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走完平缓的山坡,开始攀爬一段略微陡峭的山路,沈隽很自然地伸手扶着文瑾,一副怕她滑倒的模样,文瑾也顾不得避嫌,谨慎地看着脚下,一步一步走到竹林旁边。
文瑾先用锄头挖笋,沈隽在一边看着,很快就看出文瑾找笋的窍门:“我来!”
文瑾没说什么,把锄头交了过去,两人轮换,足足挖了一个时辰,文瑾手里的小藤篮已经满当当的了。
“好了,好了,咱们回吧,嘻嘻。”默契的配合,丰硕的收获,让文瑾一时忘情,她高兴地展颜一笑,催促沈隽返回。
沈隽看到文瑾无邪的笑颜,心中一动,忍不住又盯着看了一眼,文瑾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赶紧低下头去。
“你笑什么?”沈隽很快控制了情绪,声音十分平静。
文瑾听到他醇厚平和的声音,心里也安宁下来:“还是你有劲儿,换成我,根本挖不了这么多。”
沈隽忽然想起“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诗句,禁不住心疼不已,他一只手拿着锄头,一只手扶着文瑾,两人顺着山路往下走。
“你想吃什么,出钱让人帮着采就行了,今后这么危险的地方,就不要亲自来了。”
文瑾心里一热。二伯一家对她关爱有加,但像沈隽这样,能深刻打动她心的时候,也是有限的几次。
文瑾强压激动:“我会小心的。”
沈隽却对这样的回答十分不满:“什么叫你回小心的?还准备冒险吗?”语气竟然十分严肃。
文瑾也说不清为何,却觉得这严肃里,满含关爱,禁不住乖巧地点头:“我也没想到路上这么滑,今后再也不这样了。”
“这才乖!”沈隽松了口气。
俗语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再加上太阳一晒,雪有些开化,路上便更加湿滑难走,文瑾几乎靠沈隽半托着才走到山下。
“今天多亏你了,谢谢!”文瑾由衷地说道。
沈隽却不高兴地皱起了眉头:“你这么和我客气吗?是不是我吃了你那么多的饭菜,一见面就该不停地说谢谢呢?”
文瑾诧异地看了沈隽一眼,他怎么变脸比翻书都快?
沈隽立刻感觉到了文瑾的情绪,他声音低沉地道:“我朋友很少,亲人又不在身边,拿你和文翰当兄弟姐妹,你却这么和我生分!”说着,忍不住有些伤心地低下头。
文瑾心里十分不忍,用手背碰碰他胳膊:“别生气,我道谢,是表达心里的感谢之情啊,难不成跟冷血动物一样,对你的好意无动于衷,你才高兴?”
“真的?不是把我当外人,才说我客气话的?”
“…”文瑾不知该说什么好,可见沈隽还眼神热切地看着呢,只能点点头。
沈隽满意地勾起嘴角,那如阳光一般的笑脸,简直能晃花文瑾的眼,她赶紧低下头:“今天你想吃什么?”
“你做什么我都爱吃。”
这话说的,文瑾更是抬不起头来,回村的路上,又是相对无言,文瑾低着头,沈隽看着她。
终于拐过弯儿,在门口张望的文翰看到了,扬起手臂招手。
“我先走了。”沈隽歉意地低声给文瑾说道。
“嗯!”
