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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扶她坐好,五指微转,她身上的衣物尽碎成片,纷纷落下带。
展现在他眼前的,是秋水为神、身骨为玉的娇躯。
他缓缓闭眼,右掌印在她心口,内力源源不断地送入她体内,逼出她脏腑的毒。
一个时辰过了,她毫无反应,鼻息若有若无。
他接着输送内力,汗珠从额头上滑下来,从下巴滴落。
两个时辰后,她终于呕出紫黑的血,但仍然昏迷。
苏惊澜的气色越来越差,越来越虚弱,可是,他必须坚持,她不能死!
再过半个时辰,他耗了大半功力,总算保住她一条小命。
他扶她躺好,盖好绣被,忽然,倦极的他缓缓倒下来。
风华轻手轻脚地进来,扶他躺好,伤心欲绝地看他。
大人,你宁愿耗尽内力也要救她,你为何待她这么好?
大人,在你眼里,她已经比我重要吗?
大人,小的不想再看见她,不想再看见你和她在一起…
他从笼袖中取出一把匕首,银光闪烁,惊散了房中昏黄的灯影。
他的眼里迸射出阴戾的杀气,手中的匕首狠狠地刺向里侧的女子——
突然,他的手腕被人扣住,他惊骇地看见,国师睁着眼,慢慢坐起身。
此时此刻,他反倒不怕了,咬紧牙关,使出全身的力气,做最后的一击,刺向她!
苏惊澜另一只手拂出去,正中他的心口。
虽然耗费了大半内力,但苏惊澜这一掌的威力仍然很可怕。
风华飞出去,摔在地上,滑出好远,呕出一口鲜血,显然内伤不轻。
“为什么杀她?”苏惊澜低缓地问,方才那一掌,是他仅剩的内力。
“大人不是内力耗尽,晕倒了吗?”风华的脏腑受损,痛得难忍,但更痛的是心。
“不这么做,你会上钩吗?”
苏惊澜站起身,费力地喘着。
风华捂着胸口,慢慢走过来,“大人何时对小的起疑心?”
苏惊澜轻缓道:“这世上,知晓凝香绛珠的人少之又少。在齐国,陛下不知,太子不知,只怕只有本座知道。而本座告诉过你。”
“原来如此。”
“二殿下得到凝香绛珠,你告诉他凝香绛珠的毒性,是不是?为什么这么做?”
“对!小的不仅告诉二殿下凝香绛珠的毒性,还教二殿下如何陷害三殿下、令太子殿下失势。最重要的是,小的要她死!贡粉一案,她死不了,小的就毒死她!这几日,她服用的汤药都有毒!”
风华怒指榻上的女子,斜飞的眼眸布满了愤恨。
苏惊澜问:“为什么恨她?”
其实,他多少猜到风华的心思,可是,他不愿相信。
风华的眼里染开水雾,悲痛欲绝,“小的服侍大人多年,早已将大人当作唯一的亲人,可是,大人当小的是什么?”
“本座视你为亲人。”
“那大人又当她是什么?”风华怒问。
“她只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苏惊澜的声音轻软?如绸。
“若是无关紧要,大人为何处处帮她?”风华冷冷地讥笑,“若是无关紧要,大人为何数次不顾自己的性命救她?”
苏惊澜不愿回答,或者说,无言以对。
风华泪花摇曳,“在大人心中,她比小的重要得多…她身陷陷阱,大人立即飞去救她;她身陷囹圄,大人查明真相还她清白。而以往,大人对世上之事从不上心,更何况是对一个毫无干系的女子。”
苏惊澜眸光寂寂。
泪水终于滑落,风华哑声道:“大人心系她的安危,因为,她已占据了大人的心。”
这句话的言外之意便是:国师对她有了男女之情。
苏惊澜从未探究过自己的心,不愿,不想,可是现在,被服侍他多年的风华一语道破。
“大人可知小的心有多痛?”风华精致的五官因为愤恨与悲痛而扭曲,“小的心,满满的都是大人…大人的绝代风华,大人的一举一动,大人的眨眸、轻笑…”
“此乃非分之想。”苏惊澜的目色渐渐冰冷。
“是!小的从未有过非分之想,但她算什么?”风华再次怒指洛云卿,被妒忌的邪火烧得理智全无,“小的得不到,她也休想得到!”
