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将木杆直到突利可汗驻地,继续道:“突利可汗南迁至于都斤山旧镇,成为隋朝屏障,很明显已成为突厥人心腹之患,小民听闻这次是都蓝大造攻城之器,准备大举南侵,试想,突利这个内患不除,他安敢南侵,所以小民斗胆下结论,都蓝若想南侵,必然要先灭突利,铲除后患,但仅凭都蓝一部之力,想全歼突利并不容易,那我们再看一看突利部落的位置。”
元庆将木杆指到于都斤山,也就是今天的蒙古杭爱山,又对众人道:“突利部落所处位置在五原城之北,于都斤山以南,正好是东西突厥交界之处,突利不仅是都蓝的心腹之患,同样也是西突厥达头的心腹之患,所以小民敢断言,都蓝可汗一定会联合达头可汗,一起出兵铲除突利这个双方共同的心腹大患,既然如此,我隋军北征,遭遇的不仅是都蓝,应该还有西突厥达头。”
元庆的分析有理有据,清晰透彻,让人信服,杨坚忍不住对杨素轻轻叹息一声,“公有此孙,是杨府之幸也!”
众人这才明白,原来这个见识不凡的少年竟然是杨素的孙子,贺若弼顿时傻眼,他知道知道自己刚才得罪杨素了。
杨素连忙起身,惶恐解释道:“回禀陛下,元庆虽是老臣之孙,但老臣也是第一次听闻他说突厥,老臣绝不敢让他此时擅闯两仪殿。”
“这个朕知道,朕没有怪你,是朕赐他玉佩,并准他随时进宫,他毕竟才十岁,还不懂宫中规矩。”
杨坚这句话让殿中大臣一片悚然,众人面面相觑,简直不可思议,这个少年居然才十岁?
连宇文述也忍不住嫉妒心大发,他起身道:“陛下,少年之言虽有道理,但毕竟只是推测,没有真凭实据,我们切不可以一孩童之言来决定军国之策,否则会贻笑天下。”
他话音刚落,只听外面有侍卫大喊:“陛下,突厥八百里加急!”
一名侍卫拿着紧急军报跑上殿,跪下将军报高高举起,“陛下,长孙将军八百里加急!”
内侍将长孙晟的军报转呈给杨坚,大殿内一片寂静,杨坚看完军报,长长叹息一声,“都蓝和达头联合进攻突利,突利已全军覆没,仅剩五骑逃出。”
大殿内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向元庆望去,目光中充满了震惊,大家都有同样一个想法,这少年是不是事先已经知道,但又不可能,那只能说明,他的推测完全正确。
连元庆本人也忍不住苦笑,他并不知道这段历史,他昨晚研究地图很久,才得出这个结论,没想到真被他猜对了。
他向杨坚躬身施一礼,“陛下,不幸被小民言中!”
杨坚点了点头,对众臣道:“既然突利已失败,那一路军之策就无法再取,朕决定还是三路出兵,汉王只为名义上统帅,不参与具体指挥,高相国听旨!”
高颎起身施礼,“臣在!”
“朕命你中路军主将,率五万大军走马邑道出塞,吸引都蓝大军。”
他目光又看到宇文述,宇文述大喜,刚要起身听旨,杨坚的目光却又从他身上移开,转到旁边上柱国燕荣身上,“燕爱卿听旨!”
燕荣连忙起身,“微臣在!”
“朕命你为东路军主将,率五万军走幽州道,配合高相国大军,务必全歼突厥都蓝部。”
“微臣遵旨!”
这时,杨坚最后看了一眼杨素,“杨相国听旨!”
杨素慌忙起身,“老臣在!”
“杨相国,你的任务最重,朕命你为西路军主将,率十万大军走灵武道,迎战西突厥达头部,如你能歼灭达头部,这次突厥之战朕算你首功。”
“老臣不会让陛下失望!”
杨坚一一部署完毕,他又看了看站在大殿中有点不知所措的元庆,微微笑道:“今天是你让朕下了决心,还有前天你舍身救朕,两功合为一功,你说想要什么赏赐?”