文翰快步过来,接过沈隽手里的锄头:“你俩采这么多山笋?辛苦辛苦,这冬笋可不好采呢。”
“对我沈隽,哪有难事儿。”沈隽摆出一副欠揍的嚣张模样。
“就吹吧你。”文翰本来想拍沈隽的脑袋,看到他身上的泥土,便改成帮沈隽拍打身上的土。
回到家里,文翰看到文瑾脸色疲惫,心疼地说道:“那么辛苦就不要去了,又不是没吃的,瞧把你累的。”
“没事的哥哥。”
“快进屋歇着,石榴烧好了热水,快去泡泡脚。”
“哎!”文瑾点头,乖乖进屋。
沈隽不高兴地对着文翰的背,盯了一眼,心里怨嗔:“你个滥好人!”回过头,他又自嘲地笑了一下,那种话,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也不敢说啊,幸好有文翰帮他,不然,文瑾肯定跑到厨房忙乎去了,她那人,哪里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想到这里,禁不住又是一阵心疼,沈隽一向觉得自己很命苦,可看到钱文瑾一个小女子,竟然得承受这么多,比自己过得还艰难,心中更加怜惜。
石榴很快烧热了水,端了一木盆进了西厢房,文翰则拿出自己屋里的木盆,倒上剩余的水,一边往屋里走,一边叫沈隽:“你也赶紧泡泡脚,看靴子上面都是泥水。”
“我不冷,真的!”沈隽声音差点哽咽起来,觉得这小小的农家院,比他那金碧辉煌巍峨庄严的王府,要温馨一百倍。
文瑾洗了脚,换过鞋子,就跑到厨房去帮忙,让石榴和韦氏硬架着送了出来,她心中感动,笑着回到房间,在热炕头躺着翻书休息。
韦氏已经在另一个灶上,熘好了馒头,以及她做的条子肉、小酥肉,还把用水泡开的干野菜,焯熟凉拌了。
石榴炒了个溜肥肠,又做了个茄子煲、猪肚汤,便开饭了。
文瑾真的累了,饭后小睡了一觉,顿觉精神大振,走到院子里,嘴里还在感慨:“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是别有风味的…”她不知不觉,竟然背起了朱自清的荷塘月色。
沈隽就在院子里站着,文瑾的话听得真真的,他心里忍不住怀疑文瑾另有际遇,一个只读过两年书的人,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吗?对文瑾的看法,就又升高了一个层次,觉得那些高门贵女,也未必有文瑾的才情,就更没有文瑾的善良和聪颖。
文翰没午睡,这会儿看书看得头发晕,刚好走出房门,他今天穿了一件圆领天青色的府绸长衫,腰上就系着文瑾做的蛇皮腰带,颜色搭配特别合适,整个的人,都平添一份矜贵之气。
文瑾这才像发现新大陆一般,看着神采飞扬的堂兄:“哎哟哥哥,没想到这个腰带和衣服如此般配,真好看。”
“当然好啦,沈隽说,这样的腰带,到了京城,没有二三十两银子,别想买得到。”
文瑾心中一动,立刻盘算起来,虽然这种颜色艳丽的蛇皮非常难得,但有种绿花蛇却很常见,颜色设计搭配好的话,也漂亮着呢。是不是可以把这个做成产业呢?
“想什么呢?”看文瑾深思,沈隽忍不住好奇,问道。
想到不能让二伯夫妇知道,文瑾笑了笑什么也没说,盘算着去了石卫村,再好好计划计划。
沈隽恨不能打开文瑾的小脑袋,看看她到底在沉思什么,他只恨自己不能伸手,去抚平那微微蹙起的眉尖,想到这张小脸灿然一笑,令花儿都能失色的美丽,沈隽心疼不已。
文翰煞风景地问沈隽:“沈兄,你认为‘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这句话里的‘仁’,和孔圣所言的‘人爱’一样吗?圣人言‘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德报德,以直报怨’是不是不够仁义呢?”
“我认为,仁义本就该对仁义的人才能施行,对恶人施仁,就是助其作恶,这不是仁,而是害人…”两人一边说着,一边进了屋子。
钱先诚听见两个孩子醉心学术,大为欣慰,在老婆跟前称赞道:“咱翰儿是个好样的,交的朋友都是出类拔萃的,这个沈公子,学识也很好呢。”
韦氏正对着窗户的光亮缝衣服,闻言抬头对着男人,欣慰的笑了一下。
文瑾带着石榴,把挖回的竹笋剥皮清洗,让石榴给挡住了,小姑娘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经过人和人之间,竟然可以这么和睦,这么互相关爱,这几天,她就像浑身攒满了劲儿没处使一般,争着抢着干活儿。
文瑾也满脑子生意经,尤其是没法拓宽商路,让她烦忧,便干脆放开手,自己坐在阳光下,看似晒太阳,实则在沉思。
沈隽隔着窗户看见,心里十分难受,看文翰在练字,便悄悄走出来:“文瑾,有什么事情要我帮忙不?”
