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斌跟蓁蓁聊了一会后,终于发现我的存在,这才跟我打招呼:“哦,阿慕,原来你也在,不好意思很久没见过师妹,一时高兴过头了。”
原来傅斌曾经跟蓁蓁的父亲学过武术,两人从小就认识,感情还挺不错的。蓁蓁对我凶巴巴的,可在他面前却像个小鸟依人,看见他们卿卿我我的样子,我不知道为何突然觉得有点儿妒忌。
为免他们继续卿卿我我下去,我告诉傅斌现在必须抓紧时间逮捕史珉泽,要是让他跑了,我们的乐子可大了。傅斌也不废话,立刻上车出发。我随即驾车与蓁蓁跟他们一同前往理工大学。
我们按照陈金喜提供的地址,在学校外面找到一栋较陈旧的出租屋,有大学生模样的男女在梯道口进出,他们看见傅斌等人手持冲锋枪的模样可吓坏了,全都靠边站。我们可没空管他们,一口气冲上史珉泽所租用的四楼其中一个房间门前。
傅斌示意我和蓁蓁待在一旁,然后向三名伙计打手势,示意其中一位守住楼梯口,另外两位则把枪口对准房门,准备掩护他。他站在门前,不见得比我的腰细多少的大腿一抬一伸,房门便被他蹲开了。要是这一脚蹲在我身上,应该会断掉两三条骨头。幸好蓁蓁平时蹲我没这么使劲。
他把门蹲开,就立刻闪身到门旁,二名伙计随即枪口先行,冲入房内搜索。但片刻之后,他们就走出来无奈地摊了下手,说里面没有人。
我入内察看,里面不但没见人,家具也没多少。不足二十平方的狭窄空间里,只有一张应该很久也没人睡过的床,和一个崭新的冰箱。床上放了一个装有抽血袋、消毒药水等物的塑料袋,除此之外并无其它特别的地方。
冰箱仍然启动着,我准备把它打开前,先做好思想准备,里面也许装着人体残肢,甚至腐烂不堪的人头。然而,当我把冰箱打开后,却发现里面什么也没有。
装有抽血袋的塑料袋证明了陈金喜应该没有撒谎,史珉泽应该曾经在这里抽血,并把血液储存在冰箱里,只是他没有选择这里作为藏身地点。他没躲在这里,会躲到什么地方呢?这是一个让人烦恼的问题。
“你说他会不会躲到地下室呢?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蓁蓁忽然作出大胆推测,仔细一想也并非全无可能。
史珉泽于今天早上曾在校园内使用自动柜员机,而在学校及其周边最安静的地方首当其冲就是发生凶案的地下室,他说要找个安静的地方休息,很可能会躲到地下室去。
此时天色已开始阴暗,我可不想到拖到半夜三更才到那个恐怖的地下室找史珉泽这个杀人魔,于是便立刻行动,火速赶到旧科学馆。进入地下室的铁门虚掩着,并没有异常之处,也许这次又会白跑一趟。然而傅斌并没有丝毫松懈,在同僚的掩护下,谨慎地把铁门打开。早已生锈的转轴发出如呻吟般的吱呀声,仿佛在诉说逝者的苦痛,令人心悸。
门开,门后是一条完全淹没于黑暗之中的梯道,就像麦小荞所说那样,让人觉得是一条通往地狱的幽冥鬼道。而在梯道的尽头,也许有一只恶魔正在等待他的猎物。
史珉泽若是躲在地下室,刺耳的开门声肯定已经惊动了他,所以傅斌也不再蹑手蹑脚,向其中一个同僚做了个手势,后者立刻取出一枚冷烟火棒掰开,扔进地下室。忧郁的蓝光把整个地下照亮,但只因角度问题,从外面并不能看清楚里面是否有人。而且仅能让一人通过的狭窄梯道使地下室变成一个易守难攻的据点。
傅斌并没有被潜在的危险吓退,一马当先冲进下梯道,二名同僚于入口两侧蹲下持枪瞄准,另一名同僚则做好准备,随时冲下去支援他。当他进入地下室后,洪亮的声音便响起并于狭窄的空间中回荡:“别动,否则开枪!”史珉泽的确在里面!
