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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迅速考虑了一下自己目前的情况:站在人家房间门口,也不知道他几时回来的,看没看到我出来,所以只能含糊着就坡下驴,胡乱点了点头,还顺此说了一句,“下午不是还有决赛吗,你去哪里了?”
“关心我啊。”公羊潇洒微笑起来,却仍然让人看不出情绪。当然,更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谁关心你!”我哼了声,“我是嫌屋里闷热,出来溜溜,看到你不在,好奇罢了。你不是又要耍什么阴谋诡计了吧?”
“阴谋诡计?”他眨了眨眼,好像能看穿我的内心似的,害得我心头哆嗦,不自禁的避开他半步。他却忽然话风一转,“纷纷,你信也好,不信也好,我从来没对你使过阴谋诡计。”
不知为什么,我心头一热,忽然很后悔给他下药。当然那不是毒药,只是一点泄药,以前恶作剧时,找温太医要的。温太医说了,不会伤害他人身体,就是让人拉肚子,暂时性的浑身无力而已。
武功再高,也不能没力。我只是想让他突然变成软脚虾,让小武赢他一回而已。
可是之前,我总觉得他对我很坏,现在却突然有一丝怀疑:他对我真的很坏吗?还是,他想假意赢得我的信任,然后再害我?可是他刚才说了,从没对我用过阴谋诡计。奇怪的是,我居然有点相信他。
“进来坐坐。”他伸手推开门,就这么坦荡的邀请我。
我不愿意重回犯罪现场,就往后又退了两步,“我才不去你的房间!”
“那么你来找我做什么?”公羊潇洒略低下头,望进我眼睛深处去,“是为了小武吗?想让我在决赛中放水?”
我涨红了脸,嗫嚅了半天,居然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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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你身子没事吧?
公羊潇洒脸色一正,“纷纷,我不是不肯答应你,这个武冠军,我没有什么兴趣拿。只是你要明白,这就像在战场上对战,不施展全力,是对对方的侮辱。小武虽然憨厚,骨子里却有军人的骄傲,我若不和他好好打一场,他的自尊才会受伤。这是男人的荣誉,你不懂。”
“什么我不懂?我不是男人吗?”我赌气反驳。
他略摇了摇头,也不知是什么意思,就这么走进了屋里。他的房间一进门处,迎面就是桌子,他就那么直接坐了下来,倒了杯凉茶,送到唇边。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我一步就蹿了进去,抢他的茶杯,“别喝!”
“为什么?”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你在外面跑了半天,连肠胃也是热腾腾的,这时候喝凉茶,会拉肚子的。”我随便找了个理由解释。回想一下,还挺像那么回事的。
“那不是正好吗?我上不了场,就只能弃权,小武是当然的武冠军。今天他和赵关打的那一场,证明他当之无愧。而且,这样还不会损伤他的尊严。虽然他会不痛快,但天意难违啊。”
“他一定打不过你吗?”我又被他撩得生气,没提防杯子又让他夺回,就放在桌子上,他的手边。
“他一定打不过我,这你比谁都清楚。”他站起来,对我伸出手。
我呆住了,完全不能反应。
他的目光忽然柔和下来,就像天上的烈日被一朵白云遮住,光线瞬间阴凉昏暗似的,说不清的暧昧与温存。而他的手,像是要抚摸我的脸,最终却拐了弯,把我耳边垂下的一缕头发勾到耳朵后面。
“堂堂太子殿下,要时刻注意仪容。”他的声音凉而软,害我突然感觉有一股热血,从脚底直冲到头顶。
我掩饰羞涩的手段很简单,就是发怒,于是我打下他的手,瞪眼道,“谁都像你那样爱臭美,国子监又不许带宫女,我能自己把头发梳好,穿好衣服就不错了。”哼,在现代时,我听说有的皇帝连衣服也不会自己穿,更不用说这么里三层、外三层的校服了。
“好吧。”公羊潇洒也不生气。印象中,他从没对我生过气,不管我多么暴躁也一样。
随后,趁我愣神的工夫,他把那杯茶一饮而尽。
他喝了!他喝了!我足足呆了十几秒,恨不能让他吐出来。可是,没有办法了。
公羊潇洒宁静的微笑,在他的眼神下我无所遁形。忽然我觉得,他也许知道那杯茶被我做了手脚。那他干吗还喝下去?不不,他一定是不知道的,因为他这个人看不透,所以我疑神疑鬼罢了。
我几乎仓皇的跑出去,回到房间时,引起了阿邦的纳闷,“你怎么了?脸这么白?”
