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拉着他的手臂:“你紧张我,我自然要笑。”
摇一摇他:“你是不是只对我一个人这么好。”
他皱起眉头,脸上掠过一丝奇异的迷惘之色,随之说:“最近几年里,是的。”
我心口怦怦,紧接着问:“那几年前呢。”
他那种迷惘颜色更加浓厚,低头看着地面,好像在努力回想什么,良久放弃了努力,说:“从前许多事我不知道。”
那天夏天到来的时候,我与本如火如荼,甚至谈论起到欧洲同游的大计,杰夫一直没有再出现过,偶尔我想起他,总觉得亏欠,但女人的天性里,亏欠很少占据优势地位太久,二哥则笑我,说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图一个大计,好似泡影烟云,到最后不知怎么一个终了法,我听罢歪头想想,决定且不顾它—看我现在多快乐。
我之蜜糖,人之砒霜,二哥显然吃后者吃得不少,考虑到我最近都努力工作,他的经济基础已经十分稳固,估计问题是出在上层建筑上。我自重新恋爱后人际关系技巧大有长进,乃垂询:“你干吗,失恋了么?”
二哥对我瞪眼:“我玉树临风,江湖得意,特长是让人家失恋,什么时候轮到自己。”
不要和男人的自吹自擂作斗争,是女人要过上好日子的不二法则之一。我点头如倒蒜,曰:“是是是,那算我表一下忠心,看有什么可以让我为你效劳的。”
他的脸上居然闪过一缕忸怩,实为罕见,随之吞吞吐吐说:“下周二,是我女朋友忌辰。”
我了然:“噢,你要请假么?下周二香奈尔选拔会,我自己搞得定。”
他诧异的说:“下周二选拔?我以为是下个月。”
工作责任心使然,急忙冲过去看了一下日历,频频点头回来我身边,说:“真的是下周二。。。”
沉吟良久,忽然说:“要不,这个选拔咱们不参加了,我私人补偿给你酬劳。”
二哥固然不算小气,公私的账目上一向却很分明,冷不丁提出这样一个说法,我当然觉得背后大有文章。
文章有,问起却不说,茶壶里煮了饺子,又是心声万千,提笔无一字。他任我摇摆拿捏,死盯住办公室墙上的电视,一遍遍看我这一段时间在各大秀场上的表演集锦,镜像中人一忽儿化身公主,一忽儿化身卡门,形神具备,无可挑剔,我忽然福至心灵,一巴掌拍在他头上:“你是不是想见她一面。”
从他脸色一青一白闪烁霓虹灯上,我就知道猜了个正着。
这于我毫无难度,真正是举手之劳,虽然最近几个月,我发现变身的效果会越来越强烈,回到原来形态的时间也花得比以前长,但我觉得那不过是迁就本的原因---他不愧为花花公子,即算再专心在我身上,都愿意在不同形貌的我身上寻找到新鲜的乐趣,倘若不自欺欺人的话,我会说,其实他能与我坚持到这许久,就是因为尹美丽一个名字的背后,蕴含着无数红颜脂粉的可能。
间中杰夫提醒过我,自那晚他从我那里离去后,唯一一次见面,我想给他一些钱,作为那段时间陪伴我的报答,他并没有大义凛然的坚拒,更没有欲壑难填的索求,只是平常那样接过去,放在面前桌子上,对我微笑:“过的好不好。”
我那一日极忙,不是他约我,根本不会分身出现,匆匆的对他笑:“很好,好多工作。”
一面说,一面低头去看造型图,春季新妆趋势,流行复古的雅洁感,强调眼线和眉骨线条的精致轮廓,极夸张的唇妆,模仿三十年代巴黎名模吉吉的妖艳质地,那种非自然的白,形成非自然的吸引力。
再抬头已经看到杰夫的忧色,忍不住问:“怎么了?”
包里拿出化妆镜去看,如料,眼睛和嘴唇处的形容已经被潮流覆盖,成了标准版本的公众示范,真好,节省多少造型的时间。
杰夫对我沾沾自喜的天真没有做出丝毫回应,这不是他惯常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风格,我投去探寻眼波,换来一句问话:“你最近变形是不是越来越容易,但是回到原身的时间却长了?”
好像是。
什么叫好像?
