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夏里的有一天,她在树上对着树下的我说:“嘿,连城弟弟,帮我把书捡起来。”
终于,轮到我了,我的心里有莫名的喜悦。就像盼来了我所朝思暮想的。
狭小的树上,她对我说了些什么,我好像不大记得了,我只看见她浅笑的模样,像水中的莲花,她的头发落在我的肩上,芬芳怡人。
好像在那一刻开始我便知道,林四月有着世间最为迷人的笑还有这世间最为醉人的香。
我像守着自己最为珍贵的宝物一样小心翼翼的守着她,我还有点小变态的,执着的认为这个世界除了我之外,任何接近她的人都不安好心,我常常徘徊在她的学校门口,我觉得自己得好好的保护我的宝物。
我觉得自己得做点什么,于是,我把自己最为喜欢的,一颗与爱情有关的小小红豆给了她。红豆,代表着思念,爱慕,我多希望她能明白。
偶尔,林四月看我的眼神会带着厌恶,我觉得一定是我看错了,后来,我才知道我并没有看错,她是在透过我这张脸看另一张脸。
我喜欢林四月坐在我的单车后面的时光,我总把车子开得飞快,因为,那时,她会紧抓着我的腰,那时,我就觉得特别的快乐,好像在云端行走着。
十六岁生日时,她吻我了,在剪剪的秋风里,不曾喝过酒的我似乎品尝了醉的滋味,我觉得醉的滋味大约如此吧。说不清道不明但想疯狂的尖叫来表达自己的愉悦。
如果故事结束在那一个时段那该多好。
在她用世间最温柔的声音告诉我她是我姐姐的时候,我多希望这只是一场偶发的荒唐的梦,醒来后时光还停在我十六岁生日的夜晚,她吻着我,唇瓣温软。
在她没有回家的日子里,我想念她,总想念着她,我总安慰自己,放在心里偷偷想就好,等她回来了,如果她回来希望我叫她姐姐我也是愿意的,因为,那证明我们还是有所关联的。
直到我在她的学校看到她被别的男孩拖住手时,我才知道我有多害怕,害怕看见这样的场景,而我发现最终我只能看着这样的场景,因为,我早已失去了牵她的手的权力。
我逃到了香港,我不住的安慰自己,我只是还没有长大而已,等我真正长大的时候我就会把她忘了。
再次见到她时我二十五岁,有着超乎年龄的成熟,稳重,大多数的人总是这样说我,渐渐的我也觉得自己如他们所说的。
再次见到她时,她穿着黑色的裙,像是一帘旖旎的梦,我躲在暗处,偷偷的,贪恋的看她,看她对我父亲尊贵的客人说,桢烈,你要不要跟我走。
那个美丽的年轻男孩过来牵着她的手,他痴痴的看着她,依稀透过他的脸我似乎看到多年前的自己。
有什么东西在我的心里搅动着,林四月,依然还是利连城心中最为美丽的女子,原来,自己的心还停留在十六岁生日的那个夜晚,原来自己一直不曾长大。
在幽暗狭小的楼道里,我嘴里对她说我恨她,我看见她抬起眼眸看着我,像只惊慌的迷鹿,那时,我有个冲动,我想告诉她,其实,我不恨她,我只是生气了,气这个该死的,让我无可奈何的命运。
男孩向我们走了过来,他恶狠狠的盯着我,像是要把我吃掉似的,他有着一张让人迷恋的脸,从他的眼睛里我读懂了,这个迷人的男孩一门心思只想迷住这个叫做林四月的女人。
在医院的楼顶上,我突然涌起了一抹极端的念想,如果,我从这里跳下去,她一定永远再也摆脱不了我,我想,我一定疯了。
她离开他了,实现了她对我的承诺。
新年的时候,我偷偷的躲在人潮中,看着她和她的朋友在纽约的时代广场一起倒计时,她戴着红色的毛帽子,戴着手套,脸被冻的红红的,她身边的一个洋鬼子随着人浪不住往她身上蹭,蠢女人,被人吃了豆腐还不知道,我刚想走过去把那个洋鬼子拉走,已有人先在我之前。
叫蓝桢烈的男孩一个手刀下去,那个洋鬼子刚想叫出来,就被和他一起来的汉子捂住了嘴拉走。
那个男孩取代了洋鬼子的位置,帽子下的眼睛紧紧的锁住她,好像,这个世界他的眼里只看得到她。
没有缘由的,我的心里涌上了一阵心酸。
我和那个男孩搭乘同一班飞机,他狠狠的警告我,不要再出现在她周围,你已经没有这个资格。原来,他知道一切。
那个男孩一一种极端方法在表达他的爱,他让爸爸的事业全部触礁,连玉说要去求她,她说自己毕竟是他曾经喜欢过的人。连玉在说这些话是一脸的痴迷,像一只扑向火堆里的娥。
可事实是他对于她的哀求表现的很漠然,他只是冷冷的回答我,你知道我要什么的。
那天,我看到他的书房里有一些我熟悉的东西,有老唱片,有老的雕着花的灯具,有一些年代久远的书籍,有杭州的特产零食,那些都是林四月喜欢的。
我拉着连玉的手回家。
在底特律的机场里,她拉着我的衣角,泫然欲滴,像个做错事请求原谅的孩子。
我用尽力气来拥抱这个最后的拥抱。这个拥抱我我想念了太久。
