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很不满地道:“恩,你现在也有自己的家庭了,是不是就怕我过去了,碍手碍脚地妨碍你们一家三口啊?”
我无力地笑了笑:“是啊…”
然后我妈就气得把电话给砸了。
两个多月以后,我终于行动比较自如了,起码不用担心稍微大一点的动作伤口就会开裂,比起很多孕妇需要跳操来恢复体形而言,我应该算比较幸运,体重只比怀孕前重了几斤,衣服都不用买新的,把旧的扒拉出来洗洗就又能穿了。
那天晚上,周逸凡照例在书房里忙一些工作上的事情,我把洗好晾干的衣服叠整齐装进包里,收拾了一些杂物和书本,然后抱着周铭在阳台上转了一会儿。一直到晚上临睡前的时候,周逸凡跟我说他刚才跟家里商量了一下时间,然后想订机票了,让我问问我爸妈的意思。我静了一会儿,他又揉了揉我的头发说:“我爸妈还问起我们结婚的事情,我跟他们说我们还一直没功夫去办,他们说那就让我们回家再办了。末末,我妈问你婚礼你是喜欢中式还是西式的?”
中式是红火而喜庆的,西式是纯白而圣洁的,想象中的画面都很不错啊,真是令人难以抉择。想了很久,我说:“我喜欢松鼠桂鱼。”
周逸凡愣了一下:“什么?”
我说:“我想吃松鼠桂鱼了,你明天给我做好么?”
他笑了笑:“好啊,不过这道菜似乎挺难弄的,你也知道我在烧菜方面是门外汉,要是第一次没做好,你可不要怨我。”
我说:“没关系,我不会怨你。不过我们家附近的那个超市桂鱼是没得卖的,你要走远一点,到渝北路附近那个农贸市场去才能买着新鲜的。”
他说:“嗯,好,我知道了,还挺远的,明天早上我开车过去吧。”
静了一阵子,我说:“你记不记得有一次,就是你去日本出差那回,头两天晚上我给你做饭来着。你知不知道那时候我走了多远的路去买菜啊?我看你明天也别开车去了,走着去吧,走着去我会更感动一点的。”
他静静看了我一阵,我也默不作声地看着他。许久,他终于抿了抿唇角,轻微地笑了一下:“你最近鬼主意怎么那么多?”伸手把我搂进怀里,力度有些紧:“好,都听你的,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
第二天早晨,我听见身旁周逸凡醒来的动静,其实我比他醒来得更早一些,或者说,我几乎一晚上都没怎么睡着。他打点好一切以后,俯身过来嘴唇在我眉心上触了触,然后就下楼出门去了。
我又在床上躺了一阵,眼睛干得发涩,起身去洗漱完毕,我给自己做了点早餐,然后给周铭冲了点牛奶,他喝饱以后对着我呵呵地傻笑,像个没牙的老太太。但看他越长越大,也真是越来越标致,有点帅哥的雏形了。我于是满意地点了点头,这娃果然不愧是我的孩子。
到壁柜里找出昨天收拾好的东西,我把书包背在背上,把周铭抱在手上,下楼出了小区,在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我说:“师傅,麻烦您送我到汽车南站。”
到车站买了一张回家的票,正好赶上一班正要发车的。车上人零零星星地没有几个,我选了个后排靠窗的位置坐下,周铭刚才在出租车上的时候跟我玩了一会儿,现在又有点想睡了,我拉了拉遮阳的窗帘,仍然有几缕丝状的阳光渗进来,照到他的脸上,但他也不哭不闹,小手在自己的大脸左右蹭了蹭挥了挥,然后就舔舔嘴巴睡着了。他这个安静的脾气一点也不像我。
不知闭目养神了多久,口袋里的手机震了起来,睁开眼睛,车子已经开到了高速上。我摸出手机接起说:“喂。”
电话那边的人说:“末末,你是不是带宝宝去小区里散步了,我在院子里没见着你们。我买了早饭,快回来吃早饭吧。”
我说:“不用了,我们吃过了。”
他笑了笑:“今儿怎么那么积极?平时你都是赖床的,不掀你被子都不知道起来。”静了两秒,又笑一声:“行吧,那你们再转一会儿,我去研究菜谱了,你也别带宝宝玩太久了,他要睡觉,差不多就回来吧。”