于入口待命的武警闻言便立刻冲进去,随后持枪瞄准的两名先后冲进地下室。当他们把里面的人控制,并放置好照明灯后,便示意我和蓁蓁入内。
地下室跟我上次来的时候一样,都是那么零乱,不同的是那时这里有五具尸体,而现在则是五个活人。史珉泽闭目盘坐在八卦图上,脸上表情十分平静,完全无视四支对准他脑袋的冲锋枪。
“史珉泽,你涉嫌谋杀、及教唆他人谋杀,我现在要逮捕你!”终于都能抓到这个恶魔了。
“你们比我想象中要来得早一些,金喜应该已经被你们抓住了吧!”他缓缓睁开双眼,脸上的表情依然是那么平静。
“你知道我们会到这里找你?”蓁蓁惊奇问道,得到对方平静的回答:“嗯,就算你们不知道我在这里,也会再来这里找线索。”
“那你为什么还要待在这里等我们来抓你?”蓁蓁更感疑惑。我亦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他忽然露出淡淡的笑意:“我觉得很累,而且要办的事都办完了,是时候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你要办的事就是报复你的亲生父母?”我冷声问道。
“你的推理能力不错。是的,我这辈子要办的事,也许就只有一件,就是让这两个丧心病狂的人受尽折磨。”他脸上的笑意更浓,仿佛为自己所做的恶行感到骄傲。
“我希望你能交代清楚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嗯,没问题,反正我也是想找个人倾诉心底话才在这里等你们。这件事得从二十三年前,也就是我刚刚出生的时候说起……”他露出痴迷的笑容,徐徐道出整件事的真相——
一般来说,人是不可能记得三岁之前的事情,但我却不一样,虽然有点模糊,不过我还是能记起出生时的情景,而且那可怕的一幕经常在梦中重现,使我惊醒。
那是一个下着倾盆大雨的深夜,电闪雷鸣,实在是一个难以让人心安的夜晚,我就在那一夜降临到这个世界。然而我的降临并未为父母带来喜悦,反而使他们惊恐万分。我的父亲,像魔鬼一样的父亲,冒着大雨把刚刚离开母亲温暖子宫的我抱到河边,投进冰冷的河水之中。那一刻的感觉十分深刻,就像寒冷的冬天,在温暖的被窝里睡得正香时,突然被人扔到冰冷刺骨的湖水之中。二十三年来,我经常在睡梦中因为种感觉而惊醒,为了不被这种感觉折磨,我一直都很少睡觉,我怕一旦睡着就会再次做同样的噩梦。
泡在冰冷的河水之中,那种感刺骨的痛苦,就算是成年人也受不了,更何况我当时只是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所以,我随着冰冷的河水漂流了一会后,就失去了知觉。之后的记忆就变得模糊不清了,但我长大知道,我当时随着河水漂到下游,被一户只有两个女儿而没有儿子的人家收养了。
养父是个传统观念十分重的人,一直都很想要一个儿子,不当时他的环境不太好,养母生下二姐之后就因为无力支付计划生育的罚款而被迫结扎。所以他才会不理会养母的反对,执意要收养我。
也许是我给养父带来了好运,他在收养了我之后就事事顺境,后来更做起生意,家里的环境也越来越好。可能因为我是个儿子,所以他对我特别好的,不管吃的还是穿的,我都比两个姐姐要强很多。因此也招来养母及姐姐们的妒忌。
后来养父的生意越做越大,经常要外出洽商,他不在家的时候,我的噩梦就降临了。养母折腾我的花样还挺多的,其中最让我痛恨的就是冬天时,她会把我的衣服脱光,把家里的风扇全拿出来围着我吹。这个时候,两个姐姐还会帮忙往我身上泼水。那种刺骨的冷感就跟出生时一样难受,有好几次甚至把我活活冷死,是真正的冷死,心跳没了,呼吸也没了,把她们吓得魂飞魄散。可是我每次只会“死”一段时间,只要给我的身体保暖,很快就能活过来。所以开始的时候,她们还会急得送我到医院,但后来当她们知道我不会真的死掉,折腾完我,给我盖张被子取暖就算了。而且她们还觉得把我整得死去活来很有趣,越来越变本加厉,这使我越来越痛恨她们。
