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秀轻轻他的推开他:“人越来越多了,你再不回去就得等着被人群挤死了。”
她躲开他的目光,他扳起她的下巴:“你不要逼我。”
你不要逼我……
李修文如是说。

逼他他又会怎样呢?撤回他的投资?还是说要颐扬怎样?……
他也就是收回他的钱罢了,说实话他真不能把颐扬怎么样,颐扬也算是久经沙场的老手,只有她把别人怎么样的份,还真没有别人动她的事情发生过。何况她还有一个一手遮天的爸爸。
然而姬秀都想错了,她把李修文想的太傻,也或者是想的太聪明了。李修文选择了她姬秀最不感冒的那一招——求婚。
姬秀笑,荒谬!

四月份是她诸事不顺的一个月,其中最不顺的一件事就是她的剧本不被通过。电影局勒令她改动诸多地方。
姬秀和贝哥蹲在马达的办公室里干瞪眼。
还要改?再改下去就没有什么好拍的了。

一个晚上,姬秀带着不爽的心情给李修文开了门。她还在和他打冷战,她还不爽他那天在苏州说的那些话。
李修文站在门口直直的看着她,伸手想摸她的脸。
她甩头避开。
纤长的大手停在半空。
尴尬。
“对于你,该做的我都做了。爱一个人,我从来没有爱的这么辛苦。姬秀,到现在这个地步,要是还是不能得到你的心……那么我只能放弃。我尽力了。”他从怀里掏出卡片放在门口的架子上。
“明晚的演唱会。你说过回去的,你还记得吗?”
姬秀抠着门把手不说话。
“也许是我最后一场演出。你一定要来。”
她点点头。
他停了一会儿,没有再说什么,静静的走了。
他走了,姬秀跑到阳台上去看:
拥挤的小区里,他的背影显得格格不入,形影孤单——他本来就不属于这个世界,不属于她的世界……
一阵冷笑传来,颐扬站在门口。
姬秀从窗前转过身来:“什么时候来的?”
颐扬咧着嘴却流了泪。
姬秀待在原地。她认识颐扬九年,第一次见她哭。她强硬如男人一般的钢铁性子低下也是有女人的娇弱?
颐养笑着哭,指着姬秀骂傻逼。然后转身消失在漆黑的楼道里。

当天夜里出了车祸。
颐扬把油门踩到了三百,一路狂飚,结果撞上了护栏。大腿骨折。

第二天,姬秀从医院里出来已经晚了。
早晨下了一场雨。
她的凉鞋进了水,走起路来湿湿涩涩的,不舒服。她还是在乎他的,她新买了裙子,新买了凉鞋,特地来听他的演唱会。
入口处一个小姑娘在等着,看见姬秀来,她如释重托。
“师姐!”
“你是?”
“我是演唱会的导播助理,去年毕业的。师姐快点跟我来,您再不来演唱会就要结束了!”小姑娘很急,带着姬秀匆匆的入场。
万人的体育场,姬秀走了很久才到前面。
她的座位在最右边靠近舞台的地方,和姬秀同一排坐着得的人很面熟,都是李修文圈子里的好朋友,其中几个向姬秀打招呼,然后窃窃私语。
姬秀脱了凉鞋然后老师的听李修文唱歌。
李修文正在远处的伸展台上和一个女嘉宾飚高音,他唱完男声还唱女声,宽阔的音域令人叹为观止。
一曲终了,全场掌声爆起,呼喊声如雷动。
姬秀看看表,已经快十二点,演唱会也该结束了。
一分钟的过场后,钢琴声起,李修文从右边升上来。
只有几束追光打在他的身上,白蒙蒙的照出他的轮廓,他如同王子一般的高贵优雅,黑白琴键上的双手挥出骄傲的姿态。
黑色的钢琴,白色的礼服,不动声色的笑。他一边弹一边用询问的眼光看着迟到的姬秀。
姬秀看傻了眼——
温柔却清朗的男人。回首侧目之间,一动一静之余,每一个角度都是完美,每一个线条都让人流连忘返。
——弹钢琴的李修文,是姬秀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
……
钢琴声渐停,李修文笑视全场。
他缓缓道来:“十年里,我发了十二张唱片,写了一百五十七首歌,开了两百二十场演唱会。我热爱舞台,热爱音乐,热爱歌唱,现在的一切都很好,然而我却还是想要换一种人生。”
台下迸发出掌声。有人喊永远支持你什么的。
掌声渐停。
李修文说:“我要结婚。”
……
四周突然静了,几万人的体育场里静的可怕。
姬秀听见自己咚咚的心跳。
有人哭了,喊声四起,鼓励的和反对的都有。
“我要结婚……”他说的坚定,“姬秀,你嫁给我。”
姬秀吓着,毫无预兆的吓着了。
“如果你答应,就上来,好不好?”他说。
他是王子,可她不是公主。
演唱会上的求婚,这是太浪漫太梦幻的事情,这不是可以在她姬秀的身上可以发生的事情。李修文,她对于他的畏惧就是来自于他对爱情的美好追求吗?
嗡嗡的声音充斥着全场。有人在寻找姬秀是谁,她在哪里,有人喊着李修文不要结婚,还有人在喊:“嫁给他!”
……
后来声音有一个人变成一堆人,然后几乎是变成了全场的人在喊:“嫁给他!嫁!……”
姬秀低头不语。
钢琴声再起,是很早的那首《宝贝》。她曾经把这首歌放在了她的毕业作业上。这首歌是他们爱情最初的那个契机,她很久没有听过这首歌。
体育场里的人再度静了下来。
清淡温馨的琴声和李修文低沉温润的声音,合着简单的拍子,点点滴滴,回荡在会场。
人群中,姬秀悄悄的起身,拎了凉鞋,出了场地。

