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白真睿智,看来被包养的男人中卧虎藏龙呀。
"我怕你报复我,所以提前准备杀手锏。"我急智还不错,所以临时编造一句。
"那我欢迎你把这照片寄到报社去,如果你没有各大报刊、杂志的电话的话,周一我叫我秘书拿给你。"他一把夺过我的手机,因为我一手被他抓住,另一手还托着小鸟,没办法反击,只能瞎嚷嚷着,任由他翻看照片,"拍得不错,如果能被采用,对我们的电影是个极好的宣传。"他说着,又把手机塞到我手里。
我看着他,见他严酷的眼角弯出一个好看的弧度,我相信此刻我的神情一定极其白痴,可白痴也有瞪人的权利。所以,我瞪,试图用眼神杀死他!
"眼珠子要掉下来了,蜡笔小新。"他嘲弄地笑,"你行动之前怎么不动脑子想想?男未婚、女未嫁,有什么丑闻味道呢?只有佳话传扬。再见。"说完,他一推我,转身回去,那扇大铁门"砰"的一声,在我鼻尖前不到一厘米猛然关闭。
今天输得真惨!
我很有风度地承认,昂着我已花了妆的脸,挺着我C+杯的胸,迈动我挂彩好多处的腿,走在东湖碧景别墅区的柏油路上。
大夏天的,路上连个打扫卫生的都没有,路面被太阳晒得像化了一样,看来有些朦胧扭曲。还好,这边绿化非常好,我尽量在树荫下走,斜挎背包,手提小鸟。因为我怕小麻雀在我掌心中太热,所以用小手绢包着它,提在手里。自从上回见到林泽秀后,我也把纸巾改为手绢用了。
可是刚才被保安送过来时并不觉得路远,怎么用人体11路走,显得路长得没有尽头呢,如果是直路的话,距离大门还近点,偏偏这条路还曲里拐弯的,我想穿越草坪,又怕被逮到罚钱,这么贵族的地方,只怕罚金也比别处贵吧?
所以,我走,我走,我走!慢慢地,站如松、行如风的走姿变成了弯腰驼背龟爬蛇形,恨不得在地上滚才好受点,想当年我练一字钳羊马时都没这么累。
好不容易看到了前方的大门,虽然只有火柴盒大小,但总算有了逃走的希望。我露出激动的笑容,可这点高兴劲却连一秒也没有持续,因为身边呼啸着开过一辆车子,正是林泽丰带着那个玉女明星,扬长而去。
他车牌后四位是7456,那谐音--嗟乎--简直气死我了!
我来林泽丰家洗澡前,我的秀秀还告诉我说可以搭顺风车去他家,现在看来,他这孩子真是很傻很天真,他的禽兽大哥把一位可爱的淑女就这么扔在日光下曝晒,连一丁点儿的仁慈,一丢丢的怜香惜玉,不,是连一点儿人类基本的同情心也没有。
没人救我。
女人真愚蠢,一到危难的时候总是会希望有白马王子从天而降来救她,多大年纪也一样。这不,我就这样想了,虽然知道不可能,可还是不停地想,然后不停地在脑海中抽自己的嘴巴。
怎么没在林泽丰家喝点水呢?洗了澡后口好干,现在嗓子要冒烟了。怎么不早把脚上的鱼嘴坡跟鞋换下去呢?那样至少不会脚疼。我感叹着,走到距大门百米之遥的地方,感觉我就是沙漠中的人,距离水源才几步,却再也走不动了。
神啊,派个人来救我吧!
我喊了一句,正要抽自己一巴掌以保持清醒,认清现实,却见那扇巨大的铁栅栏门开了,一辆黄色保时捷缓缓滑行到我的身边,停下。
车内,林泽秀对我微笑着,我看不到墨镜下他的眼睛,但他的语气明明就是说:我来救你了。阳光下他的脸庞似乎被镀上了一层缥缈的晕光,"小新,我来接你,上车吧。"
很奇怪,我应该欢呼的,可是我哭了。也不知为什么,我落了泪。
林泽秀吓了一跳,连忙从车上下来,圈住我的肩膀问:"怎么啦?怎么啦?"
