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胖姑娘见明珍一脸茫然,便省过味来,有些歉然地抚着自己粗长油亮的一条大辫子,“请问你们有什么事?”
胖姑娘的国语带着浓重的口音,但总算还听得懂。
明珍抱着纪孝,向胖姑娘轻一躬身,“你好,我们看见此间门外贴着招租广告,所以想问一问主人家,可还有房,租予我们。”
胖姑娘略打量明珍一行,只见老的老,小的小,还有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想是经历了什么罢,满面疲惫,满身风霜。胖姑娘心生怜悯,外头世道混乱,不是到了绝境里,一个女人怎会拖着老小出外赁屋而居?
“你们等一下,我进去问问主人。”胖姑娘合上角门,仍自里头闩上,拖鞋踢踢踏踏的声音渐渐消失。
沈家妹鼻尖微酸,不是为着自己,而是为着明珍。
在沈家妹心目中,明珍应该住在宽敞明亮的洋房里,由佣人伺候着,成日里只消同小少爷玩耍嬉闹,闲时看看书听听戏文。
可是现在,明珍却拖着老少三人,向陌生人伏低做小。
明珍不知道沈家妹心中的酸楚,她这时候只想赶紧找个地方落脚,让老老少少有个栖身之所,可以好好地睡上一觉,再不做他想。
隔了也不知多久,仿佛有一生一世那么长,里头又传来了踢踏的脚步声,随后角门“吱呀”一声再度人被往里头拉开。
开门出来的,仍是刚才的那个胖姑娘。
“我家太太请几位进内一叙。”
“谢谢。”明珍朝胖姑娘道谢。
“唔该——”胖姑娘脱口而出,蓦然想起明珍不懂粤语,有些赧然地向明珍笑一笑,“不用谢。”
胖姑娘领着明珍一行进了客厅。
客厅的沙发里坐着一个年过半百的丰满女子,打扮得极入时,手指上戴着金戒指,手腕上挂着金链条,也是一副南人的样貌。
女子眼神慵懒中透在犀利的精明,并不开口,只是先将明珍与纪母从头到脚打量一遍。伊的眼睛扫过明珍身上黑色凯丝米大衣和脚上软羊皮的短靴,又看了向纪母的缎子面儿丝棉旗袍和外头一条羊毛大披肩同脚上的缎面儿绣花棉鞋,最后看向明珍始终抱在怀里的纪孝。
小小纪孝因为饥饿同旅途奔波的不适,哭得小脸已经有些发紫,这时已哭累了,在母亲怀里小声抽噎。
女子的眼神终于一软,太息着站起身来,微微俯望着明珍怀里的纪孝,“我是王太,不知几位怎么称呼?”
“我姓柳,夫家姓纪。”明珍见王太有松动的迹象,连忙自我介绍,“这是我的婆婆,这是我的妹妹,这是小儿。我们从上海逃难而来,辗转听说此地有房出租,想借一间房落脚。”
王太点了点头,的确看得出明珍是好人家出身的女子,身上的衣饰虽不张扬,可是质料却是极好的。身旁的老太太虽然头发凌乱,面色也不是最好,可是一双手十分地干净细腻,并不是穷苦人家出身。兼之明珍谈吐有礼,进退得宜,王太对明珍颇有好感,便点了点头。
“我楼上还有一间房间,月租三十元,包水电,若要用厨房,需得同其他房客协商使用。晚间不得喧哗奔跑,浴室厕所也要打过招呼后轮流使用。不得带陌生人回来,有访客前来要同我打招呼,每月月头交租,先付三个月租金做抵。”
明珍点头,这里规矩虽多,可是,总算有地方落脚,三十元一月的租金,她如今还负担得起,便答应下来。
王太摇铃,没过多久,胖姑娘就踢踢踏踏地走了进来。
“杏姑,这位是纪太太,你领他们上楼,到空着的房间去。”
“是,太太。”叫杏姑的胖姑娘笑呵呵地走过来,欲替沈家妹拎一只行李包,沈家妹却沉默而警惕地闪开了手。
杏姑也不介意,仍笑呵呵地延着众人上了楼。
小洋楼的楼梯狭窄,只能容一人上下,若要同时经过,需得侧过身来。走在上头,偶有松动的木板,发出吱吱哑哑的声响。
明珍小心翼翼地跟在杏姑身后,望着自己脚下的楼梯,想起双亲在法租界的房子,也是相似的楼梯,走上去会得发出细细的声响…明珍闭了闭眼睛,不让自己再想下去。她怕她再回想下去,会忍不住眼泪。
此刻最最不需要的,就是眼泪。
杏姑将明珍一行领到楼上,楼上左右两翼,各有四间房间,仿佛都已经有了房客,有的门关着,有的开着,有的门内寂静无声,有的门内着传来低低的人声。听见楼梯响,有人自房间里探出头来,看见杏姑领着明珍四人上楼来,便与杏姑打招呼:
“杏姑,又有新房客啦?”
