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瑾烧了火炕,房间立刻就暖和起来:“大山伯,大山婶,请上面坐。”炕上铺了苇席,文瑾放上炕桌,又端了一笸箩柿饼花生,拿了茶碗,倒上茶水。
“大山伯,你看咱这日子,跟神仙也有的比了吧?”
“呵呵呵”王大山特别高兴。
“文瑾,你一个人在这里,不怕吗?”
“不怕,就是有些孤单,你们来了,我真高兴。”
三人聊了一会儿家常,大山问道:“文瑾为何不养鸭呢?”
“今年太忙,我打算明年开始,还有,我今年在池塘种荇菜、菱角,长得还行,这些可以作饲料,我想加大养猪场,鸭子养一些就行了,我不准备做大。”。”
“嗯!”大山觉得有道理,“养猪能积粪,好养地。”
“是啊,我估计,明年养猪的人也会多起来的。”
“那我们要不要冬天多收几头母猪?”大山问。
“要的,大山伯,至少咱自己明年不用买猪崽。”
河沿这边,日子明显穷困,养猪的人家也少,文瑾当时想多买些猪崽,都没能如愿呢。
“文瑾,你说,咱这地几年能养出来?”大山一脸憧憬,一亩地按五百斤大米产量,能收二两半银子,一千二百亩,就是三千两银子,一想到这,他的心都热乎乎的。
东社村再往东,有个张坊村,这个村子更小,又是杂姓,现在也是有人想着卖地,有人不知所措。村东头有个师好古,三十岁才好容易娶到一个带个小姑娘的寡妇王氏,这王氏倒是给师家立下了大功,五年生了三个男娃,让师家本来就贫困得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更是雪上加霜。家里穷,想投奔也没个亲戚,卖地,地也不多,出门给人扛活儿,师好古又瘦又小,雇主看不上。有后娘就有后爹,有后爹也有后娘,师好古怎么看都觉得妻子那个拖油瓶女儿是个累赘,师王氏也是个狠心的,为了取悦男人和婆婆,对女儿非打即骂,往死里折磨。
...

第一百零一章 心意

邻居成大婶是个好心的,实在看不过眼,在大山这里帮工做饭,知道一些文瑾的情况,便悄悄问那家人,愿意不愿意把女儿卖出去。
师好古和师王氏连声答应,一张嘴就是二十两银子,成大婶气得掉头就走。
师好古和师王氏商量再三,终于理智下来,他们恨不能把女儿白送出去,竟然由二十两,锐降到五两银子。
成大婶让大山婶问文瑾,要不要买个丫鬟,帮忙打扫洗濯,说她一个男孩子,还得做饭洗衣,太难了。
成大婶还把师王氏的女儿,小名黑女的带给文瑾瞧。
看到小女孩冻得乌青的脸,胡萝卜一样红肿的手,身上还穿着夹衣,在寒风里瑟缩不已,文瑾忍不住心软,答应买人,就当救人一命,为自己积福。
付了银子,和师好古在黄乡吏那里过了户,文瑾收好黑女的卖身契,把小姑娘领到家里,先找出自己一身衣服,让她洗洗换上,然后从大山伯那里,要了一大把治疗冻疮的草药,让黑女分三次熬煮,拿来泡手,还有脚。
过了两天,文瑾见小姑娘不那么惊惧,才和她说话:“黑女,不若给你换个名字如何?你知道亲爹的姓吗?”
“不知道,大概姓石。”
“是石卫村的?”
“不是,
“那,你今后就叫石榴,我希望你能跟个石榴一样,笑口常开。”
“谢谢少爷!”石榴也不懂什么规矩,心里感激,便跪下给文瑾磕头。
“起来起来,地上凉,今后不要动不动就跪的,你只要听话,把我交代的事情做好就行。”
“我一定会的。”石榴觉得文瑾比她娘好多了,文瑾看她手没好,都不肯让洗衣服呢,只让她每天把院子打扫干净,烧炕,帮忙做饭,有空了帮着韦十三干干活儿。
石榴看到韦小燕绣花,特别艳羡,她在家得带弟弟,还要洗衣做饭打扫,这些细活,没机会学。
小燕也是个心软的,石榴有空,她便指点着,让石榴先学着纳鞋垫。
小燕用旧衣服拆下的布,收拾了一双鞋垫,是给文瑾的,她觉得石榴是文瑾的丫鬟,就该给主子干活。
石榴一双鞋垫,做了八天,刚开始没少扎手,后面慢慢好了,两只鞋垫,一只歪七扭八,一只基本平整,小燕只好把那只赖的,做了垫子,重配了一只,让她纳好,交给文瑾。
“少爷,石榴学着做的,你不要嫌弃,我下回,一定做好。”石榴抿着嘴,十分惭愧,可再不好,她也舍不得扔了。再说,鞋垫就是不好看,穿脚上还不一样的?