眼里渐渐泛起一点酸意,我想了想,轻声地说:“哎,你还记不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啊…我说,老天的安排是很有深意的。如果没有宝宝,我跟你就不会有那么多交集了。如果没有交集的话,我们也就不会在一起…”
电话那边没有说话,只有略微错顿的呼吸声。我停了停,接着说道:“但是到我现在才明白,如果没有宝宝,我跟你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交集…如果没有交集的话,我想可能有一些东西我就会永远忘记了吧。可就是因为我们有了交集,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我才能把它们都记起来,老天的意思其实是这个才对。”
周逸凡突然紧张地大声说:“末末!你什么意思?!你在说什…”
我打断了他,眼泪从眼角掉下来,我说:“我的意思是,我想起来了,想起来你当年是怎么伤害我。”
作者有话要说:+_+下一章开始都是女主的回忆哈,当然会比男主的回忆更细一点。
嗯!不过!这个文是第一人称文,所以提醒一下!大家千万不要被女主的视角带跑了!要用客观公正的第三方角度去看哈!【←不要理她这货是男主亲妈…】
50章
我说:“我的意思是,我想起来了,想起来你当年是怎么伤害我。”
他在那边急迫地说着什么,我却已经把手机从耳边放了下来。抬手切断通话,在那之前,我压低声音,忍住颤抖对着话筒说:“不用解释,也不要来找我,我已经决定离开你了。”
这两个月来,每过一天,回忆就愈发清晰。像是一个沙漏,回忆透过那个细小的缝隙,一点一点穿过长久的时光,重新落回到我的脑海里,又仿佛是一块拼图,在我每晚睡梦的心惊肉跳中,像伴着悬疑片里急促的秒针和悚然的背景乐,一点一点地在梦境里拼凑完整。每多回忆起一分,要面对身边的人就更加艰难一分。多少次我希望梦里的故事可以有个让我重生的转折,可是终究没有。每一次的结局都是一样的,一样地让人悲伤绝望。记得不算太久之前,我曾经问起苏颜关于周逸凡念念不忘的那个女孩子,她告诉我那人已经死了。我想,不错,我的确是死过一回了。
本来早在两个月前就已经想要离开,但却不想因此而跟他发生当面的争执,我已经没有那个力气了。当然,我也承认我这么做是怕如果他请求我不要离开,我或许会心软,我不想让自己心软。从前看过很多故事,即便是男女主角有什么不共戴天的杀父弑母之仇,也巴不得他们能够放下仇恨不计前嫌地在一起。但到今天才知道,那样的情况只可能是因为两个人都出家了,遁入空门立地成佛,而对于我而言,不论他是不是已然诚心忏悔,我都实在没有办法去轻易原谅一个杀过我一次的人。我还会接他的电话,告诉他我离开的缘由,就已经是最后的仁慈。
两三个月的时间,如同昨日昙花,在长达二十六年的生命中实在太过短暂,加上十一年前我的生活又是一片荒凉贫瘠,没有任何值得回忆的东西可言,所以我便以为我的记忆是完整的,但原来不是。原本我应该牢牢地记住他一辈子的,就好像那首唱遍了大江南北的歌一样,你存在我深深的脑海里,我的梦里,我的心里,我的歌声里。但我还是忘却了那一段往事,就好比病变的四肢,如果受不了那么刻骨的疼痛,就要把它生生折断,哪怕变成残肢,也总好过让自己活活痛死。
用手捂住眼睛,眼泪终于有些忍不住了。我本来就不是能够忍辱负重的人,拼命压抑了那么长的时间,实在已经到了我的极限。我在生命最黑暗的一段时光里遇到周逸凡,原以为他是一束光,可以温暖和照亮我,却没有想到他是一团火,我那么义无反顾地扑进去,结局不是被烫伤,就是被烧死。
要把那段往事一一道来,却找不到一句完整的话可以概括总结,只能用四字四字的短语来表达我的心情:麻了个痹,我擦尼玛…
我的整个青春期都是不怎么值得留恋的,而从十二到十五岁,却是其间最不堪回首的一段。那个时候我刚从农村里爬出来,还未来得及脱胎换骨,就已经被身边新的环境压得喘不过气。成绩糟糕的一塌糊涂,没有朋友,还要每天忍受身边除了我父母之外所有人的轻蔑和嘲笑,如果不是天生比较想得开,或许我的人生会变成另外一个样子,你们现在看到可能也就不是这样的故事,而是类似于郭敬明早期的那种青春疼痛小说,比如什么《悲伤逆流成河》那样的,哪天一没注意女主角就从楼顶跳下来了。
