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求之不得,我侧身,进了苏米的家。
苏米的家并没有任何变化,依旧装满了镜子。
“好多镜子啊!”我故意感叹。
“是啊。”她笑着,欣赏着镜子里的自己。有那么一刻,我觉得镜子里的人,才是真的她,而现实的她,不过是个倒影。
“哦……您一个人住在这里吗?”我忐忑地问。
“是啊!”她站起来,伸了伸腰,“该做晚饭了……”显然,她在下逐客令。
我识趣地起身告辞,看了一眼客厅里的玫瑰,那是苏米昨天买的。
4.
回答家,我猛地拍拍脑门,心想,那个女人,该不会入室行窃的小偷吧?现在很多小偷作案手段都十分高明,冠冕堂皇入室,如遇到熟人询问,应对的技巧也十分高明。
想到这里,我马上拨通了苏米的电话。
“苏米,你在哪?”我焦急地问。
“我在家啊!”电话里苏米声音悠闲,隐约还传来炒菜的声音。
“哦……”我拿着电话走到门口,透过猫眼,苏米的门紧闭着。
“在哪个家?”我问。
“还能是哪个家啊!”苏米的声音更加狐疑了,“到底怎么了?”
“我、我、我想见你……”我的声音不由有些紧张,“你能出来一下吗?”
“现在?”炒菜的声音似乎停止了。
“现在!”我坚定地说,“我在老地方等你!”
挂了电话,我就一眨不眨地守在猫眼旁边。片刻,只见苏米匆匆忙忙地从家里出来。我的脑袋里挂满了问号。
难道……苏米刚才一直在家?难道……苏米刚才是故意躲我么?
苏米离开不久,我也出了门,下楼前,我使劲儿按了按门铃,里面无人应声。
见到苏米的时候,苏米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
“说要立刻见面的是你,迟到的也是你!”他看了看表,又看看我。
“对不起……”我气喘吁吁地坐下来,“那个……我买了东西,一会一起到你家吃饭好不好?”
“我已经吃过了,你要是饿了,就在这里随便点点儿什么吧。”苏米喝了一口水,顺便侧头看了看他映在落地窗上的侧影,无疑,他连侧影也是完美的。
“那个……”我低下头,“你有过爱着的人吗?”
“呃?”他似乎觉得这个问题很唐突,愣了愣,“干嘛问这个?”
“因为……”我咬咬牙,鼓足了勇气,“上次我向你求婚……你拒绝了,我觉得,你可能爱着别人!”
“求婚?”他愕然,“什么时候?”
“就是,说婚纱好看那次……”我的脸瞬间红到耳根。
“傻瓜!求婚这种事情,是男人该做的啊!”他轻松地笑着,顺手拿起桌上的玫瑰,“你愿意嫁给我吗?”
“愿意……”
原来,幸福是如此突然,如此简单。多数女人在幸福面前都会变得很弱智,还好我没有,拥抱的瞬间,我偷偷拿了他家里的钥匙。
5.
找了借口,赶在苏米前面回到家,我靠在门后,把眼睛凑在猫眼。
果然,苏米在门口慌乱地翻找着衣兜,最后气急败坏地捶了捶门。我想,如果苏米家里还有另外一个女人的话,没有钥匙,他也可以进门的。
很显然,没有。
苏米拨通了一个电话,一会儿,房东颤悠悠地满腹牢骚地上来了,拿出一串钥匙,开了门。开门的同时,还瞟了我这边儿一眼。
“怎么?对面有新邻居了吗?”苏米问。
“哦……今天刚搬来的,你还没见到?”老太太又看看了我,似乎知道我就躲在门后似的。
“没呢!”苏米说。
老太太脸上荡起知晓一切的笑容,那笑容,让我浑身不自在。
就在我准备睡觉的时候,苏米家里,似乎传来争吵声。
我悄悄打开门,把耳朵贴在苏米的门口。
“你怎么可以爱别人?怎么可以向别人求婚?”一个女人尖利的声音。
“我……我……”苏米似乎很怕那个女人。
“她有我漂亮吗?有我了解你吗?有我爱你吗?你知道,我爱你就像爱自己一样!”女人的声音转而呜咽。
“我……对不起……我也是……我爱你,也是同样的,同样的就像爱自己一样……”苏米的声音虽然小,却很坚定。我的心,被狠狠的揪紧,撕扭。
“你怎么能看得上别的女人?”
