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见不得她掉眼泪,不假思索,立刻允了她。
她也不疑,练了五年都无所进展的《兰花宝典》,如何在顷刻之内便修炼完成。
他则庆幸,自己先前趁她午睡出去练了会儿功,解决掉了天辰派的看守人员。
兰戎是不愿意花知婉知道自己的身世的。
不愿意她知道,他与魔教、天辰教有瓜葛;不愿意她知道,她对自己有成瘾症状;不愿意她知道,他练了《阴魔决》。
他想做她心目中乖乖听话的好小孩,没有沾到血腥、没有背负人命,外表与心灵一样单纯善良。
他渴望着,能和她永远亲密无间地相处下去。
但,直到接触了险恶的外界,兰戎才知道,自己自诩的强大并不足以保护她,未丰的羽翼也无法完全遮蔽她的耳目。
阴魔决,是一种邪功,靠着别人身上吸来的内力,阴魔决才能发挥作用。
所以,天下第一肉只不过对他下了一个散功米分,便将兰戎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废人。
更让他感到忧心的是,花知婉与天辰派的接触。
他太害怕了,怕得简直想把她关在一个别人找不到的地方,不让她听那些流言蜚语,不让她接近真相。
他害怕她发现自己的秘密后,弃他而去;害怕她不再喜爱他,像其他人一样,骂他“孽种”。
十四年,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兰戎的名字仍是“兰戎”,他的新称呼叫“宝贝”。
这个他最喜欢的称呼,是花知婉给他的。
——“谁都不能伤害你,你是我的宝贝。”
他牢牢地记住了她说这句话时的语调、眼神、表情,每一个微小的细枝末节。时不时就要拿出来,回想一遍,自个儿在心里笑。
她真傻,人家都说他是孽种,只有她把他当宝贝。
只有她。
此时的兰戎啊,最喜欢的是花知婉,最想得到的也是花知婉。
与她在一起的时光总能过得那么快乐,童年里的一百个鸡腿加起来,都不及她的一小片衣角。
为了有一天可以在睡觉时吃到属于自己的婉婉姐姐,少年兰戎在不断地成长,很努力地让自己变得强大。
在修魔的道路上,他撒开脚丫子,一路狂奔,越走越偏、渐行渐远。
※、第46章 修炼邪功的败露
“呼噜呼噜……”
找他来兴师问罪,他却睡得死沉死沉的。亲手养大的小孩偷偷学坏了,花知婉实在是很想脱兰戎裤子,狠狠打他屁股一顿。
“我,是……宝、贝……呼噜呼噜……”
少年口齿不清地梦呓着,额上出了薄薄的汗,不知梦见了什么。
扶着兰戎脑袋,把他放平在塌上,花知婉心里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还在梦里称自己为宝贝呢,不知羞。既然选择了魔教之路,好歹要尊重一下大魔王一贯的人设吧!天下有哪个大魔王狂拽炫酷地出了杀招之后,再邪魅狂狷地回眸,朝漫山遍野的尸骸一捻指,道:“我是宝贝!”的?
所以……
所以,干嘛要让我们兰戎当大魔王啊?!
花知婉叹了一口气,拿帕子帮兰戎擦汗。再不擦,食欲又要跟龙卷风一样来了。
把电脑放在膝上,她把这段时间的更新上传到小说网站。
“血……血……”
睡着了也不安生,还没玩一会儿的电脑,他的梦话又吸引了她的注意。
【亲手杀敌、潜入天辰派耗费了太多精力,回石室之后,兰戎靠在榻上一会儿就眯了眼。心里藏的事情太多,他做了噩梦。】
花知婉眼睁睁地看着码字界面自动补齐了这句话。
那么,利用这个功能,她是不是可以窥见他的梦境?
【他,梦到了……】
根据她打出的这四个字,界面开始不紧不慢地补齐。
【他梦到了死去的陆明彩。
女人的喉间一片猩红,往外涌出的血浸湿床单,蔓延至地面。
兰戎捂着嘴,躲避血液,拼命地往前跑。
可是那血的流速极快,它追上了他,仿佛火焰一般烧灼着他的脚底。
每一步,他向前的每一步,都踏着黏稠污浊的血液。
被九头蛇吞噬的尸体、被烈焰吞噬的尸体,堆砌在前路。
他不断地向前跑,森森白骨划破皮肤。越想逃离这片尸堆,越是深陷。
失去了前进的方向,他在心里默念一个名字。
可他看不见她。
怎么都看不见她。
可她抵制着肮脏的他,就像陆明彩所做的那样。
他被抛弃在这里。
他们处于不同的人间。
“我是宝贝。”
阴郁之色笼罩着混沌的眼,兰戎惨厉地叫起来:“你说过的,我是宝贝。”】
“兰戎、兰戎!”