"我--脱水。"我语无伦次,连忙抹掉泪水,"我是激动的,走累了,看到你来接我。"
"唉唉,这哭什么呢?来,快上车。"他拉着我到副驾驶位,扶我进去,还小心地护着我的头,动作体贴又温柔。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哥居然把你扔在这儿,我以为他至少还保有基本的风度。"他关好车门,就向我道歉,"你怎么不打电话给我呢?"
"我气忘了。"我努力调整情绪,"你怎么找到我的?"
"我就住在西湖嫣霞,与这边仅一湖之隔。"他无奈地笑笑,"我哥已经到我家了,我看他的车里没你,于是就找你来了。可是小新,你为什么这么狼狈?"
"为了救它,这家伙掉进玫瑰丛了。"我举起手,给他看看手中提的小麻雀,"我私闯了你哥的书房,用了他两根火柴,他很生气。"
林泽秀瞳仁一缩,似乎明白了点什么,却不说破,这也让我更加好奇。照片中的女人究竟是谁?可是我不能问,交浅言深的问题还是放下吧,只希望那女人和林泽秀没有瓜葛就好。
"别怪他,每个人都有不能被触碰的东西。"他轻轻道,似乎还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然后发动车子。
"你说得对,是我莽撞了。"我点点头,如果我有错,我就会承认,虽然那是为了挽救一条生命。
"不用自责,这只是你的善良,其实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直来直去的性格。"
"这有什么?很普通的气质。"我耸耸肩,觉得他是在客套。
可他却很认真地看了我一眼,"不,这很难得。至少,在我身边没有这样的人,所以小新,你对我来说是很独特的,而且你还会武功。"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所以保持沉默,半天才问:"这是夸奖吗?"
他笑着点头,"当然是夸奖,为这个,我才喜欢和你相处,和你说话。不过--你性子太率真,什么事都要分辨出是非曲直,其实这个世界远不是这么简单的,你会吃亏的。"
"如果你说的是我和你哥的冲突,我记得你一直采取的是怂恿的态度。"我有点恼火,第一次对我的梦中情人生气。我做出那么多不可思议的事,虽然是我自己不理智,但他在一边推波助澜也起了相当的作用。
他眨眨眼睛,显得很无辜,"是的,这确实怪我,不过你要原谅我,小新。只要能和我哥作对的事我都愿意去做,当然不包括公事,这是习惯。"
"这是变态。"我气得瞪他一眼,敢情他是拿我当枪使,我一个大好青年就这样成了富家公子手中的武器,亏我还不自知,挺高兴地让人利用了。话说林泽秀年纪和我一样大,没想到这么孩子气,而且他还那么恶趣味,以和自己的哥哥作对为乐。
他为什么这样?心理年龄几岁?果然富人家的孩子精神健康都成问题。
"停车,我要下去,再不停,我就跳车了,然后和警察说你性骚扰我!"我突然大发脾气。
"别生气啊,小新,我不是耍你,而是你真的能气到我哥。"他把车停在路边,握着我的手,"其实他并不是个易怒的人,性格冷静坚毅,处事果断,如果你见识到他在生意场上的手腕就知道了。可不知是为什么,你总能气得他暴跳如雷、失去理智,这实在太难得、太有趣了。"
我和林泽丰斗得像乌眼鸡似的,他还说有趣?!怪不得人家说漂亮的男人没良心!