“我……我这就去跟她说清楚!”门里隐约传来换鞋的声音,我急忙躲回自己家里,刚刚关好房门,就见苏米急匆匆地出来了。
我此刻的感触,真是难以言语,愤怒、疑惑,又莫名恐惧。
那个女人到底是谁?她什么时候进去的?如果她一直在家,为何不肯给苏米开门?或许,她真的不是人?
手机炸雷一般在兜里响起,我颤抖着接听。
“你能出来一下吗?”苏米说。
“什么事?”
“我们……不能结婚……”
“你爱着别人?”
“没有,我没有爱别人!”
“骗人!”我说。
“我没有骗你,我真的没有爱着别的人!”不知为何,他在语气里,强调了“别的人”三个字。难道……是因为他爱着的那个,不是人么?
“老地方见,我们说清楚吧!”我挂了电话,却并没有打算去见苏米,而是拿着偷来的钥匙进了苏米的家。
6.
苏米家里,灯光透过镜子,明亮得让人难以忍受。四面八方镜子里的我,看起来忐忑不安。
我轻轻打开了卧室,卧室里是一张单人床,并没有人。厨房、洗手间、阳台、床下、衣柜甚至抽屉和地毯下面,任何可能藏着人和不可能藏人的地方,都没有那个女人的影子。她真的就像幽灵一样,住在镜子里的幽灵。
在一个随处都能看到自己的空间里,总觉得危机四伏。可能,那个幽灵,随时会从镜子的某个角落,探出脑袋,虎视眈眈地瞪着我。
门外,突然响起了钥匙的声音,我急忙躲在窗帘后面。
只见苏米颓废地进了门,把手机摔在沙发上,垂头丧气地坐下来。
突然,他站起来,背对着我看着镜子,顺着他的目光,我看到镜子里的他,嘴唇颤抖着:“说清楚了吗?”——是那个女人的声音。
她……哦不,它什么时候进来的?或许,它一直都在,一直都在某处盯着我,就像看一幕滑稽的小丑剧。
“没有……”苏米的声音无精打采,“她爽约了……而且也不接我电话……”
“她不接你电话你很失望么?你那么害怕失去她?”镜子里的声音醋气冲天。
“不是……只是……”
“只是什么?只是你不爱我了,你爱上她了?”女人的声音里充满了愤怒。
“呃……呜……”苏米突然扼住自己的脖子,脸瞬间憋的紫红。难道,那女鬼要下毒手了么?
是了,那个女鬼,它一直在,只不过我看不到,不是都说鬼是无形的么?它逼着苏米,让自己杀死自己。
“放开他!”我不顾一切地拉住苏米扼住自己咽喉的胳膊。
“滚开!”苏米一把推开我,他嘴里发出的声音,是那女人的。
糟了……被附身了!我暗叫不好,回忆着电影里的情节,口不择言地说:“求求你,放了他……人鬼殊途,你们不会有结果的……求求你……”
被附身的苏米冷笑着:“我不可能爱上你……也不可能爱上任何人的……”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目光里充满了爱,不是爱情的那一种爱,而是超越爱情的那一种爱。
“苏米我爱你啊!爱得要命!你不要被鬼迷惑啊……”我哭喊。
“爱我?爱得要命?好……那就把命给我吧,以表达你对我的爱!”他一步步把我逼向阳台。

第9节

《完全变态手册》 第9节

  6.
