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裴嫣嫣”心头又是一阵火起,他们两个人身高差不多,燕破岳突然从背后抱上来,两只手就那么“自然而然”地抱到了她的胸部,而且还抱得超级用力,就算真的是面对自家老娘,也没有哪个儿子十六岁了,还会用如此下流猥琐的方式从背后袭胸,燕实祥总军代表是个人物,怎么就养出这么一头小色狼来?!
燕破岳怔怔地望着眼前的“裴嫣嫣”,挨了一个沉重的耳光,终于让他恢复了几分清醒,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看起来只有十八九岁的女孩,她大概经常在阳光下活动,皮肤闪烁着健康的色泽,浑身上下透着干净利落。她当然不是裴嫣嫣,裴嫣嫣不会像她这样剪一头齐耳短发,也没有她身上这股张扬的活力,甚至就连她的面部线条,都透出一种野性难驯的硬朗,可是这样一个假小子般的女孩,她的眼睛却像极了裴嫣嫣,亮得纯粹而清澈,静静映射着周围的一切。
而让燕破岳认错的人原因,除了老爹一开始所说的“惊喜”,让燕破岳心里产生了超现实的期待,从一开始就误会歧途外,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她身上穿的那件围裙是小妈穿过的,在裴嫣嫣离开后,当时只有七岁的燕破岳,亲手将这条围裙洗干净,并放进了衣柜最下层,就算是已经过了将近十年,他又怎么可能认不出来?!
一股愤怒的火焰猛然从心底扬起,这个女人她怎么敢穿小妈穿过的围裙,她怎么敢大模大样的以女主人的姿态出现在他们这个家里!而他的父亲燕实祥,又怎么能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就把一个女人带回了家,让她装模作样地跑进厨房做饭,还美其名曰给他个惊喜?!
燕破岳的身体轻轻颤抖起来,他咬着牙伸手狠狠抓向女孩的胸前,就在女孩下意识地抓起灶台上的勺子准备反抗时,他一把将围裙抓了下来,然后转身就走。
燕实祥在这个时候才走进家门,看到燕破岳脸色铁青地从厨房里走出来,仓促之下燕实祥还没有发现气氛不对:“你已经见过刘招弟了吧,以后她就住咱们家了,你们要好好相处。”
燕破岳狠狠一挥手嘶声叫道:“小妈还没死呢,你就让这个野女人进家门,还要我和她好好相处,别做梦了!你们这是…非法同居!”
“我呸!”背后的女人,也就是刘招弟开口了,“你倒是给我说清楚,是你爹看起来像是老牛吃嫩草的禽兽,还是我看起来像是见到男人就往上倒贴的破鞋?还非法同居,你真以为你爸是国家元首还是千万富翁,值得我以后守着一个老头子,当二十年活寡?!”
歪门、斜道、魔法师三个无良大叔,都缩在客厅里,但是一个个耳朵却竖得比兔子耳朵还要直,他们闭紧嘴巴一声不吭,但是眼珠子却是在滴溜溜转个不停,脸上露出看热闹的笑容,灿烂得就像是三朵喇叭花。
燕破岳在大山里被他们集训了两个多月,对家里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他们三个师父,因为能轮流回来补充物资,已经知道眼前这个叫刘招弟的女孩究竟是何方神圣。
为了给老妈筹集医药费,就敢编造“坦克履带压过田地,会五十年不长庄稼”谎言煽动村民,去阻拦坦克车队在山区进行性能测试,您听清楚,是硬拦坦克组成的车队,这份胆气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牛逼!
张口就要求在军工厂和当地村庄签署的原有赔偿协议上增加二十倍;面对燕实祥老大,都能面不改色,谈判破裂甚至敢一棒子砸向燕实祥脑袋,发现根本无法撼动燕实祥,立刻就能反手给自己一下子,然后躺在地上大叫当官的打人了,弄得老大燕实祥都头痛不已…这个疯丫头,果然没有让他们失望,这一张口,那股犀利,那股洒脱,不,那股泼辣,把燕破岳震得目瞪口呆,也真不枉他们一个个守口如瓶,硬是把燕破岳蒙在了鼓里。
别说是燕破岳,就连燕实祥都脸色尴尬,轻轻咳了一声。
“燕叔,您别咳,您出钱给我娘治病,还托关系给我娘转到了总军区医院,大恩大德刘招弟这一辈子也不敢忘,您对儿子说我们是一家人,我还真不敢承您这份情,我就是一个来您家当小保姆,打工还债的乡下妹子,不敢高攀,更不敢让您儿子起了误会,将来我还要嫁人,这个‘非法同居’的大帽子一扣实了,年轻精干的后生那是自不用多想,就算是嫁给死了老婆带着拖油瓶的男人,仿佛都是我捡了大便宜。”
刘招弟的嘴巴就像是机关枪,又快又准又毒,打得燕实祥都苦笑连连,她又踏前一步,走到燕破岳面前:“你可不以道歉,我是一个女人,心眼比针尖还小,最喜欢的就是记仇,你今天先对我又搂又抱占足便宜,转手就翻脸不认人,指着鼻子骂我是野女人,你小心我嫁不出去,就反过头来天天缠着你老爸,你老爸可是单身十年了,现在还不到五十岁,你认为你老爸能抵挡多久,才会让我成为你的小小妈?!”
