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启泽顿时一个头变两大大,怎么会这样?真的被警察怀疑到自己,很可能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他后退两步,重重地坐在了沙发上,一脸的茫然,对着兰汶问道:“你说怎么办好啊?”

兰汶有点刻意地问了句:“你真的开车撞了人啊?”言中带着一点儿讥讽味道,范启泽连忙将头摇得飞快,解释道,自己不知道事情怎么发生的,当晚他晕过去了。

兰汶有点不依不饶地让范启泽自己去自首,这一下子激起了范启泽,他站起来,大声喊道:“不!我不自首,这不是我干的,我什么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自首,我一定要把这事弄清楚!”

说罢就要往门口走,被兰汶轻轻一下拉住,看来他的决心并不坚定,更多的算是摆了摆样子,兰汶轻描淡写地将警察怎么守株待兔,怎么下通缉令和询问手段说了一遍,当中某些东西让范启泽冒了一头冷汗,自己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的无辜,这样的话,自己一点把握都没有了。

“这样吧,你还是找个地方避开风头,等警察有了新的线索或者就好了。”

“我该去哪儿?”

“你自己决定啊?”

范启泽触到了身上那本日记本,突然灵光一现,说道:“去湘西!”

“很好,不能坐飞机,但你可以参加旅游团,这样可以避开很多检查以及出面的机会,不过到了哪儿你怎么办?”

“没事,我一会将钱全部提出来,找个地方躲起来。”

兰汶笑了笑,开始打电话联系旅游团,身为一个景区的负责人,她不费什么力气就找好了一队即将开赴张家界的团,捂着听筒问范启泽:“一辆大巴一个小时后出发,行嘛?”

范启泽对这样的速度有点震惊,稍微犹豫了一会,点头答应。

兰汶将范启泽取了个假名报过去,和对方寒暄两句,就挂掉了电话。转头看了看范启泽:“准备走吧。”

“这就走?”范启泽对于这样的突然事件已经全然没有了判断力,就算是谁现在送他去西天,他大概也会欣然接受。

收拾了点东西,范启泽和兰汶出了门,一路上他就像是见了光的老鼠一样,鬼鬼祟祟,尽管兰汶提醒他这样的话可能更会招来注意,他还是禁不住自己的恐惧,一路上东张西望着,生怕从哪儿冒出一个警察来。

取了一些钱,范启泽几乎是空手的登上了那辆大巴,看着兰汶一边和负责人打招呼,自己有些东西好像卡在喉咙里面一样,想说出来,但是难以开口。这几天受了不少照顾,她依然是那么为人着想,虽然这当中难说有什么爱情,但是这种关怀却有点特殊。

不一会儿,兰汶走回来,跟他说:“差不多该走了,你用这张卡,你的假名叫张力远,记住了。”

范启泽接过东西,刚说了一句谢谢,兰汶就已经转身下车了,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了车站,那个背影看起来很冷,像是不带着任何感情。

车开了,飞速地离开这个城市,往范启泽老爸呆过的地方开去。

林涵打着了车,好让空调能暖和一下。寒冬里面的这个城市冷而沉默,天好像永远都会带着一点灰黑的意味,下午的马路上车并不多,林涵的破吉普的前窗上摆着那颗白色的豆子,明敏正看着那个发呆。那个女人的样子她有点记不起来了,在酒精的作用下,那张苍白的脸如同一副面具,公式化地出现,而后留下这个小玩意,这到底算是怎么回事。

“开车啊!”明敏半天才发现汽车一直都没有开动。

林涵沉默了一会,解释说自己不可能酒后开车,不然会被罚款的,宁愿就这样呆着,直到清醒一点。

“你一直就是这么小心的人吧,像范启泽就会毫无顾忌地开走。”

“那他就是个不负责的家伙。”

明敏点点头,表示赞同,范启泽就是那种不会考虑身边坐着别人的司机,但是他也是系上了自己性命啊,这样一来,又只是一种让人无可奈何的天性。

长绒棉从后面探出身子来,吠了一声,提醒一下自己的存在,明敏的思绪被它打乱,不过她本不想再去提起范启泽,于是一把抱着长绒棉,嘻嘻哈哈地玩起它的大耳朵来。

林涵打开了收音机,想随便收听一下广播。广播中一个女主持絮絮叨叨地说着交通状况,抱怨着天气的寒冷,这样算是醒酒的方法了。

不一会儿林涵的电话响起,是林孟打过来了。一接起,电话那头就开始嚷嚷着,来生意了,来生意了!让他快点回去。

前一单业务是还是GOV公司的,这次老天开眼了,林涵大喊一声:“坐好了,开车了!”

