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我说,四月,有些事,我们不要太过执着,有一些的事,我们可以用另一种心情去想,小时候,我很喜欢我的爷爷,他去世后我很难过,后来我奶奶告诉我,死亡只是一种自然规律,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会经历它,爷爷,只是比我们先离开而已。于是,我就把爷爷的离开当做他的一次远行,渐渐的,我就不难过了,十六岁时,我妈妈和我爸爸离婚时,我做在家里的台阶上,看着妈妈带着她的行李开车走的时候,我难过得哭了。那时,我觉得自己也许从此后再也快乐不起来了,可第二天,当我的伙伴拿着球来敲我的窗时,我发觉我还像以前一样和他们一起去了球场。一场球打完,我发现我好像不那么难过了,就这样,我在一场一场的球赛中找回我的快乐。”
“乔,为什么我不早点认识你呢?”为什么我就不懂得这些呢:“我怎么就不懂得这些呢?”
“渐渐的,你就会懂的,当你敞开胸怀了”乔咪着眼睛,凝视着窗外:“我很喜欢‘因为阳光,我来到这个世界’这句话,每次我一读起它就会很感动,有时候,人生,就这么简单,因为阳光,所以我来到这个世界,因为阳光,我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看,林四月,生活也可以这么简单的。所以,跟我走吧。我带你去过简单的生活。”
我怦然心动。细细的想着那几个字:“因为阳光,我来到这个世界。”
有冬日的阳光落在玻璃窗上,随着车子的流动,在光的引领下,一圈一圈的跳跃着,带着如彩虹般炫丽的光芒,那时,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心里生长着,类似希望。
幸福征程(一)
在新年的漫天烟火中,我和乔离开了上海。
虽然是夜班机,但来送机的人来了不少,其中,有利太太和连玉,利太太把一张瑞士银行卡和一些美金塞给了我,我收下了美金,把银行卡换给了她。
连玉,这个从小就喊着“四月姐姐,四月姐姐”爱跟在我的屁股后面转的小小女孩也已到了邻家有女初成长的年华,纯良娇俏,拥有着很多的爱,让我,打心眼里嫉妒她,羡慕她。“四月姐姐,你书念完了会回来吗?”
“回的,总会回来的。”虽然不知什么时候,但我知道自己有一天终将会到这里的。
“那,一定要回来啊!”纯净的脸上充满了不舍,我伸出了手,拥抱了她。
血缘真是一种神奇的缘分,拥抱了就不孤独。我把手放在她的头上,这种突如其来的情感让我有些不知所措,很长的一段时间以来,我似乎忘却了,叫利连玉的女孩和我身上流着相同的血液:“会的,一定会回来的。”
离开时,整个上海城的人们沉浸在一片欢乐中,用盛大的烟花汇演来庆祝新年,乔就那样指着漫天的花火对我说,四月,现在,我们要开始我们的幸福征程了。
幸福征程,说这句话时,我二十岁,乔二十一岁,年轻的有些不知天高地厚。
初到美国时,我有些手忙脚乱,满街的车辆,各色的人种,成窜成窜的异国语言,不同的生活习性长让我烦恼不已,所幸 ,我所到的城市是旧金山,这里有着最具盛名的唐人街,甚至于,在某些方面比国内还要传统。我住在一个华人家庭里,所幸,乔的爸爸和他性格很相似,是一个阳光幽默的老男孩,还有,所幸,有方浩,一个来至中国香港的留学生,加州大学的毕业生。目前,他是乔爸爸的助手寄住在他家里。我是个慢热的人,但却和方浩一见如故,这一切源于他从小就在杭州长大,奇异的是我们都曾在某年夏天光临过西湖河畔的那家叫梨花的冰店,被那家的狗追赶过。我和方浩合拍得让乔都嫉妒。
乔的家庭结构很简单,乔爸爸和他的一位朋友合开了一家小型的投资公司,离婚了的妈妈是个地道的美国人,她是个很出色的翻译官,现阶段服务于美国政府,我之所以能这么顺利的拿到护照和找到学校都是她的功劳。乔爸爸是个爱清静的人,我们所住的地方离市区有些远。乔爸爸他们每天都要开一个多小时的车去上班。一百五十多平方米的房子里住着我,乔,乔爸爸,方浩和一只叫做汤米的斑点狗。不大的后花园里架着篮球框,也种了一些花草。
初到旧金山正值浓冬时节,但乔还是整天拉着我穿行在旧金山的大街小巷里,带着毛帽,穿着大衣,吃着可口的食物。
