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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尘和冰焰看似互不相扰地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整个气场却几乎可以使人窒息。
小于悦合着眼皮,粉嘟嘟的皮肤薄嫰得几乎接近透明,小嘴翕张着,睡相是那般无忧无邪。思南心道:实在该庆幸,小家伙对这个家发生的所有不幸一无所知。
“宝宝很像潇尘,对不对?”冰焰喃喃道。思南分不清她是在自言自语,还是在问她的意见。
其实,在思南的概念里,襁褓中的婴儿长得都差不多。不过她还是很配合冰焰情绪地点了点头。
因怕影响宝宝睡午觉,思南和冰焰没有在岳依梅房里多待。从房里走出来,两人赫然发现此时皓尘已经穿好衣服站在厅里。他的头发乱蓬蓬的,胡子像是有好几日未刮。在转进卫生间路过思南身边时,他带着懒散的意味向她轻轻打了声招呼。思南从近处略打量了他一眼,骇了一跳:这还是那个气质清爽、虽然有时带点忧郁、但从不使人觉得落魄邋遢的男孩子吗?他整个人瘦了一圈,脸却明显带着浮肿和疲惫,他曾经挺拔、透着点儿孤傲感的背影微弓着,似乎有什么负累始终压在那里,压得他连脊骨都无法挺直。
“我有事,你们聊吧。”皓尘洗漱完毕后,直接拉开大门,甩下简单的一句话,走了出去。
思南看着被关合上的那扇门,久久无话,眼眶里的泪慢慢越过了边界。
焰火夜
四月的莫斯科还只是勉强能聆听到春天细碎蹒跚的脚步,甫一跨入五月,气温明显升高,伴着全城四处突然冒出的成片蒲公英花,才真正感受到春的气息热烈地扑面而来。在国内,沈愫从未见过蒲公英的菊状小花可以如此绚烂成海。不止是在麻雀山和大小公园、广场绿地,连每一条街道两旁的草坪和树下都缀满了星星点点的鲜嫩黄花。等到夏末,这些花朵就会变成由无数白色“小伞”聚拢成的绒球,随风四散,四处为家,待到来年,再度唤醒春夏的精灵。
对在莫斯科的留学生而言,四月那些暴力事件和传闻中的阴霾似乎一下子转而云淡风轻了。几乎无人再提起“光头党”曾大肆宣扬的“让所有外国人在四月二十号前离境”的威胁,也暂且淡忘了确有个别倒霉的外国人被殴打的事实——至于那些是普通流氓的行径还是真正的民族极端组织的作为,这一点就无法给予确实的考证了。在莫斯科,警察、流氓、头脑发热的狂热青年,似乎都不是轻易好惹的。硬要总结出如何解决或应对,最实际的也只能对自己和周围人奉送上“万事小心、自求多福”八个字。既横竖如此,时间一长,除了必要的谨慎外,留学生们反而对这些发生在身边的“新闻”逐渐麻木了。
五月九号是俄罗斯庆祝二战胜利的“胜利日”节。沈愫、缪泓、郑见斌同住主楼,沈愫和缪泓是室友、和郑见斌又是同班,两个宿舍也经常串门,早已彼此混得稔熟。郑见斌在放节假前一天就跟沈愫她们说好,胜利日的晚上在麻雀山观景台那边看焰火表演,另加上他自己的室友,一共四人。缪泓对此大有兴致,沈愫虽不如缪泓等那般兴奋,倒也觉得这主意不坏:说起来,她对异国他乡的大型庆祝焰火表演或多或少带着些新奇感,何况从主楼到观景台,只有几步之遥,若是不去应个景凑热闹,想想好像还真是挺可惜。于是,她也爽快地答应了郑见斌的“动员”。
“那好,到时我来你们寝室找你们!”郑见斌高兴地与沈愫她们“敲定”。
他走后,缪泓故作老成地笑道:“这孩子,恐怕‘醉翁之意不在酒’。”
沈愫道:“就算他另有'醉翁之意',也指不定是‘意在何为、为谁而为’呢!”缪泓口呼郑见斌为“孩子”多半只是戏称,而在沈愫眼中,郑见斌不折不扣就是个大孩子。撇开说郑见斌从来不属于能令她来电的类型,以她目前的阅历和心境,更不会有半点特殊的念头。
“沈愫…怎么说呢——其实,我挺喜欢郑见斌。”缪泓说的时候虽然脸孔微红,语气却是坦白率真,颇为洒脱。接着她又补充道:“不过,如果他喜欢的是你,我会祝福你们。”
沈愫一愣,蓦然忆起自己和冰焰、潇尘间的纠葛。不由暗叹:若是当年彼此都有这份洒脱坦白劲儿,各自的人生轨迹将大为不同吧?她由衷地对眼前的缪泓多了几分刮目相看。有时,简单点的人、简单点的处事方式,反而能避开不必要的弯路——她想。
“放心吧,我对郑见斌没那意思、完全没有。”沈愫看着她的眼睛说,“他怎么想,我们都不知道,我也不想瞎猜,可是,套用你刚才说的:如果他喜欢的是你,我会祝福你们。”
缪泓托着腮,问:“过节了,能容许我八卦一下?”