明敏不可思议的看着林涵:“你不是怕警察罚款吗?”

“好容易个能赚钱的机会,怎么能放过?”林涵精神抖擞地打着方向盘,长期没业务做,让他成了典型的钱串子脑袋。

明敏翻了个白眼,长绒棉古怪地叫了一声,像是听懂了林涵说的话一般,莫名地兴奋起来。

回到家中,中堂坐着林孟,正故作高深的抽着大水烟袋,旁边坐着两个警察,正在扯着什么话,林涵见了这个情形,连忙双手一伸,挡住跟在后面的明敏,偷偷说了声:“不好,咱们还是撤吧。”

明敏好奇地往里面望了一眼:“不就是警察吗?”

“你知道个什么啊?雷子的活最不好做了,这个差事还是交给我爹去做吧,咱们回去喝酒,怎么样?”

正当明敏不解的时候,林孟站起身来,声如洪钟地说了声:“来,我介绍一下,这就是我儿子,林涵。”两个警察连忙起身四下探望,却不见林涵现身。

听到这番话,林涵无可奈何地低着头进了屋,伸出一只手打招呼,灰溜溜地找了个位子坐下来。

“哈,那么我们开始吧。”那两个警察一脸正气地笑了笑,翻出一卷案宗开始介绍情况,这可能是一个连环作案的杀手,三宗杀人案。一个胖胖的警察随意翻着手上的资料,实际上心中早就已经烂熟了,这三起案件分别是在桃李大街的巷子、芨芨滩村的河滩以及一起类似交通事故的现场,它们有着一个让人不可理解的共通性,所有案发现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所有尸体都不见了,而且现场也怪异的找不到任何痕迹。

等那个拿着卷宗的胖警察说完,后面那个貌似领导的警察深沉的补充了地说了一句:“现在我们甚至还不知道该把这个定义为凶杀案还是人口失踪案好,总之病急乱投医,希望你们能帮忙。”

林孟对这一句十分地敏感,大声地咳嗽一声,林涵心知肚明,这是老爸让自己做坏人呢,不管怎么样看看价格再说。

林涵依然低着头,嘴里却开始流水一样地说着:

“您刚才说的话让我有些不安,我们是专业人士,如果需要我们帮助很可能是你们遇到了大麻烦,我们可以给出相关建议,将对你们的线索寻找乃至破案有关键作用,这样来说,我们可不算什么游医野方。”

领导警察愣了愣,连声表示道歉,然后报出了一个让林家父子暗自叹气的价格,两万块。

林涵站起身,对老爸说:“你们慢慢谈,自己还有事情要先走了。”

领导警察连忙叫住他,向他解释道:“这个钱的确不多,但是属于我们几个凑钱私人出的,我们实在想破案。”说完朝胖警察使了个眼色。

胖警察有点不情愿地掏出一个牛皮纸袋,将辛苦攒的两沓钱倒在桌上,一声不吭地盯着林涵,林涵瞄了瞄桌上难以让自己提起精神的钱,挠挠头,随手拿了一沓放进自己的衣袋,说道:“这样,我拿这一半,要是能够帮到你们再拿另外的。”

看着钱,林家父子都不出声了,林涵已经动心了,但林父还是坚持不收,一副为国办事不收钱的派头。

警察走后,林涵大怒:“钱啊,你也不接。”林孟哑了火,摇摇头,对儿子说:“年轻人,这事不是你能力范围之内的事情,别贪心。”

林涵抱上自己的工具箱带着长绒棉往门外走,他们先要去最近发生的一个现场,明敏连忙跟上。

“别老是像个跟屁虫一样嘛!”