文瑾看看,还挺不错的,高兴地收下:“好!石榴喜欢做女红吗?”
“少爷让做什么,石榴都愿意。”
文瑾很不喜欢布袜子,想让石榴给她织一双针织的。
可惜她只在大学时,只织过围巾,其余的一概不会,最后,干脆把这个教给石榴,让她先学着给自己织一条围巾。
石榴会纺线,文瑾买来羊毛,她便忙活起来,小姑娘手已经好了,做事还挺快的,从纺线到制成,用了十天时间,这期间,她还要每天给文瑾烧炕、烧水沏茶,扫地抹桌子干杂活,没多少业余时间呢。
石榴是个要强的孩子,刚开始织的不好,她都悄悄拆了,交给文瑾的围巾,针脚已经均匀整齐,看着挺像回事的了。
文瑾高兴了,又买来羊毛,交给石榴:“有时间再织,别累着了。”
“给老爷、太太吗?”
“是的,我还有个哥哥。”
“是!”
文瑾搜罗了好些书,不光有种地养鸭方面的,还有巨荣朝的一些历史典故和地理介绍,她必须得了解这个朝代到底处于怎样的状态,别自己闷着头一心忙发财,忽然战祸连绵,她的努力还不都打水漂了?
每每文瑾看书的时候,石榴的脚步都放得轻轻的,唯恐惊扰了主子,有时候见家里没事,也会找小燕说说话。小燕对石榴的围巾特别感兴趣,也让爹爹买来羊毛,纺了织围巾,她会的服装样子可就多了,和石榴在一起琢磨,竟然织出了文士巾给文翰。
文瑾拿着跟个小房子样子的帽子,觉得石榴挺巧的,夸了两句,小女孩越发来劲,竟然给文瑾织出了一双毛袜子。底儿脚尖还有后跟,都是布的。
这个时候的袜子,都是布的,底儿裁成脚底的样子,上面用两块布合成面子,和底儿缝在一起。
石榴就是在这基础上织出的袜子,布底儿四边,用线缝一圈,然后用这些针脚的线做起头,进行编织,慢慢收针,最后形成袜子。
“嗯,不错,比布袜子舒服,也软和。”
石榴很高兴,有空就做,一天到晚手不闲着。结果钱家人过年前一人一条厚毛围巾,两双毛袜子。
文瑾拿到的卖身契上写石榴十一岁,看着最大才十岁,是因为长时间吃不饱,才又瘦又小的。跟着文瑾,吃饭不成问题,小女孩脸上的青黑之气慢慢退掉,变得白皙,个头也窜了一圈,走起来脚步都蹬蹬蹬的有了力量。
文瑾有了帮手,轻松了很多,不至于每天从早到晚,忙那些家务琐事。
文瑾留下长得快、身架子大的十几头母猪,把剩下的都卖了,这才如期给石振宗交付了剩余的四百多两银子,两家重写了契约,这两千亩地,便实实在在属于了她自己。
腊月到了,文瑾带着石榴回了山窝。
和去年一样,她还是把鱼配了炒好的酸菜料,运到省城出售,今年果然有人竞争,但文瑾有商标意识,去年的料包和藤盒上,都印了“钱记”字样,仿冒的其它能做,却不肯把自己姓氏改了写钱记。
巨荣朝的人,把祖宗看得很重,还没后世有些奸商,别说祖宗了,亲生儿子都能搁到网上卖,假冒个姓氏算什么?
文瑾和韦成岚,去了几趟省城,鱼和鸭子销售一空,趁机还又结识了一些商人,为后面其他生意预备着。
只是那个榴花的大掌柜,文瑾依然无缘拜见。
文瑾把石榴交给二伯。韦氏本来一直担心文瑾的生活没人照料,见她买了个小丫头,还挺高兴的,只要有空,就教石榴做活,不仅做饭、洗衣,还包括缝缝补补。
石榴刚开始很害怕韦氏,后来见她待人和气,也不打骂,慢慢胆大起来,有时候还会主动请教,韦氏见这孩子心地挺好,为人也踏实本分,对她就更好了,还用自己织的布,染了红色,给石榴做了两身衣服。不知道的人看见,还当石榴是来投奔的亲戚。
汪陈氏是个闲不住的,她就背着人问过韦氏:“这是不是给文翰准备的媳妇儿?”