午夜十二点钟,灰姑娘留下了她的玻璃鞋。所以她和王子终成眷属。
午夜十二点钟,姬秀带走的——是两只鞋。
爱情中,爱的多一点的那个人,总是会受伤。
马达说,李修文就是为这句话而生的标本。
从姬秀把事情说出来开始,马达就开始愤怒,骂她骂到抽筋,口水不断的喷洒到她的脸上。
“你真是装逼装大了啊,姬秀啊,你是不是没见过这么好欺负的男人啊?我从一个男人的角度告诉你,一个男人能付出的程度,李修文那绝对是极限!!我操,那得多大的脸才能这么丢的起呀,那鼓出的勇气他不吹出个热气球才怪呢!我告诉你,你是要遭天遣的!你,你他妈的就一个字:欠扁!!”
“那是俩儿字……”阿兰在旁边小心翼翼的吹气儿。
“别插嘴!!姬秀,你小心出门儿遭群殴!”
阿兰蹭上来:“颐扬,怎么样了?”
“没事儿,打块石膏就行了。”
马达:“颐扬?她怎么了?”
“车祸,骨折了……”阿兰的话还没说完,马达的身影已经不见了……阿兰叹口气:“要不要告诉马达,颐扬不喜欢男人啊?”
姬秀摇摇头:“不知道,自己都管不过来。”
姬秀躺在阿兰怀里擦眼泪。
“你知道吗阿兰,这事儿特别不靠谱,特别的。结婚?他说结婚就结婚?他不跟我说一声就当那么多人的面提出来?他把自己逼到绝路上了我就的答应他?我凭什么呀?他是事先也没跟我打招呼呀?”说这话时候姬秀有点儿心虚,今年情人节在苏州的时候,李修文是说过的,只不过那时候她在假装睡觉。“就算打了招呼,我不也没回应嘛……”她说,“我告诉你,上回他整过这么一出了,新闻发布会上招呼也没打就把我拉上去,我他妈的没那么矫情还要什么尊严,但是起码也要有个知情权吧?”
“有很大的差别吗?”阿兰问。
“……”
“是为了颐扬吗?”
“不……是。要是的话,就更矫情了。”姬秀文阿兰:“我做的特别绝情吗?”
阿兰摇头:“不知道。我只知道要是我,我早就流着口水答应了。只有你这种不知好歹的女人才干的出溜走的事儿。”
她不知好歹?
其实,如果他不是那么完美无缺,如果他不是在那么梦幻的场景下求婚,也许她就答应了。
可是,这一切……就跟偶像剧似的,特别没有安全感,特别没有……

