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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界浸润了这段时间,她竟是越来越不相信任何人。
或许,在商界的人都会如此,就好像她哥不相信皇甫奕一样。
皇甫奕,念起这个名字,说不在乎,是假的。
不管这个男人怎样的疏远她,她始终是在乎他的。
只是,她的在乎,根本抵不过别人的一丝一毫。
“再见。”在心底愈发酸涩的时候,凌沅迅速转身走出贵宾室。
外面的酒会竟然已经结束,高飞屁颠颠地上前,谄媚地喊:
“凌总,酒会结束了,您也早点走吧,今晚听说台风过境呢。”
因为台风过境,所以才散得这么快,凌沅哂笑。
这帮人,一点点台风就可以让他们放弃本来最喜欢的应酬交际,真是可笑至极。
不过,也幸好今晚的台风给了面子,否则,早一些过境,说不定连今晚的发布会都不会有人捧场。
这点,是预报里说将有台风时,公司曾有的担心。
“嗯,今晚你辛苦了。”她敷衍地说。
“这是我应该做的。”高飞在上司跟前永远是一副谄媚至极的嘴脸,当然,这也是他能做到今天这个职位的不二法门,“对了,前天您问起的那个于苗妙,我曾告诉过您,因为她偷了皇甫总裁让行政部拿去负责清理的耳钉,所以,才被公司辞退,然后——”
高飞有点欲言又止。
虽然头疼着,她仍很快记起那个女人:
“嗯,不是让你尽快追回吗?”
在下属跟前,提起那个女人和耳钉,她并不激动。
“我有努力去追回耳钉,但因为她突然搬家,换了手机,我一直找不到,不过今晚,她倒是来了,可惜,她还是狡辩没有偷,都怪我,当时不该一念之仁,只炒了她鱿鱼,没有当场就追查到底,没想到,她根本不打算交出来,第二天就搬家换手机了。”
搬家了?
想起那一天看到她和皇甫奕的场景,凌沅的唇边浮起一抹淡淡的苦笑。
或许,那个女人今晚的出现,也是另有所图罢。
“算了,这不能全怪你。”她摆了摆手,“她现在人呢?”
“又给她跑了。不过您放心,我一定会尽快让她交出耳钉的。”
“实在不行就报警吧。”凌沅说着话,脸色却越来越不好。
“凌总,您是不是不舒服,您的司机老王去送李局长了,要不,我送你回去吧。”高飞察言观色的高手,自然瞧得出老总的不对劲。
“不用。”凌沅拒绝。
她又没喝酒,只是头疼,怎么会开不了车呢?
这个想法在一个小时后,被彻底否决。
她没想到今晚的台风是这么肆虐,而头疼欲裂的她即便放慢了车速,还是不小心开进了一条倒流满水的小路,车偏偏在这当口,熄火了。
眼看水越来越大,反锁的车门让她愈来愈危险。
相爱未嫁【47】
头疼更剧烈地侵袭着凌沅,太阳穴那边突突跳着,每一次头疼都牵扯着天旋地转的晕眩。
而此刻的情形是危急无比的。
早知道车里该放一个砸窗的工具,这样也不至于在紧要关头,她被困在这里。
当然,她不会傻等着看水势继续漫上来,脱下高跟鞋,她尝试用鞋跟去敲破窗户。
只是,这部名车玻璃的坚固性俨然对这点重力砸敲不在话下,纹丝未动。
隔着车窗,外面台风夹带着大雨,让天地间一片苍茫,白茫茫地一片里,她好像与世隔离,被遗忘般困在这狭小的车厢内。
她开始惶张,惶张中,手开始颤抖,不知砸了多少下,直到她手腕酸麻,还是无济于事。
难道,她就待在这等死?
皱紧眉头,目光瞥到手机,不禁暗骂自己蠢极,她早该打个求救电话,然而现在,她同样看得清楚,外面的水位上升得那么快,或许等不到别人来救,这里早变成汪洋一片了,只是她变不成汪洋里的美人鱼,只会成为汪洋里的浮尸——
不,她才不要死!
可,目前的情形,不是她不要,便能不要的!