在我到过的地方里,我尤为喜欢金门大桥,也惊叹于设计师的想象力,金色和朱红都是很华丽的颜色,可我从不知这两种颜色凑在一起竟会让人有这般美妙的感觉,落日下的海面,金色的大桥让我忍不住低叹,这,真像一个梦。
在一个很温暖的午后,乔带着我拜访了他的奶奶,乔的奶奶一直住在唐人街。
那是一个和蔼的老太太,和我想象中的一样,优雅而慈爱,见了我很高兴,不住的说:“这是我家乔的四月啊。”听说,乔每次打电话回来总是,我的四月今天和我说了几句话了。我的四月今天让他牵了她的手了,我的四月。。。。。。。
老太太是个健谈的人,拉着我们不住的说着她的往事,说着家乡的山,说着家乡的水,说着在花样年华里邂逅了远方来的英俊男子,然后,站在桥上,目送着他坐在船上自桥下远去,满怀的少女心事来不及托付。
我想,她是想家了,老太太是江浙人氏,在有名的水乡里成长,二十多岁举家至美国的金山,自此,未曾回到过自己的家乡。
那一夜,我们在奶奶那里住下了,乔拉着我拉着我的手走在唐人街的街道上,我们躲在中国餐馆雕花的屏风里接吻,直至忘形的把那面屏风推倒。在众目睽睽一边向大家道歉,一边脱下他的外衣蒙在我的头上,他一直都知道他的四月一向是害羞的,我躲在他的衣服下,忍俊不住。
那夜,我梦见了妈妈,梦见了在旧日的时光里,她说的话,四月,有一天也会遇见你爱的人的。在梦里,我拉着她的手,是的,妈妈,我也遇见了我爱的人了。
差不多半个月后,我见到了乔的妈妈,妆容精致,衣着得体。见到她后,我才知道原来乔白皙的皮肤,洁白整洁的牙齿是继承了她的妈妈。那位女士,笑起来别有风情。
“嘿,乔,你的中国女孩可真漂亮。”一进门,就给了我一个美式的拥抱,然后,朝乔眨了眨眼:“是我喜欢的类型。”
源于她翻译官的身份,一口中文讲的很地道:“嘿,你叫四月吧 ,我很喜欢你的名字。”
“噢,你的头发真美,又黑又亮,像丝绸似的。”说着,一张脸朝我贴了过来。原来是在亲吻我的脸颊。
乔朝我很无奈的笑了笑:“妈妈,你又来了。四月,看来,你的美色成功征服了我的妈妈。”
乔的妈妈我曾从电视上见过,站在长官后面。一脸严谨,表情官方,我以为是个难相处的人。没想到私底下如此热情洋溢。
“您好,乔妈妈,很高兴见到你。”这句开场白我想了很久。
“乔妈妈。”一边的乔爸爸大笑了起来:“乔妈妈,四月,你以后一定要这样叫她,这个女士和她的儿子有个协议,在公共场合不能叫她妈妈。”
“为什么?”我有些不明白。
“因为,这话说起来就长了。”乔走过了揽住了我的肩:“有一次,我在机场碰见了她和她的男伴在拥吻,我看了一下发现她的男伴竟是我同学,我一生气就喊了一句妈妈。后来,就有了那个协议了。”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可马上收住了,这,并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我看了乔的妈妈,她若无其事:“四月,你一定没去过阁楼吧,那里,可是我们乔的秘密基地。乔,他在那里藏了很多有趣的东西。”
“噢,妈妈,还是别去了,那里乱七八糟的,你瞧,你今天穿的这般美丽,不适合去那里的。”乔一下子冲出了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很久后的一天,我终于来到了那小小的阁楼里,在那阁楼里,我又哭又笑。那小小的阁楼里,记载着一个男孩的成长,自作的超人战衣,坏掉的篮球,五肢不全的单车,铁皮箱里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还有几本性感女星的写真集和花花公子杂志。
幸福征程(二)
我和乔所就读的学校在洛杉矶,二月初,我们从旧金山来到了洛杉矶。语言不通令我吃了不少的苦头,那阵子,我啃英语啃得几近走火入魔,辛好,我还有点英文底子,在加上乔在国内就开始为我恶补英文,一个学期念完,我已不再为我的英文烦恼。
第二个学期,我还为自己找到一份工作,在一家华人超市里当一名小时工。
渐渐的我发现美国是一个很有趣的国家,我常在美国街头这样的情况,刚刚在大街上大打出手的俩个人不一会儿就勾肩搭背的一起走进啤酒屋,方浩说,美利坚的人喜欢吃一些半生不熟的东西,所以荷尔蒙较为发达,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我还发现,美国人对于爱的表达从不吝啬,他们常吧“我爱你”挂在嘴边,来表达对亲人,朋友,恋人的爱,这样豪不掩饰的爱让人总是忍不住想靠近,渐渐的,我也交到不少的朋友。