“遇到公羊潇洒了,气的。”我随便解释着,心乱如麻。
在这种心情条件下,时间又似乎变得缓慢,不,简直像停顿了似的。好不容易挨到决赛的时刻,我看到小武孤零零的站在擂台上,更是悔得肠子都绿了。
我是太子啊,行事怎么可以如此卑鄙龌龊。我为了自己的一时之气,居然用这种方法去陷害别人,顺手侮辱了自己的兄弟。我这种人如果坐上龙椅,这样一心为私,不顾大局,不识大体,大燕岂不是完了?那还不如就交给公羊潇洒呢。况且,就算公羊潇洒是我父皇的死敌,我也应该光明正大的和他斗,为什么要用这种无耻手段?
还有还有,一直徘徊在我脑子里的一个念头,不管我怎么压,它还是会顽强地冒出来。那就是:公羊潇洒从来没有直接伤害过我。真的,从来没有过。
我心里像长了荒草,伴随着脑筋的糊里糊涂,只不断的,一味的自责、后悔。而当我们出国子馆的时候,公羊潇洒的房门紧闭,也不知道他在不在里面。可惜,我没胆去看。
随着时间的推移,观众台上议论纷纷。擂台前的日晷慢慢移动着身影,酉时中本就天色黄昏,就算现在白天还长,也慢慢暗沉了下来。
就在众人等得不耐烦之际,一名校工匆匆走到武比的裁判处,低声说了什么。裁判长就站起身来,一脸遗憾地道,“一字并肩王的世子公羊潇洒,下午吃坏了肚子,如今正在医馆里诊治,不能前来比武,以弃权论。因此,本届大比的武冠军,就是武定国!”
话音一落,有掌声响起,却也有更多的惋惜之声。轰轰烈烈的武比,没想到以这种方式结束,还不如昨天小武和赵关一战。
小武站在擂台上,有些茫然,但更多的是失望和沮丧,这让我更觉得自己做了件大错事。
“纷纷,这事跟你没关系吧?”看我失魂落魄的,阿邦问。
我摇摇头,从小到大,第一次对阿邦隐瞒真相。或者,我怕他会看不起我吧?若这事传到小武的耳朵里,他也会生我气的。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可是,公羊潇洒知道我在他的茶里动了手脚吗?如果知道,他为什么还纵容我。也许我把他看得太聪明,他喝下那杯茶,就当着我的面儿,实际上什么也不知道才对。
神情恍惚的回到住处,我不时走到门边去张望。我很希望能看到公羊潇洒的房间亮起灯光来,可是一直没有。而小武和阿邦还在演武台那里,等着明天战比的抽签结果。于是,我就更心慌。
好不容易,看见有人从国子馆的大门走进来,我连忙惊喜的跑出去,见到的却是赵关。
“你身子没事吧?”我客气着。因为心里有愧,对赵关也失了牙尖嘴利的劲头。
赵关先是一怔,随后就笑起来,“燕太子,是不是想到明天的战比就害怕了啊,态度这么好,是要我明天手下留情吧。哈哈。你这样弱不禁风,又跟你的两个跟班分开了,只怕到时候有得受呢。”他之前被打得像猪头,早就失去了天真可爱少年的模样,而是于狰狞处见可笑。
☆、第三十二章 让我死了吧
但我顾不得他的外形,心中一惊,连忙问,“分好队了?”
