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枫想了半天,终于说了一句,“是呀,这里的酸辣粉不错,老板,再来两碗。”
邓莎想笑,却又强忍着,方竹筠却是飞快地望了一眼许舒婷,心中有些失落,虽然从许舒婷的眼光来看,方竹筠是很不错的女朋友,拿出去漂亮有气质,不会跌面子,可是从方竹筠的角度来看,许舒婷何尝不是大方得体,气质雍容?
“这位就是叶先生说的竹筠小姐吧?”
许舒婷恢复了常态,觉得事情是因为自己而起,自己虽然不满叶枫的为人,对于自己女朋友也是谎话连天,遮遮掩掩的,但是自己还是有责任和义务来化解这场误会。
她不愧是老总,一句话就划清了和叶枫的界限,同时拉近了和方竹筠的关系。
方竹筠听到这里,眼前一亮,不顾邓莎一旁的吸着冷气,仿佛辣椒油都从鼻子里面冒出来一样,“我是方竹筠,你是?”
“我是许舒婷,开拓者的总经理。”许舒婷镇静自若地伸出手来,和方竹筠轻轻一握,“叶枫刚才还向我叫苦,说今天是休息,要陪女朋友,不该让他出来的,可是你多半不知道,最近长生阁有一单子,是叶先生谈的,下周一就要正式开工,那面有些细节,还要我们开拓者协作,我们公司小,很多事情都要业务员负责,所以就需要叶先生出来,我这个做老总的当然也要跟出来,这不,才谈完,可怜我们公司待遇不好,工作餐都是只能吃碗酸辣粉的。”
“原来是这样。”方竹筠一听到长生阁的单子,就觉得这件事八成是个误会,却不知道许舒婷说谎的本事也是天衣无缝,九实一虚的,“我就说叶枫说加班,怎么会在这里碰到,他这个人老实,不会撒谎的。”
许舒婷夹了一筷子粉丝,差点塞到鼻子里面,放下了筷子,终于说道:“是呀,叶先生为人老实,诚恳,实在是不可多得的男人,他总是在我面前说方小姐的好,说很惭愧,没有时间多陪女朋友,我还不信,如今一看,真的名不虚传。”
方竹筠听到这里的时候,有点半信半疑,当然疑惑的是,叶枫不像哪种喜欢夸奖自己女朋友的人,可是她宁愿相信许舒婷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叶枫一张脸觉得好像和蒸熟的蟹壳一样,红的比辣椒油还要鲜艳,埋头只是吃,邓莎拆庙不成,又想毁毁桥,补了一句,“你们别这么夸他,男人是不能夸的,一夸他们就得意,一得意就花心,花心了,就算订婚了说不定第二天也会跑掉的。”
叶枫的粉丝几乎从鼻子里面冒了出来,许舒婷差点把舌头吃了进去,二人异口同声地问道:“你说什么?”
“我什么也没说。”邓莎大大咧咧的,不知道自己不经意的泄漏了天机,没有被天谴雷劈已经算是幸事,“这位许总呀,你挺漂亮的,男朋友也换了几个了吧?男人的本质不用说,比我认识的清楚。”
许舒婷却是脸色微沉,放下了筷子,“叶枫,吃饱了没有,吃饱了,下午还要做事!”


第七十二节 一山还比一山高
老总发话,就算没有吃饱,叶枫也只好笑道:“饱了饱了,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饱过,舌头都差点吃了下去。”
他看了饭碗一眼,觉得那大半碗酸辣粉咧开血盆大口,正在嘲笑自己的谎话连篇,望了方竹筠一眼,笑了一下,这才转过头望向了许舒婷,“许总,下午还有什么工作?”
“工作很多,不过你可以不做。”许舒婷淡淡道。
“怎么能不做,现在钱不好赚。”叶枫叹息一口气,“竹筠,我们先走,你们慢慢吃。”
他的一望一笑,一个叹息叫了一声竹筠,方竹筠的心本来很凉,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软了下来,很温暖,她现在完全觉得叶枫是在公事公办,迫不得已,她甚至有些开始埋怨邓莎说话的直白,她当然知道,好朋友是在为自己出头,可是这个出头的后果,就是导致叶枫好不容易出的一点成绩,转瞬付诸东流。
虽然怎么看,叶枫都是和他身旁的许总没什么,可是凭借女人的直觉,方竹筠总觉得,只要是女人,和叶枫相处的久了,迟早会爱上叶枫。
当然这只是她一厢情愿的想法,就像当年黄蓉当郭靖是个宝,却不知道穆念慈心中只有个杨康一样,她也不知道,许舒婷也很奇怪,不清楚方竹筠到底喜欢上叶枫的哪点?
