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堂里立刻安静下来,刘氏闭了眼睛,长女这句话也颇有分量,她要再考虑一下。
…
杨玄感想为元庆求婚之女,是郑元琮的四女儿郑春水,也郑家目前适合出嫁的唯一嫡女,郑春水年方十三岁,香肩削瘦,体态婀娜,少女初长成,容颜还算清秀,过了十三岁后,她便开始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不过她做不了主,都是由长辈决定,不过她也会暗暗憧憬,希望能嫁一个温文尔雅,知书达理的丈夫。
今天她已听说有相亲的人来,令她的芳心扑通扑通乱跳,她想去偷偷看了一眼,却又没有勇气,只得让自己的贴身丫鬟去替自己看一看。
“姑娘,我看见他了。”
郑春水贴身丫鬟叫小荷,就是刚才给杨元庆端茶那个丫鬟,她急冲冲地跑进来,气喘吁吁道:“那个杨家公子…”
她弯下腰,喘得说不出话来。
“别急,休息一下再说。”
小荷慢慢平静下来,这才踮起脚尖,把手伸得高高,“他长得这么高,我连他肩膀都比不上,而且他的胳膊…那个,比我的腿还粗,真的是个武将。”
郑春水眉头皱了起来,她不喜欢武将,她喜欢斯文的读书郎,小荷又笑道:“不过他长得很好,笑起来啊!让我的心都怦怦直跳,姑娘,你去看一看吧!”
“这…不太好吧!”
“姑娘,去看一看,没关系的,我感觉他蛮好的。”
…
杨元庆已经等了一刻钟有多,郑家的无礼他着实有点不耐烦了,几次都想一走了之,最后还是克制住了内心的不满。
坐在房间百无聊赖,杨元庆便走出房间来到院子里,小院里种满花草树木,此时已是深秋,秋风肃杀,满地落叶,花木凋零,只有左边花圃里的十几株秋菊开得正艳,给人一种深秋惊艳之感。
杨元庆的骨子里缺乏一种悲秋伤月的情怀,对开得艳丽的菊花没有什么兴趣,更重要是,他对郑家没有好感,在这里他感觉很压抑,根本没有赏花的心情。
他瞥了一眼菊花,转身要回屋,忽然身后有人问他,“你不喜欢秋菊吗?”
声音是个年轻女子,杨元庆一回头,见身后站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女,身材偏瘦,还长得还算眉清目秀,穿一身淡黄色长裙,杨元庆心中一怔,她是怎么进来的?
他又向两边看了看,这才发现在东面几株桂花后面有一扇月门,估计是通过内院,不知这是郑家的哪个女子?
由于长期受胡人风气的影响,北方汉族要比南方汉族开放,大家闺秀也能抛头露面,也能和陌生男子说话,甚至名门士族以外的大户和中小户人家,一些女子还能决定自己的婚姻。
郑家是名门士族,女子的婚姻虽然自己没有决定权,但相亲时见见面也是可以,不过一般都是和长辈们在一起,像郑春水这种偷偷跑来单独见面,却比较少见,若被长辈看见,肯定是要被训斥。
郑春水见杨元庆果然像丫鬟说的那么高,自己也只齐他脖子,使她心中略感压力,但更要是,杨元庆居然对艳丽的菊花有点不屑一顾,郑春水心细如发,她心中便感到杨元庆似乎没有那种花前月下的情趣,使她心中又感到一丝失望。
“难道这菊花不美吗?”她又轻声问道。
杨元庆这才反应过来,他笑了笑道:“我比较喜欢自然的花,比如草原上的小花,森林中满地满树的鲜花,不知名的,春天里绽放开,数十里一望无际,很灿烂壮丽,我不喜欢这种深院大宅中养的花,太娇嫩了。”
“你…是在讥讽我吗?”郑春水的目光不满地注视着杨元庆,秀眉紧皱,她敏感地觉得杨元庆是在讥讽她太娇嫩。
“我都不认识姑娘,讥讽你做什么?”
