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照顾了佩特。”她说。她指的是园丁佩特·博斯特威克。
“好极了,”我伸手去拿下一块饼干,“哈里根先生是个好人,对吧?”
“这话我就不敢说了,”她说,“他这人很公正,没错,但你可不想被他记恨。你不记得达斯蒂·比洛多了,对吧?你当然不记得,你来的时候他已经走了。”
“是住在拖车公园的比洛多家的人吗?”
“哎呀,没错,就是商店旁边的那个拖车公园,不过我猜达斯蒂没在那儿。他早就上路去过他的好日子了。佩特来之前,他负责园丁的工作,但还没干满八个月,哈里根先生就逮住他偷钱,炒了他的鱿鱼。我不知道他偷了多少,也不知道哈里根先生是怎么发现的,但炒鱿鱼并不是这次惩罚的终点。你肯定知道哈里根先生给咱们小镇带来了什么,他以各种方式帮助我们,但穆尼牧师说出来的连一半都不到,可能他不知道,也可能他知道但讲话的时间有限。做慈善对一个人的灵魂有好处,但做慈善也能赋予一个人权力,哈里根先生把他的权力用在了达斯蒂·比洛多身上。”
她摇了摇头,我觉得有一部分是出于敬佩。她确实有北方佬的那股狠劲儿。
“不知道达斯蒂是从写字台、袜子抽屉或者天晓得哪儿偷到的钱,但我希望他至少偷走了几百美元,因为那是他在哈洛镇、罗克堡市和缅因州能弄到手的最后一笔钱了。哈里根先生说到做到,在此之后,达斯蒂连去多兰斯·马斯泰拉的牲口棚铲鸡屎都没门。他这人很公正,然而要是你不公正,那就只有上帝才能帮你了。来,再吃一块饼干。”我又拿了一块饼干。
“孩子,喝点茶吧。”
我喝了两口茶。
“等会儿我去整理楼上的房间。需要换一条新床单了,不能只是扫一扫床上,至少今天得这样。你觉得他们会怎么处理这座屋子?”
“天哪,我不知道。”
“我也是,完全想不到,没法想象会有谁来买。哈里根先生独一无二,这里的一切……”她展开双臂,“……也是一样。”
我想到电梯的玻璃外墙,认为她说得有道理。
格罗根夫人又拿了一块饼干。“盆栽呢?该怎么处理?”
“要是没问题的话,我可以拿走两盆,”我说,“剩下的我就不知道了。”
“我也是。他的冰箱也是满的,咱们三个可以分一分——你、我,还有佩特。”
拿了,吃吧,我心想,为的是记念我。
她叹了口气。“我基本上只是在拖时间而已。慢慢地做这几项家务,好像事情很多一样。老天在上,真要说的话,我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了。你呢,克雷格?你有什么打算?”
“现在嘛,我要下楼去给他的灰树花浇水,”我说,“要是你确定可以的话,等我回家的时候,我至少可以带走那盆非洲堇。”
“我当延确定,”她用北方佬的口音说“当然”这个词,“爱拿几盆就拿几盆吧。”
她上楼去了,我下楼去地下室,哈里根先生的蘑菇养在一组培养箱里。给蘑菇浇水的时候,我想到pirateking1半夜发给我的短信。老爸说得对,肯定是有人在捉弄我,但是搞恶作剧的人难道不该至少发点半通不通的内容吗,比方说“救命啊我被困在棺材里了”,或者像那个老笑话一样,“忙着腐烂呢,别来骚扰老子”?搞恶作剧的人为什么只发了两个“a”?要是念出来,听上去就像一个人在漱口或临死前咽气的怪声。这个人又为什么要发我名字的首字母[16],而且还发了三次?