叶枫摘了眼镜,的确很帅很酷,可是他的言行实在很让人闹心,许舒婷婚纱影楼的一点温情才要凝聚,有如炉子上的热水,蒸蒸的热气,却没有想到下面断了煤气,上面来个加大功率的抽油烟机,转瞬那些热气不见了踪影,时间再过了一会儿,又是一如既往的凉开水。
二人起身结账,当然这也是叶枫应该请的,只不过没有想到花销加倍,顺便把方竹筠她们的两碗粉也买了单,这才打个招呼,扬长而去。
邓莎紧紧地盯着二人的背影,仿佛狗仔队一样,极力地想要从子虚乌有的情景中幻化出二人勾三搭四,狼狈为奸的证据。
只是让她多少有些失望的是,许舒婷和叶枫之间的距离插的进一辆卡车,二人不要说牵手勾搭,就像空气中都仿佛安装了防毒面具,许总走的像老总,叶枫走的像员工,二人之间好像并没有把关系正常的同事关系上升到办公室恋情的地步。
“不对,这里有情况。”邓莎望的眼珠子都要鼓成泡泡龙,突然冒出了一句。
“什么情况?”方竹筠差点想把手上的碗扣到她脑袋上,有些后悔和她出来的这一趟,埋怨了一句,“你就别多事了。”
今天邓莎头一回的没有出去吊凯子,大声叹息失恋,被一个富家公子给甩了,不过方竹筠知道,邓莎的失恋就和吃鸦片一样,有瘾的,如果有一天她不宣布失恋,那就证明她今天有病,不太正常。
邓莎她不停的寻觅,抱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目的这山望着那山高,她甩别人和别人甩她都像是日常生活中女孩子的那几天,来了呢,痛苦不堪,不来呢,同样是痛不欲生。
可是谁让自己是她的好朋友,所以每次邓莎失恋的时候,方竹筠就扮演救世主或者神父的角色,救世主呢,有责任拯救信仰他的贫苦大众,方竹筠就要负责采用不同转移视线的方法,把邓莎从痛苦的,深陷其中的泥潭中拯救出来,神父呢,就是要天天听着他的子民的祈祷,所以方竹筠就要捂着耳朵听着邓莎忏悔或者赎罪,方竹筠一身二职,倒也因为轻车驾熟,所以显得游刃有余。
S城是个工作感情压力都是相当大的地方,白领黑领的都需要发泄,发泄的方式有很多种,酒吧蹦迪冒险吸毒一夜情都是家常便饭,但是吃辣子也算其中惠而不费的一种,所以今天中午,邓莎看到商场的漂亮衣服都是太贵,终于想明白,自己掏钱买哪里有凯子给买的来的痛快,这才拉着方竹筠来到一家酸辣粉店,却没有想到竟然碰到了叶枫,还有他那个不得不说的许总!
可是方竹筠却没有想到叶枫和自己说的都是真的,这个许总真的又年轻,又漂亮,和他当初说的一样,那么叶枫说的,许总很器重他,约请他吃饭的事情,又会不会是真的?