杨素大急,连忙向元庆使眼色,让他什么都不能要,元庆却深施一礼,恳求道:“恳请陛下准我从军北征,愿为大隋一小兵!”
杨素愣住了,他有点哭笑不得,他这才明白,这小子是因为昨天自己不准他从军,他便打圣上的主意,胆子真不小啊!
杨坚看了杨素一眼,意思是问他意见如何?杨素苦笑一声,“陛下,臣昨天不准他从军,他便擅闯禁中,如果今天臣再拒绝他,真不知他还要给臣闯什么祸,臣没意见。”
“好!”杨坚慷慨应允,对元庆道:“正如你所言,保家卫国,匹夫有责,朕特准你从军,封你为正九品仁勇校尉,赐你金麟剑,随西路军走灵武道北征突厥。”
元庆大喜,他终于如愿以偿,他跪下重重磕头,“小民,不!微臣愿为陛下效死命。”
这时,宇文述嫉妒得怒火中烧,他自诩排十大将军之三,而三路大军居然都没有他的份,就连杨素十岁之孙也能随军北征,难道他就只是看客?
就算他不能出征,他也要为自己的儿子争取一个机会,宇文述趁机高声道:“陛下,请准吾儿化及也从军北征,为陛下效命!”
宇文述的儿子宇文化及现为宫廷侍卫,名声不太好,被京城人称为轻薄公子,杨坚也有所耳闻,既然宇文述要让儿子北征磨练,那是好事,最好磨掉他的轻浮心志,杨坚便也答应了,“朕准奏!”
卷一 杨家有男初长成 第三十八章 上元灯会
上元节也就是今天的元宵节,是世俗百姓赏灯的节日,隋帝杨坚注重节俭,不喜铺张奢华,因此隋朝初年的灯节远不如隋末时的繁华和盛大。
但今年杨坚破了例,准许民间自发组织灯会,再加上高丽战事平息,物价回落,惠及民生,使京城民众格外兴致高昂,也使今年上元灯会格外盛大。
早在五天前,三个主要赏灯之地便开始布置,一个是利人市,一个是都会市,再有便是朱雀大街,民间灯会,官府并不干预,官府的任务是维持灯会秩序。
家族、商人、学校、寺院、王公、贵族这些都是灯会的主力,在京城,稍有势力的家族都会摆下灯台,以显示家族的存在,他们要的存在,要让赏灯人知道他们家族的存在。
而商人要的却是利,他们会利用灯会的机会再发一笔赏灯财,各种美奂绝伦的花灯,不过是他们招揽客人的道具。
学校、寺院的花灯,其实也是一种扩大自身宣传,学校希望招到更多的学生,寺院则希望引来更多的香客。
其实说穿了,上元灯会也就是一个名利台,天下熙熙,皆为名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去。
而真正享受快乐的,却是那些无名无利的平头小民,他们只为观灯。
天刚擦黑,妞妞便急不可耐地敲元庆的门,他们已经不住在杨府,而是住在距杨府百步外的一条叫蓑衣巷的小巷中,他们在宅子在巷子最里面,是一栋占地一亩四分的小宅。
宅子房间不多,一共只有七间,呈‘曰’字型结构,前后两个大院子,是典型的四合院,用刘二婶的话说,前面可以养鸡,后面可以种菜,在元庆和妞妞的眼中,却是前面可以练刀,后面可以射箭。
但让沈秋娘一眼看中的,是两株亭亭如盖的大树,前面是百年老桂,后面则是繁盛茂密的老杏树,两棵老树使这栋宅子充满生机。
但出乎沈秋娘意料的是,这座宅子他们并没有花钱,而是杨府已经买下,送给她们母女,作为她抚养元庆七年的报答。
这种报答她不想要,她不是为了报答而抚养元庆,只是她心中一样充满苦涩,天鹅总有长硬翅膀、振翅高飞的一刻,得知元庆即将出征突厥的那一晚,她一夜都没有睡着,元庆这一去,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来?
