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比正常的偷窥狂更为恶劣,你偷窥的是别人的心灵,那样很好玩么?还是,玩着玩着开始欲罢不能,你还想知道一些什么?”我坐直了身体,用冒火的眼睛盯着他,对于眼前的这位少年为什么会频频出现在我的面前说实在的,我并不想知道,可他干扰到了我。
“对不起,”蓝桢烈垂下了眼:“我对那晚的事很抱歉,当你问我‘精灵?人类?’时我觉得很有趣,所以。。。。。”
“所以,就把自己的快乐建造在别人的痛苦上了?”想起那晚的自己,我的鼻子有些发酸,想念让我发狂,总想着,总梦着那些只能发生在电影,小说里的事情,清醒时不敢想,只有醉了,我才敢以为自己坐上时光穿梭机。
蓝桢烈把书还给了我,微眯着眼睛望着远方:“我是独生子女,从小,父母总是很忙,我常常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对着房间发呆,我也觉得这没什么不好的,可也许是那晚的篝火太暖和了,又也许你一整晚都在说着话显得很热闹,离开后,我竟觉得寂寞了。第二次遇见你时,我直觉告诉我你会帮我,于是,我就走向了你,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但我的心中总有那样的一个念头,要是你是我姐姐就好了,你虽然有些冷淡,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呆在你身边,也许,在我的心里,我已把你当成我的姐姐了。”
透过少年的脸,我似乎看到属于林四月整个少年时代,以为不惧怕孤独,以为不需要温暖,其实不是的,也需要温暖,也害怕孤独,常常把自己伪装成大人,假装自己拥有一颗坚强的心,装着装着就忘了自己还是个羽翼未丰的孩子。
“爱丽丝,我并没有嘲笑你,反而,我羡慕你在心底里住着那样的一个人。”蓝桢烈站了起来:“如果你不喜欢,我以后再也不那样做了。”
蓝桢烈的背影有些寂寥,看得让我的心有些酸楚。十七岁的少年不应该是朝气蓬勃的吗?
“蓝桢烈,”我叫住了他:“今晚,我会去的。”
美丽的人和美丽的名(三)
第一次听《天空之城》是由一个叫蓝桢烈的少年的手像水一般的流淌而出的,相信那时段的人们都会忆起那个东方少年所带给他们的好时光:温暖的壁火,俊美的少年和他所弹奏的《天空之城》。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素不相识的面孔。
好吧,我得承认,有些人不是仅为了蓝桢烈的脸蛋而来的。
“爱丽丝,你的弟弟真棒。”肖恩眉开眼笑,给了我一杯苏打水:“我打赌这里的一半姑娘都是为他而来。”我看了看周围,果然,在座的女性居多。
“你别乱说,他还只是个孩子。”我有些不以为然。
肖恩哈哈大笑伸出了手朝刚刚走下台的蓝桢烈挥了挥手,我仔细看他,黑色的毛衣开衫套着白色衬衫,依然是洗涤的发白的牛仔裤,身影修长再加上如天使般的脸孔,确实,能迷倒一大票的姑娘。
他在我身边坐下来:“你们在说些什么?”肖恩直接附在蓝桢烈的耳畔窃窃私语。
“姐姐,你觉得我还是个孩子吗?”蓝桢烈把我喝剩下的苏打水直接倒进自己的口中,让一旁的肖恩咋舌,他一定在猜测中国一定很是物质匮乏,前天,竟有个瑞典人问我中国会不会自己制造玻璃瓶。
有两个女孩子走了过来,用法语和蓝桢烈交谈,最后,蓝桢烈不耐烦的摆了摆手,女孩才一脸怅然的离开。
“还觉得我是个孩子吗?爱丽丝姐姐。”他朝我挑挑眉。
我没再理他,此时台上有人在垂萨克斯。不知是那人长相平庸,还是他的萨克斯吹得确实不怎么样,并没有人去关注他。
接着,我发现蓝桢烈简直是个生活白痴,至今为止,他一直都认为蘑菇是在冰箱里培育出来的,面粉是从数据库按比例调制出来的。我有些遗憾他的服务生生涯没有延续多久,不然,我感肯定他会是被扫地出门的。
我从没问起蓝桢烈一切与他有关的事,他于我只是一场萍水相逢,倒是他偶尔会和我说起十一岁的时候,曾在北京呆过一段时间,我想,那段时间他是极为怀念的,那个少年谈起北京时是满怀愉悦。
