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心史《清代史》第一章第三节:

清入关创业,为多尔衮一手所为。世祖冲龄,政由摄政王出。当顺治七年以前,事皆摄政专断,其不为帝者,自守臣节耳。屡饬廷臣致敬于帝,且自云:“太宗深信诸子弟之成立,唯予能成立之。”以翼戴冲人自任,其功高而不干帝位,为自古史册所仅见。

谓多尔衮“不为帝者,自守臣节”,实与当时真相稍有不符。太宗既崩,从任何角度来看,都应由豪格继位;但太祖既有共主的遗命,而太宗继位时,亦系四大贝勒共坐议政,则以多尔衮之功之才,谓欲入关与明争天下,完父兄未竟之业,非正大位俾获全权不可,亦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一件事。因此,当时便有两派,一派主立豪格,一派拥戴多尔衮。

《清史列传多尔衮传》:

(顺治二年十二月,集诸王贝勒、贝子、公、大臣等,遣人传语以尊崇皇上,戒谄媚己,且曰:“太祖、太宗所贻之业,予必力图保护,俟皇上春秋鼎盛,即行归政。”又曰:“前所以不立肃亲王者,非予一人意,因诸王大臣皆曰:‘若立肃亲王,我等皆无生理。’是以不立。”传语毕,唯豫亲王不答;使者还报,复遣传语曰:“昔太宗宾天时,予在朝门幄中坐,尔与英王跽请即尊位,谓两旗大臣属望我者,诸亲戚皆来言,予时以死自誓乃已。此言岂乌有耶?”豫亲王语塞。

据此可知,(一)若立豪格,第一个反对的,就是多尔衮;(二)多尔衮一兄阿济格、一弟多铎为首先拥戴之人。但解释不立豪格之故,而多铎不答,可知多铎知其言为违心之论。多尔衮对于尊位,非不欲也,乃不可也。

太宗崩后,皇位既经十七日之争议始能定夺,而在世祖即位之第二天,几又翻覆,为《多尔衮传》所载:

八月,世祖章皇帝即位,礼亲王集诸王贝勒大臣议,以郑亲王与王辅政,王自誓曰:“如不秉公辅理,妄自尊大,天地谴之。”越日,郡王阿达礼潜语王曰:“王正大位,我当从王。”贝子硕托亦言:“内大臣及侍卫皆从我谋,王可自立。”遂与礼亲王发其谋,阿达礼、硕托并伏诛。

心史先生谓多尔衮“功高而不干帝位”,“自守臣节”,即因有此“发其谋”一事。但如细考,即不能无疑。须知硕托乃礼亲王代善第二子,阿达礼则为代善第三子颖亲王萨哈璘长子。萨哈璘颇有战功,殁于崇德元年,得年三十三,阿达礼袭封为多罗郡王。今按:阿达礼与硕托,即使有劝多尔衮自立,形成谋反大逆的罪名,但毕竟只是一句话而无行动,依律为“未遂”,罪名应减一等,再衡以“议亲”、“议贵”的原则,万无死理,而竟骈诛!何故?

其次,代善这年正好六十岁,以花甲老翁而忍令一子一孙伏法,竟不一救,已大出情理之外;而以代善之年辈,为皇族之家长,其诸弟诸侄以及“三朝”老臣,竟不代为乞情,以慰此尊亲,更非常情所有。此又何故?

于此可知,必致硕托、阿达礼于死,实有不得已之苦衷,此即所谓“借人头”——倘非如此,则豪格必反。

今据《清史列传》诸王传,推断当时事实并举证如下:

一、当太宗崩后,颇有人支持豪格,郑亲王济尔哈朗即其一。济尔哈朗与多尔衮并得太宗重用,势力相颉颃,并以两黄旗大臣推太宗之恩及于幼主,所以多尔衮虽欲自立而不可得。《清史列传何洛会传》:

何洛会……初隶肃亲王豪格旗下,颇见任使。世祖章皇帝顺治元年,睿亲王摄政,与肃亲王不相能,何洛会因讦肃亲王与两黄旗大臣杨善、俄莫克图、伊成格、罗硕诋诽睿亲王,且将谋乱,下法司鞫实,削肃亲王爵,杨善等四人并弃市。

此为豪格讦多尔衮,而为何洛会所出卖;在此以前,两黄旗即有拥立豪格,而济尔哈朗亦曾与闻的事实,《清史列传》本传:

(顺治四年二月以造第逾制……罢辅政;五年三月贝子屯齐等讦王在盛京时,不举发两黄旗大臣谋立肃亲王私议……降多罗郡王。

“不举发”自为支持豪格的明证。

二、为夺皇位。多尔衮与豪格双方,旗鼓相当,争持不下,势必演变为自相火并;大概除代善的正红旗以外,其余七旗均将卷入漩涡,则外有拥重兵的吴三桂,内有犹未倾服的祖大寿,乘机而起,危亡立见,故由代善以家长的资格出面调停,既不立豪格,亦不立多尔衮,皇位仍归于太宗之子。但多尔衮辅政,则豪格不能再辅政,否则又成两虎相争之局,故以较疏远的济尔哈朗与多尔衮并为“辅政叔王”,代表豪格的利益。

这是勉强达成的协议,豪格应得皇位而未得,属于失败的一方;多尔衮虽未得皇位,但实际上掌握了政权,自是胜利的一方。因此,只要多尔衮稍有逾越,即足以造成豪格举兵的口实。所以代善的责任极重,他必须表现出百分之百的大公无私,绝对维持协议,才能约束豪格。哪知世祖即位第二天,便有硕托、阿达礼之事,其中真相,心史先生并未发现。

真相之披露,事在顺治十二年,《多尔衮传》:

(顺治十二年,诏内外大小官直言时政,吏科副理事官彭长庚、一等子许尔安如上疏颂睿亲王元功,请复爵号,修其墓,下王大臣议。郑亲王济尔哈朗等奏,长庚言……又言:“遇奸煽惑离间君臣,于郡王阿达礼、贝子硕托私谋拥戴,乃执大义,立置典刑。”查阿达礼、硕托之伏法,由谋于礼亲王代善;礼亲王遣谕多尔衮,言词迫切,多尔衮惧罪及己,始行举首。

观此一段,则我前面所举的两个疑问皆可解释。事实是很明显的:硕托叔侄谋于父祖之先,已跟多尔衮谈过;见多尔衮有默许之意,方再谋于父祖。但代善识得厉害,多尔衮知情不举,其心即不可问;退一步言,就算本心无他,不过徇私庇隐,亦自背其前一日“秉公辅理”的誓词。只看“言词迫切”四字,可知情况严重;或者豪格的问罪之师都已经预备好了,是故代善不能不牺牲一子一孙,以避免同室操戈、两败俱伤的结果。

第三章 太祖、太宗(18)

至于选立六岁的福临继承皇位,自然是由于孝庄太后之故。孝庄与多尔衮的关系,为清初之大疑案之一。疑云之起,由于张煌言(苍水的两首七绝,题为“建夷宫词”,收入《奇云草》。“建夷”者,建州之夷,为遗民对新朝的称呼。诗云:

上寿觞为合卺尊,慈宁宫里烂盈门。

春宫昨进新仪注,大礼恭逢太后婚。

掖庭犹说册阏氏,妙选孀闺作母仪。

椒寝梦回云雨散,错将虾子作龙儿。

此诗系年庚寅,为顺治七年。天下哄传,太后下嫁摄政王。孟心史先生曾作考证,力辟其非实。相传孝庄后下嫁,曾有“誊黄”的恩诏,但孟心史遍检旧籍而无有;又欲得“不下嫁之坚证”,最后读《朝鲜李朝实录》,方有确证,其言如此:

私念清初果以太后下嫁之故,尊摄政王为“皇父”,必有颁诏告谕之文;在国内或为后世列帝所隐灭,朝鲜乃属国,朝贡庆贺之使,岁必数来,颁诏之使,中朝亦无一次不与国内降敕时同遣。不得于中国官书者,必得于彼之实录中。着意翻检,设使无此诏,当可信为无此事。既遍检顺治初年《李朝实录》,固无清太后下嫁之诏,而更有确证其无此事者,急录之以为定断,世间浮言可息矣。

朝鲜仁祖李倧实录:二十七年己丑,即清世祖顺治六年,二月壬寅,上曰:“清国咨文中,有‘皇父’摄政王之语,此何举措?”金自点曰:“臣问于来使,则答曰:今则去叔字。朝贺之事,与皇帝一体云。”郑太和曰:“敕中虽无此语,似是已为太上矣。”上曰:“然则二帝矣。”以此知朝鲜并无太后下嫁之说。使臣向朝鲜说明“皇父”字义,亦无太后下嫁之言。是当时无是事也。

但以我的看法,虽无太后下嫁摄政王的事实,但极可能有孝庄与多尔衮相恋的事实。

按:清朝创业两帝,皆得力于政治婚姻。太宗孝端、孝庄两后母家博尔济吉特氏,为国戚第一家,累世结姻,关系尤重,不可不作一介绍。

博尔济吉特氏为元朝皇室之后,属于内蒙古哲里木盟,共四部十旗,计科尔沁六旗、札赉特一旗、杜尔伯特一旗、郭尔罗斯二旗,当今辽宁北部、黑龙江南部,以洮南为中心,东至伯都纳,西至热河、察哈尔交界,北至索伦,南至铁岭,皆其牧地。博尔济吉特氏即为科尔沁部,向来以右翼中旗为盟长,称号为札萨克汗。

孝端皇后之父名莽古斯,为科尔沁六旗中一旗之长。此族早已附清,太祖一妃,即康熙接位册封为“皇曾祖寿康太妃”者,为科尔沁贝勒孔果尔之女;孔果尔后封札萨克多罗冰图郡王,成为科尔沁六旗的盟长。

清朝与博尔济吉特氏始通婚姻,在万历四十二年甲寅,即莽古斯以女归太宗。天聪七年,莽古斯已殁,其妻称为科尔沁大妃,携子塞桑、塞桑长子吴克善,以及吴克善的妹夫满珠礼等来会亲,进一步大结婚姻。但行辈错乱,如太祖之于叶赫一族,亲戚关系变得极其复杂,《清列朝后妃传稿太宗孝端文皇后传》载:

天聪间后母科尔沁大妃……数来朝,帝迎劳锡赉之甚厚。贝勒多铎聘大妃女,为皇弟多尔衮娶其妹,吴克善子亦尚公主。

大妃之女即孝端之妹,多铎为太宗之弟,昆季而为连襟,自无足异;为多尔衮娶“其妹”者,大妃之妹,亦即孝端的姨母,多尔衮成为其嫂之姨丈,凭空长了一辈。吴克善为孝端的内侄,其子为内侄孙,尚公主则成为女婿,此亦是凭空长了一辈。

与此同时,塞桑之女,吴克善之妹,亦即孝端的侄女,为太宗纳为妃,即孝庄后。崇德元年,建五宫,孝端称“清宁中宫后”;孝庄为“永福宫庄妃”;而孝庄另有一姊,则早于天命十年即归于太宗,封为“关雎宫宸妃”。宸妃有孕,崇德二年七月生皇八子,以其为正式建元后所生第一子,因而以诞生太子之例举行大赦,但旋即夭殇;半年后,亦即崇德三年正月,孝庄生皇九子,即为世祖福临。宸妃之子不殇,自应为皇位之继承人;但我以为不尽然,即因多尔衮与孝庄有特殊感情。

