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并不太懂强奸是什么,但是心中隐约觉得那是很丢脸的事,我想那可能和用屁股吃巧克力豆有关。
警察拿着小本本来我家问伍金花的事情的时候,我一五一十说了大锣魔鬼的事,并且我的话也得到了其他小朋友的证实。丁香妈妈听了以后后怕不已,责怪我不早点和大人说,我低着头,心想,若不是知道大锣魔鬼变成了屎,我还是不敢说。但是随即我又担心自己不会有好下场,因为到目前为止,我所知道的吸血鬼,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大锣魔鬼成了通缉犯,戏班子也在不久后离开了,不过小刘叔叔留了下来,他就住在冯叔叔的家里,他说他是冯叔叔的表弟。
至于那晚上树的谜题,也解开了。原来刘一被我推到树上后,不知被什么拌了一下,又摔了下来,我想拌他的可能是伍金花吧,伍金花冤魂不散。
不过,幼儿园教室晃来晃去的身影和伍金花怎么爬上树,任凭我的小脑袋瓜儿怎么想,也想不出来。
传言依然在继续,并且越来越绘声绘色声情并茂,还有人说镇长的尸体经过幼儿园的时候,并没有真的复活,而是孙笑笑大伯的灵魂钻进去了,那天的人影,其实是镇长的灵魂。镇长代替了孙笑笑大伯荡秋千。
谁知道呢?!镇长又不帅,孙笑笑大伯钻他做什么?
后来丁香妈妈坚持要开课,镇长无奈之下,请和尚们在幼儿园做了规模宏大的法事,这才算有了交待。
说起镇长,也确实有很多奇怪的地方。
死而复生后的镇长,仿若变了个人,以前明明是个大老粗,可是后来却变得文质彬彬的,并且无缘无故地开始喜欢我。
就在我和爸爸做艰苦卓越的喝血斗争的时候,他来到我家,说要收我当干女儿,教我写字。
关于干女儿的事,被爸爸和丁香妈妈挽拒了,他们说,丁厌只是属于我们的。
这个回答让我兴奋了许久,并且感觉心中满满的,那种感觉,很像幸福的感觉。为此,我竟然想开始尝试戒血了。
幼儿园开课不久,小镇似乎又回复了平静,刘一偶尔带着伍金英来我家写作业,他们好像结成了什么学习小组。
我搞不明白结学习小组和结婚有什么区别,我想区别应该不是很大,都是一男一女,而且结了后,看起来都很开心。
伍金英很怕我,因为我没事儿就老瞪她。我瞪她除了因为她和刘一“结”了以外,还因为她长得特别像伍金花,伍金花是不愉快的回忆。
自从伍金花死后,我一直对巧克力豆有着莫名的反感和恐惧,有一次爸爸进城买药回来,带了一大包巧克力豆,当他打开袋子递给我的时候,我胃里一阵翻箱倒柜,吐得一塌糊涂。
从那以后一直到现在,我一见到巧克力豆就吐,就像那个一听到鸡蛋就会晕倒的人一样。
第六章 丁厌的小学一年级
长大以后,
我才明白:
有的人戒不掉烟
是因为戒不掉落寞;
有的人戒不掉酒,
是因为戒不掉思念;
有的人戒不掉血,
是因为戒不掉,
某种爱恋。
1.