鱼伟的感觉系统很灵敏,这似乎是天生的,他总是能在不经意间捕获到危险的信息。
夕阳把树的影子拉得很长,鱼伟的影子藏在树影后面。
幼儿园一声枯燥而刺耳的铃声后,孩子们像蚂蚁一样从各各门口拥出来,等在门口的家长们张开了臂膀。
鱼伟也希望像那些大人一样,张开臂膀迎接自己的孩子,先在她的小脸上亲一口,然后用胡子扎她的脖子,直到她笑得喘不过气为止。继而边拉着她的小手,边问她今天在幼儿园里发生的大件事,比如谁谁说谁谁坏话,老师表扬谁批评谁了之类的。
这种幸福,对于鱼伟来说是奢望。
他偷偷望着掩埋在孩子们中的鱼子弶,她总是那么显眼,尤其是那根冲天辫。只见她跑着跑着,突然身后一个男孩照着她的脑袋就是一拳。
鱼子弶没有哭,转过头,凶恶地扯过那个男孩衣领,照着他肚子狠狠踢了一脚,然后就倔强地看着哭泣的男孩。
小朋友围过来,指着鱼子弶大声骂着:“小疯子!小疯子!”
鱼伟的心剧烈地痛起来,他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冲过去,抱起女儿,然后狠狠地呵斥那些是非不分的孩子们。
可是,鱼子弶的爸爸没有冲过去,小男孩的爸爸冲过去了,男孩见了大人,指着鱼子弶,哭得更厉害了。
于是那个男人瞪了鱼子弶一样:“又是你?你有爹娘养吗?怎么这么没教养?”
孩子们又叫着:“她爸爸是疯子,她妈妈不要她啦!”
鱼子弶在人群里大吼:“我爸爸不是疯子!我妈妈没有不要我!你们放屁!”
“啧啧……这么粗鲁的话竟然都能说出来……“男孩的爸爸继续嘲弄着她。她咬咬牙,猛地冲上去,咬了男孩爸爸的胳膊一口,撒腿便冲着一个老人跑过去。
那个老人抱起鱼子弶,漠然地离开。
“爷爷,我爸爸真的是疯子吗?”
老人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叹了口气:“你以后少给我惹点麻烦吧!”
鱼伟攥紧拳头,躲在树后,含着泪花:“不是,小鱼儿,你爸爸不是疯子!”
7.
每个人都认为鱼伟是疯子。
正常人是不会捕风捉影认为总是有人跟踪自己;正常人也不会觉得自己身体里藏着什么惊天的秘密;正常人更不会觉得类似美国大片里的秘密刑警在企图迫害自己;正常人自然不会觉得,全世界每个人,都是值得怀疑,都是不可信任的。
但是,鱼伟就这么觉得,所以每个人都觉得他不是正常人,除了他自己。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所听到的,和看到的。他就像全人类唯一个掌握着真理的人,得到了整个世界的排挤和嘲笑。
“他躲在树后面!他想探望自己的女儿!”
“我左你右,分两头包抄……”
他兴庆自己能听到。他悄悄地用眼睛的余光瞄了瞄周围看似行色匆匆的路人,然后疯了一般翻过幼儿园的围墙,向着小操场的尽头奔去。
每个人都用奇怪的眼光看着他,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跑得那么仓皇失措。
“爷爷……那个人好像是爸爸……”鱼子弶扭头看着鱼伟,扯了扯爷爷的胳膊。老人没有回头,因为无论那个人是不是自己的儿子,他都会觉得难过,与其这样,还是不看的好。
鱼伟躲在垃圾堆后面,摸了摸手上的戒指,那是女儿用零用钱送给他的礼物,是他最珍贵的礼物。
突然,他想到了今天在医院遇到的奇怪女孩,摸出那张名片。“非常顾问公司”?他皱起眉头。
其实他也曾怀疑那个女孩是阴谋者派来的奸细,不过看来并不是那样,因为她贪财。她并没有追着赶着要帮他,当他要下车的时候也没有阻拦他。
别的他不敢肯定,但是他确定,只要给她足够的钱或者给她想要的,她绝对是个忠实的伙伴。
他咬咬牙,摘下了那枚戒指。
8.