杨元庆摇摇头,向房间里走去,话不投机,他不喜欢这个女子,“姑娘,有一个盒子,你能替我转交给…”
杨元庆一回头,却见身后变成了一个中年男子,刚才那个年轻女子已经不见了踪影。
“让贤侄久等了,我身体不太好,刚才正在休息,很抱歉!”
中年男子便是郑家长子郑善愿,他身体不是太好,说话声音不大,他很客气地笑了笑,“多谢贤侄给我送来寿礼,替我向你父亲表示感谢。”
他丝毫不提相亲之事,便意味着郑家的婚姻大门向杨元庆轰然关上了,而杨元庆压根就不知道他已经在婚姻的殿堂外围走了一圈。
卷四 漫天外云卷云舒 第二十三章 都市买礼
从郑府家中回来后,杨玄感也没有问杨元庆具体情况,他从妻子那里已得到消息,郑府已婉拒了这门婚事,这让杨玄感着实有些恼火,这可是父亲的意思,郑家却不领情,尽管妻子没有明说,杨玄感也隐隐猜到郑家嫌弃是元庆庶出,重视嫡庶血缘,是郑家的一贯传统。
既然郑家不答应,杨玄感也不再给元庆提这件事,不过这两天启民可汗、契丹、高句丽、新罗等国特使陆续进京贺新皇登基,他是鸿胪寺卿,负责接待安排,格外忙碌,没有时间和元庆细谈。
一早,杨元庆便离开杨府,前往都会市,后天便是乐平公主寿辰,朝廷遍请在京五品以上官员,他也收到了一份请柬,这样,他就不用和晋王一同前往。
杨元庆的独立性极强,他既不愿意别人说他是杨素之孙,也不愿意身上打上晋王的烙印,晋王杨昭虽对他笼络有加,但他始终和杨昭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这次乐平公主寿宴虽然是杨昭提出要他参加,但杨元庆既然答应前去,他便想以独立的身份参加寿宴,而不想成为杨昭的侍从官之类。
既然要以独立身份参加乐平公主寿宴,那他就必须出一份寿礼,虽然杨元庆从边塞带回来几件草原特产,但那是准备给婶娘和妞妞,考虑再三,他还是决定去都会市买一份礼物。
杨元庆依然穿着他的蓝衣布袍,腰束革带,革带上空空荡荡,他虽然得赐紫金鱼袋,却不肯挂在革带上以显荣耀,骑马而行,不多时便来到了都会市。
都会市和利人市相比,所卖货物档次更高,价格也昂贵,一般是供应名门大户和公卿权贵,所以店铺并不多,只有利人市的一半,也以各种行来分类。
杨元庆轻车熟路,直接到了珠宝行,找到百宝斋珠宝店,他和这家店铺很熟,当年他打到的第一只金钱豹,便是卖给百宝斋吴掌柜,后来他又陆续猎到金钱豹和云豹,也都是百宝斋给他找买家,一到门口,伙计便认出了他。
“哟!这不是杨哥儿吗?好多年没来,都长得这么高了。”
杨元庆翻身下马,开玩笑道:“宝儿,你怎么还是伙计?吴应礼怎么也不提升提升你,他在吗?”
伙计宝儿挠挠头,小声对元庆道:“那个剥皮鬼你是知道的,他只管自己。”
“呵呵!这是他的一贯为人,他在吗?”
“在的,有客人在卖珠宝,杨哥儿,你这是…”
伙计见杨元庆没有拿猎物,便不知他的来意了,杨元庆笑了笑道:“我来买两件珠宝,要上好珠宝,这里收拂菻国金币吗?”
拂菻国也就是东罗马帝国,粟特商人往来于丝绸之路,也把东罗马帝国的金币带到中原,由于东罗马帝国金币含金量很高,在隋朝很受欢迎,虽然不是隋朝法定货币,但很多大商家都收,一枚金币能抵十吊钱。
“拂菻国金币可以用,小哥哪里弄来的?”
