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在那个秋高气爽的周末,我坐在周逸凡的车上,忧心忡忡地看着车子飞速地往我家的方向驶去。我透过车窗往外看,郊野的天空被那层层红黄渐变的树叶压得有些低,仿佛在前方,一场暴风雨马上就要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更周四。
第十一章
在出发之前,我们慎重地考虑了这次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和内容,但忘记考虑形式的问题。我们原本需要带上一些礼品,以显示友好和亲切,并以此促进此次与我父母会面的顺利进行。往大了说,这是社会交往与人际交往行为规范的指引,往小了说,这是贯彻了我妈经常教导我的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真理,让我妈看在礼品的面子上,不至于跟我断绝母女关系。
所以在离我家就剩两公里路程的时候,周逸凡告诉我他全然忘记了这码事,这让我感到很忧愁。但更让我感到忧愁的是,乡村野店,这里卖的最好的烟是红双喜,这里卖的最好的酒是二锅头,根本不可能有像什么脑白金这种送礼名品。又鉴于我妈严禁我爸抽烟喝酒,让我们连退而求其次的方案都流产了。
经过长久的思考,最后我让周逸凡在村口阿贵嫂米粉店里买四碗米粉、小卖店里买二两咸鸭蛋和几包康帅傅牌方便面,以及路边小摊上买几斤柿子这几个选项中做出抉择,他想了半天,无奈叹气道:“那就买几斤柿子吧。”
于是他把车停在了路边,我们一起下车去买柿子。
我问路边卖柿子的大婶说:“阿姨,这柿子怎么卖?”
卖柿子的大婶打量了我们两个一圈:“十块钱一斤。”
还没等我还价周逸凡就刷地甩出一张毛爷爷:“来十斤。”
我连忙拦住他:“你傻啊,十块钱一斤的柿子,你真当这柿子外面金黄金黄的一层是镀金呐?”
大婶对我道:“小姑娘你这么说就不对了,今年柿子的收成不太好,你看这条街上,就我一个人在卖柿子,货源紧缺啊,供不应求啊,价钱当然上涨咯。”
虽然我被一个卖柿子的农妇有如此厚实的经济学基础所震撼,但好在我的思路还比较清晰,我说:“阿姨你蒙我呢吧,我妈前几天还跟我说今年种柿子的人太多,搞得柿子的市价已经从一块二跌到八毛了。”忽然我觉得这个大婶有点眼熟,仔细看了几眼,惊讶道:“张阿姨?怎么是你?你怎么也出来卖柿子了,你以前不是在菜市场纳鞋底吗?”
张阿姨掀了掀她的大草帽,多瞅了我一会,故作惊喜地道:“哎呀,原来是你啊,太久没见你都认不出来啦!早说嘛,熟人我当然会给熟人价啦,这样吧,给你打半折,五块钱一斤,十斤是吧?我马上给你包起来啊!”
张阿姨十分热情,不光没骗秤,给足了我们十斤好的柿子,还附赠了我们许多隐约有腐烂迹象的柿子,这么一来她的柿子也卖得差不多了,
于是拿着钱开心地走了。我看着这一袋好坏参半的柿子,觉得这就跟打开晋江小说网页时随之蹦出来的淘宝网页一样让人无奈和头疼。周逸凡也一样头疼地皱眉道:“就买这个真的行么?”
我咬牙道:“不行也没办法了,礼轻情意重嘛。何况这也不算轻了,十多斤呢。”
周逸凡忙把我手上的柿子接过去,“你从小就在这长大?”
“嗯。”我随口一答,虽然我家有钱的那几年我们从这儿搬出去了,但那短暂的一段光阴在我整个人生二十六年里的所占比例实属微不足道,所以可以略去不提了。
由于我家门前不好停车,在离我家还有二十米地方的时候周逸凡先把我放了下来,自己到一边的空地上去停车。我拎着那兜死沉死沉的柿子走了几步,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叫我:“末末?!”