在杰夫面前我没有什么好隐瞒,不过是那些风月风流的断章,本最喜欢我带着秀场上的妆容返家,开门时便陷入另一场艳遇的幻觉,缠绵过后精疲力尽,往往陷入浓厚如死的熟睡,第二日早上起来,半面残妆,如真如疑,不是人不是我。转眼另一个要扮演的角色又粉墨登场,容不得一丝喘息。
徐徐说来,杰夫眉头皱得越来越 深,简直破天荒头一遭见到,我心猛地下沉,一阵不祥之兆笼罩过来如蝗虫的翅影:“到底怎么了。”
他的手按住我放在桌子上的手,说:“以后不要再这样做了,尽量不要”
我一怔,他眼睛隐约闪耀绿色波光,慈悲的看着我,说:“汞耳的遗蜕有副作用,可能听我这段时间都在问朋友应该如何解决,在找到办法之前,你最好不要再太频繁地变身了。”
放弃?谈何容易。我的职业生涯,那也罢了,就是走成凯特摩斯,也不过是落一个得忧郁症和体重三十五公斤的下场,本呢,他会只爱我一人的容颜到天荒地老?于一个沉浸花丛的男子,那不啻是最高级别的噩梦。
杰夫能看到我心底最深处,缓缓说:“你担心他会再度离开你本人?”
这几个字真是致命,再度,离开,本人。
没有丝毫的安全感在内,我低下头,手指蜷缩起来,是抵抗也是保护。
我渐渐已不知自身本相,如何胆敢将幻象一并抹煞。
最深的恐惧是,到最后会不会一切都其实不存在。
这就是副作用对吗?那发不发作有什么区别。
杰夫叹口气。他的手很温暖,干燥而且稳定,我莫名的觉得他其实可以去做雕刻师,能够刻画最幽微的线条而不觉紧张或惊异。
轻轻拍我:“不愿意吗?”
我几乎要哭出来。摇头,又点头,任何一种语言里表达否定的方式,我都愿意在此刻一一演示。
他对我很心软,其实他对世上的一切应当都很心软吧,杰夫承认是,他说强硬的戏份通常都不归他演,天长日久,习惯就变成了个性。
临别前将一个小小的铃铛放在我手里,好像是某种植物,质地柔软,充满犹自在生长的蓬勃力量,绿色,中心的小铃却是紫色,分寸都好美。
轻柔的说:“需要我的时候,摇摇铃。”
这个是真的可以摇的?动一动,没有一点声响,我向杰夫仰起头来:“摇了你就会来么?”
他平静地说:“我会的。”
当他说这三个字,我总觉得他是疲倦的。
一个总是准备在付出 ,也真的在不断付出的人。
夜深人静坐下来,会不会还是认为这一切都值得。
我是一个平凡的人,从来不准备给自己机会提出这个质问。
当我需要他的时候我是多么需要他,而当我不再需要,我是多么的不需要。
不肯撒谎,不肯掩饰,没有妥协或牺牲的打算。
有时候我宁愿杰夫会怀恨我,在内疚转化为厌烦之后,大家都可以解脱。
但是他没有,我怀疑他根本缺少恨的能力。
只是站起来,慢慢走了。身子一摇一摇的,还是很放松的样子。
二哥的女友忌辰那日,我们真的推掉了香奈尔的发布会选拔,跟踪报道的媒体大跌眼镜,因为他们一早在欢呼香奈尔过后,我便正式登上过所有欧洲和美国的一线品牌展示台,是模特中罕见的大满贯选手。
一早我起身,在镜前密密看自己的脸,刻意一段日子没有工作,甚至没有出门,清修静养,养回了自己的轮廓,对照从前的照片,纹路性状都没有乱,甚为干净。我暗自高兴,似见到心爱故人一样对镜流连,不自觉去抚摸鼻子眼睛诸处,自己与自己的皮肤相逢,热得分外真切。
电话响起,二哥催我去,问要不要来接,我说算了。他一直不知道我和本住在一起 ,否则早就埋怨我记吃不记打,猪脾气。
想起本,喊了一两声,房间空荡,起身时候半床已空,我本以为他会在洗手间或厨房,看了一圈都不是,我嗓子一紧,立刻冲去他的衣柜,打开一看,一套套配好的衣服都好好挂着,抽屉里有他的证件,我的细软都在,这才松了一口气,打电话给他,关机。
这清早是去了哪里?也不说一声,我微有抱怨,二哥的电话又来:“快点,我们要夹正时辰上祭。”
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早呢,早干什么去了。
二哥对我的责备只“哼”一声,一下就挂了电话。
我换了条白色的裙子,光脚穿了对草编的凉鞋,急急忙忙走了出去,和二哥在他家附近会合,他满脸官司,我上了车也不看我,一脚踩下油门冲上路,时速很快达到一百四十公里。难道他矢志和人家同生共死,还带只灯泡下去制造光明。
我表示抗议:“你干吗,开这么快吓死人。”
二哥死气沉沉的看我一眼,说:“反正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不是?”
