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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的手被一个温暖的温度覆盖住了,那人握了我的手,带了点坚定般,让我觉得莫名安心,犹如故人般的。他淡淡回了声“你好。我叫金木。”声音带了点异样的低哑,仿佛喉咙里卡着什么一般让人觉得不自然,但还能分辨出他该还是个年轻的男人。
我不喜欢让陌生人进驻到我的空间里,但是此刻我去没有权利去拒绝。我的情况总是需要一个人在边上辅助的,吴秦有自己的工作,也有自己的生活,何况他也不宽裕,我那点钱根本不足以请到一个护工。吴秦女朋友的弟弟对于我来讲,已经该是感激的帮忙了。金木看起来也并不是多话的人,他是个文字工作者,也该喜欢安静的工作环境,我们应该能处好,互相也有自己的空间。
这之后吴秦也才告诉我,这套闲置的房产其实就是金木的,他常年在另外一个城市,这次是到这里短住,换个环境寻找灵感。吴秦突然接到这个消息,还很不好意思的和他道歉说正让我暂住在那儿。金木问了我的情况倒是表示可以让我继续住着,毕竟空房间很多,他也可以帮忙照看,吴秦自然是求之不得。
“草草,金木人挺好的,我和他还算早于我女朋友就认识的,是个挺靠谱的家伙,人品很好,你不用担心他会有什么不规矩,而且你的房门我给你装了锁,你是女孩子,这个当然提防点也好的。”
我点了点头:“不用担心,这些天我自己也摸索着能走路了,很多事情都习惯了,不用他帮忙。他倒是出门我一个人也没什么问题,只是做饭上我还没办法自己搞定,如今他在,我也能蹭口饭。住在人家这里,怎么的还是麻烦人家了。替我向你女朋友道谢也道个歉,占用你太多时间了。”
吴秦愣了愣才应了一声。然后他便和金木出去似乎做了什么沟通。对于要一起住的这个房东,我总觉得有种违和感。这个叫金木的男人,除了这个名字之外,我完全不能靠着想象勾勒出他的形象,甚至不知道他的具体年龄,只觉得是个少言而安静的男人,却用着草木系的香水。这种气质让他和吴秦之间的友情关系显得奇异,甚至比起朋友关系,我总觉得他和吴秦处起来会带给对方一种压迫感。
然而他确实是个安静并且有分寸的男人。为人礼貌,但并不会太过热情,因此我们几天相处下来也并没有到熟稔的地步。这一年我都很疲惫,其实也只想一个人静一静。金木给了我很多空间。我很感激他。
直到半个月后我才和他有了真正意义上的一次聊天。他虽然是文字工作者,但每天意外的非常忙碌,我总隐隐听见他在阳台上打电话,一次似乎事情特别重大,整个晚上他都在忙碌,开着电脑。第二天起来,客厅里都有淡淡的烟味,我咳了几声,他不好意思地道歉:“昨晚有点缺乏灵感。”
我对他笑了笑:“这么多天还没真正互相自我介绍过。承蒙你的收留了。你叫何草草,你可以叫我草草,不用再每次何小姐何小姐那样叫了,太生分了。”
他似乎在沉思什么般的静默了一会儿,才终于哑着嗓子叫了一声“草草”,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亦或者是他昨晚通宵,此时声音都带了点嘶哑,甚至似乎有个微小的颤音蕴含在里面,然后慢慢荡漾开来,他这才收敛回了音色,“我叫金木,你知道怎么写的,就是金木水火土的金木。”
“我们的名字起的还真是都很潦草。”说完这句之后我便有些尴尬,因为眼睛看不见,更无法看到对方脸上的神情,我无论如何都找不出话题来继续这场谈话,而对方似乎也还沉浸在什么里一般,直到他想起什么。
“我去把番茄蛋汤端出来,中饭已经做好了。”然后他很快地起身走进了厨房,那个瞬间带过一阵草木系的香水味,明明该是让人安心感到温和的味道,沾染了烟味,却总觉得是矛盾的,不合适的。他实在是把这个香水用的太刻意了。
我思索着什么时候熟悉了要和他提一提。他虽然多数时候沉默寡言,但其实确实如吴秦所说,是个内心温和的人。
第四十二章
很快迎来了春光明媚的日子,这样的时节,我喜欢坐在阳台上晒太阳。即便看不到,但当阳光那种微微的暖意和温柔在我眼前投射出朦胧的光感时候,整个人都会觉得毛茸茸的温暖起来。