孝庄后崩于康熙二十六年,年七十五,则是生于万历四十一年癸丑。《清史稿》说她“于天命十年二月来归”,计年不过十三,度当时情事,不过依姑而居,“待年”择配,本不必于此时即定为太宗妾媵。至多尔衮殁于顺治七年,年三十九,则应生于万历四十年壬子,长孝庄一岁。当太祖崩于叆鸡堡,四大贝勒逼迫大妃身殉,两幼子多尔衮、多铎由太宗抚养,其时多尔衮十五岁、孝庄十四岁,年岁相当,滋生情愫,是极可能的事。我甚至怀疑,多尔衮与孝庄的这段恋情,至死未已。孟心史《太后下嫁考实》云:

蒋录(按:蒋氏《东华录》的简称;下称王录亦即王氏《东华录》的简略于议摄政王罪状之文,有王录所无之语云“自称皇父摄政王”,又亲到皇宫内院。又云:凡批示本章,概用“皇父摄政王之旨”,不用“皇上之旨”;又悖理入生母于太庙。其末又云:罢追封、撤庙享,停其恩赦。此为后实录削除隆礼,不见字样之一贯方法。但“亲到皇宫内院”一句最可疑;然虽可疑只可疑其曾渎乱宫廷,绝非如世传之太后大婚,且有大婚典礼之文,布告天下也。夫渎乱之事,何必即为太后之事

心史先生的考证,推理谨严,但上引最后一句,不免强词夺理,如反问一句:“安知必非太后之事”恐心史先生亦将语塞。事实上如我前文所指出的年岁相当,以及同养于宫中、朝夕相共的情况来说,多尔衮“亲到皇宫内院”,为了孝庄的可能性,大于其他任何人。此外如心史先生所指出的自称“皇父摄政王”,以及孝庄后崩后愿别葬,似皆非无故。关于“皇父”之说,胡适之先生于读“考实”后有一函致心史先生云:

读后终不免一个感想,即是终未能完全解释“皇父”之称之理由。《朝鲜实录》所记,但云“臣问于来使”,来使当然不能不作模棱之语,所云“今则去叔字”,似亦是所答非所问。单凭此一条问答,似仍未能完全证明无下嫁之事,只能证明在诏敕官书与使节辞令中,无太后下嫁之文而已。鄙意绝非轻信传说,终嫌“皇父”之称,但不能视为与“尚父、仲父”一例。

心史先生复函,词锋犀利,以为:

夫以国无明文之暧昧,吾辈今日固无从曲为辩证。但中冓之言,本所不道,辨者为多事,传者亦太不阙疑。此为别一事,不入鄙作考实之内。唯因摄政王既未婚于太后,设有暧昧,必不称皇父以自暴其恶。故知公然称皇父,既未下嫁,即亦并无暧昧也。

第三章 太祖、太宗(19)

如心史先生所言,我谈此段即是“多事”;但“不做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世事真相,常由多事而来。心史先生对多尔衮颇有好感,故确信其有完美的人格;而我的看法不然,如考证多尔衮与豪格争权的真相,结论是多尔衮对皇位非不欲也,乃不能也,非如心史先生所说,多尔衮能“自守臣节”。至谓多尔衮与孝庄若有暧昧,“必不称皇父以自暴其恶”,此是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多尔衮没有读多少汉文,于名教礼义,并无多大了解,何尝以为与太后有暧昧即为恶行倘非如此,何至于杀胞侄而又霸占侄媳彭长庚比多尔衮为周公,济尔哈朗驳之云:“多尔衮图肃亲王元妃,又以一妃与英亲王;周公曾有此行乎”如此悍然无忌的乱伦,难道不是“自暴其恶”

复次,关于孝庄别葬昭西陵一事,尤出情理之外。《太后下嫁考实》云:

孝庄崩后,不合葬昭陵,别营陵于关内,不得葬奉天,是为昭西陵。(按:太宗葬盛京西北十里隆叶山,名昭陵;孝庄葬关内,在盛京之西,故名昭西陵。)世以此指为因下嫁之故,不自安于太宗陵地,乃别葬也。《孝庄后传》,“后自于大渐之日,命圣祖以太宗奉安久,不可为我轻动;况心恋汝父子(按:指顺治、康熙,当于孝陵(按:顺治孝陵,在遵化昌瑞山,后总称东陵近地安厝。”世说姑作为官文书藻饰之辞,不足恃以折服横议。但太宗昭陵,已有孝端合葬;第二后之不合葬者,累代有之……不能定为下嫁之证。