“冥顽不灵。”苏惊澜的眼眸毫无温度。
风华笑起来,低低的,充满了自嘲与凄冷,笑得身子摇晃起来。
苏惊澜清冷道:“无极观再也容不下你,在本座改变主意之前,你走吧。往后是生是死,与本座无关。”
风华静静地看他,像要将他的音容笑貌烙印在心底。
服侍了多年的人说出这番绝情的话,令他神思俱灭。
灵魂幻灭。
风起云涌的眼眸,终究归于死寂。
风华离开了无极观。
————
第二日,日光晴媚。
服了汤药,洛云卿觉得心口慢慢的不疼了。
苏惊澜递给她一张药方,“照着这方子再服五日汤药便可痊愈,稍后你可以走了。”
她问:“大人,我为什么心口疼?”
“你中了毒。”
“啊?”她吃惊不小,“我中了什么毒?谁给我下毒的?”
“风华。”
她更是惊诧,风华为什么毒死自己?他不是国师的仆从吗?这太奇怪了。
他千年不变的脸庞沉静如水,“风华已不在无极观,你无须担心。”
洛云卿忍不住好奇,问:“风华为什么下毒害我?”
苏惊澜淡漠道:“本座要进宫,你且回去吧。”
她明眸流转,狡黠地笑,“大人,风华是不是妒忌我才离开无极观的?”
他声色不动,心中却暗道:她还不笨。
“风华下毒害我,离开无极观,是因为大人待我太好,是也不是?”
“不要胡思乱想。”
“从一开始,风华就对我充满了敌意,因为他觉得我抢走了大人。”
苏惊澜默然。
洛云卿扬眉浅笑,“大人帮我、救我,待我好,甚至不顾性命救我,他认定大人对我有了男女之情,这才动了杀机。”
他面容淡淡,往外走去。
她跟着他,笑眯眯道:“你不承认也没关系,我知道你对我的心就行。”
他加快步履,她索性挽着他的手臂,死皮赖脸地挨着他。
他没有推开她,毕竟她体内的毒还没清除干净。
————
沈皇后诞辰的半个月前,洛云卿在凤凰楼听见有人提起凤血九鸾冠。
确切地说,疑似凤血九?鸾冠。
提起疑似凤冠的人是常州的恶霸,最喜欢强抢民女。他看中街头卖花的宋姑娘,入夜到其家中抢人。可是,宋姑娘不在,人去屋空,他的手下翻遍了屋子,在一只上锁的木箱里看到一个凤冠。
这凤冠镶着血玉,嵌着鸾钗,虽然残旧了,但依然华美贵气,尤其是那血玉,剔透得毫无杂质。
恶霸瞧得出这凤冠不是凡物,想狠狠赚一笔,就带着凤冠来到建康,希望卖给京城识货的人。
洛云卿想把这个消息告诉萧胤,但又想起前些日子他见死不救,便故意拖着不告诉他。
这日,萧胤来凤凰楼,说有事与她说。
雅间里,他优雅地沏茶,“洛大小姐买下玉器铺子的左邻右舍四个铺面,不知想做什么?”
“我为什么告诉你。”她冷勾唇角。
“半个多月前,你买下的铺面开始整修,共有三层;再者,你好像在找人。”
她容色不改,心里却不淡定了,怎么她一有什么动静他就知道?连她找什么人他也知道?
萧胤呷一口茶水,犀利的目光直逼她的脑门,“如若我没猜错,你应该是开一家青楼。”
洛云卿冷笑,“算你猜对了。莫非你也想开青楼?”
“你找的不是女子,而是男子。”他眉宇含笑。
“然后呢?”她淡淡地笑,不动声色。
“我有你要的人。”
“这么好?”
萧胤鬓若刀裁,俊朗的脸膛漾着歉意的微笑,“就当是上次我见死不救的补偿吧。”
她浅浅地笑,“其实不怪你,因为你也没能耐帮我脱罪。”
他自然听出这话里的挖苦意味,却不在意,“你这么说,我就安心了。”
她问:“我需要七八个人,你真的有?”