在客厅中,几个无良师父嘴里都在轻轻吸着气,彼此亮出一根大拇指,牛逼,真是牛逼!
燕破岳纵然是被三个无良师父教导了两个月,本质上来说依然是纯洁少年一枚,记忆中对女性认知最多的,就是温柔可亲的小妈,猝不及防之下,当真是被刘招弟集泼辣、大胆、放肆于一体的唇枪舌剑攻击得体无完肤兼之目瞪口呆。
“怎么着,是不是心里寻思着,没有见过我这么没皮没脸的野女人?”
刘招弟再次踏前一步:“我还没出生爹就死了,是我娘一手把我拉扯长大,我从小就能揍得村子里那些小屁孩抱头乱窜,看到有人敢欺负我娘,我能脱下鞋巴子就往他们头上砸,真被逼急了眼,扛桶洋油往他们家门口一倒,点上一根火柴一起完蛋,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刘招弟就是这个疯样,这辈子怕是都改不了了。”
燕破岳现在根据刘招弟说的话,已经渐渐理清了脉络。这丫头为了给母亲治病,铤而走险煽动村民,却不想遇到了自家老爸,敲诈勒索不成可能是母子连心,急红了眼之下,不顾一切地对着老爸发起攻击,也许是她的孝心,也许是她的泼辣,也许是老爸真的抽了疯,总之是不打不相识,老爸以私人的名义帮助了刘招弟。刘招弟平时是个不吃亏的主儿,得了别人的恩惠,也不愿意平白受着,就跑过来担任起“小保姆”的角色,看她展现出来的唇枪舌剑,只怕老爹一开始不同意,也是被她纠缠得无可奈何,才终于点头放行。
燕破岳的目光突然微微一凝,他看到在刘招弟的右胸上,别着一朵白色的布花,虽然她现在并没有戴孝,但是那朵布花已经足够说明,她刚刚失去了一个最重要的亲人。
“我娘去了,虽然有燕叔帮忙,让她转到了大医院做手术,但她还是没挺过来。”
说起自己的亲娘,刘招弟的声音也微微低沉,旋即又高昂起来:“我娘病了三年,在这三年时间里,我能做的,可以做的,不能做的都做了,现在我娘去了,我不需要在我娘走后才装模作样地扮什么孝子贤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所以我这个野女人就来了。”
一个从小就没有了爹,娘又身患重病的女孩,她一路走来必定是磕磕碰碰,无论是她的唇枪舌剑,还是她一言不合,就敢脱下鞋子追打男人的泼辣野蛮,都是为了生存而渐渐拥有的保护色。
看着面前这个猛一接触显得过于粗鲁,几和泼妇无异,但是内心深处却自成天地,绝无半点自卑,骄傲得仿佛天之骄子般的女孩,燕破岳的耳边,突然响起了郑智化唱的《小草》这首歌。
小小的草,迎风在摇,
狂风暴雨之中挺直了腰;
别笑我小,别笑我孬,
风吹雨打之后依然不倒;
动荡的大地之中落地生根,
苦难的时代之中不屈不挠;
小小的草,志气不小,
风雨之中任我招摇…
这个女孩,她分明就是一株在风雨之中依然不倒,在苦难之中不屈不挠的小草,不,以她的坚强和骄傲,只要得到适当的土壤和阳光,她甚至可以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
燕破岳嘴唇微动,想要收回自己曾经说过的话,但是刘招弟微微昂起的下巴,却在瞬间刺痛了他的双眼,让燕破岳举起了手中的围裙:“你想来当保姆还债,只要我爸同意,我无所谓,但是这条我小妈用过的围裙,你不能用,也不许用。”
刘招弟瞪着燕破岳:“小破孩,我不喜欢你,很不喜欢。”
“彼此,彼此。”燕破岳当着刘招弟的面,把围裙放进脸盆里,倒上洗衣粉开始揉搓,他用力搓得满盆都是泡泡,“拜托你下次翻主人家的衣柜时,先想一想,不问自取这种行为的另外一个名称是什么。”
“不愧是读书人、高才生,拐弯抹角的,不就是想说我是贼嘛,围裙是燕叔帮我找的,这不问自取的名头,您还是留给自己用的好。”刘招弟眉角一挑,嘴上的火力全开,“看不出来,你这个看到几粒花生米就会晕倒的小破孩,嘴皮子还挺溜,那我就想请问一下读书人了,在外面被人欺负得连个‘不’字都不敢说,回到家里就神气活现指手画脚,这种行为又叫什么?”
