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的那句小心我不卖你的账咽在了喉咙里。
一直背对着她站在窗口的的冬小葵赫然的,泪流满面着。
这是一个秦墨不熟悉的冬小葵。
心里叹了一口气,看来,小甜心被那个男孩伤得不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拥抱住了她:“小葵,表姐听说过这样的,每一个女孩都会为一个男孩狠狠的掉一次泪,从此以后,那个女孩就对眼泪免疫了。”
轻轻的顺着她的背:“恭喜你,冬小葵,表姐现在宣布,我们家的小公主正式从眼泪学校毕业。”
谁知,秦墨这么一说到是把冬小葵惹得哭得更凶了,她抽抽噎噎的。
“表姐。。尤连城把那个给烧掉了。。我。。。亲眼看到的,表姐。。。我这是在高兴,我只因为高兴才。。。才哭的。。是的,是那样的,尤。。尤连城他会受到。。那样的捉弄是。。是他活该。。。”
“表姐。。。尤连城。。。他是一个胆小鬼。。。我。。打赌他会后悔他没有。。没有打开那份文件。。。他会后悔死的,我确定。。。他都不知道自己烧掉的。。是什么的,可是,表姐,我不会把结果告诉他的,他太坏了,他活该。。。”
“是的,是的,他太坏了,他活该。”秦墨抚摸着冬小葵的头发,虽然她不知道冬小葵说的是什么意思,但让冬小葵哭成这样的男孩是应该受点惩罚。
哭了一会,冬小葵停歇了,她依然的把头搁在了秦墨的肩上,渀若在叹息:“姐,尤连城真的很爱她。”
是啊,尤连城那种爱在冬小葵看起来是惊世骇俗了,明知道。。。
就是因为爱得太深了,爱得连去挑战的勇气都没有,尤连城在害怕,害怕一旦揭开了那份文件,一旦文件不是他想要的结果,那么,他就坐实了那个罪名,爱上了自己的姐姐。
所以,尤少爷在玩自自欺人,他一定是这样的催眠着自己,没有证据就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一旦出现了证据,他又退却了,然后,回归到那种自自欺人的病态心理,他宁愿那样也不会去冒那个险。
可是,尤连城,你可知道你不冒险的结果错过的是什么?
冬小葵吸了吸鼻子,很好,尤连城,这就是我所要的,谁说不是呢?冬小葵朝着自己微笑。
看吧,冬小葵很聪明吧!紧紧动一点的小心思,就让尤连城变成了一个缩头乌龟。
尤连城回到会所里林慕梅已经不再了,应该是去见赵锦书去了吧?应该是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见赵锦书去了,等等。。。
打开了鞋柜,果然。
红色高跟鞋不见了,尤连城的恼火又加了几分。
哼!女人!
红色高跟鞋是赵锦书送给她的,林慕梅可是宝贝的很,舍不得穿说是要等到重要的时刻才穿。
于是,去见赵锦书变成了重要的时刻了?
靠,林慕梅,这个爱慕虚荣的女人,不仅虚荣还没心没肺,在尤少爷在受着煎熬时候她倒是春风得意,左右逢源,穿着赵锦书送给她的鞋去见赵锦书了。
不过,那双红色的高跟鞋穿在林慕梅的脚上一定很好看。
靠,这下,一定又把赵锦书迷得神魂颠倒了吧,尤连城觉得肉疼,他觉得应该打一个电话提醒林慕梅不要回来太晚,最好在天一黑马上就回来,北京的治安多不好啊?再说了,穿着红色高跟鞋的林慕梅没准会提高北京本来已经居高不下的犯罪率,严重影响治安交通。
于是,尤连城舀起了手机。
什。。。。么?林慕梅竟然给—他—关—机——
华灯初上,赵锦书如往常一般的,下班,吃饭,回宿舍公寓,刚刚拐一个弯,赵锦书就看到了林慕梅了。
靠在了小区的灯光花树下,树上有流星般光辉,一闪一闪的,把那个站在树下的林慕梅衬托得灵动梦幻。
花灯之下,身影亭亭玉立。
亭亭玉立?在西方林慕梅常常会出现这样的窘相,在一大群高挑的西方女人面前一直像一个矮子,看着很挫。
赵锦书目光往下,林慕梅还真得把十二公分的红色高跟鞋穿到了他面前来了。
红色高跟鞋是赵锦书在香港卖给她的,它躺在了橱窗上看着很漂亮,那晚,赵锦书把它买下来了把它送到了林慕梅的面前了,遗憾的是和红色高跟鞋一起送到林慕梅面前的还有椿妈妈的遗书还有财产继承权。
赵锦书还记得那个夜晚香港的天黑深又沉,他们在维港的一家餐厅坐了一夜,那夜以后,红色高跟鞋和那封遗书变成了林慕梅心里的一道阴影。
红色高跟鞋也自始至终的没有穿在了林慕梅的脚上,在赵锦书的心里一直认为着要是林慕梅穿上那双高跟鞋一定是举世无双。
果然!