"这就是传说中说的犯相,笨蛋!"他直率得让我气不得、恨不得,但这些日子来心里的那点点成就感瞬间幻灭了。原来,林泽秀不是对我有好感,而是我能气到他哥哥,所以他才接近我。
"是啊,是啊,第一天见面时,我就发觉了,所以我不能错过恶整他的机会。小新,或者开始我是借用了你的能力,我真心道歉。但是,我刚才看到你在大太阳底下,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小新,我发现我真的想和你做朋友,否则,我何必告诉你这些来,让你讨厌我。"
"什么意思?"我戒备地望着他。
他眼神闪闪,很真诚,似乎有些期待,"其实我不习惯和别人很亲近,可是现在我想接近你,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你考虑一下,我先下车买点东西。"他说完不等我回答,就跑到路边的一家小超市去了,留我一个人在车上。
我可以立即离开,但我没有,反而很冷静地想了一下他的话和我最近的行为。
他说的话像是重逢恋人间说的,我弄不清他是真心还是假意。如果是假的,为什么他的眼神能如此清澈,虽然还有点好玩的神色掺杂在里面。可如果是真的,这太不可思议了。
不错,我放弃了自己自由的生活进CES,就是因为在一张碟中看到他,一见钟情,当时我考虑的不是名誉金钱什么的,只是冲动,因为看到他就动了心,有爱情的感觉。这是不理智的行为,有点脑子的人就不会这么做,可我就是做了,只是不想一生中都循规蹈矩,想疯狂,哪怕一次。
而王子为什么爱上灰姑娘?他是瞎的还是有毛病?放着条件好的女人不甩,死乞白赖爱上平凡女,还寻死觅活,非她不可?肯定不是这样,一定是有原因的。或者因为她穿上水晶鞋后无敌的美貌与纯真,或者是因为她的出现足以让王子挑战世俗,有刺激感。
我占了哪一样?似乎一样也没有。我只有兔妈的小杂狗理论,虽然品种与外貌不佳,但因为接近而产生感情,彼此了解,之后永不分离。
说抽象一点儿是缘分,说白一点儿就是融入对方的心灵,然后相爱。
那么林泽秀说现在要尝试和我做朋友,也许,我应该答应他,因为这样才能相互了解,而至少,在他利用我这件事上,他说了真话。
"想好了吗?"他拿着几瓶冰镇饮料和水,还有一小包药棉,坐进了车里。
"你以后还会用我对付你哥吗?"我问。
"有机会就会。"他想也不想,实话实说,"不过不是利用你,是我们两个同党。在这件事上,我绝对不会瞒你任何事。你信也好,不信也好,就是这话。"
"如果我没有对付你哥的本事,你还会和我做朋友吗?"
"不会,因为那样的话我们不会有之前的交集,我也不会喜欢上你的个性。"他直率得让人窝火,但随后解释的话却让人舒服,"不过,你现在就算失去了对付我哥的能力,我也一样和你做朋友。"
"那好。"我点了点头,"我今后躲着林泽丰走,再不和他有瓜葛,也就是说,我不会对付他了,这样呢?"
他一笑,拍拍我的头,"我们照样重新开始。"
我接受了他的建议,而事实上我无法拒绝。因为他先是递了一瓶冰镇饮料给我,让我解渴降温,然后把我的腿抬到他的腿上,用药棉蘸水,轻轻擦洗我腿上受伤的部分。
那都是些小伤口,我自己都没在意,我也没说过渴得要命,可他表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实际上却细心地注意到了这些。我不管这是他泡妞手段高还是什么,反正我从来没受过这样的温柔对待,就连我娘对我也只有呼喝,当然我不是说她不疼爱我,但我的粗鲁是有家庭根源的。
"行啦,现在洗洗你的小花脸就OK了。"他的身子略微后倾,看了一下我的腿和脸。
我连忙把腿放下来,扯了扯裙子,在车里和他谈了半天才开始注意自己的形象。还好,身上的衣服还算整齐,就是头发因刚才在太阳底下暴晒而乱了点。
"你很喜欢动物吗?"在我用湿纸巾擦脸的工夫,林泽秀好奇地指了指那只小麻雀。
"因为它们生活在人类中,比较弱势,没人帮助。"我随意答,也正是我心中所想。
"我没看错,你是有侠气的人,对一只小鸟都这样好,少见的姑娘。"他试图碰一下小麻雀,可那小东西似乎觉得危险,拼命挣扎,吓得他缩了手,"好像动物很听你的话,有什么秘诀吗?"
我心里一哆嗦,"动物是敏感的,它们能本能地判断谁可以信赖。"
"就是说我不值得信赖?"
"你是邪恶的狐狸。"我开了句玩笑,心中却感觉不舒服。今天林氏兄弟似乎都对我和动物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怀疑,虽然他们不可能知道我有异能,但因为这是秘密,我特别不愿意被人注意。
"第一次有人这么说我是狐狸,这也是新奇的体验。"他叹了口气,脸上没有不悦,"我们去哪里吃饭?"