“我就想看看你们是怎么工作的,你爸爸不去吗?”

“他太懒了,老是让我去,而且也没有什么好看的,你应该不会想看的。”

即使这么说,明敏还是死皮赖脸地跟着上了车,来到所谓的凶案现场,从看到那辆黑色的沃尔沃开始,林涵他俩就有点傻眼了,这看上去像是范启泽的车。


第七章 死咒

〔而脖子后面的疼痛还在加剧,一刹那,林涵素来冷静的性格一下子失控了。想要踩刹车却发现自己踩下的却是油门,他那辆老吉普扭了两下,撞向路边的隔离带,伴着明敏的一声叫喊,吉普车前盖掀了起来。〕

林涵连忙跑过去,查看着车子里的情况,明敏也越过了警戒线跑了进来,两个人神情紧张地东摸西摸地看,虽然车牌没有了,但是他们透过彼此的眼神还确定了就是范启泽的座驾。

“没有车牌,发动机号是假的,里里外外洗得干干净净,车里没有什么可以界定身份的东西,这是一辆走私车,也找不到档案。”

领导警察蹲在旁边,长吁短叹地指出问题难解的所在。

所幸,范启泽居然买了走私车,这个家伙算是走运,长期不用车也成了迷惑住警察的法宝,不过车虽是范启泽的,但是这件事情倒不像是他做的。

林涵看到了路上长长的血痕,嘴巴里面也慢慢地填满了一种由于恐惧和血腥带来的特殊味道,这是他的专长,他没有林孟对于奇门遁甲和巫蛊神鬼之类的造诣,或者他也不感兴趣,因为那不理性!

但是天赋会让他明白总是有很多不能解释的玩意,比如他的神秘第六感,只是这种灵感有时候如同女人一般细致有时候又像男人一般大气,难以把握。

在警察面前他不敢拿出罗盘,简单判断了一下方向后对领导警察说道:“能不能麻烦让你的人先离开一下,人越少越好。”

领导警察犹豫了一会,指挥周围几个人去附近询问走访,看到人都走开了,林涵严肃地对领导警察说道:“下面我做的事情我自己也解释不清楚,更何况跟你们雷子……警官来说,这不是正规的破案途径,但是你看着就行了。”

领导警察忙不迭地点头,林涵深吸了一口气,在车头撞歪的地方躺下,闭上眼睛,开始追寻一点痕迹。

自己躺在地上,很冰,但是那种血腥味道却越来越浓,像是挥发起来的油脂一样,包围着自己,林涵感觉到,四周一片漆黑,眼前雪亮的车灯照在脸上,让自己本能的地避开,却避不开从身后直冲过来的另一辆车。

不快不慢的速度没有弹开身体,但是却更加恐怖地将自己卷进了轮下,几米的拖行和碾压,车终于停了下来,自己躺在血泊中,头顶是寒夜的星空,而后就是一片漆黑。对于这种情况来说,林涵知道这是这就是最后的画面了,是瞳孔最后留下的记忆。

睁开眼,林涵从车下抽出身子,无奈地看着从轮下继续延伸的更长的一条血痕,目瞪口呆,看上去那个人在死了以后继续走了一段路,然后凭空消失掉了。

这不可能!

林涵迫不及待地赶去那个河滩,看到了那一蓬沾满早已发黑的血痕的草地,彻底明白了警察为什么迟迟不能有一点突破的原因,这里像是狂欢节后的烂摊子,四处喷洒着的血迹基本上让人不忍去想象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都是一个人的血?”