还好,只要养父在家,我又再次感到温暖。不过好境不长,父养的生意做大了,身上有了钱就开始对自己膝下无儿感觉遗憾,后来就在外面包养情妇,想生一个与自己流着相同血液的儿子。
养母得知后,便与养父吵起来,而养父的心早就不在这个家了,所以就干脆搬到情妇那里住。他不在家,养母就也所有怨恨发泄在我身上。而我当时只是默默承受,因为我认为只要养父回来,我就不用再受苦,但后来我才知道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
那天大概是那一年中最寒冷的一天,至少在我心中一直都这么认为。那天晚上养母在电话里跟养父吵了一架后,就和她的女儿一起虐待我,把我脱个精光,风扇冷水那样都不少。我被折腾得奄奄一息时,养父突然回来了,我便向他投去求救的目光,谁知道他根本就不理我,一回来就跟养母吵起来,看见两个姐姐偷偷往我身上泼水,也没说她们一句。
他们吵了一会,养母就指着我问养父:“这只妖怪你到底还要不要?不要我马上就把他整死!”
“他又不是我亲生的,是死是活关我屁事!”养父冷漠的回答,让我感到莫名的愤怒,原来奄奄一息的躯体突然变得充满力量……
那一晚,我把他们杀了,把他们全家都杀了,养父、养母、大姐、二姐全都被我把头颅拧下来。当时我觉得自己应该会感到害怕,但实际上我一点也不感到害怕,反而有点儿复仇的快感。可是这种快感很快就消失了,因为我知道他们并非我不幸的源头,真正让我承受不幸的是我的亲生父母。
养父母一家的事情,警察来调查过,不过谁也不会认为当时只有十五岁的我会是凶手。而他们的头颅也被我藏起来,当时我只是想留个记念,后来干脆带到这里实现我的复仇计划。
养父母一家死后,我就开始查探亲生父母的情况,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我终于找到了他们,还知道他们在我之后生了一对儿女,就是小荞和阿祖。
我没有加害亲生父母的打算,因为我觉得死亡不足以弥补他们所犯下的罪孽。他们既然能狠心把亲生儿子淹死,那我就要让他们落得一个凄惨的晚年,不得善终。所以,我决定对他们的儿女下手。
我查到小荞在这间学校读书,就转校到这儿就读,并故意接近傲阳,更怂恿傲阳追求她,以方便我实行复仇计划。后来,老天爷帮了我一把,阿祖也上了这间大学,让我一次就能把计划完成。
傲阳十分沉迷神通,我就告诉有关骷髅碟仙的传说,再到图书馆偷走一份旧校报,然后伪造一份同期的假校报复印件给他看,让他以为地下室真的有能实现他心愿,教他神通的碟仙。为了让他更加相信神通的存在,我还教了他用黄鳝血引鬼敲门等所谓的神通,其实这些神通只要多看点书就会知道,不过他却认为自己真的会招魂引鬼。
之后我还用钱收买了金喜配合我完成计划,你们既然已经把他抓住,应该也从他口中知道之后的情况,我也不必多说了……
听完史珉泽的经历后,我还有不少问题没得到答案,便逐一询问他,我首先问的是他为何不杀死麦小荞,而要她。他闻言仰天大笑,但笑声从开怀渐渐变成苦笑:“死亡并非最严厉的惩罚,如果我想把小荞杀死,用不着大费周章。我就是要她活着,要让她疯掉,让我的亲生父母知道,他们的儿子把女儿了,我让他们承受锥心之痛,要他们到走到生命的尽头也得为自己犯下罪孽而感到悔疚,要为自己的疯掉的女儿无人照料而死不冥目。”他越说越激动,但激动过后,很快又恢复平静。
无可否认,他的复仇方法的确比直接杀死他的亲生父母更残酷,我甚至有点忧虑,两位老人在得知真相后是否会因为无法承受如何残酷的事实而疯掉。
然而,往后的事情并非我能力所及,我能做的只是查清真相,于是我把其它问题全部说出:“我们在这里找到些灰烬,里面有一卷没被完全烧毁的强力胶带。如果我猜的没错,那应该是你刻意要毁灭的证据,其中应该有装载血液的抽血袋,但强力胶带是怎么一回事?还有在法医处被你杀死的见习法医,于死前从你身上拨下一条白色细毛,这条毛发又有何异常之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要个问题,你的亲生父母为何要把刚出生的你淹死?”