赵关点头,“分好了,一共四队。由公羊潇洒、武定国、宋仙华、张书玉领队。”
“公羊潇洒?他没事吗?”我听到他的名字,心头一跳。
赵关没发现我的异常,切了一声道,“能有什么事?吃坏了肚子而已。他武功这样高,只休息一下就完全好了,刚才还兴致勃勃的去看抽签。”
我登时松了一口气。没错,我做了坏事,好在没有坏的结果。也许,以后我可以弥补。但是,心中还是有点迁怒公羊潇洒。他已经好了,为什么不回国子馆,害我担心这么久。
“没想到,武定国竟然那样强,不仅武技,还有兵法。他居然能领兵,明天我倒要好好看看。”赵关继续说着,之前他还伪装清纯无辜,可能后来通过这次大比,被刺激得露出真面目来,如今在我面前都懒得装了。
“我被分到哪一队了?”我抓住了核心问题。
赵关笑了,“你被分到公羊潇洒那一队,我被分到武定国那队,正好可以近距离观察他的韬略。文定邦嘛,也是武定国这队的。”他越说越高兴,忽然露出阴险的模样道,“四队同进十二姑娘山,是要混战的。若是武定国这队与公羊潇洒这队撞上,我是不会留情的,只不知他们是以公为重,还是私底下放你的水。”
我不回话,因为我被新问题震惊住了。
怎么这么倒霉啊,是不是流年不利?我和小武、阿邦分开就算了,为什么会被分到公羊潇洒的队。万一他知道今天我对他做了手脚,要报复我怎么办?我体力这样差,狼狈相难道还是要被他看个满眼?如果我掉了队,不是还要被嫌弃!我的自尊哪,还没战比就碎了一地。
还有,赵关和小武、阿邦在一个队里,就算他们想偷偷照顾我也不成了。若是遇上,难道真要对打?
想了想,我咬紧了牙。
待会儿我要和小武、阿邦说,真不幸遇到,他们必须动真格的。在赵关面前,我连板子都挨了,还在乎什么呢?有时候,竞争逼着人做不愿意做的事,但那也是没办法的。还有,我要提醒小武,绝对不能让赵关摸出真实的底细来。反而,阿邦要探探赵关才是。
正想着,阿邦和小武也进来了。看到两人的脸色,我就知道赵关并没有骗我。而这个死小子居然故意大声对我的两个死党道,“你们不必为难了,我已经告诉燕太子抽签的结果。今天都早点睡,明天卯时就要集合,一起上山呢。”
听他这样嚷嚷,阿邦的狐狸眼就流露出杀气,不过看到我似乎没事,立即就收敛了。别看平时危险来时,小武总站在最前面,事实上阿邦才是保护欲很强的那个。有时候,我觉得他把我当成他的宝贝,不许别人碰的。
接着,我看到公羊潇洒也进门了。大晚上的,他穿着一袭白衣,雪样的高华,刺痛了我的眼睛。而他脸上挂着淡然的微笑,似乎下午的事从没有发生过。
这人,就是这点让我抓狂,因为永远无法知道他在想什么,城府忒深了。不过他的脸色看起来还好,他又早说不在乎武比的冠军,我心里微微好过了点。
“记得,明天穿一双舒服的鞋子。”他忽然说了一句,风度翩翩地回屋了。
小武一脸伤感兼同情地看着我,“要不,纷纷你逃吧?”
“废话,大丈夫宁死阵前,不死阵后,你也别把我看得太没用了!”我吼,挺直了瘦弱的小肩膀。这是说给赵关听的,做给赵关看的。因为我眼尖地看到他的门留着缝呢,还有影子在那里一闪。
不过一个国子监而已,做学问的地方,以现代的说法就是三国中排名第一的高等大学。至于嘛,这样小的地方,却也有如江湖,校园里的江湖。人的纷争和争斗就这么多,利益就那么复杂,真让人头疼得很。
我祈祷明天的太阳不会升起。
但结果是肯定的:太阳不听我的话,第二天一早就高高挂在了天空中。尽管再不乐意,我也死心的认命了。
战比时,为了尽量营造战争的氛围,学子们都是穿戎装的,只是四队的颜色不同。小武那是队是红色,宋仙华那队是蓝色,张书玉那队是姜黄色,公羊潇洒,也就是我这队是黑色。
“太子殿下,咱们比较幸运,这种颜色到晚上比较容易潜伏和隐藏。”跟我一队的某学子对我说,样子还挺兴奋的。
在国子监后门的巨大空地上,四队人马已经整装待发。因为是抽签决定谁能参加,谁不能参加,所以那些没抽中的人还一脸遗憾。若不是昨天赵关知道我被抽中,我恨不能今天找个人换换。对我这种体育差生来说,绕着国子监快步走都要了我的小命,何况还要进山?打仗?野外生存?天哪,让我死了吧!