领导警察揉着太阳穴,有点无奈的回答是,采集了十几个样本,DNA显示是同一个人。但是一些痕迹显示受害者像是从上面跌落下来,连续撞上了好几块尖石而失血过多。说着指指暗藏在草丛里面的几块菱角突兀的青石。

听到了这些,林涵有些不愿去感知这里发生了什么,但是还是咬咬牙闭上了眼睛,躺倒在乱草丛中。

还是夜晚,独自一人来到这个河滩边上,四周静寂一片,风拂过草地结成一片微妙的声线。像是在等着什么人一样,就这样站了半天,突然从背后无声息地靠近了一个人,只是一推,就滚落下去,翻滚撞击几次后,画面又定格在夜空里,黑暗一片。

下面呢,下面发生了什么,林涵看不到,不过冷汗却直接流下来了,她们在死以后自己离开了这里,至于去了哪儿,谁都不知道了。

林涵刚才的动作有点像神棍被上了身,在那里翻动着身子,闭着的眼睛在迅速转动着,让明敏有点担心,等他停了下了,连忙赶上去帮着扶起他。林涵却甩开了她的手,火急火燎地吹了一声口哨。

领导警察一脸期待地等着好消息,都吹口哨说不定会有什么收获,可林涵什么话都不说,这一声口哨是召唤自己的另一个绝招——长绒棉。

长绒棉听了召唤,一路飞奔而来,瞬间就蹲在了林涵的面前,领导警察看到大狗出动,连忙说已经用警犬搜过了,血迹到了一处就不见了,没有下文。

林涵笑了笑,长绒棉要是和警犬一样,自己也就不用吃门饭了,长绒棉意识到林涵笑容里面的一点得意,会意的叫了一声。

“去,该你干活的时候了,好好表现,有人把你和警犬比呢!”

说这些话的时候林涵没有任何手势和动作,像是和人在交谈,长绒棉也领会了精神,开始四下搜寻起来。

领导警察看得口水长流,什么时候自己队里要是有这么一只狗真是赛过拥有一支联防队啊!

长绒棉找了半天,越走越远,几乎穿过了整个河滩,在接近对岸的地方停了下来,叫了一声。林涵等人连忙走过去,警察跑得比长绒棉还快,嘴上还不停地唠叨,一定要找到尸体,要找到啊!

好容易狂奔到了,那里并没有领导警察所期待的尸体或者其他东西,而仔细一看,长绒棉守着的只是两条似有似无的车轮印,领导警察有点丧气,只是这种东西吗?长绒棉听了这话,恶狠狠地低声吼了一声。

林涵看了看,对长绒棉问道:“到这里就没了?”长绒棉哼唧了一声,表示肯定。

领导警察蹲下身子查看着轮印,这里这里离血迹已经很远了,这个车轮印不能说明什么吧?一边质疑,一边还是让胖警察他们过来做勘察。林涵没好气地说长绒棉不会出错的,它不是闻什么血迹,而是闻其他的东西。

“什么东西?”

“我们看不到的东西,一般来说,叫灵气吧。”

领导警察和明敏顿时对面前这条貌似呆头呆脑的大狗从鼻子到尾巴重新打量了一番,领导警察不禁感慨道:“真是什么人玩什么鸟啊!”

可说这话的林涵却被自己这句话提醒到了,难道这些人连同灵魂和肉体一同都平白不见了?娘的这可能就是外星人干的了。

领导警察问林涵还要不要去下一个现场,林涵摆摆手,他得回去问问老头子了,这件事情可能得和林孟商量一下,事情很棘手。

看到林涵他们上了车,领导警察一副苦脸,满含期待的用眼神想要一个能够安慰心灵的答案,林涵沉默了一会,费力地摇下玻璃对他说道:“现在就两件事情我可以确定,一是她们都死了,这样你们可以定义为杀人案,二是这个事情肯定是一个人干的,不过……”

“不过什么?”

林涵让领导警察将耳朵附过来,悄声的说:“别说给别人哦,不过的是,不知道是不是人干的!”