蓝桢烈很得女性的欢心,连罗杰太太也拜倒于他的裙下,总为他弄一些可口的点心,有一天我忍不住叹气:“蓝桢烈,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的女孩会为你碎掉芳心。”那天,他刚刚睡醒,微卷的头发软软的垂在额头上,眸光艳涟,流光溢彩。
“那些我才不稀罕。”他一脸的无所谓,接着他凑近到我跟前:“可是,爱丽丝,我想知道你是不是因为我的这张脸才帮我的,是不是也像那些女孩子一样喜欢我的这张脸。”
他的问题另我觉得有些好笑,它让我想起一些与“美男计”有关的字眼。
“姐姐,你不会也像她们一样吧?”见我没有回头,他很是不甘心的样子。
“嗯,”我做思考状:“我也喜欢你,但和那些女孩子不一样,我喜欢你就像喜欢我家乡的人的那种喜欢。”
“家乡人”蓝桢烈邹着眉,模样纯真:“我们并不是的。”
“你现在也许还不太明白,”他难得露出这样的表情,很是可爱,让我忍不住的用手揉了揉他的头发:“一个人在国外呆久了,就会有种游子情结,一旦见到那些有着同样肤色,讲着同样的语言的人就会倍感亲切,仿佛邂逅了来自家乡的人,所以,你对我来说,就像是那个来自家乡的人。”
那孩子有些失望:“只是家乡的人啊!”
在他这样的年纪里,我无法告知他其实那种喜欢是一种情感,具有很深沉的眷恋。
以前,奶奶总是用一种惆怅的语气和我说家乡的山,家乡的水,家乡的的人,初初离家的我不明白她眉宇间流露出来的淡淡惆怅是从何而来,许久的现在我懂了,原来,那就叫做乡愁。远远的,淡淡的盘踞在心头。
在离“老伙计”不远处有片小小的湖泊,踩着春日我来到那里,在那湖底下,还躺着那个忘了叫什么夫的俄国人的老烟斗,那时,那个俄国人一个劲儿的对中国政府进行了人身攻击,把我和方浩惹恼了,于是那天晚上我们偷了俄国人的宝贝烟斗把他丢在湖里,彼时的方浩和我有贼心没贼胆,既害怕被抓到又害怕那个烟斗搞不好会是个价值连城的宝贝,听说有些烟斗还是文物,结果,两个人一紧张竟摔成一团,形成了一种很暧昧的姿势,当我们从地上爬起来时,有被一个黑影吓了一跳,用手电筒一照,见到一脸铁青的乔。
我凝望着湖面,回忆可真讨厌,又远有近,它可以远到你穷尽一生的力气也追不回,它又可以近到仿佛仅在只手之间,那人的面孔只要伸手就可以触摸得到。
“蓝桢烈,出来吧。”这孩子真有耐心,跟了我大半天。我以为他无聊了自己会走开。我真的想不出来一人一湖有什么好看的。
半响,他才来到我的跟前。拉着我一起坐在草地上。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湖面。
“爱丽丝你刚刚在想些什么?”
“我在想时光过的真慢,什么时候我才会老去,这世间有没有那种一觉醒来就变得白发苍苍的药。”时间过的太慢了,我等得有点不耐烦了。
“就这么等不及想去见他。”
“就是这么等不及的像去见他。”很奇怪,在这个少年面前我并不想去隐藏自己的心情,也许因为他不是乔爸爸,不是乔妈妈,不是方浩,不是奶奶,那些人可是对我充满期待。
“为什么要这么消极,知道么?刚才就这么远远的看着你时,我想起了我外公说的话,这世间大多的男子都会心怀着那样的一个念想,在不知名的远方,有一女子,盈盈如梦,在水一方,如若遇上了,这人生便圆满了。而你,一定会成为很多男孩子心中的女郎。”初春的草色,艳潋的湖光,映在这名叫蓝桢烈的少年青春勃发的脸上,让他宛如栖息在林中深处美丽的妖。这样的话由经这样的人说出,如梦如幻,我觉得在心灵的某一处的角落里,有什么在悸动着。
我躺在草地上,为了躲避这莫名让我慌张的情愫,躲避那孩子那张过于美好的脸。
“我的爱丽丝姐姐,日后,你又会成为那个男子的女郎。”他在我身旁躺下,轻轻的说。
我望着不远处覆盖在阿尔卑斯山上的雪光,久久不曾回答,我无法告诉他,这般的年少有怎会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想成为那人心中的女郎,可他已经不在了,我也在也没有力气去成为谁心目中的女郎了。
“他长的英俊吗?”