然而,就算再怎么坚强,我那时候也不过只是一个普通的并不成熟的女孩子。为了找到一点存在和归属感,我花了二十块钱加入当地一个叫黑龙帮的混混组织。名字那么威风,乍一听还以为是类似于电影无间道里面的那种黑帮机构,但其实只是一个没事就跑到附近的游戏厅里聚众赌博打游戏,顺带着欺负一下中小学生,向他们收点保护费之类的。在那样的郊区和县城,这样的小帮派很是常见,为了争取更多的成员收到更多的入帮费,帮派之间的竞争简直激烈得跟商战片一样了,所以帮派成员间的打斗也很正常。我想我应该还算是善良的,经常收保护费的时候看到对方可怜兮兮的模样,都会自己掏腰包帮他们垫了,反正那时候我们家是暴发户,也不差那一点钱。可我也有病态的一面,只有在每次在激烈与别人扭打的时候,似乎才觉得自己有一点活着的意义。
我也算是有过一个朋友,初二那年,我和帮里一个男性同伴在路上看到一个正在被别的帮派欺负的女孩子,一方面是看对方不顺眼,一方面是为了逞威风,我们就跟那几个别的帮派的人打了一架,把那个女孩子救了下来。她的名字我已经不记得,虽然她也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学生,但我内心也很羡慕她,羡慕她有平凡却安宁的生活,然而她却告诉我她很羡慕我,说我每天的生活都很自由和热血。或许是处在反叛的青春期才会这么想吧,但她不知道,我每天的生活不是热血,而是实实在在的鲜血淋漓,我觉得她真是傻。曾经故作深沉地讲过一些伤春悲秋的话来告诫她,她却没有相信我。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她后来竟然和跟我一起救了她的那个男孩子好上了,然后不出两个月,她竟然又跑来告诉我说她怀孕了,叫我陪她偷偷去附近的一个小门诊里把孩子打掉。我想起那个她从手术室里出来时惨烈的画面,或许就是因为曾经在心底烙印下这么深刻的恐惧,我才没有在得知自己怀孕的时候把周铭打掉。
身边有人看到我和她一起出入那种诊所,在贫乏沉闷缺少调剂的小地方上,这样的八卦消息总是传得尤其快的。她的父母找到我,狠狠地扇了我几耳光,说她们女儿变成那样都是因为我把他们的女儿带坏了。我没有办法解释,虽然有些不服气,心里却也很为她感到难过,毕竟我就这么一个朋友。只是我更加没有料到,过了一段时间,我周围所有的人都在我旁边指指点点,说是我跟别人乱搞搞怀孕了所以才跑去那个诊所堕胎,气愤地追溯源头,竟然就是我这个唯一的朋友。
找到她时,她对我说:“我知道这么做很对不起你,但如果让我学校的同学老师知道我去堕胎的话我就完蛋了。可是林末,你跟我不一样啊,你不是根本不在乎别人是怎么看你的吗?”看我没有说话,又着急地补一句:“反正就算你说不是,也没有人会相信你的!求你了!求你千万不要去跟别人说!”
我很生气,可是能怎么办呢,以我的臭名声和她的好学生头衔,的确不会有人相信我。
而且,她是我唯一一个朋友,虽然从那一刻起,就再也不是了。
我被她这样背叛,曾经和她在一起的那个男孩子过来安慰我,买了几罐啤酒请我喝。他说他早就看出来了,那个女人是个又贱又无情的婊.子,虽然骂得很难听,但当时在我听来还是解气的。我学着从电视里看来的那种兄弟义气,用手肘撞了撞他的手臂,“行了,不用说了,谢谢!”
他却突然抓住我的手,说:“其实我觉得你比她长得好看多了,我喜欢你也多过喜欢她。”
我有一点愣住,他向我靠近过来,脸上爆出的红里带白的青春痘在我眼前无限放大,突然张开两片嘴唇向我袭来。我一阵恶寒,好在最后一刻本能地把头一偏,保住了我的初吻,但还是被他亲到了脸上。他两只手抱住我,说:“你没有来月经吧?”
我还是有一点愣,两秒之后明白了,伸手想要推开他:“我艹,你想干嘛?!”
他急不可耐地伸手来扯我的衣服:“妈的还问鸟啊,当然是干你!”