"不是去你家吗?"我意外地看了他一眼,虽然我不愿意和林泽丰碰面,免得我消化不良,但之前的约定就是这样啊。
"不去了,让他一边生气一边挨饿吧。"林泽秀驾车拐了个弯,把西湖嫣霞别墅区甩在后面,"他那样对你,我还给他做饭吃?休想哦。"
"看你说的,他又不是傻瓜,你不回去,他就会打电话催你,或者叫外卖,再或者干脆带着那个玉女明星到高级餐厅吃。"我失笑,终于再次深刻地领略到我娘语录的精髓,男人啊,不管多大年纪都是孩子,总要弄出些无聊的把戏来。
"对哦,你不说我还忘记了,帮我把手机关掉。"他把手机塞到我的手里,"没有消息的话,我哥是不会离开的。他这个人非常执著,我觉得他有强迫人格,因为他说要等一个人的时候,就会一直等,一直等,死也不会放弃。所以我们吃了饭,再逛逛街,我差不多十点到家,再给他带点吃的好了,这样也给你报了仇。"
他似乎话里有话,但我不置可否,把玩了一下林泽秀的手机,不过细看之下难免吃惊。土包子也是有眼光的,他这手机绝对是奢侈品,机壳是贵重金属,按键上镶嵌碎钻,估计怎么也得几万块,甚至十几万。
他看明白了我的眼光,解释道:"作为亚洲三大奢侈品公司的代言人,我必须保持这个品味,虽然我并不喜欢这么奢华。其实这还不算什么,你知道俄罗斯的JSC Ancort公司吗?他们推出过一部由全世界最著名的奥地利奢侈品大师彼得·阿洛森设计的奢华手机,价值是130万美元,手机外壳是以纯白金和黄金打造的,机身两侧镶嵌了50颗钻石,其中包括10颗最昂贵的蓝钻石,Ancort的logo和导航键是18K的粉色黄金,导航键上还镶嵌了28颗小一点儿的钻石,简直奢华到极致了。"
"那有什么用?"我听得目瞪口呆,"手机的功能不就是打电话吗?信号强,外形可爱就好了。"
林泽秀微笑点头,"你说的没错,不过这是一种概念,我们公司就是贩卖这种概念的,而且非常赚钱。"
我关掉他的手机,连忙又还给他。好家伙,万一给他弄坏了,我可赔不起。不知道林泽丰的手机是什么样的,幸好之前没给弄坏过,以后我就当自己是老鼠,他是猫,他在我身边十米之内,我速闪就是了。
"不要那么紧张啦,我希望我们在一起时,你不要有负担。"他歪头看看我。
没有负担才怪!我心里想。
为什么他不能是个普通的公司白领,或者是个邮递员呢?小区保安也行呀,那样说不定我会更快乐些。
晚上我们吃了一顿豪华大餐,进那家餐厅的人都穿得很优雅气派,就我是街头风格,不过林泽秀不以为意,我也没什么好紧张的,干脆大大方方地跟着他。
他知道我没来过这里,所以直接殷勤地点菜,没让我看菜单,再加上那侍应对他的态度,明显他是这里的常客。而吃饭的时候,我感觉到了四周射来的目光,让我如芒在背,大概以为我是他的新女友吧。
我心里隐约有一丝得意和甜蜜,但随即提醒自己目前和他只是"朋友",不要太出格,否则关系会倒退。
晚上他送我回家的时候,在小区门口遇到了股神贝。我当他是透明,而他假装蹲在地上系鞋带。因为我和林泽秀说了一会儿话,他系完左脚系右脚,系完右脚再系左脚,然后实在没招了,就装着观察蚂蚁的生态活动,趴在地上一会儿,神经兮兮的,等林泽秀一离开,他飞奔如兔,一下窜到我身边。
"小新,本事啊,居然这么快钓到了有钱的帅哥。真没看出来!"他搂着我的肩膀,使劲挤压,"虽然他长得比我还差一点,但比老白还是强的。"
我一点他麻穴,他立即放开了手,"提醒你,虽然是朋友,可你总这么自恋,我也会吐的。今天晚上吃的大餐呢,可舍不得全吐出来。"
"原来上高级馆子了,味道如何?"他又凑过来,挺英俊的脸,却笑得无比猥琐。
"说实话,不如我妈的饺子。"我耸耸肩,"我觉得那种馆子的菜都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吃的。"
"这是你低等人的胃口在作怪。"他不屑一顾,"但是你和他--关系明确了吗?"