“他长的好看,但不英俊。”我微微勾起了嘴:“牙齿太过于洁白,看起来有点假,笑容太过于灿烂,让人总觉得有些没心没肺的,眼神不够深沉,像个孩子似的,他的身材有点高,和他走在一起总显得我特别矮似得让我很不喜欢。头发也经常不疏像是顶着个鸟窝似的,可很奇怪在一大群的人当中,我却只看得见他。”
“看来,你很爱他,也许还会爱很久很久。”他慢慢的说着,声音有点悠远:“不知以后,我会不会遇见像你这样的人,爱我就像你爱他那般爱着我”
对着天空我浅浅笑,以后的事情谁又能预知呢?
“蓝桢烈,你心中又是藏着什么样的女郎。。。。。。呢?”我转过头去,我们的脸近在咫尺,那个孩子的眼睛如漆亮的夜,胶住了时光。以至于我忘了他当时的回答。
很久很久的以后,我才想起了,那时他说:“我不知道,也许遇见了便知道了,也也许,会一辈子遇不到。”
命运是魔术师,让我们总是后知后觉。
致爱丽丝(一)
和罗杰太太打了招呼,我坐上了前往法国的火车,想在走之前去那个南部小镇再看看。
车刚刚启动,我就看到蓝桢烈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他拿出了一块口香糖递给了坐在我身边的老太太,用很迷人的笑容用法语和老太太攀谈了起来,不一会儿,老太太起身站了起来,蓝桢烈在我身旁坐了下来,看来,他用一块口香糖就把那个老太太收买了。
“蓝桢烈,你来干什么?”我冷冷的盯着他。
“我来还你钱。”说着,从他的背包里拿出了一卷钱,递给我。
“着些钱聪哪里弄来的。”我没有去接。
“我把那些女孩子送给我的礼物转手卖掉了,还好,那些都是值钱的小玩意”
“你就不怕那些女孩子知道她们拿来取悦你的东西直接让你换成欧元了。”他那种总是理所当然的面部表情偶尔会让我抓狂。
“她们知道的,我告诉他们我不会陪她们约会,也不会陪她们吃饭,也许还会把她们送给我的礼物送进当铺里,她们说没关系,只要我需要。”
“你不怕她们伤心吗?”我呼了口气。
“她们伤心事她们的事。”他习惯性的耸耸肩,把钱一股脑的塞进我的手中:“再说,我收下她们的礼物说不定已经让她们很高兴。”
真是个狂人,不过,他的确有那样的条件,他的面孔长得要比那些英俊的明星还要悦人。我从那卷钱里抽出了几张百块欧元,把其余的还给了他。可他并没有接。
“那些就放在你那儿,我们到了法国不是还要用吗?”他如是说。
“蓝桢烈,你该不会想和我一起去法国吧?”这孩子总是会很轻易的把我的心情弄的很糟。
“姐姐,有好玩的就一起玩吧。”他用肩碰了碰我,表情很是天真很是无邪,像个纯良的孩子,可我知道并不是的,我见过他使用格斗术把一个美个人打到在地,那表情又狠又冷,我还见过他对那名叫翠西的小姐说:“你是我喜欢的类型。”几分钟后,那位叫翠西的女孩立马和他的男友分手。而其男友在不久前把咖啡不小心弄脏了蓝桢烈的白衬衣而拒绝道歉。
我侧过脸去看这位坐在我身边的少年,他闭着眼睛,像是在打盹,可我不知道在这张宛如天使面孔下藏着这样的内心世界。
我也闭上了眼睛,思考太费劲。
这座带着地中海气候的小镇,一种沉睡在我的记忆中,气候,温度。老旧的房屋,在自家门口晒着阳光的老人,摆在阳台上的太阳花,还有,还有这小小的旧教堂。一切都没有变。和两年前一样。
那时,乔就坐在我此时坐着的长椅上信誓旦旦:“四月,以后,我们到这座教堂来结婚吧。我喜欢这里。”言犹在耳。
那时,我们在法国导游皮埃的建议下,跟着他来到了他的家乡,一座仿佛与这个时代脱轨的小小村落,不知名的灌木开着奇异的花朵,花香四溢。整座小镇静悄悄的,老人们坐在自家的椅子上晒着日光,打着瞌睡,阳台上的太阳花开得很是灿烂。我们四个人就走在老老的小巷上。时光在这里也仿佛变的静悄悄的。
再也没有婚礼了,再也没有了,我卷曲着身体。这教堂见证了我的甜蜜与绝望。什么时候自己才会唉唉老去,什么时候才会抹去心中那种刻骨的痛。
脚步声由远至近,我抬起头,少年蓝桢烈怀抱着大束的黄花站在艳阳下。