至此,再见了。林四月。
我目送着飞机伸上天空,从我的头顶捏过,我是真心的希望那两个人能在一起,好像,那个男孩代表着我,实现这我永远也实现不了的梦。
我羡慕那个男孩可以如此张扬他的爱情。
我沿着南半球开始行走,在瓦尔德斯半岛的海滩上,我把心情写成了信放进海里。我不知道海水终将把它带到哪里去,可我想告诉这浩瀚的海洋关于一个属于利连城的秘密。
我有一个藏在心底的秘密,只能向海述说的秘密。
林四月这个女人是利连城的宝物,是诗,是梦。是,执迷不悔。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节把我自己都写哭了
我的桢烈(一)
望角,美好希望的海角,可我此刻却茫茫的海平面,一遍一遍的喊着。
“利连城,我对不起你。”
“利连城,我错了。”
“利连城,我后悔了。”
耳边,有风声,海浪声,还有我的呼喊声。我的手里还拿着我的照片,那是我和乔的订婚照片,有一个挑行李的工人给我的,他说那是他的一个客人丢失的。
那是一个年轻的黑人男孩,看到我时直呼不可思议。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转机来到这里的,是不是想看看连城最后看到的那一眼风景,还是来和他做最后的告别。
但我觉得更多的是觉得只要我来了,连城就会原谅我,连城其实是一个多容易心软的孩子,我一直都知道的。
瞧我,一直都是自私的。
我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从我的旅行袋里掏出了烟,这是方浩送给我的第一支烟,那天,在机场,他说,这三支烟是我剩下的,就给你吧,我知道你以后的日子一定会很难熬的,最难熬的时候就抽一支吧,你信吗,这三只烟被我施展了魔法了,三支眼抽完以后,林四月的烦恼就会没有了。
方浩这个骗子,大话精,一直把我当孩子来哄。那支烟把我的泪水都咳出来了。
在一万米的高空里。我突然想起了王维的诗。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那时,我依稀记得在银色的月光下,有人会念着它,声音缠绵,那时,我觉得那是一件很可笑的事。
可在这多年后的今天,那二十个汉字却勾起了我无限的悲伤,悲伤得让我想泪流。
我也有一颗红豆,属于一个人最后的红豆,他把它送给了我,可我不知道该如何去珍藏它。
此时的我就像一个不知道如何是好的孩子,捂着我要不起的礼物,因为太珍贵了,反而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很奇怪,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一离开地面,就会做着一些旧梦,梦着那些旧旧的面孔,梦里,我恍惚见到十六岁的连城,某天,在我的窗前捡到了我那颗我丢弃的红豆,一脸的惆怅。
接着,在梦里那颗红豆不知道被谁埋进了泥土了,春来秋去,叶子茂密,在春日中滋长着,利连城站在春风里,那些叶子映衬着他的笑脸,一如往昔。
连城,我可不可以当你是快乐的,醒来时,我低低的说,机舱外,有万丈骄阳它们落在云层之中。
我和丽达是在巴西分手,她去了玻利维亚,我留在巴西,我跟随者红十字会里的两名成员留下来照顾那些白血病儿童。
那些孩子们看到我显得很好奇,对于我所在的东方古国进行了地毯式的提问,因为,他们用的物品有一半的都来自于中国。
他们用肢体语言提问,我用肢体语言回答,倒是趣味横生,有一天,一个孩子用不大流利的英语问我,爱丽丝,你有没有男朋友?他问完也不等我回答,就指着一边的一个男子说,是他叫我来问你的。
那个男子是来教他们英语的志愿者,是当地的一名外语老师。
我点了点头,一颗心又开始变得沉甸甸了起来。
一月末,我递交了加入无疆界医生组织的志愿表。
采薇,是一个香港女孩,不久前我们刚认识,她跟随者香港红十字会来到这里,她的工作室进入了巴西的那些平民窟进行了艾滋病预防的宣传,有时候,我会和她一起发传单。
采薇是一个很活泼的女孩子,操着一口不太流利的国语,一天天南地北的,总有说不完的话,她还有一个爱好,就是收集各种各样的美男照片,她的笔记本电脑里存的那些照片可以聘美世界先生大选。
巴西有着世间最美的星空,我和采薇喜欢坐在我们宿舍的露台上遥望星空。看着银河系里忽明忽暗的星星。
“林,你来看这个意大利男人。”采薇把把她的笔记本电脑推到了我的面前:“帅吧?性感吧?”