我又气又怕,手脚并用地使劲想要挣开他,他的力气却比我更大,“你他妈的装什么装啊,要不是看你长得还可以你以为我看得上你?都初二了别告诉我你还是处女!”
我连难听的话都骂不出来了,全身的力气都在死命地反抗,在他动手撕扯我衣服的时候,我慌乱地抓过旁边的书包,从里面拿出铅笔盒用力地砸在他的眉角上,听到他惨叫一声,然后松开了我。我从地上爬起来拔腿就跑,听到他在后面怒骂着说,如果再让他碰到我,一定要叫我好看。
没有想到祸不单行,我一口气跑了很远,刚刚停下来想喘口气,居然碰见帮里右分堂的一拨人。左右分堂从来不合,他们见我一个人,围上来没说两句,挑了个角就开始动手。我根本没有力气,被痛打了一顿,痛得想哭,又不能在他们面前丢脸,我还从来没有在这些人面前哭过。跌跌撞撞地,我想要回家。
在这个时候,我遇到了周逸凡。
刚开始他直直地站在我面前,背光,身影高大,让人看不清楚他的模样。
我对着他骂很难听的话,用尽全身最后一点力气。在他转身要走的时候,突然情绪有些崩溃,没有忍住地放声大哭起来,当时我想,有什么关系呢,这个人我又不认识他。
可是他竟然在我面前蹲下,什么话都没说就把我抱了起来。直到那一刻,我才看清楚他的脸,心里有片刻的顿错,我不知道是因为他长得太好看,还是因为他那样温柔小心地抱着我。
我在十五岁这年遇见他,我以为他就是我那个驾着祥云来赢取我的意中人。我以为,他是我的救赎。
作者有话要说:+_+不要嫌少!俺看看晚一点能不能再更一章!
爬走码字了,留言晚一点回!
51章
很久没有像那时一样乖乖地,安静地像个真正的少女,我由着他带我回家,看着他给我上药。我听到他对管家说,我是他从路上捡来的,心里竟然冒出一点害羞的情绪。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找到一首情诗,那里面最美好的句子,可以用来描述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心情。在那很久一段时间里,只要一想起他的样子,我估计我的表情就跟电影里周星驰演的唐伯虎看见秋香的时候一样,歪着脖子,眼神迷离,像得了小儿麻痹一样不自觉地流口水。
当时心里是多么地后悔,后悔自己没有给他留下一个好的第一印象。明明平时什么也不怕的,但只有老天才知道我开口同他讲一句话需要多大的勇气。他问我的名字,我犹豫了一下,不是我不想告诉他,而是我在这附近的名声太臭,我怕一说他就会把我赶出去。最后告诉了他我的小名,看他嘴唇轻触两下,然后低声不经意地念出末末两个字,那真是我听过的最好听的声音。
后来他说要把我送回家,我吓得跳窗跑了。万一他也跟别人一样,知道我们家是开化肥厂的暴发户以后就讨厌我了该怎么办呢,在他面前,所有的自卑都被放大了。
回家以后,我对着镜子照了半天,我想我是喜欢他了。本来我就很容易喜欢别人,学校里哪个人只要他不欺负我嘲笑我,我都已经对他很有好感,这次的情况就更不必说了。我很笃定我喜欢他,妥妥的。那个年代大家喜欢的要不就是道明寺那种酷帅跩男,要不就是花泽类那种温柔忧郁的美男子,他那种淡定腹黑的形象还不曾流行起来,我却那么地为之着迷,可见我对他绝对是真爱。
可是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心想我有哪里可以配得上他呢?我只是一个从乡下爬出来的柴火妞,也没有像小说里的女主角那样拥有一个类似于轩辕樱雪那种中西合璧气质泠然的好听名字。虽然从小街坊邻里都说我长得挺有福气的,把我评选为村花,但那都是乡土的审美。自从进城以后,这样的褒奖就很少能听见了。学校里评选校花,我也是第一轮就被刷了下去,连提名我的那个人都要被骂得惨不忍睹,仿佛他提名了一块狗屎。
那个时候的我简直没有任何的资本,我喜欢的人他太强大了,我不知道要怎么才能赶上他。我想,我唯一的优点大概是脸皮够厚吧,也不管他到底欢不欢迎我,每天都往他家里跑,就算看到他好像有一点不耐,微蹙眉心地说“又是你?”,我也嘿嘿嘿嘿地笑着说“是啊哥哥又是我”,他最终都还是会放我进去。过了一些日子,我觉得我已经跟他相处了这么久了,会不会他对我有一些喜欢了呢,不是有句话说日久生情吗?我想要稍微地试探一下,于是有一回趴在他床上看漫画书的时候,我叫了他一声:“哥哥。”
他动也不动,只是在我对面懒洋洋地抬起眼皮,我连忙在床上摆出一个妩媚娇羞的姿势,侧躺着,用手支着头,清纯动人地眨了眨眼睛说:“哥哥,我觉得我好像喜欢上你了。”
他愣了一下,然后顿时的表情像是喝了隔夜的馊水,吞了一个发霉的臭鸡蛋,手里的书也快掉了,他说:“你说什么?!”