“我和粟特商人换的。”
杨元庆跟伙计走进店铺,店铺客堂不大,没有什么橱窗之类,墙上也没有挂什么大众首饰,这里的珠宝都是价格昂贵,一般不会轻易取出,基本上都是伙计和客人一对一介绍。
他们走进内堂,内堂里摆了五六张坐榻,这里才是交易处,或许是时间稍早的缘故,内堂里没有什么人,只有大掌柜吴应礼在接待一名卖珠宝的客人。
吴应礼是杨元庆的老朋友了,杨元庆所猎的第一只金钱豹便是卖给此人,吴应礼在东市有个绰号,叫吴剥皮,盘剥上家极狠,怎么还会有人卖珠宝给他?
杨元庆不由向卖珠宝之人望去,这是年轻男子,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身材中等,相貌斯文清秀,穿一件灰衣布袍,头戴平巾,衣服和平巾都显得有点破旧了,看得出这个很寒酸,他身边带着一名约六七岁的小娘,年纪虽小,却长得俏丽可爱,一双幽静明亮的大眼睛,乖巧可爱的鼻子,鲜红的嘴唇,她非常文静,乖乖地坐在一旁,应该是男子女儿,和她父亲一样,她也穿着粗麻布裙,但干净整洁,让人心生喜欢。
杨元庆刚坐下,便听吴应礼那职业性的盘剥之刀举了起来,“这位公子,你这祖母绿是哪里得来?若被官府知道,恐怕你会吃官司的。”
…
“这是我的祖传之物,和官府何干?你要买就买,不买,我换别家去。”
这男子颇为硬气,让吴应礼的盘剥之刀劈了个空,吴应礼干笑两声,又道:“你这祖母绿是不错,但你要价太高,我最多给七百吊钱,你卖不卖?”
“这位掌柜,你也太狠了吧!这对手镯至少值两千吊,我要一千吊已经是折一半价,你还要再压价,不行,最少一千吊。”
杨元庆探头看了看,只见桌上摆着一对用祖母绿雕成的手镯,材质碧绿晶莹,有种水一般细润之色,毫无一丝杂质,式样古朴,一看便是极为名贵之物,卖一千吊确实不贵。
吴应礼却摇摇头,“你这玉镯虽然不错,但一般人还真不敢买,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所以我最高只能出七百吊,若你不卖,我就还给你。”
男子的脸微微一红,似乎吴应礼的话戳中了他的要害,他不想卖得太贱,可是他又急需用钱,让他着实有点难以决定。
吴应礼眼光毒辣,已经看出对方动心了,便又鼓动他,“怎么样,答应了,我马上把钱给你,而且是给你黄金,现在一般店里还付不出黄金。”
男子心一横,正要答应,杨元庆却在一旁笑道:“一千吊,我买了。”
吴应礼仿佛一脚踩空,险些滑倒在地,他一扭头,满脸愤恨之色,这是他的店,谁敢在他的店里抢他的生意,对他却一下认出杨元庆,愣住了。
“杨哥儿,是你?”
杨元庆慢慢走上前,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老吴啊!做人要有点底线,你若下手太狠,当心把自己的皮给剥了。”
吴应礼当年就知道杨元庆武艺高强,现在长这么高了,更不会简单,若打起来,自己店中几个护卫根本不是对手,自己会吃大亏,这对祖母绿玉镯名贵异常,京中权贵会人人争着要,他至少能卖六七千吊钱,这笔大买卖,他可不想让给杨元庆。
“这个…好吧!既然杨哥儿说情,那就这样定了,一千吊,我们成交。”
不料那男子却摇摇头,从桌上拾起玉镯,“我不卖给你,我卖给这位公子。”
他对杨元庆道:“一千吊,我们成交。”
吴应礼急了,“这样吧!我出一千五百吊,你卖给我。”
杨元庆身上只剩下一百枚罗马金币,他双手一摊,无可奈何道:“我一共只有一千吊,一千五百吊我拿不出。”
吴应礼大喜,“那就我买下了,一千五百吊,我马上给你现钱。”
年轻男子轻蔑瞥了一眼吴应礼,不耻他的人品,他把玉镯递给了杨元庆,“只要一千吊,我卖给你。”
吴应礼嘴张得老大,半天也合不拢,眼中的懊悔流露无遗,为了三百吊钱,他竟丢了一笔净利几千吊的大买卖,他真是把自己的皮给剥了。
玉镯进杨元庆手中,他立刻感到一种温润之感,果然名贵异常,他取出一只钱袋,递给年轻人,笑道:“这里面是一百枚拂菻国金币,去柜坊可以换一千吊钱,公子请看一看。”
年轻公子打开袋子看了一眼,便塞进自己怀中,杨元庆笑道:“公子不数一数吗?”