"哪那么快,我进公司才一个多月。他说--"我看了贝贝一眼,他正紧张又八卦地看着我,"他说要和我做朋友。你说,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永远是两条平行线?还是有什么暗示?"
贝贝露出很超然的模样,摇摇头说:"跟你说吧,小新,男人有时候看起来高深莫测,而且很有理智,实际上根本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所以不必揣测,继续相处看看好了。说不定时间久了,你会发现你并不喜欢他。"
"你什么意思?"我停下脚步,怀疑地看着他。
他兴奋地搓搓手,眼神闪烁得有点不怀好意,"意思是--你其实不用一棵树上吊死,因为我又给你找了个备胎,周末去相亲吧?"
15奇怪的豆男
我不理他,他就不停地说那个男人多好多好,但我一句也没听进去。
"喂,给点反应行不行?"他终于气馁。
而我忍无可忍,"你家在街对面,别再跟着我,不然我揍你。"
"你揍死我吧,因为我已经和人家约好了,你不去,我言而无信,就会去羞愤地跳楼。"贝贝拉着我的手臂,"人无信不立,做人的道理我懂。"
"去死吧,你!"我被他缠得没办法,"你要真懂做人的道理,就该事先问问我才行,凭什么你就帮我决定了?不去!"
"做哥哥的给妹妹介绍个男人,看得过眼就得了呗,还用商量。"他拉我到路边,以窃窃私语状说,"不过是吃个饭,看把你吓的。"
"什么时候你成我哥了?"我想推开他,可他不走。
"我们有兄妹感情就行了呗。难道--"他做出大吃一惊外加羞答答的样子,"难道你暗恋我?不瞒你说,小新,你有机会的,其实我对你--早就--"他给我使了个眼色,还用胳膊肘碰碰我。
我打了个冷战,明知道他是在逗我,但仍然无法抵抗寒意,我抑制不住。我这个命啊,可真是苦,怎么交的朋友都不正常?所谓物以类聚,难道我自己也有点问题?
"今天就是周末。"我可耻,我承认,我自我谴责,因为我屈服了,贝贝缠人的功夫是一绝。
他说得对,不就是吃个饭吗,可是--
"谁请客?你要提前说好。上回你给我介绍那韩国小子纯粹是找饭辙的,现在他还经常骚扰我,想搭我的顺风车到黑屋夜总会钓有钱的中国女人。"
"我说的周末是明天,周日。我给你订的时间是下午三点钟,这样你们逛一会儿街就可以开动了。"贝贝看我松了口,脸上露出了非常淫荡的笑容,让我严重怀疑他把我卖了。上回那韩国人不就是吗?
"上回的事是失误,我哪知道他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贝贝很罕见地露出抱歉的神色,"但这回这个可不同了,是我一个小兄弟,还是校友学弟,人老实,长得也帅,也有正当职业,在一家金融公司工作。你放心吃你的饭,他保证会付账的,那孩子忠厚。比你年纪还小四岁,才二十五,那真是英俊少年,随便乱摸还不要钱。"
"你们两口子就没给我介绍过好男人,不是牛郎就是吃白饭的外国人,这回能好到哪儿去,我不相信你!"
"那你明天是去还是不去?"他小心翼翼地看我,还眨了两下眼。
"在哪儿见面?"我没好气地问,真是败给他了,"我可说好,就这一次了。"
"我家小新最可爱了,善解人意,拯救万千单身男青年于水火。"贝贝拍拍我的肩,那力气,哪像是对待一个姑娘。
"就附近那个小公园,你带着那把白底红心的伞,他会打一把相同的。"他说,看着挺高兴,"我知道上回老白去接你,把那伞弄丢了,所以我买了一把新的给你,明天早上给你送过来。这样,我请你吃早点。"
真想杀人哪!要不怎么古代人都想当侠客呢,可以随便杀人,而不必负责任。他还有没有点新鲜的了,同样是二十五岁的男人,同样在那个小公园,同样的雨伞,也许还会有同样的结果。
唉,明天身上带点钱吧。而且我发誓,这是最后一次听从贝贝的安排了。
第二天下午两点半,我就到了约定地点,而且没拿着那把伞。
跟一群怪胎在一起,不精明点不行,这回我提前到达,然后躲一边观察,如果那男人情况很糟糕,我说两句话就走,免得在震惊之下做出模棱两可的反应,浪费双方的时间和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