗,估计这个庄园的小山已经被掏空了。
终于,可以吃“肉”了,蓝扇眼睛都蓝了——字面意义上的蓝,还发光呢。
蓝翼识相地远远退开,找了个视野极佳进退得宜的地方坐下,乖乖坐等欣赏他家小蝴蝶“用餐”的英姿。
蓝扇背后蝶翼舒展,轻盈地飞起,绕了一圈儿。
找中了位置,美丽的蓝色磷粉落下,蝶翼上的“双眼”中,无数大妖魔的虚影无声无息地冲了出来,向着蓝扇意念所指的方向飘去,毫不费力地下沉,入-侵。
近朱者赤。
本来想要试用试一下新收的那些小使魔的,未免打草惊蛇,跑了到嘴边儿的肉,还是直接上大招好了。
一只不算年轻的魔头的巢穴当然会有重重保护。不过这边儿的地头上本来就没什么特别厉害的角色,时间长了,魔头便从凤尾成了鸡头,从畏缩谨慎变得傲慢自大起来。
这种已经不知道多久没有保养维护过的防御,对蓝扇麾下的那群曾经生前都曾各种叱咤风云的大妖魔使魔们来说,入乡随俗一点形容,简直就是一片蛋糕。
等魔头发现不对劲儿的时候,他收拢来伺候自己的那些下仆们早已被使魔们吞噬殆尽。不仅如此,这些胃口奇大还不挑食的使魔们跟麻雀和金鱼在某种程度上秉性相似,只要有吃的,就会一直吃。
魔头这么些年好不容易收集到的那些“珍宝”们,凡是带点儿能量的,不管大小,都极快地被一个接一个的吞噬。他做的那些防御根本一点儿用处都没有。
魔头快要气疯了,疯狂地发大招攻击那些大妖魔的虚影。
然并卵。
使魔的宿主是蓝扇,就算一时被打散成雾,眨眼就又是一条好汉。
肺都要气炸了的魔头这会儿终于想起擒贼先擒王来了。
轰地一声巨响,爆豆一样从地下巢穴中猛冲了出来,人类两倍大的一双眼珠子瞪得都要掉出来了,紫黑色的瞳仁疯狂旋转,倒是要看看是哪个这么大的胆子,敢来招惹他!
蓝扇压根儿没躲,目标相当明显。
一直就攒着口水等着呢。
对于食物,蓝扇和他的使魔们一样不挑。
就算这只魔头长得像个设计失败的异性和et的结合体,蓝扇也不挑剔。
主菜已上,废话少说。
巨大的蝶翼再次扇动。
无数磷粉纷落如雨。
蝶翼上的巨目中紫蓝色的图腾浮现,旋转。
以汝所为,还诸汝身,幻阵——开
论,天赋技能的多种使用方法。
蓝扇估计,按这家伙的尿性,应该撑不到十分钟。
结果一阵撕心裂肺噪音污染百分之一千的惨号之后,没声了,连八分钟都没挺到。
啧。
幻阵收起,使魔们一拥而上扑到死状非常有“艺术”感的魔头身上,肆意饱餐。
环保地连个渣都没给那魔头剩下,顺便把使魔们撒出去,把这庄园里凝聚的魔气和阴气也吞掉当个甜点,可惜被这魔头坑死的那些人类和非人的阴魂大多都被那魔头自己“用”掉了,剩下的也都魂魄不全戾气浓郁,无法再入轮回。
蓝扇本着不要浪费的原则,干脆地把这些也吞了,反正他的使魔也不要求魂魄健全,能吃东西就行,这些残疾阴魂炼制一下,还是可以用的。
文雅的......打了个饱嗝,蓝翼默契地回到了蓝扇的身边。
污染源和污染物消失,这片庄园的本来面目也露了出来,午后柔和的阳光映照着,看着是荒芜了些,其实也蛮清秀的。
“不如跟老板把这里要了吧,这样下次我们就又多个地方可以度蜜月了。”蓝扇突发奇想。
蓝翼自然无有不从。
揉揉肚子,蓝扇有点儿意犹未尽,果然是由奢入俭难,早知道应该把嗜杀者留着放在后面吃的。
好在也不是全无收获,甚至还有点儿小惊喜。
“亲爱的,等金老大这边儿收工,请个假去一次那个洞吧。”蓝扇讨好地拉住蓝翼的手,狗狗眼卖萌。
蓝翼如今对这个已经看开,不过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假模假式地还是板着个脸。
又忘了灵犀佩的蠢货注定要被灵犀佩唾弃。
闷骚帅不过三秒就被蓝扇给嫌弃了。
“那家伙也不算白吃,我从他记忆里知道了点儿东西,正好去验证一下。你是和我一起去呢一起去呢还是一起去呢?”
