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魔头松开手掌,面朝着她的方向坐起身来。
“诶!你被我吵醒啦!”
注意到身后强烈的视线,捏着耳朵的花知婉转过身来,顽皮地对他扑哧一笑。
柔和的光线里,那双明亮的眼睛微微弯起,笑容里有细碎的光。
大魔头僵直着肩膀、屏住呼吸,一脸茫然地愣在了原地。
他看着,她笑眯眯地走过来,一步、两步、三步。
第四步,在笼子前站定。
然后,伸出手、穿透栏杆,用力地揉了揉他的脑袋。
“对不起啦,把你吵醒了!”
她语气软软,小声冲他抱怨:“刚煮好的面太烫了啊,端得我手都要着火了。一手一个,只能踹门进来了。”
说完话,她便将手收了回去。
“……”
大魔头呆了几秒,低下脑袋,把头顶凑到了栏杆边。
“啥?还要摸?”花知婉忍俊不禁。
他轻轻点头,身子朝一边歪着,有一种“你不摸我就不起来”的奇异萌感。
——越看兰戎,越觉得像看到了一只白绒绒的萨摩耶。
感觉再摸两下,他就会吐出一截舌头,呼哧呼哧地喘气了。
“好吧,摸完要出来吃饭哦!”她宠溺地帮他摸摸头。
——哎,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果然很像只大狗狗啊,还正好被关在笼子里!
虽然花知婉是很乐意摸兰戎的,但面也得趁热吃。
所以她摸了那么几百下之后,就不再留恋地转头去开笼子了。
大魔头的目光注视着她手中的钥匙,眨巴了两下眼,低头望向了自己的裆。
嗯……裆……
花知婉:没错,事情就是你想的那样。
这时候,他才注意到,自己身上的绷带不见了。伤口被抹了药,包扎得干净清爽。
——幻觉,能拿走钥匙、还会帮他抹药的吗?
“魔宫的大家,好像都很害怕我呢!我去厨房,做饭的大娘看到我,差点没把手伸进油锅里!”
病号兰戎被花知婉牵到饭桌前,她边把筷子递给他,边碎碎念起来。
“你现在受伤,没法吃大鱼大肉。我做的猪肝面至少要吃完,猪肝能补血的,多吃点,伤才好的快。”
——幻觉,会给他煮面、还会考虑着给他补血的吗?
魔头举起筷子,听话地夹了一块猪肝。
——口味清淡的面汤、热气腾腾的面条、软硬适中的猪肝,香喷喷的葱花。
——这碗面简单,却很好吃。
一口热汤吞入喉咙,立刻暖了身子。
冰凉的手指发起抖来,几乎拿不稳筷子。
他也不抬头,一口接着一口地吃。
汤面蒸腾的水汽弄得眼前氤氲一片,眸中的小水珠凝成一颗圆滚滚的泪珠,落到汤里。
刚刚落完一滴,视线又迅速地模糊了。
他死命憋着哭声,鼻子都被憋红了。
花知婉放下筷子,揽过他的身子:“我们长不大的小兰花哟!”
“是伤口又疼了吗?哈哈……都给你疼得哭鼻子了!”她恶劣地笑起来。
兰戎都哭了,她还有心情笑话他呢。
——她哪里知道,他是为她而哭的。
——她以为昨天的重逢,就足够他了解到“她已经回来”这个信息了,那知道他的反射弧会有这么长。
大魔头钻进自家姐姐的怀里,那么大个块头的人,违和感爆棚地伪装着娇小。
揪住柔软的衣料,滚烫的泪打湿她的前襟。
他从头到尾,哭得一点声音也没有。
“好啦……”
花知婉一下接着一下地抚着他抖个不停的肩膀,柔声与他说道:“这下我回来了,再也不许你这么拼命地跟别人打架了,知道了吗?”
——是真的她呢!
——她回来了!!
