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舅,我信你!”一张一合的唇,说出了天底下最动听的话,那由唇瓣妖化而成的娇美的藕荷,也开出了这世上最为美丽的花瓣来!
她的双眸,又熠熠发光的像两颗明星,为了那一份天下间绝无仅有的神采,他——王凌毅,可以付出所有!
“去吧!”他眼中带笑,轻柔的音调温柔的已经彻底不像他了。这一刻,他不再是商场之上令人闻风丧当的王凌毅了,而是为了自己最心爱的外甥女可以倾尽所有的小舅了!
她点头,回了他一个大大的笑容。
挪步,离开!
她知道,她和小舅,肯定还会见面的。
她坚信!
所以,没必要说什么再见!
她却不知,等她重新坐上那出嫁的车鸾,队伍缓缓而去,渐渐远离王凌毅的视线之时,猛然一大口黑血,喷出了王凌毅的口。
“主子!”英急切地飞纵过来,一把扶住了王凌毅摇摇欲坠的身子。
王凌毅得知乌燕的消息,人还在万里之外,他快马加鞭,一路上换了十多匹上好的良驹,在跑死了两匹马之后,才堪堪赶上了乌燕。
万里追赶,只为了给她送一件防寒的裘袍,只为了能亲口听她说一声,一切都好!
只是他的身子,经不起这没日没夜赶路的摧折,已经虚弱到了极致。刚才在乌燕面前表现的云淡风轻,是靠他常人无法可及的意志力强力支撑的。
英看着自己的主子,眼中闪过痛苦。那边另一个随从,迈也过来搀扶王凌毅一把。
“主子,你的身体已经吃不消了!”
王凌毅轻“嗯”了一声,又吐了好几口黑血出来,等胸口的翻涌稍微止了一些,才有些虚弱的吩咐:“送我去最近的医馆!”
英看着自己的主子,明知道自己的身子是如何的状况,却还这么不要命的往死里整,摇摇头,深吸一口气,他有些不怕死地进言:“主子放不下小姐,就不应该放小姐走!”
一束冷光,狠厉地打在了英的脸上。
纵使王凌毅此刻身子虚弱,可是也不会改变他那一身令人无端敬畏的阴寒之气,他双眼似冰,似魔,盯地英差点要窒息。
“她已经活的够苦,不能再因为我,增添她的痛苦!”
英心中一窒,说到底,主子折腾来、折腾去,都是为了小姐。可是,他心中有了一些淡淡的悲哀,主子啊,小姐这是要嫁人去了啊,你这么多年的辛劳,不惜牺牲自己的身体,到最后,又能得到什么,在小姐的心里,除了“小舅”,你还能多些什么!
英有些黯然地搀扶住了王凌毅,“主子,小心些,我扶你上马!”
他知道,他的主子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纵使如此虚弱时刻,他不会允许他背他的。
王凌毅的另外一贴身侍从——迈,皱了皱眉,他与英相反,大多的时候,都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可这并不代表,他就没有自己的见解,而往往,沉默的人,一旦说话,就能达到“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效果!
“主子,为什么你不认为,就是因为你,才能给小姐带来幸福?主子难道连这个自信都没有吗?!”
王凌毅愣住了,英也愣住了!
英诧异地看着迈,悄悄地冲他比了比大拇指,暗赞他说的的好!
王凌毅冰色的眸色连连闪动,那冰山之下汹涌的浪涛,必定会掀起一番激烈的狂潮,英和迈都是跟随他多年的人,见此心里都知道,那句话,主子肯定是听进去了!
无论主子将要如何,当务之急,还是先把主子的身子调养好了再说!