沈愫笑道:“你要八卦就直说,和过节扯上关系干嘛?”
“你在这里,就没有喜欢的人?”缪泓继续托着腮撑在写字台上,接着感慨道,“一个人在这里几年,是很难熬的。我喜欢郑见斌,是真的;可我也不排除有寂寞的因素。”她垂下支在写字台上的手,顺势放到膝盖上,随后左手无意识地用力握了一下右手的指尖。“我,讨厌孤独。”她小声说。
“明白的。”沈愫点头——这里是离家万里之遥的地方,每年有五个月的冬天,虽也很美,但更多的时候,他们这些留学生感受到的是寒冷、枯燥,不乏危险的生活环境。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孤身在外,确实有很多的酸楚可言。
“所以啊,你就不想找个伴儿吗?”
沈愫指指耳朵上的耳钉:“看到吗?”
缪泓凑近端详:“很漂亮,以前没怎么注意,原来是个‘小翅膀’呢。咦,怎么只有一只?”
“我把它的‘另一半’给弄丢了。”沈愫的食指尖轻轻滑过自己的耳垂,幽幽地道。
缪泓沉吟道:“国内有人在等你?”
“没有。”
“那么,是你在等着什么人?”
沈愫依旧摇头:“没有什么人在等我,我也没在等任何人。”她扭头看着向窗外墨水蓝的夜空——还有一句话她没有说出口,只有她自己听得见:有一个人,他一直在某处、永远在某处。
焰火表演的莫斯科庆祝胜利日的传统压轴节目,22时整,全城多处皆会燃放焰火。晚上郑见斌和他室友依约来沈愫和缪泓寝室叫她们出发,然后一块儿从主楼宿舍前往观景台。短短一路上都有人潮向同一方向前进。不少俄罗斯人手上拿着白、蓝、红三色的小国旗,显得颇有节日的气氛。沈愫不由就联想到国内的国庆节,转念间有些想家了。
抵达观景台后,离22点还有几分钟。三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打发等候的时间。突然很响的一声“嘭”,人群中迸出兴奋的高呼。第一炮礼花窜上夜空,瞬间绽放成巨大的一朵。嘭!嘭!!——接二连三不断。除了麻雀山近处的燃放点,远方的夜空也有烟花遥相呼应。
人们爆发出一浪又一浪的口号:“拉——西——亚(俄语“Россия”的音译,即“俄罗斯”)!拉——西——亚!…”
沈愫为在场的气氛所深深触动。尽管这不是她自己祖国的节日,可“爱国之心”是所有国家的人都拥有的,在这些欢呼声里,她感觉到某种庄严神圣的东西。俄罗斯卫国战争胜利日是为纪念二战中苏联军民战胜德国法西斯而设立的,也为了纪念在二战中牺牲的人们,原是个肃穆的节日,沈愫没来由地心中一动:原来“缅怀”也可以用另一种形式来完成。
即使在如此热烈的夜晚,她还是不可遏止地想起了他。她仰头凝视天空,望着明明灭灭的礼花,好像从焰火的升腾或幻灭中能寻觅到自己渴望触碰的脸庞。其实她很清楚,在莫斯科的天空,不可能看得见那个熟悉的影像。即便“他”出现了,也只是虚无幻觉在作祟。她知道自己脚下,流淌着的是莫斯科河;她与他,恍如立于银汉两边,相隔遥远。
白天她和缪泓曾在主楼附近的草坪散步,当时正午刚过,太阳暖烘烘的,在T恤外面披件薄外套都嫌热;而这会儿太阳早已没入地平线,山上又起了风,气温骤降,即使身处人群的包围中,也感受得到淡薄的凉意。沈愫低下头,慢慢把原本敞开的外套纽扣扣好,脑海里却不自觉地出了神:皓尘,还是很想你。就算是这样难过,我还是很努力、很努力地过好每一天。请你不要忘了我!因为如果你忘了,我会很失落…但是不要因为记得我们的过去,就放弃当下的生活。