这话不错,但心史先生不言孝庄葬于何时,似不免有意闪避。我之所谓“尤出情理之外”者,康熙年间,始终未葬孝庄。

自此而始,到康熙上宾,孝庄梓宫始终浮厝于世祖孝陵之南;直至雍正三年二月十二日,世宗服父丧二十七个月,“祫祭太庙,释服即吉”时,才动工兴修昭西陵。《雍正实录》载祭告文曰:

钦惟孝庄文皇后,躬备圣德,贻庆垂庥,隆两朝之孝养,开万世之鸿基,及大渐之际,面谕皇考,以昭陵奉安年久,不宜轻动建造北城,必近孝陵。丁宁再三,我皇考恭奉慈旨。二十七年四月己酉,上启銮奉大行太皇太后梓宫诣山陵,辛酉奉安大行太皇太后梓宫于享殿。甲子,上诣暂安奉殿内恭视大行太皇太后梓宫;封掩毕,奠酒恸哭,良久始出。

为什么三十八年不葬且先看《康熙实录》在孝庄崩后不久的一道上谕:

伏思慈宁宫之东,新建宫五间,太皇太后在日,屡曾向朕称善,乃未及久居,遽尔升遐。今于孝陵近地,择吉修建暂安奉殿,即将此宫拆运于所择吉处,毋致缺损。着拣选部院贤能官员往敬谨料理。天气甚寒,务期基址坚固,工程完备。尔等即传谕行。

按:慈宁宫在养心殿之西,乾隆十六年曾经重修,所以原来“新建宫五间”的遗址,已无迹可寻。又《康熙实录》:

择地于孝陵之南,为暂安奉殿,历三十余年。我皇考历数绵长,子孙蕃衍;且海宇升平,兆人康阜,胤禛祗绍不承,夙夜思维,古合葬之礼,原无定制,神灵所通,不问远近;因时制宜,唯义所在。即暂安奉殿,建为昭西陵,以定万年之宅兆。

据此可知,昭西陵之名,是到了雍正三年才有的。在康熙年间,并未为孝庄修陵。中国传统的丧礼,“入土为安”;康熙三十多年不葬祖母,这一层道理,始终是说不过去的,然则其有迫不得已的隐衷,灼然可见。

康熙之孝顺祖母,不独自有帝皇以来所未有,即平常百姓家亦罕见,但细参实录,辄有微觉不近人情之感,如孝庄崩后,必欲于宫中独行三年之丧;以及康熙二十八年岁暮,去孝庄之崩将近两年,三年之丧以二十七个月计算,亦将届满,而赵执信、洪昇竟因“非时演剧”被斥逐(详见拙作《柏台故事》关于黄六鸿部分,处分过苛,与康熙的个性不符,等等,予人的感觉是,纯孝之外,似乎康熙对祖母怀有一份非常浓重的咎歉,渴思有所弥补。

这份咎歉,实即康熙不可告人的隐痛。然则他的隐痛是什么是孝庄绝不可与太宗合葬;而所以造成不可合葬的原因,在于安太宗之遗孤、存太宗之血食。孝庄不独无负于太宗,且当为太宗谅解及感激于泉下;但格于世俗礼法,竟不得与太宗同穴,自为莫大之委屈,且此委屈又不得有片言只字的申诉,则在孝庄实负不白之奇冤。康熙知其故而不能言;贵为天子,富有四海,权力可以决定任何人的生死贵贱,独独对祖母的奇冤,无法昭雪,则康熙隐痛之十百倍于常人,亦可想而知。

说来说去,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走笔至此,有欲罢不能之势,只好来个“外一章”,但亦不算离题太远。多尔衮固曾祔庙上谥,称“成宗义皇帝”;生前虽无称帝之名,而有为帝之实,应亦可算作“清朝的皇帝”之一。