所以,再怎样希望渺茫,她还是手指颤抖地开始拨求救号码,才拨了一个‘1’,恰是皇甫奕三个字跳入她眼帘时,与此同时,外面传来‘咚’的巨大响声,让她握着的手机都差点跌落。
循声望去,有一个人正涉水过来,然后用石头砸她的车窗。
那响声是如此巨大,要搁在平时,肯定得让人觉得是劫财的来了,这会儿,却让她突然激动得有点不知所措。
总算,有人来救她了。
在她还没有拨打救助电话前,有人主动来救被困的她。
纵然,还隔着玻璃,可,终究是有人来了。
这一刻,她不再是孤独一人。
‘咚’,‘咚’,‘咚’,一下,两下,三下,坚固的玻璃上总算出现裂缝,并迅速四散裂去……
不远处的天桥上,狂风大作得让人的眼睛都睁不开,但Linda还是看清楚了这一幕,这一幕,让她唇角的笑意勾勒出满意的弧度。
这一次,小冰没有让她失望。
这一次,对方再不会是冒牌的千金。
也是这一次,狂风大雨里,她骤然很轻松。
用手拉起雨衣,她快步从天桥上下去。
没有遮挡的风雨很大,可,撑伞又注定会让行路艰难。
所以,就这样走在路上,只要能尽快达到目的地,被风吹乱视线,被雨浇个透心凉,又何妨呢?
她从来不是仅顾着外表光鲜,耽于行路的女人……
“啊!”于苗妙尖叫一声。
这尖叫盖过外面的狂风暴雨,也让她怀内的小狗开始低吠。
风太大了,大得超过她的想象,她整个人在阳台上都快站不稳,脚下不知道被什么一滑,在快跌倒时,有大手提了她一下,紧跟着一个打圈,她被提进了客厅。
被猛烈的台风吹到凌乱的头发复位时,蒲默在她身后顶着大作的狂风,把移门关阖。
“天啊,这么大的台风。”于苗妙唏嘘着。
刚刚把小狗在阳台上安顿好,她就发现风越来越大,雨势也随即变大,饶是阳台上封了窗户,可一扇坏了的窗户足以破坏这密封的效果,在巨风把简易狗屋都要吹翻的情况下,她选择冲出阳台,把小狗抱了进来。
这一抱,短短一分钟不到,自己也淋了个透心凉。
因为穿的是白色棉睡裙,淋湿后着实是透明的,但是她挂心着小狗,浑然不觉。
“给。”倒是不小心看到的蒲默有些讪讪,别过头去,递给她一条毛巾。
“谢了!”她利落地接过毛巾,竟只顾着擦干小狗的毛发,“想不到你对小狗真挺有爱心的,以后这条毛巾就给小狗专用吧。”
如果换成其他人,一定会以为她存心引诱,然而,短短的两日,却让他清楚她的个性,绝对是神经大条到忽略其他细节的那种。
“你——也擦擦吧。”他背转过身,走进厨房,再次提示性地说了这一句。
于苗妙再怎样大大咧咧,此刻都听得出这句话的不对劲,她下意识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紧跟着,忙抱起小狗,权作遮挡,速度奔进房间。
天啊!
太那个啥了,窘到极点了!
她竟然没发现自己才是最该先收拾下的,还傻乎乎地拿毛巾擦小狗,完全无视了他的提醒。
于苗妙把房门关上,窘迫得恨不得挖个地道把脸埋进去。
而怀里的小狗适时地用绵软的舌头舔了一下她低埋的脸,让她窘窘地在小狗的毛毛里叹息:
“以后就叫你傻傻吧,好不好?真是傻妞啊!”
她叹息着,揉了揉小狗的背,毛毛舞动间,鼻端被刺激得不由打了一个喷嚏……
等她收拾好自己和小狗,微红着脸再走出去时,空气里弥漫着红糖姜水的味道。
“这个可以防感冒。”他说,声音温暖。
她看着那碗红糖姜水,在暖色调的灯下滟出深幽的光泽,明晃晃地倒映出他精致的下颌。
这个男人的下颌很好看,很坚毅的感觉,但在这样的时刻,又不失柔和的弧度。
这样想着,她突然发现自己走神了,或许,这走神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感动。
怎么能不感动?