燕破岳抛掉围裙猛地站起,怒视着刘招弟,却看到刘招弟一伸手从口袋中掏出几粒花生米,取出其中一粒抛进嘴中。
燕破岳的脸色在瞬间变得一片苍白,他捂着自己的胃蹲到了地上,几乎喘不过气来,刘招弟没心没肺地继续吃着花生米,以嘲讽的语气道:“看看你现在软成一摊烂泥的尸+从样,说你是窝里横都是抬举。你这比大姑娘还大姑娘的娇气病,得治!实在受不了的话,你求我啊。”
燕实祥嘴角轻轻一抽,想要说什么,却看到魔法师对他竖起一根中指,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
受到刘招弟的刺激,燕破岳咬着牙,竟然一点点慢慢重新支撑起了身体,但就是这么一个看似简单的动作,就耗尽了他所有的体力,汗水就像是下雨一样从他的皮肤中渗出,转眼间就将全身的衣衫都浸透了。
燕破岳狠狠反瞪着“野蛮女”,他发誓,他讨厌极了这个泼辣得过分,而且骂人专门揭短,打人专门打脸的女人,他讨厌这个女人脸上的坚强与得意,他讨厌这个女人,在他面前嚼花生米的模样,他讨厌这个女人身上的每一个细胞!
“咦,扶不上墙的烂泥,一咬牙变成软脚虾了?怎么说也算是一种巨大进步了,不错,不错。”
刘招弟将最后一粒花生米送到燕破岳面前,脸上的笑容怎么看怎么可恶,怎么看怎么讨厌:“怎么样,要不要来上一粒,很香的。我知道你讨厌我,要不这样吧,只要你能把这粒花生米吃掉,就说明我帮你治好了病,也算是还清了债,我今天就可以直接滚蛋回家…”
刘招弟还没有说完,就看到燕破岳脸上露出难受至极的表情,喉结都在上下涌动,紧接着燕破岳猛地张开了嘴。
呃唔…
“呸呸呸,你这个小破孩儿,往哪吐呢?这是我今天刚换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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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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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野女人,真是太讨厌了,长得讨厌,脸上的表情讨厌,嘴巴更讨厌。她不是来还债报恩的吗,我怎么感觉她像是来讨债的,嘴皮子上下一翻,就能像机关枪似的发射个不停?算了,不提那个野蛮女人了,明天就是开学的日子,三个师父晚上就都要走了,他们和我约定,以后无论是寒暑假,都至少会有一个人过来,监督我训练。趁着晚上道别的机会,我终于向“邪门”师父提出了在心中盘旋已久的问题…忍者可是日本才会出现的特殊职业,他身为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怎么会懂忍术?
“邪门”师父是这么说的,日本侵略中国时,征召了大量国民参战,像忍者这种拥有特殊能力的群体,更是日本陆军重点征召的对象。“邪门”的师父就是一名忍者,在中国参战身受重伤,被老百姓收留,日本侵略军是很坏,但并不是每一个日本人都赞同侵略,也不是每一个日本人都愿意屠杀,战争结束后“邪门”的师门就留在了中国。
一辈子没有娶老婆,当然也没有孩子,一个人住在一间泥坯房里,那时候没有电视可以看,当然是无聊得要命,据“邪门”师父说,他师父平时总是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门前,谁也不知道他在看什么想什么。
在某一个大年夜,“邪门”师父悄悄给老头子送了两只红皮鸡蛋,还陪老头子聊了半宵的天,莫名其妙地就成为了柳生派忍术的第十七代传人,好吧,原来在电影中,牛逼到爆的忍者,竟然廉价到了只值两枚红皮鸡蛋。以后我再遇到什么落难的老头、无名的乞丐,是不是也要送他们两只红皮鸡蛋,看看能不能混个什么奇遇?