蒋氏《东华录》顺治七年八月载:

上孝烈武皇后尊谥曰“孝烈恭敏献哲仁和赞天俪圣武皇后”,祔享太庙,颁诏大赦。内阁旧档:“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徽音端范,饬内治于当年;坤则贻庥,协鸣名于万禩。典章具在,孝享宜崇。钦惟皇祖妣皇后,先赞太祖,成开辟之丰功;默佑先皇,扩缵承之大业。笃生皇父摄政王,性成圣哲,扶翊眇躬,临御万方,溯重闱之厚德;敉宁兆姓,遵京室之遗谋。庆泽洪被于后昆,礼制必隆于庙祀。仰成先志,俯顺舆情,于顺治七年七月二十六日,祗告天地……”

此孝烈皇后即太祖的大妃、多尔衮的生母,以逼殉之故,谥之曰“烈”。

按:“孝烈皇后”祔享太庙,颁诏大赦,既称“皇祖妣皇后”,又称“笃生皇父摄政王”,则是世祖竟视多尔衮为父,为太上皇。此为传说“太后下嫁”的由来。我不信有此说的原因是:第一,以情理而论,孝庄绝不会主动表示要嫁多尔衮;若有此事,必是多尔衮逼嫁。然则多尔衮逼嫁孝庄的目的何在?倘因情之故,自当体谅孝庄的处境,绝不可出此令天下后世讥笑的怪事;若以为太后下嫁,多尔衮便成皇帝的继父,而获“皇父”之称,则何不索性自立,既立而纳孝庄,岂不比逼嫁更为省事?

其次,倘谓太后下嫁而有恩诏,则“誊黄”必遍及于穷乡僻壤,遗民的诗文中一定会有记载,必不至于只有张苍水那两首诗的一个“孤证”。

然则“皇父”之称又何自来多尔衮为什么要用这种奇特的方式我的推论是,世祖可能为多尔衮的私生子。而当太宗既崩,多尔衮大权在握,尤其是“一片石”大败李自成,首先入关,占领北京,清朝天下可说是多尔衮打成功的,如心史先生所说,“清入关创业,为多尔衮一手所为”,能为帝而不为,“以翼戴冲人自任”者,我有一个解释:是由此而确立父死子继的皇位继承制度。

此话怎讲我们不妨先回溯太祖崩后的情况:太祖遗命,国事“共主”;太宗初期亦确是如此。后以代善父子拥立而定于一尊,基本上是违反太祖遗命的。如果多尔衮废世祖而自立,那就形成了兄终弟及的局面,将来谁能取得皇位,视其功劳地位而定。同时他亦无子可传。但如“翼戴冲人”,则父死子继的制度可以确立不移;他本人虽未称帝,不过由于世祖实际上是他所生,那么,子子孙孙皆为清朝的皇帝了。这就跟明朝的帝系由孝宗转入兴献帝的情况一样。照中国传统的传说,子孙上祭,冥冥中只有生父可享,所以多尔衮不做皇帝,反能血食千秋。

这一论说,我现在自己推翻了。经过多年的反复研究,我才发现孝庄的苦心;主要的是,多尔衮与太宗有多重的关系,一方面有杀母之仇,一方面有养育之恩,恩怨纠结,以致行事多不可解。

细察多尔衮死前的心境,近乎昏瞀狂乱;《清史列传》本传:

第三章 太祖、太宗(20)

(顺治六年十二月,王妃博尔济吉特氏薨,以玉册宝,追封为敬孝忠恭正宫元妃。

七年正月,纳肃亲王妃博尔济吉特氏,并遣官选女子于朝鲜;二月,令部不需题奏者,付亲王满达海,及端重亲王、敬谨亲王料理;五月,率诸王贝勒猎山海关,令亲王多尼、顺承郡王勒克德浑、贝子务达海、锡翰、镇国公汉岱并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