万圣节期间,我和乔打扮城堡里的小妖,参加了洛杉矶街头的狂欢。我们随着大部队在第六大道开始出发。当来到第五大道时,我们遭遇到了开膛手杰克,当然,那也是扮演的,乔拉着我的手喊了一句“逃”。结果,我们在夜风中没命的奔跑着。许多的人也不明为何跟着我们一起跑了起来。
窄窄的楼道里,乔拉着我挤了进去。几步之遥的小旅店里,正播着老鹰乐队的“加州旅店”小小的楼道里,有什么不一样了,是彼此的呼吸吗?乔慢慢的拿掉我的脸谱,细细的抚摸我的脸,我勾住了他的脖子,我知道他又想吻我了。
在这小小的楼道里,我们遗忘了外面的世界。他的手隔着我的衣服抚摸着我的身体。在我的耳边轻轻的呢喃,可以吗,四月。为什么不可以呢。因为爱他,所以想给他的有很多,想把自己最为美好的都给他。
我们就这样戴着小妖的面具走进了旅店里。
当时我记得旅店里的伙计穿的是一件牛仔外衣,记得他操着一口南部口音对乔说,祝你度过一个火热的夜晚,记得那时的乔脸色微红,记得旅店房间贴着米色的墙纸,床单是深海般的蓝,记得乔是用颤抖的手解开我衣服的第一颗扣子的,记得他落在我身上的吻是极温柔的。
橘黄色的灯光很是幽柔,映在我们的身影上,原始得如混沌初开。
睁开眼时,见到乔用亮晶晶眼眸注视着我,窗外有南加州大片大片的阳光。
“我们结婚吧,四月。”他如是说。
“结婚?为什么?”不是没想过,只是有些早。
“我想和你住在一起,每天第一眼就能见到你”他一边说着一边玩着我的头发。
“那就住在一起吧。至于结婚的话,还是等毕业以后吧。”
“可我想和你名正言顺的和你在一起,想让那些对你感兴趣的男孩们不再对你有非分之想,想把我的戒指套在你的手指上赶走那些追求者。”
“你在说些什么呀”我把被子蒙上了脸,在被子下偷笑,真是个可爱的小子。
“结婚吧,四月,我会把你当成我的女王的。乔安迪将终身为你服务。”他把身体整个覆盖了过来,在我耳边低低的说。
“这样啊。。。。”我在被子里低低的应:“那订婚吧,结婚等毕业后。”
乔一直是个急性子。很快的,订婚的日子被安排在下个星期的周末。
我把行李装进了包里,乔在附近租了一间学生公寓,我们打算住在一起了,从前我和他一直都是分开住的。
我的舍友,一个台湾女孩走了过来,拥抱了我:“林,祝你幸福。”她的声音很好听,带着那种台湾女孩特有的软软的口腔。我回抱了她,没有比现在更幸福的了。
临订婚前的一晚,我独自久久的站在路边的公用电话边,不久前,有一个留学生模样的中国女孩在里面呆了很久,看来,是在打电话给家里人。又哭有笑的。
我走了进去,投币,拨号码,一气呵成。
铃声没响多久就被接起来了,连后悔的机会也不给,离家以后,我只给利家打过一次电话,是报平安的。
“喂,”这个声音我恐怕至死都不会忘:“喂,喂,是谁?喂 ,说话。”利永华隔着电坡传来的声音令我有些紧张。
“是我,林四月。”我听见自己干干的声音说:“我,我要订婚了。”
“。。。。。。。。。。。”
“我明天要订婚了。”
“其实,你不用告诉我,你应该明白你不会从我这里得到祝福的。”那边的声音可真冷。
“能告诉我,连城他好吗”我,终于问了。
“你还是问了,或许,你希望我回答你说他很好,然后,你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去找寻属于你的幸福,可惜,人在做,天在看,我倒要看看你还能幸福多久。”
我手一抖,电话从我手中掉了下来,它在半空中发出一声又一声凄厉的声响。最近的我常常害怕,害怕幸福是个易碎的玻璃球,一不小心它就会在我手中碎掉。
把头靠在地铁站的墙上,我闭上了眼睛。想起二十一岁许下的生日愿望,一向,我都不相信那些的,可,我却许下了那样的愿望,想幸福得久一些,再久一些。。。只因为,对幸福有了贪恋。
吉普赛人在不远处轻声弹唱,乐声明快,唱着我听不懂得歌曲。我走了过去,那是一位老人,脸上刻有着大半个世纪里岁月带给他的沧桑,他抬起褐色的眼眸温和的看着我。
我把是十美元放在他的琴盒里,他朝我点头示意。接着他脱下手中的一窜项链戴在我的手上,亲吻了我的手,用生疏的英文说,愿幸运女神眷顾你!