唉,还是算了吧,要是见人就送两只红皮鸡蛋,把老爹的工资全送出去估计都不够。
再说说忍术,“邪门”师父临走前,教会了我忍者九字真言,这九字口诀其实在以忍者为主角的电影中我已经听过,它们是‘临,兵,斗,者,皆,阵,列,前,行’这九个字听起来很神秘,其实来源于中国道家秘法,据说这九字真言在中国道法中有辟除百邪之效,忍者在战场上结合手印念出,会起到激发人体潜能,短时间内消除疲劳和痛苦,增加战斗力的作用。有没有实际效果我不知道,但是听完“邪门”师父的解释,这九字真言都是忍者面对战斗时,为了让自己更加疯狂,而进行的自我催眠,从本质上来说,和‘二战’时日本士兵动不动就喊的‘为天皇陛下献身’、‘大日本帝国万岁’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有信仰的人,在战场上的确可能爆发出远超平时的可怕力量,那么我的信仰又是什么呢?”
这一天,发生了太多事,有太多想法想要吐露,所以燕破岳整整写了三页。他已经写完日记,在最后又加了一句:“那个野蛮女人睡到了我隔壁的小屋,虽然我的书房被她侵占了,我还是松了一口气,要是她和老爸睡到一起,那我可真会疯了的。”
随手再翻开一页,这一天,燕破岳的记录很短。
“真不知道老爹抽什么疯,竟然要那个野蛮女人和我一起去上学,她比我大两岁,都十八岁了,竟然还好意思跟着我们一起读高中,她不是来打工还债的吗?我怎么感觉她是来讨债的,是来当大爷的,老爹没有说我也知道,给她办理入学手续是多么的麻烦。”
在相对应的另外一页上,燕破岳记录的当天内容也很短,但是内容却相当充实:“二蛋他们又想用花生米来威胁我,这一次我身边的萧云杰竟然脚底抹油溜了,亏他还天天把哥们儿义气挂在嘴边,结果还没过三分钟,那个野蛮女人接到萧云杰的小报告就杀气腾腾地冲过来,我的眼睛一定是出问题了,才会看到一个野丫头,把二蛋他们四五个男生揍得满地乱窜,她真的脱下鞋子在揍人!把二蛋他们揍跑,我难得的心里涌起一点点好感,就被她的一句话全部扫得干干净净,她说,只有她刘招弟才有权利用花生米对付我,别人都不许这么干,谁要敢抢她的权利,她见一个打一个。妈的,这个讨厌的疯女人,还有,萧云杰啥时候被这个疯女人收买了?!”

翻翻这两年写的日记,上面有大约五分之一的内容,是在写被三个师父轮流“荼毒”后,对忍术、国术、魔术的认识,有十分之一的内容,在写生活中的其他琐屑事,剩下的篇幅全是在讲那个野蛮女人和疯丫头。什么又和野蛮女人吵架了,什么疯丫头又拿着花生米威胁他了,什么野蛮女人做饭能做一大锅,炒菜却每次都只炒猫吃的一小口,油都舍不得多放…
虽然彼此看着对方就讨厌,但是在过去的这两年时间里,刘招弟这个野蛮女人,硬是用她的野蛮泼辣,挤进燕破岳的生活中,并抢占了相当长的篇幅。
还好,这个野蛮女人已经二十岁,终于要嫁人了。事实上在两个月前,她就已经搬出了燕家,再也没有人动不动就对燕破岳冷嘲热讽,再也没有人动不动就拿出几粒花生米在他面前嚼啊嚼的,当然了,再也没有人走进厨房去端出热气腾腾的饭菜。
“今天就是那个野蛮女人嫁人的日子,我真的很好奇,是哪路大神大仙,能忍受这么一个野蛮、粗鲁,心地说不上歹毒,但是也绝对和善良沾不上半毛钱关系的死女人。老爹今天有事,没有时间赶去参加婚礼,就那么一脸淡然的将新婚贺礼丢给了我,凭什么那个死女人都要嫁人了,还要我眼巴巴地凑上去讨不自在?而且老爹还反复叮嘱我,见到死女人的男人,一定要喊他姐夫,擦,凭什么啊?!”