两人带着王凌毅,迅速往医馆奔去。
032 小舅2
远去的马车上,乌燕抚摸着那上好的裘袍,心中是满满的感动。
裘袍毛线很软,很温暖,仿佛小舅的心。
小舅的事情总是很忙,她出嫁的事情又那么急,只怕是小舅急着赶来送她的,这么忙,小舅还想着要给她送一件裘袍过来,生怕她会冻到。
“呵呵……”
她轻声一笑,忍不住的挨着裘袍的领子,蹭了又蹭,仿佛如此,她就可以挨近小舅的心,仿佛如此,她还是在小舅的怀里蹭着。
只是——
她皱了皱眉,小舅真的好像又瘦了。
她抬起了手,试着回忆刚才的触感,将手圈了起来,圈成了一圈,好像的的确确,小舅又瘦了,还有,小舅拽着他入怀的时候,那一身的骨头,差点硌到她了。
她知道小舅很忙,他是商人,要打理很多的生意,还有外公那一个大家子要养,势必是要很辛苦的。但是小舅越来越瘦,不知怎么的,她觉得很心疼。
她打小,就跟小舅亲。这么多表兄弟姐妹当中,小舅也最疼她。按照小舅的话说,他是看着她出生,抱着她长大,领着她玩耍,形影不离的仿佛连体婴了。少时的事,她记得不大清了,但怎么都忘不了,她还小的时候,小舅是一个特别爱笑、爱玩、爱闹的人。好像那个时候,家乡的人提起小舅,少有不头痛的,但是头痛有之,喜爱也有之。因为小舅是一个极为俊俏的人,面相好,自然得到家乡之人的偏爱,加之小舅也能说会道,很懂得哄人开心,在家乡,小舅是一个很吃得开的人。
她两岁的时候离开小舅,随母亲来到京都跟做官的父亲会合,赶上逢年过节,也能回去,每每那时候,小舅总会领着她一阵疯玩。小舅年岁小,统共也只比她大上十岁,跟小舅在一起,总有许许多多玩也玩不尽的新鲜玩意儿。他们玩在一起,吃在一起,睡在一起,每每回了家乡,又会成了连体婴的状态。
只是六岁那年,她毁了容,一切事情,都悄然无声地改变了。
为了学习轻功,做到心如止水,她无可奈何地选择了淡忘前尘,再相见,差不多是相见不相识了。
那是在三年之后,她九岁,小舅登门而来,瘦高的个,她不认得他。
淡漠的坐在床边,冷淡的看着这个据说是小舅的人,脑中似乎有些什么,又似乎没有什么。无话可说,相对无言。
小舅伸手抱住了她。
她是一个不愿意他人近她身的人,当时,她极为反感别人对她的靠近,可是,不知为何,她没有躲他,就那样,被他生生的抱了一个满怀。
“芷儿,你怎么可以忘了我!”
哽咽的声音,那么的压抑,那么的痛苦,钻入她的耳朵,让她的脑袋仿佛炸开了一般的疼,她感觉到了抱着她的他的颤抖。
那一声声的芷儿,那一声声“你怎么可以忘了我的”控诉,让她也控制不住的开始颤抖,有什么东西,在她的脑中冒出,然后,是一声不受控制的“小舅!”,伴着无端落下的两行泪!
小舅那时比之她六岁那年,变了好多,身子骨似乎猛然抽拔了起来,高了她好多、好多,脸型也越发的尖锐了。
看得出来,小舅是精心打扮了一番才来找她的,但是再整齐的衣着,再整齐的束发,都掩饰不住他脸上的疲惫,那深深的疲惫,以及鬓旁、额前,那深深的刻痕,都显示他的饱经风霜,他好事被什么东西给重重地压着,压得几乎快要喘不过气来。
他——似乎过得极苦、极累!
可她无能为力,她自身难保,又哪能顾及他人许多!
小舅带来了好多东西给她,一股脑地都塞给了她,那时,他就已经变成了一个不太爱笑的人了。仿佛这三年,他被什么诡异的东西给剥夺走了笑容一般。
她没有说太多,只是强调了一句:“小舅,我不叫芷儿,我叫乌燕,以后叫我乌燕吧!”
前尘尽抛却,她已经不是林芷,也不是他旧日的芷儿了。
小舅微微一愣,红着眼,摸着她的头,轻柔地应了一声“好”,勾着笑说:“那我以后唤你燕儿吧,燕儿,燕儿,你看可好?”
燕儿……
头一次,有人那么亲昵地唤这个被困在了偏院的她,这么唤着,仿佛他跟她好近、好近……
于是,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于是,便再也不能忘记他——小舅!
据说,小舅的生意做的越来越大,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家乡那些外公传下来的老生意了。难怪,小舅看上去很累的样子。
而小舅,在一次又一次相距漫长的会晤后,都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他的冷,他的寒。
他变得越来越不爱笑,越来越冷,越来越具有威严。
不知从何时开始,她从最开始对他的好感、亲切、亲昵,变成了有一些些的怕他,敬畏他,她“无父无母”,而小舅“亦父亦母”,他若是沉下了脸训斥她,她总是乖得不可思议;可是从另一方面说,也只有面对小舅,她才会无拘无束地做任何她想做的。
小舅或许会训斥她,但是大多的时候,总是疼着她,纵容着她,尽可能地满足她任何的要求,帮她。
小舅说,他承诺过的,要保护她的,在她六岁那年离开家乡返京的头一晚。
她说她忘了,小舅笑着说,忘了没关系,他记着就好了。
这一次,小舅急着赶来找她,是因为她之前的承诺吧。答应了,等她及笄的时候,听从小舅的安排,嫁个家乡人做掩饰,到家乡跟小舅一起住到老,远离这复杂诡谲的京都,快快乐乐、无拘无束地过完这一生。
小舅刚才没提,肯定是以为她又忘了。但是,她没忘!