令江湖闻风丧胆的魔教之尊,此刻就像是一个刚开始学说话的小孩一样。
吐字、表达含糊不清,颤抖着双唇,试图找到正确的发音嘴型。
“我……我、我……”
吞吞吐吐了半响之后,他才真正找到那个正确的发音。
抓住衣料的手,移到她的手腕上,紧紧地握牢。
他说得很轻很慢,好像一不留神听,就要错过了。
他说:“我赢了。”
“婉婉姐姐……你知道吗……我打赢了剑首啊……”
低沉沙哑的声线犹如一片古木林,在沉寂了数百年后,被狂风骤然掀过。
再也无法承载更多厚重的情绪,枝叶发出可怖的断裂声。
十年前,他想说这一句。
十年后,他终于说出口。
十四岁的兰戎,在那个夜晚,杀了很多很多人。
他的双手沾满血腥,他的灵魂下了地狱。
一坠魔道,永世不得超生。
像这个世界痛痛快快地抛弃了他一样,他决心放弃自己的生命,将这身烂肉糟蹋进腐臭的泥潭里。
可是……
他听到了她的声音。
“干翻什么鬼剑首,我们可是未来的大魔头,超厉害的那种!”
“打他打他!打赢的话,我就亲你一下,嘴对嘴的!”
她只知道,她需要救援、她奖励他亲亲,可以激发他的斗志。
——她不知道,她的重要程度远远高于此。
——她永远不知道,自己对于他,意味着什么。
“……”
花知婉的心情着实有些复杂。
她激动大喊着“打赢就亲你”的鼓劲声,犹在耳边回响。
毕竟,前天说过的话,要忘记也是挺难的。
而兰戎现在,以一副神经衰弱、精神失控的样子,对她说:“我打赢了”,生生的就是在催促她兑现承诺啊!
她的心里,一面有点吾家有儿初长坏的欣喜:兰戎居然学会索吻了?!这可是质的飞跃!
一面又有点郁闷:还以为兰戎受伤了,不能说话,谁知隔了十年,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提了这茬。
总归是欣喜大过郁闷的。
手指耐心地一遍遍拭去他眼角不断滚落的泪珠,继而抚上凉得像冰块一样的脸颊。
“是的,你打赢了!我就知道,你能做到的!”
大魔头感受到,她那软软的唇在他脸上“吧唧”地大大一口,吻了一下。
止不住的哭泣被一下子定住了。因阴魔决而凝固的血液也仿佛被这份柔软带动,噼里啪啦,发出冰块爆裂般的寒气。
——但,这跟她承诺的内容不一样。
“你要的奖励,对于我们现在的关系,似乎不太妥当了。”
花知婉内心深处是完全不介意兑现承诺的。不过,她认为,兰戎会介意。
所以,话音刚落,她便意有所指地把目光移向了他锁骨处的吻痕。
兰戎的眼神暗了暗。
——她说着话忽然生硬地转开了眼,是在逃避他的视线吗?
——不妥当?的确。
十年前,他和她表白说长大后要娶她。那时候她就已经表明了,她只把他当成弟弟。对于姐弟,那种行为确实是不太妥当的。
没关系,既然她已经回来了……那么,他们来日方长。
她知道他在说什么,知道“奖励”的内容。说明,她当时的确对他说话了,那不是幻觉。她是怎么做到的呢?
如果她是真的,那为什么,整整十年,她的容貌没有一丁点的改变?抛下他的这十年,她去了哪里?当初离开的理由又是什么?
逐渐冷静的大脑将疑问点一个个清晰地罗列。
没关系,既然她已经回来了……那么,她就没有机会再离开了。
他的问题,总有一天会得到答案的。
“是啊,我也觉得不妥当。”
脸上仍挂着未拭尽的泪痕,兰戎换上略带羞怯的表情,从她怀里退出来。
他细心地帮她理了理被他弄乱的衣襟,其间,眼神和指尖没有半分暧昧僭越。
——她喜欢妥当的关系,他必定倾尽全力,给她一份妥当的关系,不让她感到一丝一毫的不适。
“呵呵呵……好啦,你不哭了,我们快点吃面吧,再不吃都凉了。”
花知婉皮笑肉不笑转移了话题。
又来了又来了!!
见兰戎间接承认了自己有伴侣的事实,她心头那股莫名的气闷又来了!!
相安无事地吃了一会儿,花知婉忽然想起一件十万火急的要事。
“对了!!兰戎,你有没有看到我的法器?”