“是啊,瑁先生,又有新房客啦。”杏姑与那戴眼镜的中年人以南音交谈,然后引着明珍一行走到走廊尽头,推开一扇门。
“纪太太,就是这间。”
“谢谢你,杏姑。”明珍说道。
“不用谢,有什么事,尽管找我。”杏姑十分热情爽直。
明珍点了点头。
杏姑又交代了些杂事,便下楼去了。
等杏姑走了,明珍才有精力环视房间。
这是一间阳台装了落地玻璃窗的小房间,朝北,狭小逼仄,房间里只得一张床同一张小几,再无余物。
明珍苦笑,这样大小的一间房间,在上海时,不过是纪家的杂务间一般大小,可是现在却要睡下四个人。
不是不辛苦的。
可是再辛苦也得挣扎着活下去。
“家妹,你把东西放下,歇一歇罢。”明珍将儿子放在床上,自己脱下大衣,也坐在了床上,然后抱起纪孝,掀起衣襟,给儿子喂奶。
沈家妹则放下手中的行李,扶纪母坐下,开始打扫小小的房间,抹去浮灰。
明珍等纪孝吃饱了,将他竖抱起来,轻轻拍打他的后背,直到他打了几个嗝以后,才又把他放回到床上。
“姐姐,你已经两天没好好吃东西了,我去找点东西给你吃,再打点水给你洗洗脸。”
明珍已累得说不出话来,只点了点头。
沈家妹便下楼去了,等她问过了杏姑,好心的杏姑先给她一碗白饭一点点腊味和一碗开水,将之端回房间,却看见明珍已经躺在床上,将纪孝护在臂弯里,沉沉睡去。
沈家妹轻轻将托盘放在茶几上,望着这逼仄的陋室,凄惶地落下泪来。
第九十二章 离散漂泊(4)
明珍带着婆婆儿子与沈家妹,就这样暂时在坚尼地道的这幢面海背山的独立洋房的二楼一隅安顿下来。
一觉醒来,明珍只觉得恍如隔世。
再多的思念酸楚眼泪,明珍统统和着一点点开水,就着干硬的白馒头,一起咽下肚去。
此时此刻,容不得明珍伤春悲秋,伊要养活老少四口。身上的细软首饰票据现钞诚然可以令得她们支撑一段时日,可是到底坐吃山空,早晚有入不敷出的一天。
明珍要做长远打算。
草草吃过早点,喂纪孝吃过奶,又帮婆婆洗了脸,梳好头,明珍将婆婆和儿子托付给沈家妹。
“家妹,多得你了,替我照顾婆婆和宝宝,我打算到外头去找一份工作。”
“姐姐!”沈家妹急得拉住了明珍的手,“外头这么乱,我不放心你出去,还是我去罢。”
明珍摸一摸少女的额角,“你才多大年纪?去给人做童工么?当然应该我来养家。只是要麻烦你,多多照顾奶奶和宝宝。奶奶神智不清,宝宝又不懂事,少不得要你多操心了。”
沈家妹听了,什么安慰的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拼命摇头。
明珍笑一笑,“我先去买点吃的回来,你们饿了也有东西吃,顺便打听一下,附近哪里有需要用人的地方。”
明珍下楼时,经过其他客房,看见瑁先生穿戴整齐,夹着一只公文包,仿佛是要去上班的样子。
瑁先生看见明珍,微微一愣,随后猛然想起,昨日傍晚时分,由杏姑带上楼的那一行人,已住进了走廊尽头的房间里。
想不到昨日那样风尘仆仆疲惫不堪的一个女子,休息过一夜,仿佛是吸足了水分的杨柳枝,复又舒展娉婷,优雅绰约起来。
后头瑁先生房里追出一位妇人来,“星原,又忘记带钢笔。”
说着,递过了一支黑色钢笔。
瑁先生接过钢笔,朝妇人笑了一笑,“看我的记性。”
妇人伸手又摘去瑁先生肩膀上一根头发,“好了,赶紧上班去罢,免得你们总编又拿你做文章。”
瑁先生就此下楼,上班去了。
那妇人朝明珍善意地微笑,“我是瑁太太,刚才那位是我先生,总丢三落四的。”