她既为元庆即将远离而难过、不舍,可又为他的决定而骄傲,她的孩子终于长大,将独自展翅去迎接风雨的考验。
她决定好好地生活,不让自己和妞妞成为元庆的牵挂。
沈秋娘并没有表现得过多伤感,而是每天变着花样给元庆做他最喜欢的菜肴,今天是正月十五,今晚赏花灯将进入高潮,沈秋娘特地早早做饭,准备带着两个孩子早早出门观灯。
“元庆哥哥,好了没有!”
妞妞急不可耐地拍打元庆的房门,她今天打扮的很漂亮,穿上她唯一的一件绸缎长裙,上身穿厚厚的襦衣,乌黑的长发梳成两根辫子,又圈成双环,她肌肤雪白,母亲又特地给她画了淡妆,贴上八朵绢花,更显得她姿容俏丽、浮翠流丹。
尽管她的身材和打扮都应该是一个怀春少女,但她的一举一动还是童气十足,她像一只火烧了尾巴的兔子,不停跳脚敲元庆的门,怨声满院。
“你到底在做什么?磨磨蹭蹭,难道你也在化妆吗?”
房间里元庆却是在算帐,他要出征,不知两年还是三年才能回来,他必须要安排好婶娘和妞妞的生活,他们一共有三十两黄金和二百吊钱的积蓄,买家具和各种家居用品又花掉百吊钱。
另外杨玄挺当杨府管事后,又按照族规,庶子一月最低十吊钱的标准,将欠缺元庆七年的月钱都一次性地补给了他,一共是六百吊钱。
这样他们手上就有三十两黄金七百吊钱,这笔钱元庆将全部留给婶娘和妞妞,他考虑过,就算妞妞筑基的药钱和生活费加起来,这笔钱也足够让她们用到自己回来。
同时沈秋娘又找到一份很不错的差事,她炮药制丹的技术非常好,杨玄挺便介绍她去京城最大的药铺慈济堂做药娘,每月能挣十五吊钱,这样她们母女的生活就真的无忧了。
按照元庆的想法,最好三十两黄金压箱底,以备乱世时救命所用,七百吊钱积蓄和婶娘每月的薪水也能让她们母女过上不错的生活,而且他还会关照杨玄挺要时不时来关心一下她们母女的生活。
这些,在他出征前,都要一一安排好,这样他才能放心北征。
“元庆,好了吗?就等你了。”这是婶娘也在催他了。
“好了!好了!”
元庆将算帐的纸收起来,随手将一把匕首插进皮靴里,开门出去。
沈秋娘依然穿着她的布裙,脸上不着脂粉,依然是端庄秀丽,气质温婉高雅,她刚刚给丈夫烧了纸,眼角泪痕还在。
妞妞却不高兴地撅起了小嘴,“元庆哥哥,我叫你半天不出来,娘一叫你就出来了,明显是欺软怕硬。”
沈秋娘笑着屈指在女儿头上敲一下,“胡说什么,你娘什么时候硬过了?”
妞妞抱头,脖子一缩,“娘,你这手指关节还不硬吗?”
元庆连忙挠挠头笑道:“我刚才是在练功,最后时刻,所以耽误了,走吧!妞妞,良臣美景,少男怀春,咱们看灯去。”
“元庆哥哥,一般是说少女怀春吧!”
妞妞脸忽然一红,顿时又羞又急,向元庆抓去,“你这个死牛头,又故意绕我了,看我不掐死你!”
元庆抱头便逃,一边逃一边叫喊:“婶娘,是她自己想歪了,不怪我啊!”
“你还敢胡说!”