林慕梅穿上那双高跟鞋是极迷人的,黑色的丝袜红色的鞋,这女人把对男人来说不可阻挡的诱惑穿到了他面前来了。
只是,这刻,赵锦书心里又一些的伤感,他都要猜出来了,接下来,林会说些什么。
果然!
林慕梅开口的 第 102 章 到了这片街头来了,赵锦书和林慕梅在这片街头已经“散步”了半个多的小时了,这半个多的小时里就赵锦书在前面匆匆忙忙的走着,林慕梅在后面匆匆忙忙的追着,当然,嘴里是说着讨喜的话,从最初的声音清脆到最后的直打着哆嗦。
如此刻,她还在说着。
“锦。。书,和我说说话吗?你不说话我心里忐忑啊,就怕你生我的气,锦书,你都猜猜不到我有多害怕你生我的气。”
“锦书哥哥,要不,我不走了,就一直住在四合院里,和赵锦书当一辈子的邻居,等锦书结婚了,我就给你带孩子,好不好?”
赵锦书停下脚步,回头,脆生生的。
“好。”
/>“呃。。。。。”慕梅呐呐的,她可没有想到赵锦书会来这一招借力用力,一时,呆住,锦书哥哥看来真恼了!
瞧瞧,林慕梅这个女人还是满口的胡言乱语啊,简直是信口拈来了。
在这个世界上流传着一种宿命论,一个人的得到和付出是天生注定的,人们把得到和付出归功于前世的阴德,赵锦书想,前世,在赵锦书和林慕梅的关系链中,他一定是得到的那一方而林慕梅付出的那一方。
所以,这一世,赵锦书是给林慕梅还债来的。
不然,怎么在她的面前会这么的轻易的心软。
一个在风中发抖着的身影就轻易的让他臣服,看着她被冻红的鼻头,赵锦书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脱下了外套,想把外套披在了她的身上。
可是,这女人还真是的。。
“锦书,披上外套我可就不漂亮了,为了和赵锦书约会,我可是经过精心的打扮。”
精心打扮?赵锦书手一扬,一个爆栗打在了林慕梅的头上,把外套强行的把林慕梅包了起来。
叹气:“林慕梅,很早以前我就和你说过来,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所以,你不用感到内疚,也不需要做那些讨好我的事情。”
穿着赵锦书的外套看起来很可爱的林慕梅如是的对他可爱的笑着。
“可是,林慕梅喜欢讨好赵锦书啊。”
爱(12)
在西街有一条类似于旧金山的渔人码头那样的街,往左拐有一面涂鸦区,和涂鸦区挨在一起的是一家连名字都没有的酒吧,那酒吧可是赵锦书在自己无比装蒜的叛逆期所深深迷恋着的,那里有便宜劲爽的啤酒,有穿着火辣的姑娘,有让你讨厌又让你喜欢的灯光照射,还有嘶声揭底让你耳朵嗡嗡叫的音乐。
赵锦书庆幸的是哪家酒吧还在,赵锦书特别想带林慕梅来到这里,也许,赵锦书还想干点什么。
进入酒吧,赵锦书稍稍有点遗憾的是这里和彼时期赵锦书印象中的那个酒吧环境有点出入,虽然,这家酒吧还是没有取名字。
如果说那时的这里走的是摇滚叛逆风格,那么,现在,这里走的是休闲散漫风格,没有穿着火辣的女服务生没有嘶声揭底的音乐,有的是一群打扮还算时髦的青年男女还有类似于清爽的校园民谣的音乐旋律,酒吧的中央有圆形的小舞台,幽幽柔柔的灯光打在了小舞台上,男文艺青年坐在高脚椅上,弹奏着吉他,听着让人昏昏欲睡,类似于无病□。
要了啤酒,赵锦书庆幸的是这里还兜售啤酒。
这个离别前夕,什么都不对劲,什么都可以构成赵锦书心中的那点牢骚。
闷闷的,赵锦书给自己倒了一大杯啤酒,一昂头,一干而净,空杯,赵锦书才发现林慕梅跟着他也傻乎乎的干下了一大杯啤酒。
“林慕梅,你跟着我喝干什么?”赵锦书有着的无奈,瞧瞧,林慕梅那样子还真的像小媳妇。
林慕梅张了张嘴,赵锦书马上的举起手:“好了,好了,林慕梅,你什么都不要说,我可不想在从你的嘴里听到类似于锦书哥哥喜欢喝我也喜欢喝这样让人起鸡皮疙瘩的话。”
其实,在赵锦书的心里,即使是林慕梅说了这样让人掉鸡皮疙瘩的话也很可爱,可爱得让他的心抽紧,发涩。
所以,林慕梅,不要再说那样的话了,那样的话就留着哄你的尤少爷吧。
她还在狡辩:“得了吧,赵锦书,我猜那些话一定是让你心里自我感觉良好吧。”
还真是!