“不用,多一枚少一枚其实无所谓,多谢杨公子。”
年轻人向杨元庆一拱手,便牵住女儿手道:“月仙,我们走。”
杨元庆跟他走到大街上,在他身后拱手笑道:“公子贵姓?”
年轻人犹豫一下,但手中牵的女儿却抢先说道:“我爹爹免贵姓萧,我叫萧月仙,多谢大哥哥。”
“原来是萧公子!”
杨元庆笑着向他行一礼,“以后有缘,我们再见。”
“好!有缘再见。”
年轻人牵着女儿快步向都会市大门方向走去,渐渐地便消失在人群之中。
“此人不错!”
杨元庆心中暗暗称赞,他又从怀中摸出这对祖母绿手镯,越看感觉越好,带上手臂会感到一种温暖,本来他是要买寿礼给乐平公主,这一刻他改变了主意,这对手镯他决定给自己婶娘,婶娘手臂疼痛,这对镯子对她最好。
至于乐平公主那边,反正他也给过她人情,身上还有几吊钱,就买两匹绸缎给她做寿礼。
这时,吴应礼在店里喊:“杨哥儿,别怪我没提醒你,这镯子不是一般人能用,里面刻有一行字,你自己看看吧!”
杨元庆又仔细看了看镯子内面,确实刻了一行小字,‘萧梁皇室宫藏’,杨元庆微微一怔,原来这是梁朝皇宫之物,那这个姓萧的年轻人,难道也是梁朝贵族?
…
杨元庆随后又在都会市买了两匹绸缎,伙计替他包裹好,他又写了张名帖,命伙计替他直接送去乐平公主府。
想到明天便是乐平公主寿辰,他的衣服要么是边塞军服,要么是一身蓝衣布袍,显得有点寒酸,不说需要穿得多华丽,至少要买一身过得去的行头,他转身便向沽衣店而去,可走了几步,他似乎想起什么,一摸怀中,脸上渐渐出现了一抹苦涩的笑意,他才发现,此时他身上竟已是分文皆无。
…
【猜猜这个男子是谁?】
卷四 漫天外云卷云舒 第二十四章 公主寿宴
四更时分,杨元庆便起床了,今天不仅仅是要练武,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在他所住的小院里有一口水井,平时洗漱都从井里打水,但今天他却坐在井边,赤着上身,全身只穿一件小短裤,他在奋力浆洗自己的军服,在他脚边放着一小盒用干皂角豆磨成的粉。
今天他要去参加乐平公主的寿宴,穿蓝衣布袍肯定是不行,可他一共只有四身衣服,两套布袍,一套军服,一套明光铠甲,思来想去,他只能穿军服前往,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他的身份。
只是他的军服有些血迹斑斑,必须洗干净了,杨元庆抓了一把皂角粉,均匀地抹在衣角和前胸,开始奋力揉搓,军服布料是用细麻布织成,非常结实,穿在身上也很舒服。
自己洗衣服,这在其他杨府子弟看来,完全是不可想象,但对杨元庆,这却是再正常不过,他从五岁起便开始洗衣服,小时候,他就常常跟着婶娘去务本河边,帮婶娘一起洗衣服。
借着淡淡的月色,胸前和肩膀两团暗色的血污已经褪去,杨元庆又打上两桶水,将衣服漂洗干净,这才把衣服拧干,抖了抖,晾在院子里的细绳上,这样到中午时,军服就应该干了。
洗完衣服,时辰还早,杨元庆轻轻活动一下肩膀,随手从树下拔出横刀,慢慢走到院中,凝住精神,寻找到最佳状态,霍地一刀劈出,雪亮的刀光在月色下一闪而过。
…
乐平公主杨丽华的寿辰早在一个月前便开始准备了,依照杨丽华安静的性格,她不喜欢这种大肆铺张的庆祝,一家人安安静静地吃顿饭就是最好的过寿,况且这也并不是什么大的寿辰。
但这件事她却身不由己,这是杨广即位以来第一个比较重大的诞日,孝服已除,杨广便决定利用这次乐平公主的寿辰遍请百官,笼络大臣们的感情,为了将寿辰做得更加盛大热闹,杨广做出决定,不仅请五品以上官员,就连他们的家眷妻女也一并宴请。