老天很仁慈,不让我死,非得让我受了罪之后再死。
卯时三刻,曹大祭酒掉了几句书袋后,四队向十二姑娘山进发。黑队是最后一组,红队经过我身边时,小武和阿邦都对有丢过来或同情、或鼓励、或心疼、或者含泪的眼波。当然,赵关的眼神是挑衅的,让我觉得他脸上的青青紫紫真的太少了点,要是能把他眼睛戳瞎,我想必会更愉快些。
我们这些人,都是大燕的未来和希望,全国顶尖的少年,所以战比之前,不止是国子监女院的学生们,连知情的百姓也都来了,就和欢迎军队去边疆打仗那样没有区别,只是以各年龄层的女性居多。
各队的队长站在队伍的最前面,自然是最引人注目的。后面的队伍,按个头大小排列,矮子站在前面。如果我是女生,我的个子算高挑,但和男人混在一处,自然是最瘦小的,所以直接跟在公羊潇洒的屁股后头。
☆、第三十三章 他这是心疼我?
同样穿着戎装,同样套着锁子甲、挎着箭袋,同样戴着皮头盔,顶上垂着各色缨子,同样负重二十斤,提着足有五斤的佩刀,可为什么公羊潇洒就神气得天兵天将,在一群制服男中都能一眼就看到他,而为什么我就像打败的散兵游勇?
我长得也不差啊,全大燕少女梦中情人排行榜第二名。可能、也许、大概是气质的原因。
就这,我还听到有姑娘们偷偷议论。
“咦,快看,太子殿下也参加战比了诶。”
“啊呀,是王世子那一队。这下好了,我有倾向性了,我就支持黑队,排名前两名的美少年都在这队!”
“我还是喜欢碧眼小狐狸和黑色豹子头,所以我支持红队。”
“嗯嗯,另两队虽然也有美少年,但终究平凡了些。”
“可惜齐太子也在红队,给红队减了分,那……我还是押黑队。”
“不过太子殿下今天怎么这个造型,愁眉苦脸的啊?”
“你懂什么?这是最近才流行起来的,叫做颓废中带着杀气。瞧见没?太子殿下那勾魂摄魄的眼神,摆明就是于不动声色中见惊雷。”
我还惊雷?我纯粹惊慌好不好?
其实十二姑娘山的景致非常好,是京城附近的名胜,不然我也不会经常带着小武和阿邦跑去玩。但前提是,我会坐马车到山下,然后有人用滑杆抬我上山,就算偶尔走路,小武还会背我的。而不是这样用自己的脚走着去,身上还背着二三十斤的东西,还不算这身盔甲的重量。
才离开国子监没多远,甚至连城门都还没看到,我都能感觉我细弱的小腿开始发软,打起哆嗦来。而我和公羊潇洒之间的距离有点大,影响了后面的人。
“咱们大燕,是马上得的天下,皇上也都是马上皇帝,所以尊重武学。太子殿下,可不要让百官和万民失望啊。”突然有人在我耳边说。
我一抬头,居然是顾荒城。自从八月十五遇到刺客,姓顾的那女朋友,好像叫曹远芳的要行刺于我,我们还一直没有单独说过话。此时,我目光如电的扫射他,想知道他是不是在嘲笑我,就像赵关那样,结果却看出他一心忧国忧民来。
他是战比的裁判官,带着一队真正的军人到山上维护秩序。虽说战比每年都有人受伤,可到底参与者全是国家未来的栋梁,必须要保证生命安全。而且,还要提防有人想赢心切,犯规或者施展阴谋诡计。
而他的担忧虽然是好意,可隐约的意思就是看轻我么,觉得我坚持不下来么。偏偏就在这时,跟黑队并行的红队中,有一人扭过头来,冲我“友好”的笑笑,却是赵关。
顿时,我把心一横。本宫绝不能让人看轻了去,精神强大,有时候也能胜利的。
想到这儿,我挺直了小脊背,把愁眉苦脸的神情,换成了英勇就义的样子,死死跟着前面的公羊潇洒,拼命让自己不掉队。好不容易挨到了城门外,我已经气喘如牛,累得七死八活。
“太子殿下,您身子不舒服吗?”有多事的本队学子问。
我挥挥手,用心呼吸,免得它骤然停顿。
“可是太子殿下的脸上没什么血色啊。”又有人关心。
我怒了,“本宫长得比较雪白,不行吗?”