邓莎把酸辣粉中的酸都留给了方竹筠,把辣全部自己吸收,霍然站起,拉着方竹筠的手道:“他们表现的太正常,反倒不正常,竹筠,我们跟过去看看。”
方竹筠不知道她这是什么理论,暗叹她这种理论下,所有的人只有发疯才算正常,这次没有听从她的建议,甩开了她的手掌,“你就八婆吧,叶枫去工作,有什么可看的。”
“你真的以为他们是工作?”邓莎嗤之以鼻,看着方竹筠的眼神有些看白痴的怜悯。
“不工作还会干什么?”方竹筠突然叹息了一声,“邓莎,我和叶枫只是好朋友,还没有到你想像的那步,你就不要棒打鸳鸯,也不要把鸡鸭绑到一起了。”
“天真,幼稚,单纯。”邓莎看着方竹筠并不热心这次公益行为,只能悻悻的中止了这次联合行动,坐了下来,奔着那碗酸辣粉用劲,“叶枫的公司人不少吧,为什么加班是他们在一块,这就很说明问题。”
方竹筠叹息一声,“如果是个男女在一起,就有问题,那我和你在一起,也要担心别人说闲话的。”
邓莎笑了起来,真地搂住方竹筠的肩膀,“我们是好姐妹,他们龌龊的念头,挤扁了都钻不进来的,不过竹筠,叶枫真的有问题,他就算没有问题,你如果喜欢他,也要提防他搞出问题。”
方竹筠本来想岔开话题,却没有想到邓莎属于拉磨笨驴的,无论怎么走,都是要回到起点,无奈问道:“什么问题?怎么预防?”
“最近你要留意他,是不是总借口出去加班,我告诉你,男人只要总是用加班,开会作为借口,那就是有婚外情的迹象,不可不防。”
方竹筠只想把脑袋埋到面粉里面淹死,“邓莎,麻烦你分清了概念,叶枫就算有借口,那也是正常,他没有结婚,有什么婚外情?”
“他没有结婚?你确信?”邓莎反问道。
“啊?”方竹筠突然愣在那里,她发现自己好像真的就算这点,都是不能确信。
“叶枫的这个女人不寻常!”邓莎仿佛沙家浜中刁得一,觉得许舒婷甚至比阿庆嫂还要可疑。
“什么叫叶枫的女人。”这下方竹筠倒有些不满,“邓莎,你失恋的痛苦过去了?”
“早过去了。”邓莎已经满不在乎,郑重的拉住方竹筠的柔荑,“竹筠,你不能不用心,明天我们要考验叶枫一下,看看你在他的心目中,分量到底多重!”


第七十三节 姑息养奸
“许总,刚才真的谢谢你。”
“谢什么?谢谢我帮你撒谎?”
“其实…”叶枫想抗议一下,我就算撒谎,始作俑者的也是阁下。
“其实什么?”许舒婷瞪了他一眼。
“其实我想说,许总很有撒谎的天分,就算撒谎也比别人撒的漂亮很多!”
“。&^%¥#!”
“叶枫,刚才那个是你女朋友?”
“嗯。”叶枫拿着方竹筠当挡箭牌的时候,不知道她那头打了喷嚏没有。
“嗯是什么意思?到底是不是呢?”
“嗯的意思,就是说许总你实在是英明神武,洞察千里!”
“@#¥#@!”
“许总,我们还有别的事情没有?”叶枫停下了脚步,觉得被别人抢劫走的脚底板受到了不公正的虐待,转念一想,自己用词不当,如果真的是虐待的,难倒还有公正的?
叶枫除了追小偷,捉贼的时候,偶尔代替警察行使一下他们的义务,真的很少有这么走路的时候,他觉得这么的不停走路,实在算是虐待自己,许总偏偏又没有车,看来跟着狼狗吃肉,跟着土狗吃屎的说法一点不错,就算马仔跟个老大,也要跟个英明神武,大气磅礴才对。
当然思想是不出声的语言,叶枫只能腹诽,并不敢真地说出来,如果真的让许舒婷知道了他的想法,那还不把他当场大卸八块。
许舒婷却是叹口气,也跟着停了下来,“叶枫,你的女朋友真的不错,我看得出,她很看重你。”
“啊?”叶枫有些木讷起来。
“其实我刚才撒谎的时候,真的有点过意不起,我其实想和她说实话的,但是你看来就没有说实话,我也觉得实在没有必要节外生枝,所以才不得已跟着你撒谎,明天订婚过后,你是你,我是我,我真诚地希望你对你女朋友不要再撒谎,没有哪个女人喜欢自己的男人骗自己,我也祝你们甜甜蜜蜜的,白头偕老。”许舒婷伸出手来,主动地握住叶枫的手,“叶枫,答应我好吗?”