丁厌再次见到鱼伟的时候,是在非常公寓,她看起来有点得意,就好像猜中了命运的安排一样。
会议桌上放着那枚戒指,指环已经有些生锈了。老邮摆着苦瓜脸看着丁厌,丁厌满意地看着鱼伟,鱼伟则依依不舍地看着那枚戒指。
“这是我最珍贵的东西,是女儿送给我的,我只是抵押在这里,等我有了钱,会赎回来!”鱼伟说。
“那不行!”丁厌霸道地把戒指戴在自己手上,“要想我们帮你,就得拿这个戒指换!我就要这个戒指!”
老邮闻言,脸色更加苍白了。
鱼伟咬咬牙,反复思量。如果自己恢复了正常的生活,连女儿都回到身边了,还在乎什么戒指呢?他说:“好!”
“好吧,那你说,你想我们怎么帮你?”
“让大家相信我不是精神病,我是个正常人。”鱼伟激动地说。
“那要首先搞清楚,你到底是不是精神病。”老邮漠然地说。
“你什么意思?!”鱼伟拍案而起,这显然是他最不愿意提起的。
“别激动。”老邮的语气似乎永远都是半死不活的,“如果你确实有问题,我们就要掩盖你的问题让大家相信你,如果你没有问题,那么,我们就要查出事情的真相。”
“我没有精神问题!”鱼伟坚定地说。
“那你觉得我有吗?”老邮突然问。
鱼伟一下子愣住了,从他走进这个屋子,就看出他不寻常,明明是个人类,却总是以鬼自居,“你……你精神确实有点……”
“这就对了。”老邮继续说,“你们都觉得我有精神问题,但我自己并不觉得,我坚持自己的信念。你……也是一样。”老邮意味深长地看着他。
鱼伟有些不情愿的点点头,同意配合丁厌他们的行动计划,所谓“行动计划”,其实就是让鱼伟呆在公寓里不行动而已。
鱼伟离开后,老邮压抑了很久的不悦终于爆发了。
“你怎么搞的,就为那个2块钱的戒指,接受这么麻烦的委托!”
丁厌见老邮有点真生气了,就使出撒娇耍赖的本事,“哎呀!最近总是接自杀顾问的案子,头都大了!你不知道自杀情绪会传染啊!再不给我找点乐子,我也自杀算了,到时候也变成鬼,和你做伴?”
老邮苦笑着摇摇头,丁厌就是这么个随性而不计较成本的人。如果她那么计较的话,又怎么会像对待家人一样,收容自己和大米以及美姨和那四个傻兄弟呢?
9.
王晓峰虽然已经从实习医生升为正式医师,但是工资并不高。所以,业余时间,他依旧帮助老爸卖猪肉。最主要的是,他喜欢切猪肉的感觉。
锋利的刀划过鲜血淋漓的肉,以及刀锋触碰到骨头那种“咯噔咯噔”的美妙声音,总能让他的心情变得格外好。
“这些猪,真是好命啊!”一个女孩清脆的声音把王晓峰从切肉的快感中拉回纷杂的菜市场,他抬起头,随即,眼睛里闪起晶莹的光芒。
“这个世界上,能有几只猪有这样的福气,让大医生给自己分尸?”丁厌笑着。
王晓峰有些不好意思地擦擦手,因为被在意的人看到自己不堪的一面而羞赧,“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去医院问到你家,然后又从你邻居那里问到这里喽!”丁厌一边说着一边钻到案台后面。
“你……你找我有事吗?”丁厌身上那股特殊的类似生命的气息,让他觉得心旷神怡。
“没事啊……老乡嘛!叙叙旧,顺便为上次不辞而别道个歉,那次我确实有急事儿。”丁厌抚摸着猪肉,那些肉的手感很好,湿润而光滑,软绵绵、油乎乎的,让你坚信你随时都能欺负它们。
“哦……我马上收摊,我、我请你喝咖啡!”王晓峰紧张地搓搓手。
“喝什么咖啡啊!让人家知道卖猪肉的还喝咖啡,岂不是笑死啊!”丁厌大笑着,看到王晓峰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马上又想起自己此次的目的,于是她笑着继续说:“卖猪肉挺好的,跟医生一样哦!”
