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会理会你的威胁,对吧?”
果然,施浩晨的脸越发阴沉。
安翊龙抿了一口酒,像是深思,也似待他发言。施浩晨拼命压下
已经冲上了喉咙的怒火,沉默不言。
许久,安翊龙才说:“不要逼她,你逼她,就是逼死你自己。不管你信不信,那孩子只是太过死心眼了,很多事都看不清。她是我的女儿,我自然是要给他最好的,我想这点我们应该能够达成一致的。”
“假如你要她在你身边不离开,给她时间和空间,到她看清楚想明白了,自然是对你死心塌地了。”
施浩晨此时正在怒火中烧,根本没有心情理会安翊龙的言辞。他冷着脸离开,只想马上将她这个不知死活的女人捉回来。
“等一下。”安翊龙叫道。
他没有回头,但停住了脚步。
“你们那些糊涂账,我不想替你们算。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一句,还能偿还的债,记得及时还清。”
施浩晨将不解的目光投向他,他低着头摩挲着手中的酒杯,垂头投下的阴影半掩了他的表情。尽管如是,施浩晨还是看到这个曾经在黑道上呼风唤雨的男人,居然也会有如此柔情的一刻。
第四十三章
那日中午,安凝木趁着他与安翊龙吃饭的空档,就那样逃了。
他飚车回去后,本是抱着一丝的希望,认为她多多少少也不会那样的绝情。只是,他一道一道房门地打开,房里都没有她的踪影。最后来到主卧,他已经按捺不住,一脚就将房门踢开,那可怜的门锁因他那暴力的对待而严重变形了。
房间还是老样子,隐隐中还有她那甜美的气息。一床的被子还没有叠好有一半还歪歪地拖在地上,那厚重的窗帘没有拉开将室外的光线完全遮挡,床头柜还摆在昨夜她还剩的半杯水…
静静地站了一会儿,施浩晨强忍着满心暴动,去将那窗帘拉开,“唰”的一声,午后的阳光渗进房间。他缓缓地坐到床边,低下头便发现了枕头旁边露出了半段白色的东西,他将它拉出来,原来是她的手机,上面仿佛还有她的残留的温度。
走得真干脆!
这个世界上,确实也人不怕死,但让他好奇的是,为什么还会有人不怕死得很惨?
希望她走得既聪明,又漂亮,不要再落到他的手上。
第二天他便赶回了G市,回到公司就开始行动,他雷厉风行,目标明确地集中资金全数对准了安氏,吓得替他处理了一个多月业务的总理几乎失常,以为他做错了什么决定,让他家老大暴跳如雷。
很快,新闻头条又再现安家的报道。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后果更严重了。一向走在行业尖端的安氏集团突然出现了极其严重的危机,其股票被大量地恶意收购,使得这个集团摇摇欲坠,岌岌可危,随时都有坍塌的可能。
只是,出乎他的意料,安家仿佛没有做任何的反抗,甚至连最起码的资金注入也不曾有过。
虽然这样将安氏往死里整,是很不地道,但是他已经气疯了。
没有一件事,能够比被自己看在眼皮底下的人突然失踪来得更可怕了。他那两天就发现了她貌似不对劲了,只是他太过自信,根本不把她那点小心机放在眼内。而且,安家的人他早早就已经让人盯紧了。可惜,千算万算,唯独算漏了吴家在香港的势力。
接下来的日子,他倒是如往常一样,将大多数的精力放在公事上,他一边高调地打击着安氏,一边发散人手寻找着安凝木的下落。
当日,他就几乎已经将这个香港翻了个遍,只是连她半个影子都没有找到。接着,机场出入境记录已
经被他的人翻烂了,却依旧没有找到那个让他几乎气死的女人的踪迹。于是,他又转移了方向,自国外搜罗信息。
尽管世界那样大,要是有心找一个人确实不难。可惜,就算世界很小,只要有心躲一个人,还是会成功的,就算你就出现在他眼前,只要你屏住了呼吸,他便会看不见你。
大约是过了两个月,安氏已经被打击成一个空壳。新闻几乎天天都在报道,但一直不见有任何人出来澄清或者做任何事。
如此费劲心机,不过是想让某个人知道。只是,效果很理想,却达不到他真正的目的。
渐渐地,他的满腔怒火终于随着时光的逝去而渐渐平息,取而代之的是无穷无尽的想念。
想念,确实是一件很让人疯狂的事,任何一个普通的动作或者对话,都极容易让他想到她。她就像早已经镌刻在他的生命里,无论她走得有多远,但她的一切依旧与他共存,与影相随。
那一夜,他整夜未眠。天微亮的时候,他走到书房,将置于抽屉里的一份文件放入了碎纸机。看着碎纸机吐出的一丝一丝纸条,他显然是松了一口气。
他决定了不再咬住安氏,他决定不再逼她了。她离开以后,他想了很多,他觉得他们两人一直就像小孩子玩泥沙,一向我撒一堆沙子,我就向你撒你两把,最后大家吃了满嘴的沙子,还要互相亲吻纠缠。想到这里,他居然还笑了,像一个疯子。真不知道这个如此幼稚的人,是否自己。
既然她要走,那他也随她的意好了。她走了一次,走了两次,都是这样毫无预兆的。以前或许他能够确定什么,但现在他不敢了。有时折腾着折腾着,他也有点累了,离开了也好,就当给大家一个喘息的机会吧。
只是,他那满溢的想念,又当如何?