我回头一看,原来是我们家的邻居孟达,他左肩扛着一只鱼竿,右手拎着一个红桶,应该是刚去钓鱼回来。他算是我的发小,只比我大不到一岁,小时候他父母和我爸妈都计划着等我们俩长大了就让我们结婚,这么计划的原因是我们两家是熟人,聘礼和嫁妆都可以商量,所以比跟其他人结婚要划算。我们按照父母的期望,小时候的感情一直很好,这原本是个美好的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然而这个结婚大计在我十二岁跟我爸妈搬出去时不得不暂时搁浅,一时间让我们双双陷入了沉痛的别离。直到我十五岁重新搬回来的时候,本来我们又可以演绎一个凄美纠葛的破镜重圆的故事,但由于我那时候看了很多周星驰的电影,认识了一个叫做吴孟达的谐星,导致我每次看到跟他名字相近的孟达的时候,脑海中总是不自觉地浮现出他梳着女装在风中娇羞地挖鼻屎的场景,年少时那种两小无猜的心情也就再也一去不复返了。
以上,我想说的意思是,名字对于一个人来说真的很重要,它即使不能改变你的命运,也很有可能改变你的姻缘。
孟达走到我面前,“末末,还真是你啊,你怎么回来了?”
我说:“也没什么,就是之前放暑假的时候我在学校帮老师翻译点资料,没机会回来,所以趁今天有空就回来看看。”
孟达“噢”了一声,看了看我手上拎的东西,大惊道:“你怎么买了那么多柿子啊,你想吃柿子你跟我说啊,我家院子里两棵柿子树结了一堆没人吃,都放坏了。”
我一听有些心疼,但事到如今也只能打肿脸充胖子:“哦,没事,我这是跟先前在菜市场纳鞋底的张阿姨买的。好久不回来,也帮忙增加一
下内需,促进一下地区经济发展嘛。”
孟达初中毕业以后就出来专职帮人修理摩托车了,看表情好像不是特别能理解我说的话,点了点头又问我:“你这次一个人回来的啊?”
“不是,我还有个朋友,他…”我转身想指个方向,正好周逸凡也往这边走过来。孟达睁大了眼睛打量他,半晌说:“那是你男朋友?”
我心想,说他是我男朋友还真是轻了,这是我孩子他爹。
但我只能瞎编道:“哦,不是,就是个普通朋友,搞艺术的,来这采风呢。”
周逸凡走到我身边,看了看我们俩,笑了笑:“你朋友?”
我说:“嗯,我自小的邻居。”
他们两个人互相问好之后,孟达说:“那你赶紧回家吧,我先去趟李婶家给她送两条鱼。你晚上或者明天要是没事来我家吃饭呗,我给你熬鱼汤喝!”
孟达走了以后,周逸凡又把我手上的袋子接过去,赞叹道:“这儿的环境真不错,人也很淳朴。”
我看着他手里那一兜比平常市价贵五倍的柿子,心想这人真是个傻逼啊…
但我们家这边也的确有它淳朴的地方,比如白天的时候我们这边人家的家门都是大敞着的,人畜只要不随地大小便,都可以随意进出。到了家门口,我冲着屋里大喊一声:“爸,我回来了!”