这么一个月下来,我已经完全不需要扶持就能在房子里畅行无阻了。金木爱花爱植物,春天一来,他便开始买进各种绿色植物和花木,我能想象,如果我能看见,阳台一定像个小型花园一般生机盎然。后来的一天,他突然开始从花店里买玫瑰和其他香味浓郁的花朵,大把大把的,花店店员让我签收时候我还带了点茫然。倒不知道他要追求哪个姑娘,花了这样的大手笔。
然而他回来后,却把堆满自己房间的花朵纷纷拿出来,买了不少花瓶,一个个的沿着墙壁的边沿排开,然后一路都插上鲜花。我开始还只是不解。他买了这样多的花,但并不送人,反而每天都让花店送同样多的花束回来。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可以依靠不同的香味来分辨路段和房间,才知道他做一切不过是为了让我更好的在房间里行进摸索。玫瑰味道的是通向卫生间的路,百合味道的是书房,而在厨房里,他摆放了好几盆薄荷,冲淡了那种油烟味,既提神又清新。
这种默不声张的体贴让我觉得感动但又有点微妙的退缩。金木有时候会在阳台浇花,他总是寡言,也不会打扰这种宁静的氛围而来和我搭话,甚至脚步都轻轻的,但却像优雅的猫,带了点狡黠,你不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或许是一个完美的起跳,或许只是个趴倒。他像一个安静的捕手。
而带了这种注意之后,我也才留意到原先未曾关注的东西。即便他沉默着,但却总有一束目光围绕着我。当我安静坐着时候,默默地注视着,而当我站起来扶着墙壁行走时候,它会变得更加热烈般的追逐在我身后。但我也并不肯定,因为这些日子阳光也盛了,我的眼睛对于光与影总还是迟钝的。何况金木也善良温顺到让人不觉得共处一室而突兀。
大约后来我疑惑地转头的次数多了,他也有些不好意思:“对不起,我确实有在看你。”
他这样大方承认,我倒不知道该如何接应了。好在他之后的解释让我松了口气。
“我最近要写的小说里女主角也是经历了突然的眼盲,所以我想从你身上找寻点灵感,所以我照顾你也是有私心的。”
然而他这番话后,我却反而对他心无芥蒂了。因为有私人才显得是正常的,毫无所图的如此照顾一个眼盲的人,倒反而让我不安。而知道了金木需要创作素材,作为报答,我也愿意常常和他交流关于眼睛的感受,只是闭口不谈导致我眼盲的原因。
“其实也并不是完全看不见,有时候也有模糊的人影,但有时候却只剩下光感,只能感受亮度的不同,没有影像。另外其他感觉倒确实会敏锐一点,但总体我并非先天就眼盲,所以所谓的敏锐也只是较之于原先的迟钝而言的,触觉听觉也并没有被补偿一般的提高。”说完,我就摊开手掌,“你看,我算个连眼盲都半路出家的人,也只是靠着一路摸索才对外界稍微有点感应和头绪,并没有小说里那样的神奇才能。”
我的手掌上有很多细小的伤口和摩擦,眼睛看不到之后,多数时间便是靠着这双手的摸索才能行走。我很反感拐杖,那敲击地面的声音让我觉得憎恶,所以宁可用手探寻,也不愿意真正像个盲人一般用拐杖,那让我觉得我这辈子眼睛都好不了了。我还是拒绝接受这个身份。
金木看到我的手似乎情绪波动很大,他轻轻把我的手掌翻过来覆过去的查看,仿佛抚摸般的掠过我新近添加的一个伤口,我疼的反射性把手一缩,他才觉得失态般的放了手:“对不起,我只是好奇。”
我表示不介意地摇了摇头。
“你有想过接下来要学什么手艺么?”金木说这话时候带了点局促,几乎立刻的,他就加了一句,“我没有冒犯的意思,只是很想调查下你们的心理状态,关于落差的调试,是不是会马上想着积极的融入社会。”
我知道他所说的,这确实对我也是个问题,在眼睛没有瞎之前,我可以靠着厨艺过活,可现在的我,却是连碰厨具都有危险的盲人。我也没法靠着别人生活一辈子,不然也没有从曾轩那里逃出来的必要性。度过这个缓冲器,等彻底适应了黑暗里的生活,我必须重新振作起来,找到我能做的活,养活自己。即便我多么不愿意也不相信自己一辈子会眼盲,但人总生活在当前。
金木等我沉思了片刻,才哑着喉咙提了意,他说他可以帮忙找份合适的工作给我,他虽然从事写作,但因为取材的缘故,认识的人确实相当多的,我点了头表示感激。
中午吃饭后本是闲暇的,金木本打算带我去一次附近的超市,却不料洗好碗,便来了不速之客。中气十足地把门拍的大响:“何草草!草草!你在么?”