赵锦书对林慕梅做了不要闭嘴妨碍我喝酒的手势,林慕梅乖乖的闭嘴了。
第二杯酒下肚,台上的表演太无聊了,赵锦书无可奈何的把目光拉回到了林慕梅的脸上,贪婪的吸收着,往后要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看到呢!
她今天化了淡妆,淡淡的表情倒是和这里的气氛十分的贴近,迷离有那么一股装蒜的劲儿,她一进来,就把这酒吧里的男人们男孩们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当然,林慕梅今晚这么迷人还幸亏她穿了赵锦书卖给她的高跟鞋。
赵锦书突突的笑了起来,有些的不知所谓,林慕梅把目光从小舞台上收回来,赵锦书慌忙的别开脸去,喝下了第三杯酒。
男文艺青年还在做着无聊的演出,台下的人还在装着欣赏的样子,落入肚子的啤酒泡泡在发酵着。
这离别前夕让赵锦书他们的烦躁,他妈的伤感。
是的,是伤感!
“我说,林慕梅。”微醺,赵锦书拿着插在了花瓶上的花轻佻的去拂林慕梅的头发:“你是不是和所有的女人们一样为那些为自己干过疯狂的事情的男人着迷,因为尤连城为林慕梅干了很多的疯狂的事情了,你就爱上他了?”
慕梅想了想,淡淡的应了一句,也许吧。
也许还真的是那样,慕梅想,尤少爷为林慕梅可是没少干过疯狂的,幼稚的事情。
赵锦书再次的突突的,自嘲的笑了起来,目光重新积聚在了台上。
在清清朗朗的吉他声中,赵锦书叹气:“慕梅,知道吗?我在心里一直遗憾着没有为林慕梅干过疯狂的事情,哪怕一次也没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没有。”
是啊,为什么就没有呢,哪怕是一次也没有,怪不得那些英伦的小伙子总是嘲笑着中国的小伙子,说中国小伙子只会念书只会赚钱给女朋友花,说中国小伙子是这个星球上最害羞的生物。
是的,也许是因为害羞吧?现在,更害羞了,要知道,他现在更是不适合做疯狂的事情。
林慕梅做状的想了一想,一盆冷水泼了下来,是啊,我觉得你要是为我干点疯狂的事情,我想我说不定会爱上你了。
这个讨厌的女人,赵锦书生气得很想砸烂杯子,赵锦书气呼呼的瞪着林慕梅。
距离数英尺的脸做了一个挑衅的表情,甚至于。。。。
林慕梅到底想干什么?她从她的手袋中拿起了口红和镜子,对着镜子把她的嘴唇涂得红艳艳的,是那种很夺人眼球的鲜红,眼也不看手一扯扯掉她的发束,一头黑亮的头发海藻般的散开,她手去抓,让她的头发呈现出了更为蓬松的状态。
妩媚,妖娆。
她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踩着十二公分的高跟鞋,一步步的绕过了座位,十二公分的高跟鞋还让林慕梅看着挺像那么一回事的,起码从背影看是婀娜多姿的,起码让赵锦书的目光不由自主的追随着那道背影,直到那道背影在中央舞台上,停在了那个在表演的文艺青年面前。
在落于中央舞台光束下的林慕梅是迷人的,淡淡的橘黄色灯光给她蓬松的发末镀上了一层柔光,在那光辉下,林慕梅就像是每一个男孩们在青春期都会梦到的女郎,轮廓模糊,但你知道她很美丽。