——他怎么会梦见陆明彩呢?他难道已经知道自己身世了?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眼见着梦境的世界步步崩坏,花知婉也没有心思探寻真相了。
她一手捏一边他的脸颊,进行简单粗暴的唤醒:“兰戎,醒过来!”
他睁开眼,无法聚焦的眼睛在她的脸上瞅来瞅去。
昏沉的脑袋仍似沉浸于浸满鲜血的噩梦:“有血,好多血……”
“没事了,没有血了,是做梦。”
她抚了抚他冰凉的脸庞,轻声安慰。
“他们都死了……”
梦会放大心中的恐惧,这个本来就善良的小孩根本没法做到,无动于衷地面对死亡。
他更加没法接受的,是她的离开。
“你也,不见了。”
花知婉看见,他的眼角一滴接着一滴,滚出泪珠。
他没有露出哭的表情,但他分明在哭。
写文很能写,但安慰人完全不行。
嘴笨的作者菌慌了阵脚,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我没有不见,你看我在这啊!”她抓住他的手,让他摸摸自己的脸,确认她的存在。
“不是你的错,死的人罪有应得!你是正当防卫,稍稍一点防卫过当。武侠世界就是这样到处死人,打打杀杀啊,你不杀人,就要被杀……哎,我不会安慰人的!兰戎最乖了,哎,别哭了……”
少年左手抹泪,右手继续粘在她脸上磨蹭。
因着软声软语的安慰,他看上去清醒了不少。
——可是,什么叫“打打杀杀,到处死人”?
他心里重重地“咯噔”一声,极力装糊涂:“婉婉姐姐……你在说什么?”
花知婉这才想起,自己的目的是来兴师问罪的,这会儿满心要哄他,正事倒是忘得干净。
“我已经知道你练阴魔决的事了。”她说。
“……”
“诶!你怎么又哭啦!”
刚刚转晴的脸忽地一声又下起了小雨,这次兰戎的表情很是生动。
湿漉漉的大眼睛像小狗狗一样耷拉着,如果他有尾巴的话也一定是垂在地上的。
艳红艳红的小嘴极可怜地抿成一小团,像是憋着天大的委屈,不敢说出口。
给他配个bgm,那准是:小白菜啊地里黄啊,两三岁啊,没了爹娘。
“其实成为大魔王也没啥不好的呀,干翻这个世界什么的多酷炫啊!”
花知婉握着拳头,认真地说。
也不知那句戳了兰戎泪点,他在一旁吸着鼻子,小声小声地喘上了。
心里一急,她再次陷入了手忙脚乱的状态。
“啊,你是怕自己在正道武侠圈受人排挤所以哭成这样了吗?!别怂啊!武侠圈混不下去了,可以混修仙圈,反正两个圈差不多,我常年分不清楚。这两个圈你不喜欢,也可以混宫廷圈,不然送你穿越,去霸道总裁圈?”
语速叽叽喳喳地加快着,仿佛她说得快点就能把这件事给揭过去了。
花知婉活脱脱就像是在给小孩报志愿,建议一个又一个,帮他各种展望人生。
不说还好,一说完,少年连哭声都没法憋住。
“你说□□,你对我失望透顶了,对吗?”
“你抛弃我,任我修魔,”他揉着眼睛,直把眼眶揉得通红通红:“说着送我去这儿去那儿,说到底就是想离开我。”
这句话,兰戎说得心虚极了。
他生怕自己现在看起来不够可怜,她真的接了话茬,要离开他。
“天大的误会啊,谁说我抛弃你的?!”
花知婉一脸惊讶地提高语调:“知道你在练邪功的意思是,噩梦应该由我与你一同背负!”
