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过电话我拨最熟悉那个号码,但是没有通,二哥把我烦躁的神情看在眼里,说:“你找杰夫?”
是的,我找杰夫。他陪我去了纽约,见证我的成就,陪我回到这里,每天三餐一宿的生活―――有时候餐不定,宿不眠,但他都在那里。渐渐我在外面的时间越来越多,他也还是都在那里。
对外人说他是我的助理,实际上只有我自己知道,他其实是我的杜冷丁。
往事多么痛,现世多么无聊。只有他可以缓解我对生的厌倦,和永久静止不兴的渴望。
只需要看到他,听到他,拥抱他,在他的气息里度过每一个可以睡下的夜晚。
他会为我盖被和拉窗帘。
我深信他爱我。就算他从来不说。
虽然我不明白他的来龙去脉―――是不是成世我都遇到这样身家混沌的男子。
二哥比我更警惕:“我觉得你太倚赖他,他不在,你简直好像在发毒瘾一样。他对你干了什么?花不花你的钱?”
第一次我有点鄙视他:“我才希望他花我的钱呢,我赚的钱都在抽屉里,寂寞得一张张贴着哭泣。”
拿电话再打一次,还是不通。我不知所措地抬头看看左边,看看右边,二哥很不爽:“看你失魂落拓的样子,走,跟我去吃饭。”我理都不理他,径直出了门。
零陵街八十四号一栋三十层B座
现在是正午一点十五分,本在不在家。
只要按下他的门铃,答案就会自己跑出来了。
答案是随着他的人一起跑出来的。看样子是在家里休息,手里还拿一个青苹果,穿着平角大裤衩,上面还有一只歪倒在地做冬眠状的猪,一件白色家居服宽宽的,散发一点点我熟悉的香水味―――那香水的名字很讽刺,叫eternity。永远。
虽然他再认识我,却似乎没有改变从前的一切习惯,包括穿衣服,包括用香水的种类,包括吃很酸的新鲜苹果
他看着我的样子很惊讶,但不是惊慌式的惊讶,带迷糊色彩,好像梦没有做醒一样,我们面面相觑对视许久,他忽然指一下房间里,说:“我刚刚看杂志,正好看到你上封面。”
我笑起来:“名利场么?喜不喜欢那件白色的礼服。”
开场白出乎意料地顺利,他请我进去,我在看到客厅的一瞬间几乎有泪夺眶而出。
那场景多熟悉。
落地玻璃窗,舒服的蓝色转角布沙发,弧形的茶几,放着精致的成套茶具,顶端矮水晶花瓶里三两支盛开的百合花。茶几下是大红色的地毯,上面散落着几本杂志。其中一本正是名利场,封面上我化了骄矜的六十年代淑女妆,青铜感的脸庞瘦削锐利,那件白色的晚礼服美得像一个无可挽回的拒绝,每分寸都必不可少。
他给我倒一杯清水,说:“你看起来和杂志上不是很一样。”
我颔首赞同:“化妆和灯光改变很多。”
他喝过程繁复讲究的功夫茶,煲水,冲茶,手上动作从容不迫,对我看,说:“不,我觉得你本人更美。”
我嫣然坐近他,低声问:“在酒吧为什么拒绝我。”
他自然而然与我依偎,迁就的角度都似排练过,坦然说:“那种地方,品流太杂,女人太主动的话,常常都不见得是好事。”
嗯,是经验之谈,那你今天又让我进门?
他不语,神情里有瞬间的迷惘之色,旋即说:“我好像觉得和你其实很熟,事实上,很少有人知道我住在这里。”
我向他温柔地笑:“真的?我跟踪你,你怕不怕?”
本揽住我,像水中揽月那样迷蒙,亦投入,在耳边滚烫的气息吹过去:“不,不知怕。”
意乱情迷时候,不会知道怕。
光滑火热身体纠缠,而我满心冰冷。
千真万确。他是不记得我。仅仅有的一线希望,化为泡影。
我宁愿他是亏欠我,躲避我,怕我追索,千方百计装聋作哑, 辜负望空,推脱干净。
但不是。
他的确是忘记我了。
到底怎么样做到的?针挑水泡一样,一针针刺下去,逐点消灭的么。
我张开眼睛,距离十毫米看这个我曾经深爱,我至今仍然爱的男人。
心里慢慢说。
因复那被遗忘的仇,我要你死无葬身之地。
女人天生喜欢谈恋爱吧。一开始是享受自己被爱的满足,之后陷入与另一人身心纠缠的激荡,最后结局,无非离散或捆绑。
我与本,事隔四年再续前缘,那感觉极奇妙。有时夜半醒来,转脸看到他在一侧熟睡的脸庞,忍不住就有点小小恍惚。
中间那四年生不如死,到底是梦是真。
无论我们的日子如何,至少我的失眠症是治好了。
第一次带本回去,我几乎忘记了家里另外还有一个男人在,一开门,发现他正倒悬在窗户横梁,哼着歌儿做引体向上,三个人都吓了一跳。本站在我身后,立刻一步退出去,很体贴地说:“你早点休息。”真是惯经风月,我急忙回过身抓住他:“没关系,是我的,助理而已。”
杰夫很配合,从窗户上跳下来,对我做一个鬼脸,笑嘻嘻的说:“我帮尹小姐察看一下家里的管道,这几天天气要冷,怕冻坏。”
随手拎起自己的外套就往外走,那么晚了,也不知道他要往哪里去,我心里未免难受,打开钱包,追上去塞一把现金给他,低声说:“找个好点的酒店睡一晚吧,我明天帮你找房子。”
他温柔的看着我,噗嗤笑:“傻瓜,你当我八岁?”
