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好意思地笑着说,知道了,天气暖和了,就出去走走,去看看那些向往已久的地方。
春节后,季节已经开始迈向春天,她却突然离开了这个世界,永远没有机会了。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留下太多遗憾。
又想起一个并不遥远的故事:他们马上就要结婚了,可是患有抑郁症的女孩却从十八层楼坠楼身亡。婚礼变成葬礼,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男孩告诉我,因为他们马上就要结婚了,于是他就为他的未婚妻买了件质地好、价格很贵的衣服,未婚妻非常高兴,却又责备他为自己乱花钱。因为他们两个是贫寒夫妻,简朴惯了的未婚妻宝贝一样的一直舍不得穿,挂在衣柜最好的位置,每天刷刷上面的落尘,说要结婚那天才穿。没想到,过了不到三天,未婚妻便坠楼身亡。从来舍不得穿的那件衣服成了他未婚妻的陪葬品。说完,男孩泣不成声,说为什么不早些为她做些事情,自己吸烟喝酒挥霍了那么多钱,可以给未婚妻买很多她喜欢的,何必连件衣服都舍不得穿,即使今日俸钱过十万,不过都是与君营奠复营斋。
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那样的向往和想法,然而,又因为各种原因和各种借口把这些都无限期地延后。时间和生命都不会因等待而去厚爱一个人,只会给你留下各种遗憾。
常听见有人说,我很爱她,但我现在很穷,我要让她过上好日子,等有钱我就娶她。殊不知,她能和你在一起,并不是因你是不是有钱。如果是为了钱,她可以选择别人。她要的是和你在一起过的心情,和你相濡以沫天长地久的感情。也许你会有钱,也许不会,这些延迟都没有期限。
常听见有人说,我喜欢旅行,等我有时间有钱,我就去所有我想去的地方,游历祖国的山山水水。却等到满头白发,也没走出家门一步。
还有人常常这样说,等我有时间就回家看看父母;等我有钱了,我就把父母接到城市里过几天好日子;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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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耳边总是充溢各种等待的声音,等我有时间了,我要如何如何;等我有钱了,再去做什么什么;等我退休了,我就去办。于是,各种美好都无限地延后着,有些永远等不到了,有些即使你等到了,是不是还有当初的心情和当初的人?
遗憾大多来自等待。人人都有很多打算与愿望,要么实现,要么遗憾,这是现在的我,一个入殓师所理解的生活。愿世间少些遗憾,多些实现。
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与诸位共勉。
季烁红,90后入殓师
11、那个年代,物资都很匮乏/杨怡倩
很多年以前有一群农村的孩子,他们捡到一个乒乓球,因为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视若珍宝,坐了很长时间的火车,带上了半个月的干粮,要去北京把它献给毛主席。这个故事似乎有个同样情节的电影,但是我很小的时候外公给我讲过这样的事儿,真事儿。
外婆年轻的时候,结婚,没有轿车迎亲,一切四个轮子的车都没有,外公载着她去了上海的外白渡桥,吃了糕点和面包就算是真正意义上你情我愿一拍即合的约会,回到乡下操办了简陋的婚礼,连结婚证都是供销社买了底板手抄上去的。
然后经济条件好些了,女人们不再是灰,灰绿,灰黑色调了。我妈是22岁那年第一次买到化妆品的。好象是类似于大宝,美加净一类国货牌子出的口红。也是在供销商厦开了个一米左右的玻璃柜台,每天放货几十支,奔走相告,供不应求。妈妈那年在制衣厂,女工们一早就在传看彩芬阿姨的口红,很正的中国红,白色塑料壳,闻起来,有月季花混合着潮来花的味道。5点下班,女工们4点就换好了自己的鞋子,白色厂服的扣子也都解开了,手中攥着自行车的钥匙,生怕抢不过隔壁电机厂的女工们。
我半岁,托上海某公司采购部的姨妈,捎了一桶荷兰乳牛奶粉,花了我妈半个月的工资。要兑很多水,或者米汤,我的领口系着塑料袋子,从嘴里漏出来了,外婆接着喝,因为奶粉太贵,生怕浪费了。一桶奶粉吃完了,要倒过来用勺子敲很久,直到一点渣渣都倒不出了才作罢。
那些年代的人特别珍惜物件,因为物资匮乏。
寒假回家,妈妈无意间打开我的化妆包,光是口红就有七个色号,我见她喜欢,网上商城一口气帮她买了一堆。我被骂了,她说口红这种东西,只要在唇上打几个点,轻轻地抿,用不了多少,一支能用好久。
前几年我去上海参加一个写作比赛,外公要跟去,捎带了外婆,经过外白渡桥的时候,外婆不顾家人阻拦,执意把头探出窗外。湖面上风真大。外婆缩回头,眼眶和脸都绯如二八佳人。
那个年代男人特别有担当,女人特别有情谊。
我带她去了外白渡桥,她坐在车座上碰了我的腰,我怎么能不娶她?