文瑾一愣,随即摇头:“没有,没啥事儿。”她强挤出一个笑脸,找个借口溜进了房间。
接下来两天,文瑾有意躲避沈隽,她从沈隽望过来那热情的目光里,感到了他的欣赏、心动、和爱怜,这不仅让她心中警铃大作。
随着年龄一天天增长,文瑾也考虑过自己的婚姻,做好了和一个普通农人厮守一生的准备,可惜身边没有出现过一个令她心动的男人,好不容易出现一个沈隽,可惜,竟然是个豪门富少,有着她难以攀越的身份鸿沟。
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还包括两人背后的家庭,就算抛开政治、经济方面的原因,两个身份地位相差太大的人组成一个家庭,其中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势必有很大差异,这是很难调和一致的。她明白,很多女人,见到一个高帅富,恨不能立刻吞吃入腹,也不管自己是不是能消化得了。前世里讲究人人平等,灰姑娘嫁入豪门的日子都不好过,更别说这个时代了。
文瑾自问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真正爱她的直系血亲,二伯和二伯母,又是特别重规矩面子的,那她就要好好经营自己的生活,不该是自己的,就要坚定心念,一定不许伸手,不然,到时候怎么死都不知道。
她只想过自在的日子,不想成天战战兢兢看婆母和男人的脸色,悲剧常常因为贪婪所致,文瑾告诫自己,决不可妄想自己不该得的。
活了两世,文瑾听多了红颜薄命的故事,无非是有几分姿色,不想受穷又不想吃苦的女人,把自己的一生交付给一个富有的男人,奴颜婢膝忍声吞气,最后却没能逃脱悲惨的结局,文瑾觉得这是她们自找的,无论长相如何,人都该自立自强,尤其是女人。
文瑾不怕受穷,自己有想法有干劲,为何不直起腰杆想怎么活就怎么活,为何要把自己送入那深宅大院里受折磨呢?
文瑾也曾经期望沈隽真如沈平所言,只是个破落户子弟,可这一回,沈隽随随便便拿出文瑾在这一世根本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礼物,就说明了问题,沈隽,即使破落,也绝对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那种。
虽然沈隽只是个表少爷,可当年若不是门当户对的人家,沈家能看上吗?
文翰说过,沈家老太爷曾经做过首辅,那就是说,十几年前老人在的时候,沈家是文臣领袖。
沈隽的家,能差到哪里呢?
沈平虽然是庶出,但毕竟是首辅的亲孙子,那家教和熏陶,也绝不会是普通人家所能有的,可他也没有沈隽身上的那种大气,那种超凡脱俗的高贵之气,文瑾认为那是一种长期的积淀,几乎可以说,从出生时就开始培养的东西,沈平作为庶子的儿子,还欠缺形成的条件。
这些,足够说明文瑾的判断是正确的。沈隽感觉到了文瑾的躲避,可惜他和文瑾相见,只有饭桌上,众目睽睽之下,他能说什么?敢说什么呢?就在沈隽抓耳挠腮不知该如何打破僵局时,钱家来了客人。
...

第一零三章 说 亲

钱先诚看到大哥和大嫂,又是两手空空来拜访,只觉得眼前直发黑。钱家大房初一没有出什么幺蛾子,是看在钱先诚一个冬天没少做贡献的份儿上,钱先贵尝到了甜头,食髓知味,这不又上门来了。
文翰和沈隽在房子里讨论学问,文瑾在屋里看书,石榴正在厨房炖酸萝卜老鸭汤。
“先诚,大哥看你来了。”文瑾听见声音,隔着窗户看了一眼,鄙夷地撇了撇嘴,两手空空,说这话也太不要脸了。
“大哥!”
文瑾能看出来,钱先诚的笑容里,有那么一丁点的喜悦,更多的却是无奈,整张脸,笑跟哭似的。
听到声音,文翰也站在了窗口张望,沈隽很好奇,也跟着文翰往外看,他奇怪文翰是个非常重礼的人,为何大伯来了,不出门打招呼。
钱先贵夫妇被让进了上房,坐在热炕上,东拉西扯了一大通,钱先诚唯唯诺诺,光嗯嗯的应声,没说什么话。
“先诚啊,我明天要请赵捕头来家吃饭,你知道,我丢了钱,得靠他来追回。”钱先贵希望赵捕头再抓住贼时,追出脏银,说是他丢的,借以挽回损失,反正惯偷的家,都是要被抄了的,那些银子全部入了官库,也装不进赵立的口袋。
“哦!”钱先诚应了一声,没接声。
焦氏很着急:“先诚呀,你可得帮帮你哥呀。”
“我能帮什么忙?”
焦氏早就领教了钱先诚的愚钝,这会儿也不拐弯抹角,而是直接说道:“你还不给你哥捞条鱼,再给些鸭蛋、鸭子、还有莲子、大米?”
“大米可以,其它的都卖了,没法给你。”钱先诚不想让人知道他和文瑾分家,一直捂着此事,现在文瑾在家呢,自然不敢把鸭蛋和鱼送人情,他可以悄悄补偿文瑾,但当面如何有胆那样做?