“回来啦,我想着你也该到了,正给你剥橘子呢!”屋里传来一轻一重趿拉着拖鞋的声音,我爸一边往外走一边回应我,几秒后,我看到他一张笑得皱纹变成深深沟壑的脸。
我又低头看着他手里的绿皮橘子,笑道:“给我剥?是剥给您自个吃的吧?也别吃太多了,当心上火。”
但我爸却没回应我,我一抬头,他的眼神正越过我直勾勾地盯着我身后,与此同时,刚才还在他掌心里呆得好好的橘子突然啪地一声掉在了地上,咕噜咕噜地一直滚到了周逸凡的脚边。
我顿时有点心疼,这眼见剥了大半的橘子,辛辛苦苦地长了这么大却不能被人吃掉,竟然以这种惨淡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心疼了好几秒,我再次抬起头的时候,我爸僵滞的目光却仍然注视着我身后,再回头一瞧,周逸凡也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我爸,一时间,两人的眼中仿佛只有彼此。
我记得在我大学选修影视戏剧理论课的时候老师曾经讲过,这种定格住背景,只让主角在其间动作的表现手法在电影和舞台剧中十分常见,目的是导演希望通过这样抽离时空的方式,达到一种间
离的效果,从而表现出主角当时丰富的内心活动。但我们并没有在拍戏,附近也没发现什么摄像机,因此让我感到很迷惑。而作为这一幕场景中唯一一个还能动的主角,我此时并没有什么丰富的内心活动需要展现,因此我就更加感到迷惑。
当然,这里面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也许周逸凡其实是我爸失散多年的亲生儿子,或者是小时候家里穷,养不起而不得不送给外人的儿子。在我的预想里,下一秒我爸就要越过我,紧紧地揽住周逸凡的肩膀,痛哭流涕道:“儿啊,我苦命的儿啊!爹想你想得好苦啊!”而周逸凡也痛哭跪地,抱着我爸的裤腿嘶喊道:“爹!俺也想你!俺终于又见到你了!”然后我妈也被惊动,从厨房里狂奔出来,三个人抱成一团,泣不成声。
这原本应该是感人肺腑的一幕,但我又突然间想到了我肚子里的孩子,如果事情真如这般发展,那我这孩子就会成为一个近亲乱伦的产物,从而可能患有脑残、心脏病、癫痫、畸形等先天性疾病,那可真是一件悲摧的事情。
一想到这里,我就陷入了巨大的悲痛而不能自拔。
就在这时,周逸凡上前了一步,及时地把我从痛苦中拔了出来。他握了握我爸愣在空中的手,平和地说道:“叔叔您好,我是…林蕊的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忧伤地说,没有存稿了,以后要裸奔了,现在还要每天加班,真是悲剧
然后!!不…要…霸…王…我…
第十二章
前文提到,我爸和周逸凡在我家家门口上演了一出疑似父子团圆的年度狗血大戏,虽然这出戏在周逸凡平淡自若的表现中遗憾落幕,但有趣的是,在我妈见到周逸凡的时候,以上场景又被重新演绎了一遍。
我一边思考着这让人匪夷所思的一幕究竟有什么深刻的内涵在里头,一边回过头仔细地打量了周逸凡一番。他今天穿的是细条纹的休闲衬衫,外搭简约自然的卡其色单排扣风衣,得体的剪裁带一点漫不经心的修饰,乍一看,整个人仿佛真的是从电影海报里走出来的复古贵族。之前我跟我爸妈说我的上司要来,估计他们脑补的都是一个膀大腰圆的秃瓢形象。这一见之下大惊失色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但周逸凡为什么见到我爸时也有那么一愣我就不知道了。思索良久,猜测可能是他也被我爸朴实无华的外表所震撼,就如同罗中立那副著名的油画《父亲》所描绘的一样,古铜色的脸上爬满了车辙般的皱纹,粗糙的双手捧着一个残旧的茶碗。当然,我爸手里捧着的是个绿皮橘子。但不管这么说,这个父亲都不仅仅是我或者罗中立个人的父亲,还是全中国劳动人民精神意义上共同的父亲,这有血有肉撼人心魂的形象,容易唤起人们心中一股平凡而伟大的感情。