可这样一来,寿辰设在宫中举行就不太合适了,众大臣商议,便决定将寿宴移到兰亭府举行,兰亭府也就是原来汉王杨谅的府邸,一座巨大的府邸正好空关着,完全可以用来举办这次寿宴。
这次乐平公主寿宴杨广下了大本钱,不仅耗资巨大,同时责令宗正寺、光禄寺、太常寺、内侍省以及京兆府等等相关部寺进行筹办,众臣们深知圣上醉翁之意不在酒,这次寿宴也筹办得格外尽心。
兰亭府位于崇业坊,是一座占地两百亩的大宅,府邸内格外富丽堂皇,气势壮观,仅容纳千人以上的大殿就有三座,更不用说布满府中的各种奇花异草,各种亭台楼阁,湖泊水榭,其精美奢华,堪比皇宫。
此时府前已张灯结彩,一派喜气洋洋,两天前便有五百宫女宦官进驻府内,用各种绫罗绸缎,各种花灯彩瓦将寿宴府邸装扮得花团锦簇、瑞气万千。
这次有资格参加寿礼的官员及家眷皆在正五品以上,但并不仅仅限于职事官,军官、散官、勋官、爵官,凡在京五品以上官员皆有资格参加,只是根据官职不同,所携带家眷的数量有限制,即便是这样,规模还是立刻膨胀了数倍,参加宴会的人数将有数千人之多。
但相对于规模最盛大的赐酺宴会,这种赐宴还只能算是小规模,赐酺一般会持续几天,举国狂欢,那是皇帝登基、册封太子、改元、郊庙以及庆祝丰收等重大喜事才会举办。
从中午开始,来参加寿宴的官员及家属便陆陆续续向崇业坊方向而来,马车、牛车、骑马、骑驴,汉王府门前的坊街上络绎不绝,门前虽有广场,但要停几百辆马车却是不可能,况且还有皇帝的驾辇,还有外国贵客,因此所有车辆都要回去,家仆下人一个都不准留下。
几百名长安县、大兴县的衙役在门前疏导交通,另外,左右武卫出动了近万士兵在王府周围巡逻警戒,防卫十分周密。
杨元庆是下午未时左右出现在王府门前的广场上,他骑马在拥挤的人群中避让,艰难地向前行走,此时正是客人到来的高峰期,人潮汹涌,尤其府门前的广场上,一辆辆马车牛车正艰难调头,主人正在给下人们交代事情,道路堵塞,显得拥挤不堪。
但过了广场,府前们前却是另一番景象,十几张大桌子一字排开,二十名官员正在忙碌地给宾客们登记名字,换发宴牌,很多熟悉的官员们在门口遇到,总是免不了要寒暄一番。
宾客们大多是携带妻女而来,男人们打扮大同小异,身着常服,头戴纱帽,脚穿六合乌皮靴,但女人们却步履轻盈、珊珊作响,虽是深秋时间,但贵妇们大多梳着半月高髻,身穿窄袖小衣和条纹长裙,着半臂短襦,又在肩臂上挽一件长帔,显得修长俏丽,她们配环带翠,个个细润如脂,粉光若腻,远远望去,兰亭府前一片浮翠流丹,令人眼花缭乱。
杨元庆的马已经被专人牵走,换了一只马牌,他瞅一个空,来到一张空桌前,脸上有点发热,他发现所有人都衣着光鲜,惟独他穿一件半旧的军服,已经洗得发白,尤其胸前和左肩早晨洗得太狠,颜色都掉了,露出两大块斑驳的旧白色,一路来时还没有感觉,可走的光鲜的衣袍长裙中一对比,他军服便显得十分寒碜。
也有穿军服来的人,可是人家穿的却是整齐光鲜的宫廷侍卫军服,用的是上好绸料,军服笔直挺拔,腰佩长剑,脚穿马靴,显得格外精神抖擞,哪像他的军服又旧又黄,皱皱巴巴,他穿的边塞军服,其实也就是所有军服中质地最差一种,连下人的衣服都不如。
好在他身材魁梧高大,衣服虽然寒酸,但没有影响到他的精神面貌,勉强没有被守卫拦住,不过无数双鄙视的目光向他扫来,那种被人瞧不起的感觉确实让他有点不舒服。
登记的官员见他身着军服,手拿请柬,便拱拱手笑道:“这位将军,请先登记。”
桌上有几大本登记簿,其中黄皮是兵部宾客,他翻开簿子,一行行找下去,在第四页找到了他的名字,他提笔在后面签上自己名字,又在家眷栏中画了个圆,把笔放下笑道:“这样可以了吗?”