我看来一眼:“我的桢烈比他好看的多。”
这一句话脱口而出,然后,我呆住了,我一直极力的逃避着这个名字的。
“我的桢烈?他是你的男友么?说来听听,有多好看?”采薇一下子来了兴趣了。
我不由自主的微笑了起来,心里的一角变得柔和了起来,我用手在空气中描绘了起来。
“我的桢烈眼睛不是特别大,但很长,总会轻易的抓住你的眼神,鼻子又直有挺,像雕刻师手中最完美的作品,嘴唇正好,额头明亮,他不喜欢笑,但笑起来就像个孩子,一生气总是闷不吭声的。”
我的手在半空中描绘着他生气的样子,高兴的样子,嘴里絮絮叨叨的说着他的一些小习性。
采薇静静的听着,最后,她说,林,你一定很爱他,竟然这么爱他,为什么不呆在他的身边。
我也想,但不能,我记得那天连玉问我,我真的可以这么心安理得的和他在一起吗,我知道自己不能,我的幸福会让我充满了负罪感,起码,我说服不了自己。
而我的桢烈将来注定一定是个大人物,现在,我想想,那位蓝老先生好像说的对,我不要让别人知道桢烈有一个人格上有缺陷的妻子,毕竟,我们来自于那个传统古国,而豪门之间的那些游戏规则我早就一清二楚了。
还有,我潜意识里害怕卷进那些豪门间的是非之中,所以,在蓝桢烈说,你走吧,我觉得自己好像松了一口气是的。
林四月,就是这么一个糟糕的女人。
二月初,我如愿加入了无疆界医生组织,我向组织请愿进入了最前线,丽达要我考虑清楚,我知道她在担心一下什么,进入最前线就意味着一切不是自己所能掌控的,包挂意外,甚至于人身安全。
我被派往科特迪瓦,初到科特迪瓦我才发现一切比想象中的还要糟糕,现在的科特迪瓦时局混乱,常常会有民众对政府进行了游行抗议,还要武装份子时不时的制造恐怖袭击,抢劫,斗殴,每天都在上演,这里枪支泛滥。物品匮乏。我们还在夜里经常听到零星的枪声,偶尔还有坦克碾过的声响。
我们住在临时搭建的棚子里,每天一睁开眼,就可以看见当地的民众排成长龙。
来这里三天后我们就碰到了前来抢劫药品的兄弟俩,最后,他们押着我和另一名红十字会前往他们的家,去为他们的母亲治疗,因为他们的妈妈患的是流行传染病,在他们的村子里没有人愿意为她医治,甚至有人害怕被传染还建议对他们的妈妈进行尸体焚烧。
发生这件事后,我们的组里来了几个维和官兵,他们轮流在我们的棚子外站岗。
忙碌令我暂时忘却,可在很深的夜里,思念总是满溢,想念他的眉,想念他的目,想念他的温声软语,想念他的气息和拥抱和亲吻。。。。。
现在我用的是红十字会发给我的手机,我的手机总是静悄悄的,没有几个人知道它的号码,甚至于方浩也不知道,我打会国的电话都是在公共电话厅打的。
看着这异国他乡的各色面孔,听着陌生的语言,总是会扬起灰尘的红土路,上海,那座城市好像一下子离我很远,包挂那里的人与事。
我的桢烈(二)
月中旬,组里来了一个女记者,带着他的保镖,说是要来写一篇关于无疆界医生的报道,那个女记者叫做安,是一个泰国人,她的保镖叫做鲍比,国籍不详。他们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的脑海了不由的想起另一个远在上海也有着自己保镖的人。
安的到来绝对是个惊喜,起码对我来说,她竟然会中文,她讲着我的母语和我打着招呼,嘿,我知道你是中国人,我会一点中文,我们可以交个朋友,我叫做安,住在你的邻国,我是泰国人。
那天,我真诚的伸出我的手。
安似乎特别喜欢我,几乎和我形影不离,精通中国文化,说话风趣幽默,我很喜欢她。我还发现她的一些习性和我有些相似,她的行李包里总会放着我喜欢的一些物件,比如唱片,比如我爱看的书,有一天,我还看见几样杭州的特产小吃。
物离乡贵,看到那些时我控制不住哇哇的大叫。