“我就不信,你能不给自己留。你刚才的厨房里,在做什么?”焦氏很气愤,忍不住提高了声音。
文瑾已经从隔壁把魏大娘孙子——小萝卜抱了进来,低声叮咛了几句,让他跑进上房。文翰和沈隽见文瑾鬼鬼祟祟的弄进来一个小孩,很奇怪,就悄悄走到东次间外面偷听。
因为魏大娘当年对亮曦特别好,韦氏也对小萝卜很好,有点什么吃的,都不忘给孩子送点,因而,小萝卜跟韦氏特别亲近,只见他小跑进去,拉着韦氏的手:“韦大娘,你家大瓜又来抢东西了吗?”
屋里人无不色变,文翰差点爆笑出声,沈隽一脸莫名其妙。
“一根老藤结仨瓜,大瓜缘何来你家,两手空空不带礼,走时带着鱼和鸭。”小萝卜当年,跟着亮曦学会了这个顺口溜,他们甚至把这个发展成了一个小游戏,因而,不光是他学会说,山窝很多人家的孩子都会说。
钱先贵气得跳下炕,差点把炕桌都带到了地上,他愤怒地指着钱先诚:“老二,你,你…”
钱先诚的脸色也非常不好看:“大哥,你想要面子,哪怕来时,提着几个玉米棒子也成啊。”
“你这是挑我的礼了?”钱先贵逼视着弟弟。
“我这不是想让你有几分面子吗?你刚才进来时,我恨没有提前给你准备好礼物,让你提着,好歹,好歹…”钱先诚声音低下去,“文翰和文瑾都在家啊,孩子大了,让我怎么说呢?他们也是有想法的人了。”
文翰见大伯竟然敢这么逼迫父亲,早就怒火填膺,掀帘子走了进去,沈隽很想看看,钱家这位老大是什么嘴脸,便在后面跟着。
韦氏脸涨得通红,觉得家丑让人瞧见,恨不能有个地缝躲进去才是。
焦氏注意到了沈隽,悄悄拉了拉钱先贵的衣襟。
钱先贵其实也注意到了沈隽,他在县衙,肯定接触的富人多,一眼就看出沈隽不是凡品,本来还要训斥钱先诚的话,立刻就变了:“哈哈哈,老二呀,是大哥疏忽,我总觉得咱是亲兄弟,拿过来拿过去的,生分了,现在哥哥这不是手头紧嘛,等我宽裕些,一定不会少了兄弟你的。”
说着,钱先贵拉着钱先诚:“二弟,坐,坐下,是哥哥的不是,我明天一定把礼物补上。”
“大哥,我也不希图你什么礼物,可,可,这边的家产还有文瑾一份,我可以送出自己的,老三那一份,却是不能啊。”
“是,是,是大哥疏忽。”
焦氏不明白男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她在家,一向看男人和婆婆的眼色过日子,便跟着坐下了。
文翰悄悄退了出来,沈隽也随后紧跟。
钱先贵又云天雾地地说起他在县衙里的事情,钱先诚插不上嘴,只有听的份儿。
“弟妹,你家来客人了?”焦氏悄悄问韦氏。
“文翰有个同窗来拜年。”
“文翰的同窗?这可是远客呀。”
“嗯,怀津府的。”
“看样子是个富人家的孩子?”
“是的。”韦氏觉得,能随便送出那么贵重的礼物,沈隽肯定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哎呀,弟妹,啧啧,你和老二这心里,根本就没我们啊,亏你大哥成天还想着混出点人样,就拉拔你们。”
“我,我们没想过要大哥拉拔,再说,我们能帮你什么?”
“弟妹啊弟妹,你明知道文艳都十五了,还没有找到婆家,也没想着帮我问问,这个文翰的同窗,是不是订婚了?”
韦氏的脸爆红,直替妯娌羞愧,就钱文艳那好吃懒做的样儿,给人家沈隽提鞋都不配,亏得焦氏能说出那样的话来。
焦氏一看韦氏的样子,立刻明白她心里想的什么,气得恨不能打韦氏一耳光:“怎么?我文艳要人有人,要样有样,在林津镇可是头一份,什么样的男孩她不配?”