走出地铁站时,我深信自己会幸福的,在不远处的那幢白色的房子里,我爱的人就在那里等着我。
订婚礼是在旧金山房子的那块花园的草地上举行的,那日,风和日丽。
我化着淡妆,穿着白色的露肩纱裙,及肩的头发垂着,就像乔妈妈所说的,又黑又亮,像丝绸似的,我的鬓角插着乔妈妈从花园采摘来的白色玫瑰花,她说:“四月,你戴上这朵花一定很美。”
我站在镜子前,等待着我所熟悉的脚步,等待他来看我此时的美丽模样,等待他最终为我戴上指环。
九月,秋风拂面,在南加州的艳阳下,我和乔互定终身。
那天,穿着白色礼服的乔很英俊。站在绿色的草坪上,一如清新的晨风。
那天,乔说:“四月,我真想把你藏起来,只给自己看。”
那天,奶奶说:“瞧!这两个傻孩子笑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是笑得有些傻,那些傻傻的笑容在照片里一一呈现出来了。乔把那张最傻的照片拿走了,再见到它时,已是很多年后,在另一个男孩的手中。
没有时光倒流那回事(一)
第一次和乔看的电影叫《大话西游》,当时在电影院里,我和乔看着至尊宝拿着月光宝盒一遍又一遍的穿梭在时光中去拯救他的爱人。月光宝盒,相信在这个世界上人人拥有它吧。用它来挽救那些已经发生的让我们痛不欲生的事。可生活永远不是电影,生活中永远没有时光倒流那回事。
在我二十二岁这年,林四月和乔安迪的幸福征程戛然而止。
他们在那片山谷中找出乔,他们把乔的身体称之为尸体,我冲了上去,狠狠的把那名在做记录的警察给揍了一顿,我用中文大骂那人胡说八道,我用手抓他的脸,乔怎么会变成尸体?就在几日前,我们是何其的豪气万千的走出瑞士机场,我左手挽着乔右手挽着方浩,冲着远处隐隐约约的阿尔卑斯山高喊,我们即将征服你。那时,很多人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我们,尤其是女孩子,因为,我身边的两个小伙子都不错,那时,机场落地玻璃里映着我的笑脸,灿烂得不可方物。
乔怎么会变成尸体呢?我想他们是疯了,我大骂那些人,用他们听不懂的语言:“你们神经病,你们他妈的才是尸体,你们一家人才是尸体。。。。”有人过来按住了我。在我身上打了针,无尽的黑暗开始笼罩住了我,像一张网。
当地媒体用一段极其简单的字体概括了一个年轻生命的消失:日前,一名登山爱好者在阿尔卑斯山遭遇意外身亡,该死者确认为男性,其身份为华裔。
一切都是我的错,如果我不去看那本杂志,如果我不被里面的阿尔卑斯山的风光所迷惑,如果我不惊叹如果身临其境又会怎样的一种光景,那么,就不会有阿尔卑斯山之行了。那么,我就不会失去乔了,果然,我真是不被上帝宠爱的孩子,容不得我半点的任性。
我躺在阿尔卑斯山脚下那家叫“老伙计”的旅馆里,任凭时光流逝,任凭他们在我耳边又喊又叫,白天睡觉,晚上关着灯对着大片大片的黑夜发呆,我以为自己会睡不着,可我发觉我睡的挺香的,我还经常做着同样的梦,梦见自己成为至尊宝,拿着月光宝盒穿梭在时光隧道里。
一直到有一天,乔的妈妈在我耳边说:“林四月,我对乔很失望。那个笨蛋,用了两年的时间还教不会让你懂得自爱。”
回到旧金山已是一个月后。奶奶来机场接我,我趴在她的肩膀上,像个孩子般的哭泣着,我把我们的乔弄丢了,永远的弄丢了。
回忆像是刻在心里的影像,一遍一遍的在脑海中回放着,带着锥心的痛。我的二十岁到二十二岁如夏夜划过天际的流星,短暂的如一场梦。