两人飞奔跑出门,沈秋娘微笑着看他们奔远,她将院门锁上,一家人高高兴兴看灯去了。
…
夜幕初降,大兴城已是灯火辉煌、人潮如海,数十万京城民众携妻扛子,出门观灯。
京城三条观灯主线朱雀大街、都会市、利人市此时已是灯光璀璨,照如白昼,如果从高空下望,整个大兴城便出现一个巨大的亮丽脸谱,都会市、利人市是一双眼睛,而朱雀大街便是长长的鼻子,格外壮观。
去年沈秋娘带两个孩子逛的是朱雀大街,今年他们早就定好,逛都会市的花灯。
都会市此时也同样是人山人海,人挨人、人挤人,在道路两边都是千姿百态的花灯,巨船灯、牡丹灯、童子拜观音、天女散花灯、寿星灯、双牛耕田灯、嫦娥奔月灯等等等等,各种花灯造型精美绝伦、栩栩如生,在灯光映照下,光辉夺目、流光溢彩,令人美不胜收,整个都会市内都仿佛变成了花灯与人的海洋,所有人都沉浸在节日的喜庆之中。
一群群孩子提着灯笼,从人群缝中钻过,成群结队的少女也牵着手,一会儿站在美女灯前评论,一会儿又围在卖小挂饰的小摊前,一会儿从人群中奔过,笑声流满一路。
在一家小摊铺里,元庆在陪妞妞买头饰,红铜打制的簪钗虽然没有金钗那样熠熠发光,但也做的精致绝伦,令人赞叹。
虽然元庆早就打算向给妞妞和婶娘一人买一支金钗,但在婶娘的坚决反对下只得放弃,妞妞因此不高兴一天,她盼金钗已经好几年,可毕竟还是童心,眼前这么多精美的头饰让她看得眼花缭乱,早忘了对金钗的期盼。
“元庆哥哥,你看我买哪一个好呢?”妞妞手上已经拿了十几支铜钗,她每支都想要,可娘只准她买一支,她急得叫喊起来。
“小妹妹,这支最好!”
不等元庆反应过来,卖钗的妇人已经从她手中挑出一支,是一支双凤戏珠钗,两只栩栩如生的凤凰迎面展翅,在它们面前是一颗黄豆大珍珠,打造得精巧绝伦。
“阿婶,我就要这支。”这支双凤钗是她第一眼看中,她异常喜欢。
“小妹妹,我来帮你戴上。”
卖钗妇接过钗子替她插上头发,“好乌黑的秀发!”她由衷赞道。
卖钗妇看一眼元庆,又低声在妞妞耳边笑道:“小妹妹,你也要给情郎哥哥买一只贴身护心锁,这样才会把他的心永远锁住。”
卖钗妇久历人情,她早看出他俩不是亲兄妹,亲兄妹哪有带名字喊哥哥的,妞妞脸蓦地一红,连脖子都红透了。
“阿婶,你别胡说了,他是我哥哥。”
嘴上虽然扭捏,可目光却偷偷瞄向旁边的一堆铜护心锁。
“阿婶,这边算帐。”
另外几名少女也买了几件首饰,要算账了,卖钗妇连忙过去给她们算帐,趁这个空,妞妞已经从一堆铜锁中挑出一只刻有‘苍天护佑,百战百胜’的将军锁,这只给元庆最合适,紧接着她又给母亲挑了一支彩凤钗。
“妞妞,看中了吗?”元庆跑上来笑问道。
他刚才被一只璀璨的灯轮吸引去注意力,没有发现妞妞的心思已经有悄然的变化。
“好了!好了!”
妞妞慌忙将几件首饰捏住,不让他看见,又催促元庆,“你去找娘,别走丢了,这边我来付钱。”
“婶娘刚才还在那边,我去看看。”
元庆快步跑去了,卖钗妇那边算好帐又调转身过来,笑吟吟问:“小妹妹,选好了吗?”
“好了,就这三样。”
她手掌摊开,两支钗,一只铜锁,她的脸红得像柿子一样,声音比蚊子还要低,“阿婶,多少钱?”
“一共六十钱!”
卖钗妇看见她手中铜锁,会意地笑了,羞得妞妞简直无地自容,她慌忙打开手袋,把三件铜饰放进去,怦怦乱跳的心才平息一点点,她抓出几把钱,匆匆数了数,递给卖钗妇,“阿婶,给!”
“小妹妹,钱正好啊!”
卖钗妇见妞妞要走,又叫住她,“小妹妹!”
“阿婶,还有事吗?”
卖钗妇取出两枚铜戒,笑眯眯递给她,“这是灵犀戒,送给你和情郎哥哥。”
“谢谢阿婶!”