一次应酬,他倒是在酒店里遇到一位与她极像的女子。远远看去,无论是轮廓还是身形都与她相似。
他像是着了魔似的,视线黏在她身上,无法移开。直到那女子也有所察觉,转过头来。
那女子的表情,先是不解,接着是惊讶,再是欣喜,最后全数敛起,只给他一个温婉的笑容,说了一句“施总。”
两人的目光交织在一起,那样□裸的邀请,让谁也会懂的。
一切都那样的水到渠成,都市男女,一夜销魂。
当那女子千
般妖娆万般抚媚地褪下浴袍时,他的黑眸迅速一眯,然后将她压在床上。他的手抚过她的腰,沿着肚脐向上游走,最后停在她柔软的左胸上,手指收紧。
很不一样的触感,但他觉得恶心。
原来习惯了一个人,是这么的可怕。
想念与寂寞已经将他腐蚀得丧失了理智,他开始对身下的女子疯狂地施暴,仿佛她就是将她折磨得不成样子的人。
起初那女子只是咬住唇,随后也忘情地尖叫,拱起身子迎向他。
他神色高深莫测,让人看不透他欲意何在。
当那女子满脸潮红,目光迷离地看着他的时候,他的同样也在看着她,只带着纯粹欣赏又或是看戏的眼光,没有半点的欲望和冲动,连浴袍还是整整齐齐地穿在身上。说起来有点卑鄙,他只是通过拨弄另一个人的兴奋点从而解脱自己罢了。
那女子终于被他撩拨得失去理智,□声不绝,随后更是不顾尊严地对他说:“给我…”
他终于觉得意兴阑珊,便抽身离开,到浴室将重新洗了一个澡,再换上原来的那一套衣服。待他出来的时候,那女子依旧保持着刚才的那个姿势。
“开个价吧。”他拉开了那窗帘,俯视着迷乱眼睛的霓虹,淡淡地说。
身后是久久的沉默,他也不催促,只是静静地等待她的答复。
“你把我当成了□,但有没有将你自己当成嫖客呢?”终于,她的声音冷冷清清地响起。
他不解地转过身,恰好看到她裹着被单半躺在床上,姿势撩人,那□的肌肤还隐隐约约地留在他的指痕。
对上了他的眼,她继续说:“你是将我当成其他人吧?”
他会将其他人当成她么?不可能。他像是走进了一个情感的禁区,里面全然是她,而他就在那里迷失,无法抽离。
他没有再说话,只是将钱夹里的现金都留下,然后离开。
在房门关上的那一刹那,他并没有看见,房里的人正高深莫测地勾起了嘴角。
**
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到香港出差,选了一个晚上再到了一次兰桂坊。
与上次一样,这里人山人海的,连临街座位旁都是熙熙攘攘的人群。
他是出入惯高级酒吧以及会员制俱乐部的
人,来到兰桂坊确实是很不喜欢。但这里,有他与她的一段颇为美好的回忆。至今,她那妙曼却充满挑逗的舞姿,娇媚且魅惑的神情他都记忆犹新。有时,重新再走他们曾经一起到过的地方,真的是一种甜蜜的折磨,因为那只是曾经,如今,她已经不在他身边了。
夜色灿烂,灯红酒绿。
今晚他同样到了上次去的那一家,只可惜,上次他们坐的位置,已经被人坐了。他随便找了一个角落,坐在高脚椅上百无聊赖地喝酒。原来,她不在身边,这繁华闹市会这么空洞,这颗依旧跳动的心会这么空洞。
不久以后,一个女人突然坐到他身旁的一张高脚椅上,对着调酒师大喊了一声“迈克,老规矩!”
