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那些幻灵也不再蠢蠢欲动,自动闪出一条道路,让阿德斯从容穿过。只不过,这片树从除了少许空地,其他各处都是树丛野草遍布,骑着马不能飞奔,只能缓缓前行。
从这些情况判断,显然她刚才跳伞的时候,这队传说中的军团正在就地休息,阿德斯独占了那小片空地,大概才骑上马准备离开,就被她给生生砸下了马来。
也幸好这一幕没人看到,不然以阿德斯的骄傲和冷酷,她可能早就脑袋搬家,连被报答一挖之恩的机会也没有了。
可是,他为什么会被封印?现在又来这里做什么呢?是寻找封印他的人进行报复,还是重新建立他的佣兵王国?
但不管他的目的是什么,有两件事是确定的:
一,他是她的奴隶,这是铁板钉钉的事实,不容任何人抵赖和反驳。当然,既然他属于她,那他的大军――据目测――至少有五百人,还有大批幻灵也是属于她的。但是她现在可以先不急于宣布主权,甚至可以先采取怀柔的政策,免得被这冷冰冰的男人背信弑主。
二,她一个人是走不出这片密林的,非得这队可怕的佣兵带她出去不可。她跳伞时已经是中午了,就算她根据野外生存手册上的知识,能循着小溪能走出去,恐怕也得在林子中过夜。塔撒大陆不比地球,偶尔出现个大型山猫都让全国人民激动万分,这里的丛林中可是野兽横行,还有很多人所不了解的怪物。她手无寸铁,只有脖子上挂的望远镜,连树也不会爬,火也不会生,还要对付蛇蟊蚊虫,这样耗一夜,不死就奇怪了。
“等等。”眼看阿德斯越走越远,一点没有停留的意思,她高叫一声,追了过去。
阿德斯当然不予理会,好在他速度不快,而两列并行,跟随在他身后的士卒们的马匹,也已经把道路踏平,方便了提着裙子拼命追的孤儿。
“请你等一等。”她气喘吁吁、汗流浃背,更丑的不成样子,“你说今天不杀我,可是你任我――哎呀!”她踩在一个尖东西上,脚底疼得钻心,不由得叫了一声,可是和生命比起来,这点小伤算什么,于是她继续跟随在阿德斯的马后,边走边说,“你任由我呆在树林里自生自灭,和杀了我有什么区别?”
阿德斯继续不理,而他的部下没得到他的命令,又不是在休息状态,也不敢多嘴。
“你得带我出去!这是你的责任,也是你身为骑士的行为准则。”
还是不理。
“这又不费你什么事,带我出去不就得了。只要到了有人的地方,我自己就能回家。”
仍然不理。
“好,你不肯帮我,那我们换个方式。你不是佣兵吗?佣兵就是要钱,我给你钱,你开个价好了。”抬出杀手锏。
可是他,绝对不理。
孤儿心头火起,干脆停下脚步大声道,“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你太虚伪了,不如干脆用剑来得痛快。”
话音一落,孤儿把自己吓着了。
这不是找死吗?而且不出意外的,幽灵黑马停住了,马上之人沉默数秒,然后慢慢半转过头,动作如放慢镜一样,威胁力十足,看来相当可怕,连他部下的那些马匹都感觉出了杀气,显得很不安。
伯仁是哪路神仙,阿德斯肯定不知道,但是虚伪二字的意思,连草叶上的一只瓢虫都清楚明白。
“我是说――呃――疾风不斩――那个无名小卒。”孤儿喉咙发干,不禁伸手摸了摸脖子,以确保脑袋还健在,“你虽然不稀罕小钱,也不屑于骑士荣誉,可是――可是――”
她感觉在那威猛的狮子头盔下,那双无情的碧蓝眼睛正要吞噬掉她。她紧张得直哆嗦,双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好,无意中碰到胸前一个东西,金属光滑,皮质的地方温暖,正是她的望远镜。
像阿德斯这种塔撒大陆的土包子见都没有见过这东西,看来可以做为交换物。刚才因为望远镜上挂着一大丛树叶,这些佣兵们没有看到,现在她奔跑起来,望远镜显露真身。
她本来吓得站住了,和紧紧跟随在阿德斯身后的一名骑兵撞在了一起,他的马近到可以咬着她背上的伞包带玩,此时她却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向前连跑两步,举着胸前的望远镜道,“我愿意把此物奉献给你,作为你带我出树林的报答。”
呆在他左边就好,巨剑在右面,他杀她不太趁手。孤儿心里打着算盘。但随即想到,阿德斯能从很远的地方跃马斩杀违背军令的幻灵,只怕她呆在哪儿也是一样,不过心理安慰罢了。
阿德斯立直身子,显然被勾起了兴趣。