“法器?”他用了一个十足疑问的语调,像是完全没有理解她在说的是什么。
“嗯!我记得我昏倒前,明明有印象,你有把它带上了啊!”
她有点急了,用手比划着,认认真真地补充说明:“你是不是忘记法器长什么样了?就是,我以前老用的那个,黑色的、四四方方的东西!”
“哦,你说那个……”
兰戎云淡风轻地回答:“是啊,我把它带回来了呢。”
“好好!太好了!那我就放心了!我找了一个上午了,到处找都没找到,还以为丢在树林了。”
花知婉安下心来,吃面都有滋味了许多。
夹起一块猪肝,兰戎将它放到口中,慢条斯理地嚼。
或许是重逢带来的喜悦,他的嘴角始终含着浅浅的笑。
十四岁的兰戎有着花知婉最喜欢的率真善良,对她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二十四岁的大魔头学会埋藏起深沉的心思,伪装出一个率真善良的外壳,逐步朝她靠近、越靠越近。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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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面吃得干干净净,连汤汁都不剩后,伤重的兰戎突然捂住腹部,把脸靠上了餐桌。
“伤口痛?”花知婉踢了椅子站起来,赶忙扶住他下倾的身体。
隐在头发后的眼睛默默注视她搀扶的方向,十分有技巧性地跟着倒了过去。
理所应当的,花知婉将他带到了就近的笼子中。
“大夫给你看过伤口了,还开了药。我早上给你换过一遍药,现在不然再换一遍?”
她不确定地揪着他的衣扣,只等他允一声便立刻解开。
冰凉的手碰上她温暖的手背,魔头用他那双灰扑扑的眼睛盯着她。
花知婉及时没能抽回手,被他冻得浑身一颤。
——十年后的兰戎似乎总是喜欢这么不眨眼睛地看人,看得过于认真,到了有点瘆人的程度。
“不用,陪着我就好。”
他微敛了眼底的神色,呐呐地说。
“兰戎啊,告诉我法器在哪,我得去拿一下!”
花知婉不是医生,她擅长的事情只有写文,这会儿她问他电脑的事,是想着拿到电脑她就能给他治伤了。
魔头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而是用一种非常严肃的语气对她陈述道:“我受重伤了。”
“我知道啊。”花知婉咽了口口水,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伤得很严重、很严重!”他的表情歪七扭八、咬牙切齿,将“很”字的音念得特别使劲。
“噗……是是是。”
——按作者的基本情商,对话到这句她也差不多懂了,他的意思是:我生病了,你却不关心我,只顾着找法器。
“我找法器,是找它帮你啊!”并未隐瞒,花知婉直截了当地说出了自己的意图:“所以你赶紧告诉我,你把它放哪儿了?”
“哼。”
听了她的话,兰戎不但没有表示理解,反而赌气似地,背对着她,把头埋进了床铺里。
——法器法器,满口都是法器。法器那么厉害,怪不得她能离了他十年,依旧潇洒快活;怪不得她和法器形影不离,却可以头也不回地丢下他。
花知婉一头雾水地兰戎的背影。
她当然不知道他在吃电脑的醋,还以为他是伤着伤着,脑子也跟着坏了。
——哼?哼算什么回答?
“兰戎,你别那么躺,伤口要被压了。”
抱着不和病人一般见识的宽容心,花知婉老妈子似的唠叨着:“这额头上还发着虚汗呢,转过来,我给你擦一擦好不好?”
“来啦,吃个果脯吧?”
她的小孩她最了解,就算他长成了个大块头,她也不相信他会对自己的好意不搭不理。
果然,才刚掏出个话梅,她的手腕就被握住了。
花知婉笑嘻嘻地看着挺身坐起的兰戎,准备将话梅塞到他嘴里。
手还未动,一张阴沉的脸便倏然靠近。
“嘶……”
她下意识认为自己要被吻了,紧紧地闭上了眼睛。
“我在……生气……”
压迫感十足的气息从头顶覆下,大魔头以凉凉的口吻说着不符合年纪的任性话语。
“啊?……哦、哦。”
花知婉怔怔地消化着他的话,暗自心伤地理清他要表达的信息。
“生气了,所以现在不愿意吃我的果脯了,对吧?”