妞妞一把捏住戒指,像只被烧了尾巴的小兔,一溜烟跑进人群中不见了,卖钗妇见她羞得可爱,眼中露出温馨的笑意,又一个小娘长大了。
…
“妞妞,我正要去找你。”
元庆迎面跑来,一把拉住她的手就往回奔跑,“百戏马上要游行了,我们快去!”
妞妞细嫩白皙的手从三岁起就被元庆抓住,从来没有任何感觉,可今天她第一次觉得元庆哥哥的手竟是这么温暖有力。
她心中又羞又紧张,渐渐地,她的心中也被一种快乐充满,像小鸟一样和他并肩奔跑起来,两人牵着手向远方灯火最璀璨处跑去。
远处,一队百戏艺人正游行而来,他们有的踩着高跷,有的喷云吐雾,时而百鸟朝凤,时而群兽闹春,引起两旁观灯民众一片雷鸣般的掌声和喝彩声。
这是开皇十九年的上元之夜,这一年元庆已胸怀万里,妞妞却情窦初开,大隋王朝已到武力最强盛之时。
卷二 百战黄沙穿金甲 第一章 出征突厥
元月十七日,隋帝杨坚祭拜天地、北祭马祖,亲授三军符节,隋王朝大军分兵三路,浩浩荡荡向塞外进发,尚书左仆射高颎为中路大将,率军五万走马邑道出塞,尚书右仆射杨素为西路大将,率军十万走灵武道出塞,上柱国燕荣为东路大将,率军五万走幽州道出塞,并以汉王杨谅为征北大元帅,遥领三军。
这是隋朝建立以来第一次大规模反击突厥,标志着隋朝从被动防御转为主动进攻,拉开了隋朝全面反击突厥的序幕。
这次隋朝动用了二十万大军,十六万匹战马,已是隋王朝两成常备军,都是戍卫在京师的精锐之军。
再加上各种后勤辎重,各州县堆积如山的粮草,征用了不计其数的马车牛车,仅所动员的后勤民夫就达百万之众,平均一名士兵就要有五名民夫来进行后勤援助。
战争拼的是国力,正是隋朝鼎盛之时,各大官仓物资蓄积之丰,是历朝历代所难望其背顶,甚至隋朝灭亡二十多年后,隋王朝积累的物资还没有用完。
西路十万大军在上午辰正出发,以大将周罗睺为前锋率五千精锐骑兵先行,其余大军分为前军、中军、后军,浩浩荡荡向西进发,连同随军的辎重粮草,延绵二十余里。
士兵的妻儿父老纷纷出城相送,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
…
杨元庆身高已和普通士兵没有区别,在队伍中很难看出他只是一名半大小子,他骑一匹纯白色的高头骏马,起名白云驹。
白云驹是祖父杨素所送,是一匹高昌国进贡的伊犁马,战马浑身雪白,体格健壮,四肢修长而有力,尤其善于长途跋涉,这匹马是杨元庆从一百多匹马中一眼看中。
他完全是杨素亲兵的打扮,身着一身黑色明光铠,头戴鹰棱盔,后背圆盾和一壶羽箭,马鞍上挂着他的一石骑弓,他的左腰挎一把横刀,右腰下却别着一把三尺长的短剑,这是杨坚赠他金麟剑,因剑把是一只金色麒麟而得名,但它绝非装饰,而是一把锋利无比的战剑。
这是杨坚心爱的九剑之一,感杨元庆的救命之恩才赐给他,连他祖父杨素都没有这种荣幸。
杨素的贴身十八亲卫使用制式马槊,其余亲兵使用长矛,而他却是用一口精钢雁翎刀,刀长一丈三尺,重三十斤,是模仿张须陀的长刀打造。
跨马横刀,威风凛凛,杨元庆被封为仁勇校尉,但这只是一种散官,并不是实际军职,他手下并无一兵一卒,而是被编在杨素的亲兵团内,跟随在主帅杨素左右,杨素身边亲卫是四团四千重骑兵,是隋军的最精锐部队,除了护卫杨素本人外,还有长史、司马、录事、功、仓、兵、骑曹参军等等一众文职军官。
隋朝军队平时实行府兵制,而战时重编军队,以军为作战单位,一军一万六千人,其中步兵八千人,以两千人为一团;骑兵四千人,以千人为一团;又有辎重兵四千人,也以千人为一团。
再向下编制是百人为一队,十人为一火,军职从火长、百人长、仪同、偏将、亚将、将军,等级分明。
杨素率十万大军,也就是六军,再加上他自己的四千亲兵,正好十万人。
由于战况紧急,军队行军速度极快,第二天,大军便进入岐州境内。
“元庆,心情好点了吗?”