“不是,不是!”
“我就说嘛,文翰小小年纪就中了秀才,前途无量,人又儒雅俊俏,多少富家小姐眼巴巴盯着,何须你准备童养媳。”说完她眼珠子一转,“难不成是给文瑾准备的?”
韦氏哭笑不得,解释道:“他婶子你想什么呢,这个孩子在家虐待得都活不下去了,有人从中牵线,卖给文瑾做个小丫鬟。文瑾一个人在石卫村,没人帮着洗洗涮涮的怎么行?她还要经营那么多的地呢。”
“哦,这么回事,嘻嘻,哪个丫头卖到你家,也是享大福了,跟亲闺女似的。”
“这孩子命苦,刚刚买过来时,脸上、手脚胳膊,到处都是冻伤,别提多可怜了,让人实实不忍心。”
“后娘跟前的?”
“娘倒是亲的,就是爹不亲。”
“黑了心了,还有这样的娘。”汪陈氏很是感慨,自此对石榴也非常好,小姑娘这才觉得人间还是好人多,心境渐渐开朗起来。
文翰腊月二十八回到家里,文瑾往他身后望了望,还好,尾巴沈隽没跟着。
也是,过年呢,讲究一个合家团圆,他也不可能跑到别人家里去。
大概因为钱先诚态度比较僵硬,今年过年,钱家大房没出什么幺蛾子,文瑾他们行礼之后,便离开了,事情还算顺利。
令人意外的,就是正月初六的下午,沈隽忽然来拜年,他还带了沈家一个下人,一本正经挑了一担礼物,竟然是一些乡下人少见的尺头布料、海味干货。韦氏虽然没见过多好的东西,但依然能从布料的颜色和精致程度,看出这些都不是凡品。
更别说是海货了,梁中省远离海岸,这些东西连听都没听过,更别说见过、吃过。
韦氏捡了一篮子咸鸭蛋、一篮子松花蛋,外加文瑾定做的蛇皮腰带、石榴织的毛围脖、毛袜子做了回礼。
沈隽让那家人挑着一担鸭蛋回去,他把腰带和围巾袜子留了下来,晚上,把袜子套到脚上:“这是怎么弄出来的呀,松松软软的,穿着很舒服。”
“不知道,文瑾让那丫头弄出来的,她也不知怎么想的,总能弄出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文翰对蛇皮腰带特别满意,二指宽的细条,中间一指宽是蛇皮,两侧用青缎子包边,既华丽,又不失大气。
沈隽手里的腰带,却是中间是青色羊皮,打磨抛光,铮明瓦亮,两边用蛇皮包边,华丽又大气,不亚于文翰的那一条。
皮带扣是银质的,文瑾用了后世皮带扣的结构,一拉就会锁住,用起来特别方便,沈隽十分新奇,拿着反复研究了好一会儿:“这个皮带真好。”
“呵呵,你喜欢就行,也算文瑾的一点心意。”文翰本是无心之说,却若一记重锤,敲在沈隽的心上,他以为这是一句双关语,是文瑾通过文翰,向他表达什么呢。
晚上,文翰困极,沈隽却在身边翻来覆去,他被折腾地难以忍受,侧身用手撑着头,看着好友:“你怎么了?今天的炕烧得刚刚好,并不烫的啊。”
“是,是不烫!”
“那还不快睡?”说完翻过身,却被沈隽强行拉住了。
“文翰,你有没想过,将来找个什么样的女子为妻?”
“怎了?你看上谁了?”文翰忽然睡意全消,在学院里,那些同窗经常讨论这个问题,有个三十多岁的举子王选杰,妻子彪悍异常,而他家贫困,全靠妻子的嫁妆维持,又没法休妻,有回喝大了,向学弟哭着倾诉了一番,完了,还语重心长地总结道:“庄稼歉收,耽误的是一年的生计,下一年说不定就好了,伙计懒惰,也就是一阵子的事情,重新换一个说不定就好了,可这没娶到好老婆,可就是一辈子的事儿,诸位可别学我啊,攀什么高门富户,害的老娘在家,跟个奴仆一般。唉,低头娶妻,抬头嫁女,圣人之言诚不我欺。”
另一个举人张浩然背后撇嘴:“吃着人家,还嫌弃人家,真是没良心,他哪有我苦,家里随时会断顿。贤妻再好,不抵吃不抵穿的,还成天让人担忧的要死,你们别听选杰的话,他那都是矫情。”
文翰再书呆子,现在也到了该娶亲的年龄,心里不可能没有想头,就是没人可以诉说和讨论,现在听到沈隽开了头,八卦的心情大涨,忍不住问道。
“只是这么说一说,我哪有机会,认识好女孩?”