旁边的一个路过的,听了只言片语,觉得理解起来实在是一塌糊涂,订婚后就分手?那订婚干什么?
“嗯。”叶枫只好如此回答。
“嗯是什么意思?”许舒婷恨不得自己的手变成一把钳子,把叶枫的手骨夹出石膏粉才好。
“嗯的意思就是许总你为人善良,工作认真,真是不可多得的老总,啊,许总,你怎么了?”
“没什么。”许舒婷摇摇头,尽力让自己表现的和善一些,“对了,叶枫,明天我们就订婚,啊,订婚了。”说到订婚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许舒婷有着说不出的别扭,只是想,好在这是假的,是做戏,如果真的订婚,自己还不要跳楼?可是为什么一想到在照相馆的时候,为什么却又觉得浪漫中却多少带有了甜蜜?
“你的那里不是要出四个人?都有谁呢?”许舒婷尽量问一些简单的问题,希望不要太过为难叶枫的智商。
叶枫犹豫了一下,“有我爹吧?”
他正在考虑,是不是把请来的虚假亲戚的事情告诉许舒婷,许舒婷这次听到吧的尾音,并没有动怒,反倒有些歉然,“叶枫,其实真的不好意思,因为我妈的事情,还要惊动你的亲人,到时候你怎么向他们解释?”
“不用解释,给他们点钱就行。”叶枫说出这话的时候,看到许舒婷惊诧的目光,略微张成O型的樱桃小嘴,解释说:“他们怎么说也是鞍马劳顿,这个车票嘛。”
“没有问题。”许舒婷现在觉得,或许只有多付出点钱,才能多少觉得少点内疚,这就像一些为富不仁的,偶尔的花点钱施舍,博得个慈善的美名心理相同,“不过,你记得要拿车票凭据。”
“啊?”叶枫愣在了那里,“不拿行不行?”
“当然行。”许舒婷笑道:“那我不报销行不行?”
接下来的时间基本就是在无聊中渡过,许舒婷本来觉得逛商场就是浪费时间,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这下自己可是浪费了双倍的资金,左挑右选,给叶枫买了个领带卡,增强一下他那条领带上吊的安全系数,叶枫倒是很满意,说了声谢谢,并没有什么还送,显然对礼尚往来的道理并不清楚。
许舒婷不出意外的加上一种带点解脱的失望,女人是爱逛商场不假,可是一般都是在同伴的陪同,或者男朋友的花言巧语下,一个人逛商场的也不是没有,不过那一般杀伤指数太大,一般不容易看到。
诗经有云,一日不见,如三秋兮,许舒婷却觉得,这一下午的时光,实在比经商三年还要难熬,终于走到自己也有些累的时候,这才回头望了叶枫一眼,本来以为他基本就是死人多了一口气,却没有想到还是那幅带死不活的样子。
“叶枫,回家吧。”许舒婷叹息一声。
“哦,好。”叶枫转身就走,庆幸得到了解放。
“喂,喂,你去哪里?”许舒婷见到他背道而驰,忍不住叫了一声。
“你不是让我回家?”叶枫有些不解。
许舒婷望了他半晌,“我是说,回我家,我妈还在等你吃饭。”
叶枫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笑,“这我倒忘了,好在许总还记得。”
许舒婷觉得叶枫不是记忆力不好,他是选择性的记忆力衰退,如果自己说明年的今天,会给叶枫加一级工资,她敢肯定,叶枫那时绝对不会忘记!
二人拦了个的士,许舒婷径直地坐在了副驾驶位上,说了句假日名城,就闭上了眼睛,整理一下这几天的思绪,觉得这几天过的日子,所有的经历,比起以前的规律而言,只能用匪夷所思四个字来形容。
司机大略的估算了一下二人的关系,却是觉得多半是小两口斗气去婆家,男人呀,花着钱,受着累,拎着一大包东西,还要受着夹板气,真的是命苦。
他高看了叶枫,叶枫坐在后排的位置上,手中的确有两大包东西,却是许舒婷买的,她把东西交给叶枫的时候,觉得自己真的有毛病,花钱给自己的妈买东西,还要经过外人之手送过去,自己这是什么,姑息养奸差不多吧?