话音未落,拈着话梅的指尖一麻,突地被含进了某个柔软湿润的地方。
灵巧的舌往指腹重重一舔,过电一般的酥麻。
她睁大了眼,蜷起脚趾、身体后倾,深深地陷入了沼泽般的绒被陷阱。
——话梅,被吃掉了。
“咔嚓。”
——脚踝,被猝不及防地落了锁。
与笼子配套的链子,是一种浓郁的金色。
他非常非常用力地抱住她。
用力得,她似乎能听见他胸腔中有力的心跳。
“我在生气,所以做出不正常的举动。”
“我在生气,所以……所以……”
他急喘着气,宽大的手掌缓缓抚摸她的脊背,隔着布料传来的刺骨严寒,冻得全身的鸡皮疙瘩都竖了起来。
他自说自话着,用手“撕拉”一声扯破她的衣裳,把自己冰块一样发凉的手,直直地探进了她温软的后背。
两种截然不同的体温毫无遮挡地交融。
与背部接触食指仿佛冒出了一缕轻烟,因着这种热度,作怪的那个人像是被狠狠地烫了一下。
他尾巴着火般跳了起来,用掌风猛地掀开房门,冲了出去。
“兰……喂!!”
被锁在原地的花知婉,满脑子都是搅得稀巴烂的豆腐。
她瞅了瞅房门的方向,又低下头,瞅了瞅自己指头上晶莹的唾液。
——什么嘛,为什么忽然,有一些想笑的情绪。
——心跳变快了。难道心跳,也是会传染的吗?
现下,咬着唇平缓思绪的她,完全没有思考兰戎出门后的去向。
她以为他是出去散散心,一会儿就回来,却不想……他匆匆出门,竟是去干了一件大事。
兰戎,劫亲去了。
※、61
热闹的鞭炮声中,浩大的迎亲队列一路欢欢喜喜地奏着鼓乐。
价值不菲的大红色绸条被奢侈地铺在地上,漫天飞舞的花瓣带起一阵幸福的甜香,一排排高大的骏马载着护送喜轿的男人们。
看热闹的百姓们往前挤着,幻想能有好运气看一眼喜轿里的新娘。
——富人的婚礼就是不一样,这得花多少钱啊!
——听说这对新人早就定亲了,新娘一直不肯嫁。
——富家小姐就是好啊,也不知道长什么样。
人们小小声地好奇议论着。
南海珍珠串成的大帘子严严实实地阻挡了外界的视线,花轿四角挂着的金铃铛随着轿夫稳健的步伐,晃得清脆又好听。
庄重神秘的喜庆气氛迈向□□,眼见着花轿就要过门了。
忽大风起,铃声大作。
纷纷扬扬的花瓣被乱风拂起一片,妖异的风声中,喜乐骤停。
与婚礼格格不入的灰色从头而降,来人一拂袖,眼都不眨地震碎了一寸千金的楠木轿。
围观人群被轿子的爆裂声震慑,逃难般四散开来。
“走!”
那人言简意赅地对轿中人发出指令。
新娘一把揪下盖头,撸起袖子,准备开骂。
“走你个大头鬼啊!你谁……”
在看到那双波澜不兴的眼睛后,她霎时息鼓堰旗,换上了一副低落的神情。
“呃,你今天来?我今天结婚啊……学拼音,改天再学行吗?”
怪风呼啸,人群中有几个离得近的百姓仓皇地尖叫出声。
——“啊啊!是魔尊!!”
——“魔教又来抓人了!!!”
站在轿前的大魔头身形未动,歪着头,沉静的目光透过新娘,不知望向了何方。
骚乱迅速扩散开。
受惊的马抬起前蹄,发狂地将背上的人甩了下来。
“她,回来了。”
魔头尽力平复了心绪,用一种相当温柔的声音喃喃道。
他似乎在笑,虎牙浅浅地露出,使得那个类似笑容的表情有些稚气。
放轻的声音并没有减缓这句话带来的震惊效果。
“回、回来了?回来了!!丸、丸大大?!!”
宁柔兴奋到结巴,果断丢下盖头,自己跨出了轿子。
魔头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大概是不喜欢她这样称呼那个人。
“天呐!走吧走吧!我们走吧!!”