那几天姬秀确实是不出门的,据说报纸上有登这么一出事。但是没有外放影像资料,李修文的制作公司封口很严。
看了报纸,姬妈妈打电话来了,她生气她说:“秀啊,听说那小子跟你求婚了,那你这边儿什么时候把事儿给办了呀?”
“妈,您这都听谁说的呀,我告诉过您了,报纸这玩意儿说的都是瞎话,不可信!”
“怎么不可信,报上黑纸白字儿写着‘姬秀’俩字儿呢!”
“那是虚构的!”
“还有照片!”
“那是合成的!”
“你甭跟我来劲!求婚就求婚,怎么了,多好的事儿啊,你怕什么?”
“不是怕,我不是我不是……”
“你这几年在北京是不是用坏脑子了?多好的一个女婿你怎么就给妈妈撂一边儿去了呢?你这么骗老太太可不好,要遭天遣的……作孽吆。你是不是中邪了呀,过些天我带你王婆婆去给你叫叫魂吧?……”
姬秀吭哧就挂了电话。烦!
电话又响,阴魂不散。
姬秀听它响了十几声,心软了。她想,老太太也不容易,这么多年了就养活了她这么一个闺女,她要是不孝顺了,谁给老太太宽心啊?还真连个替补的都没有。
姬秀接起电话,她说:“妈您甭信,报上都是骗人的,李修文多大牌啊,他是看不上我。什么求婚,那都是编的,炒作!!你想啊,你家闺女多贪财啊,要是真有金龟婿上门我还不一口咬住别让他飞喽。我告诉您,这事儿不靠谱。其实吧我觉得咱家门口卖冰棍的王小山不错呢,要是你闺女到时候没人要就嫁小山好了。你不也说他长的帅吗?妈,你咋不说话?”
“……我是李修宁。”
姬秀傻眼。
“怎么了?”
“……你吓着我了……”
“你要是有空,来看看修文吧。”
“他怎么了?”
“其实也没什么,重感冒罢了。只是,我觉得你应该来看一下。”
“……好,您现在在北京?”
“是,我来看他的演唱会。”
她也在现场?
“修文需要一个救场的人……有空你来看他吧。”
挂了电话,姬秀有点懵。
李修宁这个人,现在对她来说有点儿复杂。
看李修文?她嘴硬着说自己又不理亏看就看呗,但是心里还是有很大的畏罪感。人家好好的一个小青年儿,没理由被她甩啊,人家多大一腕儿啊,没道理被她整的下不来台啊。他恨死她了吧?还病了?他现在一定是面对诸多的是非,要回应诸多的说法吧?气的病了?
越想越不敢去……

这天姬秀出门了,出门儿也没遭群殴,也没人知道她是谁。她叹气,小样儿的李修文,这说明你的影响力还是不够吧?顺顺当当的走到小区门口,买了一份报纸。
打开来,头条就是李修文和一女的拥抱的照片。相片的质量很差,大概可以看出是那晚的会场,他穿着那套白礼服,一张苦脸,被他拥抱的女的只被拍到了一个背影。有点儿熟悉的背影。
标题是:李修文爱情修成正果,演唱会求婚感动女友。
这女的是谁?姬秀有点儿不解,难道那天李修文是向别的女的求婚?
她特地看了看正文,里头写的是“姬秀”俩字儿啊,还对她的背景做了调查,还有她的几张照片,比较清楚的一张是那天在上海他搂着她唱歌的那张。姬秀再回头看演唱会的照片,这后背可不是她的,她没这么高……
李修宁!!
当天李修宁也去了,她说她是去救场。
姬秀恍然大悟。是啊,李修文多精明一个男的呀,他怎么会把自己的面子压在不靠谱的姬秀手里呢?她多么愤青的一个女的呀,一不高兴就撒手走人屁股都不拍一下。相信她会乖乖给他面子才怪呢。他逼婚她就答应?
反正没多少人知道姬秀长什么样子,随便找个女的上去说一声我答应他不就有台阶下了嘛。
你看着张照片,就一个背影嘛,主办方不说谁会知道?演唱会那么大的舞台,不给这女的大荧幕露面谁能看得清她长什么样!
真是……李修文,你他妈的太有心计了!不管她姬秀上不上,他一定是会做出求婚成功的样子就对了!她姬秀不说,谁能知道求婚成了的事儿是假的呢?
但是,这就是说李修文求婚成功了?
是啊,成功又怎么样,又不是登记结婚。
结婚了还可以离婚呢,年轻人分手又有什么关系。
想到这里,姬秀的罪恶感顿时减少很多,她决定去看一下李修文。
姬秀想对他说,她很爱他。
那时候的李修文身上带着淡淡的汗臭味,顶着鸡窝似的头发,脸上还有点儿胡桩,姬秀第一次看见他邋遢的样子,这个时候,她突然很爱他;这个时候,他在轻描淡写的说:“分手吧。”