只不过当她一想到普希金的一句话,多少有些释然,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忧郁,也不要愤慨!不顺心的时候暂且容忍,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就会到来!
但是为什么,不顺心的事情总是永无止境,望着车窗外的树木,花园,人群,喧嚣都是如飞般的被抛到了后面,但是车开的再快,也不能抛却烦恼和忧愁,许舒婷忍不住叹口气,快乐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来呢?


第七十四节 明月
叶枫来到了许家,就受到了许母亲切的,热情的,亲自接见。
当然顺应国内形势,接见一般没有不亲自的,这个叶枫早有准备,只不过许母的热情实在让叶枫有些吃不消。
许母明显精神了很多,人逢喜事精神爽一点不错,看到叶枫拎着两大袋子营养品,高兴中又有些埋怨说道,“小叶,人来了就行,为什么还买东西,你看,你来一次,就买一次东西,钱不是这么花的。”
许母的言下之意当然就是,你和我女儿都要订婚了,留点钱准备结婚多好,这些东西贵而不惠,一般人吃了,都觉得浪费。
叶枫本来想实话实说,这东西不是我买的,只不过在车上许舒婷就已经再三警告,逼良为娼,逼上梁山,只能点点头,话题一转,充分利用乾坤大挪移的功夫,“伯母,你看你,明天再出院也来得及,今天别累着了。”
这样一来,自己没有承认,就不算撒谎,你的误会,我就没有必要一定要解释,他这好像是鸵鸟沙漠遇敌,把脑袋埋到了沙子里面,掩耳盗铃的功夫又上了一个档次。
许母更加觉得叶枫这小伙子实在,会说话,有些欣喜女儿找到了个好男人,笑着说道:“我有什么累的,这几天躺在医院,再不活动活动,就发霉了。”
“妈,看你说的。”许舒婷笑了起来,再次承担起为叶枫圆谎的义务,“我也说,不用买的,可是小叶却说,一定要买,怎么说也代表他的一番心意。”
窗外的明月羞答答的升了起来,听到这话慌忙又躲到云层里面,不敢出来,生怕叶枫说出来什么明月代表我的心之类的话语,侮辱了自己的清白。
“快把东西放下,坐坐。”许母把东西接了过来,“婷婷,去做饭。”
“叶枫,和我去厨房做饭。”许舒婷看到叶枫坐的四平八稳,八抬大轿请来的老爷一样,不由有点来气,就像老板请了个员工做事,却发现他在打游戏,难免有些来气。
“做什么,你自己去做就行。”许母有些嗔怪,却使了个眼色,别看许舒婷在公司是老总,在这里却不过是个孝顺的女儿,有些苦笑道:“那好,阿枫,你陪妈聊聊天,对了,妈,君武呢?怎么不在房间。”
“去买酒了,君武这孩子,说姐姐明天订婚,今天高兴,破例陪小叶喝点。”许母拉着叶枫的手,不肯松开,“小叶,今天怎么不带亲家过来?”
“啊,他们明早才能来。”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许舒婷叫一次阿枫,叶枫就觉得数九寒冬提前的到来,打了个冷颤,叶枫恢复了镇静,“我家离的比较远,他们听说我要订婚,都说,都说仓促了,也来不及准备什么,伯母,明天简单一些,你不要见怪呀。”
许舒婷听到这句的时候,终于放心地走进了厨房,叶枫这人,虽然谎话连篇,可是这也说明他说谎的技术比较高超,业精于勤嘛。
只不过一走到厨房,许舒婷突然觉得鼻子有些发酸,所有的菜肴都已经做的有条有理,分门别类地放在那里,炉子上已经开了小火,炖的是妈妈最拿手的小鸡炖蘑菇。
许舒婷站在那里,突然觉得悲从中来,不可自抑,她只是想找一个人,可以依托的,痛痛快快的大哭一场,可是过了片刻后,她已经挽起了衣袖,处理一些杂七杂八的事情,耽搁一下时间,她知道母亲的用意,妈显然是想让叶枫知道,她的女儿不但生意上能干,就算做菜都有一手的。
等到许舒婷端着热气腾腾的饭菜上来的时候,叶枫已经动用了十八般兵器,三十六计,七十二种变化,这才不至于让许母起了疑心,他不知道那些编年史,断代史是不是这么编出来的,只是知道如果许舒婷再不上菜,他几乎就和司马迁一样的痛苦。
“阿枫,去端菜吧。”许舒婷看到母亲满意的表情,对于叶枫的好感总算多了一分,她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对于叶枫到底什么感情,有的时候,只是觉得他的运气真的不错,很多事情,看起来很为难的样子,到了他的手中,偏偏就能迎刃而解,有的时候,又觉得人类的缺点都集中在他一个人的身上,别人见了,很难对他产生好感。
她对于叶枫的情感就像狂风大浪中行驶的一页孤舟,有的时候,可以瞬间达到波峰,有的时候,却又沮丧的到了谷底,她有时候,有些渴望着订婚的到来,觉得和真事一样,或者就算梦中,都觉得叶枫会像白马王子,万众瞩目下,亲手给自己戴上订婚戒指,迎接着潮水般的掌声,有的时候,又有些害怕订婚的到来,叶枫会既然连女朋友都不通知,他不会处心积虑的准备这场婚事,进而像个青蛙一样,成天的以这个借口围绕在自己身边?