相处一个月下来时,我发现安似乎是个无所不能的人,我亲眼看到她把两个想要对我们进行抢劫的强壮男人搁倒在地,动作干净利索,,把他们放倒之后,她俏皮的对我眨眨眼,她说自己是拳击教练的女儿。
“那你还请保镖干什么?”我问他。
“是杂志社配给我的。”她无奈的耸了耸肩。
那天,我和安一起到集市去,那颗流弹在我耳边的几公分处与我擦肩而过,鲍比在下一秒间用他的身体盖住里我,枪声再次从我的头顶飞过。
我呆呆的看着那两个人,一时之间觉得一切诡异极了,因为鲍比是安的保镖,他第一时间保护的应该是安,不是么?
还有,如果不是安推倒我,我想耳边的那颗子弹一定穿透我的脑袋。
短短的几分钟里,我似乎经历了一场生死考验。一时之间我呆呆的看着那两个人,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安看起来有些气急败坏的样子,指着她的保镖说:“该死的鲍比,你是不是在暗恋林。”
暗恋我?看着鲍比老实巴交的脸,我哭笑不得。
“一定是的,我看到这个家伙每次总是偷偷的瞧着你。”安过来扶起了我。转身狠狠的对鲍比说:“见色忘义的家伙。”
接着,她好像想起了自己这样说好像有点伤感情,朝我抱歉的笑了笑:“Soryy”
在她的一阵抢白后,我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起来,我应该感谢他们的,要不是他们我想,我也不知道结果会如何。
鲍比暗恋我?见鬼。
“安,我觉得你有点邦女郎的味道。”我推了推气鼓鼓的安。
来科特迪瓦三个月后,我迎来了自己的第一个休息日,我的组长特意给了我半天的休闲时间。
热情的珍玛大娘邀请我到她家做客。
我们一起坐上当地很有特色的大巴车,大巴车人满为患,想一起凑热闹的安和鲍比之后向当地人借了摩托车,他们跟在我们的屁股后面。
一声巨响后,有人狂喊了起来,我们乘坐的大巴车瞬间着火了,不住的有人尖叫着,我闻到了浓浓的汽油味。
有人把我推到在地,我的脚被夹在车座了,在汽油味中,在尖叫声中,在火焰中,我有一阵的眩晕,我恍惚中觉得,林四月的人生好像到此为止了,我觉得我好像可以解脱出来了,我觉得自己的心倦了,因为,它总是在想念着一个人,想着想着就累了。
我不再使力让自己的脚从中挣脱出来,我甚至还想象着冲天的火光染红了这片非洲大陆的天空,色彩艳丽,我还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赎罪机会,那些人不会再因为连城埋怨我了。
我透过那些火光看外面,还想看看着最后一眼的天空。
珍玛大妈拼命的朝我挥手,嘴一张一合的。
我的手突然触碰到自己手腕上的手表,乔的手表,突然我意识到自己刚刚做了一个多么愚蠢的决定,也许,这个愚蠢的决定会让我的桢烈悲伤,痛苦,就像我多年前卫乔那样痛苦着。
终于,我的脚解脱了出来。我拼命的朝前挪揄,可好像我的力气用光了,我觉得自己好像走不动了,我知道自己现在正处于严重的缺氧状态。
在我觉得绝望的时候,有人用被水倾透的毛毯盖住了我,我听见安在我耳边说:“没事的,林。”
我落入一个宽广的背上,我知道,那个叫做鲍比的男人又一次救了我,那一刻,我深信,安和鲍比这两个人真是我的守护天使。
我安心的闭上眼睛。
最后的意识里,我听到了巨大的声响。
醒来时我躺在我所熟悉的大棚里,我的左脚的的脚板缠着厚厚的绷带,床头挂在点滴,我的组长在一边忙碌着。
我活动了一下我的脚,还好,有痛的感觉。在看了一下自己,除了脚以为,手又烧伤的痕迹,但应该没有多大的问题。
组长一看到我,露出了一个宽慰的笑容:“爱丽丝,你已经昏迷两天半了。”
我的头昏昏沉沉的,耳边好像还残留着那声巨大的声响,然后,我想起了冲进大巴车里救我的那两个人:“安和鲍比呢?”