他为她斟茶,“我可以帮你找。”
这份心意,她领受了。
他离去时,洛云卿叫住他,对他说了凤冠一事。
萧胤欣喜道:“得来全不费工夫。”
————
萧胤找到那个常州恶霸,以一万两白银买下凤冠。
这日,洛云卿受他的邀请,前往曼陀罗花馆一睹凤冠的风采。
凤血九鸾冠,的确名副其实,顶级血玉,金光闪烁的鸾钗,造型精美而繁复,华美高贵,典雅大方,凝视凤冠之时,仿佛听见凤凰的啼鸣,看见鸾鸟振翅翱翔。
她叹为观止,不愧是皇后的身份象征。
这凤冠确实残旧,已有数十年年月,但这是真的凤血九鸾冠吗?
她提出这个疑问,他笃定道:“我找人鉴定过,确是凤血九鸾冠。”
洛云卿不再说什么,只是心里有点隐忧。
常州恶霸看中的那个宋姑娘,兴许是前朝永嘉公主的后人。然而,倘若她真的是永嘉公主的后人,这么重要的先人遗物,她逃跑了,怎么会不带走?或者,怎么这么轻易地就让那恶霸找到了?
不过,此事与她无关,她才不想这么多。
“你想把凤冠献给皇后?”除了这个,她想不到他找凤冠还有什么目的。
“这是皇后诞辰的寿礼。”萧胤笑道。
她想起自己为三殿下建议的寿礼,心想,皇后的眼里就只有这凤冠了。
他忽然道:“不如你戴上看看。”
洛云卿连忙推却,“这凤冠意义非凡,我怎么能戴?”
“此时凤冠属于我。”
这话有点狂。
萧胤拿起凤冠,往她头上戴,她连忙闪避。
二人你追我逃,在房中绕起圈子。最后,她被他逼到墙角,无路可退了,凤冠压在她头上。
好重!
他看着她,眼色深沉,令人看不懂。
洛云卿小心翼翼地取下凤冠,晃了晃脖子,“天天戴这个,一定会被压得脖子酸痛。”
萧胤将凤冠放在案上,目光流连,好似不舍得离开。
她默默地看他,觉得他今日有点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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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皇后的寿宴,宴请了满朝文武,靖王带着世子、萧胤进宫贺寿。御前,靖王和萧胤亲自献上寿礼,惊艳了众人的目光,满朝文武震动。
凤血九鸾冠是前朝之物,而前朝一统天下,不像现在南齐、北魏,划江而治,因此,凤冠也是一统天下的象征。
齐国拥有凤血九鸾冠,国威更盛,将士的士气更盛。
得到凤血九鸾冠,沈皇后自然欣喜,赏了萧胤百两黄金,陛下也特别嘉许他,还许他一个心愿:倘若日后他有什么心愿或请求,凭双龙玉佩可直接进宫觐见。
寿宴上的事,都是萧胤说的,洛云卿当故事听,所有心思都花在燕子楼的开办上。
这日,老鸨训练十个风华正茂的美少年如何伺候男人,她在一旁看着,回府时已经很晚了。
她刚躺下来,就碰到了什么东西,四肢立时僵住,心怦怦地跳动。
下一瞬,她迅速地下床,却被一股强大的力道扯过去。
是一个人!
她叫不出声,嘴被人捂住,挣扎也是无济于事。
“看来你已把我忘了。”
沉厚、可怕的声音,是鬼面狐狸。
洛云卿不再挣扎,颤声道:“你先放开我…”
这狐狸太可怕了,竟然藏身在她的寝榻。
鬼面狐狸将她搂在怀中,“你可真上心为我找书。”
“我在无极观找过几次,无极观应该没有《长生诀》。”后背贴着他温热的胸膛,她想起上次在轿子里他的举动,不由得毛骨悚然。
“是吗?”他冷冷道,“若你全心全意找书,为何这么久了一点进展也无?短短时日,你就为萧胤找到凤血九鸾冠,你的心思都花在他身上了吧。”
“那是巧合。那个常州恶霸到京城来卖凤冠,在凤凰楼喝酒时…”
“我只看结果!”他阴狠道。
“我已经尽力找了,可是无极观没有《长生诀》,我有什么法子?”洛云卿委屈道,快哭了似的,“教主再怎么逼我也没用嘛。”
“也罢,我不逼你。”
话音方落,鬼面狐狸就点住她的穴,邪肆地揉捏她的一双浑圆。
她倍感屈辱,又恨又怒,在心中默念:“国师大人,救我…”
他在她耳畔道:“不尽力找书,就是如此下场!”