领导警察脸色刷一下变白了,一下子愣在那里,林涵开动汽车,一路扬尘而去。

路上明敏又怕又兴奋地开始问很多问题,但是林涵却像是走了神一样,一直答非所问,弄得明敏有点生气,开始和长绒棉对话,而长绒棉即使能听得懂她说的,也没法回答,一下子车上气氛沉闷得要命。

林涵在离开前对领导警察说的话显得他好像极不在乎,但是一如他的性格,在他的心里早就翻江倒海,现在他在考虑是不是要推掉这件案子,如果说那个人是自己的对手的话,他很可能输得很惨,那是一个林涵还不能了解的世界,有如面前这个明敏一样,林涵明明可以直接说那辆车是谁的,然后将事情全部推给范启泽,可是因为有明敏,他没这样干。

“你为什么会打算和范启泽结婚?”林涵想起了在酒吧里面明敏的醉话,不由问起这个问题,不过他尽量装得轻松,把这个对他来说很重要的问题伪装成闲聊。

“说实话,我不清楚,我只是觉得需要一个人,他年轻坚强,可以对我很好,可是……”

“可是什么?”

“我觉得我错了,我只是将范启泽幻想成了那样一种人,却没有看到他并非是我真正要的,自他逃婚那天开始,我慢慢相信我爸爸说的话了,他只是因为我的家庭才去迎合我,其实他心中肯定有什么放不开的地方,那个地方,我永远也去不了。”

林涵听了这话其实很是高兴,可他忍住激动,淡淡地问道:

“那么你还是想找他回来?”

“我不知道,至少现在我没法做出判断。”

林涵干涩地笑笑,没说什么,要是有可能,我也可以做那个年轻坚强的人,林涵这么想着,却没有说出口。

两人说着话,林涵突然感觉有什么不对劲儿,自己脖子后面钻心的一痛,好像被什么东西狠狠地蛰了一下,扭头一看,窗外居然有两个女人浮在车外,贴着汽车一起往前走着。

林涵转过头,她们也转过头,六目相对,林涵有点慌神儿,这好像只是幻想,但是一切却那么真实,两个女人正漂浮着跟着飞速开动的车辆边上,隔着车窗和林涵笑了笑。

而脖子后面的疼痛还在加剧,一霎那,林涵素来冷静的性格一下子失控了。想要踩刹车却发现自己踩下的是油门,他那辆老吉普扭了两下,撞向路边的隔离带,伴着明敏的一声叫喊,吉普车前盖掀了起来。

等到林涵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自己家中的床上,旁边林孟正焦急地抽着水烟,之前发生的事情好像烟雾一样,有点模糊地想不起来了。

侧过头去,林涵有点高兴地看到明敏正哭着看着自己,见林涵睁开了眼睛,连忙叫林孟看看。

林涵想要张嘴,却被脖子后面传来的一阵痛感止住了,这种感觉好像是有人在后面捏着一样,极其难受。没等他说话,林孟上前将他扶起来,拉开衣领,一块赤红的斑露了出来,像是刮痧留下的痕迹,但是这块红斑是极其规整的圆形,由一颗黑痣为圆心,扩散开来。

手一触及就如同蚁咬一般,又痛又痒,林涵看不到自己的情况,只能龇牙咧嘴地哼哼,明敏适时的将手机上拍出的照片给他看,这是车祸发生后林孟就发现的情况,现在的红斑比照片上还要夸张。明敏说道:“这是你们的家族病!”

“家族病?”林涵十分不解,等着老爸给自己一个解释,林孟走到林涵跟前,将自己脖子上的一颗黑痣给林涵看看,然后解释了一番这个东西的来历。

林家世代靠死人为生,但是并非那些土夫子、蛊师等有损阴德之流,却是能做好事的人,可不知为何,林家从上祖开始,就留下了脖子后面的那颗痣。具先人记载林家乃是帮人寻尸查凶,却因此结下了不少仇家,于是被人落下的符咒,让林家世代有这个黑痣,一旦有人识得咒术,这便是一个罩门,轻者酸痛数日,行动不便,重者深至骨髓,瘫倒在床。

林涵听完,浑身打了个激灵,这回不知道是在哪儿得罪了人,居然中了这种招数,由于脖子的问题,他只好梗直着脖子,问林孟自己算是轻的还是重的。

林孟继续端起水烟,回答道:“我没经历过这种事情,但是这么快就扩展开的情形,我估计麻烦。”

脖子都快直酸了的林涵大声嚷嚷着:“唉!我是你儿子啊,快想办法!”