组长的脸色变得凝重了起来。
我的手紧紧的抓住被单:“告诉我,他们到底怎么了?”
“鲍比没事,但安因为出来的比较晚,她的情况比较糟糕。不过已经脱离了危险,只是背部的烧伤面积十分严重。”
“脸呢?”我坐了起来,心被揪到了最高点。
“根据目测应该属中度烧伤。”
我黯然的垂下头,林四月,真是个瘟神,走到哪里灾难就带到哪里,我挣扎着想起来,组长按住了我。
“我想去看看安。”
“她被送走了。我们把她送到市里的中心医院去了,那里可以提供更好的治疗。”
我明明可以逃出来的,明明就可以的,每次都是这样,一种自厌的情绪满上了心田。木木的望着棚顶。
“嘿,不要伤心了,你的男友一会一定会再来看你的。”躺在另一张床上的女孩说,那是几天前刚刚被送过来的马戏团的表演者,从高空摔下了的。
“那不是我的男朋友。”我觉得她一定以为鲍比是我的男朋友,他有喜欢围着我转。
“那太可惜了,我还没看到比他更好看的男孩子呢?”女孩很遗憾的样子。
鲍比?帅?我摇了摇头,紧接着,我的心狂跳了起来。
“他是不是有和我一样的皮肤颜色?”我的声音颤抖了起来。
她点了点头。
我第一个反应竟是一把抢过拿起马戏团女孩手中的镜子来看看我现在的模样。样子有没有变丑,脸色有没有很糟糕,随之,我有忍不住的笑了起来,林四月,你现在在干什么,嗯?在干什么
那么,你千辛万苦来到这里干什么?
当你离开上海的时候,一切已经被圈上了句号了,蓝桢烈,是你那个深藏在心底里一个美丽的梦,如,那个水中的月亮,只能看已经不能触碰了。
我的桢烈(三)
一辆越野车停在一处不显眼的空地上,我拄着拐杖停在隐蔽的角落里,倾听着那个熟悉的,令我朝思暮想的声音。
“你这个饭桶,不是叫你寸步不离的跟在她身边吗?专业?狗屎。”蓝桢烈从小就在英国长大,他的英语总是带着浓浓的牛津腔,他的声音凌厉。带着责问。
紧接着,一声清脆的巴掌声响起。
“鲍比,这里不再需要你了,我会安排别人接替你。”巴掌声后,蓝桢烈冷冷的说:“你,连安也比不上。”
鲍比?安?怪不得那两个人总是跟在我的屁股后面转,怪不得安的旅行袋里总是带着
我喜欢的东西,原来,一切并不是巧合。
我的脚开始疼痛了起来,它蔓延到我的心上,一点点的抽搐着我的神经。
我朝前再移一点,再一点,原来我只是想听听他的声音的,听听就好,哪怕一次就好,可,现在好像不够。
终于,我看到他了,他背对我在越野车旁站着,穿着当地人经常穿着的肥大短裤,上身套着辨不清颜色的背心,头发很乱,给了我一个十分狼狈的背影。
我多想他能转过身来,多想。。。。。
在这片广漠的天空下,在这一刻,林四月只有一个愿望,想让他转过头,想偷偷看他一眼,一眼就好。
那辆越野车布满了红色的泥灰,在有几个身体强壮的陌生男子站在他的周围,小光靠在越野车上,看起来风尘仆仆,鲍比低垂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