“可以了!”
登记官员已经用他的请柬换了宴牌,五百三十一号,还不算太差,估计是他有爵位的缘故,登记官员对他笑道:“可以了,杨将军请进吧!”
杨元庆这时已经看见打碎珐琅瓶的一对姐妹,正和前天他在郑府遇到的郑家少女说话,杨元庆唯恐她们要急着还自己钱,他刚要进府门,忽然身后有人叫他,“元庆!”
杨元庆一回头,见是长孙晟在叫他,他不由愣住了,长孙晟不是在太原吗?他是几时回来的,那自己祖父回来没有?
他连忙上前施礼,“长孙将军,你是几时回来的?”
长孙晟呵呵笑道:“我是上午才回来,你祖父去了洛阳,半途接旨,去视察新都选址了,估计还要晚两天才能回来,他很不放心你啊!”
杨元庆脸一热,估计长孙晟已经知道一点贺若弼之事了,所以话中有话,他见长孙晟身边跟着一个少年,年约八九岁,身着锦袍,相貌俊秀,长得颇像长孙晟,便笑道:“这位是令郎吗?”
“这是犬子无忌。”
长孙晟拉了儿子一下,“还不给兄长见礼?”
长孙无忌连忙向杨元庆抱拳行一礼,朗声道:“后生无忌,参见元庆大哥。”
“原来你就是长孙无忌。”
杨元庆也向他拱拱手笑道:“久闻贤弟是神童,今日得见,果然仪表非凡。”
长孙晟非常宠爱自己的这个小儿子,杨元庆夸奖无忌,让他心中高兴异常,便捋须笑道:“可惜我这儿子学文不惜武,不像我的另一个徒弟,文武双全。”
“长孙将军说的是李陇州之子世民吧!我已经见过他了,果然不错,少有大相,长大后非同凡人。”
“那孩子,很多人都这样说他。”
长孙晟一边和杨元庆说话,一边向两边人点头致意,他是朝中老臣,人脉极广,杨元庆见自己占用了他过多时间,便拱拱手笑道:“长孙将军请自便,有时间我们再说话。”
他又轻轻拍了拍长孙无忌的肩膀,小声道:“要有当宰相之志,才能更加奋进。”
长孙无忌眼中射出热切的目光,抱拳道:“多谢杨大哥鼓励,无忌记住了。”
长孙晟心中感动,但他确实有很多人要打招呼,便点点头道:“那好,你自己进去吧!等会儿有时间我来找你。”
长孙晟便带着儿子去了另一头,那边有几名大臣正向他招手,老远便听长孙晟笑道:“苏相国,好久不见,听说又娶了小妾?老当益壮啊!”
杨元庆摇摇头,刚要进门,这时只听身后一片喧哗,有侍卫大喝一声,“齐王殿下驾到!”