明珍点头,“我姓柳,夫家姓纪,叫我纪太太或者明珍都可以。”
“那我就叫你纪太太了。”瑁太太自来熟地挽起明珍,“听你的口音,倒像是江南女子。”
“是,我祖籍徽州,后来去了上海。”
“现在北边日子不好过罢?”瑁太太一手抿一抿鬓角,“我们民国二十六从北平过来,再没有回去过,亲友的音信,也断断续续的。唉——生活不易啊。”
明珍沉默,是,生活不易。
“纪太太要是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开口,我们人在他乡,守望相助最最要紧。”
“谢谢瑁太太,我会的。”明珍谢过瑁太太的好意,又寒暄几句,下方下得楼去。
楼下房东王太太已经在花园里浇花了,看见明珍,懒洋洋地道了声“早”。
明珍本打算颌首而过,可是转而想起楼上嗷嗷待哺的孩子与神魂不属的婆婆,终是停下了脚步。
“王太太早。”
“纪太太这么早出门,打算到哪里去?”王太太放下小小的铅制花洒,取过一旁的花钳,动手剪去植物上多余的枝叶,仍是懒洋洋地问。
明珍将自己的打算约略同房东太太说了一说,房东太太停下手中的花钳,慵懒的眸光望向明珍,有片刻的犀利,随即又化成那个懒散妇人,“出了坚尼地道向左转弯,有一家美云茶餐厅,烧鹅与腊味出了名的好吃,点心也花样繁多,我早上多是叫杏姑去那里替我买回来吃的。至于用工么,如今世道艰难,想找一份能养家活口的工并不容易,我祝你好运。”
明珍谢过了房东太太,走出门去。
明珍虽然与房东太太相交不深,可是不知恁地,明珍心中笃定,伊是个好人,说出来的话,十分中肯。
在美云茶餐厅买了一客炒合粉同几只叉烧包,装在油纸袋里带回家,明珍想起茶餐厅的伙计好心地提醒明珍,下次出来买早茶,要自带一只小锅子,这样放点心带回去,不会凉得太快,汤汤水水的也不易洒在外头,心头有微微的暖。即使是乱世,也总是有好心人的。
回到洋房,明珍将装叉烧包的油纸口袋交给正准备出门的杏姑。
“杏姑,我也不知道王太太的口味,便自作主张买了叉烧包回来。”
“啊——这怎么好意思呢?”杏姑推却。
“我初到港岛,人生地疏,多得王太太好心,才有落脚之地。”明珍将纸袋塞进杏姑手里,“这是小小心意,不算什么。”
杏姑无奈,只得接过了点心,“纪太太太客气了。”
明珍笑一笑,上楼去,将合粉分成四份,给婆婆和沈家妹做早饭午饭。
等婆婆用完早饭,明珍将沈家妹拉到一旁,“宝宝与奶奶,我就拜托给你了,家妹。”
沈家妹大力点头,“姐姐你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奶奶和宝宝。”
明珍摸了摸家妹的头。这孩子,比妹妹明珠小了许多,又吃了太多苦,原本在上海家里,总算过上安定的生活,不料一夕风云变色,又陪着她流落在外。可是这孩子却从没有发出过一句埋怨,任劳任怨,不离不弃。
放开手,明珍转身离去,留下沈家妹在原地目送她的背影。
未来的岁月里,这一大一小两个女子,一人毅然前行,一人坚定守侯,度过了无数风风雨雨。
第九十三章 异乡温存(1)
明珍最终在离坚尼地道的房子比较近的地方,找到了一份制衣厂女工的工作。
说近,其实也已经颇有些路程,需得步行走出坚尼地道,再乘电车十数站路,才能到达工作的地方。
这份工作,也实得来不易。
明珍原打算在附近有钱人家觅一份工,可以早出晚归,照顾婆婆与儿子,可是战时艰难,有钱人家里的帮佣如非有特殊情况,哪里有人肯放弃一份稳定的工作同收入?