夏天的时候,冯叔叔受了戏班子里鸡的启发,重新开了养鸡场,那些嫩黄色、嫩白色、嫩黑色的小鸡毛茸茸的,分外可爱,让人忍不住想抓起来,握在手里,然后拧断它们的脖子,喝那新鲜美味的血。
虽然冯叔叔家重新开了养鸡场,但是却没有了威风凛凛的大公鸡,没有大公鸡,就算院子里唧唧喳喳的跳满了小鸡,我还是觉得莫名落寞。大概,没有敌手的人生,就是寂寞的人生吧。
自从冯叔叔家所有的鸡都被冯小如的后妈妈毒死以后,镇子里的公鸡们立马乱了阵脚,每天打鸣也乱七八糟的显得无组织无纪律,好像每只公鸡都在暗自较劲儿,谁也不服谁,你叫你的,我叫我的。若不是现在人们有了闹钟,估计整个小镇的作息时间就要乱套了。
这种杂乱的状态直到冯叔叔重开养鸡场后,终于得到了好转,六国统一。一统江山的不是别人,正是冯叔叔的“表弟”刘叔叔。
刘叔叔虽然不唱戏了,不过每天清晨依然吊嗓子,他的嗓音悠远悠长,震撼了全镇所有的公鸡。只要刘叔叔的嗓门一起,全镇的公鸡立刻就会开始打鸣。我怀疑冯叔叔家是成就鸡王的风水宝地。
没事儿的时候,我喜欢像黄鼠狼一样,徘徊在冯叔叔家大门外,想伺机偷那么一两只小鸡喝血,不过却一次都没有得逞过。
陈豪天强制给我断血粮已经快一个月了,这一个月,简直比一个世纪还要长,每到吃饭的时候,我的心里就好像爬满了蚂蚁,坐也不安,站也不宁。丁香妈妈特意做的饭菜,到了我的嘴里,就都跟嚼塑料似的,要么一点味道也没有,要么就是难吃的很。
虽然味同嚼塑料,但是我每次都吃到肚子鼓起一个小包为止。我吃那么多,不是因为饿,因为我发现就算自己吃到胃疼,依然很空。那种空不在胃里,在心里,在骨髓里。
不让一个吸血鬼喝血,就好比不让一条鱼游泳一样,简直生不如死。
断血的这段时间里,我每晚都会做雷同的梦,我梦到在爷爷的山里,血红色的山泉散发着诱人的味道,从山上潺潺流下。我边吞着口水边向山泉奔去,偏偏每次快要跑到的时候,就会突然出现一堵墙。那堵墙笔直地向我压过来,聪明机智的我,每次不等它砸到我身上,就会及时醒来。
我怀疑我的身体里装了一个闹钟,我总是同一时间醒来,从我醒来的那一刻在心里默数10下,刘叔叔的吊嗓子的声音准会响起,然后紧跟着百鸡齐鸣,再紧接着我就口干舌燥的,连唾沫都没得咽了,心中充满了空虚,同时又充满了渴望。
不行,再不喝血,就算我不会死掉,起码也会疯掉。
我抓抓自己的头发,舔了舔干得有些脱皮儿的嘴唇,站起来,走到堂屋,打开橱子。明明知道橱子里什么都没有了,依然打开。
原来人类从小时候开始,就学会了自欺欺人,很多时候,明明知道没有结果,却还是选择继续;有时候,明明知道结局是伤害和失望,却依旧忍不住开始。
人类最大的悲哀,就是他们总是心存侥幸并且奢望奇迹。
我蹲在地上,心里仿佛爬满了热乎乎的蚂蚁般,总觉得哪里痒,却又不知道具体哪里在痒,好像全身都在痒,又好像全身都不痒。
终于,我再也忍不住,一条心横下去,咬破了食指。
原来,食指是因为这个才被叫做“食指”的。
2.
夏天的夜并不黑,最原始的欲望总能战胜一切恐惧。
我站在屋外,大口地吸着并不清凉的空气。外面并不凉爽,十里镇仿若被煮进了一口大锅里,连地面上都会冒出热腾腾的气。我套上塑料凉鞋,出了门。
冯叔叔家的院子里很安静,偶尔有那么一两声小鸡的叫声,怯怯地,梦呓般。
顺着路边的大槐树攀上墙头,跳进院子里,鸡舍有了小声的骚动,堂屋里隐隐传来:“谁呀?!”