杨素见孙子杨元庆一天沉默,知道是因为昨天送别时,和乳娘、妹妹伤感落泪的缘故,其实不光是杨元庆,几乎有家人前来送行的士兵都沉浸在离别的伤感之中,没有一两天的时间,很难恢复正常。
这样的场景杨素已经司空见惯,他也不关心,只是杨元庆是他的孙子,他才特别关注一点。
他笑着轻轻拍了拍杨元庆的肩膀,“跟斥候团去走走,或许心情会好一点。”
其实杨元庆的心情已经恢复正常,他刚要说自己没关系,可听祖父让他跟斥候营去巡逻,他立刻转了心思,连连点头,“孙儿愿去!”
杨素呵呵笑了起来,他吩咐身边一名亲兵,“带他去第一军第二斥候团,让赵偏将好好教他。”
亲兵点头答应,“小将军,跟我来吧!”
杨元庆心情开始兴奋起来,离别的思愁已被抛在脑后,他狠狠抽战马一鞭,“驾!”跟着亲兵向对方前方奔驰而去。
杨素望着他的背影微微点头,这孩子颇似卫王杨爽,杨爽第一次随军出征,也是十二岁,雄心勃勃,可惜天妒英才,使卫王早逝,但愿他孙子能平安无事,在军中磨练成才。
“杨相国,令孙以少年之身便能跟大军出征,勇气可嘉!”一名三十岁左右,长着一张瘦长脸的军官叹息道。
杨素瞥了一眼身边说话的军官,是宇文述之子宇文化及,宇文化及在左领兵卫出任千牛备身,已是正六品军职,这次宇文化及出征是他父亲宇文述硬塞给杨素。
虽然碍于面子收下,但杨素领兵从来都是毫不含糊,不给宇文化及担任实权军职,而是让他做一名随军参赞,也就是出谋划策之类。
宇文化及也欣然接受这个虚职,他本来赴塞外参战就是为了镀层金,他身娇肉贵,怎能可能真的上战场,宇文述怕他出危险,还特地将自己的宇文十三太保派来保护他。
“宇文将军过奖,他不过就是一个少年,若不是圣上钦准,我是绝不会让他上战场。”
杨素淡淡地笑了笑,目光却瞥向不远处的十三名银甲骑士,那就是宇文述身边赫赫有名的宇文十三太保,是宇文述从手下数万军挑选出的十三名精锐之兵,皆勇烈过人,宇文述收他们为螟蛉义子,按照鲜卑旧俗,全部改姓宇文。
杨素对这十三太保颇感兴趣,无独有偶,杨素也有十八名贴身亲卫,号称铁影十八骑,这十八骑也是杨素从十几万军中挑选出的精锐,每人皆可以一敌百,跟随他多年,对他死心踏地,就像他的影子一样。
杨素一直有一个念头,自己这铁影十八骑和宇文十三太保,到底是谁更厉害一点?能不能比试一番。
他本来今天上午就想提出这个建议,不过当他看到宇文十三太保中的大太保后,他这个念头便打消了,这个宇文大太保只有十八岁,身高六尺五,使一杆一百二十斤重的凤翅鎏金镗,威猛无比,据说此人曾单人匹马力敌陇右上千马贼,杀死三百余人,真不知宇文述从哪里找来这个猛将义子?
宇文化及看一眼天色,又笑道:“杨相国,天色已黄昏,要不我们就驻营吧!”