对于我一连三个问题,他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缓缓把上衣脱下。傅斌等人以为他想耍花样,紧张地把枪口对准他。然而,当他把上衣脱掉时,我们都惊呆了——他背上有一个轮廓分明的骷髅头!
我本以为骷髅头画上去的,但仔细一看发现真的是“长”在他的背上。原来他背上长了不少白毛,虽然这些白毛似乎是刚刚长出来,但也已经能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骷髅头图案。
“现在你们明白了,我的亲生父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把我视为妖怪,把我扔进河里。而你们发现的强力胶带,是我用来脱毛的,这样就能把你们的调方向引导到虚无缥缈的骷髅碟仙以及玄之又玄的圣人预言中去。至于那个不幸的见习法医,他对工作很认真,在我背上发现了一条刚长出来的白毛,不过我没给机会他告诉你们。”他说罢便沉默不语。
在这宗案子里,最受伤的也许是麦小荞,她没有做过任错事,但却因为父母的无知而承受无尽的痛苦。然而,从某个角度看来,史珉泽也是受害者之一,复仇似乎并未为他带来想象中的快感,他脸上的表情让我知道,他其实很失落。
这是一个由无知引发、由执着延续的悲剧!倘若史珉泽的亲父母不是因为无知,误以为初生的儿子是妖怪而把他投进河水之中,这个悲剧就不会开始。倘若史珉泽不是因为执着而要报复他们,悲剧就不会延续。
卷四 骷髅碟仙 尾声
一
把案子处理好后,我到精神病疗养院看过雷傲阳和麦小荞。
雷傲阳的情况比之前稍微好了一点,但还是有点攻击性,所以被医护人员用厚布条绑在床上。我走到他床前时,他竟然对我破口大骂,并要求我为他松绑,还说自己跟碟仙学了神通,我不为他松绑,他就把我折磨得生死两难。
照顾他的护士跟我说,不论谁靠近他身旁,他都会说自己会神通,能呼风唤雨、驱使五鬼,甚至上天下地无所无能。昨天还说自己跟斗战胜佛孙悟空大战了三百六十个回合,仍然未分胜负,约好今天再战。看来是没治了。
麦小荞的父母从老家赶了过来照顾她,但他们俩老也只能隔壁门上的玻璃窗看着绻缩在床头的女儿默默流泪,因为就算是他们靠近,女儿也会不住地尖叫。
我把一张银行卡交到麦小荞的父亲手上,这是我惟一能做的。当然,这张银行卡并不属于我,它原来的主人是史珉泽……也许我应该称他为麦珉泽。或许他已经感到后悔了,成功复仇并未能解除他心中的枷锁,反而给他再加上了另一个枷锁。他真正需要的并非复仇的快感,而是父母的关怀。
二
“这宗案子可真惹出不少麻烦啊!”梁政把理工大学凶案的档案递给梁厅长,接着便汇报处理结果——
陈金喜已承认谋杀洪森,以及协助史珉泽谋杀他人,两条都是严重罪行,但考到他是受他人唆摆,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故从轻法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经常详细检查后,已证实史珉泽背部长出的白毛、假死以及超出常人数十倍的力量等异常情况皆为返早现象,与所谓的碟仙全无关系。他已承认了谋杀、、教唆他人谋杀、非常禁锢等一切罪名,依法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梁政把处理结果汇报完后,又补充了一句:“关于对受害者家属的赔偿,校方和政府都不愿意掏钱,我想你最好跟汪书记打个招呼。”
厅长叹了口气:“这帮铁公鸡,出国考察时又不见他们会这么抠门。人家儿女都走了,给人家一点补偿也那么多话说。待会我会跟汪书记聊聊。”
梁政沉默片刻,忽然提出建议:“我们是不是还应该跟教育局联系一下,毕竟这宗案子只是因史珉泽父母的无知而起。”
厅长又叹了口气:“我看还是算了吧,现在的教材跟我们上学时用的也没什么差别,教育局那些大老爷可没这个闲心修改教材。我们还是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吧!”说罢便把一个档案夹递给对方。
“日报大厦频频出现闹鬼事件……”梁政翻阅片刻便笑道:“这宗案子应该会很有趣。”