我住在奶奶的家里,常常,我会脱口而出:“乔,快来帮我。”“乔,有你爱看的节目。”“乔,费城今天赢球了,”“乔,你走慢一点。等等我”。。。。。
一天,奶奶把我带到心理服务中心,我开始接受心里辅导。
可我仍做着那个梦,梦见自己是拥有着月光宝盒的至尊宝。我在梦里没命的奔跑着。
这一年夏末,周星驰先生来到了洛杉矶参加电影节,当地主办方放映了他的代表作《大
话西游》我在小小的放映厅里,看得泪流满面。身边一位穿着周星驰大头照的金发女孩问我:“你为什么哭呢?”我告诉她说因为太好笑了,笑得我眼泪都流出来了。是的,唐僧还是可爱,悟空还是那么坏脾气。
我把车子停在棕榈树下,我和乔的第一次吵架就发生在这里,那时,初到洛杉矶,我正在为我的英文烦躁不已。可我却在电影院门口看到他和别的女孩谈笑风生。我骂他:“乔,你这个骗子,说什么只对我好。”他说:“林四月,你这个瞎子,你没看到我在工作吗”是啊,那时,我都忘了他刚接到了一份推销员的工作。当时的我们就像两个傻孩子,吵架也像是在过家家似的。
可乔仍是个骗子,开了一张很大的空头支票给我。说什么一辈子为林四月服务。
我打开了车窗,夜风窜了进来,我拿出了酒,这酒是从日本人开的酒肆里买来的,一点一点的喝着,它的味道有些辣,喝起来有点像中国的米酒。车外洛杉矶的夜色正浓。
思念有些疼痛,它一下一下的揪着心灵,我把手里的酒瓶狠狠的摔破,拾起其中的一片碎片往手里一划,血就在我眼前蔓延开来。
我靠在车椅上,透过车的天窗看夜空。我的手中紧紧的缠着布条,我知道我不能那样做,那个叫乔安迪的男孩子从第一天开始就教我:不要悲观,不要失望,不要对生活失去信心。一点一点的把我从阴暗角落带到阳光地带。我不要乔成为失败的老师。
我守在周星驰所住的酒店外,第二天我终于见到了他,我得到了他的签名,我朝他深深的鞠躬,谢谢他曾为一个男孩带来不少的快乐时光。
乔很喜欢周星驰,喜欢他的电影,说他的电影看似热闹,但却在嬉笑怒骂间用一种极其简单直白的方式把俗世中的悲凉与无奈表达了出来。
在一个晴好的天气里,我带着花来到乔的坟墓前,这是我第一次来这里看他,之前,我不敢去看他死去后的样子,不敢参加他的火化仪式,不敢参加他的葬礼,甚至于,我回到旧金山后也不敢来到这片他长眠于此的土地。
我把周星驰的签名埋在他身边的泥土下,在时光流逝中它会溶进泥土里,然后和乔相遇,然后,在很久很久的以后,我见到乔时我会说:“嘿,乔。知道吗,我为了它蹲了三十几个小时。”以前,乔总是说:“只要给我一次与他擦肩而过的机会,我一定会像个狗皮膏一样贴着他,向他索要签名。”
再次踏进学校时,满地黄色的叶子铺满了整个校园,我和乔的公寓里还保持原来的样子,只是,一切已被蒙上了薄薄的尘埃。
在我的手腕上有一条淡淡的疤,我把乔留下来的手表戴在手腕上,那道疤痕隐藏在手表里。从此后,它们将陪着我度过余生,成为我生命里一种很独特的存在。
二十四岁这年我从刘易斯私立学院毕业,是这届毕业生得到最高积分的三名学生之一,在加州刘易斯医疗中心实习三个月后,我成为当地医学界名宿琼斯医生的门生,这年里她唯一的学生。
博士帽满天飞舞,我昂望着天空,眼角微湿,这两年的时间里,我几乎要忘却了天空的颜色,学习它占据了我的所有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