“小鸡们乱叫,不用理,宝贝儿,来,我们继续……”于是屋子里断断续续传来床的呻吟声。
我蹲在鸡舍外面,看着里面毛茸茸一片,把鸡舍的门打开一条缝,伸进去一只手胡乱抓了一只小鸡,咬咬牙,一下子拧断它的脖子,那只小鸡几乎连叫都未来得及叫一声。
小鸡毛茸茸的脖子上,渗出热乎乎的血,我张开嘴,贪婪地吮吸。
这几乎是我喝到的最新鲜最美味的鲜血了,我把小鸡的尸体甩进猪圈里,伸了个懒腰,
全身真是有说不出的畅快,似乎全身的每个毛孔,都在欢呼雀跃。
第二天,我去买冰棍的时候,看到冯叔叔从孙妈妈那里买了几个老鼠夹子,黑色的,大且结实,我的手一阵痉挛。
我说过,欲望是战胜一切的,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当我抱着被老鼠夹夹得青紫的脚站在冯叔叔家院子里大哭的时候,我一点都不后悔。
歇斯底里的我被冯叔叔抱回了家里,爸爸在这个夏天第一次打了我。不但如此,他还把我捆在床上,禁止我出门,禁止我咬自己的手指,有生以来,我第一次感觉到了焦躁,如发狂的猛兽般,不停地挣扎,大叫。
我不能没有血,我不能让自己的身体如此空虚,如此缥缈,于我而言,似乎这个世界上,只有鲜血才是实实在在的,只有鲜血才是最最真实最最靠得住的。
我病了,发烧,昏迷,百药不侵,无药可救。我的大脑里不停闪动着山里的一幕幕,山里的阳光,山里的鸟鸣,爷爷的微笑,以及浑身涂满鸡血的我自己。
三天后,爸爸终于妥协了,他仍给我一瓶鸡血,看着我狼吞虎咽,无奈地说:“每天一瓶,不准多!”
我点点头,有就好,聊胜于无。
我和爸爸关于鸡血的战争,也到此告一段落,虽然我知道每天的鸡血里都兑了葡萄糖或者盐水,但是我并没有揭穿他。对于有些事情,我一向不善于争取,撑不死,饿不着就行了。
但是在刘一哥哥的事情上,我不能再姑息下去了。
那个伍金英越来越过分了,不但每天都到我家写作业,还常常和刘一哥哥分着吃鸳鸯牛奶冰糕。
我见过画里的鸳鸯,跟鸡差不多,总是成双成对的。伍金英的野心很明显,她想和“国际儿童节”做鸳鸯。
事情总该有个先来后到吧?是我先认识刘一哥哥的,刘一哥哥自然是我的。
旁人抢不得。
我决定和伍金英好好谈谈,如果软的不行,就来硬的。
“伍金英!”我盛气凌人。
“你应该叫我姐姐吧?”伍金英笑着,伪装成很可爱的样子。
“我就叫你伍金英!伍金英,你是不是想当刘一哥哥的新媳妇?”我直奔主题一针见血。
“你……你别乱说!”伍金英的脸霎红,眼神飘忽着,“你听谁乱造谣呀?”
“大家都那么说!”我理直气壮。
“我没有!”伍金英抓起书包一溜烟地跑得没影儿。
估计是怕了。
3.
伍金英果然很识趣,从我们正式谈判后,她就再也没有到我家写作业,而且听说整个暑假都没有跟刘一哥哥说话。
刘一哥哥也说,他再也不理伍金英了。
看来,所谓“结”,无论是“结”婚还是“结”学习小组,都不那么可靠那么不堪一击。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对婚姻和爱情的不信任,原来如此源远流长。
新学期快开始的时候,爸爸和丁香妈妈一趟一趟地往镇长家里跑,并且还常常嘀咕着什么神秘的事情,我隐隐觉得,那件神秘的事情是关于我的。
刘一哥哥有一天问我:“你喜欢你名字么?”
我摇摇头。我怎么会喜欢自己的名字呢?
电视里说,名字是父母送给孩子的第一个礼物和第一份祝福,而我的名字,却是诅咒。
“听说,陈叔叔要给你改名字,因为你马上就可以上一年级了,婶婶觉得你的名字不好,所以建议你爸给你改,你喜欢叫鲜艳的艳,还是燕子的燕?”
我低下头,突然满腹惆怅,那两个yan我都不喜欢。
我跑回自己的房间,看着妈妈的照片,她在照片里还是那么好看,她长得越来越像我了。其实我自己知道,我的名字,是爸爸对妈妈深深的思念,“丁”是妈妈的姓氏,“厌”也并非是让所有人都讨厌我的意思,而是爸爸因为对失去妈妈的痛苦的一种表达方式。现在,爸爸要把这个名字改掉,是因为他决定彻底忘记妈妈了么?是因为他决定彻底不再思念妈妈了么?