杨素向周围看了看,微微一笑,“这里地势虽然平坦,但周围森林茂密,容易藏军,不适合在此驻营,再行十里到前方雍县驻营。”
“可是…这里是关中,会有敌人吗?”宇文化及愕然。
杨素淡淡一笑,“不管在哪里,驻营的原则都是一样,宇文化及将军,你要向你尊父好好学一学,他可是隋军驻营第一高手。”
宇文化及脸一红,半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干笑两声,调马回去了。
杨素冷冷一笑,随即下令,“再行十里,大军驻营!”
他又忍不住向宇文十三太保望去,却发现那个身材极高的大太保,竟然不在队伍之中,他不由一怔。
…
(宇文大太保是谁?大家猜一猜!)
卷二 百战黄沙穿金甲 第二章 宇文义子
杨素用兵极为看重情报,他在每军之中都会设有两个斥候团,斥候团偏小,只有五百人一团,其中第一军的两个斥候团都是斥候精锐。
作战编制和军府编制中都有团,但两个团的含义完全不同,军府中的团是中低级军官,主将称为团主或者校尉,手下三百人左右。
而作战编制中的团则属于中高级的将领,统帅一千骑兵或者二千步兵,主将称为偏将,手下又有两名副手,称为仪同。
第二斥候团偏将约三十余岁,名叫赵勇,是个很普通的名字,但他在军中名气却很大。
开皇九年,隋军破陈,赵勇随贺若弼从广陵渡江,他是第一个冲上江南土地,又在京口大战中亲手擒住刺史黄恪,大军包围健康,在贺若弼攻打太掖门之际,他便潜入城中。
可论功行赏时,贺若弼恨他没有抢在韩擒虎之前抓住陈后主,便抹杀他一切功劳,至今只是名偏将,这次北征突厥,赵勇也是憋了一股子劲,要再立新功。
今天主帅杨素把孙子杨元庆交给他,使赵勇感到有点受宠若惊,他不敢怠慢,便亲自带领杨元庆去四处巡查。
“小将军,其实斥候之术并没有什么诀窍,关键就是‘敬业’二字,比如说,你率二十人遇到五十敌军在屠杀民众,欺凌妇女,但你不能多管,因为这不是你的任务,你的任务是要找到敌人主力在哪里?他们有多少军?骑兵多少,步兵多少?战斗力如何,这才是你的任务…”
赵勇一路上都在给杨元庆讲解一些基本斥候要领,他率领五十骑兵,前去寻找驻营之地。
“需找驻营之地,首先是要找到河,沿水而行,还要分散弟兄去方圆二十里内探查,不能中敌军埋伏,明确无敌军埋伏后,再确定驻营之处,首先是要四面开阔,要有水源,即使没有水源,也要能掘井见水,水是第一重要…”
“夜行树林要注意惊鸟,宿鸟惊飞知敌情…”
杨元庆一路认真听着,不时问一两句,都问到点子上,开始赵勇还有心奉承,讨杨素之孙喜欢,可渐渐地他发现杨元庆竟能举一反三,让他颇为惊讶,他口中的赞扬便开始变得真诚起来。
“小将军,你怎么知道数灶算士兵之法?”
古代不像现在,电影、电视、网络,信息爆炸,什么减灶之计,什么增灶之计等等都听说过,也都见过,而古代这种知识若没有从军经历,或者是学过兵法,一般人很难知道。
杨元庆笑了笑,“我读孙膑兵法时提到过,但一直都是书上所言,没有亲眼见过,现在把实际看到的和书上写的一结合,我就完全理解了。”
赵勇长长叹息一声,“小将军不愧是大帅之孙,竟然懂兵法,难怪都能说得头头是道,哎!看样子将来我也得叫小将军一声大帅了。”
杨元庆长这么大,很少有人肯拍他马屁,虽然明知是奉承,但也听得心中舒服,难怪人说千穿万穿,唯有马屁不穿。
很快他们便找到了驻兵之地,离雍县约十里,在一条小河边,地势平坦,四周没有森林障眼,赵勇立刻命人插上几杆红旗,表示这里已经被军队临时征用。
就在这时,杨元庆见一只黑影从西急飞而至,从他们头顶上掠过。
“是猎鹰!”
