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知行冷笑,“两万?!打发叫花子呐!”

他转头对郗萦说:“我找梁健谈,问他这单子算谁的,他说谁的都不算,是公司的。哈哈!敢情我前面找人疏通搭关系都是白费功夫!我当然得跟他吵啦!”

郗萦不接这话茬,给他挪了副碗筷过来,神情淡然,“我以为你不会来了。”

“干吗不来!庆功嘛!这么重要的时刻,当然得来看看!”何知行一脸愤愤,“就是得吵!不吵两万都没有!我也不光为我自己,小郗,还有小葛,你们没有功劳也都有苦劳啊!我不去吵,哪来你们的奖金?!不过跟这张单子比,这点钱他妈的算个屁!”

郗萦不理会他的自我表功,还算客气地说:“如果实在觉得不舒服就走呗,何必跟自己过不去。”

何知行神情萎靡下来,半晌才叹了口气。

“老何,做人要知足,宗先生也是论功行赏。”刚才调侃他的那位老员工也劝他,又难免带点嘲讽,“你要从头至尾把这个单子掌握在手里,谁会抹杀你的功劳啊!”

何知行冷不丁笑了两声,“别得意,合同还没签呢,只是公布了中标结果而已。能不能顺利走到终点都是两说!”

“你可别乌鸦嘴!瞧宗先生多高兴!”

宗兆槐坐在舞台下的主桌上,几个年轻女孩正起哄着要他表演节目,他满脸是笑,努力推拒,其中一个女孩,穿着闪闪发光的晚礼服,大概是主持人之一,见宗兆槐始终不肯就范,便匆匆跑上台,抓过话筒,开始煽动大家一起要求宗兆槐上台献声。

“吃年夜饭的时候,宗先生答应我们下次聚会一定表演,我们绝不会再让他耍赖啦!大家说是不是?”

“是!”应和声震耳欲聋,显示众望所归。

宗兆槐不得不上了台,他从主持人手中接过话筒。

“呃,唱什么好呢?”他一脸无辜,这孩子气的表情惹得底下笑声一片。

“宗先生唱《马兰花》!”

“《摇篮曲》!”

“套马的汉子!”

“图兰朵!”

各种馊主意。

宗兆槐走到舞台中央,低头笑了笑,然后说:“我唱一首情歌吧,《爱你在心口难开》。”

一声女孩的尖叫划破长空,紧接着是一片。

宗兆槐有宽阔的音域,金属般的音线,还会在适当的地方做几个狂野暧昧的动作配合情境,这首歌被他唱得欢快而逗趣,完全颠覆了他平时低调稳重的形象,全场女性几近疯狂,嗓门都快喊破了。

郗萦在歌曲即将收尾时悄悄溜了出去。大厅里的气氛实在热烈,快要让人窒息,她觉得眼睛酸涩,急需一点清凉的空气。

酒店门外是条长廊,她沿着廊道一直走下去。不知何时又下起雨来,雨从翘起的檐子上落下,坠入廊下水沟,嘀嗒有声。

走到假山旁的亭子间,四周空寂无人,郗萦在美人靠前坐下,歪头望着被灯光照亮的雨丝,感觉这雨没完没了,好像永远也不会停似的。

早晨她下楼时,一楼的老太跟她抱怨最近总下雨,老太和孙女儿一块儿过,儿子儿媳都在城里打工。

“衣服老不肯干。”她捏着孙女儿天蓝色的校服嘟嘟哝哝,好像衣服也有自己的主观意志。

风吹酒醒,雨滴心帘。

也许是时候离开了,她想,乘一切还来得及。

之前她有点犯傻,怎么会以为从此与富宁没关系了呢?两家公司的合约期为五年,五年里不知道有多少可能性会发生。只有她离开,才能彻底了结——那件事,以及她刚刚察觉的情愫。

她虽然三十岁了,感情生活却很单纯,只有一个高谦。读书时她就知道有男生暗恋自己,但从未对谁动过心,就连高谦,如果没有高大帅气的外表,没有高中时不断纠缠她打下的感情基础,没有成年后各种浪漫到极致的手段铺垫,她或许也很难坠入情网。

有段时间她曾怀疑自己会不会是同性恋,并偷偷查阅了相关资料,答案是否定的:她和姚乐纯之间只有纯粹的友谊——她从未渴望把姚乐纯弄上床,任何亵渎的念头都没有过。

现在,情况不同了,她遇到了让自己怦然心动的男人,忽然明白,爱情无需测量,也不用人教,当它来了,你就会懂。

坐了不知多久,长廊上传来脚步声,她转首,宗兆槐四下张望着走了过来。

他在郗萦身边坐下,仰头看看那雨,“江南的雨季到了。”再看看她,“怎么跑出来了?”