我盘腿坐在小床上,如果丁厌变成了丁燕或者丁艳,那么丁厌还是丁厌吗?我还是我吗?我会不会变成另外一个人?
我觉得自己无法放弃这个跟随了自己六年的名字,一如自己无法放弃对妈妈的内疚和思念,这种思念和内疚,就算是丁香妈妈也不能弥补。
晚饭的时候,我跟爸爸坚定地说:“我不改名字!我就要叫丁厌!”
爸爸面对我突如其来的坚定表现出了很大的愕然,他愣了愣,叹口气,没说话。
“爸爸是为你好,因为你读小学以后,名字就会变得很重要。”丁香妈妈温柔地说。
“我不会放弃妈妈的,我不会嫌弃自己的名字,就好像我不会嫌弃我妈妈一样。”我坚定如故。
爸爸小声责令:“别当着你妈说这种话!”
“为什么?丁香妈妈就是丁香妈妈,我妈妈就是我妈妈,丁香妈妈永远也成不了我妈妈!”
丁香妈妈不说话了。
那顿饭吃得无比压抑,连刘一哥哥也一直沉着脸,或许他也想自己的妈妈了,听丁香妈妈说,他已经一个月没有收到父母的信了,他一定担心自己的父母在鹰国会真的变成老鹰,或者被老鹰们吃掉。
我突然觉得刘一哥哥很可怜很孤单,我决定以后一定要好好疼他,让他开心,让他比和伍金英在一起的时候还要开心。
据我所知,王晓峰和小结巴他们,是需要先上一年育红班然后才可以读一年级,可是由于我已经认识了好多字,并且爸爸在镇里也有些威望,所以才破格让我直接上一年级的,对此我十分自豪。
开学前的几天,丁香妈妈专门进城给我和刘一哥哥买了新书包,我的新书包是红色的,
刘一哥哥的新书包是蓝色的。但是刘一哥哥却死活不肯换下他那个已经破旧的小虎队。
刘一哥哥私底下跟我说:“你用你妈妈给你买的书包,我也要用我妈妈给我买的书包。”
刘一哥哥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望着很远很远的地方,我不知道,那是不是鹰国的方向。
4.
太阳当空照,
花儿对我笑,
小鸟说早早早,
你为什么背上炸药包,
我去炸学校,
天天不迟到,
一拉线,
快逃跑,
轰隆一声学校炸没了!
第一天上学的路上,刘一哥哥就教会了我唱这首歌。他说,唱着这首歌去上学,心情就会格外的好。
而我的心情,却没有格外的好。我扯着刘一哥哥的衣角,忐忑不安地走向学校。我总感觉自己从此就要走向一个幽长的隧道。那条隧道很深,很长,很黑,就像一个恶魔吸血鬼的肠道一样,里面充满了未知和无奈,每个钻入里面的人,只有一个结局,就是变成屎。只不过区别是,是变成金黄色的屎,还是变成褐色屎;是变成稀的屎,还是变成圆柱状的稠屎;变成屎以后是当花肥,还是直接进入猪圈被猪踩个稀巴烂。
每个进入这条隧道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什么用途的屎,据说这几乎要完全凭运气。
上学的第一天,是分班排座位。
那个时候,我们就像一群无辜又无助的小鸡,被老师拉扯着到了操场,于是操场里就扬起了一层尘土,好像西游记里神仙或者妖怪出现的时候一样。高年级的学生在一旁或者教室的窗户上指指点点,似乎在挑选自己满意的货物。
我们被老师推推搡搡地排队,期间有不少同学被扯出来又塞进去,塞进去又扯出来,我看到一个留着黄色鼻涕的男生被塞扯了四次之多。
不过,我就没有那个福气了,我年纪最小,个子最小,因此无论老师怎么折腾,我都还是排在第一名。
一年级一班第一排。
学校和幼儿园最大的区别就是多,什么都多。教室多,老师多,学生多,规矩也多,连厕所都比幼儿园多一个。
上课的时候,每个同学都要左臂搭右臂或者右臂搭左臂总之要一个手臂搭着另外一个手臂放在课桌上,一动也不能动。有的老师也要求我们把两只手全部都背在后面,这令我们看上去像人质。
我的同桌就是那个被塞扯了四次的黄色鼻涕,本来他应该坐在后面的,可是最后关头他急中生智,说自己近视,于是老师就让他坐在了第一排。
他刚刚坐稳,就把黄色鼻涕吸进鼻洞里,从铅笔盒里拿出一个崭新的小刀,在课桌的中间刻了一条线。其实那张课桌中间本来已经有了一条深深的刀刻线了,他的小刀落下去,不过是清理了一下那刀痕中间的污垢而已。
他把那些污垢吹了吹,黄色鼻涕马上冲到了嘴唇,但是又很及时地刹车缩了回去,他的鼻涕和他一样,喜欢急中生智。
他说:“这是三八线,你的胳膊要是越过这条线,我就用铅笔扎你!”