我连忙道:“我、我说…我…”突然看到什么,激动地拿起面前的书用力挥了挥:“我好喜欢这本漫画书啊!”
他垂下眼睛静了几秒,却又悠悠地抬起来,悠悠地看着我:“不对吧,你刚才明明说的是喜欢我,怎么一下又变成喜欢书了?”
我笨拙地掩饰道:“哎呀原来你刚才听到了啊那你还问我干什么呢你好讨厌哦…咳…不是啦,我是骗你的,就是想看下你什么反应嘛,刚才你的反应好好笑哦哈哈哈哈!!!”
他又静了几秒,似乎有些不悦地轻瞥我一眼:“不知道谁的反应比较好笑。”
我想他应该是不高兴了,也不怪他,要是我被这么捉弄肯定也会不高兴。用现在流行的甄嬛传里的一句话来说,贱人就是矫情,我明明那么喜欢他,又何必矫情地说不是呢。在那后来,我只要一抓住机会就向他表忠心,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说得我舌苔都厚了一层。但或许是有了第一次的教训,他似乎不再相信我了,每次听了都只是轻笑一声,让我很是受挫。那时候那英出了一首很火的歌,“你伤害了我,还一笑而过”,每次听了我都感到十分忧伤而动容。
后来有一天,他问起我为什么要加入帮派,还说他不喜欢不好好上学整天逃课打架的姑娘。我听了以后心里非常矛盾,也是啊,就算是在小说里,也只是男痞子还比较受欢迎,没见过女流氓有什么市场的。只是如果要我从此离开那个团体,我以后要去哪里寻找一点存在感和归属感呢,身边也再没有那么多可以一起出生入死的伙伴了,我实在有一些不舍。
然而考虑了很久,我决定还是听他的话,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因为这其实是一条正确的道路,何况我还差他那么远,我还要拼命地不停努力才能赶上他。我听他说等他的假期一结束他就要回美国了,美国在哪里,到底有多远,我那时候甚至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我只知道他去哪里我就去哪里,不论那是什么地方都没关系。我的斗志和决心简直可以说是风雨无阻,百折不挠,坚强不屈,至死不渝。那些心情全都被我记在日记里,我还依稀记得我曾经写过这样的句子:“将来有一天,我想要他知道,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个人是能够让我狠下心抛弃一切去追随他的步伐的,他现在就是我的追求,是我的归属,是我存在的意义。”
虽然再不跟帮派里的人联系之后,时常只要一自己呆着就觉得有点空虚和寂寞,学校的课业要重新捡起来,也并不像说得那么容易,周围同学看我的目光并没有因为我的改变而转变。但我知道这样的过渡是必须的,如果这么一点困难都克服不了,那我哪里还有脸面说我喜欢他,愿意为了他而改变呢?其实我觉得,他近来对我的态度已经有很大的改变了,之前他会嫌我的衣服不好看,冷嘲热讽地说“你这衣服布料怎么那么少?是太热了还是你真的那么缺钱?”,或者会莫名其妙地突然抬手用力擦掉我嘴巴上红色的唇彩,说“这涂的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你怎么不涂在鼻子上,还可以去演小丑”,其实我只是想把自己收拾得更好看一点,我只是想让他更喜欢我一点罢了。然而现在,他没什么事情的时候竟然愿意送我去学画画,有一次我在学校里急性肠胃炎,本来只是想打个电话跟他抱怨一下,没想到他竟然会大老远地跑到学校来接我去医院,从医院门口抱着我一直走到诊室门口。我从来没有奢望过这样的事情,我吐得天翻地覆,心里也地覆天翻,我每天几乎整夜整夜地失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