“你做魔头,我就做老妖婆!老妖婆好像有点难听……唔,反正就是,你做魔头的话,我就跟着你,做魔教妖女!不论你怎么选择,我都会支持你的。”
她的声音很大,他一字一句听得清清楚楚。
脸上挂着泪痕,兰戎一抽一抽地凑近花知婉,鼻塞的声音听上去跟猫叫似的:“真的?”
“真!的!”无比坚定的回答。
“呜——呜——”
他扑进她的怀里,埋着脑袋,放声大哭。
像是要把这些年攒着的委屈、没人在意的泪水,一次用尽。
“喂!我说的可全是好话,你的哭点在哪里啊……”
“好好好,我不对,是我不会安慰人、不会说话。我不说了,你别哭好不好?”
见小少年越哭越惨,大姐姐十分无奈地拍着他的背,软硬兼施地威胁道:“再哭!你再哭,我就忍不住要亲你咯!”
这回是真的哭不下去了,兰戎破涕为笑。
他在她的怀里扬起脑袋,迫不及待地冲她撅起嘴。
一个柔和的吻避过存在感超高的唇,落在他的侧脸。
她吻去了他的泪水。
“兰戎啊,我怎么感觉你的眼泪是甜的……味道不错哦。”
“婉婉姐姐对我耍流氓!”少年捂着被她亲过的脸,羞愤地控诉:“罚你再亲一下!”
嘟着的嘴再次凑啊凑地,凑上前。
一个暴栗揍到他的头上。
“咳,那你现在不哭了,是不是得跟我交代一下,练邪功的前因后果?”
作为作者菌,她不关心兰戎属于魔道还是正道,但她关心,文章是否出现了bug。
“啊?”兰戎装作没听见地转移话题:“话说,放在床边的这根藤条是用来干嘛的?”
“是用来打你的!脱你裤子,打得你屁股开花!”花知婉露出一个后母式的微笑。
“你……”他鼓着嘴,瞪大眼睛。
“好啦,谁舍得打你呀,娇声娇气的小兰花。”她捏着嗓子笑他。
兰戎:哎呀,脱裤子什么的,心里居然有点想被打是怎么回事??
※、第47章 活捉一只作者菌
再三保证不会生气之后,兰戎坦诚了一切。
听完他的话,花知婉震惊了。
文章竟出现了这么多连作者都不知道的伏笔,而且,伏笔出现之后还被完美圆上去了。
当时,她明明知道后面有阴狗追来,却还是停下脚步更新章节,此处造成了时间差。
重伤的曲暮酒无法使出武功,遂跟随他们来地窖躲避。他们跌进石室后,他就独自了碰上阴狗。未能全身而退,他被废了武功,或许就是这个事件,导致了曲暮酒今日的性情大变。
在遇见青钩蛇之时,花知婉记得它会畏惧蛊血。而见了比青钩蛇大几百倍的九头蛇,她就忘记了这个设定。
出圣地时,她倒是奇怪,曲暮酒没有派人看守石室。原来不是没有派人,是派的人全都死了。
种种事件说明,她留下的突兀之处,正被这个世界的某种力量渐渐地合理化。
《酒尊兰魔》明明是她创造出来的一本书,又仿佛它有一套独立于她思想的工作体系。
作者菌开始怀疑,究竟是自动补齐在干预她的剧情,还是她的码字行为在干预这个世界。
当花知婉无法把活生生的、站在她面前的兰戎,单纯地视作一个书中的人物时,他们身处的世界对于她,也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小说世界。
她不再揣着电脑便有恃无恐,她开始迫切地希望,兰戎得到一些东西。
“你需要一件,使你所向披靡的兵器。”
花知婉翻阅大纲,想找出自己当初的设定。
“找到了,这里……江湖宝剑第一名,天辰剑。”
天辰派是天下第一的剑庄,曲千奏是剑首,继承父亲衣钵的原定男主曲暮酒,他所用的剑便是天下第一的武器。
按照取名废粗暴的原则,曲暮酒用的剑,作者直接取名为“天辰剑”。
——得天辰剑者,得正道。
它被天辰派视为镇教之宝,藏于禁地。
看来,他们要深入敌穴才能拿到它。
花知婉默默记下这一点,在脑子里构思,要怎么写他们才能安全地得到天辰剑。
“还有,你需要养一只宠物。”
她把兰戎拽到电脑前,让他看电脑屏幕中千奇百怪的示例图片。
“你看,就像神雕、玉蜂、花蜘蛛、小红马,之类的……唔,我们都当了大魔王,得放一只酷炫一点宠物在身边。想想看,你最喜欢什么动物?我给你弄一个出来。”
兰戎直起腰,弱弱地说:“关于宠物,其实我心中早有想法了。”
“啊?是什么?在哪?”