她哭道:“我已经尽全力了…”
鬼面狐狸让她趴着,撕烂她的寝衣,唇舌落在她柔滑的后背,邪恶地滑行。
她动弹不得,却感觉到那湿腻腻的舌尖如刀划过的森厉,恐惧地揪紧了心。
“小姐,怎么了?”
今夜是墨香值夜,她在睡梦中听见小姐房里似有动静,便闭着眼进来瞧瞧。
洛云卿大声求救,却又被他捂住嘴,说不出话,泪水滑落,滴在他的手背上。
**国师会不会来?会不会和鬼面狐狸又大战一场?
不辞冰雪为卿热(十)饿狼
见寝榻没动静,墨香转身出去。舒悫鹉琻
“下次我来时,再无进展,就不只是这样。”
鬼面狐狸下榻,背对着她,魁梧的身影笼罩了整个寝榻,像取人性命的死神。
一阵冷风扑来,她感觉自己能动弹了,而他的身影一晃,就不见了。
她蜷缩成一团,心有余悸地落泪泶。
————
洛云卿做过调查,在齐国,体面的男子一般都会熏衣剔面,很注重仪表,而且不少男子不仅喜欢女色,还喜欢男色。
在建康,龙阳之好并非羞于出口,甚至有的人明目张胆地在府里养着男童、美少年铟。
因此,她才有了开鸭店的想法。
燕子楼的开张相当的低调,只在门楼前贴了一张告示,上书:倾国倾城,雌雄莫辩。
燕子楼不是寻常的秦楼楚馆,专为喜好男色的达官贵人、豪富公子输送美男。
头几日,一只麻雀也无。
六日后,才有客人光顾。
喜好男色的人毕竟不是大多数,因此,燕子楼的客源需慢慢积攒。
萧昭很不解,问她为什么开燕子楼。
“人各有志。”洛云卿淡淡道,在销金窝出入的人或有身份,或有地位,或有权势,可以得到各种各样的消息。
“你开燕子楼,不是鼓励所有男子都好男色吗?”他忧虑道。
“不好男色,也会好女色,去秦楼楚馆,不是一样吗?”
“我总是说不过你。”
萧昭气馁地笑。
已到年下,各家各户都开始准备过年的东西,洛云卿掌控了洛府的财政大权,但凡要买什么东西,谁要添什么,都要向福伯说,而福伯向她报上货品清单,再支出银两。
只要不是太过分的要求,她不会为难府里的人,尤其是杨氏一派的人。
可是,杨如海太过分,竟然要支一千两。她没有批。
他闹到洛正刚那儿,说她克扣他的用度。
“姐夫,往年年下,我都要花两千两,今年我看铺头没挣多少,就自觉地减了一半,没想到她连一千两也不给我。”杨如海在庭前大声说着,故意当着所有下人的面说,“姐夫,没有一千两,这个年,我如何过?即使她当家,也不能克扣我们的用度。”
“卿儿,怎么回事?”洛正刚由杨氏搀扶着,这几日都卧榻休养,气色很不好。
“姐夫,我又不是去赌、去嫖,我只是和三五好友吃酒、游玩,为何不支给我银两?”杨如海咄咄逼人地问。
“如海,有话好好说,别毛毛躁躁的。”杨氏训道。
洛云卿一直静静的,这时浅浅一笑,“舅舅,和三五好友吃酒,就来凤凰楼,我分文不收。俗话说,肥水不流外人田,便宜别人,还不如便宜自家,不是吗?”
杨如海道:“那不是每日都吃酒嘛,或在秦淮河泛舟,或去京郊游玩,还要买东西。这一千两已经省着用了。”
她笑道:“舅舅想买什么?报给福伯,我自当支出银两。”
他一愣,目光一转,“自然要买上好的货色送人,我那些朋友都是大富之家,平常我都是和他们吃吃喝喝,套着交情,他们才会到咱们几个铺头光顾,不然,他们就去光顾别家了。这一年到头了,自然要意思一下,送点儿礼。”
“爹,咱们家几个铺子有这么好的生意,原来全是靠舅舅的几个朋友光顾呢。咱们还得送礼求他们多来光顾,否则这生意就做不下去了,要关门大吉了。”她冷嘲热讽地说道。
“如海不是这个意思。”杨氏连忙解释,“多一个朋友来光顾,不是更好吗?朋友之间互赠礼物也是常有的事…”
“互赠礼物不是不行,不过要舅舅从自个儿的月例银子里拿。”洛云卿淡淡道。
这语气,令人以为她好欺负。
杨如海?当即张狂起来,“我打理铺子的时候,你还病歪歪地躺着呢,我只不过支取一千两,你就推三阻四。我拿不出东西,你教我在朋友面前如何抬头做人?”