她记得的,但是没办法,为了……林惠、娘,她得走上这条不同的路。
如今,这世上,她欠的,也就只有小舅和小弟了。
小弟的债,她已经还的差不多了,至于小舅嘛,只怕这一辈子,都是要还不清了!
呵呵,抚摸着蓬松柔软的裘袍,她忍不住的笑了起来,一边笑着,一边冲着裘袍低喃:“谁让你是我小舅呢,就让我赖一辈子吧!”
仿佛这裘袍本身,就是小舅在了她身边。
远嫁的车辕,依旧没有迟疑的继续前行,不知道,这会驶向哪一条道?!
苍茫草原,苍狼之地
硕da的帐篷内,身着敞袍的中年男子,一脸恶相地看着鄂佐,也就是苍狼王,乌燕即将嫁的夫君。
“王,珀朝欺人太甚,难道我们就这样接了那一双破鞋!”男子粗声粗气,看得出来,对这一桩和亲极为的不满!
破鞋,指的是被破身的乌燕!
鄂佐冷嗤,青年的脸庞,满是戾气,飞扬的墨眉是不可忽视的不逊,那一双宛如草原秃鹰一般的利眸闪烁着冰冷没有情感的光。
“哼,那样的女人,连给我提鞋都不配!”鄂佐冷声嘲笑。“她想嫁过来,我就让她入不了这个门。”
他鄂佐虽然是很谦卑地向珀朝提出了和亲,但是至少也不能让这么一个女人侮辱他,侮辱他苍狼族!
珀朝的皇帝当他是三岁小娃,还是当他是乡野村夫,以为他什么都不知道吗?
他在京都安排的细作,早就把乌燕的底细原原本本的都告诉他了。那么一个京都人人嫌弃的公主,那珀沧帝还真的敢给?!而且,那还是一个已经被破瓜的女人?他堂堂苍狼族的王,怎么可以穿别人穿过的破鞋,还是上不了台面的无耻鼠辈穿过的破鞋!
哼,他要让那个丑女人有命来,没命回去!
“鄂加,你去给我安排人马,我要在枯骨涧前劫下那个女人!”
鄂加,就是那一脸恶相、一身肌肉的粗汉子,听这话,他的双眼顿时一亮。这人虽然脑袋大、脖子粗,但是绝非无脑愚蠢之辈,一听此言,心中就跟放了一盏灯一般,亮堂着呢!
“是!”他欣喜地应了一声,退了出去。
他知道,自己的王,打算在那个枯骨涧前结果了那个女人!
如此正好,把杀那女人的事情嫁祸给枯骨涧恶徒,到时候,凭白的得了那丰厚的嫁妆不说,那珀朝的皇帝,还得破财的再嫁一个公主过来,连带送一大批的嫁妆过来!
可以预知,乌燕的这一场远嫁苍狼,是没有她想象的那般美好的!!
033 劫杀1
和亲的队伍,走了许久,拖上了二十来天,慢慢的,离苍狼之地也越来越近了。随着靠近,漆将军的眉头也慢慢的皱了起来。因为,在到达苍狼之地之前,有一处极为险要的地方,那便是令人闻风丧胆的——枯骨涧!
那里有一个巨大的山头,下面则是荒草覆盖着的平地,过往的商旅都是要从下面走的,因此,那些商旅门就成了最大肥羊。如果把枯骨涧下面的平地比喻成案板,那么那些过往的行人就是最好的鱼肉,任人宰割,只因为枯骨涧的上头,有一伙专门靠打劫营生的恶汉们!