[卷四完]
卷四 骷髅碟仙 灵异档案 白毛怪婴
网上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台湾曾有十二名大学生在地下室召唤碟仙,结果召来骷髅怪,导致七死五疯的惨剧。也许部分读者会认为本卷是以这个故事为原形,某求也不否认的确是从这个故事中得到灵感,但却并非以此为原形。
本卷的原形是网友荞麦提供的,作为奖励,本卷的女主角麦小荞就取名自她的网名。
荞麦告诉某求的故事,其实比本卷更加诡异。这个故事是她从同事口中听来,主角是那个同事的大伯。故事从大伯娘的生第一个儿子开始。
大伯的大儿子一出生,背部就长有白毛,当然并没有小说所说的长成骷髅头状那么可怕,而是沿着脊梁骨从后颈一直延伸到臀部,像一条超长的白色眉毛。大伯以为他是妖怪,非常害怕,就想把他弄死。然而,这个白毛怪婴用水淹却淹不死,大伯把心一横用石头硬生生地把初生的儿子砸死。
父亲用石头把初生的儿子砸死,多可怕的情节啊!某求也觉得心寒,甚至不敢写进小说,然而这是却真实发生的事情。
往后的事情就比较“迷信”了,所以某求并未将其加进小说内。后来是这样的,大伯娘在生了大儿子约二十年后去世,她死后几年,大伯中风昏迷了近十天,醒来便告诉亲友一个荒诞不经的故事。
大伯说他昏迷后,被鬼差抓到地府,与已经离世几年的大伯娘一同在阎王殿受审。他在阎王殿上竟然见到自己的大儿子,也就是白毛怪婴,他依旧是刚出生的模样,但却能开口说话。
怪婴向阎王告状,说大伯用石头把他砸死,令他枉死,要求阎王惩治大伯。幸好大伯娘把所有罪名包揽,所以大伯才能还阳,要不然这次中风就会要了他的命。
怪婴告状不成,恶狠狠地对他说,他的三儿媳会对他不好,让他吃屎。然而,当时大伯的三儿子还没有结婚,甚至连女朋友也没有。
几年后,三儿子终于成家了,三儿媳真的对大伯不好,还经常骂他,而每次骂他都会叫他吃屎。
大伯中风之后所经历的地府审判,或许只不过是一场梦,但做梦又怎么可能预知往后的事情?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某求就不莽下定论了,还是让读者自行推敲吧!
然而,有一件事某求是可以肯定的,就是天生异相或天生就有某些缺陷的人,长大后往往会是奇人。这方面的例子多不声数,较为著名要数爱因斯坦,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在八岁的时还不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他的母亲还以为他是弱智。
卷五 隔世情痴 引子
一
繁华的商业大街上有一间雅致的咖啡馆,一名年轻男子独坐在靠近门口的位置,默默看着从门口进出的客人,视线一刻也没有转移到别处。他在等人,等一个对他十分重要的人。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他的表情不断发生变化,时而深邃沉着、时而紧张期待、时而烦躁不安……他看了下手表,已经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一个多小时,也许对方不会赴约,但他并没有离开的意思。他依然在默默地等待,因为他知道对方一定会出现,或者说他要等到对方出现为止。
又过去了三个小时,期待中的伊人终于出现了,可是却比约定的时间晚了四个小时。然而,他并没有询问对方迟到的原因,更没有丝毫责备之意,只是细心地为对方拉出椅子,翻开餐单,招来服务员……
服务员走开后,迟来的女人尴尬说道:“其实我本来并没有打算过来,只是恰好经过才进来看看,没想到你竟然还在等我……”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所以不管等多久,就算一千年一万年我也愿意等下去!”他的话虽然夸张,但却给人一种真诚、毫不做作的感觉,使女人心底涌现一份似曾相识的温暖。
“可是,我真的就是你要找的人吗?”女人怯怯问道。
“是,一定是!我有强烈的感觉,我知道你就是我找了十五辈子的人。”他忽然紧紧握住对方的手,情绪稍微激动,“跟我走,好吗?”