手指抵住我的额头,点一点,大大咧咧就走了,我站在那里,回一回头,本倚靠在门上,轻描淡写的说:“你还真有一套。”
我心里百般不愿意,却还辩解:“真的是我助理啊。”
杰夫在我这里,其实住得已经很久,经心去看,却发现他没有留下太多痕迹,没有衣服,随身物品,甚至证件,他像一个旅人,在路途上随地坐下,随时会走。
为他的惆怅没有延续太久,我被本久违的温柔气息淹没,在烛影摇红中,一面追忆,一面重温。想将这局重开的棋,下得从头到尾爽利畅通,天衣无缝。
有过多少人,曾经找回背弃与辜负过自己的旧欢,再谈一次恋爱。
有多少人明白那中间冰火两重天的煎熬摇摆,似眼睁睁看自己分身两半,一半立志成为美狄亚,以血火祭奠背叛,一半却是祥林嫂,念念不忘从前眼下,那些滋味仿佛销魂依旧的时刻。
我没有想象中那么强悍,甚至没有想象中受伤得那么彻底。在本面前,我恢复当初的一切小儿女行径,无论他走到哪里,我都跟在后面,抓他的衣角,向他微笑。
我记得他一切点滴细节,明了他全部爱憎,就连洗手间用的纸巾牌子,都还分毫不爽地印在我脑海里。他常常对我的体贴入微感觉惊讶,捧住我的脸欣喜地说:“你一定在我身上装了无数窃听器,摄影机和蛔虫。”
这算是很有创意的情话,我听了却笑不出来。
这日子是好还是坏,我去问那两个在我生活里最重要的两个男人,杰夫和二哥,杰夫说他完全不是给人生活建议的料,如果我不介意的话,他要出去一段时间。虽然我感觉好像伤害了他,事实上他走的时候样子还蛮高兴的。
无论如何,二哥对我的感情生活进展相当恼火,而且非常后悔答应我那个看似简单的条件,因为我开始频频推工作,甚至到了凡是要出国或去外地都不干的程度。他对我咆哮:“你以为你很红吗?你以为你红到了要香奈尔把秀场搬到你家你才上台的程度吗?”
也是很有创意的责骂,我一样无动于衷,最多就是把身上的钱和信用卡全部放在二哥桌子上----意思好像警察把枪和警徽放下一样,表示最多老娘不捞了。我整个人都扎在一个简单的想法里,那就是,我要让本再度爱上我,比我爱他更多,然后我要毁掉他的一切,再把他一脚踢开。
战略就是这样的,战术是走一步看一步。
好吧,在二哥这个老狐狸面前我丝毫没有抵抗力,我只好承认,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去报复一个人,我只懂得一条道走到黑那样去爱。因此我的战术其实是最后投降比较多。
他坐在大班椅子上大喘气,随后软下来:“美丽,我告诉你,我是男人,男人的天性,就是狗改不了吃屎,这个男人现在跟你在一起,贪的是你的名声和前途,装傻!!我才不相信一个人会把谈了四年的女朋友一下子忘得干净。”
他还对我打煽情牌:“你看,我女朋友都死了,我一闭上眼,她栩栩如生就在面前,她身上每一分每一寸,每一个表情,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他越说声音越低下去,本来精光四射的眼睛怔怔望着某一个地方,嘴角抿起,爬上一丝哀伤。
我看了不忍,过去拍拍他:“好了好了,最多我去米兰啦,你不要这样。”
他对我勉强笑了一下,小声说:“下个礼拜二是她的生日。”
指指桌子上,那里有一个蒂凡尼的盒子:“我半年前帮她在巴黎定的戒指,今天寄到,我本来,想对她求婚的。”
你这么爱她,为什么她要自杀呢。
二哥沉默了一下,然后说:“因为她不知道。”
我没有别的话说,只好抱住二哥的头,说:“不要这样,不要这样。”
这时候本推门进来,说:“美丽,我们可以去吃午饭了吗?”
话音没落,忽然僵在那里,随之冰冷的说:“打扰你们了吗。”
二哥对他没什么好感,把我轻轻一推开,站起身来扬长而去,经过他身边还不忘抛下一句:“下次记得敲门。”
我急忙上前:“二哥,你神经啊。”
抓住本试图解释:“你别理他,他家里出事,刚刚对我哭诉,我安慰他一下。”
男人狭长而锐利的眼睛微微眯起来,缓缓对我看了一下,冷冷说:“要是我没有来,你准备怎么继续安慰下去。”
我想了想:“大概是给他二十块钱买杯奶茶吧。”
你知道,二哥身上很少带现金,经常冲进便利店人家不刷卡,连一杯奶茶都买不起的。
看我应对那么自然,本神色缓和了一点,瞪着我说:“以后不许这样。”
我点头不迭,拿起外套跟他去吃饭,电梯里我不断窃笑,旁边的人纷纷去检查自己的裤子拉链。本问我;“你笑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