不知为什么,他莫名其妙地笑了一声,惹来了那个女人的注视。
他也同时打量了一下她,穿着倒与泡吧的人无异,性感且撩人,但隐隐地,他觉得他曾在什么场合见过她。
倒是周洛微先把他记得,说了一句“是你呀。”
听了她的声音,再将所有的信息综合起来,他也记起,她便是那日与安凝木一同泡吧的女子。跟她在香港的这一段时间,他也不曾见过她与其他人相聚,除了眼前的这个女子。他觉得她与安凝木的关系定然不一般。于是,他不动声色地与她交谈,起初只是聊一些不着边际的事儿,但聊着聊着,终于让他挖到有用的信息。
周洛微没有想过施浩晨在套她的话,大家都是出来玩的,也没有什么需要忌讳的。更何况,她一直只当他是安凝木艳遇的对象,并不知道其中的渊源,而他口才了得,善于窥探人心,不着痕迹地算计着她,她根本不会是他的对手。
第四十四章
离开了他的日子,安凝木确实非常的不习惯。
譬如,当清晨的太阳渗进房间时,她好几次都暗暗在心里责备施浩晨没有把窗帘拉好。一伸手便想将他也推醒,好让他也不能再睡。谁料她扑了个空,转身一看,另一边的床空空如也。这下,她才想起,他已经不在她身边了。
自嘲了一下,然后起床做早餐。有时候她也会做玉米粥,只是怎么做也觉得味道不对。但她很清楚,做粥的方法一如往常,可是再也吃不了那个味道的玉米粥。
于是,她觉得嘴馋,心心念念都是那一碗玉米粥的味道。到底是什么味道,她说不清楚,只是,她很渴望,也很想念。
在玄关处有一本挂历,她每天起床后都会飞快地将昨天的那一页撕去,好让日子重新开始。被撕下来的那一页,她通常会折成一只比较巨型的纸鹤,然后放在一个开口有铜盘那么大的瓷器之中,那些纸鹤密密麻麻地挤在一个价值连城的古董之中,确实是暴殄天物。
心血来潮,她将那些纸鹤从瓷器里拿出来,一只一只地放回去,同时也数着有多少只。她数的时候脸容平静,但是却心不在焉,每每数到九的时候,总是忘记了下一只是第几只,于是只好来来回回地从新数着。
终于,她花了十多分钟,终于得出了一个精确的答案--八十六只。
她小心翼翼地站起来,然后往隔壁的屋子走。
推门而进,一位微微发福的妇人便迎上去扶了她一把。
“木木,你怎么不让我过去接你过来,天天都这样,吓得我一身冷汗的。”她走进厨房将腐竹白果粥端出来,对她说:“你今天还是出去吗?”
那人是卢考玲的姐姐,也就是安凝木的姨妈卢考盈。
“没有呀,两步路就到了。我又不是瓷娃娃,不会摔烂啦!”她伸手去接那碗粥,“姨丈呢?”张望了两下,倒看不见屋里还有其他人。
卢考盈又从厨房里端出一碗粥,顺手解下系在自己身上的围裙,与她一同吃早餐。
“别提了,都不知道他又去那里晨运了。自己一大早煮好了粥,也不知道要吃一碗,就匆匆地出去了。”尽管她说话的时候语带抱怨,但脸上尽是甜蜜。“对了,木木,你最近还是不要出去了。大着肚子还满大街的跑,太危险了,你哥哥昨晚才打电话过来,问你有没有闹别扭呢。”
刚
刚在粥里找到一颗饱满的白果,她高高兴兴地往嘴里送,然后口齿不清地回答:“什么满大街跑啊,我在听神父的话,感受生活!你一定告诉哥哥,我比小太阳还乖。”
小太阳是安凝木养的一只小狗。第一次在流连猫狗之家看到它的时候,它就是小小的一团,那双微微湿润的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她,好像在期待什么似的,当时她的心就软了,于是将它带回家。流浪猫狗之家的工作人员告诉她,这只小狗刚出生没几天,如果可以,要尽量的细心照料。其实她并没有照顾小动物的经验,不过她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在那样大的一间房子里住着,有这样可爱的小东西陪着她确实很让她感到高兴。
至于为什么叫小太阳,打死她也不会说。
“神父有没有说,让你修心养性,不也经常那么野,你这个样子怎么能跟小太阳比?”卢考盈也很喜欢小太阳,因为小太阳这只小家伙对给它吃的的人一向很热情。
她哈哈大笑,对于自己连一只小狗也比不上倒没有什么意见。“对了,姨丈是不是还有一把古典吉他,他上次说要那给我的,我倒是忘了拿,您知道是放在那里的吗?”