“有点事跟你说。”
沈愫正要把最后一粒扣子塞入纽扣孔,冷不丁被一旁的郑见斌拉过一步到旁边。缪泓还在原地,看样子正专注于礼花绚烂的空中,全然没发现他俩的动静。
又是两朵礼花升空,伴随着嘭然的声音和人们此起彼伏的欢呼:“拉——西——亚!…”“胜利!胜利!…”
“沈愫,我喜欢你。”
沈愫的视线停留在不远处的一个人身上:稍长的头发、略显单薄瘦削却挺拔的背影,连身高也和于皓尘差不多。
礼花仍在不断绽放、人声鼎沸、山间还夹杂着被四周的嘈杂声浪无意中震响了的汽车防盗器警报音。
沈愫什么也没有听见——礼花、欢呼、汽车防盗器连绵不绝的“呜哇呜哇”声,以及郑见斌的告白。
“不是你,不可能是你…”她嚅动着嘴唇,无声地反复念叨着,脚下却不停。
她知道自己很傻,但她还是管不住自己的意志,一步步地朝那个和皓尘相像的背影走去。
她距离他只有半臂之远了。她停了下来,不再靠近,眼泪刷地流了下来。
她已经确定,那个人不是皓尘。
其实在她走近之前,理智也明白无误地提醒着她:绝无可能在莫斯科碰到皓尘。
她的举动,凭借的是一时的“任性”和“失控”。
她带着失望、刚要离开,那个人却不知为何转过身来——那是张陌生的脸。只有些许难以形容的清冷神情,沈愫似曾相识。
楚齐的矛盾
作者有话要说:一面湖水 齐秦
邵楚齐握着方向盘,盯着路口亮起的红灯,渐渐有些走神。
过两天他又要去莫斯科出差,前天晚上他发了个E-MAIL给沈愫,希望能抽空在莫斯科见个面。自从沈愫去留学后,他们这还是第一次联络。昨天他收到了沈愫的回信,说很高兴见到国内的朋友,能见面叙叙旧当然好。沈愫还让他不要乱跑,毕竟她对莫斯科比较熟悉,而且无语言障碍,到时还是去他下榻的“宇宙”宾馆碰面比较方便,并且在邮件中告知了她在莫斯科的手机号码。
“嘟嘟——”后面的车按响了喇叭。邵楚齐用力眨了下眼睛,从恍惚中醒过来,意识到是前方的绿灯亮了,忙发动车子向下一个路口驶去。
他今晚要去“鹿岛”。自从发生了那次妻子跟踪他去鹿岛的事件后,对那里的感觉就变得不那么愉快了,他也就很少再去。此番前往,他主要是为了见于皓尘。他也说不清为什么,对于皓尘的印象出奇得好:最开始只是单单喜欢听他唱歌,后来沈愫和于皓尘走在了一起,在并不深入的接触中,这个人却使他相信能给沈愫带来幸福。邵楚齐从来不认为他们是情敌或对手,因为从一开始他就认定自己丧失了竞争的资格。他要的,只是沈愫过得幸福。若说私心,只要能远远看着她就好。可于皓尘竟也宿命般地错失了她。邵楚齐是知道个中原委的,正是因为如此,才更生出对他们劳燕分飞的惋惜之意。虽无法确知她和于皓尘之间是否保持联系,但以他对沈愫的了解,他断定多半没有。——这个女孩,总是习惯隐忍自己的感情。这一次,只怕又是。
他并不清楚于皓尘是否还在“鹿岛”驻唱,此去纯粹是碰碰运气。其实他怀疑过自己这么做到底对不对:或许,沈愫和于皓尘不再有任何牵扯对他们两个才比较好吧?矛盾的念头直到他停稳车子、进入到店内后,仍不时左一下右一下地敲打着他,害得他拿不定主意。
他坐下后,有人走过来跟他打了个招呼:“好久不见,以前常来?”
“你是?”
“我姓成,‘鹿岛’是我开的店。”
“你好,程老板。你记得我?”
成哥笑道:“过去常见你,而且你应该是认识THOMAS的吧?是他朋友?”