明珍厚着面皮上门去询问可需要女工的,全数被冷淡有礼地予以回绝。明珍身边的现金,付了三个月的房租,添置了必备的衣物用品,便已经十分有限。再容不得明珍挑拣,恰好瑁先生在报社里工作,咨讯较明珍发达,听太太说明珍正四处打听,想找一份工作,便托太太转告明珍,有一间制衣厂,需要招车衣工,问明珍有没有兴趣。
明珍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感激地不知说什么好。
瑁太太便拍拍明珍的手背,“你一个女人,要照顾婆婆妹妹孩子,这样辛苦,我们也没有什么别的能力,能帮得上你一点小忙,也是好的。”
明珍谢过了瑁太太,关照了沈家妹好好看顾婆婆和纪孝,打听好了路线,独自动身前往工厂试工。
这以前,明珍从未用过缝纫机,家里外婆与母亲舅母,乃至婚后婆婆与家里的沈妈,都是手工缝纫。等进了工厂,一眼望去,黑压压一排排缝纫机,每台缝纫机后头,都坐着一个头戴白帽,双臂戴着袖套的女工,埋头踩着缝纫机,发出有规律的嗡嗡声,只是这声音不只由一台两台机器发出,混合在一处,便形成极嘈杂刺耳的噪音来,讲话须得拔高了嗓音,才能听得清楚。
制衣厂的工长一见明珍的手,心下已经知道明珍并不是熟练女工。
制衣女工因长期操作缝纫机,右手指腹都有一层厚茧,而明珍的手,到底还是太过干净修长。
可是那中年工长对上明珍一双清澈中透着无边哀求的眼,无由地心中一软。
世道艰难,看这女子,年纪颇轻,衣着打扮谈吐不俗,如不是家中再难维系,又怎会出来工作?这样一想,便松了口,“试用三日,倘使合格,便予录用。”
“谢谢您!谢谢您!我一定好好工作!”明珍一生,几曾如此卑微?然而,往日的骄傲与矜贵,明珍悉数都放了下来。她再不是徽州柳直柳大老爷最珍爱的外孙女,亦不是上海纪殊良最最呵护疼惜的大娘子,她只是一个失去的依怙的女子,要在这个艰难的乱世里生存下去。
工长将明珍安排在一台无人的机器前,扔给明珍一叠布片,“图纸挂在前面,按照图纸将衣服前后两片缝合在一处,缝毁了一件衣服,便倒扣你一仙。”
明珍诺诺,接过布片,小心翼翼展开,放在缝纫机上,良久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一旁有熟练女工看了,忍不住好心提点明珍,“将两边叠拢,放在针下,脚下往一个方向使力,手将布料往前送,送得时候用力要均匀…对,就是这样。”
明珍聪颖,听了那女工的指点,便有一点点摸清门道。
那女工边同明珍说话,手脚却一刻也未停过,不消一会儿,已经车好了一件衣服,抖开来略检查一下,便放在一旁的篮筐当中。
明珍有样学样,战战兢兢,一个上午,竟也车了几件衣服出来。
中午吃饭的时候,那个中年工长特地走过来,查看明珍车好的衣服,挑拣了一下,十直六七倒也能过关,忍不住点了点头。倘使真能保持这样的水准,到了三天以后,或者真的可以留下来。
午饭不过是一点白馒头一点酱菜,明珍却吃得格外香,许是因为自己可以赚得一点收入,养活一家老小的关系。
下午明珍继续埋头在缝纫机前,等到下班的时候,明珍的头颈已经酸疼得连动也不能动一动,后背也撕裂般疼痛。
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中,走进门前,明珍伸手揉了揉颈背,又竭力露出笑脸来,才敲开铁门,走了进去。
开门的照例是杏姑,看见明珍拖着沉重的脚步进门,杏姑眼里流过怜悯颜色。
可是怜悯救不了明珍。
明珍向杏姑微笑,上了楼。路过瑁先生瑁太太屋里,瑁太太推门出来,手里抱着已经睡着了的纪孝。
“瑁太太,怎么好意思麻烦你。”明珍有些意外,儿子会在瑁先生屋里,伸手打算接过瑁太太怀中的孩子。
“你手里拎着东西,我帮你抱回去罢。”瑁太笑一笑,“这孩子很乖。”
明珍看了看自己手里的油纸包,里头是最便宜的杂粮馒头,心中涩然。
瑁太太帮明珍把纪孝抱到门口,眼底也是怜悯之色,明珍不解,可还是推开门。
门一推开,明珍只觉似被人当胸踢了一脚般,生疼生疼。