洛云卿讥讽道:“能否抬头做人要看你有没有本事,不是别人说你有本事你就有本事。你打理铺子的几年,贪了多少?亏空了多少?挥霍了多少?”
他大怒,瞪起眼睛道:“你说什么?子虚乌有的事,你别瞎编!”
“三年前,你贪了三万两,前年你挥霍了四万两,去年你亏空了五万两,今年你贪了二万两。”她如数家珍地说道。
“姐夫,她胡说八道,我怎么可能…”杨如海慌了,强装镇定。
“你要证据,是吗?福伯,去拿证据。”洛云卿冷笑。
杨氏见大事不妙,一咬牙,道:“老爷,前几年是我管账,有些账…是我用如海的名义支出的…”
洛正刚痛心疾首,这是一笔烂帐。
虽然他早已知道杨如海花了不少银两,却没想到这么多。他心软,总觉得他不至于“偷吃”那么多,就没在意,哪曾想到…
洛云卿道:“爹,洛家养了这么一只肥硕的硕鼠,不被吃空就怪了。”
杨氏的眼中滚过一抹怨毒的光,“老爷,是我没教好如海,是我的错…”
“舅舅,且不说你不学无术、不务正业,吃喝嫖赌,哪样你不精通?你不为洛家挣钱、争脸面,洛家养你这只米虫已经是仁至义尽。你和朋友吃喝玩乐,没人管你,你想怎么蹉跎岁月,也没人管你,但你不是洛家的少爷小姐,要洛家把银两给你挥霍,那就不可能!”洛云卿一阵见血地说,语气极重。
“我是你长辈,你竟敢这样说话?”杨如海暴跳如雷,“你是不是要赶我走?”
“做长辈的,要有长辈的样子。我也不是赶你走,我只是希望你长进一些,每日游手好闲、吃白饭,这榜样让小辈们学去了,那洛家个个都是米虫了。”她眸光轻漾,“洛家也不是养不起米虫,但既然想当米虫,就要安分守己一些,如舅舅这般得了便宜还嚷嚷的跳梁小丑,小辈们只会觉得恶心、讨厌。”
“大姐说得好!我不当米虫!我要像大姐这样,为洛家挣很多、很多的银子。
说这话的是杨氏最小的儿子,洛云杰,年方十五。
洛正刚听见幼子这么说,很是欣慰。
杨如海的脸面挂不住,气呼呼地走了。
杨氏心想,这丫头越来越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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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云卿每日都在燕子楼坐镇,想办法搞好燕子楼的生意。
实在搞不出什么噱头,还是从最根本的做起吧,提高美男的素质。
有本事、有闲心好男色的人,大多是达官贵人、豪富之家,这些男人对艺术、技艺的欣赏水平相当的高,因此,十个美少年必须提高技艺。原本,他们就有专长,不过并不精,她吩咐他们在闲暇之余花心思练习,提高技艺水准,留住客人。
这日午后,她刚到燕子楼,就听说出了事。
逍遥陪一个客人饮酒作乐,被灌了不少酒,晕晕乎乎的,抚琴时不慎弹坏了,这客人大怒,要逍遥舔鞋底。逍遥自然不愿,这客人更气了,扒光他的衣袍,要他学狗爬、学狗叫。逍遥死也不肯,被打得鼻青脸肿。
掌柜和伙计赶到,劝解不了,这客人扬言要弄死逍遥,否则就拆了燕子楼。
掌柜听出这客人的口气,他应该不是普通人,否则不敢这么欺负人。
洛云卿大致了解了情况,来到那客人的雅间。
逍遥躺在小榻上,身上不着寸缕,那客人将酒缓缓倒在他身上,哈哈大笑,以此作乐。
这客人着一袭绛紫锦袍,面目俊朗,颇有贵气,但失之于轻狂、邪恶。
旁边还有一个男子,亦穿锦袍,淡淡地笑着,神色毕恭毕敬。
“二位公子,敝店还有比逍遥更知情识趣的美男,不如我为公子介绍。”洛云卿含笑道。
“这位是我们燕子楼的楼主。”掌柜介绍?道,“楼主,这两位都是萧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