虽然这场由周逸凡代表的资产阶级和我爸代表的无产阶级所碰撞出来的火花令人感动,但这着实有些打乱了我原本的计划。在我原来的构想里,周逸凡应该在我们吃晚饭的时候跟我爸妈亲切地拉拉家常,无意有意或者状似不经意地透露出老子很牛逼老子的钱八辈子也花不完的讯息,让我爸妈产生一种谁要是投胎做了他的儿子就像中了双色球一样幸运的感觉。然后在饭后我们其乐融融地吃着我买回来的柿子的时候,再出其不意地告诉我爸妈他们这个中双色球的愿望实现了,我果真怀了个他的孩子。通过这样的前后铺垫,层层递进,既不会过于冒进,又容易使我爸妈酝酿出一种欣喜若狂的心情,从而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但事与愿违的是,我们吃晚饭时的氛围像极了另外一幅油画,那就是意大利名画家李奥纳多? 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仿佛只要一吃完这顿饭,我们就会通通被拖去刑场枪毙,所以每个人都沉默不语,将这最后的宝贵时间用来对自己的人生作最后的总结。我踹了周逸凡三次,又在他那双一看就价值不菲的皮鞋上重重碾了好几脚,他都仍然没有搭理我。
晚饭过后,四个人在小客厅里围着一个24寸的电视机看新闻联播,电视里人民群众喜迎十八大,被调查幸福感都不会说脏话。但我是个十分耿直的人,觉得这种光明正大的谎言实在不能接受,于是想去外面走走。走之前我也邀请了周逸凡,目的是想跟他探讨一下为什么他不按计划执行而是临阵退缩的问题。
却没想到他稳稳当当地坐在椅子上,抬头看了看我,淡淡道:“我不去了,你去吧,自己注意安全。”
我站在他面前又是努嘴又是使眼色,动用的面部肌肉估计比人类激吻的时候动用的三十块肌肉还多,但即便是我的脸已经扭曲地快抽筋了,周逸凡也还是视而不见。我在心里对他比了个中指,最后气愤地摔门出去了。
由于这边晚上没有路灯,而我出门时又忘记带手电,无处可去,只好到旁边孟达他们家串门,顺便蹭了一碗鱼汤喝。孟达家里有一只叫阿宝的土狗,看到我格外热情,于是我就坐在沙发上一边逗阿宝玩,一边跟对面的孟达聊天。
聊着聊着,孟达突然问我:“末末,你今天的那个朋友呢?”
我说:“在我家呢,怎么了?”
孟达说:“噢,没什么…”
我一看他那扭捏的表情就觉得肯定有什么,果然静了半分钟,孟达又讷讷地问我:“末末,那个男人…真的跟你只是朋友关系吗?”
这真是个难以作答的问题,孟达一直对我有点旧情未了,这我知道。如果我说不是,就会伤害他的感情,可如果我说是,就会违背我的人生信条,我记性不太好,但我似乎刚刚才说过,我是一个十分耿直的人。
我打了个哈哈道:“你看我们俩像有什么特殊的关系吗?”
孟达意味深长地看了我好几眼,我几乎要被他看得灵台一片混沌,才听到他苦口婆心地说:“末末,我知道你喜欢他,你从小就喜欢他这样的,但是太有钱的男人往往靠不住!”
我微微吃了一惊,虽然我跟周逸凡是有个一夜情的关系,虽然按照周逸凡的说法,那晚也的确是我主动把他给摁倒的,但这其中有很多复杂的因素,比如我喝醉了神志不清,比如那天正好是月圆之夜,平时隐藏在我体内的狼化因子释放出来了之类的,但绝没有一种可能是我喜欢他,因为那时候我甚至还不认识他,前提条件就不成立。而等我认识他之后,我们的关系就变成了很纯粹的合作关系,一开始是老板和员工的合作关系,到后来是他的精子和我的卵子合作的关系,根本没有什么喜不喜欢一说。
于是我很困惑地道:“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他这样的,你从哪儿看出来了?”
孟达撇了一下嘴,有些委屈地看着我:“我都认识你多少年了,还能不了解你吗?你上学时候搬出去那几年一共就给我写了三封信,还每次都是写你喜欢上一个男的,说他多好看多好看全天下都没人比他好看什么的,到后来都开始写诗了。对了,最后一封信你还给我画了张画呢,所以我今天一看到你那朋友就想起来了,他就是你喜欢的那个类型的!”