卷四 漫天外云卷云舒 第二十五章 寸步不让
齐王杨暕在数十侍卫的陪同下出现三十余步外,他头戴金冠,身着麒麟紫袍,腰束金玉带,他相貌英俊,身材挺拔,俨如玉树临风,杨暕的外表确实长得非常不错,酷似其父杨广,再加上他笑容亲切,举止翩翩有礼,使人不由对他生出好感。
杨暕的到来,激起一片鼓掌声,尽管杨暕被称为京城第一恶,但这个绰号却是京城普通民众所起,对于官宦世家和权贵重臣,他们是感受不到杨暕的恶,尽管有所耳闻,但若不亲身体验,是不会知其恶,这也就是为什么杨暕劣迹斑斑,但弹劾他的人并不多的缘故。
圣上就只有两个儿子,即将册立的太子就只能在晋王和齐王之间选择,所以,有的人支持晋王,也有人支持齐王,尤其晋王太肥胖,而齐王仪表堂堂,从人人皆有的爱美之心这一点来看,偏向于齐王的人还是更多一点。
选官尚要看仪表,何况是选君主。
今天杨暕要刻意表现他的礼贤下士,每一个和他打招呼的大臣,无论高职高卑,他都会一一含笑点头,完全让人感受不到他竟会被称为京城第一恶。
门口聚集了数百官员和家眷,杨暕的到来,使这些大臣和家眷们纷纷向两边退让,分开一条路,杨元庆本来是站在人后,但大臣们纷纷向后退,却把他给凸现到第一排,此时,杨暕一行人已经走到大门口,在他身后跟着三名贴身侍卫,梁师都护卫在右首,他一眼便看见了衣服与众不同的杨元庆。
他低声给杨暕说了一句,杨暕锐利的目光刷地向杨元庆盯来,他原本充满笑意的眼睛里仿佛被寒气侵入,目光变得冰冷刺人,充满了敌意地注视着杨元庆,但这种冰冷敌意只存在短短一瞬间,很快便消失,又恢复了他礼贤下士的姿态,杨暕确实很擅长维护自己形象。
他已经走过了杨元庆,竭力不去关注他,却最终杨暕停住脚步,转过身慢慢走到杨元庆面前,微笑着注视着他,“你就是杨元庆?”
“正是卑职,殿下有何指教?”杨元庆向他拱了拱手。
杨暕眯着眼上下打量杨元庆片刻,忽然笑了起来,“怎么打扮得像叫花子一样?”
这是杨暕骨子里的刻毒,就像毒蜂,总是会在不经意时狠狠蜇人一下,在宫途驿站,他也同样在众目睽睽之下讥讽杨昭肥胖如猪,对于他所仇恨之人,他从来不会有半点留情,虽贵为齐王,但这一点上他却丝毫没有亲王的涵养和气度。
只是他声音不大,除了杨元庆和旁边数人听见外,其他人都没有听见他说什么,杨暕转过身,尽量用一种轻松调侃的口吻,就仿佛在调侃多年的老友,高声对众人笑道:“我们杨将军身上这黄一块白一块是什么东西,我看不懂,大家看得懂吗?”
其实很多人都轻蔑于杨元庆的这身旧军服,只是心中暗笑,现在被齐王当面揭穿,周围人再也忍不住,跟着轰地大笑起来。
杨元庆冷冷道:“这些东西是西突厥达头可汗的血,殿下觉得好笑吗?”
他声音不大,却有一种穿透之力,在众人的轰然大笑中,清清楚楚传到每一个人的耳中,周围霎时间安静下来,每个人脸上都显得有些尴尬,杨暕脸上也露出一丝尴尬,半晌,他才长长‘哦!’一声,他眼珠一转,又哼一声道:“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倒是我失敬了,可是…”
他说一声‘可是’,又提高声音对众人道:“可是谁能证明?我拿一件旧军服,撒上点狗血,我也说这些是西突厥可汗的血,大家是不是该崇拜我?”