除了天辰派的两只狗,她不记得他们有出场过其他类似宠物的生物啊。
……
(三分钟后,密道尽头)
望着眼前那一抹铺天盖地的白色,花知婉的内心是奔溃的。
在一重又一重锁链的缠绕下,有的蛇头萎靡地耷拉在地面,有的蛇头则精神奕奕地盯着他们俩看。
它们尚未“到齐”的阵势,就已经足够惊悚。
蠕动的身躯是那么的巨大,那夸张的宽度简直可以将她横着放进去。
“兰兰兰戎,你选的宠物,胃口大概不小……你确定能宠得过来?”
花知婉一边紧张地注视着码字界面,确保锁链没有松动,一边哆哆嗦嗦地,想劝阻兰戎打消这个重口味的念头。
少年冲她点了点头,道:“饲养了它几年,我发现它是有灵智的。”
有力的双臂从背后搀住她发软的身体,他在心里补充:选蛇类做宠物,还有一个重要原因。
婉婉姐姐是非常怕蛇的,她怕了就会赶紧来找他。被依赖的感觉,真是不错。
对兰戎鬼畜的心理活动一无所知,胆小又怕死的花知婉噼里啪啦地码字,在锁链上重新加固了几层。
“行行行,有灵智。你快点把南幽草喂给它,让它认主。”
【因蛊血而开花的南幽草充分说明了主人不平凡的身份,特殊的毒性标示着他拥有最邪恶又无比强大力量。就连恐怖的九头蛇,都甘心地臣服。
兰戎,成为了九头蛇的主人。】
决心要让兰戎的画风趋向大魔王,作者菌的用词也大胆了起来。
“啊,对了,我是不是可以把这蛇变得小一点?”
花知婉灵机一动,想到了这个主意:“用的时候它可以出来,大杀四方,不用的时候可以把它放在口袋。”
【九头蛇认主之后,可以随兰戎的意愿变换大小。】
成功码完需要的情节不久,新设定就奏效了。
毋庸置疑,她的这个主意想当成功。
一整只九头蛇一共只有巴掌那么大,之前耀武扬威的蛇头,小得仿佛小拇指的指头。
花知婉大着胆子,上前摸了摸两把。蛇皮冰凉光滑,奇异的外形使它看上去像个制作失败的手办,晃来晃去吓唬人时,竟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丑萌。
但她心里无比清楚,这家伙变大后的威力和体积是多么的惊人。
那堆满了密道的尸骨,还有她软掉的双腿,就是最好的证明。
不得不说,兰戎的决定是明智的。
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九头蛇与大魔头的身份,还意外的十分相配。
看自家儿子有了装逼的资本,花知婉心里十分高兴。
没了九头蛇之后还有个好处——密道的魇菇就可以随便采摘了。
之前在宁员外身上骗的财宝全被天下第一肉给夺走了,他们出去一趟根本是夹着尾巴回来的,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没有享受到!
……
莹白色的小豆子铺满了密道,珍珠一样柔润的光泽在封闭的空间里跃动着,偶尔连石壁上都能看见它们的身影。
将手触上去的话,会感觉指尖被轻微地烫了一下。
还没来得及细细感受这神奇的触感,它已在你感受到烫的那一瞬间消散得一点而都不剩。
花知婉和兰戎忙活着,把魇菇摘下来,攒进兜里。
等出去了,可以把它们拿去卖钱。
小小一颗魇菇,可是价值千金。
“婉婉姐姐,为什么你的法器这么厉害呢?好像我们想做什么都能被立刻满足!”