金木似乎比我还紧张,他飞快地起身去开了门,我只能听到门口方向传来一声惊愕的大叫:“隔!…隔壁的胖妞你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
我终于认出这声音该是宋铭成的,他倒是一如既往的活力十足,语气里带了欣喜,我却不大愿意见他。毕竟让我想起宋铭元。我如今已经不怨恨他了,但只觉得自己和他互相伤害过,实在并不适合在一起。这一年我太疲惫了,疲惫到无力风花雪月,激烈的感情于我倒是身体无法负荷般的,只求一段平白无奇的人生了。
宋铭成进门后显然对我这种态度有所知觉,倒是干笑着:“哈哈哈,好久不见啊,草草,我就过来看看你,之前听说你的事情了,也很意外,这是我给你的水果。”
金木把门关上,淡淡地对宋铭成说了句:“放那边吧。”
他的声音此刻倒不是低哑了,而是仿佛感冒般的闷沉,就如钝物击打在棉花里。
宋铭成似乎也被他这种声音惊吓到了,只一个劲地“哦哦哦”起来。他似乎在金木面前很服帖,由此我也猜测金木该是个长相严肃的人,至少能震慑宋二少爷的,除了他哥哥,倒也不多。
中途金木有个重要电话要接,再三关照了我之后便出了门,临走时他和宋铭成之间气氛倒很诡异。好在这之后变成了我和宋铭成两个人,他便恢复原状肆无忌惮起来,这才有了他二少爷一贯的作风。
“我说草草,我知道你之前恨我们的,但我哥这次也栽跟头栽得狠了,你知道因为他形象的下降企业亏损多少么?也算是有了报应了。这明明该是你是胜利者,怎么现在把自己搞的这么狼狈。你这眼睛怎么回事,还有办法救么?”说完宋铭成便伸出手在我面前晃了晃。
我把他的手挥开:“我光感还是有的,别拿你的猪蹄在我面前晃荡。今天我也不想说和你哥哥的事情。”
宋铭成有些尴尬:“你不要误会,我不是来耀武扬威的,你也不是才认识我了。我知道我们做的不对,也真心的道歉,只是你现在把身体弄成这样,别说我哥,就是我也心里不好受的。你等着,我给你找点土方去,什么按摩之类的,总有一个能有点疗效,你这么年轻,总不会一辈子这样的。”
我们就这样意识流一般的随便聊着,倒也很开心,宋铭成毕竟是个好的聊天者,插科打诨,只要不涉及他哥,我倒发现是个不错的人。
而我们的聊天接近尾声时候,金木便回来了,他也坐在一边的沙发上,自己倒了杯水。
宋铭元突然转头:“我也该走了,草草,我就最后问你一句话,你还喜欢我哥么?”
我有点呆愣,然而还没等我回答,旁边的金木就大声地咳嗽起来,他那带了嘶哑的嗓子,果然是感冒前兆。
宋铭成经过这么一阵撕心裂肺般咳嗽的打断,也没了继续询问的兴致,只是垂头丧气般地嘟囔着:“我这次来是我个人行为,我哥不知道,也和我哥没关系,你不用担心,我们…我们是不会打扰你的!”