“蓝桢烈,你把眼睛闭上,转过身去。”他顺从的闭上眼睛,顺从的转过身去。
我把乔和我的订婚戒埋在十字架下花坛的泥土下。就当乔安迪和林四月在这里举行了婚礼,就当乔安迪和林四月在这里正式成为夫妻。
从蓝桢烈的手中我接过那些花:“这些花事送给我的吗?”他没有回答我。只是怔怔的盯着我看。
“蓝桢烈,你刚刚并没有把眼睛闭上对不对?”他从来都不是个听话的孩子。
在回程的车上,我们都没有说话,任凭车窗外的风景一一擦肩而过,我的头开始变的沉重,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偶尔睁开眼睛时,看到自己的头靠在蓝桢烈的肩上,他的外套我的身上,车窗外是沉沉的夜色,心底里有一种很柔软的情感开始蔓延开来,似乎,在这个世界仅剩下这节车厢,而我和这个少年在这个小小的车厢里相依为命着,任凭外面世事变迁,任凭沧海桑田。
回到旅馆已经很晚了,我和蓝桢烈在打开彼此的门。我侧过头去看他,他垂着头,昏暗的灯光下,他额头前那缕红色的头发闪烁着奇异的光芒,受蛊惑似的,我朝他走了过去,
“蓝桢烈,明天我要走了。”原来,自己还是舍不得,舍不得和他不辞而别。
他迅速抬起头来,灯光有些昏暗,不看不清他的表情,是不舍?留恋?还是平静?
“蓝桢烈,很高兴认识你。”我朝他伸出了手:“虽然一直没给你好脸色看,但认识你,还是让我很高兴。”
他并没有回应,我叹了口气,走了过去抱住了他:“再见了,蓝桢烈。”
在我打开房门时,他低低的说:“明天我去送你,还有,还有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可隔天我还是走不成,每年的春季,我都会患上一,俩场感冒,没想到会在这时赶上了。而且,每每感冒都会引发高烧。这一次感冒让我昏睡了两天,已至于错过了前往开普敦的班机。
这一次的感冒尤为严重,我在昏睡中做着各种光怪陆离的梦,一突然,我惊醒了过来,满身的汗水。然后,我看到蓝桢烈靠在我床前的椅子睡着,阳光透过纱帘落在他的脸上让他的睡容宛如坠落凡间的天使。
我赶紧把头移开,这张脸就在我不久前的梦境刚刚出现过,在一片蓝天白云下,笑得犹如初开个樱花。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仅仅认识十余天的少年为什么会闯入我的梦境中让我有了莫名的恐慌。
我拿起了房间的电话,拨了方浩的号码。
“方浩,是我。”我在电坡里沉寂了许久:“知道么?方浩,在皮埃的家乡的教堂里,我把自己嫁给了乔。”
“那么,祝你新婚快乐,但是,四月,答应我,这是最后一次,最后为乔做的傻事。”电话那头我听到他无奈的叹气。
“好,我答应你这是最后为他干的傻事。”那真的是最后我仅能做的事。
“喂,林四月,仔细想想,乔安迪纳家伙并不怎么样。你瞧他一大堆的缺点,睡相不好,一件衣服要穿好几天才肯换,又没有金钱概念,有爱打肿脸充胖子。球技又差,棋品又不好。而且,还说话不算话。。。。。”
“而且,长得也不怎么样,还有,长手长脚的看起来就像是大猩猩,还有,总是说话不算话。”乔安迪说的最大的谎是说要和林四月白头偕老,我低叹:“方浩,你说,那家伙要是听到我们联合起来说他的坏话,会不会气的直跳脚。”
“可他,再也没有发言权了”
是啊!好可惜,他再也没有发言权了。
致爱丽丝(二)
挂掉电话,我呆呆的望着窗外。
“方浩是谁?”我转过头去,蓝桢烈在一边支着脸问我。这个孩子从来不会掩饰他的好奇心。
“方浩是方浩。”是的,方浩是方浩,在我心中很是独一无二的方浩,静如远山,动如流云,在我那些几近绝望的日子里,他对我说:“林四月,你会好起来的,你只是需要时间。
“他一定是爱丽丝很亲近的人,你说起他时的语气很温柔。”
“是啊!他是我很亲近的人。”我和他投缘的连乔都嫉妒。
“好了,不说他了。”我环顾了一下房间的周围,再看看蓝桢烈的样子:“蓝桢烈,我生病的时候是你在照顾我吗?”