林孟跑去自己卧室,翻箱倒柜一番,找出几副膏药,上面已经落满灰尘,吹了吹,然后揭开油纸,里面是一层深蓝色的药膏,经年累月却依然光彩四溢。

“你挺一挺啊!这是你爷爷当初留给我的救命膏药,想不到让你小子用上了,不过这个药膏好像只能缓解一时,而且用的时候,会有剧痛!”

林涵咽了一口口水,脖子的酸痛让他已经没办法再选择什么,咬牙喊一声:“来吧!”

林孟将膏药轻轻地敷在林涵的脖子上,一种奇妙的暖软感觉顿时让他感觉好了许多,不料林孟另一只手甩了一个圆弧,狠狠地拍了上去,呯的一声,差点没把脖子给拍断了。

林涵直接扑倒在床上,半天才回过神来,不过这一招好像真的有用,后脖子的痛感一下子好像消失得无影无踪,真是神奇的功效啊。

还来不及高兴,林孟神情肃穆地对林涵说道:“这个是药膏的说明书,你看一看!”这一看,差点没让林涵又一次扑倒在床上。

明敏凑过来一起看这张写在枯黄的破纸上的说明书,并小声地念了出来:“此方乃解救命门痣之法,将之敷于创面,轻加揉搓,可暂缓痛楚。如子孙不肖,生性驽钝,可以掌全力一击,使其铭记先祖不可乱惹是非之道。”

林涵气得鼻子都歪了,老头子还怪我乱惹是非,这事情八成是因为警察的这个案子所致,而揽上这个业务的人就是林孟自己,现在居然还好意思作弄自己,天公地道,真是太不公平了。林孟见林涵就要发作,连忙将自己恶作剧的事情一转,正色说道:“现在只是暂缓,看你这么严重,我有个建议。”

“你得回家一趟,找濮市镇的刀居士,弄到彻底解决的办法。”

林涵夸张地将刚刚复原的脖子转得飞快,朝着林孟连忙问道:“要是找不到怎么办?”

“要是找不到,我可能就得有个植物人儿子了。”

林涵脑袋快炸了,这回看样子非走不可了,没想到林孟还笑得出来,继续说道:“之前你也经过一些锻炼了,但愿你能成功!”

“你这是什么意思?”林涵感觉林孟没有和他一起去的打算。

“孩子,这是作为林家的传人劫数,你要认真面对。”

“那么你为什么不用?”

“你的叫劫数,我的这个叫运气。”

林涵一时间欲哭无泪。

范启泽的车子已经离开城市一百多公里了,冬季不是旅游旺季,车上并没有坐满,导游有气无力地摆弄着手上的车载麦克风,试图怂恿几个老头老太唱歌来打发时间,营造气氛,却被一脸铁青的晕车老头严肃拒绝,一时间,整个车厢里面沉闷极了。

范启泽盯着窗外的风景,神游太虚,旁边一位长得挺标致的女人像是对他感兴趣一样,总是有意无意地往他那儿看,最后干脆坐到了他的旁边。

“你好,我一定在哪儿见过你!”

范启泽并没有听到这个俗气的开场白,虽然他也老是用这种方式去搭讪,不过那个女人绝对没有范启泽在那个时候所拥有的死皮赖脸的劲头,这才是成功关键。

“你好,我肯定见过你!”

范启泽这才回过神来,他一直在担心着自己的事情,而且父亲的日记对他来说震撼更大,但是现时间他有点不敢继续翻下去,只好靠发呆来调节神经。

“对不起,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可能见过你。”

女人少有的耐心将一句话重复了三遍,范启泽微笑着说道:“所谓相逢何必曾相识,大家都在一个城市说不定哪儿碰过面。”

“不是,我的意思是——你是不是住在明德小区二十三号楼的……”

范启泽斩钉截铁地打断她的话,说不是,因为他就是住那儿,但是这样承认对自己不利,没人能保证这女人不会去告密。

女人表示惋惜,而且一直絮叨着他就像那个小区的,如果是的话,那么他们就是邻居了。一边说话,一边掏出薯片瓜子硬塞给范启泽,这种热情让身处困境的范启泽有些感动,却又多是烦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