他带我去了外白渡桥,我吃了他买的玫瑰猪油糕,我怎么能不嫁他?
那个年代没有网络,打电话要排队,每天能认识的人很少,一辈子能认识的人也很少。
卖烧饼的王麻子媳妇儿牵了隔壁修车汉刘顺的手,王麻子自此带上绿帽子。媳妇儿是破鞋,刘顺是流氓,是奸夫,是贼。不像现在,随便上个微信,都是约炮短信。每天可以认识大把大把的人,我可以很好地预言,五年内,会有人以贩卖别人的信息而发家致富,五年后,会有人因为这个而破产,因为信息越来越不值钱。
我们这代人会很频繁地换恋人,朋友,情人,炮友。因为物质生活变好了,一切唾手可得。
外婆说,他们那个年代,因为贫穷,东西坏了都靠修。我们这个年代,东西坏了都直接换。
我今年21,几番踌躇,谈了人生中第一个对象,我们似乎没有黏乎,彼此也没有很关心,他偶尔不理我,我也会冲他发脾气,但是我们从不吵架,我听他说,他听我说,解决问题,和继续走下去。
今天我说他不关心我,他说他改。他说我事儿叨叨不给他空间,我也妥协。好不容易走到一起,相互喜欢是有多难?
我觉得没准我们能走得很远,似乎回到了那个年代,修修补补,鞋子大了改改继续穿着向前走。
碰到了就是缘分,他们说,青春是在错误的时间遇见了对的人。其实在我们身上从来没有错误的时间,每时每刻都有它存在的道理和必然。
你是我的什么?
你不是我的优乐美,不是我的益达。
你是我的大理石,
我是你的米开朗基罗,
你有先天裂痕,
我有琢石执念,
修修补补,
直到雕琢出我的大卫。
我穷得只有一块石头了,而你存在于我心里,我只是照着我的内心,每天和你说说话。
我想要珍惜我的石头,我不想很多年后有人问起这个时代,我只能冷冷地说,那个年代,真情都很匮乏。
12、红色复写纸/荞麦
四年级时,我已经变成了一个过分心事重重的小孩。这一年我们换了一个新的数学老师,是个大概已经五十多岁的老人,姓金,个子矮小,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表情严肃,充满了很少见的尊严。他是因为年龄大了身体不好,从城里退到老家我们这所乡村小学的。说到底,我们已经受够了那些嬉皮笑脸满口乡音的业余乡村教师了。每个人都企图获得他的欢心,这种竞争性的讨好令班上呈现出一种奇异的氛围。我比所有的小孩都小一岁,成绩不错,爱好表现,一向很受老师的喜欢,自以为这次也不会例外,却大失所望:他似乎对我这个优等生毫无好感,表扬时总是相当平淡且漫不经心,批评起来倒不遗余力。他很少让我站起来回答问题,不管我如何把手举得很高。一种故意为之的冷淡,敏感的小孩子却全都意识到了。这让我处于一种微妙的状态中:从前的羡慕和嫉妒正渐渐转化为轻视和幸灾乐祸。
我的同桌是个杀猪人家的小孩,名叫晓梅,她成绩不好,但对此毫不在意,有种听天由命的乐观。在20年前的乡下,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像我的父母一样,期待孩子通过读书来改变命运,他们中的大部分对于命运这件事早就安之若素,让小孩读书不过是因为大家都在读罢了。那个时候,农村和城镇之间隔着几乎天涯海角的距离,人们普遍都觉得自己的小孩以后不过还是在家种田,最多学门手艺,并不想做太多无谓的挣扎。晓梅家就是如此,她母亲早就想好以后让她去当一名裁缝。她父亲是个杀猪好手,在很难吃上肉的时候,他们家显然不缺肉吃,也相对富裕,加上她天真又大方,在班上有种大姐大的气质。我们有次出去野餐,其它小孩不过带点玉米,她却带了一些“蹄筋”,一种只有在宴席上才能吃到的东西。虽然最后因为根本没人会做饭,谁也没有吃到这道菜,但她的慷慨让大家都折服了。
我们是好朋友,虽然我妈对此相当不满,她觉得我应该跟成绩好的女生做朋友,但她怎么会知道成绩好的女生之间除了微妙的竞争根本不存在友谊的可能呢。晓梅有一种对我的敬畏和保护,她甚至也感觉到了金老师对我莫名其妙的不喜欢,她觉得:“金老师讨厌极了。”她可能是班上唯一不想去讨好金老师的人,仅仅因为他不喜欢自己的朋友。