赵勇大喊一声,他和几名士兵纷纷搭箭,而杨元庆的一支箭却如闪电般射去,他早看清这只猎鹰,体格巨大,翅膀展开近三尺,鹰爪上抓着一条挣扎的大蛇才使它无法高飞。
杨元庆打猎两年,却从未射过鹰,当猎鹰从他头顶掠过,他的一支雕翎箭也随鹰而去,尽管杨元庆的箭法已经千锤百炼,但在射中猎鹰的一刹那,猎鹰翅膀一收,急下坠一尺,杨元庆的箭便擦着它的脊背呼啸而过,引来众人一片遗憾的惊叹。
同时也激起了杨元庆的好胜之心,他催马疾驰追去,已经忘了自己是一名临时斥候。
鹰似乎在勾引着它,一直高高低低的飞行,仿佛一箭可中,但又总觉得还差那么一点点。
杨元庆追出两里,前方是一片茂密的森林,河流在这里转弯,眼看猎鹰一转翅膀,向森林深处飞去,杨元庆早已憋足的劲,张弓便是一箭,箭势极快,向鹰腹射去,箭在离鹰腹还有三尺时,另一支箭却后发先至,强劲的力量使它如电光闪过,霎时间超过杨元庆之箭,一箭射穿鹰颈,而杨元庆的箭也在这时射中鹰腹。
猎鹰一声哀鸣,如黑石坠落,‘扑通!’直落进河中,入水又浮起,黑色的翅膀仿佛一只倒伏的船帆在水面上漂浮。
杨元庆一动没有动,直愣愣地望着这只鹰,虽然鹰腹上插着他的箭,但他知道,这只鹰不属于自己,在自己的箭射中它之前,它便失去了生命,他射中的不过是一具鹰尸。
马蹄声响起,一匹浑身乌黑的战马从被森林遮蔽的河流边出现,马上是一名身着银甲的骑士,身上银甲在黑马的映衬下格外鲜亮。
他身材极为魁梧,似乎比张须陀还高一点,一手执弓,另一手提一杆凤翅鎏金镗,胯下战马体格极大,也是一匹伊犁战马,四肢强健,能承受住人和兵器的重量。
杨元庆的眼睛眯了起来,这杆凤翅鎏金镗让他想到了什么?
“少将军,鹰是你的,你为何不取?”宇文大太保微微一笑,眼中带着柔和谦虚的目光,但他头颅却很高傲,始终不因为杨元庆是杨素之孙而低下,他只是一种谦让的姿态,杨元庆的箭也射中鹰腹,虽比他慢半拍,但对方年纪却比他小,他理当让鹰。
杨元庆摇摇头,“只有那支箭是我的,鹰不是我的猎物。”
宇文大太保催动战马到河边,伸出一丈七尺长的凤翅鎏金镗将猎鹰挂上岸,直接扔在杨元庆的马前,他笑了笑,掉转马头便走。
“宇文成都!”
杨元庆忽然一声大喊,将宇文大太保僵停住了,他慢慢转过身,惊讶地看了一眼杨元庆,“你认识我?”
他是梁武帝萧衍的后人,叫萧成都,改姓宇文后,便叫宇文萧,从来没有人叫他宇文成都,但一点也没有错,他是该叫宇文成都。
杨元庆心中的震惊不亚于他,没想到真有宇文成都其人,演义中的宇文成都是宇文化及的儿子,但历史上宇文化及并没有宇文成都这个儿子,却没想到宇文成都竟然是宇文述的义子。
天宝大将军,天下第二条好汉,这曾经是杨元庆最敬佩之人。
杨元庆淡淡一笑,他没有解释自己怎么知道他是宇文成都,也无法解释,他伸出刀,将猎鹰挑起扔给他。
“这是你的猎物,我射的只是一只鹰尸。”
宇文成都心念一转,便已猜到几分,应该是杨素告诉他,以杨素的手段,知道自己真实身份并不难,就像宇文述关注杨素的铁影十八骑,杨素又怎么不留意宇文十三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