新娘激动地将堪堪稳住马匹的新郎赶下,自个儿跨上马匹。
——逃婚的架势十足。
倒地的曲暮酒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柔儿!你怎么可以……”
宁柔投给他一个安抚的眼神,也没有确认他有没有接收到。
她转头,冲着应付攻势的魔王多问了一句:“电脑你拿到了?”
兰戎一脚踹上马屁股,向她点了点头。
见状,宁柔安心地长吁了一口气,策马狂奔。
算好马已奔出足够的距离,魔头也无心恋战,使出轻功就往马前行的方向追去。
来去匆匆的不速之客,彻底毁掉了一场备受瞩目的婚礼。
大风灭,满地残花。
花轿毁,娇娘被掳。
“魔头!你灭我满门,今日更夺我妻子!此仇不报,我曲暮酒誓不为人!!”
被留在原地的男人狼狈地握紧拳头,满眼烧着恐怖的怒火。
※、62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宁柔是感谢兰戎的。
十年前,中了药的曲暮酒把她亲得意乱情迷,是兰戎劈烂床榻、打伤曲暮酒,停止了这场差点酿成的大祸。
小少年浑身的鲜血,用天辰剑指着她的脖颈,歇斯底里地问她:你把我的婉婉姐姐藏在哪里?
那个瞬间,宁柔忽然想起了花知婉在田野里竭力奔跑的身影。
人总得有点指望,才会拼命地想去完成一件事……他们是彼此的指望。
疯癫的兰戎以一敌众,将宁府别院翻了个底朝天。
府内守卫、天辰派赶来的支援,前仆后继的人都没能将他打倒。
宁柔丝毫不怀疑,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小孩会一剑捅死她。
“婉婉姐姐……?”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所以,她撒谎了。
厕所的门被从里抵着,砍坏门闩便能进去。可是,花知婉不在里面。
就连放出之前成功追踪过她的狗,都无法寻到她的去向。
因为这戏剧性的转折,宁柔洗脱了藏人的嫌疑。
但是,在“花知婉究竟去哪里了”这个问题上,她也确实失去了答案。
对宁柔来说,把花知婉绑走原因有三:
1.她是她喜欢的作者,如果在异世能看她的书作为消遣,生活不会过得那么无聊;
2.她创造了这个世界,所以逼她说出剧情走向的话,就相当于可以预知未来;
3.她们来自相同的时代,在一起说不定可以找到穿越回去的方法。
于是,在遍寻不获,又细细地分析了花知婉的单独逃脱的可能性后,宁柔不禁想到一种可能:花知婉会不会是在厕所里,穿越回了原先的世界呢?
要真是这样,她是怎么做到的?
与花知婉接触的时间不够久,宁柔并不是很了解她。现下被独自剩在异世界,她只能通过兰戎来知晓花知婉身上的古怪之处。
所以,她需要和兰戎交换资讯。
在正道与魔教关系愈发紧张的十年里,身为天辰教掌门未婚妻的人和魔教之尊却是一直在私下有联系的。
刚开始,她还藏着掖着,仅仅跟兰戎透露了“花知婉和他来自不同的世界”。
后来时间久了,花知婉回来的机会越来越渺茫,看兰戎始终一副不肯放弃寻找的样子,宁柔不自觉地说得越来越多。
她跟他描述:异世界是什么样的、电脑是什么样的、电脑是怎么使用的……在他的要求下,她甚至开始教他学认字、学拼音。
其实,宁柔是有点理解的,为什么穿来异世的作者放着原书男主不管,要去宠这个本该是反派角色的少年。
平日里,他是人见人怕的大魔王,江湖上关于他的恐怖传闻数不胜数。
而他们见面时,他却认认真真地念着“啊(a),波(b),吃(c),德(d)”,做好笔记。
关于花知婉的事,不论多么的微小,他都会花费心思、亲力亲为;关于花知婉的事,不论多么的天马行空,他都会老老实实相信。
——他爱着她啊。
这份爱,让宁柔心怀愧疚。
有些事她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的:比如,他们身处于花知婉的小说;比如,当初是她把花知婉绑回了宁府;比如,就算兰戎学好拼音、学好异世界的字体,他也无法去到花知婉念过的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