“呃?!”王晓峰的脸,也红得跟布满血丝的猪肉一样。
丁厌拍拍他的肩膀,继续说:“本来就一样嘛!医生跟屠夫,都鬼斧神工,知道内脏跟脊骨的区别,肉就是肉嘛!人肉也是肉,猪肉也是肉。是肉就有它的价值,心脏比肝贵,医院和肉店一样,都是生意嘛!喂喂,你不要告诉我你学医是为了救死扶伤啊!”
刚才的尴尬一扫而光,王晓峰爽朗地笑着:“当然不是,其实我最喜欢的是雕塑,不过我爸说,医生比艺术家可靠。唉……”
“那你可以把医学当作一种艺术嘛!你不觉得,人的身体是全世界最艺术的雕塑品吗?设计精巧、一丝不苟、匠心独运……”丁厌一边帮着王晓峰招呼生意,一边说。
王晓峰一下子愣住了,这个女子,竟然知道他读医的真正原因,他喜欢人类的身体。确切说,是喜欢解剖人类的身体。那些身体,颜色鲜艳,纤维充满了质感,就好像瞬间停止的生命。或者说,就好像,把生命永远停在了那美好的一瞬间。
“哈哈,”王晓峰笑着,“你还是和小时候一样特别……”

第12节

《完全变态手册》 第12节

  【第四章:自己的葬礼】
1.
丁厌喜欢看到死亡,别人的死亡,能够证明自己的存在。
她像往常一样,拿着吸管,喝着血酸奶,站在桥头,看着另一端的女人。那个女人,几分钟后会跳河自杀。
女人深深吸了一口气,把两个砖头放进衣兜里,坐在河岸。然后拿出一根绳子,绑住双腿。做完这些后,她侧头想了想,又从兜里拿出一个细绳,蜷起腿,用牙齿和左手,把右手固定在大腿上,这才放了心。
丁厌心中暗自赞赏,她只告诉她要把双腿绑起来,口袋里放上重物,没想到她却自己想出了更加安全的防护措施。
也对,对于一个游泳健将来说,就算绑住双腿,生存的本能也会让她利用手的力量浮出水面,因为,溺死的过程,是十分痛苦的。
她回头,看了一眼这浑浊的世界,毅然决然地跳入水中。
水面上,荡起美丽的晕纹。
对于一个腰肌严重损伤的游泳运动员来说,水,无疑是她最好的归宿。
丁厌咬着吸管,她不知道,哪里才是自己最终的归宿,有归宿的人,都是幸福的。
她吸干了最后一口血,把空盒子扔到水中,盒子在水中稍微挣扎了一下,马上病恹恹地浮出水面。那个女人的尸体,在几天后,也会像这个盒子一样优雅地漂浮,苍白而浮肿,带着生命的悲哀和落魄。
由于很多自杀者希望自己死后依然保持美丽,所以多数人都不会选择这种自杀方式。
丁厌拍拍手,长长呼出一口气,慢慢穿梭在夜色里,向家走去。
城市,就像泡在一瓶蓝黑墨水里一样,有点透明,却有不太透明。
“丁、丁小姐!”身后突然有人拍拍她的肩膀,她本能地跳开,警惕地看着后面,第一眼,她并未认出他。
是杨信,穿着便装的杨信。很多人在穿着制服和没穿制服的时候,看起来就像两个人。制服,就像人的另外一张面孔。
没有穿制服的杨信,看起来有点滑稽,感觉怪怪的。
“哈哈!我总以为你睡觉的时候也会穿着警服的!”丁厌笑。
“那个……是不是穿便装看起来挺别扭的?”杨信羞赧地挠挠头。
“恩~恩~”丁厌点点头,“是有点不习惯。”
“对了!你要去哪里?吃晚饭了吗?我送你吧?最近治安不太好……”杨信一连串说了好几个问题,“哦,还有,还不知道你叫什么?上次鱼伟案子的时候,竟然也忘记问……”
“每个问题都要回答吗?”丁厌歪着脑袋。
“哦……只回答最后一个好了……”前几个问题已经不需要回答了,因为无论她准备去哪里,准备做什么,他都决定陪她走走。
丁厌突然盯着,打量着杨信,“你不记得我了吗?”