“噢,早放在客厅了,我给你拿。”随后便将吉他拿出来交给安凝木。
稍稍拉开吉他套,她忍不住赞了一句“极品”。随后把它放到一边,对卢考盈说:“姨妈,今天到我洗碗了。”
卢考盈自然不肯,连忙将碗子从她手里拿过,“教父说你要迟到了。去去去,开车的时候小心点!”
由着卢考盈将她送到车上,向卢考盈挥挥手,便启动了车子。
抵到路德圣母堂的时候,恰好是九点十五分,她将车子停好,打开后座将吉他取出,然后走进教堂。
那位脸容慈祥的神父率先看到她,便向她点头,而站在门边的修女也过来搀扶,“安小姐,早上好。”
安凝木同样笑着与他们打招呼。
一个小男孩从外面跑了进来,他高兴地叫了一声:“木木姐姐!”而跟在他身后的,是一位较她年长一点的女子,正是那小男孩的母亲。
“小景,凌姐,早上好呀!”安凝木对道。
看到她背着的吉他,小景高兴地说:“木木姐姐,你今天又来教我弹吉他的吗?”
“对呀。”她笑道。
今日的礼拜是
从十点钟开始,为了不妨碍来祷告或者参观的人,安凝木带着小景到外面的凉椅上坐着。
其实,与他们相识是非常偶然的。安凝木并没有奉信宗教,当时她才离开香港没几天,来到这个城市中的郊区,一时倒是不太习惯,她觉得闷在家里太压抑了,便到外面四处走走。不得不承认,这里确实无法与香港那样的国际都市相比,但这里淳厚而古朴的街道,友善而亲切的居民,干净而整洁的环境,确实让她不自觉地爱上了这个地方。
那时,她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基本上每天都往外跑,终于有一天,她来到了一座教堂前。她只是站在一边打量,并没有要走进去的意思。这样的教堂,在外国并不罕见,在香港她也见得不少,所以对它没有多少的好奇或者惊叹。
当她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个小男孩正拿着一支弓形的粗树枝,努力地缠在什么东西似的。出于好奇,她很无聊,便走了过去,悄悄地打量。原来在这支树枝上还缠着两条略粗的鱼丝,当他拨动那鱼丝的时候,倒会发出一些闷响。
他像模像样地拨着,突然,他抬起头,不解且警惕地看着安凝木。
安凝木被一个小孩子当成怪姐姐看待,倒是觉得脸蛋发热,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阿姨,你也要弹吉他吗?”
一口血几乎要从她口中喷出,阿姨!居然是阿姨!她也沦落到也被小屁孩叫作阿姨了,她那个内伤啊,于是便正正经经地教导起那孩子:“小朋友,我们也没差多少岁的呀,你应该叫我姐姐,来,试试看,叫--姐姐!”
那孩子一双大眼眨了又眨,最终说:“阿姨!”
她望天,也只能望天,现在的小屁孩怎么都那样不知悔改么?不行,她怎么可能是一个阿姨呢,于是,她换了一副表情,继续与那孩子说:“你要叫我姐姐,不然我揍你!”