最后我拿了四盆哈里根先生的盆栽回家——非洲堇、红掌、豆瓣绿和花叶万年青。我把花叶万年青放进我的房间,因为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盆,再把另外三盆放在家里的其他地方。我知道,挪动这些盆栽只是在拖延时间。四盆都放好之后,我从冰箱里拿了一瓶思乐宝放进自行车的挂包[17]里,骑车去榆树公墓。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上午,公墓里空无一人,我径直走向哈里根先生的墓地。墓碑已经就位,一块并不显眼的花岗岩,上面刻着他的姓名和生卒日期。墓碑前有很多花束,都是鲜花(放不了多久),大部分别着卡片。最大的一束来自佩特·博斯特威克一家,这些花很可能就来自哈里根先生自己的花圃,但这是出于敬意,而不是为了省钱。
我跪在地上,不是为了祈祷。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拿在手里。我的心脏在怦怦跳,一下一下那么沉重,小黑点开始在我的眼前闪烁。我点开联系人,打给哈里根先生,接着我放下手机,把面颊贴在刚填实的泥土上,用耳朵搜寻塔米·威内特的歌声。
我觉得我听见了,但也许仅仅出于想象,毕竟声音必须穿透他的外衣,穿透棺材的盖板,再穿透六英尺[18]厚的地面。然而我觉得我听见了。不,划掉——我确定我听见了。哈里根先生的手机正在他地下的坟墓里高唱《支持你的爱人》。
我的另一只耳朵,也就是没贴在地上的那一只,听见了他的语音留言,非常微弱,但在墓地一片令人昏昏欲睡的寂静之中清晰可辨。“现在我没法接电话,我会在时间合适的时候打给你。”
他不会打给我了,无论时间合不合适。他去世了。
我起身回家。
2009年9月,我和朋友玛吉、雷吉娜和比利一起去盖茨瀑布市中学念书。我们坐一辆小小的旧巴士,因此盖茨市的孩子们很快就给我们起了一个“小巴崽子”的绰号。我终于开始长个子(长到离六英尺还有两英寸[19]就停下了,让我颇为难过),然而开学第一天,我依然是八年级最矮的学生。就这样,我成了肯尼·扬科的完美目标,他长得很壮,爱惹麻烦,那年留了一级,他的照片应该放在字典里“霸凌”的词条底下。
我们的
第一节 课不上课,因为要给来自“学区镇”的孩子开新生大会,也就是说,从哈洛、莫顿和夏洛教堂这三个小镇来的孩子。那年(以及接下来许多年)的校长是个脚步蹒跚的高大男人,一颗光头闪闪发亮,看上去像是打过蜡。他就是阿尔贝·道格拉斯先生,在学生的嘴里不是“阿凯”阿尔就是“酒鬼”道格。没人看见他喝醉过,但人人都坚信他喝酒就像鱼喝水一样。
他站上讲台,欢迎我们“这群优秀的新学生”来到盖茨瀑布市中学。他说在接下来的这个学年里,有各种美好的事物在等待着我们:乐队、合唱俱乐部、辩论俱乐部、摄影俱乐部、美国未来农民会,以及我们有能力从事的各种运动(只能是棒球、田径、足球或曲棍球,橄榄球要到高中才能选)。他说每个月会有一次盛装周五活动,男生要打领带、穿休闲正装,女生要穿裙装(裙摆不得高于膝盖以上两英寸,谢谢)。还有一点,绝对不准强迫从小镇来的新生参加任何入学仪式。他指的就是我们。前年有个从佛蒙特州来的转学生被迫一口气灌下三瓶佳得乐,结果进了缅因州中心医院,因此这项传统已被废除。最后,他祝我们一切顺利,送我们走上所谓“学术冒险之旅”。
我本来害怕自己会在这所巨大的新学校里迷路,事实证明我想太多了,学校一点都不大。除了
第七节 的英语课之外,我所有课程的教室都在二楼,而且每一位老师我都喜欢。我一直担心自己数学跟不上,但这里的进度和我上一所学校的刚好接上了,因此也没什么问题。我对整个学校的感觉都挺好,直到第六节课之后换教室的那四分钟。在那短短的几分钟里,我改变了想法。
我沿着走廊走向楼梯,经过砰砰作响的储物柜、叽叽呱呱聊天的同学和食堂飘来的牛肉通心粉香味。我刚踩上楼梯最上面的一级台阶,一只手就抓住了我。“哎,新来的。别走那么快嘛。”
我转过身,看见一个身高六英尺的巨魔和一张长满青春痘的丑脸。他黑色的头发油腻腻地垂在肩膀上,小小的黑眼睛从突出的额头底下盯着我,其中充满了虚假的喜悦。他穿直筒牛仔裤和磨损的机车靴,一只手里拿着个纸袋。
“接着。”
我不明所以地接过去。学生们从我身旁匆忙跑下楼梯,有几个偷偷地瞥了一眼留长发的那小子。
“打开看看。”
我看了。里面有一块布、一把刷子和一罐奇伟鞋油。我把纸袋还给他:“我要去上课了。”
“没门,新来的,你得先给我擦鞋。”
现在我明白了,这肯定是什么入学仪式。尽管校长今天一早刚刚明令禁止过,我还是打算乖乖照做。这时我想到了从我们身旁跑下楼的其他学生,他们会看见哈洛镇的这个乡下小子跪在地上,手里拿着布、刷子和鞋油。故事会飞快地传开。然而也许我还是不得不给他擦鞋,因为他的块头比我大太多了,另外,我也不太喜欢他看向我的眼神,那眼神仿佛在说:我很乐意揍得你满地找牙,新来的,只等你给我一个借口了。
这时我心想:要是哈里根先生看见我跪在地上,卑微地给这个蠢货擦鞋,他会怎么想呢?
“不。”我说。
“不?你可不想犯这种错误,”大个子说,“你他妈最好给我相信。”
“孩子们?哎,孩子们?有什么问题吗?”
来的是哈根森小姐,我的地理课老师。她年轻漂亮,大学刚毕业不久,但她有那种“别想糊弄我”的果断气质。
大个子摇摇头,表示没问题。
“一切正常。”我把纸袋还给大个子。
“你叫什么名字?”哈根森小姐问。她看的不是我。
“肯尼·扬科。”
“肯尼,你的袋子里装着什么?”
“没什么。”
“不会是搞入学仪式的玩意儿吧?”