我说:“那你要是越过了呢?”
他说:“那你也扎我。”
我说:“行。”
其实我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是三八线,最早关于的“三八”记忆,是一部制作粗糙的电视剧,电视剧里一个反面角色,总是拉长耳朵,睁大眼睛,捕风捉影通过只言片语来跳起事端,制造矛盾,故意让别人不和,后来事情败露,电视剧里一个男人抓起她的头发,边打边骂:“臭三八”。
今年3月8日的时候,刘一哥哥说,3月8日要帮妈妈做家务,给妈妈洗脚按摩。但是我妈妈已经死了,丁香妈妈并不是我亲妈妈,因此我并没有那么做。
我对于三八线的理解,仅仅限于三八线一画,双方都不得越界,有点大婶级的小气和斤斤计较,所以我坚信三八线是由三八妇女节而来。
5.
我在上学的第二天,就表现出了在语文上的卓越才能,几乎整本书的拼音和字我都认得,因此我非常荣耀地当了“语文课代表”。我们的语文老师是一个带着厚厚眼睛的叔叔,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厚。
不但眼睛片厚,嘴唇厚,连整个人都给人一种厚厚的感觉,这些都还不算什么,最令人惊讶的是,他本人也姓“侯”,因此我们都叫他“厚老师”。
厚老师不仅仅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同时也是我们一年级一班的班主任。他很喜欢穿那种像花花公子似的暗灰色格子的西装,不过长得却有些土气,西装也常常皱巴巴的,这令他整个人看起来都显得不伦不类。
厚老师很喜欢我,这主要表现在他喜欢让我回答问题,还喜欢让我到黑板上去写字,并且每次语文课下课后都把黑板擦递到我的手上。
那个时候整个学校都有一种难以理喻的习俗,就是下课后大家都抢着擦黑板,每到下课铃声一向,坐在边上的同学总是先把一只脚伸到外面,只待老师一声“下课”,大家就冲到讲台上抢黑板擦。似乎擦黑板是一件无比荣耀的事情。
但是我却对这种愚蠢的想法不感冒,每次都把这项光荣伟大的任务交给我的同桌,我的同桌外号就叫“鼻涕虫”,以至于现在我都想不起他的真实姓名。
在小学里,没有外号是可耻的。
我是可耻的。
我之所以变成可耻的,是因为那次打架。
其实在上学第一天下午自我介绍的时候,我就拥有了一个公认的外号,叫做“讨厌呀!”说这三个字的时候一定要绘声绘色歪腔斜调,我很讨厌这个外号,更加讨厌别人叫我这个外号时候的语气和表情。
终于,我再也忍无可忍。在上语文课的时候,当鼻涕虫边用那种很贱的表情和强调说:“讨厌呀,你越线了!”边在我粉色的上衣袖子上画了一条黑线的时候,我腾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拿起他的铅笔盒,一把砸到他的头上。
全班同学包括厚老师在内当场就震惊了,因为连六年级的学生也不敢在老师眼皮子底下打人,我却打了,还打得干净利落,丝毫没有拖泥带水。
课后,我难免被叫到老师办公室上思想政治课,并且也由此被免去了语文课代表的职位。这些都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外号了。
我说过,没有外号是可耻的,因为孤独是可耻的,被孤立也是可耻的。