姬秀去看李修文,李修宁开的门。
她还是那么漂亮,她看见姬秀的眼神显然也比以前更复杂,那是因为一个叫颐扬的女人。
颐扬到哪里都是一个祸害,她存在的地方总是能激起千层浪,总是能生出爱恨情仇。比如李修宁,如果没有颐扬,她也就是姬秀一个很正常的预备大姑子,而现在,两个人还莫名其妙的成了……操,这关系真不好说,就他妈的算个三角吧。
“他在里面打点滴,一会儿你替他起一下针。会吗?”李修宁拿起手袋说道。
“会。”
“那我走了。”
“你去哪?”
“我去医院,看看颐扬。”她说。
那回在台湾,姬秀从李修文的房间里看见颐扬的画,姬秀就隐隐感觉到了,颐扬这孙子一定是又毁了一个正常的家庭。她急匆匆的回北京,找到胡晓刚威逼利诱,软硬兼施,终于知道,原来颐扬去英国了。她在英国AA建筑学院,那是李修宁的母校……
五年前,颐扬在姬秀的面前消失,一走好几年。这期间她一定是遇上了李修宁。姬秀后怕,李修宁与前夫离异,颐扬恐怕就是原因。
姬秀看着李修宁进了电梯,这才回过神来,把李修文家的豪华防盗门给关上,就跟推一个大机关似的。
姬秀嗅到浓浓的男人的味道,一个不吸烟不喝酒的男人的身体与消毒水混合的味道。
李修文躺在床上,干睁着眼睛看屋顶。姬秀进屋他也没察觉到。
头发蓬松,有一两天没梳了,下巴颌上青着一层,有那么一两天没刮了。
姬秀突然很想亲他,很想拱进他的怀里,狠狠地抱住他,俩儿人能那么溺歪死才好呢。
李修文回头看见她了,那眼神跟往常不大一样,略显空洞,略显呆滞。姬秀看了心里一揪,原来那么精神的一个小伙子,现在变成这样了。
她伸出手丫子,手背在他的胡桩子上划拉来划拉去:“你那天特别帅。”
他躺在床上跟死人似的不动。
于是姬秀就低下头啃他。
开始李修文是不动的,后来就动了,他一歪身子,把猴子一样的姬秀压在身子底下的时候,点滴瓶也掉到了地上。姬秀怕他回血,想起身却没起得来。李修文兽性大发,进攻猛烈,她只好匆匆给他起了针。
……
李修文像是一口坚硬的铁锅,他在铁锅里透垫满了雪白如丝的棉花,然后倒扣在姬秀的身子上。原来的时候姬秀看到的只有棉花,而如今她突然明白——他本是坚硬如铁的人。
……
缠绵无休止。
他灼热的唇齿与光滑修长的身体是久违的;他激烈的动作,却是前所未有的。
他那么用力,叫她怀疑这是最后一次。