她低着头,附在了表演者的耳边,一边的把文艺青年翻起来的衣领收拾得更帅气,一边的在他耳边窃窃私语着。
在场的人,连同刚刚还在女朋友耳边说情话的男人们也停止了花言巧语,全场鸦雀无声的看着台上两个人的互动。
一会,林慕梅下来了,回到了她的座位上。
一会,台上的人表演完了,站了起来,对着麦克风手向着赵锦书一指,接下来,由赵锦书先生为大家做特别的演出。
听到这话时赵锦书脸不由自主的朝着林慕梅,林慕梅给了他一个很期待的表情,勾起了嘴,锦书哥哥,会不会会有让人大吃一惊的表演呢。
她的模样纯良,就像一个正在等待着领糖果的孩子。
会不会有让人大吃一惊的表演呢?谁知道,赵锦书站了起来。
从文艺青年的手中接过吉他,哟呵!这把吉他还是顶级的精品,从色调和触感可以看出价值不菲。
站到了台上,调好了麦克风,腿一拉,最为标准的摇滚开叉站立,手一拨,一串杂乱的吉他声响起,继续一拨,形成了毫无章法但听着如惊涛骇浪的声线。
手按了吉他弦,防止它回音,显然,这里的人都在讶异着这位奇怪的嘉宾的不常规表演,周围那是静悄悄的,所以的目光都积聚在了他的身上。
赵锦书一一对着那些脸微笑,向前,嘴唇凑近了麦克风,扯开了嗓子,用公鸭子的声音外带着叛逆的表情,开唱。
“小燕子,穿花衣,春天到这里。”
“我爱北京□,□太阳升-----”
这一句下去,大家都微微的张开了嘴,很好,下一句。
“千年等一回,等一会啊。。。。。。”
很好,那句“啊”拉不起来,破音。
遗憾的是国内的流行音乐赵锦书会唱的并不多,但是,没有关系,于是,接下来是黑眼豆豆出场,黑眼豆豆接下来是利物浦的老男孩们,接下来是滚石的老家伙们,然后是U2,接下来。。
当然,都是乱唱一通,破音,走调,改歌词走赵锦书风格,赵锦书唱歌的风格是纯属噪音风格。
赵锦书制造出来的噪音已经惊动了酒吧的老板,老板正带着几位彪形大汉气势汹汹的赶来。
这个时候,赵锦书赶紧停了下来,对着麦克风,很诚恳的在道歉,说自己失恋了,手一指,冲着林慕梅,吼:“林慕梅,我祝你快点变成黄脸婆,黄脸婆之后有小肚腩,有了小肚腩后身材严重变样,胸部缩水,鼻孔扩大。”
于是乎,大家都把同情的目光送给了台上可怜的男人,是应该发泄发泄,于是乎,大家都给以了他热烈的掌声。
赵锦书微微的勾起了嘴,目光对上了把吉他给他的文艺青年,文艺青年傻乎乎的做了一个加油的动作。
酒吧的老板也停在了那里,好像,他并没有打算来抓他了。
赵锦书笑得更欢了。
下一秒,吉他声再次的响起,这次是吹牛老爹一首辱骂美国政府的后来被禁播的歌曲,这歌词暴力的很。
好吧,就把最酷的那几句垃圾话飙出来作为压轴吧,遗憾的是歌词太多太快那些人都好像没有反应。
没有反应?怎么行,赵锦书看了一样林慕梅,那个臭娘们已经从桌位上站了起来,扭着屁股大叫安可表现得像某一位巨星的脑残粉。
“接下来是赵锦书为林慕梅做特别的演出。”赵锦书表现得像一名巨星,手朝着林慕梅一指,带着军临城下之姿。
拿着吉他高举到了头上,脚离开地面向上跳跃,用最大的弧度,往下,脚落在了地面,弯腰,用最完美的姿态。
砸吉他!