蓝翼:“......一起去。”
蓝扇:y(^_^)y
第71章 七十一
~爱莎同奥古斯塔一样是个性强势的人。
最初,奥古斯塔在她的选择名单上排位并不靠前,之所以最后选择的他,其实还是与奥古斯塔那些“无伤大雅”却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的小“嗜好”。
爱莎是独女,对她来说是优势也是劣势。
她的父亲足够宠爱她,却不足够信任她,甚至宁肯将事业交给心腹手下也从未考虑过她。
爱莎的聪明之处在于,她很了解他的父亲,从不因此与父亲争辩,一直表现得很顺从,连选择了奥古斯塔似乎都是按照父亲的心意,充分利用了自己的价值,为家族再做了一笔好生意。
爱莎的野心被完美地掩饰着。
一个常年追求自由冒险的丈夫,无论是代理,还是在适当的时候让这个丈夫顺理成章的“失踪”在她看来都是并不困难的事情。
而在那之前,她并不介意和这位丈夫恩爱一阵,生下一个孩子,让一切更加名正言顺。
让爱莎颇为惊喜的是,她本来想要利用也半分都看不起的那些奥古斯塔所谓的小爱好还真的给她带来了看得见的好处。
那件能让佩戴者变得更加美丽的首饰自那场宴会之后就再未离身,甚至怀孕期间也是。
怀孕对美丽的女人来说是道坎,变得丑陋臃肿都是最基本的,但爱莎的孕期反而更加美艳了,她坚信那绝对那件“大师”赠与的首饰带来的功效。
不仅爱莎,连爱莎的拿票女性朋友也是这么认为的,不断的有人许出不少好处请求她代为介绍,爱莎也对奥古斯塔提了很多次。
可惜,那是那个king的人。
即使他们这些人不说,骨子里对于那些皮肤颜色不同的人还是轻视的,但谁也都知道,轻视也是需要资格的,那个king,他们惹不起。
爱莎是个有分寸的女人,反正现阶段只有她得到了好处,这种独特已经能为她带来不少好处,得寸进尺并不明智。
反倒是随着她的孕期过半,奥古斯塔的精神状态开始变得异常的紧张起来。
开始的时候,爱莎还是蛮享受这种被捧在手心的感觉的——她坚信她的魅力对奥古斯塔是有效果的。
然而,时间久了,爱莎敏锐地发觉,奥古斯塔似乎不仅仅是在关心她和孩子,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东西在困扰他,让他变得一天天的近乎神经质,甚至不肯放她离开他的视线。
这种病态的控制欲让爱莎觉得难以忍受。
她试图与奥古斯塔沟通,得到的回答都是敷衍,最后的结果竟然是她被变相的软禁了。
爱莎竭力冷静,不敢硬碰硬。
奥古斯塔的危险状态已经很难掩饰了。
爱莎小心地探知了奥古斯塔最近一直在不停地试图联系king,想要见那位“蓝大师”却总是不成功。
king那方面的回答非常实际,“蓝先生正在忙于索尔馆长的请托,暂时无法抽出时间,请见谅。”
和那位索尔馆长相比,奥古斯塔的份量几乎就是没有份量。
爱莎眼睁睁地看着那个一贯潇洒不羁的英俊男人,几乎一夜之间变成了疯狂困兽。
她毫无办法,此时才发觉自己的自作聪明反而将自己陷入了一个可怕的境地。一切通讯工具和途径都被切断。
撕去伪装,奥古斯塔再不掩饰他的疯狂。
因为怀孕,俩人早已分房,如今爱莎就被禁锢在她的那间套房中。享受的是无可挑剔的照顾,从食物到医疗,却毫无自由。
最让她感到恐惧的是,她的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六个月了。无论是各种检查都显示那是个健康的婴儿。
爱莎应该高兴的,如果她没有夜夜都噩梦惊醒,梦到肚子里的那个“孩子”会用一双长着尖利指甲的小爪子撕开她的肚皮,然后睁着一双血红色的眼睛对她笑着喊“妈咪”。
不得不说爱莎的神志坚强,局面至今,她还能冷静理智的思考,当然,这有一半要归功于她始终戴在手腕上的那只手环。每次抚摸过那些排成星图的绿宝石,嗅着那手环本身渗出的香气,爱莎就觉得过分寒凉的身体涌入一股暖意,那些日夜纠缠她的噩梦带来的惶恐也缓缓被安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