期末考试前,金老师给大家做了一次强有力的动员,他拿出一支崭新的钢笔,说会用它来奖励这次数学考满分的人。如果不只一个,那么他就再去买几支,但是,“这次是我出的卷子,很难,估计很难有人拿满分。所以…”他拍了拍那支钢笔,“可能这支钢笔最后还是我的。”
我激动难耐,不是为了那支钢笔,而是觉得可以通过这次考试一举扭转他对我的态度。晓梅也说:“我觉得你肯定能拿满分,期中考试你就是满分。让他看看你的厉害。”还有其它一些人,他们总是偶尔漫不经心,但带着一种试探对我说:“你这次会拿到钢笔吧?”我就说:“很难说啊,我很粗心的。再说我也不想要他那支钢笔。”但我知道,如果这个班上有人得满分,那一定是我,我会让他知道:我是这个班上最聪明的小孩。
直到发卷子时我都没有改变这个想法。然而金老师却在开始就遗憾地表示:“果然如我所料,没有人拿满分。”其他人都如释重负,他们总是习惯于所有人都一样,一样没出息。有人在偷偷看我,但直到此时,我依然觉得这不可能,一定是哪里搞错了。我面无表情地坐在那里,等着奇迹发生。然后卷子发了下来,我拿了98分,一个微不足道到可笑的错误,一个低级到让我悔意钻心的错误就那样摆在那里。我一眼就看出来了。
金老师继续表达着他的得意和遗憾:“可惜啊,有些同学,总是在关键的时候粗心了…”我知道他在说我,他透过老花镜看过来的目光里面什么都没有,没有遗憾和安慰,好像一切本该如此。我看着那个答案:31。如果我写的是32,那么此时我正在接受他的表扬,接过他递来的钢笔,他或许会第一次尝试用一种新的、有内容的目光看着我,并为他一直对我的忽视感到愧疚。
我几乎是自然而然地,就那样拿起笔,把1改成了2。主编:韩寒
晓梅此时正好扭过头来,她或许看见了,或许没有。下课铃响了,休息,下一课点评试卷。
随着金老师走出去,整个教室里一片沸腾,男生们纷纷冲出去玩无聊的游戏。晓梅问我要不要出去踢毽子,我摇摇头,从书包里拿出了几张红色的复写纸,像献宝一样给她看。蓝色的复写纸在乡下已经算是稀少之物,更何况这是红色的,是南京的叔叔回乡下时给的,我甚至都没舍得拿出来过。我把它垫在本子的两张纸之间,在前一张纸上写:晓梅。后一张纸上就印出两个红色的字:晓梅。她惊讶地像看着一个奇迹。然后我慷慨地递过去给她:“送给你。”
她更惊讶了:“你怎么对我这么好啊。”我沉着地回答:“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如果她能看懂我眼神里的祈求…但她似乎对此视而不见,只是兴奋地在复写纸上写起字来,于是两页纸上留下了一黑一红的字:最好的朋友。
下一课开始点评试卷,点评到我犯错的那一条,金老师报出了正确答案:32。并讲了解题过程。我浑身或许都在发抖,两个念头交替出现:放弃吧?试试吧?如果放弃的话,被人家看见我的答案是32又该如何解释?改回去吧。但1改成2很容易,2改回1则太难了。几乎在一种矛盾的冲动下,我举起了手,说了人生中最愚蠢的一句谎话:“老师,你改错试卷了。”
我想,在看到我试卷的那一刻,他当然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用一种意味深长又相当意外的表情看着我,仿佛不相信我竟然真的这么做了,又仿佛发生这一切早在他意料之中。而我则用一种侥幸的表情看着他,并且表现得相当镇定。
“这个…不太可能啊。”他看着我的试卷说,修改有点生硬,但也不是那么明显。他是个老人家,一时的心软让他无法说出“你是不是自己改了答案”这种话。他咂摸着嘴,拿不定主意。教室里一片寂静,同学们均迷惑不解,就在我们相持不下的时候,晓梅忽然举手了。
“怎么了?”金老师问她。