百年前,那还是几个人组成的小队伍,经过岁月的变迁,枯骨涧经历了势力的划分、整合、斗争,而今的枯骨涧,霸占山头的,是一伙大概有百多人组成的专门打劫人。他们都是一些不怕死的恶徒,干的就是那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营生,加之对枯骨涧地理位置的熟悉,经常像一阵风一般地从山头席卷而来,像见了肉的饿狼一般,凶狠的朝那些过往的商旅而来。
如果商人们配合,送些钱孝敬,还能保条命回来,毕竟枯骨涧恶汉们也不想赶尽杀绝,害得人人惧怕不来此地,而自己没生意做。但是若商旅为了那些钱乐意把自己的命送出去,他们也会毫不手软的大开杀戒。所以,经常能看到枯骨涧之下,白骨森森,就那样裸露在地皮之上,百年来,原本这个地方叫什么名字,已经被众人遗忘,被大家叫在口里的,也就“枯骨涧”这三个字。
昨日晚,枯骨涧的大当家浪刀很高兴,因为他派出去查探过往商旅的手下报告了一个好消息过来。那珀朝过来要和亲苍狼王的和亲队伍,终于快要到达他的地盘——这枯骨涧了。想那珀朝地大物博,金银珠宝、绸缎良锦,那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那和亲的是一位公主,想来那珀朝的皇帝不会那么小气的就给一点嫁妆!
他们枯骨涧已经好久没有那么大的生意了,劫了那和亲的队伍,估计他们这百来好号人都可以休息个大半年了。对于这即将到来的和亲队伍,他们这些人可是准备好久了,自从打听到有公主要嫁过来,他们就日夜不停的操兵演练,因为听闻那送公主过来的,还是珀朝的一个大将军,不太好对付,他们不多准备着,怕是要偷鸡不着蚀把米了!
这枯骨涧的百来号人,也不是只会头脑发热只会喊打喊杀的傻子,这当中,自然有头脑的。
那大将军想必也会提防他们枯骨涧,他手下的那些兵马也是不是摆着好看的,要是跟那大将军的人马正面交锋,只怕他们损兵折将、讨不了好是肯定的。所以,浪刀的打算就是,把打劫的地点改在枯骨涧的前方。
哼,俗话说,兵不厌诈!
那大将军估计还以为他们还会乖乖的在枯骨涧守着宰他们呢!
浪刀这一次很小心,也做了充足的准备,留了十几人在山寨守着,他把能带出去的都带出去了,一早就在距离枯骨涧还有百里的地方做好了埋伏。那个地方不乏大大小小的山包,且杂草长得都有半人高,很适合藏人。
他们辛苦地在山包后窝了将近一天,总算是迎来了那和亲的队伍。
当下,正是烈日当空。实话说,对付这和亲队伍,最好的打劫时间,应该是在夜黑之时,那时人困马乏,正好可以突袭,用最快的速度,将那些人杀的措手不及。可浪刀这些人不能等了,等到黑夜,谁知道这拨和亲队伍会走出多远。
而且,日头高照,看得出来,烈日照地那些车队很不舒服,大家懒洋洋的,提不起劲来。而浪刀等人窝在阴凉的草包之后,正是敌弱我强之时。
浪刀看着那和亲队伍慢慢的走入他们的包围圈,瞄准最佳时机,提起他的大砍刀,高喊一声:“杀!”,就冲了出去。
一时间,呼声遍野,不知名的草包之后,猛地窜出更多的凶神恶煞之流,惊得那些送亲的宫女们高声惊叫,慌乱地想躲,却无处可躲,喊杀声、惊叫声,惊得马匹都躁动了起来,大声地甩开马蹄子嘶鸣了起来,有些则像是知道危险一般,开始拖着行李横冲乱撞起来。
漆将军虎目圆睁,提起他那把金轮大刀,以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大喝:“都别慌,都给我操起家伙迎敌!”
果真不愧是将军,他那宛如雷鸣一般的高喝,立刻就稳住了众人的心。珀沧帝特地派漆将军护送乌燕,还给他拨的是最精良的队伍,那些士兵,都是高素质的,很快拔刀的拔刀、拿枪的拿枪、提剑的提剑,立刻就进入了战斗状态。
两方人马对上,立刻厮杀成了一团。浪刀这一方心狠手辣惯了,杀人不少,有的是实战经验,但是漆将军这一方,那些精良的士兵也不是吃素的,他们训练有素的对敌方式,让休养生息、精力充沛的浪刀一方一时间也讨不了好!
况且,漆将军带来的士兵有几百人,这势必不能是一场长久战,否则,浪刀一方必然要战败!
浪刀也是深知这一点的,所以他们的人都不是恋战的那一伙,大都是朝着那些马车奔去,抢到钱物,才是他们的最终目的。而几位手脚了得的人,则直接朝乌燕的车鸾奔去,那与众不同的车鸾,他们一早就瞅好了,里面坐着的,必定是那位乌燕公主,若是能生擒了乌燕,也就等于控制了整个战场,到时候,漆将军就得乖乖地缴械投降了!
浪刀这一方打的是好主意,漆将军也很快就察觉到了这一点。他虽然被浪刀这方的人马给打的措手不及,但是机警的脑子立刻让他镇定的做出了命令,高声大喝:“保护好公主,我们就是全死了,也不能让公主少一根毫毛!”