邵楚齐刚要诧异鹿岛的老板怎么知道他认识于皓尘,猛地回想起那晚妻子大闹场的情景,恐怕是那件事才让这个老板这么印象深刻。他自是不会去证实自己的揣测,点了点头,接着问:“他今天会来吗?”
“他就在后台…”不知为何成哥竟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离他上场还早,要不,我去叫他过来一下?”
“如果方便的话。”
“怎么称呼?”
“我姓邵。”
“邵先生,”成哥缓缓开口,像是在斟酌适当的词句,“你等下和他好好谈谈,他现在这样,很让人担心。”
邵楚齐在座位上兀自琢磨‘鹿岛’老板所说的话。越来越为于皓尘目前的状态担忧。他对于皓尘是欣赏的,但还谈不上是真正相知相交的朋友,他担心于皓尘,主要还是因为沈愫:如果于皓尘把日子过得一塌糊涂,见了沈愫的面他怎么对她说呢?还是,假装一无所知地避而不谈?想到这种种,他几乎要起身离开“鹿岛”,干脆避开与于皓尘的会面。他摸着自己的下巴发呆,暗地里有些怀疑自己此举是否太“多事”了。
最终他还是坚持坐在那里等于皓尘的出现,并且决定:不论如何,今天非得要见到于皓尘不可。至于,到时和沈愫怎么说,就等和于皓尘接触下来再定。也许——他开始施行自我催眠——情况并没有很糟糕。
邵楚齐正陷在自己的沉思中,头顶突然有人说话:“你好,找我?”
他对于皓尘微笑道:“不好意思,打扰你了。本来是想等你唱完再跟你聊的。”
于皓尘拉开椅子坐下:“没什么,现在我也有时间,只不过有点奇怪你怎么会想到特地来找我。”
“我…知道你们的事。我很遗憾。”邵楚齐说话的时候,语气略显尴尬。
于皓尘的眼睛眯了半秒钟,随后似是恢复了常态。左面的嘴角微一上扬,似笑非笑地看着邵楚齐。“哦。”他漠然地应了一句。
“我过两天去莫斯科出差,顺道会和沈愫碰个面。我想,或者你有话要带给她,就来这儿找你了。”
于皓尘先是冲邵楚齐摆摆手,随后从兜里摸出香烟盒,递到他面前问:“来一根吗?”
邵楚齐默默抽出盒子中的一根来,叼在嘴上;于皓尘自己也含上一根香烟,用打火机把两根烟分别点燃。
邵楚齐慢悠悠地喷出一口烟雾,问:“你自己是怎么个想法?没有什么话要我转达吗?”
于皓尘先是不答,接连深深吸了几口烟,道:“就说我很好。”
“你觉得她会相信?”他把烟灰弹落到烟缸里,抬眼看着于皓尘,涩涩地一笑。
邵楚齐也是个判断力敏锐的人,面前的于皓尘虽然表面上尚“若无其事”,但和他过去几次见面时给他的感觉是很不一样的:他的眼神不再清冽,视线总像是停留在某个触不到的虚无的远空。那个不顾一切冲下舞台、只为保护心爱女人的激情澎湃的“骑士”、那个在机场与他潇洒自若地与他自信交谈的青年,与现在这个对什么都过分淡漠、神态麻木的于皓尘,大不相同。诚然他依然维持着基本的礼貌和风度,问题是除此之外,在他身上,原本的美好特质已所剩无几。
“那就什么都不说,你没有见过我就对了。”于皓尘站起来,把桌上的烟盒塞回口袋,离开座位道,“抱歉,该我上台了。”
邵楚齐没有走。他现在真是陷入了两难。一时间想:不如按照于皓尘的说法,对沈愫什么也别提便罢了。他后悔自己今天的冲动——与于皓尘见面后的情形表明他不该来的。现在倒好,弄得自己向沈愫坦白也不是隐瞒不提也不是。话说回来,即使打定主意告诉沈愫今天和于皓尘的碰面,又能作何描述?跟她说于皓尘什么也没说,只是看上去有点不对劲——他又有什么权利下这种主观的结论呢?