她看都没有看我,只是说:“金老师,我作证。”有谁的铅笔盒掉了地上,有人短暂地叫了一声,寒风从打碎的玻璃窗一角吹进来。我死死地盯着试卷。时间好像已经过去了一整年那么久。
她继续说:“我证明…试卷发下来的时候确实就是32,她还跟我讨论了一下,说这个答案应该是对的,可能是老师批改的时候弄错了。”
这次全班哗然,我猛然抬头看着金老师,他正震惊地看着晓梅。大家都喜欢的、有着奇特权威的女生,她为我做了伪证。
金老师又沉默了一会儿,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他转身疲倦地走回了讲台,背影像是一头已经累坏了的牛。然后他在讲台上了呆坐了一会儿,面无表情地宣布他改错了试卷,我的成绩是满分,并且把那支钢笔奖励给了我。我走上去领那支钢笔,他还是那样眼神空洞地看着我。他是一个老人了,如果他年轻一点,一定不会任由事情这样结束。
就在那一刻,所有人都羡慕地看着我,但我却忽然觉得自己可能再也不会快乐起来了。满分不会让我快乐,钢笔也不会,金老师虚假的表扬也不会,以后再好的成绩都不会了。从此后,我就永远是一个作弊的小孩。我拿着钢笔走下去,晓梅正笑着为我鼓掌。
放学之后,我没有等晓梅,独自走回家,在路上把那支钢笔扔进了河里。
小学毕业之后,妈妈担心我跟晓梅这样成绩不好的小孩混在一起会耽误前途,硬是把我转学到了邻近的镇上去读初中。我跟晓梅刚开始还在周末时偶尔见一面,后来就越来越见不到了。我们都认识了新朋友,有了新的青春期烦恼,并且再也没有谈论过那件事。她不负我妈的期望,慢慢变成了一个问题少女,传说整天跟小流氓们混在一起,还被人看见和男生在草垛后面脱掉了上衣。这好像就是她的命运,一个过度轻信的、慷慨的、被几张红色复写纸打动而作伪证的女孩,她天真得相信所有的感情都值得自己去献身。我送她几张红色复写纸,就换得了她的心,更别说那些在她放学路上冲她吹口哨,送她廉价礼物和大量赞美的男生。然后,命运一路往下,她初中毕业之后没有再读书,在工厂里做了几年工,随后就嫁给了一个有点钱但年龄很大的男人。她过了一些挥霍的日子,爱上了赌博,不久男人出了车祸,赔了一大笔钱,自己也受伤了,家里很快没落。又传说半夜她的情人想从窗子爬进她的房间结果却被逮住打了一顿。再接着,她离婚了。不久,就有传言说她开始吸毒。
我在初二那年跟妈妈去集市买东西时遇到了金老师,他已经退休了,眼神更加不好,头发花白,老得有点认不出来。我妈拉住我跟他打招呼,他看了看我,跟我妈说:“你家小孩还是很优秀的…”后面的话他没有再说。我已经变成了一个15岁的少女,静静站在旁边,镇定而沉默地看着他,仿佛什么都不知道。
三年后就听说他生病去世,有不少乡下的同学都去参加了葬礼。而我已经进了城里的重点高中,当然不会因为这件事特地回去一趟。
然后,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读了大学,找了工作,彻底离开了那个乡村,变成了城市人。我跟父母的关系不出所料地并不亲近;我谈了不少恋爱,最终不过是各种并不美好的分离;我换过几次工作,升了几次职,薪水一直在涨,与别人之间互相背叛、利用的经验也在增长。很多人都说看不出我是乡下长大的孩子,他们完全看不出我曾经在漏风冰冷的破旧教室里流着鼻涕读了六年小学,其中有间教室在下课时塌掉了,幸好只砸伤了一个人。从那里到这里,我走了一段很远的路,而或许一切都该归功于我那冷漠的冒险精神。这些年来,从农村到城市不再那么遥远,每个农村的小孩都在认真读书,他们甚至很少像我们当时一样在路上打打闹闹,爬树下河。纯真时代过去了,包括那些不纯真的时代。而我终于还是长成了一个很难开心起来的人。现在我30多岁了,越来越搞不清楚自己该为什么样的东西开心,也搞不清楚究竟什么能让我开心。我在人生中不止做过一次弊,那不过是很小的一次,一个四年级的期末考试试卷而已,然而就在那个时候,什么东西已然注定了:我开始涉足一种危险,渐渐到后来,恐惧和害怕都不再有了。我们变成了很善于这样做的成年人。而那些不那么擅长的人,比如像晓梅这样的女孩子,她们就任由那该死的命运主宰自己,并且为生活给予的一点点危险的甜头高兴不已,然后奋不顾身,最终几乎毫无悬念的走向自毁或者湮灭在人群中。她们肯定很容易开心,容易欢笑,然后又很容易充满了失望和绝望。