孤儿见状连忙解说,和商店里缠着人购物的店员一样,“这个东西叫伯爵小姐的神眼,只要足够高,视野不被挡住,就可以看到百里之外的情况。这可是苏制军用的,呃,就是雇佣军专用的。”她胡乱解释,“我知道您是以战争为生的人,那么这个东西就重要了,比之占卜用的水晶塔、魔法球还要直观。只要用神眼观察清楚敌情,您更加会是个不败的神话。”她把“你”改为了“您”,说出的谄媚之语,让她自己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好恶,好寒!但这貌似很有用,因为阿德斯从马上略俯下身,好像要吻她一样。
不过他当然不是吻,而是伸臂到孤儿胸前,一把扯走望远镜,因为动作粗暴,带得孤儿一趔趄,前额撞在他的皮靴上。
“跟着走。”阿德斯终于吐出珍贵的三个字,当然望远镜也老实不客气的挂在马鞍之上。
死奴隶,你给我记住,一笔一笔血债都给你记着哪!
哼哼,她就说这世上没有买通不了的人,一个望远镜不是照样打发掉这个孤高卓然的男人了吗?了不起下回她再带过来一个。
她一直不大批量的携带各种东西穿梭两地,因为怕扰乱时空,但一、两件东西就没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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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这两天更新时间不稳定,抱歉了。以后非重要事情请假,不会如此了。
另外,我把书中的“幻鬼”全改为了“幻灵”,因为只要带鬼字,出版就会困难。更新的前文就不改了,反正大家知道幻鬼=幻灵就是了。
晚上那章8-9点更。
最后,大家爱看这本书,是我巨大的幸福。
谢谢。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二十三章 唯一认识的人
全体人员都骑着马,只有孤儿一个人跌跌撞撞的走着。她一辈子都没受过这种罪,就算老爸训练她野外求生时,终究也不忍心太狠,可阿德斯却是铁石心肠。
她一边走一边暗中咒骂,晚上扎营的时候,她看到一些骑兵眼睛发光的打量她。
那是色狼的目光,这让她感到紧张,却并不害怕。虽然在这个地方,女人落了单十之八九会受到性侵犯,特别是身处一群无法无天的野蛮佣兵之间。丑女人的结局就是被强奸,然后被割断喉管,漂亮女人至少会留下一条命。
但是阿德斯军团不同,在他没有下令之前,他的兵绝不敢轻举妄动。而这神秘的男人冷血却高贵,显然不是下令让士兵强奸女人的那些下流残忍且粗鄙无耻的货色。不过这是在行军中,到了自由时间他就未必会约束手下了。
再说了,她行走大陆这么多年能毫发无伤,除了凭借自己的机智、勇猛的保镖和良好的运气外,自然也有自保之道,那是她的秘密,家传的秘密,唯一由她继承的秘密。
看到三、两士兵凑在一起,指着她窃窃私语,尽管觉得不会被强了去,她还是感到不自在。而且入夜后,蚊子好凶狠,她的手臂和脖子都裸露在外,只好和了泥涂抹。但湿泥变干后,蚊子会从泥巴的裂缝中叮咬,身上的衣服料子也不够厚,隔着衣服也被咬到,让她感觉要被蚊子吃了。
再看其他人,在生起的篝火中扔进一种草,烧起来的时候散发出一点点绿光,像鬼火闪动,可是却避蚊虫。不过没人邀请她去烤火,她也不敢和这帮饥渴的佣兵凑和,只好站起身向旁边的树丛走去。
一入夜,幻灵就自动散开,自己觅食去了。而和中午时一样,阿德斯在不远的一片空地单独呆着,他虽然可怕,却是她唯一“认识”的人。
她一路走,一路有干掉的泥块自她身上落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走出不远,那匹幽灵般的大黑马就出现在月光下的林间空地上。
它已经卸掉了身上的铁甲、护具和马鞍,皮毛滑顺美丽得好像会发光一样,要不是它动来动去,看来就好像是用一块巨大的黑玉雕刻而成的。
马儿首先发现她走过来了,警惕的打了个响鼻,但它好像并不觉得她是威胁,又似乎和它的主人一样对她表示轻蔑,只看了她一眼就又低下头去,啃着一棵小树的枝干。
孤儿慢慢靠近,还尝试着表示友好,壮着胆子摸摸大黑马的身体,然后一矮身,从马腹下钻了过去。
它是温热的,肌肉结实,并不是幽灵,只是它和它的主人一样有着魔鬼气息,让同类见了害怕罢了。
“你叫什么名子。”她回过头,看着大黑马专心而执拗的啃着树根,问。
“霜雪。”
孤儿吃了一惊,而后狂喜。呀?这马会说话,这要是弄走卖掉,得值多少钱?这大概就叫价值连城吧?