“嗯,那个,那个照顾病人也不是什么难事。”他耸耸肩,眼神有些不安的瞄了瞄房间里的垃圾桶,那里,躺着许多玻璃杯子的碎片。
“累了吧?”我用手帮他整理凌乱的头发。第一次,想和这个孩子亲近一点,在这异国度里:“回去睡觉吧,我现在好很多了。”
他走了过来,用所触摸了我的额头,然后,点了点头:“那我回去睡觉了,我可困死了。”
他走后不久,罗杰太太也来了,她给我带来了可口的食物,我也真饿了,一顿狼吞虎咽后才想起问她一个问题,我身上的衣服是谁帮我换的。
“呵呵。。”那位女士笑的像的孩子似的:“爱丽丝,你的弟弟真有趣,那时你的衣服全被汗水弄湿了,我的家庭医生说要给你换上干衣服,因为我的家庭医生是男性。蓝就是不肯让他换,最后,把我叫来了,所以,你的衣服是我给你换的。”
我在心里暗自庆幸,还好,是罗杰太太给我换的。
我用红笔在台历上个二月十七日圈上了记号,这一天,我会到慕尼黑去和另一名因红十字会会员会和,然后一起前往开普敦。我还是忍不住把目光放在二月十七日前的另一个日期上,二月十四日。狠狠的,我用笔在那个日期上一笔一笔的划着,直至,我再也看不清楚它的面目。
晴好的天气,我和蓝桢烈临时当了一回罗杰太太的洗衣工,用一个上午的时间洗了一些毛巾,床单。最后我们把它们搬上了阳台。累极了的我脱掉已经湿了的鞋子和外套,靠在阳台上的栏杆上看着洁白的床单在阳光下像风筝一样伸展着,深呼了一口气我闭上了眼睛,迎面而来的阳光落在我的脸上,温暖而庸懒。这是难得的好时光。
蓝桢烈在我身边坐了下来,他也脱掉了鞋子,学我的样子把脚趾头伸向阳光地带。蓝桢烈有一双好看的脚,脚型秀丽,脚趾头修长,这时,我又不得不抱怨上帝对于眼前的这个男孩子的偏爱。
我呆呆的看着我们彼此的脚袒露在阳光底下,我连我在想些什么我也不大清楚,就这样,我伸出了脚去触碰了蓝桢烈的脚,我觉得他的脚太过于好看了,也许我是嫉妒了,闭着眼睛的他张开了眼睛看了我一眼,微微一笑,也学我的样子吧他的脚伸向了我,就这样我们你一下,我一下的玩起脚趾头游戏,我听到我们的笑声溢满了整个阳台。
到最后不知是谁先摔倒在地,当意识情况有些不对时,蓝桢烈正趴在我的身上,他的眼眸底映着我的样子,乌黑的头发云一般的散开着,笑容明媚,趴在我身上的少年怔怔的看着我,笑容也还挂在嘴边,透过他的肩,天空无限堪蓝。
所以的意识就那样启动了,就像刺猬嗅到了危险,一下子张开了所有的刺,林四月,你在干什么,刚刚你和那个孩子在干什么?类似情人般的调情?
我一把推开了蓝桢烈,收起了全部的笑容,转身往楼梯口走。
“怎么啦?刚才我们不是玩的好好的吗?是不是摔疼了?”蓝桢烈追了过来,拉住了我的手。
“蓝桢烈,我身体有点不舒服,我想会房间休息了。”我觉得自己很害怕这个少年,害怕某一些事情到了最后连自己再也控制不了。
二月十四日,罗杰太太敲开了我的门,嚷嚷着这样的日子像我这样迷人的姑娘不应该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头,而她的侄女,英国姑娘丽安娜更是不由分说的把我拉上她的车。
丽安娜是个热心的女孩,拉着我来到在当地很很有名气的酒吧里。
我们在吧台坐了下来,我看了一下周围,来这里的大多是一些年轻的情侣,也许是因为情人节的关系,酒吧明显是经过精心装扮过,气氛很是温馨甜蜜,在酒吧中央摆着丘比特的雕像,金色的灯光打在他的身上,像是浪漫的诗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