我料定他是偷偷来的,大约被宋铭元知道了责骂,也很谅解:“没关系,我不会告诉宋铭元的。”
宋铭成期期艾艾地嘀咕了几句,便告辞走了,我隐约听到他最后念叨的是“或许他早就知道了。”
这之后我转头询问了金木的身体,劝他不舒服就该吃药,他却只是哑着嗓子表示了今天只是用嗓过度。
第四十三章
金木开始每天拉着我出去散步,这些天蔷薇花也都开了,一路走过,我能闻到馥郁的香味,这段路一直是我喜欢走的。多数时候,金木也并不干扰我的行走,他甚至也不上前搀扶,而只是让我沿着盲道慢慢的走,适时提醒我前方的路障。我能感受他的气息,他一直在我身边,只离开了一点距离,但恰好是那点距离,让我觉得被尊重并且独立。而在快到马路口时候,他才会默默上前拉住我,然后陪着我过街。
“这里是一家面包店,你能闻到面包的香味么?上次我买的甜甜圈就是这家的,老板是一对夫妻,笑起来都有酒窝,都胖胖的,很有福像,有个女儿,上小学三年级,每天都喜欢扎粉红色的蝴蝶结,走过都带了点面包店的奶油味。”路过繁华的街区时候,金木就充当解说,在他的描述里,我也渐渐明朗起来,仿佛我真的能看见这些景象一般。
在门口晒太阳的大黄狗,树荫下下象棋的老大爷,一边等红绿灯一边吵嘴的情侣,有着“比你的脸大”广告语的战斗鸡排连锁店,路边的小贩。
一切的一切,都慢慢鲜活起来,金木每天都陪我这么走上一回,每回的解说也都是不一样的,人们的生活不停在变幻,我在他的描述里感受到时光的流逝,而路边的人也开始知道我,知道每天下午3点,都有一个眼盲的姑娘要走过。
渐渐便开始有不同的人和我打招呼,最先的便是面包店的老板娘,一边鼓励着我多走走,一边把刚出炉的松软香甜面包递到我怀里。然后是靠着送报纸打工的少年。大家都很友好。
而金木生动的描述更让我觉得感动和渴望。第一次的,不同于当初想脱离曾轩时候那种心情,发自内心的,想要再看看这个世界。人总是在失去之后才知道珍惜,这真是真理。听着金木的描述,我才觉得生活中很多细小的东西,都给我忽略而过了。
昨天还打着花苞的花,今天便开了;昨天还活着的蝴蝶,今天便垂着翅膀死去了;昨天还枝叶稀疏的树,经过一夜的雨,便郁郁葱葱了。金木的叙说平直但却总是让人动容。
而有天,在遇到一片玫瑰园的时候,他突然转头问我:“你喜欢过什么人么。”语气平淡,但却带了点尾音,在玫瑰的味道里,他在怀念什么。我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但却能想象,他这般的语气里,眼睛也该是寂寥的。
这也让我想起过去。那走马观花一般的过去。宋铭元不会消失,这点我没法否认,他会永远留在我的心里,作为一个痕迹,像一个坐标,一个里程碑。分割掉一段过往和现在。我想起那个抱着我说要给我一整个花园的男人。他也是金木这般温柔内敛的,他会微笑着告诉我,我的花园里只有一朵花。整个花园,都等着你来占据。
然而他现在怎么样了,我不敢去想,也不敢去问,甚至刻意的不注意任何关于宋铭元的新闻。我是害怕的。宋铭元还给了我一个公平,不惜以自毁形象的代价,我知道他这些时日必定是艰难的,他总要面对太多压力,而我只是袖手旁观,甚至连重新出现的勇气都没有。
其实那晚听说林如烟做为他的女伴时候我就是难受的。可是我并没有再过问的资格了。在经历过这一切之后。何况如今的我,眼睛看不见了,甚至不知道能不能重见光明。如果当年的我还能自欺欺人,我有一门厨艺傍身,也是个上进青年,现在的我却是什么都不剩下了。而想起母亲,我心里还闷闷的疼着。
“如果花园里原先种着的这片玫瑰都死了,你说主人会很快收拾掉残骸种上其他花的吧?”下意识的我就转头问了金木。这些天来,我觉得他是可以信任的,并且在处理事情上也是成熟的。
大约这个问题有些突兀,他愣了愣,然后才回答:“不会的,如果我是这园子的主人,我不会种其他的,因为我坚信,我的玫瑰没有死,也不会死,它只是暂时的凋谢了,来年,还有春天的。我会静静地等玫瑰的下一个花期。”
他笑了笑:“就像是一个约定。种花和真正爱花的人都是这样的,在播散种子时候,就是一个约定,和玫瑰的约定。这片土地就是为了这朵花而开辟的,没了这朵花,便是荒芜。”然后他牵住了我的手,“你在想什么呢?”