这次,那孩子倒没有再叫她阿姨,倒是拿着他那“吉他”飞快地跑进了教堂。
留在原来的安凝木很无语,难道她真的阿姨了吗?怎么跟他有那么大的代沟。
不一会儿,那小男孩边随着一个女人走了出来,那小男孩指了指安凝木的方向,那女人便向她走来。
“小姐,你这样是不对的。”然后,安凝木连反驳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她一直教训,从人的原罪将到摩西红海,原本她是没有机会反驳,但后来她也不想
打断那女人的演讲,因为她觉得这些还是挺有道理的。
自那天起,她终于自己,为自己所有的罪,叫做原罪。当她到这个世界的这一刻,便与她如影相随。
当那女人也讲累了,终于停下了。
而安凝木也趁机将自己与这个小男孩的故事告诉了她,并说:“大姐,我还没有结婚呢,怎么是阿姨呢?还有,我只是说说而已,又怎会跟孩子较真。”
这下,倒让那女人过意不去了,自己因为一个小小的玩笑将旁人落数到如斯地步,于是便向她道歉。她挣扎了一下,与安凝木说,希望她能够多来教堂,就算不礼拜不祷告,也应该来这里感受一下宁静,因为她的眼里有太多的戾气了。
安凝木觉得惊讶,随后便结识了这位叫凌绮的大姐,而她闲来无事都会往教堂跑。
久而久之,她跟教堂的神父和修女也逐渐地熟稔起来。听一位较为年轻的修女说,她们从来没有见过凌绮的丈夫,于是便暗自揣测她是个未婚妈妈。安凝木不爱此类八卦,但在这么一个小圈子里,想不知道是不行的。她偶尔看见凌绮专心祷告的模样,也觉得好奇,这样一位神秘而美丽的女人,实在容易惹人议论。若非小景与她有七八分的相似,她真不相信,凌绮是位四岁孩子的妈妈。
小景很好奇地摸着吉他,问她:“我可以试一试吗?我保证会很小心的。”
安凝木自然是点头,只是当她想教他摆放吉他的正确姿势了,突然发现自己疏忽了,她应该先买一个儿童吉他,40寸的根本是不适合小朋友的。
她让小景进去跟凌绮打了个招呼,然后带着他出去了。因为她不太熟悉这边的商铺,到时问了几次路才能找到琴行。她给小景挑了一把音质不错的吉他,小景虽然用渴望的眼神看着那把吉他,但他坚决不肯要。
安凝木笑笑说:“这是我买给肚子里面的小宝宝的,只是先给你先弹的哟。”
反正都出来了,她就将小景载回家里玩玩,反正她家姨妈闲着也是闲着,多一个人热闹一下还是挺不错的。
她刚停好车,便让小景带上吉他下车。
刚关上车门转身,她便愣住了,手里的钥匙也掉到了地上。她不可置信地看着站在她家信箱旁的男人,虽然说不上是对他朝思暮想,但她的生活中,也是处处有他的踪迹。越是过得久,这样的感觉也是深刻。他像一个小偷,
逐点逐点地将她的灵魂偷走,让她每天在他的阴影下行尸走肉地活着。
他的目光先是落到她的脸上,然后下移,定在她凸起的肚子上。
两人像是隔着一条隧道、鸿沟或者是悬崖,都不去靠近对方,只是远远地凝望。
“木木姐姐!”小景拖着那一大吉他,抱着那小吉他,艰难地叫她。
听到小景的叫声,她才微微回过神来,“哦…”了一声,便打算捡起掉落地上的钥匙。
施浩晨却快步走到她身边,制止了她的动作,替她将钥匙捡起来,并放在了她的手中。
接过钥匙的那一刻,两人的手指触在一起。太久不曾感受他的体温,倒是让她更加的失神,呆呆地仰头看着这个从天而降的男人,不懂得如何反应。他的神色看起来甚是平静,但她觉得此时的他,比往常生气得青筋显形还可怕。
他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她受不了他那意味不明的眼光,倒是别开了脸,问他:“进来坐坐吗?”
“好。”他平静地说。
屋里基本上没有被收拾过,沙发上摆着两把吉他,散落一地的还有乐谱什么的,那些影碟和杂志乱糟糟地堆在茶几上,很有家的气息,却太过的凌乱了。
突然,一只小狗从房间里跑了出来,向安凝木跑了过去。
施浩晨不动声色地看着这一切,这是她这些日子的生活状态?看来,备受煎熬的人,就只有他一个人了,她这样子的没心肝,怎么会因为他而改变什么?
“狗狗!”小景倒是开心,蹲下来看着小太阳。
安凝木本能地想告诉他小太阳的名字,但她想起了什么,转而对小景说:“小景,你带住狗狗走,阿姨那里吃东西吧。等下我再教你弹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