她刚刚打一个喷嚏,他就细心地留意到了,于是,有了这碗红糖姜水。
这碗水对驱寒是最好的,她常给安芊芊熬,可,在这一刻,她才发现,长这么大把年纪,没人会为她熬一碗红糖姜水。
当然,这不能怪安芊芊,安芊芊本来就不通厨艺。
只能说,她从小就是缺少温暖的人,所以,轻易地便被一动温暖所感动。
“谢谢”她轻声,小狗从她略松的手里跳下来,在她脚边找了个舒服的位置,粘着她的腿,伏下身来。
毛茸茸的小狗在腿边给她的温暖,一如她手心捧起碗时的感觉。
没有过多的客气,她喝下这碗红糖姜水,在姜水清楚倒映出她眼底的感怀时,电灯突然暗了。
四周陷入一片黑暗,黑暗中,窗外的大风张狂地肆虐着。
“啊——”她又叫了一声,这次的声音很轻,只带着担心的意味。
“停电了。”他依然镇定,“别担心,不过台风引起的停电。”
只一秒,他竟洞悉了她的想法。
在停电的那一刻,她确实担心是那帮人又来了。
她真是很没用的一个人,遇到事,就先慌张,自乱阵脚。
但,这一秒,幸好有他。
“我去拿蜡烛。”
他很快找到蜡烛,星星点点的烛火映亮这一隅。
她已经喝完汤,小狗安静地趴在她腿边沉沉睡去,烛火下,一切继续染上暖色的基调。
“你好像早有准备。”她讪讪开口,这一会,她不急着回房。
太黑的环境,她不喜欢。
因为在黑暗,总能轻易让她恐惧,她宁愿多一会有个人陪。
眼前的这个人,是不错的人选。
她不讨厌,并且有着适当的距离感。
“呵,”他自嘲地笑,“我担心那帮人回来,所以备下了。”
其实,这些不过是他的工具箱里常备的工具之一,在艰难的环境中生活了一段日子,他习惯居安思危。
只是,她不会知道。
水晶的光泽在安芊芊的指尖流转,她转动着玻璃杯,安逸地坐在落地玻璃窗内的窗台上。
底下是这座城市的繁华被台风摇曳着,呈现出另一种飘零的姿态。
这种姿态是她不喜欢的。
但,这一刻,她却喜欢站在最高的地方看着这种姿态,因为,此刻的她,安逸舒适。
舒展开四肢,她慵懒地躺在靠枕上,水晶杯一圈圈地转动,只转出流光潋滟的氛围。
身后传来脚步声,黎远帆从浴室出来,浴袍松垮地系在他的身上,显现出健美的肌肉。
这个男人保养得很好,丝毫看不出已经快四十了。
也是这个年龄,他才拥有很多年轻男人,哪怕是富二代,都没有达到的两个条件——金钱、成熟。
这两点对她来说,有着绝对的诱惑。
而不管曾经怎样,今晚,在念雪集团的晚会结束后,他选择陪她回到了,他给她的高档公寓里。
安芊芊的唇边漾出妩媚的笑意,她起身,薄薄的丝质睡衣在地上迤逦出属于她的优雅,她姗姗走到他跟前,把水晶杯递到他的唇边。
他却是裨睨着她,并没有去喝那水晶杯里的美酒。
她笑得愈加妩媚,妩媚里带着刻骨的妖娆,她凑过去,自己抿了一口水晶杯里的美酒,然后,踮起脚尖,血色的唇覆到男人的薄唇上,溢出轻轻的嘤咛声……
相爱未嫁【48】
“唔——”
安芊芊的声音愈发迷离,在她被他撩动得难耐,手主动攀到他的衬衫上,解开那些烦人的扣子。
他的胸膛有点冰冷,这个男人在激情的时候,也保持着可怕的冷静。
而他的唇一径在她胸口流连,种下点点火星,她的身体却变得燥热起来。
她愈近地贴着他,他终于低低骂了她一声‘妖精’,然后,顺势把她压倒在地毯上。
地毯上的缠绵猛烈又让她无法自控,在他的向下,她渴求着更多——
却在这时,不识趣的电话响起,让他对她的热情戛然而止。
“你好。”他的声音在接起手机的刹那便恢复常态,丝毫没有任何先前缠绵的痕迹。
反倒是她在敛起衣领,坐起身时,仍面红耳赤,心跳没有平复。
她看着他,那个男人在对着电话低笑后,走出房间,去到她无法窥听的书房。
是的,无法窥听,书房的装修材料是特殊的隔音设计,也是这个男人生活里无处不在防人的细节。
防?