杨信被看的有点不好意思:“……我们……只见过两次吧?”
“我是丁厌……小时候,十里镇,想起来了吗?”丁厌侧头看着他,他的侧脸很好看。
“丁厌……”杨信垂下头,皱起眉头,“十里镇……”
2.
杨信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表情苍白而无助,他颤抖着嘴唇,似乎想说什么,可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他一定是想起了童年,童年的幼儿园老师,童年的四妞,童年的叔叔。
当年,丁厌和杨信还有王晓峰,都生活在十里镇。杨信的小叔叔诱奸了镇里的傻子四妞后,又相亲认识了丁厌的幼儿园老师郝老师。一次,杨信的小叔叔趁丁厌家里没人,偷偷和郝老师到他家里偷情,却被四妞发现。
杨信小叔叔和郝老师无意中将四妞杀死,并分尸。后来,由于惊吓而精神错乱的郝老师又把杨信小叔叔杀死分尸了,最后,郝老师被警察抓走了。
这些事情,尤其是自己叔叔的死,可能令杨信很悲伤。
“不好意思……你是不是想起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了?”丁厌小心地问。
“没事儿……”杨信从回忆里爬出来,“没事儿,只是想起了小叔叔而已。那个时候小孩子哪里能理解大人的是非和恩怨啊,在我心里,小叔叔根本不是坏人,而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我记得他出事儿的前一天,还答应教我编草蜻蜓呢……谁知道,再见到叔叔……我就是因为这个,才立志要当警察的,我总觉得,叔叔的案子,另有隐情……”
杨信说到这里,丁厌不由想起儿时自家院子里,杨信小叔叔四散的尸体。她当然不敢告诉杨信,郝老师之所以会疯掉,是因为她把四妞的头藏了起来。
佛讲因果,所谓因果,恐怕不是前生今世的轮回,而是命运的捉弄和安排。
如果丁厌那天没有从幼儿园偷偷跑回家,就不会发现杨信小叔叔和郝老师杀死四妞并分尸的过程;如果她没有发现,就不会恶作剧把分尸后四妞的头藏起来;如果她没有把四妞的头藏起来,郝老师就不会吓疯;如果郝老师没有吓疯,就不会在失去理智的恐惧中将杨信小叔叔杀死;如果郝老师没有把杨信小叔叔杀死,杨信就不会看到自己最喜欢的人四散的尸体;如果他没有见到叔叔四散的尸体,或许就不会立志当警察;如果他没有当警察,就会遇到丁厌;如果他没有遇到丁厌,也就不会有后面的感情纠缠。
如果没有“如果”,命运完全可以按照另外一套程序,改变所有人的生命轨迹。
然而,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是没有“如果”。“如果”只是无助的人类对命运的一种奢望。
“哦,你那个时候也一定吓坏了吧?”杨信的目光里有一丝怜惜,“我记得你那个时候,总是倒挂在书上,其实胆子很小。”
“哦?”丁厌抬起头,“你怎么知道我其实胆子很小?”
杨信笑笑,又挠挠头,“感觉吧……那个时候,我总感觉你似乎充满了无助……”
“哦……”
两个人谁也没有再说话,丁厌一直边走路边看着自己的脚尖,心里涌起一种莫名的感动。她总觉得,自己的童年是孤独的。
原来,在她在敏感而孤独不安的黑白色童年里,还有这样一种眼睛,能看透她的无助,还有这样一颗心灵,能读懂她的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