他说的我背上一寒,汗毛一根根耸立,车开了不到半小时,已经到了银河公墓,陵园中虽然草木葳蕤,大天白日,四周那片异样的寂静却浓重如沥青,一层层盖上来访的生者。
二哥女友的墓地在东北角上,比其他位置都更宽敞,布置雅洁,灵位前摆放了许多鲜活的花卉,显然是豪华单位,非工薪阶层可以企及,钱这种东西不但于活着固然不可或缺,于死着也至关重要。
墓碑却有两块,上好材料,其中一块上面白石黑字,竟然是留给二哥的,我这才真正吓了一跳,转头看二哥,他已经蹲在墓碑前,细细摩擦那上面的照片,是我见过的,放在二哥钱包里那一张,照中人淡漠的站在黑白风景里,对世间一切无可无不可,她不自杀,那才奇怪了 。
二哥擦拭干净照片上的灰尘,手指在那女子脸颊上,颤抖着流连,轻轻喊:“阿姝,阿姝。”
旁边有风吹过去,树林在远处起伏,太阳照下来,照见一个失去生命中珍宝的男子,低低伏在生离死别前哭泣。
那哭声很细,绵绵的,压抑着吐露出来,很苦恼。我听了一阵,无来由也难过,低下去拍他肩膀,柔声说:“别哭了,你这么难过,她听了也会不开心的。”
劝慰到底是为人,还是为己,谁知道。反正二哥还是不依不饶哭了一阵,站起身来对我一瞪眼-“把东西帮我拿出来。”
二哥带来设祭的东西,零零碎碎一大堆,最新出来的美术画册和艺术杂志,许多首饰摆件,其中有一些手工创意精美绝伦,另一些则深具异国风味,必然是在国外大街小巷淘来,回想我们每凡出外,都出双入对,形影不离,他到底用什么时间去买的那些东西,我打破头都想不出来。
支使我做完小工的活,二哥就在墓前席地坐下,一件件东西拿出来,对着墓碑絮絮叨叨,说这条银项链的前尘,那只贝壳手镯的往事,三叉耳环来龙去脉,是怎么样婉转迂回。浑然当我是空气。我百无聊赖站在那里,咬咬手指,看看风光,有心和墓下人一起听听故事,又觉得非请勿入,不如做个外人。
终于听到日落西山,书说了一个段落,我几乎靠着空气睡着。二哥站起身来,恋恋不舍对着墓碑上照片凝望,许久转过头来说:“算了,你还是不要。。。”
猛然往后退一步,眼睛睁得老大,发了疟疾一样全身抖,指着我结结巴巴说:“美丽,美丽,是, 是不,是不是你?”
我怔了怔,急忙从手袋里拿出镜子看,那里面一早是阿希的面孔,只不过带着我那副懒洋洋神色,与容颜之雅甚是不搭。奇怪,连我都不自知这变化是几时发生的,难道孙大圣要化身牛魔王之前,连想一看一看的程序都节省了么。
管不得那么多,二哥把起初的震惊熬过去,渐渐放松下来,目不转睛对我看,神色又是眷恋,又是忧伤,我慢慢走过去,靠在他身上,感觉二哥颤抖的双手环绕过我的肩膀,搂住,越来越紧,越来越紧,几乎要把嵌进胸膛里去,他的呼吸在我耳边,无端我觉得冰冷,像他是条游魂,喃喃说:“我要把你搅碎了,吃下去,融在血肉里,一生一世带着你,到处去,永远都不分开。”
其中焦渴,当真寂寞,每日见二哥嘻嘻哈哈,红尘游戏,皮囊下到底藏着什么,谁又明白。
世上完美,大抵都是假的吧,或至少有苦衷,圆月上斑斑点点阴影。信不信?
二哥今日,活脱脱是一个牵线木偶,被什么拉扯一下,就做一个反应出来,而且坚持好长一段时间不改变,直到能量耗尽为止。
我被他死死抱住,大半个身子都靠下来,妈的好重,我觉得整个人都冷冰冰的,心里难免想,莫不是模仿死人的样子,一点点自己也就死了?
哭出来罢。
反正都是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