恐怕防得到的,也是无用的部分。
她哂笑起来,继续走回窗台,在那里,俯瞰整座城市的颠沛,是她今晚热衷的事。
就好比看着别人为生活奔波劳累,而她悠闲自在着,这样的反差,才能让她觉到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呵,她其实是个可怜的女人。
只有通过不停地比较,才能证实自己的价值。
或许,她的价值连于苗妙都不如——不,不是!
她很快否定了这个念头,手指微微用力,抱住膝盖,然后,在听到心底深处的呻吟声时,书房门再次打开,黎远帆快步走了出来,并朝挂衣服的地方走去。
“远帆——”她喊,赤脚从窗台奔了下来。
赤脚在地毯上奔着,在这样风雨飘摇的夜晚,依然是冰冷的。
黎远帆缓了下步子,笑意淡淡:
“得走了。”
作为他的情人,她明白此刻她不能问他去哪,能做的仅是挽留。
“可外面正刮台风,开车会很危险。”
即便她心底根本不在乎他的安危,偏是扮出极其在意的样子。
黎远帆的笑意依然淡淡,他睨了她一眼,眼底再寻不到一丝欲望的残留:
“乖,我有空会来看你。”
话说到这份上,她清楚挽留是无效的。
也好,今晚她一个人睡,更自在些。
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房内,她的目光骤然变冷。
权且因为他是她的金主,她才容忍他的种种。
等到有一日,她有了更好的去处,她不会有一丝的留恋,不过,在那之前,她仍需忍耐着……
烛火温暖地映亮周遭的一切。
于苗妙很喜欢这星星点点的小火,源于,这比灯光更让人觉到暖意的包围。
“这么一加固,傻傻肯定很喜欢。”她笑,望着眼前已经把狗屋加固好的男人,“对了,我给它起名叫傻傻,还不错吧?”
他同样笑着点头。
“呀——”沉浸在烛火里的她突然想到了会,“你还没吃饭吧?”
这句话算是废话,她回来的时候,他俨然为了这只小狗忙碌了不少时间,厨房灶具都是冷的,肯定没来得及热饭吃。
“我给去热下饭吧。”
她说着,就要起身,神经大条的她这次倒是顾及到脚边的小狗,她起身十分缓慢,细微的动作落进蒲默的眼底,他比她更快地站了起来:
“我来吧。”
她点头,这个男人真比她细心多了。
她坐在那,看着厨房内,煤气灶幽蓝色的火焰,以及他高大的背影,有一瞬间,竟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以前上班的时候,曾见过他一般。
想到这里,她摇了摇头,如果见过,在一开始看到他时,她就该认出来,而不是现在看着背影才有相熟的感觉。
现在这种相熟的感觉,唯一的解释只可能是他的背影很像一个人——皇甫奕。
是的,像他。
两个人身高差不多,也一样的英挺。
而一想到皇甫奕,她的脸颊又为微微烫起来,这样的台风夜,他还好吗?
回想起方才在酒宴的情形,从在门口打了个招呼后,她便一直没见到他。
虽然他和她之间的联系,早前都是他主动,可这一刻,她突然觉得,改变一下,或许也未尝不可。
拿起手机,她很快拨打了那早熟记于心的号码,不算长的等待后,他的声音从那端传来,有点低,带着刻意的压制:
“你好。”
“Jimmy?”她轻轻喊出这个英文名字,唇齿相触的最后,是温柔的意味在唇角勾勒出小小的弧度,一如心底暗藏着的小小幸福。
“嗯,有事么?”他的声音带着一种疏远,她在幸福的渲染下,忽略了这种疏远。
“今晚——台风很大哦,你回家了吗?要小心。”她顿了一顿,很快言辞说得连贯起来。
其实,她不是那么口拙的。
只要对方是她愿意交流的对象,她也能说得很轻松。
“如果没其他事,我挂了。”再启唇,他的疏远,她真切地听进耳中。
“呃——没事了,晚安。”心底的那些许幸福突然堵在一块,没法纾解。
直到手机那端‘嘟嘟’的忙音传来,她还握着手机,保持刚才的姿势,这个姿势的保持仿佛皇甫奕还没有挂断她的电话一般。
只是,她心底清楚地觉到,皇甫奕骤然转变的冷漠。
或许,今晚主动给他打电话,本就是个错误。
他是叱咤商界的大总裁,她凭什么指望他的私人时间愿意接她的电话呢?