“里面有点闷,我出来透会儿气——你唱歌很好听。”

宗兆槐双臂伸展,搭在栏杆上,显得挺欣慰,“我还以为开唱前你就跑了呢!告诉你个秘密,我就会唱这一首歌。”

郗萦笑,不相信。

他解释说:“我唱歌不记歌词。刚唱的那首,是这两天临时抱佛脚练出来的…你听到就好。”

郗萦转过头来,看见宗兆槐眼里有顽皮的光一闪而过。她不敢接口,怕有些东西暴露出来再也无法隐藏,她的心起伏不定,难以平静。

突然的沉寂,再加上雨声,让气氛变得暧昧而模糊。郗萦越来越不安,仿佛昏暗中,心底有东西破土而出,并且发出明确的声音,宣告了某种事实。

她轻轻撩了下鬓发,“我们,进去吧。”

宗兆槐突然问:“你想回家吗?如果想,现在就可以走。”

郗萦心动,但还是说:“里面还没结束呢,就这么离开不太好吧?”

“别让人发现,咱们偷偷地溜。”

他站起来,略微弓起腰,仿佛挺直腰杆真会被谁发现似的。郗萦仍坐着,瞧着他那副搞怪的模样发笑。而宗兆槐随即返回,一声不响牵住她的手,把她拉了起来。

他带郗萦从一扇小门穿了出去。

雨还在下,两人都没带伞,一路小跑到停车场,然后湿答答地钻进车里。

宗兆槐发动车子时,扭头瞥了郗萦一眼,他的双眸在暗色里闪着光,充满狡黠,冲郗萦坏坏地一笑,令郗萦再次捕捉到他新的一面。

每个男人的内心都住着个小男孩,永远长不到,渴望破坏,渴望违规。

开着车,宗兆槐问:“你有过什么愿望吗?”

郗萦愣了一下,摇摇头。

“不用很具体,可以是长期的,不切实际那种也行。”

“你为什么想知道?”

“好奇。”

郗萦沉默了一会儿,“你还在想补偿我?”

“补偿你什么?”他不再是搞怪的口吻,变得严肃了一些。

“那件事......”

宗兆槐打断她,口气坚决得近乎武断,“那件事不存在。”

郗萦转过脸去望着窗外。

假设它不存在,好难,总是在她毫无提防时,它会跳出来咬自己一口,即使她用理智将它埋入记忆深处,但当她这么做的时候,其实已经意识到了它顽固的存在。

她叹了口气,不光是为自己。

如果她才二十出头,没经历过男人,也许会一时天真,相信遗忘的力量。真实情况是,她谈过六年恋爱,足够了解男人对那种事有多在乎,哪怕嘴上信誓旦旦。

那会是一根永远扎在心上的刺。她不想哪天闹矛盾,对方翻出这笔老帐攻击自己,她绝对受不了,尤其来自深爱的男人。

尽早抽身。她在心里警告自己。

“先说说我的吧。”宗兆槐说,“我想把永辉办成一家百年老店。”

“光靠给人提供零配件恐怕不容易实现吧。”郗萦排除杂念,专业头脑开始运作起来。

“不是绝对,德国就有不少专做汽车配件的家族企业有近百年历史,当然咱们国内是不容易,市场变化太快,很难把得准脉。等时机合适,我会考虑做一些终端产品,目前就算是过渡期吧——你知道我刚开始办厂做什么产品吗?”