“不是,”他说,“我要去上课了。”
我也要去上课了。下楼的人群越来越稀疏,上课铃很快就会响起。
“我知道,肯尼,但你稍等一下,”她把视线转向我,“你叫克雷格,对吧?”
“是的,女士。”
“克雷格,袋子里是什么?我很好奇。”
我想告诉她。不是因为什么童子军“诚实永远是最佳策略”的狗屁信条,而是因为他吓唬了我,我很生气,也(好吧,我承认)因为有个成年人在给我撑腰。这时我心想:哈里根先生会怎么处理呢?他会告密吗?
“哦,是他没吃完的午饭,”我说,“半个三明治。他问我要不要。”
假如她把纸袋拿过去,往里面看一眼,那我和大个子就都有麻烦了,但她没看……尽管她肯定知道里面是什么。她只是叫我们快去上课,然后就踩着刚好适合在学校穿的中跟皮鞋嗒嗒地走开了。
我迈步往楼下走,但肯尼·扬科又抓住了我。“新来的,你应该给我擦鞋的。”
我更生气了。“我刚才救了你一命,你该说谢谢才对。”
他的脸涨红了,但脸上那些即将喷发的小火山并没有因此变得不太显眼。“你应该给我擦鞋的。”他走出去几步,又转过身,傻乎乎的纸袋依然抓在手里,“去你妈的谢谢,新来的,去你妈的。”
一周后,肯尼·扬科和木工课老师阿瑟诺先生起了冲突,他抓起一把手持式木工磨光机扔向老师。和他在楼梯顶上对峙过之后,我发现他算是个传奇人物。肯尼在盖茨瀑布市中学就读两年,已被停学至少三次,木工课上的冲突成了最后一根稻草。学校开除了他,我以为我和他的麻烦就这么过去了。
和大多数小地方的学校一样,盖茨瀑布市中学非常注重传统,盛装周五只是其中之一。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种活动,比如持靴日(站在IGA超市门口,请人们为消防队捐款)、一英里跑(在体育课上绕体育场跑二十圈),以及在每月一次的学生大会上合唱校歌。
这些传统中有一项是秋季舞会,它有点像萨迪·霍金斯节,女生要主动邀请男生。玛吉·沃什伯恩邀请了我,我答应了,虽然我对她不是那种喜欢(你懂的),但我还是希望能和她继续当朋友。我请老爸开车送我们去,他非常乐意帮这个忙。雷吉娜·迈克尔斯邀请了比利·博根,因此我们凑成了双重约会。尤其好的一点是,雷吉娜在自习室里咬着我的耳朵说,她邀请比利只是因为比利和我是好朋友。
我玩得非常开心,第一次场间休息时,我离开体育馆,去卸掉我灌进肚子里的潘趣饮料。走到男厕所门口时,有人突然用一只手抓住我的腰带,另一只手掐住我的后脖颈,按着我横穿过走廊,扑向通往教工停车场的侧门。要不是我及时伸出一只手推开防撞门杆,肯尼会用我的脸直接去撞门板。
我清楚地记得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天晓得为什么小时候的悲惨记忆总是难以忘却,我只知道我确实记得。这段记忆实在是非常糟糕。
从热烘烘的体育馆出来(更不用说那么多行将成熟的躯体散发出的汗味了),晚风凉得出奇。我看见月光把两辆车的镀铬部件照得闪闪发亮,它们属于当晚的看管人,泰勒先生和哈根森小姐(看管人的角色总会落在新教师头上,你没猜错,这也是学校的一项传统)。我听见96号公路上有辆车的尾气砰的一声喷出消音管。肯尼·扬科把我推倒在停车场的沥青地面上,我感觉手掌热辣辣的,应该是擦破了皮。
“给我起来,”他说,“你有活儿要干。”
我爬起来,低头一看,发现手掌在流血。
停车场里的一辆车上放着一个纸袋,他拿起纸袋塞给我。“给我擦鞋。擦了,咱们就算扯平了。”
“去你妈的。”我一拳打在他眼睛上。
记忆犹新,明白吗?我记得他揍我的每一下:一共五拳。我记得最后一拳如何打得我后背撞在煤渣砖的外墙上,我如何命令我的双腿撑住,但它们如何不听我的话。我贴着墙慢慢滑下去,直到屁股坐在碎石地面上。我记得那时体育馆正在放黑眼豆豆的《砰砰爆》,微弱但能听清。我记得肯尼站在我面前,呼哧呼哧地喘着气,说:“敢说出去你就死定了。”但我记得最清楚也最当一回事的,是我拳头打在他脸上那一刻,心里感觉到的至高无上而凶猛残忍的满足感。我只打中了他一拳,但那是多么带劲的一拳。
砰,砰,爆。
他离开后,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确定了一下手机没坏,打给比利。我只能想到这么一个念头。铃响第三声,他接起来,在佛罗·里达的吟唱声中扯着嗓门叫喊。我叫他出来,喊上哈根森小姐。我不想把老师牵扯进来,这点伤也不算严重,但校方迟早会发现,因此还不如从一开始就说实话。我认为哈里根先生应该会这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