写到这里,燕破岳已经要合上笔记本了,他想了想又在上面添了一句:“我敢打赌,那位‘干姐夫’一定丑到了姥姥家,而且还有口臭、脚臭、狐臭,只要一进屋子脱下衣服,那臭味就堪比丢了一颗催泪弹,我还得预祝洞房花烛夜一年后,野蛮女人能生上个大胖小子,仔细那么一看,嘿,可惜没屁眼。”
在日记本上,写完这一段足以让任何一个正常女人为之愤怒的恶毒诅咒,燕破岳心满意足地放下了笔,他拎着新婚贺礼走出了家门,头顶的天空还是一片最深沉的黑暗,满天星斗都在空中眨着眼睛,放眼望去整个军工厂家属大院依然陷入沉睡,也只有几盏路灯散发着晕黄的光芒,默默照亮了一片小小的空间。
现在不过是凌晨五点钟罢了。
天阴沉沉的,仿佛要下雨。但是阴了四五个小时了,硬是一滴雨星也没有飘落下来,让人烦得只想抬头指着老天问一声,你丫的不上不下吊在半截究竟是什么意思。
就是在这一片阴沉的天空下,黄色与绿色交杂的群山当中,一条只有三尺多宽的山路蜿延曲折的向远方不断沿伸,每次到了仿佛再也没有了前路时,一个妙手天成的曲折辗转之后,又是一片周而复始的群山,一条继续向前延伸的山路。
在足足有五十度陡峭的山坡上,一群脏兮兮的山羊,淡定地在上面来回踱着猫步,时不时低下头,啃上一嘴并不算特别鲜美的野草,偶尔它们欢快地跑窜起来,系到脖子上的铜铃就会轻响起来,一直闭目养神的放羊老头眼睛微微一睁,手中的皮鞭一甩,一块石头就会带着惊人的精准砸到调皮的羊只身上。当羊群恢复安静后,老头又会再次眯起了他蒙着一层灰色的眼睛,仿佛一尊石雕般,再不动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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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苦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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挎着一个绿色军用书包走在这样的山路上,燕破岳一直抿着嘴唇,他脸上的表情比头顶的天空更阴沉,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上一句话。
走了四五个小时的山路,汗水已经浸透了燕破岳的衣衫,混合着尘土黏在皮肤上,腻得让人难受。狠狠甩掉一片黏在额头上的树叶,望着眼前又出现的一座山峰,燕破岳从牙缝里挤出一声低语:“太长了!”
“当然长了!”
萧云杰吹出一个足有铅球大小的泡泡,在爆炸后发出“啪”的一声脆响,他伸出灵活十足的舌头,围着嘴唇打了一个转儿,就将炸裂的泡泡糖一丝不挂地扫回嘴里,一边用力咀嚼,一边回答道:“足足四十里山路,最起码还得再走两个小时才能赶到目的地,除了我这个冤大头,有谁愿意陪你夏天顶着个大太阳往山沟子里钻?”
在他们前方,是大山,在他们身后,是大山,在他们的左右两侧,依然是大山。他们脚下这条三尺多长的土路,就是连接这片大山与外界的唯一通道。燕破岳横着在路上走了一遍,他只有十六岁,个子还没有长全,只有一百七十公分高,但是这条路对他而言也只有一步半那么宽。
“你说,吉普车能走这样的路吗?”
萧云杰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别说是吉普车了,就算是手扶拖拉机都没戏,你小子以后想见你姐,又懒得走路,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想办法搭上一辆骡车。”
“我呸,什么我姐,那个野蛮到爆的死丫头,凭什么做我姐?”
燕破岳瞪起了眼睛,萧云杰也不以为忤,专心地和嘴里的泡泡糖战斗,两个人就这样一前一后,脚步轻快地走着,一直到了两个小时后,当他们跟着山路一路盘旋着绕上一个山坡时,一个坐落在群山之间的小山村,就那么突兀地出现在了他们眼前。
几十幢青砖与土砖混合的瓦房,横七竖八的依山而建。这种瓦房下半部分用青砖砌垒,保证房基足够坚固不会被雨水浸泡后变得松软,剩下的三分之二墙面则是用村子里人自己打制的土砖层层叠起,又往上面涂抹了一层混合了麦杆的泥皮,这样既能挡风遮雨,又能省钱省力。
由于远离城镇,平时鲜有外人到访,这个小山村并不需要刻意做什么防盗事务,他们用树篱把瓦房一围,就算是划地为界成为自家院落,在院子里,女人们搭起木架,种起了丝瓜和葫芦之类的植物,到了夏季植物的藤蔓依着木架盘绕,自然而然就成为一个天然凉亭,而且还有蔬果可以吃,算得上一举数得。
这个人迹罕至的小山村,就是燕破岳他们此行的目的地苦水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