文翰泄气地躺好:“那就睡吧。”
“别呀,咱俩聊一聊,你有没想过,找个什么样的媳妇?”
“想有用吗?遇到什么就是什么吧。”
“以文翰兄这家事、长相,提亲的肯定不少吧?”在学院,他们不论年纪大小,互相称兄,其实沈隽和文翰同岁。
“唉,不瞒沈隽兄,是不少,可一个个大字不识的,我实在不中意。”
“嘻嘻,看来,文翰兄是想找个才女了?”
“才女倒不至于,女子读书也没什么大用,除了世家,哪有读很多书的?我只求不要目不识丁、愚钝不堪就行。”
“这样啊。”沈隽恍然,然后追问,“你要读书科举,结婚晚点也在情理中,文瑾呢?她希望找个什么样的媳妇?不会就是这个小丫鬟吧?”
文翰也吓了一跳,一只手撑着炕,半坐起来:“不会吧?你听她这么说的?”
沈隽见文翰竟然真的不知道文瑾是女子,满腔的热情顿时凉个透,意兴阑珊地裹紧被子:“睡吧,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他翻过身,很快就入了梦乡,却换文翰替文瑾惋惜不已,他一直觉得自己这位弟弟聪明过人,可眼下,现实却是,弟弟没读多少书,他家也没有多少钱,更没有一点的势,文瑾凭什么能找个好媳妇呢?
惋惜难过了半天,文翰才沉沉入睡,第二天,明显得有些萎靡,让韦氏十分心疼:“文翰,晚上读书切不可太晚,读书要紧,身子更是要紧。”
文翰大惭,连连点头,吃了早饭,小小补眠,然后就埋头读书,沈隽心里有事,实在没法安心,便找借口说他头疼,要出去走走。
“我陪你一起吧。”
“不用了。”沈隽伸手拦了一把,隔着窗户,看到文瑾往院子外面走,趁机道,“哟,文瑾出去呢,让她带我在山前转转吧,我还没好好领略咱这里的冬季景色呢。”不等文翰说话,他就抓起外衣,急急出去了。
文翰犹豫了一下,觉得弟弟陪朋友玩,也是一样的,便又坐下念书去了。
文瑾是去采冬笋,这个时代没有塑料大棚,除了干菜、腌菜,就是白菜萝卜这些冬储菜,一点新鲜蔬菜也没有,今天还是汪陈氏告诉她,可以在山前那片竹林里挖冬笋。
刚走到大门口,就听到背后脚步声。
“你这是做什么去呀?”
文瑾扭头对沈隽笑了一下:“去挖点竹笋,天天白菜萝卜的,你觉不觉得腻味呀?”
“你做什么都好吃,我怎么吃什么都不腻味。”
文瑾被夸地红了脸,却不好意思说什么,她还没和沈隽单独在一起过,多少有些尬尴,还有些羞涩,在这个时代久了,前世的记忆已经十分淡漠,她长期把自己定位于十来岁的少女身份,自然有了这种少女心态。
沈隽看到文瑾脸上淡淡的酡红,心里却是欣喜不已,只是脸上不动声色:“虽然过了年,这还是冬天的,你也不怕有狼?敢这么独自出去?”
“我这才出门找伴儿。”文瑾解释。
“我陪你去。”
文瑾犹豫,“这怎么好?会耽误了沈大哥读书的。”
虽然知道沈隽在学院并不用功,但他的学识和能力,还是要比文翰好,这说明什么?文瑾认为,沈隽的放浪形骸,只是表面现象,他背着人,肯定学得很努力。就算他是天才,过目不忘,也得过一遍才是,也得好好思索,才能深刻领会书里的意思。“我读了一早上了,很累。”沈隽微微皱眉,敲了敲头,“这里跟塞满了一般,得活动活动让它化了。”“哦!那走吧。”文瑾转身往外走,沈隽在后面跟着,出村往西,到了史家的豆腐坊门口,这段路村民扫过雪,有二尺宽的小道,走起来很容易,再往前,可就麻烦了。
...