我愣了愣,这是金木第一次直接牵我的手,但我却隐隐有些熟悉的感觉,指肚柔软的程度,指节的长短,甚至指甲的形状,仿佛我曾经就是握过这手的,让人心悸般的熟悉。我按了按自己的心,让自己停止胡思乱想。
然而一旦产生疑惑,没有一个开诚布公的解释,人总是要越想越多。我心里有个猜想,但是又觉得实在太不可能。处于这种焦躁中,但因为眼睛看不见,没法验证,只能通过语言来试探。
晚饭时候,我问金木,对于一段过去的感情人是不是该放下,学着成长,沉舟侧畔千帆过,往前看。
金木却沉默了,似乎对于这个话题并不显得高兴,他只是低哑着声音问我:“你怎么会突然想到问我这个的。”
我心里狂乱的跳着,却用语言掩饰着:“因为吴秦说你是文字工作者,有时候也写情感类专访和爱情小说,我觉得你必然是懂得很多的,何况你做采访总要接触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事,总是个比我有阅历的人,我有件事很疑惑,在想,或许你能给我意见。当然也只是一问,你不愿意回答,也没事,还是我唐突了。”
金木似乎沉吟了一下,才有点艰难的回答,他那种语调让我觉得今晚的米饭里全部掺杂了石子:“做你觉得开心的事情吧,如果你觉得忘记过去让你舒服点的话,就放下以前的事吧。遇到好的人,觉得合适,就抓住,以后要找个能照顾你的人,要细心,要体贴,不离不弃。不一定要大富大贵,善良就好,懂得珍惜你就可以。”
第四十四章
这之后无论我如何旁敲侧击,金木似乎都打定主意般的保持缄默。而所有鲜少的回答里,也都开始平淡无奇,似乎都没有什么深意,而他见到我渐渐好转,似乎也开始慢慢的退出我的生活。这些天来他常常并不住在房子里,而是总接着电话在不同的地点奔波。
金木就像和我作对般的,我越是想知道他到底是谁,他便要把面纱遮得更严密一点。而向吴秦打听,吴秦在电话里声音也显得很局促,他只是不停强调着金木总之不是坏人,人品可靠,不用担心他会使坏。
“草草,你这么关心他干什么?他,他是有女朋友的,你多心了。”吴秦最后的声音有点颤,然后他推说手头工作忙,就挂了电话。而他迟疑的态度让我更加觉得有问题。
金木出现的太及时,不早不晚,恰到好处般的,就降临在我生命里,在我需要的时候出现,陪伴我度过最初的适应期,然后等我有足够的自保能力时候,又悄然退出舞台。不求回报。这太像个都市童话,然而我已经过了相信童话的年纪。
然而不容我多想,吴秦就过来和我说,金木再过一个月要走了,他需要到别处去找灵感,在这个城市的旅途要结束了。而配合他这些话一般,金木当天就开始回家收拾起了包裹。
宋铭成后来也又来看过我一次,他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却只是举重若轻地叹了句:“草草,你在希望些什么?”而没等我回答,他便接着说道,“即便金木是我哥那又怎么样?你能看见了,还愿意和他在一起么?你能放下你母亲的事么?又或者金木只是金木,那你又如何?因为感激而产生情愫,日久生情,所以终于能放下我哥和他开始一段恋情?”
说完宋铭成就搅拌了下手里的草莓奶昔,他近来似乎很有些作为,一派公事繁忙的样子,来的时候都要带着一大杯的奶昔,并且很有分享精神的,他一定会给我也带一杯。
“最近太忙了,哥哥不管事,都丢给我,我要过劳死了,吃甜的减压。”他似乎害怕我误解般忙不迭的解释,然而说到他哥哥,又觉得是触碰到了什么禁忌般的转换了话题。
直到他走之前,我们都一直在聊电影,倒也很有趣,宋铭成自从接手HT以后,倒是对娱乐产业很上心,和我说了不少娱乐圈里的糗事和八卦,其中就有《破城》拍摄的一些花絮,这个片子果然是HT大手笔,竟然整个过程都是宋铭成一路跟进的。
而对于我这种惊讶,宋铭成很得意洋洋:“不然,怎么拍的能那么好呢,何况是哥哥亲自要求必须拍好的,女主角也是哥哥亲自挑选的。”
我不动声色:“林如烟么?她倒确实很漂亮,可惜我看完这个片子以后不久就失明了,那天据说酒会上你哥哥带的女伴就是她,不知道闪光灯下的真人该多风华绝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