姬秀像一只闻到腥味的猫一样,贪婪的嗅他身上的汗水味道。李修文背着身,手臂搭在头上,在他脸上遮下一个黑黑的阴影。
“分手吧。”他说。
“……”
“我爱你爱得很累了,我不知道还能拿什么来给你,才能让你爱我。姬秀,我尽力了。”
姬秀静静的,拉起他的手臂,狗一样的舔噬他刚才回血留下的血渍。
真他妈的腥啊,姬秀呸了一口。
李修文听到声响回过头,正好对上她苦瓜一样的脸——这个时候这个女人还在不务正业,他沉下脸。
姬秀把头拱进他的怀里头,跟得了多动症似的蹭来蹭去没完没了。嗅他,啃他,狗一样的。
她说:“嘿,我给你讲讲颐扬?”
她觉得不管在自己和李修文之间这些模糊不清的矛盾又多么说不出口。颐扬这孙子总是算一个比较直接鲜明的导火线。
李修文今天特别爱装死人,哼也没哼一声。姬秀也没理他,自个儿掰着手丫子滔滔不绝起来:
那年,姬秀十七。年纪小,缺点也很多:盛气凌人,得寸进尺,不知好歹。其实现在她基本上也还那样,随着年龄的增长没什么长进。
那一年她拿了一千块钱来北京考电影学院,还没找到学校在哪呢,钱就花完了。那时候不懂事儿,她住两百块一天的饭店标准间,一千块能撑几天呀。这天彻底花没了钱,泪眼婆娑的收拾行李搬出饭店。走到大堂就看见了颐扬。她正朝服务生的脸上抡了一个耳刮子。大堂里乱成一团,好几个男的正在拉颐扬。
一个冬天的傍晚,太阳恍惚恍惚的好,那一天姬秀和颐扬打了人生的第一个照面。一个拖着行李箱蓬头垢面苦大仇深的女的,一个穿着皮衣耀武扬威怒火中烧的女的,俩不大正常的女的互相对视了一眼,谁也没理谁。
姬秀心情很不好的跟服务台的人说我叫姬秀,住在3023的,退房。
颐扬冲上来夺过姬秀手里的身份证,丹凤眼又瞄了姬秀几眼。
“干吗?”
大堂经理拱手哈腰:“错了啊,错了。认错了。呵呵,你看,颐小姐,算了吧算了,我们送个果盘上去给您赔礼您看好不好?”
颐扬哼了一声,理都没理,夹着头盔出去了。
颐扬,那是颐扬。
颐扬和姬秀,即惊人的相像,又各自的特立独行。
那个时候姬秀还扎着马尾,带着她一直以来的倔强,眉头皱着,嘴巴厥着,跟全世界的人都欠她钱似的。颐扬呢,眼比天高,看谁都是斜着眼睛看。开始姬秀还以为是她个子太高呢,后来看见大元一米八七的个头在颐扬面前也是矮一个头。
颐扬,不是一个常人。大元经常这么说。颐扬像所有的天才一样,生来就是孤独的,就是苦难的。只不过她的苦难来源于不被世界了解以及她不了解世界。大元长叹,颐扬是另一个梵高。同样的天才与苦难。
当时姬秀特别鄙夷大元,神经病吧?矫情吧?还梵高?
后来,很多年以后,颐扬出家了。
姬秀才明白:她跟颐扬一点都不像,她是一个俗人,贪恋繁华三千,颐扬却自从生来都是出世的。颐扬的一生都是在挑战生命的极端——飚车,吸毒,爱到痛不欲生,恨到肝肠寸断,然后遗忘。忘得干干净净,像一杯蒸馏水似的干干净净。后来,姬秀去五台山上看她的时候,她只是笑,笑得像一杯蒸馏水一样纯净。
然后,马达哭着问姬秀颐扬怎么了。
姬秀淡淡的说,剃了头的颐扬没有原来那么漂亮了,她风华绝代的脸正在日益变得普通,她倾国倾城的浓郁姿态在渐渐稀释,稀释的如同路人甲一样的普通。但是,颐扬笑得很平和,她前所未有的平和。
……这是后话。
我们现在还是要说说前话。
说说颐扬爱抽人耳刮子,爱动手这事儿。
据不完全统计,二十岁的颐扬平均每天都会甩一个见响的耳光,每星期干一次见血的架,每个月出一次见火的车祸,每半年离家出走一回……并且,日日年年的企图脱离父亲的控制。
颐扬在大堂干架的那一回,也是芝麻一点儿的小事儿。因为当时的姬秀和颐养长得有点像,姓也挺像的。而且近十年前的义务教育实行的也不是那么普及,未免不会有大堂小姐这样的半文盲。她叫颐扬叫做姬小姐。颐扬飚车输了,回到饭店又听见别人叫她“鸡”小姐,她火冒三丈,二话没说伸手就打过去了。
颐扬的脾气本来就爆,何况她存心想给她爸找事儿。她仗势欺人,惹是生非,今天打架把人饭店砸了,明天非法赛车把人高速路撞了。她就是不想让她爸的面子好过。反正姬秀遇见颐扬的时候,颐扬的毁灭精神就已经是登峰造极。
这些事情也直接导致了几年后她被她爸送到英国关禁闭。

那天,姬秀从饭店背着行李出来,无处可去。在附近游逛到晚上,又碰见了颐扬。颐扬他们玩载人的方式,她瞄见门口的姬秀就问她敢不敢来,一晚上给她两百。姬秀就答应了,不为别的,就为那两百块钱。
他们从半夜闹到天空开始泛出鱼肚白。凌晨的高速路上只有一群年轻的人类,他们站在车上喊呀叫呀,北京呼啸来的沙尘暴也阻挡不了他们的癫狂。姬秀和颐扬叫的最厉害。颐扬为什么叫,那时的姬秀不知道,姬秀只知道自己很丧:钱花光了,她却连电影学院的门都没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