婆婆满头乱发,躺在唯一的一张床上睡得人事不知,沈家妹缩在一角,勉力缝补被撕坏了的衣服,房间里原有的两只杯子已经不翼而飞,阳台的玻璃窗有一角有冰裂般的纹路…
一旁瑁太太轻声安慰明珍,“年纪大的人,有时候偶尔糊涂,你别难过。若需要帮忙,便来知会一声,我同孝儿也投缘得很。”
明珍强忍着眼泪点了点头,接过睡熟了的纪孝,同瑁太道了晚安,走进屋里,关上门。
光线昏暗,明珍在门外没有看清楚,等进了屋,才看见沈家妹额角有铜钱大一块红肿,带着一点点血丝,脖子上也是红色淤痕。
“家妹——”明珍抱着儿子,蹲在沈家妹跟前,再也忍不住,泪眼婆娑。“发生什么事了…”
沈家妹抬眼望着明珍,两人就这样泪眼相望。
“奶奶——想爷爷了,问我爷爷和少爷去哪里了——我答不上来——奶奶生我的气——”女孩子泪水一滴滴落下,似落在明珍的心尖上。“奶奶想出去找爷爷和少爷,我拦着她不让她出门——”
明珍简直可以想象当时的场景有多么混乱不堪。
“来,吃晚饭,我来照顾孝儿和奶奶。”
明珍将手里的纸袋交给沈家妹,又将纪孝以背袋裹在身前,俯身去伺候婆婆。
一靠近婆婆,明珍便闻见次鼻的异味。这味道,明珍当年在临时医院里闻见过,分明是便溺失禁才有的。又下楼去接了热水,替婆婆擦拭干净了,换上干净的衣裤。
才料理了婆婆,纪孝又醒了,又给纪孝喂奶。
一番折腾下来,已经是半夜里。
明珍累得连喝一口水的力气也无,搂着孩子,倒头和衣睡在婆婆床脚搭的地铺上。
第九十四章 异乡温存(2)
渐渐明珍已经习惯,天未亮时起身,同家妹一道,轻手轻脚,穿过走廊,到公用的洗手间,用搪瓷脸盆在水喉里接一点点冷水,泼在脸上,粗粗抹几把,便算是洗过脸了。
每当这时候,明珍都会不由得想起还在徽州时,奶妈早起替她筹一铜盆的洗脸水,往里撒了时令花瓣,只能她们起床,拿细软的洗脸巾,轻轻为她们姐妹擦拭脸颊,仿佛对待婴儿般温柔。
也是每当这时,明珍会得强迫自己,不要去回忆那些幸福得近乎奢侈的时光。明珍怕自己因思念挂记生死下落不明的丈夫及双亲弟妹至发狂。
婆婆已经这样了,她不能再变成这个样子。
草草洗完脸刷完牙,两人又静悄悄回到房间里,家妹照顾纪孝,而明珍则一手一脚伺候婆婆。
纪母已彻底认不得人,时时发呆。发呆的时候又好一些,不过是坐在一隅,嘴里模糊不清地喃喃自语念念有辞,除了不懂得自理,倒也容易照看。
然则纪母并非时时刻刻处于这样昏茫的状态,常常会得因一句话,一个动作,甚至是一点细微的声响,便忽然狂性大发,撕咬踢打,将明珍与家妹看做是禁锢伊的自由,不让伊去寻找丈夫儿子的罪魁祸首。
小纪孝初时看见慈爱的祖母发狂,吓得大哭,连着几夜睡不塌实,死死抱着母亲。看得次数多了,纪孝渐渐不再爱笑,总是牵着母亲或者沈家妹的衣襟,躲着祖母。
楼里的房客,对纪母时不时地发狂,心中颇有微词,私下里凑在一起提及此事,却又都十分怜悯明珍,因而也不对明珍提起。
明珍伺候好婆婆,便下楼去买早点,回来同家妹一道,简单用些点心,又喂过了纪孝,才去上班。
制衣厂的工作明珍已经熟练,工长见明珍为人勤快,又不多嘴,只埋头做工,观察了三日,便留下了明珍。工资不高,倘使做坏了衣服,还要倒扣钞票,可是即便如此,也足够明珍付每个月的房钱,另余出一点点来,供一家老少开销。是以再苦再累,明珍也咬紧牙关,坚持下来。
每日乘电车上班,那一路上不长不短的时间,明珍无论是坐是站,已经养成了闭目小睡的工夫。在摇摇晃晃的电车之上,一手拉着扶手,一手抓紧了挂在脖子上的小小布包,随着车身的颠簸摇晃,已经“叮叮当当”的车铃声,放任自己小睡一会儿,这大抵是明珍一日之中,最最轻闲的时光。
制衣厂的工作三班轮换,日夜不停。工长对明珍说,先做一个月的日班,等习惯了之后,便开始翻班,早班中班晚班,早班管一顿午饭,中班管一顿晚饭,夜班可有一顿宵夜,夜班的工资略高一些。
明珍想起家中的婆婆和孩子,原本想与工长说自己不方便上夜班,可是话到了嘴边,思量再三,终是咽了回去。现今到处都是流离失所的难民,觅工不易,她有什么资格挑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