她跳过去,张大双臂拥抱霜雪,其实只是抬着双手贴在温暖的马身上,“你好棒啊,居然会说话。那告诉我,你几岁了?是男是女?还是处马吗?家里有弟兄几个?”
“离开我的马。”身后传来冷冷的声音,低沉而磁性,“你会弄脏它。”
咦,好熟悉的感觉,和刚才马儿回答时的声音一样。孤儿蓦然转身,一眼就看到背对着她,单膝跪在小溪边的阿德斯重新把头盔戴上。
他一起身,空地就显得很满,似乎到处都是他的存在。
好可惜啊,差一点,只差一点就看到他的脸了,晚了一步就只能看到他的头发――浓密的黑发,长到肩膀,略有卷曲。他有很漂亮的头发,也有一双灼人的蓝眼睛,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挡着脸。他的脸上有伤痕还是有秘密?
不过这人可真恶劣,不仅冒充马儿说话,害她白惊喜一场,现在还诬陷她弄脏霜雪。是啊,她是很脏,可是也不至于污染到马。而且她真白痴,居然一时没辨认出他那仿佛带着冰渣的声线,还以为马儿会说话,一定是树林里的蚊子有毒,咬得她的大脑轻度麻痹了。
霜雪呼呼喷着热气,似乎在嘲笑她,同它的主人一样恶劣。看它露出大大的马牙,孤儿恨不得给掰掉一个,可是她惹不起马主。
“剑那么大,却要叫疾风。马黑得像炭一样,居然取名霜雪,真是变态。”她小小声的咕哝一句,硬着头皮走到空地上的火堆边。那火也有绿光闪现,证明可以避蚊。
“离开这里。”淋漓的水滑过他的铠甲,显然他刚才是在溪边清洗身体。
“拜托,让我坐一小会儿,我保证像雕像一样不说不动,不然蚊子会咬死我的。”孤儿被阿德斯的话阻住了脚步,不敢动。
她从小就怕蚊子,这时候让她跪下哀求都成。伴随着她的话语,她脸上一块干掉的泥巴“啪”的掉下来,好像庙里没了香火好久的泥塑,接着,又是一块,模样可笑极了。
看着她可怜巴巴的样子,已经没有半分趴在冰晶上偷看他时的志得意满,阿德斯虽然没生出什么怜悯之心,却容忍了她的接近。
“出声的话,杀了你!”他依旧冷冷的说,但这话听在孤儿耳朵里却温暖极了,因为那意味着她终于可以摆脱蚊子的纠缠。
她差不多是欢呼一声,两、三步就跳到了篝火边。
夜间的林地很冷,再加上蚊子的摧残,孤儿已经很狼狈了,如果不是咬紧牙关,可能会坚持不住。可是谁会爱惜她呢?如果小四四在身边――
她想起那个强壮沉默又温柔的保镖,忍不住落泪,脸上冲下了道道泥痕。不过这只是一时感触,很快她就克制住了情绪。在塔撒大陆,她没有父亲和弟弟可以依靠,必须独立坚强。她以前总以为自己来到这里七年,什么罪都受过了,但和今天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相比,简直小巫见巫。
阿德斯罪大恶极,路易也是,不过看在他允许她呆在火边,就把她心里记下的血债抹掉一笔好了。至于路易,摆脱了他一时,要怎么摆脱他一世呢?