开始的一阵子,我只是郁郁寡欢闷闷不乐,在学校里,除了上厕所的时候偶尔遇到刘一哥哥以外,几乎都不说话。上课也从来都不举手回答问题,就算厚老师偶尔主动叫我来回答,我也仅仅是从座位上站起来,却一言不发。
我懒得说话。
再后来,班长刘晓明据说丢了一支特别昂贵的圆珠笔,这件事情惊动了学校教导处米主任,因为刘晓明是镇长的外甥。
米主任让全班同学匿名选小偷,我得票最多,也就自然而然成了公认的小偷。这件事情,让我彻底愤怒了。
我最容不得别人冤枉我,记得去年和伍金花吵架,我把伍金花骂哭了,伍金花回家后告诉她妈妈我打了她,于是伍金花妈妈气势汹汹地要我为此道歉,当时爸爸也相信了她们的话,我说不清,道不明,于是当着大人们的面狠狠打了伍金花一记耳光,然后才郑重其事地道歉。
因为只有这样歉,道得才不冤枉。
这一次,我同样说不清道不明,但是我并没有打算以真的偷东西来报复所有人,我有更好的计划,就像那首歌里唱的一样:“一拉线,快逃跑,轰隆一声学校炸没了!”
6.
很显然,把学校炸平这件事是不可行的。于是我在自己被冤枉的第二天半夜,把全校所有的玻璃都砸了,这事儿是我和小黑一块干的,并且被看大门的张老头抓了个人赃俱获。
事后被爸爸毒打一顿还赔了学校不少钱不说,我更是成了全校闻名的坏小孩、女流氓、社会渣子以及害群之马。而我,并没有因为一下子有了这么多外号而变得受欢迎,我被更加彻底地孤立了。连刘一哥哥都受到了牵连,他的外号再也不是“国际儿童节”了,而变成了“流氓哥哥”,意思就是女流氓的哥哥。
厚老师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老师,起码他自己那么认为。他再也无法容忍自己曾经最疼爱的学生就此堕落下去,因此决心要彻底改变我。
为此,他专程到我家进行家访,和我爸爸进行了彻夜长谈,他说他小学一年级的时候也是个顽冥不化的小孩,就是因为遇到了一个好老师,才彻底脱胎换骨的。他和爸爸彻夜长谈的结果,不但鉴定出丁香妈妈是他的大学同学,最后竟然厚颜无耻地住到了我家,美其名曰是救助落后学生,其实他安的什么心我还不知道么?他其实就是没地方住,又嫌孙妈妈家一个月50块钱的房租太贵,所以才住到我们家的。
不过刘一哥哥却怀疑,他是因为对丁香妈妈没安好心才住到我家的。不管因为什么吧,厚老师以我的名义住到我们家,却别有目的,这让我十分恼火,我觉得自己被利用了,我讨厌被利用。
厚老师霸占了刘一哥哥的房间,于是刘一哥哥只好把床搬到我的卧室,本来就很小的卧室,一下子拥挤起来。
每天放学,厚老师就假惺惺地给我辅导功课,不仅仅是语文,还包括数学和自然。辅导完功课,他就假惺惺地要跟我谈心,还信誓旦旦地说,一定要走进我的内心世界挽救我。
我觉得厚老师很可能是个神经病,真正需要挽救的其实是他自己。
厚老师为了走进我的内心世界,竟然和我一样,没事儿就跟我一起倒挂在树上,还学我喝鸡血。
他倒挂在树上的时候,就会露出肚脐眼儿和半截肚皮,我十分惊恐地发现,他的肚脐眼儿附近长着浓密的黑毛,那些黑毛一直延续到他的裤子里,我怀疑他的整个前面的屁股也像郝老师一样,长着茂盛的胡子,胡子下面有一颗或者两颗尖利的僵尸牙。厚老师一定是僵尸,否则他为什么坚持要和我一起喝鸡血呢?