“电子玩具?”郗萦乱开玩笑。

“没那么高级,做塑料膨胀螺丝,你如果装修过房子应该不陌生——这行当发不了大财,但我运气还行,的确让我赚到一点底子。”

郗萦真有些惊讶,“你创业的跨度还蛮大的。”

“所以了,我对将来还是很有信心的。有一百年的时间来考虑出路,没那么着急。”

“说得你好像真能活一百年似的。”郗萦心情好了不少,“不过国内私企有个特别棘手的问题不容易解决,以前我跟 TEP 的同事讨论过。”

“哦,是什么?说来听听。”

“后继无人。第一代老板辛辛苦苦打下江山,但舍不得交给专业人士打理,自己的下一代又不见得有能力支撑下去,通常一移交,企业就开始走下坡路,老话说,富不过三代。就这道理。”

宗兆槐不太在意地笑了笑,“我想我不会有儿子可以继承,等永辉规模够大,我会建董事会,让员工按比例持股,并逐步把公司交给职业经理人运作。”

郗萦的注意力停留在他第一句话上。“你的意思是,你不准备结婚生孩子?”

他实事求是地说:“我不知道。我对个人生活没什么信心,也许将来运气会好一点,但我喜欢做最保守的估计,最坏的打算。”他瞥了郗萦一眼,“说说你的吧。”

郗萦曾经有过,但现在她无法继续心怀期待地憧憬。

“如果可以,”她慢慢地说,“我想回到 24 岁,让后面的日子重来一遍。”

24 岁,是她接纳高谦的那一年,如果让她回去,她会拒绝他热烈的追求,然后,也许会碰上一个别的什么人,也许始终孑然一身,后者的可能性似乎要大一些,她觉得自己在与异性和谐相处方面没什么天赋。

她一个人,没有遭受强烈的心灵创伤,或许就不会发什么改变命运的宏愿,她的生活大概会和姚乐纯一样,有点孤独,但充实、安宁。不排除中途把自己嫁掉的可能性,而发生这一切必定是从容自然的,就像一个人在公园里悠闲地散步。

但都不可能了,每个人的命运都将在遭遇那个颠覆你人生的刹那开始转折,从此汇入无法预知的生命洪流。

“我觉得三十岁正好。”宗兆槐或许以为她是在感慨青春不再,“不算年轻但也不老,我从不认为年轻是什么好事。十几二十岁的年纪既愚蠢冲动,又想法多变,是自傲与自卑的结合体。年龄的增长就像稳定剂,帮你把冲突的观念捏合起来,让你找到一个方向,然后心平气和走下去。”

“你这想法真特别,我还是头一回遇到讨厌自己年轻的人。”郗萦被勾起好奇心,“你年轻时是什么样的,犯过错吗?我是说比较严重的那种。”

宗兆槐的神情凝重起来。

“那时候的我,是个不值一提的蠢货…一个连自己都想永远忘掉的傻瓜。”

他脸部的线条蓦然间僵硬起来,仿佛回忆起某些不悦的往事,虽然他什么都没说,郗萦还是感受到了那份沉重,她相信宗兆槐的记忆中也有一块黑色区域,否则他不可能说出这些话来。一个憎恨自己青春的人。这是她对宗兆槐又一个新的认识。

她没再追问下去。

他们开回小镇时,雨已经停了。广场边摆起了夜市,人来人往,热闹纷杂。郗萦把脸贴在窗玻璃上,注视着外面。

真应该晚上出门走走,吸点人气。以前姚乐纯经常这样说,让郗萦觉得她俩是久居盘丝洞的两只妖怪。

宗兆槐放慢车速,飞快扫了她一眼,“想不想下去走走?”

夜市以约定俗成的布局占据了半条街,各种做工粗糙的廉价品充斥着地摊,袜子、毛巾、内衣。他们一路过去,脚步不停。

过了日用品区是花鸟市场。郗萦在一大盆金鱼跟前蹲下,看色彩斑澜的鱼儿在水里晃晃悠悠,它们的日子过得可真悠闲。

鱼清楚自己所处的可怜环境么?它们不可能知道自己的命运是随时被卖掉,然后在某个鱼缸,或是更简陋的什么小瓶子里死去。如果知道,它们一定不会还这么快活。曾有人说,意识是人类恐惧的源泉。

“喜欢吗?喜欢可以带几条回去养。”宗兆槐说,他也蹲了下来,不过他的注意力不在那些鱼身上。

郗萦摇头,“我怕会养死,我连植物都照料不好。”

宗兆槐问老板,“这鱼怎么卖?”