偷瞄了那男人一眼,见他倚着一棵树半坐半躺,因为戴着头盔,也不知道是不是睡了。他的巨剑疾风横在他身边,蓝色幽光如莹火,不在杀人的状态,居然是美丽的。
他是个谜。
但是,他也是她的奴隶!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二十四章 他乡遇故知
说好只在火堆前待一会儿,但这波澜起伏的一天实在让孤儿太疲劳了,所以伴随着幻灵彻夜如婴儿啼哭般的厉叫,她睡着了,混乱却又毫无记忆的噩梦烦扰了她一夜,第二天早上是霜雪的喷气声和刨啼声唤醒了她。
阿德斯已经整装跨马,看样子如果她不醒,他也不会叫上她。不过孤儿不指望阿德斯能主动帮她,没半夜把她从火堆边丢开,她已经很知足了。
唉,什么时候她的要求变得这么低了呢?而且是对着一个本应该服务为上的奴隶。
凝望着阿德斯闪亮的黑盔甲被清晨的阳光镀上了一层金边,孤儿机械的走着,数着眼前的金星。她柔嫩的脚底早就磨破了,疼得钻心,受伤的手臂又痒又麻,但大脑的感觉却很迟钝,以至于何时昏倒的都不知道。当她被摇醒时,发现自己是趴在一匹马上。
一瞬间,她吓得直冒冷汗。她不能失去意识,否则她的秘密,她的自我保护机制就会丧失功能!
好在她很快发现,那匹马是霜雪,阿德斯把她像货物一样丢在身后,不过他到底没有把她扔在林子里喂野兽,也算有点良心。
奇怪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她居然感觉安全,或者是因为高烧的缘故,她再度睡了过去,就这么昏昏沉沉的直到黄昏时分。
路上,没有一个人说话,只是沉默的行军,果然像一队阴兵。期间他们只休息了一次,她感觉自己被扛在肩头,然后被丢在地上,之后又被夹在肋下,再度扔上马背。她难受得呕吐了,结果得到了更好的待遇,她改趴为坐,整个人都伏在一个人的背上,四肢软软垂下。
是阿德斯,她知道。
他对她真恶劣。她东方式的五官在地球虽然普通,但在塔撒因为只此一家,所以被称为大陆的四大美人之一,可在他眼里却不如一匹马。
他没有抛弃她,是因为遵守要把她带出树林的承诺,至于她是活着去出,还是变为一具尸体出去,则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而她之所以能改善待遇,完全是因为霜雪的缘故,阿德斯怕她吐在这漂亮的大黑马身上。
其实她瞧霜雪貌似不怎么在乎,不过以后得到它的时候,可以把它当作盈禄家的吉祥物,毕竟它带给她好运气。
迷迷糊糊中,她紧贴着他的背,金属盔甲本来应该是凉凉的,却让她的体温烤得温热,光滑的触感让她觉得很舒服。不过她感觉得出他身体僵硬,那是明显拒绝和强行忍耐的信号。
哈哈!身体虚弱中,她心中暗笑。为了得到那个望远镜,这曾经令人闻风丧胆的骑士居然如此委屈自己,让一个他讨厌的女人整个趴在他背上。他这样的男人一般是不善于和人相处、也不喜欢别人靠近的,能这样大概是极限了。
“止步!”突然,紧随阿德斯左侧身后的上侍从大喝一声。
孤儿在迷糊中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的抱紧那堆温热的盔甲,感觉手被不耐烦的拉开,只好再去攀他的肩,完全出于保持平衡的本能。
睁眼向四周看看,惊奇的发现他们终于出了密林,眼前一片开阔,不过她病着,判断不出这是哪里。
“放下伯爵小姐!”咦,这声音好熟悉,为什么听着就想落泪呢?
“嗷!”
“哼哼。”
这两个声音也很耳熟,貌似是小四四、小蛇和小猪。
阿德斯太高大了,完全挡住了孤儿的视线,她连忙抓紧他的肩甲,探出头去看。只一眼,迷失了两天一夜的她在瞬间就明白了“他乡遇故知”是个什么样惊喜无限的感觉。
“我在这儿。”她呼喊出口,声音的沙哑和干涩出乎她的预料。
“滚开,不要挡了我家大人的路!”阿德斯右身侧后的下侍从喝道,“不然就下地狱去!”
“不要误会,不要误会。”皮特跳下小猪,向阿德斯的马跑了几步,举起双手,神态谄媚、貌似投降般的解释,“伯爵小姐掉下山崖,我们是来寻找她的。看来小姐好像安然无恙,盈禄家举家感谢,请把伯爵小姐还给我们好吗?”