“原地坐下休息,一会儿就列队出城。”一直一言不发,连回头都欠奉的公羊潇洒突然说。
我等他说这句话好久了,不过虽然想立即瘫倒在地,却顾忌着形象,先是把负重的包裹卸下来,又解下佩刀,这才斯斯文文的坐下。天知道,其实我本想扔下东西就躺倒的。
公羊潇洒没有坐,而是沿着队伍向后走,清点人数。等他往回走时,把他的负重和刀,与我的放在了一起,然后坐在我身边默不作声。
我觉得他在担心,担心我拖了全队的后腿。按以往的经验来说,掉队的人越多,扣的分数就越多,名次就越往后。若是被其他队俘虏了,还要把分加在对方的身上。我想,赵关一定希望抓到我吧。我已经和小武、阿邦说好,若到了那地步,不许他们扯赵关的后腿,因为我宁死也不会被抓的。
休息的时间总是短暂的,我觉得屁股还没坐热,集合出发的鼓声就响了一通。我满怀悲伤的站了起来,认命了。公羊潇洒没立即动身,而是帮我把负重背好,又把佩刀递给我。他这样照顾我,我本来就很纳闷。然而瞬间,我又觉得身上一轻,立即抬头诧异的看向他,就见他像没事儿人似的,拿起自个儿的负重和刀,指挥列队去了。
负重本来足足有二十斤,其实就是沙袋。现在我背的沙袋样子没变,只是却轻得几乎不存在,好像里面装了棉花。而佩刀,我甚至不敢抽出来看,因为轻的就像纸板做的。
他这是心疼我?不不,一定是怕我掉队,于是作弊了。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手段,居然避过了出发前的整装检查,把这种西贝货带在身上,刚才趁着过城门的休息时间,就换给了我。
我内心挣扎了一下,最终还是节省体力的心思占了上风,接受了他的“好意”和可耻的作弊行为。事实证明我是对的,因为出城后,又步行了约一个时辰才到达十二姑娘山脚下,我如果不是因为提着一口气,不想让赵关看扁了,是绝对坚持不下来的。
四个队长从总指挥官,也就是裁判官兼保镖顾荒城那里拿了四个腊丸,回到自己的队伍里时,才捏开来看。
那是一张山形图,上面标红点的部分是必须收集的东西,每个队都不一样,必须全部收集到才算成绩有效。这一阶段,四个队不会互相干扰到,也会慢慢会在山里分散开。然后到了半山之时,有一个标蓝点的地方,那里藏着一方玉印,是我父皇亲自雕刻的,上书勇者二字。
为了这勇者二字,很多人在这种演习时刻也很拼命的。
☆、第三十四章 我自己能走
这时,四个队开始有竞争,因为玉印只有一个,得到它,就接近了胜利。但就算先得到玉印,也未必就能走到最后,因为其他队也可以发起进攻,再抢夺回来。最后,类似于山地越野赛,要拿着玉印到达山峰顶点,才算最后的赢家。
前期,是考验行军的方向认知,还有行军的秩序。当然,其中也要克服野外的种种困难。
中期,考验的是各队的组织协调及攻防的能力,要抢夺的,要守护的,怎么分配军力,怎么以最小的代价得到最大的利益?如何诱敌,如何御敌,如何扰乱对方,减少己方牺牲……说白了,考的是兵法中的东西,以及面对突发情况的灵活应对。
末期,当然考较的是毅力。这个时候,大家都非常疲劳了。面对着前面的险境,后面的追兵,要如何坚守最后的果实,看的就是心志和整体的安排得当。
不得不说,战比设计得相当合理和实用,又有针对性,虽然学子们没有现代那种模拟战争的游戏装备,就是被仿真枪打中,身上有了印迹就算死的那种。但古代人讲诚信,只要被包了布的刀劈到要害,学子就会自动进入牺牲队伍,不再参战。最后战局的综述,也是各队队长自行报告,再收裁判官根据事实评判,并没有电子监控什么的。
小武那队如何,我不知道,但公羊潇洒又让我见识到了他的另一面。若大燕最后内乱,要靠打仗来决定天下归属,若我没有小武和阿邦,我绝对会输给他。越是看他指挥若定,还能控制手下队员们的情绪,方位判断精准,我越是心下冰凉。一字并肩王不满我父皇许久,但他迟迟不肯动手,就是因为我父皇足够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