老板快速挪过来,很快就讲定价钱,宗兆槐要了两条鹅头红,还挑了只玻璃鱼缸,一袋鱼食。两条对自己前途懵然无知的小鱼儿从大水盆转移到透明塑料袋里,它们依然摆着尾巴欢快地游着,只是行动不再那么确定,稍稍透出些困惑。

老板叮嘱,“喂食别太勤快,鱼儿贪嘴,会胀腹死掉的。”

“我也没养过鱼,”宗兆槐对郗萦说,他抱着鱼缸,装鱼的塑料袋和鱼食都塞在里面,他不时举起来研究一番。

“如果它们在我手里能活满一个月,我再送给你,好不好?”

郗萦不太热情,“你干吗非要养呢?”

“尝试一下,没做过的事都得有勇气去试试。”他说着,又把鱼缸举到眼前,那神情堪称含情脉脉,看得郗萦笑起来。

街的尽头有家花店,与夜市隔了一段距离,里面亮着日光灯,满屋子都是花,却散发出落寞的气息,也许因为一个客人都没有。

郗萦在店门口站住,宗兆槐又看向她,“想不想…”

他还没问出口,郗萦就说:“对,我想要束花。”

说完,她看见宗兆槐的眉宇间明显舒展,今晚他问了太多遍“想不想”,郗萦几乎觉得,如果不主动要点什么他晚上会睡不好。

一个男人如果想追求一个女人,大概很少会想到带她来逛夜市,还这么认真地对着满地廉价品一遍遍询问吧?多傻气,可郗萦依然很喜欢。

她不再去考虑诸如“将来”这样严肃的问题,这问题迟早还是要好好对待的,但不是现在。

宗兆槐在花店无措的表现是个明显的征兆,他的确很少给女人送花。

“你喜欢什么花,这种呢?还是这种?唔......或者带点紫颜色的那种?”

郗萦也瞧得眼花缭乱,完全拿不定主意。

女店主笑吟吟地旁观了他们一会儿,插进来说:“每种花都有特定的花语,送女朋友当然是红玫瑰最合适了!”

宗兆槐用食指挠了挠鼻梁,“是这样吗?那就来一束…”

“我想要康乃馨!”郗萦在他说出口之前抢着作了决定,然后朝宗兆槐笑笑,“玫瑰太浓烈,让人不安,我还是喜欢康乃馨......比较温和。”

两人一个抱着鱼缸,一个捧着花束,在下过雨的湿漉漉的街面上走着,表情虔诚。银色灯光投射在潮湿的脚下,一团一团晕染开,又被他们甩在身后。

即将经过下一个灯柱时,他俩不约而同慢下来,互相对视一眼。

“我能说句实话吗?”郗萦低头看看康乃馨,艳丽的玫红色不太真实,看起来像塑料花,“我其实,不怎么喜欢这种鲜花。”

“我也不太想养鱼。”宗兆槐望着她,表情单纯而无辜。

然后,他们不可自抑地大笑起来,仿佛刚才只是在某个舞台上表演,但很快发现这幕剧不适合自己,便褪下浓墨重彩的戏装。

郗萦说:“我喜欢野花,那种小小的盛开在野地里的,一簇簇或是大片大片,它们能让人感到顽强的生命力,我喜欢它们,但不会想去占有。”

“把花扔了吧。”

“嗯?”

“不喜欢就扔了。”宗兆槐无所谓地说。

“有点舍不得啊!”郗萦垂下拿着花束的手,现在她感觉轻松多了,“带回去放几天吧…我不喜欢鲜花还有个原因,它们迟早会凋零,把桌子弄得很狼狈,我害怕看见残败的景象,有点,呃,像厮杀过后的战场。”

雨后的空气湿润清新,他们再也不想回车上,就这么慢慢地走,镇子太小,散着步就能逛完。穿过一片稀疏的柳杉林时,郗萦改变主意,她想给康乃馨换个命运。

她先把花团揉松,再扯下来,直到掌心被满满的花瓣占据。在一块平整的草地上,她仰头,深吸一口气,稍稍蹲下,再跃起,用力将花瓣撒入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