珀沧帝临行前找他密谈之时,最重要的命令就是要誓死保护好乌燕,她若是出了事,那他也就不用回来了,自杀谢罪得了!
也就是说,这一队的人,乌燕在,他们在;乌燕亡,他们亡。
漆将军的几位心腹爱将早受过漆将军的嘱托,听漆将军如此一说,自然疾奔到乌燕的车鸾附近保护,生生地将那些劫匪们给挡在了车辕三丈之外!
这方打得不可开交,那一边,接到消息的苍狼王鄂佐愤怒的一掌劈裂了近前的巨石。他打的好主意赶在枯骨涧恶匪前劫持乌燕走,却不料,那枯骨涧的恶匪也不是傻子,知道离开大本营,到前方堵那乌燕去了!
“王,怎么办?”诸位苍狼族勇士都把眼睛齐齐投放在了鄂佐身上!
鄂佐脑袋一转,恶狠狠地骂了一声:“真是丑人爱作怪!”
034 劫杀2
鄂佐此刻若是放着不管,就是白白的将那到手的肥肉送给枯骨涧,那枯骨涧恶匪搅和了他多少好事,今日这一桩美差他要再送给他们,他就既是傻子,又是窝囊废了。
可他若是等枯骨涧恶匪打劫过后,来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到时候,又如何对珀朝解释,为什么会出现两方人马?!
唯今之计,只能救那个该死的丑公主了!
“出发,去救人,顺带好好惩治地一下那枯骨涧恶贼!”
那些恶贼嚣张已久,占这枯骨涧易守难攻,不知道挑衅了他多少次,今日是该好好地教训那些混蛋们!
四周一片欢呼,个个跨上马匹,欢腾雀跃地朝前方奔去。苍狼族的天性,赋给了他们血液里好战的份子,一听可以放开手地打一场,个个神勇的好像服了大力丸一般。
那边浪刀跟漆将军对上,两人之间,短期内还真看不出输赢,而乌燕那边,形势不太妙,那围着马车的几人,已经被逼的将包围圈越围越小,很快,估计,那些恶匪们就能上乌燕的车,揪着她上山了。
乌燕一点都没有慌张,这天下间,少有能困住她的,所以,她坐在车内,听着外面喊杀声不断,一直气定神闲地静坐在那里。无论这场斗争的结果如何,都不会对她有多大的影响。哪怕那一脸横肉的恶匪跳上她的马车,掀开马车,揪着她出来,她只是冷静地被那人拽着!
那恶贼抓到了乌燕,本是欣喜,与他,这可是大功一件,但是看这蒙面的公主这般的冷静,不弱普通女子那般的放声惊叫,倒不知怎么的,让他隐隐觉得少了些什么。
可无论如何,他是把公主给抓住了。所以他很快就高喝了一声,带着欢快的语调:“抓到公主了……”
他还未来得及接受他的同伴们赞颂和崇拜的目光,就警觉破风之声朝他疾驶而来,他连躲避的机会都没有,一把铁箭,就那样直直地穿透他的后背,从胸口扎了出来。亮黑色的箭头,带着淡淡的血痕,惊得他双眼都暴突了起来,他是如此的不敢置信,他是要接受众人崇拜的洗礼,可为什么……
“为什么……”
他连想都来不及多想,就那样无奈地松开了抓着乌燕肩膀的手,不甘地结束了他的一生。从嘴里喷出的血丝,溅了乌燕一脸,她轻轻地闭了闭眼,躲过那即将溅入眼里的血丝!
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让围着车鸾打杀的几人都愣了愣!那铁箭之上独有的狼首雕刻,让枯骨涧恶匪们的心都寒乐寒。眼眸一转,果然,那执弓的勇猛男子正朝车辕疾奔而来,那凶猛的气势,狼一般的双眸,还能有谁?!
“是苍狼王!”一匪徒高喊,另一匪徒策马疾奔至车辕旁,拽过有些愣住的乌燕,一把扯上了马匹,狠狠地拍了一下马屁股,奔跑开来!
破风之声再度响起,那匪徒急急勒马,才躲过那凶猛的一箭,可是下一刻,那苍狼王却诡异地来到了他的近前,他急得去提大刀去迎,诡异地,苍狼王身形一转,竟然在用大刀森森挡住他的一刀的同时,贴近了他的身旁,伸出粗壮有力的手,一把拽住了乌燕的胳膊,使劲一拉,乌燕竟然就那样轻轻松松地被苍狼王给拽入了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