他的手很温暖,让女人再次感受到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很温馨很浪漫的感觉,仿如隔世的感觉。无数零碎的片段随即于脑海中闪现,每一个画面中都有一名既熟悉又陌生的男人出现,欢笑、泪水、哀伤、感动、情欲……所有情感一同于心底涌现,她知道画面中的男人就是眼前这位青年,虽然两者的容貌大相径庭,但两者都给予她相同的感觉——熟悉而遥远的美妙感觉。
然而,难以言喻的美妙感觉,只能给予她片刻的陶醉,陶醉过后她猛然把手从既熟悉又陌生的温暖手掌中挣脱出来,略为惊慌地说:“我不能跟你走,我已经结婚了,我不能抛弃我的家庭。”
她的反应让男人大失所望,哀求般说道:“我为你付出了十五辈子,足足找了你八百年,你就不能为我而放弃现在拥有的一切吗?”
“对不起!我做不到,真的做不到,对不起……”女人急忙站起来,她想离开,不,她想逃走!她心里明白再不逃走,她的婚姻、她的家庭就会完全崩溃,因为她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这个才认识一个星期的男人。她不知道为什么会爱上对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相信对方荒谬绝伦的痴话,她只知道对方能给她一种遥远而熟悉的感觉,一种初恋的心动。
看着女人慌忙离去的背影,男人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但片刻之后这张痛苦的脸渐渐变得狰狞。他对着已消失于繁华大街中的女人,咬牙切齿地说:“我一定会让你回心转意的,我们八百年前是一对,八百年后也该是一对……”
二
凌晨三时,终日忙碌的城里人大多都已经安然入睡,但亦有不少仍紧守岗位,当中就有日报大厦的新保安何夕。
今夜是何夕入职以来第一次上夜班,因为不习惯熬夜,所以他有一点睡意。初来乍到的他,可不敢像一同值夜班的同事黄禹那样,瘫在保安室的椅子上呼呼大睡。为了使自己清醒一点,他走到洗手间洗一下脸。
午夜时分,漆黑的洗手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诡秘气息,尤其当手电筒的光线落在镜子上的时候,仿佛在这个寂静的空间以外,有另一个相同的空间,有另一个相同的人拿着手电筒照向镜子。
何夕忽然哆嗦了几下,匆匆洗了把脸就逃出了洗手间。其实,从手电筒照向镜子那一刻,他已经睡意全消,洗不洗脸也没有关系。漆黑且寂静的走廊又有另一份诡秘的气息,让他心中隐隐感到不安,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让所有灯都亮着。不过他知道,他如果真的这么做,明天便会失去这份工作,对于初到这个城市的他而言,这是非常糟糕的事情。
终于走完让人不安的走廊,来到了同样寂静的大堂,但看见从保安室内照出的灯光后,他便不再那么慌张。保安室是这栋大厦惟一亮着灯的地方,也是惟一能让他心安的地方。然而,当他想快步返回保安室时,眼角瞥见一点闪烁的光点,那是其中一部电梯的指示灯。指示灯显示,这部电梯停留在十三楼。
刚才他上洗手间经过这里时,所有电梯都停在一楼,而现在其中一部却停在十三楼。十三楼是市日报报社,他们没说过今晚要加班,而且就算是加班,也不会这个时候才过来。难道刚才有小偷趁着他去洗手间的空档溜了上去?他觉得这个可能性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