大概是今天终于把心中所有的秘密都说出来了,兰戎与花知婉的谈话愈发地没有间隙,他想问什么,就毫不犹豫地问出口。
“是的呀!”花知婉笑眯眯地说。
微仰的下巴使她看上去得意洋洋的,漂亮的眼睛里写满了自信、神采飞扬。
“在这个世界上,你想要什么,我都能满足你。”
魇菇甜豆般的香甜气息弥漫在空气里。
这种食用过量就会致幻的植物,使得兰戎的视线都稍稍地有点不清晰。
这里,明明是透不进光的地方。可他眼中的她,此刻却正被一团暖黄色的柔和光晕笼罩。
仿佛受了蛊惑,他鬼使神差地接过话茬,还真的就乖乖地将愿望给讲出来了。
“那我……我要,和你在一起,”
“一直,和你一起。”兰戎仔细地,加上时间定语。
“哈哈,当然啦,我永远都会是你的姐姐。”
她毫不犹豫地回了他一句,语调轻快、笑容坦荡,漫不经心。
“啊?姐、姐?”兰戎揪着衣角,垂下脑袋,闷闷地说道:“我……其实我……”
他支吾着,脑里心里全在回忆着水潭里那一幕,回忆着他们的靠近、回忆着刺骨的潭水和滚烫的掌心。
眼角眉梢写满了甜蜜,他想起她的许多许多话、许多许多好。
然后,胆怯犹疑通通不见,连带着他的语气也变得坚定。
“婉婉姐姐,我现在虽然还小,但我长大了以后……”
“兰戎啊……”花知婉轻咳一声,试图打断他的话。
“我长大了以后!我想娶你!”
少年没有就此停住,而是接着那个尴尬的空隙,继续说完他要说的话。
大姐姐,用非常大姐姐的、语重心长的语调,煽情地对他说:“这世上的感情有很多种,亲情友情是很珍贵的感情,也是我们之前的感情。”
“不啊,我们……”兰戎握住拳,急匆匆地想要反驳。
“作为你的婉婉姐姐,在这个世界上。你想要什么,我都能满足你。”
她微微一笑,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而后,便抱着电脑直起身,先他一步,往密道的出口走去。
虽然二十五岁了,仍旧坚信着什么“宁缺毋滥”,没有谈过恋爱,但花知婉写的小说可是不少了。自己这个类型的女配,光她写过的,就一抓一大把。
因为缺爱,或是什么移情作用,出现在男主正太期的“白月光”大姐姐。这种女配,是女主前进道路上的顽固绊脚石,想当讨人厌的。要是再附加一点白莲花、公主病属性,评论区准能红红火火,一路骂到明年。
——我喜欢婉婉姐姐,全世界最喜欢她。等我长大了,我要娶她。
花知婉看见兰戎心里活动的时候,的确觉得他童言童语很可爱,也仅限于“很可爱”而已。
按照现代社会的毒鸡汤分析一遭的话:“全世界最喜欢”,是因为见过的世界太小;“等我长大,就要怎么怎么样”,他并不知道成长的路上最多的就是变数。
她本就不应该把小孩子的傻话当真的,却还是有点当真了。
过于亲密的举动,用蛊血成瘾其实就足够清清白白地解释过去。润湿的眉眼、用力的拥抱、纠缠的双唇……如果蛊血成瘾这个理由不够的话,还可以说是溺水救援、人工呼吸。
想来兰戎只是过家家似的跟她说了一句“娶你”,她打哈哈过去就好,干嘛那样回答,他听了大概又要伤心了。
烦透了!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认真什么!
随便写一点东西就可以摆脱那个什么鬼成瘾了吧,还是尽早摆脱比较好。越来越在意兰戎的想法,越来越被他的体液吸引,这可不是什么好征兆。
花知婉由衷地,不想成为一个荼毒小娇花的怪阿姨。
之前九头蛇挡路,密道的出口一直被堵着。
这会儿正儿八经地出口顺利出去了,倒有点不适应。
拨开遮蔽前路的高高杂草丛。
远方,夕阳金色的余晖洒向空旷的田野。
粮食们都在好好地生长,看上去胖乎乎沉甸甸。近处的人家点起袅袅炊烟,夏日的闷热被落日里的风卷走了一些。
文艺范景物描写结束。
看到新地图,其实花知婉想到的,只有以下几件事:
——这是啥?我在哪?到哪去?
——兰戎呢?
“兰、兰戎!”
她回过头,朝杂草丛里喊了一句。
——喂喂,不会表白失败(x)就愤而离队了吧?
花知婉翻开电脑,看一下兰戎现在在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