韦氏咬了咬下唇,硬憋住没说话,文艳长得是还行,肤白眼大,不胖不瘦,可她不耐看啊,再加上动不动就喜欢扭腰摆臀,捏个兰花指,刻意做作的样子实在令人作呕。
她要是站在沈隽身边,可真是玉瓶让牛粪糊了。
钱先贵一边和二弟拉扯,一边偷眼看老婆和弟妹互动,焦氏脸色不虞,他便知道事情很不顺利,大女儿文茜没嫁好,不但不能借力,还动不动跑回娘家蹭饭,已经够让他窝火了,谁知二女儿的婚事,也十分不顺,他曾经看上王主簿的小儿子,悄悄央人上门提亲,谁想王主簿一家搬走了。
后来,他又看上县城里沈百万家一个庶子,媒人过去说了一嘴,也是毫无声息,人家连相看都没提起,年前,钱先贵甚至暗示黄乡吏,想和人家结亲,这个黄乡吏的大儿子,可是个有出息的,听说连他老子,经常都听儿子的,这样家道殷实,孩子能干的,也是个好亲事,谁想,黄乡吏却在正月里给儿子定了亲,是霍家寨一个地主的女儿,听说那地主老婆当年嫁妆丰厚,现在放出风声,要给女儿陪二十四抬嫁妆。
钱先贵连十二抬都舍不得,他恨不能只收聘礼。
“哎哟弟妹呀,我家文艳嫁得好,你们二房不也一样沾光?你怎么这么死心眼?说不定这个公子,一眼就相上亲了呢。”
“…”韦氏简直无语了。
“弟妹,没想到啊没想到,你们两口子背后是这么看我们的,亏了我和你哥,还把你们二房当亲人,这点忙都不肯帮,我告诉你,不管你怎么想,明天都要给我打听清楚,这位公子到底定亲了没有。”
焦氏和钱先贵气哼哼地告辞离去,钱先贵一再保证,明天送礼物过来,逼着钱先诚给捞了两条鱼,抓走一只鸭,还提了一篮子咸鸭蛋。
钱先贵第二天请赵立吃饭,当然会请黄乡吏来作陪,还有县衙户房的书办翟云,翟云管着一县的税收,其实是县衙六房最实惠的。
吃过饭,送走客人,钱先贵想起弟弟家那个一身贵气的少年郎,他只是觉得那孩子不同凡响,可沈隽身穿蓝色细布直缀,他并没当成多有钱的,仅仅以为是一般的财主家庭,这回,他看上的,是沈隽过人的外表和不凡的气质,他想押宝,押沈隽将来能高中桂榜,青云直上。
忍着心疼,钱先贵从家里捉了一只鸡,拿了一小袋白面,他犹豫了一下,觉得还是太少,最后狠狠心,拿了两截莲菜,这还是他从两家邻居争地基的案子里诈来的,但进了他家门,再拿出去时,还是心疼不已。
没想到钱先贵竟然真的还礼来了,钱先诚立刻有些惶恐,也多少有点羞惭,觉得逼着哥哥礼尚往来,有些过意不去,他亲自叫了沈隽过来,询问人家有没有订婚。
沈隽的心里一阵狂喜,还以为文瑾躲避他,是为了尊礼,不愿让人说闲话,而是把心意告诉了伯母韦氏,让长辈出面解决问题。
这才是好女孩应有的做法,沈隽虽然觉得文瑾豁达跳脱,不是拘谨于礼的人,可她能这么做,证明态度是郑重的,是对自己的重视。
“我还没定亲!”沈隽态度沉静,不卑不亢地给韦氏答案。
韦氏只觉得头疼欲裂,若是沈隽已经定亲,她不就不用说那让自己羞惭丢人的话了吗?
“文翰有个堂妹…”
沈隽大喜。
“就是昨天来拜访的他大伯家的,比你小一岁…”
沈隽被兜头泼了一瓢凉水,心都凉透了,可面对韦氏,又没法说出来,只好低下头:“伯母,我的婚事,只有父母能够做主,并且,一定是和大户联姻的,不可能在山阳找妻子。”
韦氏心中一轻,禁不住笑起来:“这就好,你这么好的孩子,也该挑个高门大户的贵小姐,而不是我们这里的乡野丫头。”
沈隽看到韦氏由衷的笑容,明白她也是被迫的,可心里,对好友的母亲竟然这么糊涂,明知不该做的事情,竟然还在泛滥的亲情压力下,把事情做了出来。
他明白文瑾为何不得不借助小孩子的嘴,来申告自己的权利,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了。
“她那么聪明敏感,为了这个家,不仅要吃苦受累,还要承受那些饿狼披着亲戚的外衣,对她的盘剥和损伤,文瑾,她那柔弱的肩头,到底承担了多少重担,那孤独的心灵,有承受了多少委屈和无奈?
沈隽更加郁闷,连文翰都看出来了,但不管他怎么问,沈隽都推说学得累了,文翰只好让他多休息。
焦氏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心情非常不好,尤其是看到自己拿来的礼物,更加难受,早知道就不来这一趟了,白白好过了老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