“嘭”一声巨响,可怜的吉他变成了几片可以生火的木块,吉他玄还在做着垂手挣扎着,赵锦书脚一抬,踩在了吉他弦上。
全场再次的鸦雀无声。
一秒,两秒,三秒。
“酷。”林慕梅这个臭娘们闻鸡起舞着,还把手伸到了口中,制造出了响亮的口哨。
“老大,他砸了你的宝贝。”另一个声音在林慕梅的声音后面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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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赵锦书砸完吉他的几分钟后。
“老大,他砸了你的宝贝。”坐在文艺青年身边的男孩说,由于是个大嗓门,声音显得很是突兀。
这话听在赵锦书耳朵里带来了别样的效果,赵锦书嘴唇凑近了麦克风,目光飘向了文艺青年,在他小腹和腿间巡视着,笑嘻嘻的。
“亲爱的,你这话说得不对,你应该说的是,老大,他砸了你的吉他,不是老大他砸了你的宝贝,你这样的话很容易解读为,老大,他砸了你的老二。”
这话一出,一阵哗然。
“老。。。。。。”还是那个大嗓门声音,那句大换成一阵的骂骂咧咧声。
又有人说:“这人分明是来砸场子的。”
还好,他们终于看出来了,是,赵锦书是看着这里被换成了这样极为的不爽,这样的地方让他束手束脚的。
随着那个声音,酒吧的老板如梦忽醒般的,看着那几个粗胳膊的汉子,赵锦书不淡定了,要是那拳头往他身上抡,得多疼啊,虽然他也是有两下子的,可无奈双拳难敌四手啊,正当赵锦书头皮发麻的时候一双手扯住了他。
“赵锦书,跑!”林慕梅拉住了他的手。
不由自主的,赵锦书任凭着那双手跟随着那个声音冲下了台,几步之后,变成了赵锦书跑到前面林慕梅跑到了后面。
就这样,赵锦书把林慕梅护在了身后,沉肩用橄榄球式一步步的把那些想挡住他们的人一个个的撞到在地,那边,林慕梅也没有闲着,她拿着手袋拍打着那些想拉住他们的人。
出了酒吧门口,赵锦书凭着从前的那点对这里的记忆,七拐八弯的,把那些在他们后面追的人甩远。
闪在了一处拐角处,两个人身体贴着了墙上,躲进了那片阴影中,屏住了呼吸,一会,十几个人骂骂咧咧的从他们的面前经过。
等到那些脚步远去了,听不见了,林慕梅咯咯的笑了起来,声音悦耳,在狭长的小巷中回响着。
这个罪魁祸首,赵锦书暗骂了一句,随着,也受到了那笑声的牵引,跟着也笑了起来,越笑越欢。
这刻,他们是孩子,正在和一群大人们玩游戏的孩子。
直到,笑得快没气了,两个人同时的停住了笑,在一半灯光一半阴影中互望。
“脚疼吗,林慕梅?”赵锦书低头看了林慕梅的脚一样。
这个女人,今晚穿着十二寸的高跟鞋跟着走了,跑了加起来有几公里的路,现在,脚一定很疼吧?
林慕梅耸了耸肩,表情柔和,柔和的愀着他是,说。
“刚刚,赵锦书为林慕梅干的一件疯狂的事情。”
“我知道。”赵锦书头靠在了墙上,昂望着夜空,浓墨一样的夜空:“原来,为林慕梅做疯狂的事情是这么的过瘾啊,要是知道会这么过瘾,我早就这样做了。”
她在笑,笑得极为欢喜的模样:“锦书,我一直好奇,喜欢茱莉亚罗伯茨,喜欢骷髅项链时期的赵锦书到底是什么样子,刚刚,我好像看到了。”
她手一伸,拳头捶在了他的胸前,模仿了充满江湖气息口气:“好小子,挺帅的嘛。”
她的手贴在了他的胸前,和他的心上距离那么近,近的让赵锦书此时此刻心里揪着了起来,以后,想必,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时刻了吧。
手盖在了她的手上,眼睛依然的盯着夜空,那声音凝结着惆怅:“林慕梅,会不会有一天你会忘了我的脸,只记得赵锦书,记得赵锦书的身高年龄,记得赵锦书的喜欢爱好,也记得赵锦书说过的一些话,独独的记不住赵锦书的脸。”
锦书哥哥今晚有点多愁善感呢?是啊,离别前的夜晚,理所当然的可以多愁善感,不然,她的眼角怎么水蒙蒙的一片。
“不会的,不会忘了锦书的脸的。”比这巷子还要悠长的是慕梅的声音,如是的说着。
这小巷,呵气成霜。
慕梅深深的呼出了一口气,呼出来的气体让眼前又是迷迷蒙蒙的一片。
赵锦书听到了林慕梅的声音在耳畔说着,不会忘了锦书的脸的,就是有一天我的眼睛看不见了,我也会像瞎子摸象一般的找寻到锦书哥哥的轮廓。
缓缓的,林慕梅伸出了手,手指在空气中比划着,极为的缓慢,手指在空中缓慢的流动着,声线在流淌着。
“这是锦书的眉毛,又黑又浓的,不是特别的好看一皱起来就像一只在扭动的毛毛虫,这是锦书的眼睛,大又明亮的只是不是女孩子们喜欢的那种狭长形状的,却是让女孩子们会感到安心的信任的,这是鼻子,赵锦书轮廓中最为出彩的部分,就像水墨画里山峰的脊梁,这是锦书的嘴,锦书哥哥的嘴巴可是不太好看着呢,太厚了,一笑起来傻乎乎让人忍不住的想亲近,这是锦书的下巴,很刚毅,怎么看都是一个好人的象征。”
慕梅手呵出来的气中比划着,浅浅的笑了起来。
“赵锦书有着一张女孩子们都会信任着的邻家哥哥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