邵楚齐抽完了皓尘点的烟,下意识地用了很大力把它按灭在烟灰缸里。他还是没有走,尽管他对自己留下来究竟意欲何为感到茫然。他摸出自己的烟,放进嘴里,点燃。随后他唤来侍者叫了一杯“马天尼”,在位子上一边喝酒一边闷闷不快地抽烟。于皓尘已经上台了。对他的歌声,起初邵楚齐由于心里头烦乱,所以并未留意,待得稍后情绪趋向平稳,他开始侧耳聆听。一首曲终,他不由地皱起了眉头。
邵楚齐不知道一般来酒吧的客人有多少是认真听歌手唱歌的,但他偏巧就是那少数人之一。这家店他曾来过好多次,对于皓尘的演唱风格和水准也很清楚,而现在台上这个声音带着一股摆脱不掉的疲乏感、每到飙高音的时候透出些许吃力,有两个地方于皓尘甚至唱破了音。他不知道为什么短短时间内一个人的音质会有如此大的改变。不止是音质,还有对整个歌的演绎状态,完全是心不在焉、萎靡不振的腔调。
他低头端起酒杯喝酒。等他再次将注意力转移到台上时,发现上面竟换了个女歌手。其他的客人倒是没有提出异议,他却觉得这不寻常:记得过去于皓尘每次至少会唱满一个小时再离场,今晚只勉强唱了一首。邵楚齐招来侍者,询问为何中途换人,侍者为难地说:“THOMAS今天不舒服,唱不了了。”
“我是他朋友,能去后台看一下他吗?”
“这…”年轻的侍者面露难色。
“邵先生你去吧。小亮,你陪他去。”
邵楚齐听到身后有人发话,回头见是“鹿岛”的老板;谢过之后,他随刚才那位侍者去了后台。
于皓尘在后台半佝偻着背坐在镜子前,咳得厉害。一旁有人给他倒了杯水,他一手拊着胸口,一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水;结果大概是不小心被呛到,反咳得更凶了。邵楚齐先前还怕突然在别人狼狈的时刻出现不妥当,挨到这会儿他实在没办法静静旁观,直走到他身边,替他不停拍背,希望这能会他好受些。几分钟后,于皓尘的呼吸总算趋于平缓。
邵楚齐稍舒了口气,无意间视线扫向后台的化妆镜,那上面映出的是于皓尘被涨得通红的脸孔;他的鬓角渗着细汗,眼角充血、含着泪水——也不知是咳嗽所致还是他痛苦的自然流露。久久,他的口依然微张着,看得出是在努力调节起伏不匀的气息。
虽说邵楚齐对医学不甚了解,也察觉出这个样子不是单纯的感冒咳嗽这么简单。待于皓尘呼吸正常后,他问:“是不是气管方面的毛病?”
于皓尘知道,他这段日子是在对自己不负责任地透支健康。他良好的生活习惯已毁灭大半,旧疾复发是早晚的事。前几天就出现过短暂的胸闷、气喘等征兆了,有一晚半夜里他差点觉得自己要背过气去,有什么卡着喉咙,让他发不出声音、连呼吸都很困难,好在只是一瞬。刚才在台上,他唱了不到半首,那种熟悉的胸闷、呼吸不畅的感觉又一次朝他袭来,他是硬撑着才把这首歌唱完的。他自知绝对无法再坚持唱整场,干脆下台找人临时作了顶替。
发现自己的哮喘有复发迹象时,起初他也曾心慌过;而后,便淡然了。他清楚这是身体对他的主人这段日子以来毫不节制的生活在进行报复——抑或也可以理解为是某种“善意的提醒”和“抗议”——告诉他,从现在起若要纠错还来得及。可他已经离不开烟酒了,倒不是他相信烟酒有魔力能使他快活,至少有时候有他们作伴会给他带来片刻的麻醉和松弛。反正他认定此生注定错误百出:预见到自己如同一块残次的玻璃,正由一条细细的裂口逐渐不可逆转地裂成一张蛛网,最终逃不过整个碎成粉状的结局。
于皓尘没有向邵楚齐提及自己哮喘的事,只是他突然做了一个决定,他说:“邵先生,见到她,帮我个忙行吗?”
“你说。”
于皓尘摩挲了几下自己的左耳,最后,才像下了很大力气似地摘下了耳垂上的耳钉。他一直戴着这只“银翼”、从买的那天起就带上了。可他今天,带着不甘、遗憾和撕裂的决绝摘下了它。他从衣袋里抽出手帕,把耳钉放在中间,折起手帕的对角,打了两个死结。他的手指有些不听使唤,第一个结竟打了三次才完成。“这样就不会掉了。”他把扎好的手帕递给邵楚齐,“把这个给她。”
邵楚齐没追究个中深意,只问道:“需不需要跟她说什么?”
于皓尘的视线仍锁在邵楚齐手中轻握的手帕包上,他定定地说:“就说,我祝福她…”他的双眸微烁,“她还可以继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