许舒婷选择了叶枫来演这出戏,却不是沈阳,就是因为看透了沈阳的为人,可是她现在忐忑难安,却是因为发现了叶枫看起来虽然木讷,却是更加让人难以捉摸。
随他去吧,许舒婷笑容满面的端上了一道菜,暗自下了决心,一切都等到妈妈动了手术之后再说。
“菜都做好了,这么快,姐姐果然有两下子。”姚君武拎着一提兜啤酒进了房间,望着母亲心照不宣的眨眨眼睛,老妈早就提前打好了预防针,说婷婷什么都好,就是不喜欢做家务,粗枝大叶的,这是个缺点,所以母亲提早做了饭菜,却都要算在女儿的身上,姚君武虽然觉得这样欺骗叶枫不对,感情的事情,是两个人的,可是却觉得母亲的心意是好的,不能拒绝。
“吃饭吧,就你多嘴。”许舒婷笑着岔开了话题,也和叶枫一样的策略,接过了弟弟手中的啤酒,看了一眼,“君武,你又不会喝酒,买这么多干什么?”
“陪姐夫喝呀。”别看姚君武木讷,说出的话却很有超前意识,他的话引起了许母的一阵笑,许舒婷却是含笑要打,终于还是只让弟弟去洗洗手,准备吃饭。


第七十五节 刀光
叶枫走出许家的时候,就算弯腰都有些困难,他生怕自己一低头,会从喉咙中吐出一块红烧肉来。
看着天上的明月羞答答的,犹抱琵琶,只是露出了皎洁的一角,旁边的浮云,有如夜总会一些人身上的衣物,半透半盖,却都是一样的挡不住里面的东西,引人遐想,叶枫突然想到了一个笑话。
那是讲一个贪吃的人,去了一家酒席回来,唉声叹气。
别人就问他,为什么不开心,是不是没有吃饱?
那人回答到,盘子里面的最后一块红烧肉我没有吃到,实在算是憾事。
别人就有些奇怪,那你为什么不拿筷子去夹呢,阁下的出筷简直就和西门吹雪的倾城一剑,陆小凤的灵犀一指一样,并称天下三绝,从没有失手的时候!
那人苦笑了一声,可是我的筷子上已经有了一块,试问天底下,谁的剑法能够达到一剑杀了两人,却能和天下杀手一点红那样,不流多余的一点血出来?
旁人只能建议道,那你还不赶快把筷子上的肉放到嘴里,以你的眼力腕力,别人出了一筷,阁下最少可以出个三四筷的,这么说来,你还是可以比别人快上一筹的。
那人又说,可惜我嘴里也有了一块红烧肉。
问话的人叹息一声,阁下虽然脸皮够厚,但是正因为脸皮太厚,所以减少了口腔的容量,这虽然是个缺点,不过你完全可以先把口中的红烧肉咽下去,然后把筷子上的肉放在嘴里,最后再把盘子中的红烧肉夹起来,我相信以阁下的速度,只要席上西门吹雪,陆小凤,还有中原一点红不在场,还是没有人能和阁下出手更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