我很怀疑地看着他,搜遍了脑海也没有什么印象。而且即便我真的有如此花痴的时候,我估计我也没有能文艺到写诗的地步。孟达看我摇头,一拍大腿道:“你不信?你等着,我这就去把信给你找出来!”
我用一个空的矿泉水瓶逗阿宝玩,我丢它捡地捡了十来次,阿宝已经向我龇牙了孟达才终于回来。他手里拿着几个压得发黄的信封,然后随意从其中一封里面抽出一张折成三折的普通信纸,我狐疑地接过来,打开一看,竟然真的是我初中时候幼稚的笔迹,上书:
当你在约定的角落出现
我的灵魂中留下如此的印象
你从阳光的激流中走来 仿佛
夏天也牵着你的手行进
仿佛在那些你将路过的地方
狭窄的街道都扇动着翅膀
甚至路边的桦树们
都踮起脚欠着身向你靠近
甚至微风携来的不是烟
不是尘 而是夏天遥远的气息
仿佛你走过草地的金黄
花朵也突然向你散发芬芳
也许孟达不知道,但这首情诗并不是我写的,而是一个我忘记叫清道夫还是鲁道夫的挪威诗人写的,诗的名字叫做《相逢》。但能让我这么懒的人把这么长的情诗这么工整地抄一遍也不简单了,因为我的作风一直都是直接跑到别人面前去告白,看来花痴果然是促进个人进步的一大推力。
我默默回想着这首情诗究竟是我暗恋哪个男人的时候抄的,虽然我小的时候深受我妈的教诲,没有谈过一次恋爱,但我的内在仍然是一头狂野豪放欲求不满的青春期母狼,被我暗恋过的男人不在少数。孟达在这时候把另一封信也拆开了,递给我道:“喏,这就是你那时候画的画。”
我满怀期待地接了过来,但结果一看就崩溃了。这幅素描一眼看过去至少能让我联想起数十个人,包括古天乐、吴彦祖、柏原崇、张东健、玄彬、木村拓哉以及天涯论坛评选出的天涯四美等等,不得不说丑有各自的丑,但帅哥都是有共性的。这个侧面的剪影还让我想起了一句经典的言情小说台词:我爱
的男孩,有世界上最英俊的侧脸。注意,是侧脸,不是四十五度角,这就排除了我那时候看了太多郭敬明的小说而爱上他的可能性。但我又着实记不起来到底是谁曾经那么精准地击中了我那一半明媚一半忧伤的内心,所以我猜,这极有可能又是湮没在我那悲伤逆流成河的青春岁月里的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
就在这时候,我忽然记起来我念初中时有一个很好的习惯,就是我会经常拿那种带锁的日记本记日记,搞不好那里面记录了这一段被我遗忘的历史。那时候这种带锁的日记本很是流行,但我是个比较丢三落四的人,经常不知道把钥匙丢到了哪里,无奈之下往往要把整个日记本外壳都拆了才能把里面的纸张取出来,搞得就像是要上厕所没有纸所以扒了几页去当草纸的作业本一样。
想到这里,我被强烈的好奇心所驱使,跟孟达告别后就匆匆回了家。进门的时候我愣了愣,因为昏暗的客厅里竟然就只剩下周逸凡一个人,他手里拿着我放在客厅桌子上的一个速写本,里面是我无聊的时候随手画的一些涂鸦或者写生。
我说:“我爸妈呢?”
周逸凡听到声音,抬起头来看着我,静了几秒,“他们睡了。”
我说:“哦,那你呢?”
他又静了几秒,“我在等你。”
我点了点头。我们家只有两个房间,不得不思考一下要让周逸凡睡哪的问题,思考了大概两秒,我说:“那什么,我们家小,你只能跟我睡一个房间了。你是客人,总不能让你睡地板,但我现在也不太好打地铺,所以你看那个…你不介意跟我挤一张床吧?”