说到底,她应该仅仅是他生活中的一则调味剂罢。
“嗨——”她的失神让蒲默在她跟前来回晃手才结束。
他的脸在逆光的时候,让她差点错以为是皇甫奕站在跟前,只是,分辨的清醒总归是有的。
“我有点困了,我先用洗手间了哦。”她俯下身,拦着去轻柔地抱傻傻,掩饰住眼底的酸涩。
可,那些酸涩没有因为她的俯身变得退去,反而越来越汹涌得喷薄欲出……
相爱未嫁【49】
她是怎么了?
只是挂断了电话,她至于这样想哭鼻子吗?
可,哪怕心里不想这样,在抱着傻傻走进卫生间的刹那,眼泪还是流了下来。
原来,在意一个人愈深,便会愈不自在。
怀里的傻傻好像感到她的难受,动了一下小小的身体,她低头蹭了蹭傻傻软软的毛发,轻声:
“到底谁傻呢?我比你更傻罢。”
关阖上卫生间的门,里面漆黑一片,黑暗,是她最怕的环境,却在这时,突然有点点的光辉映进来,在她的脚 底映下点点的光晕。
低头看,原来是烛火通过门下的横栏把光芒投递进来,让这一隅再不仅仅是漆黑一片。
慢慢踏出一步,光晕在脚尖回旋出丝丝温暖,这些许的温暖一径往上,把她先前在风雨里冰冷过的心也浸染得暖意起来……
“谢谢。”
凌沅裹着厚厚的毛毯,接过他递来的一杯热茶,热热的喝下去,刚才的惶乱在热气弥漫里被稍稍缓解。
“举手之劳。”男人开着车,笑意温和。
他头上伤口的包扎因为刚刚大雨里救她,现在不仅淋湿,还有些散开,这让凌沅十分内疚:
“对不起,我砸伤了你,你还救了我。”
她很少低声下气地说话,但今晚,对这个男人,她确实是带着歉意,也因为这些歉意的存在,让感恩来得更加真切。
“呵呵,我能救你,纯属巧合,如果不是看到你的车在水中熄火,可能被反锁车内的就是我了。”
“是吗?”他的话气氛欢快起来,她再喝了一口茶,“很好喝,车里有热茶,也算巧吗?”
没等他回答她的话,电话却是响了起来。
他接起,带着公式化的口吻,她无心去听他说什么,继续喝着热茶,甜甜的果茶,对情绪有很好的舒缓作用,包括她裹在身上的毛毯,不得不说,这个男人是个很会生活的男人。
是的,在车上都有这些舒缓情绪的东西,是懂生活的人才会做的。
“那倒不算巧合,我很喜欢果茶的味道,塞车的时候喝一杯,很不错。”不知何时,他接完了电话,微笑着对她说。
“男人喜欢喝果茶,很少见。”她抿了下甜甜的嘴唇,前面的车窗外,依然狂风暴雨一片,可,这一刻,她却没有刚才那样紧张。
“那今晚你见到了。”他笑着打了方向盘,车转上高架。
从高架上看这座城市,只辨得清下面很多地方汪洋一片,在白茫茫一片里的万家灯火昭告着这坐城市里,她们是晚归的人。
“你叫什么。”她问。
他踌躇了下,好像下了决心,才说:
“邢冰。”
邢冰?
这个名字倒是不错。
而今晚能参加宴会的,大多也是商界的贵宾。
‘邢’这个姓似乎有点陌生,她仔细地想了一想,突然想起了一个可能和这姓氏有关的家族:
“你是亨福集团的?”
亨福集团的邢达,早几年谁不知晓呢?包括他儿子也是商界的一个神话。
他深吸了口气,这次,没有踌躇,笑着说:
“你看我像吗?”
“没法说,因为我对亨福不是很了解。”
“难道今晚参加晚会的,一定要有来头才可以?”他反问。
“也没说不可以,但你不会得到邀请函。”
他反问得确实有道理,只是,这类晚会从来都是限定着门槛,而此类门槛着实是很无聊的举措,这是当初她不喜欢商界的原因之一。
“我朋友得到了邀请函,我借她的光见了下世面。”他语意淡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