当然,或许,在失望和绝望这件事情上,我们并没有任何不同。
13、与大叔恋爱/曾轶可
我们在一起七天,睡了七天,互相拥有了七天,欢笑哭泣了七天,其实就是,恋爱了七天。在这七天里,你从来不会知道他有多特别。曾轶可处女作,献给韩寒《一个》。
曾轶可:与大叔恋爱
我要做这世界上最酷的事。
我念书。
从高中开始,我的每一个年级都在不同的国家:高中三年分别在法国、意大利、波兰;大学四年,从缅甸、印度、希腊到美国毕业。这很酷。
我抽烟。
可我不抽中南海、万宝路、黑猫、圣百年、船长,我抽水烟。这种起源于古老波斯,混迹于印度、尼泊尔的神秘吸吐装置让我无比着迷。抽它时我甚至不觉得我在抽它,嗯。我在吻它。当别人怀揣着一包包香烟在各种场所流连时,我每天都背着那绿色的沉重的玻璃水烟器跟他们做着同样的事情。这无疑给我的生活增加了不小的难度,可我乐意,因为,这很酷。
对了,我是女生,我头发很短。这,很酷。
下面要讲的这件事情,对于耍酷的我,简直要了我的命。我做了这辈子从没做过的,以后不会再做的,现在觉得是最老土的一件事。最好关了灯,听我说。
大四的时候,我在纽约学服装设计。同时,我在无止境地恋爱,然后去无止境的party。因为无止境的party,又开始无止境地恋爱。记得那天晚上,是全纽约市的名流派对,准确来讲,是gay圈的名流们。你知道,学时尚设计的人一般没有明确的审美标准。不屈从于明确的流行走向,无需明确的条条框框,所以,很顺利成章地没有了明确的性取向。我喜欢这群朋友。
晚上十点,我准时来到这个拥有超大泳池,装潢古老而前卫的多层酒吧,与我的朋友会合。由于之前已经约好的统一着装风格——暗黑与闪耀并存,所以我们很容易地找到了彼此。聚集在泳池旁,黑暗中却闪光的一群,就是我们。
派对马上开始。我们一边交谈喝酒,一边注视着泳池旁的一根钢管,一个穿着裸露却不失气质的男生站了上去,开始了热舞和无穷无尽的对台下的身体诱惑。诱惑本身是带着目的的,由眼神打前站,拥抱调升气氛,用亲吻来升华,用床来实现这个目的。party就代表了诱惑本身。不多不少,我喝了三杯sex onthe beach后,眼神开始迷离,没有目的地停留,只是观察,没有猎取,因为没有猎物。
这时的音乐声,”crucify my love, if my love is blind. crucify my love, if it sets mefree…”
free,自由,到底什么是自由?
正在我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感觉有人在慢慢靠近我。
没看清他的样子,没听到他说话,可是他的香味已经慢慢侵入了我身体的毛孔。这香味,不是任何熟悉的大牌香水,是那么独立而沉稳,又让人觉得隐隐作痛,像一个老牌的摇滚乐队在唱着一首遗书一样的歌曲。一双手在我肩上轻轻划过,随后一杯酒悬在了眼前,我莫名其妙熟练地接过它,然后熟练地找准了方位跟黑暗中送我酒的这位男士干杯,一饮而尽,骄傲地显示出中国小姐的风范。
等我清醒地开始打量这个跟我有一杯之缘的先生,他的年纪让我想起我父亲。失望,噢不,反正出现在这个party的男生的性取向也不是女人,没什么好失望的。正准备开口sayhi的时候,却怎么也打不开嘴唇。他用他的嘴把我的问候扼杀在了摇篮里。他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