第一百零二章 情意

雪粒冻得硬硬的,踩在脚下跟沙子一般,一脚下去,雪就漫过了脚背,走起来十分辛苦。沈隽从后面赶上来,和文瑾并排,看着她的侧颜:“我还没在冬天看过这里的景致呢,今天既然出来,可要好好欣赏一番。”
“哦,好啊。”文瑾觉得,南方的细雪和雪中红梅,适合那些文绉绉的人欣赏,北方千里冰封万里雪飘,虽然不如南方风光精致,但它粗犷中大气磅礴,自有独特的风格,光这一眼望不到边的连绵山脉,气势恢宏,高低错落,都能令人为之荡气回肠心胸开阔。
两人默默走着,虽然路途并不远,可这种深一脚浅一脚的雪地,令人十分疲累,文瑾热得鼻尖冒汗,她先是解开绕在脖子上的围巾,过了一会儿,又卸了头上的风帽。
钱隽一伸手就把帽子重新扣在文瑾头上:“热了我们歇会儿,山风这么硬,你这不是寻着着凉么。”
“马上就到了。”文瑾不好意思地笑道。
“那就更有时间休息了。”沈隽终于找到话题,禁不住嘴角含笑,“又不是去军前应卯,迟一分半刻的,便要人头落地,你急什么。”
“呵呵!”文瑾笑得有些不自在,她总觉的沈隽的眼睛里,有一团火焰在烧,烧得她特别不自在,这才拼命赶路来着。
心神一松,文瑾忽然脚下打滑,幸好沈隽手快,一把拉住了胳膊,才没有狼狈地去亲吻大地。
“慢慢走,小心点!”隔着厚厚的棉衣,文瑾依然能感到沈隽的手滚烫滚烫的,她有些不自在地挣脱了一下,沈隽待她站稳,便轻轻松开,看到文瑾脸上的红晕,沈隽心脏狂跳。文瑾的羞涩和微微拒绝,在他看来,实在是太可爱了,他见多了花痴女,别说自己主动去搀扶,他紧躲着,那些女孩都能假装跌倒,往他怀里扑呢。
文瑾为了转移尬尴,指着路边:“你瞧这树,冰雕一般,多漂亮。”
腊月里下了好几场大雪,一层一层累积在树干上,部分化开流下来,又被冻成晶莹的冰溜,整棵树干,上面是如玉一般的白雪,下部却是水晶一般的冰棱,就在这时,阳光忽然突破层层雾霭,直直照射下来,整棵树忽然折射出璀璨绚烂的光芒,文瑾一时目眩神驰,看得呆了。两人就这么并肩站着,感受大自然的神妙莫测、美妙绝伦,一时四野静寂,只听到两颗心在咚咚跳动。
沈隽望着文瑾的侧脸,那黑亮的眼睛里满是赞叹和感动,连带整个人,都显得通透灵动、秀美非凡。
这样的女子,怎可能是仅仅读了两年书的一个普通山姑?
沈隽没想到,自己竟然在这山野乡间,找到一颗熠熠闪光的绝世珍宝,她在这寂寞的角落,灿灿发光,却静悄悄不为人知。
是老天爷安排在这里等我的么?这个念头一起,他便再也拟制不住的心中狂跳,虽然以前,他听文翰说起文瑾,心中特别好奇,也产生了交结的心意,在第一次见面,他发现文瑾是个女孩时,便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他是个喜欢探究的人,在接下来的日子,找机会和文翰一起来见文瑾,每一次,他都有新发现,每一次,都让自己更好奇,不知不觉,他已经深深陷入而不自知,刚才的念头,让他忽然明白了自己的心意。
为了抵制后娘为他安排的婚姻,他对那些京城贵女不屑一顾,也把自己的心灵封闭起来,少年情怀总是诗,今天,他心中的诗情画意,终于喷薄而出,挡也挡不住了。
文瑾直到看得眼睛发酸,这才不得不低下头,闭眼休息。第六感,让她感受到了沈隽炽烈的目光,心中悚然一惊,不自在地打破寂静:“这大自然,实在太过奇妙,不仅赋予人类无法用言语形容的美妙景致,还有无数珍禽异兽、奇花异草,就连普通的山间竹笋,也能令人齿颊留芳,真是神妙无比。”
“唔,真的啊,我以前都没注意呢!”沈隽微笑着,继续看着文瑾,只是控制了自己的情绪,眼光平静下来。
文瑾没话可接,只好默默往山上走去。
沈隽跟在她背后,心中思绪万千,脑子里一个疑虑接一个疑虑:文瑾为何要女扮男装?是在躲着谁,还是被人强迫的?为何对她视如亲生的伯父伯母和堂哥,都不知道这个秘密呢?她脑子里那些古怪念头,是自己想出来的,还是有人教导?从文翰那里得到的消息,钱文瑾,绝对是一个孤单的山乡女子,背后并没有高人指点,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