这就是杨暕的性格,他极要面子,刚才他在众人面前丢了面子,他就一定要把这个面子找回来,他知道杨元庆说得是真的,但只要杨元庆拿不住证据,他便可以用齐王的身份踩杨元庆,把他踩成一个沽名钓誉者,彻底将他名声弄臭,这是杨暕一贯手法,虽然有点无赖,却很有实用,常常使他反败为胜。
杨暕心里明白,就算周围有人知道杨元庆说得是真,也不会替他证明,这个时候,没人敢得罪他齐王杨暕,除非是晋王杨昭,但现在杨昭并不在场。
四周一片窃窃私语声,长孙晟几次想开口,但他还是忍住了,这个时候,杨元庆最多是丢丢面子,没有什么大的伤害,可如果因此自己得罪齐王,这个代价也太大了一点,长孙晟心中歉然,但最终也选择了沉默。
郑家长子郑善愿就站在长孙晟身旁,他目光不屑地望着杨元庆,上次穿蓝衣布袍登郑家门,这次又穿旧军服赴宴,让人不知该怎么说他?
而且这个年轻人太不明智,竟然和齐王较劲,他以为自己是谁?就凭他是杨素的庶孙吗?连最起码的自知自明都不懂,幸亏前天郑家否决了他,否则招他为婿,不知会给郑家惹来多大的麻烦。
这时,裴矩带着他的两个孙女也来了,长孙女裴幽和小孙女裴敏秋,他们就站在后面,裴矩已经听孙女说起杨元庆,只是他心中有些奇怪,杨元庆怎么会得罪齐王?
裴敏秋心里却明白,一定是灞上之事,当时杨元庆仗义出手,打伤齐王手下,得罪了齐王,虽然这和她无关,但让她感到内疚的是,会不会是杨元庆替她赔那只花瓶,把钱用完了,所以无钱买新衣?
裴敏秋紧咬嘴唇,心中充满了自责和担忧。
周围一片安静,杨暕得意洋洋道:“年轻小将,我知道你是边塞军官,但你没必要冒充军功,达头可汗的血不是你随便穿一身军服便可以证明,我不会计较你的无礼,但我奉劝你一句,以后做人要老实一点。”
此时,杨元庆却不紧不慢地解下腰间长剑,杨暕身后的侍卫一下子紧张起来,手按在刀柄上盯着杨元庆,只要他敢有不敬,他们就立刻出手。
杨元庆把长剑高高举起,扯去裹扎在剑柄上的绸布,冷视着杨暕道:“或许这身衣服不是独一无二,你可以说它是洒了狗血,但这柄剑却是天下独一无二,这就是我杀西突厥达头的赏赐,你们谁还有第二柄,齐王殿下,你有吗?”
“磐郢剑!”
有人惊呼起来,那独一无二的黑玉剑柄,是先帝赐给圣上的佩剑,怎么会在此人的手上?简直是不可思议,整个府门口的数百人都被震惊,包括长孙晟,他也没想到圣上会赐剑给元庆,难道真是因为猎杀达头的缘故吗?
杨暕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两只拳头捏得指节发白,但他却僵在那里一句话也说不出,他心中大恨,他是知道杨元庆拥有父皇的磐郢剑,却一时忘记了,现在又是这把剑让他栽了个大跟斗。
但此时面对父皇的佩剑,杨暕不敢说一句话,从小在深宫中长大的他很清楚,他现在只要说错一句话,甚至做出一个鲁莽的动作,那都是对父皇的不敬,欺君,他一动不敢动,双唇紧闭,就像被施了巫术而变成了石像。
杨元庆把剑收回,淡淡一笑道:“殿下,我身上的血迹是不是达头的人头所染,你可以去问圣上。”
说完,他在众目睽睽中走进了府门,扬长而去。
府门前依旧寂静无声,随即又响起一片窃窃私语,像煮沸的开水,这一刻,郑善愿忽然觉得,杨元庆的旧军服似乎也并不是那么寒碜了。
“好,干得漂亮!”裴幽忍不住低低喊了一声。
裴敏秋望着杨元庆的背影,她眼中的担忧更深了,齐王会饶过他吗?
裴矩轻轻捋须,眼中暗暗赞叹,这个年轻人骨头很硬,寸步不让,倒有点名堂。
…
今天的寿宴设在呈‘品’字型结构的三座大殿内,每座大殿都可以容纳千人以上,在每座大殿门口,竖起一只巨牌,上写甲乙丙三字,也就是用餐等级,杨元庆又看了看自己的餐牌,他这才发现,自己的餐牌竟然是甲牌,也就是说,他竟然是在主殿内就餐,这倒让他有些始料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