我这叫安然无恙吗?孤儿心中暗骂,不过她没力气说话,只看了一眼她的人。
来人有五个,外加两只魔宠。皮特骑着小猪,四名保镖骑着小蛇。小猪还小,皮特又肥胖,目前累得蹲在一边吐舌头,真不知道它是猪还是狗。小蛇体形宠大,看来没有疲劳感,一双溜圆漆黑的龙眼在黑骑兵身上扫来扫去,似乎在衡量咬谁的脖子丢出去比较好玩。
黑骑兵们面面相觑,这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首领单独休息,回来后却带着个衣衫破烂,满身肮脏的女人,原来是幸存的落崖女。
而这个时候,上下侍从不能搭腔了,只等他们的首领大人示下。
阿德斯一言不发,回手抓住孤儿腰上的衣服,在孤儿惊叫前就把她扔在了马前的地面上,“把你的伯爵小姐拿去。然后――让开!”
孤儿一直下意识的紧抓着阿德斯的肩甲,这时候被抛出去,那肩甲“嘶啦”一声被她扯了下来。
皮特连忙上前,从孤儿手中硬抢过那片肩甲,又跑回霜雪面前,胖胖的身子又迅速又灵活,他双手高举着那片肩甲,“对不起大人,我家小姐是无意之举,倘若大人震怒,还请改日驾临盈禄家,我们一定奉上一身精美铠甲以示歉意。”
即使隔着头盔,在场的人也能感觉出阿德斯的怒气。
他沉默着,之后一挥手,他的下侍从立即上前,怒瞪了皮特一眼,一把将肩甲夺回,细心收好。
“让开。”他吐出两个字,一抖马缰,纵马前行,看那样子,如果孤儿的人不让出道路,他要么就放马踩过去,要么就挥刀全体斩杀了。
“天上的诸神祝福您,尊贵的骑士大人。”皮特一边高声叫着,一边挥手叫自己人闪到一边去,“您请吧,希望我有机会为你擦洗马蹄。”
前方是平原,马儿可以飞奔了。
孤儿望着阿德斯的背影被身后的黑骑兵和再后的大批幻灵淹没,之后完全消失在地平线上,马蹄践踏起的尘土轻烟一样弥漫,而后消失,感觉像做了一场梦一样。
他走了,以后要到哪里找他去呢?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二十五章 传说中的事
“我的老天,我差点吓得尿了裤子。”皮特抹了抹额头的汗水,一脸心有余悸的模样,而且好像脚软似的,扶住了站在身边的小二二。
“你认识他?”孤儿感到意外。
“诸神保佑,谁要认识这样的煞神哪。难道您没看出来吗?他就是上回您打鬼影森林中挖出来的那位。看那把独一无二的剑,那个天底下绝无仅有的狮子头盔,更不用说他可以驱策那么大一群可怕的幻灵。”说到最后两个字,他忽然放低了声音,仿佛因此会招来他们似的,“看来鬼影森林附近的贱民没有说谎,佣兵大王果然出世了。唉,天下要乱了哪。依我说,大当家,我们得早做准备。刚才不破之城正乱的时候,我们遵照命令,一直藏在商账里不动,后来听到街面上静了下来,还有战马出城门的声音,小四四不放心――是我和小四四不放心,就一起出来看看,结果从朱丽城主那儿听说您在战场上和追风家的路易公爵大人订了婚。小四四――我觉得您不可能这样做,后来朱丽城主也说您是被迫,所以我们俩就一直追到惊马大道尽头,看到路易公爵大人正组织人马下崖去寻您,说您掉下山崖,然后背上打开一把大伞,现在不知是死是活。我们一猜,就知道您是用了贩当当的飞伞,于是赶紧的回去找小蛇和小猪,又叫上小一一他们三个,朱丽城主也派了人,还有咱们的伙计,兵分好几路来找。不过话说回来,您跳了崖,怎么会遇到传说中的阿德斯大人呢?是他吧?他挟持您吗?还是他想抢走您?”皮特语无伦次、滔滔不绝的说着。
“他救了我。”孤儿听皮特说话都觉得累得慌,无力的轻声答道。
幸好,她从没贩奴去过追风家族的领地鹰岩堡,也幸好当当飞降的项目实施的时间不长,不然降落伞逃生计划一早就失败了。话说,她好像不是自己英勇跳崖的,当时还没出息的生出了投降之心,她只是不小心摔下去而已,当然这件事是个秘密,至死也不能说出来,否则她的大当家形象就全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