周逸凡没说话,只是沉默地看着我,过了半晌,微不可查地点了一下头:“好。”
我看他这个反应,估计他是有点介意。其实我本来也有点介意,担心这会毁坏我的清誉,但转念一想我跟他连孩子都有了,根本没什么清誉可言,情.欲还差不多,所以又点了点头,径自回房间去了。
我从房间的柜子里翻出一叠陈年的日记本,一本一本地翻着看。过了一会,周逸凡也进来了,他没打扰我,不声不响地坐在了我对面书桌前的椅子上。
然而,一直等到把四本日记本粗略地翻完,我都没有找到一丝那个神秘男人的记录。其中一本日记本的边沿上隐约有几页撕毁的痕迹,估计真的是哪次被我撕去当厕纸了。兴许那段暗恋就被我记录在那几页纸上面,那个曾经让我“为你写诗为你静止为你做不可能的事”的男人,竟然就要因为一次内急永远地与我在
记忆长河中擦肩而过了,一时之间,我内心有些无与伦比的遗憾。
“末末。”
“啊?”我从沉思中条件反射地抬起头,发现原来是周逸凡在叫我,愣了一下反应过来,猜想可能是他想睡了,而我床上都摊满了东西。
我说:“噢,不好意思,你困了是吧?我马上收拾。”站起来收了一半,突然想起来什么,我转身撑着腰,像个母夜叉一样地道:“对了!你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不是说好了跟我爸妈摊牌的吗,踹了你那么多次你都没反应,你让我很生气啊!”
周逸凡顿住了几秒,嘴唇刚动了动,我不耐地摆手道:“算了算了,先睡觉吧,明天再说了。”
自顾自地收拾完后我就爬上了床,往靠墙的位置缩了缩,把另一半位置留出来。几分钟之后,周逸凡把屋子里的灯关了,黑暗中走过来,在我旁边安静地躺下。
本来我觉得这场面会有点尴尬,毕竟上回跟他同床共枕的时候我处于人事不能…人事还是可以的…处于意识不能的状态,清醒地跟一个除了我爸之外的男人同床我还是头一遭。原本想着要说些什么来缓解这种沉默的尴尬,但可能是今天实在太累了,我翻了两次身,还没来得及尴尬就已经睡死过去。
第十三章
这一夜,我的睡梦中有这样的画面:仿佛是一个久远的夏日,一个女孩盘腿坐在草地上,手里捧着一本速写本。整个画面就是一首诗:周围栽满了满天星,层层叠叠使得一切都朦胧不可视,在女孩子的面前,依稀有一个睡得很安详的男人。她偷偷摸摸地在本子上描着他的轮廓,动作轻而又轻,似乎生怕画笔摩擦纸张的声音会将他惊醒。不知道为什么,我心中突然有股强烈的好奇,皱着眉头蹲在她旁边,迫不及待地想看她把这个男人的脸画出来。然而她每一笔都像电影的慢动作回放,我心里像有一个不断在倒计时的秒针,急得我在她的耳边大喊:“你快点行不行啊,我快没有时间了啊!”然而那女孩子却听不见我的话,在这样关键的时刻,她竟然放下了画本,跪坐在地上,慢慢地俯过身去。我吃了一惊,不知道她要干什么,心想总不会像古装剧一样突然从怀里抽出一把匕首来吧。但后来事实证明这不是一部武侠片,而仿佛是一部日本纯爱电影。女孩子低头在那男人脸上亲了一下,我立马就想,这姑娘傻不傻啊,要是我就直接正中红心地亲他嘴上。结果还没等我想完,女孩子又不负我望地在重新低头亲了下去。我顿时老脸一热,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一热,亲下去的人又不是我,真是莫名其妙。接着我忽然看见那男人的手指动了动,马上激动地想,来了来了,好戏就要来了,那男的要醒了会怎么样呢,是干柴烈火地扑倒呢还是干柴烈火地扑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